837615
_2016_
中海怡高
_2016
年年
报告
_2017
04
23
中海怡高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29
证券代码:837615 证券简称:中海怡高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中海怡高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INO DECCO CONSTRUCTION GROUP INC.
2016
中 海 怡 高
NEEQ:837615
公 司 全 称 ( 中 英 文 )
年度报告
中海怡高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29
证券代码:837615 证券简称:中海怡高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公 司 年 度 大 事 记
2016 年 5 月 30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正式成为一家非上市公众
公司。象征着公司正式踏入了资本市场,借助资本的力量寻求更大的机遇。
2016 年 12 月,公司完成挂牌后的首次定向增发,发行股票 656.8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4,006.48 万元,公司总股本由 8,000 万股增至 8,656.8 万股。
报告期内,公司与上海京汇、上海通汇及其全体股东签署收购协议,协议约定公司以现
金 500 万元向上海通汇原股东收购上海通汇 100%的股权,同时通过上海通汇以现金方式向上
海京汇增资 4,000 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间接持有上海京汇 75%的股权。该收购行为从公司
的发展战略实际出发,拓展公司业务,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更加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整合及
未来大发展。
2016 年 4 月,公司获“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AAA 级”的荣誉称号。在此次评选中,
广州市天河区共有 112 家企业参与评选,中海怡高是获评“AAA 级”10 家企业之一。
2016 年 7 月 7 日,公司成功获得广东省商务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
格证书》,该资质的获取将标志着公司拥有资格正式开拓海外项目市场,实现“走出去”的战
略发展目标,持续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2017 年 1 月 5 日,公司喜获“企业信用评价 AAA 级信用企业”荣誉称号。全国企业信用
评价等级共分三个级别,AAA 级为最高诚信级别。企业信用评价是企业履行商业合约和社会
责任能力的反映,更是企业日常经营状况健康度的权威表达。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实施全国布局的战略。2016 年 7 月 7 日,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成立中海怡高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16 年 7 月 21 日,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成立中海怡高建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2016 年 8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成立中海怡高建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并审议关于在香港、澳门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2016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通过成立中海怡高建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2016 年 6 月,公司郑文达先生、杨海岸女士、文波先生、缪毅敏女士四人荣获 2016 年
广州市优秀建造师。
2016 年 7 月,公司承建的“广州市南沙游艇滨海地产一期”项目、“领江公馆项目一期
交楼标准(A 栋)室内装饰工程”、“三亚半山半岛 B13-1 地块居住项目 1#楼室内精装修工程”、
“台山温泉 C 组团酒店室内装饰工程(标段一)”、“台山温泉 C 组团酒店室内装饰工程(标段
二)”、“台山温泉 C 组团酒店室内装饰工程(标段三)”等六个项目荣获 2016 年广州市优秀建
筑装饰工程奖。
2016 年 12 月,公司与联智造营共同合作设计的“唤醒•克莱因蓝-嘉华广场(二期)样
板房”和“弈•趣-嘉华广场(二期)复式样板房”荣获“2016 金堂奖优秀样板间”。其中,“唤
醒•克莱因蓝-嘉华广场(二期)样板房”入围“第十四届现代装饰传媒奖年度样板空间”。
公告编号:2017-029
1
目 录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 3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5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7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6
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 26
第七节 融资及分配情况 ................................................................................... 28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 30
第九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3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8
公告编号:2017-029
2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股份公司、中海怡高
指
中海怡高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中海怡高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中海怡高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中海怡高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设计
总监
管理层
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章程
指
中海怡高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指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竞天所、律所
指
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致同所、会计所
指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建筑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基本标准指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适用基本
标准指引(试行)》
中海怡高控股
指
中海怡高控股有限公司
仲懿人投资
指
广州市仲懿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三亚广装总
指
三亚广装总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都卓投资
指
广州市都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都卓建材
指
广州都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原广州成奥建筑设计
有限公司
上海京汇
指
上海京汇美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通汇
指
上海通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智造营
指
广州市联智造营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海南新佳
指
海南新佳旅业开发有限公司
三亚鹿回头
指
三亚鹿回头旅游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成建设
指
广州市建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嘉特纳幕墙
指
嘉特纳幕墙(上海)有限公司
利河五金
指
广州市海珠区利河五金电器贸易商行
博昊商行
指
惠城区博昊装饰材料商行,原惠城区格美墙纸行
龙盛商行
指
惠城区龙盛装饰材料商行
立信基业
指
广州市立信基业电器有限公司
立达人投资
指
湖南立达人投资有限公司
御邦科技
指
湖南立达人御邦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7-029
3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年度报告中
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
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异议事项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否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否
【重要风险提示表】
重要风险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1、资产负债率偏高的风险
报告期末,本公司按母公司报表计资产负债率为 68.06%,资产
负债率较高,可能会面临潜在的财务风险。
2、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23.14 万
元,整体呈现流出大于流入的情况,主要系由于:(1)公司近
年加大了业务拓展力度,随着业务量的增加经营性支出也大幅
增加;(2)建筑装饰工程行业存在工程结算周期较长的特点,
部分工程存在完工后结算款收款滞后的情况。公司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存在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及偿债能力
不足风险。
3、应收账款比例较高的风险
由于公司所处建筑装饰行业特点,行业内企业普遍存在应收账
款占比较高的情况。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 47,738.92 万元,
占总资产的 63.81%,较去年同期增长 153.56%,随着公司经营
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将有可能仍保持较高水平。如果客
户资信状况、经营业绩出现恶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合同规
定及时收回,将可能给公司带来坏账风险。
4、劳务用工风险
由于建筑装饰行业的经营特点,公司除在册员工外,还通过专
业劳务分包公司进行装饰工程的施工作业。虽然公司通过与劳
务公司签订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 并且建立了严格的施
公告编号:2017-029
4
工管理制度规范,但劳务人员在公司的管理调度下开展工作,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或劳资纠纷等问题,则可能给
公司带来经济赔偿或诉讼的风险。此外,由于公司与劳务人员
无直接雇用关系,如劳务人员不能及时到位,可能给公司带来
工程不能按进度完成的风险。
5、公司治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管理
和控制制度。但由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间短,短期内公司个别治
理方面或存不规范的风险。
6、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郑文达先生,郑文达先生直接与间接持有
公司 68,241,4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78.83%。郑文达先
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能够通过
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任免和利润分
配等重大事宜实施不利影响,有可能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
益。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否
公告编号:2017-029
5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中海怡高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Sino Decco Construction Group Inc.
证券简称
中海怡高
证券代码
837615
法定代表人
郑文达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 411 号 3001-3013 房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 411 号 3001-3013 房
主办券商
长江证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会计师事务所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继明、潘文中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2 号利通广场 10 层
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
戚树权
电话
020-85289918
传真
020-85289920
电子邮箱
qishuquan@
公司网址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 411 号 3001-3013 房,51061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企业信息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时间
2016-05-30
分层情况
基础层
行业(证监会规定的行业大类)
(E50)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公司主要产品为建筑装饰的设计和施工服务,主要包括为星级酒
店、商业地产等公共建筑装饰,以及住宅精装修提供工程设计和
施工服务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
协议转让
普通股总股本(股)
86,568,000
做市商数量
1
控股股东
中海怡高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郑文达
公告编号:2017-029
6
四、注册情况
项目
号码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91440101721946824R
否
税务登记证号码
91440101721946824R
否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101721946824R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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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798,884,121.96
492,333,768.03
62.26%
毛利率%
17.36
18.70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5,513,810.63
32,281,608.16
102.94%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
64,274,986.23
43,948,623.07
46.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计算)
32.77
29.69
_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32.14
40.94
-
基本每股收益
0.81
0.40
102.50%
二、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748,128,625.41
447,302,123.16
67.25%
负债总计
458,864,023.91
280,662,928.77
63.49%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72,217,805.02
166,639,194.39
63.36%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14
2.08
50.9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8.06
76.10
-
资产负债率%(合并)
61.33
62.75
流动比率
1.61
1.58
-
利息保障倍数
25.40
13.05
-
三、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31,354.11
-54,215,059.33
-62.68%
应收账款周转率
2.19
2.66
-
存货周转率
4.60
4.05
-
四、成长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67.25
68.72
-
营业收入增长率%
62.26
29.17
-
净利润增长率%
102.94
-12.28
-
五、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普通股总股本
86,568,000
80,000,000
8.21%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
-
-
公告编号:2017-029
8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
-
-
六、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400,000.0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6,778.07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486,778.07
所得税影响数
231,690.4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6,263.2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238,824.40
七、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公告编号:201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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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分析
(一)商业模式
公司属于建筑装饰行业,通过承接各类建筑装饰工程获取利润。公司拥有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
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机电安装工
程专业承包叁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等业务经营相关资质。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
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公司获得“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AAA 级”、“企业
信用评价 AAA 级信用企业”荣誉称号。公司同时也获得 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三合一”
国际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为大型商业地产、星级酒店、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和高档住宅、高档别墅等居住建筑提供工程
施工及设计服务。公司秉承“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践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在全国范围内
成功完成了一系列代表性精品装饰工程项目,包括:三亚海棠湾亚特兰蒂斯酒店、美兰机场酒店及商
业中心、海航豪庭、九洲海誉居、周大福金融中心、琶洲展馆、香格里拉大酒店、南京工业大学、广
州穗和瑞斯丽酒店、南澳海事局、珠海凤凰湾悦椿度假村、广州韩亚银行办公室、龙光深圳大铲湾等
大型建筑装饰工程。
公司主要通过参与业主及建设单位招标、谈判等方式承接业务。公司根据收集到的项目信息选择
投标项目,中标后签订工程合同。公司签订的合同通常为总价合同,约定合同总价、施工范围、施工
期限、质量要求等。公司按照合同的要求,提供深化设计、材料采购、施工等服务,客户依据合同约
定的阶段或进度向公司支付工程款,形成现金流。公司各项工程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税费形成公
司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变化。
年度内变化统计:
事项
是或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否
(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
总体回顾:
2016 年,国家宏观调控持续加强,大力推动供给侧改革,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是,国内经济形
势整体呈现疲软态势,经济下行压力仍在,建筑装饰行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总体上仍然呈现平
稳发展的趋势。
2016 年以来,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制定了积极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方针,通过不断优化资产结构,
整合行业资源,公司整体实力攀升,实现了营销网络全国布局及业务的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 2015 年度均实现较大幅度提高。2016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798,884,121.96 元,较 2015 年度同比增长 62.26%;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告编号:201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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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13,810.63 元,较 2015 年同比增长 102.94%。截至 2016 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748,128,625.41 元,
较 2015 年同比增长 67.25%。
1、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金额
变动比例
占营业收
入的比重
金额
变动比例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营业收入
798,884,121.96
62.26%
-
492,333,768.03
29.17%
-
营业成本
660,232,249.58
64.95%
82.64%
400,266,525.21
30.87%
81.30%
毛利率
17.36%
-
-
18.70%
-
-
管理费用
22,170,563.79
-22.73%
2.78%
28,692,751.82
75.62%
5.83%
销售费用
6,937,812.13
161.80%
0.87%
2,650,060.88
-48.16%
0.54%
财务费用
3,379,216.44
18.40%
0.42%
2,854,060.65
-62.84%
0.58%
营业利润
90,061,086.68
129.48%
11.27%
39,244,966.51
-11.91%
7.97%
营业外收入
1,607,845.03
143.54%
0.20%
660,200.38
1380.30%
0.13%
营业外支出
121,066.96
-72.89%
0.02%
446,553.24
21912.44%
0.09%
净利润
65,513,810.63
102.94%
8.20%
32,281,608.16
-12.28%
6.56%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相比上年增长 62.26%,营业成本相比上年增长 64.95%。
主要原因是 2016 年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营业收入大幅度增长,营业收入与营
业成本基本保持同比例增长。
2、管理费用:报告期内管理费用相比上年降低 22.73%,主要原因是上年管理费用中包含当年实
施股权激励产生股份支付计入管理费用金额 1,150 万元,剔除股份支付影响,2016 年管理费用实际比
上年同期增长 28.95%,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收入规模的增加导致管理人员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相比上年增长 161.80%,主要原因是 2016 年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导致销售费用同比大幅增长。
4、营业利润、净利润:报告期内营业利润相比上年增长 129.48%,净利润相比上年增长 102.94%。
主要原因是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导致 2016 年营业利润及净利润大幅增长。
5、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相比上年增长 143.5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广州市天
河区财政局发放的天河区“新三板”挂牌企业奖励补贴 80 万元,收到穗科创字(2016)243 号市拨 2015
年市科技创企业补贴 60 万元,导致 2016 年营业外收入相比上年大幅度增长。
6、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相比上年降低 72.89%,主要原因是2015 年发生罚没支出44.61
万元,而本年没有发生类似罚没指出。
(2)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收入金额
本期成本金额
上期收入金额
上期成本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798,884,121.96
660,232,249.58
492,333,768.03
400,266,525.21
其他业务收入
-
-
-
-
合计
798,884,121.96
660,232,249.58
492,333,768.03
400,266,525.21
按产品或区域分类分析: 单位:元
类别/项目
本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上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建筑装饰
798,884,121.96
100%
492,333,768.03
100%
公告编号:2017-029
11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
(3)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31,354.11
-54,215,059.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19,859.64
-202,458.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355,757.30
50,726,017.62
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当期同比增加 3,398.37 万元。主要原因是:(1)公司加大业
务开拓力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工程收付款及保证金的收付管理,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相比上年有大幅度提高;(2)2016 年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相比上年减少 797.09
万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当期同比增加 652.23 万元。主要原因是通过增资取得上海京
汇控股权所获得的合并现金流。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当期同比减少 437.03 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加
3,703.31 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 4,140.34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16 年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相比上年有所增加。
(4)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第一名
98,859,073.93
12.37%
否
2
第二名
88,637,751.45
11.10%
否
3
第三名
79,275,069.10
9.92%
否
4
第四名
72,741,727.74
9.11%
否
5
第五名
58,440,119.08
7.32%
否
合计
397,953,741.31
49.81%
-
注:以上不存在关联关系。
(5)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第一名
183,913,780.11
28.67%
否
2
第二名
37,828,301.50
5.90%
否
3
第三名
31,158,990.00
4.85%
否
4
第四名
24,951,914.08
3.89%
否
5
第五名
24,837,708.45
3.87%
否
合计
302,690,694.14
47.18%
-
注:以上不存在关联关系。
(6)研发支出与专利
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研发投入金额
12,626,893.71
15,395,878.85
公告编号:2017-029
1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17%
3.24%
专利情况:
项目
数量
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
5
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
1
研发情况:
公司十分重视研发投入,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来不断吸引人才,发挥人才的作用,形成一个稳定
和专业的研发技术团队。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引进高科技专业人才和综合人才,进行了多个新技术、
新工艺的研究。
2、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本年期末
上年期末
占总资
产比重
的增减
金额
变动
比例
占总资产
的比重
金额
变动
比例
占总资
产的比
重
货币资金
52,717,367.97
75.30%
7.05%
30,073,105.14
26.55%
6.72%
0.33%
应收账款
477,389,191.11
153.56%
63.81%
188,275,757.27
21.80%
42.09%
21.72%
存货
164,449,082.83
-10.02%
21.98%
182,764,351.34
201.93%
40.86%
-18.88%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固定资产
984,581.01
19.30%
0.13%
825,309.44
-21.32%
0.18%
-0.05%
在建工程
-
-
-
-
-
-
-
短期借款
55,950,000.00
-3.87%
7.48%
58,200,000.00
43.77%
13.01%
-5.53%
长期借款
12,000,000.00
-
1.60%
-
-
-
1.60%
资产总计
748,128,625.41
67.25%
100.00%
447,302,123.16
68.72%
100.00%
-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相比期初余额增长了 75.30%,主要原因是 2016 年公司收到募集资金
4,006.48 万元。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相比期初余额增长了 153.56%,主要原因是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度增长所
致。
3、存货:期末余额相比期初余额降低了 10.02%,主要原因是:2016 年公司运营管理能力提高,
加大结算力度。
4、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本年新增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借款,期限为 2 年。
3、投资状况分析
(1)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主要
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广州都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广州
广
建筑材料
�100.00
收购
广州市都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
广州
投资咨询
100.00
-
收购
三亚广装总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三亚
三亚
建筑装饰
100.00
-
投资设立
三亚中海怡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三亚
三亚
建筑装饰
100.00
-
投资设立
上海通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建筑装饰
100.00
收购
公告编号:2017-029
13
上海京汇美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
上海
建筑装饰
75.00
收购
中海怡高(澳门)工程一人有限公司
澳门
澳门
建筑装饰
100.00
投资设立
中海怡高(香港)工程有限公司
香港
香港
建筑装饰
100.00
投资设立
广州市怡高京汇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
广州
广州
教育咨询
100.00
投资设立
(2)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不适用。
(三)外部环境的分析
近年来,我国仍处于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各种有利因素都将推动国民经济
与社会发展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建筑装饰行业仍面临着持续、快速发展的宏观环境。
2016年,国民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根据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7年作的《政府工作报
告》,我国2016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74.4万亿元,增长6.7%。因此预计2016年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完成
工程总产值同样有稳定的增长趋势。
随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结构调整,新建住宅成品房精装修工程还将有所增长,特别是在房地产去
库存的过程中,成品房精装修可能成为去库存的一种重要手段。2016 年既有建筑的节能减排装修改
造工程、旧住宅的改造性装修工程、又有公共建筑改变使用功能的改造性装修工程等也会持续增长。
随着各种公共场所的装修要求的不断提升,建筑装修的造价也不断地提升。同时住宅私有化以及
人们更加注重生活质量的提高,追求舒适、美观、个性化的消费方式,住宅装修也得到快速增长。纵
观装修行业的整体趋势,未来五年,中国装修行业还是会不断的攀升。
未来,行业将以生态为先、绿色发展的理念,持续探索新型建筑装饰材料的研发与推广应用,特
别是其它产业生产过程废弃物在装饰工程中的应用,加大对自然资源材料的替代产品与材料的研发力
度,保护好生态环境。
(四)竞争优势分析
1、人才优势
公司核心团队自 2000 年成立以来,常年深耕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具备丰富的从业经验,20 多名
员工已具备 10 年以上从业经验。建筑行业作为人力密集型行业,优秀的人才自然是不可多得的优质
资源,公司具备一支经验丰富,年龄结构优良的团队。
2、成本控制优势
公司立足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利润率在同行业内具备一定优势,这和公司优秀的成本控制能力是
分不开的,公司多年来一直坚持规模化采购、致力于提高工厂加工降低现场加工材料的成本控制策略
确保了公司的利润。公司具备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财务团队,这对公司发展是宝贵的财富。
3、大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多年来坚持开拓酒店、商务写字楼及高端住宅市场,凭借良好的口碑,积累了大量优质客户。
公司与众多高端房地产开发商和酒店业主有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了公司长久稳定的发展。
4、创新的生产模式
公司使设计用于生产。公司与战略合作供应商合作,采用模具生产的概念,运用高端的 3D 数字
化绘图软件、三维尺寸技术、模拟空间,使现场制作工厂化、生产标准化、装配流程化。这意味着公
司可以以更高的效率、更高精准度、更高的性价比,服务于客户。
(五)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公司具有良好的自主经营能力;会
公告编号:201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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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多年来收入持续增
长,其中 2016 年收入比 2015 年增长 62.26%;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健康;经营管理层、核心
业务人员队伍稳定;具备未来持续经营能力,没有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事项发生。随着公司品牌和质
量的声誉稳步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也将同步增强。因此,公司拥有良好的持续
经营能力。
(六)扶贫与社会责任
暂无
(七)自愿披露
不适用
二、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资产负债率偏高的风险
报告期末,本公司按母公司报表计资产负债率为 68.06%,资产负债率较高,可能会面临潜在的
财务风险。
主要对策:资产负债率偏高与本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及融资渠道依赖于自身积累和银行借款有
关。公司所处行业为建筑装饰行业,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公司未来将通过股权融资与债券融资相
结合的方式,不断优化资本结构,增加公司运营资金,满足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
2、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23.14 万元,整体呈现流出大于流入的情况,
主要系由于:(1)公司近年加大了业务拓展力度,随着业务量的增加经营性支出也大幅增加;(2)建
筑装饰工程行业存在工程结算周期较长的特点,部分工程存在完工后结算款收款滞后的情况。公司经
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存在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及偿债能力不足风险。
主要对策:(1)改善资本结构,合理调整各资产比例,处理好固定资金和营运资本的投入比例;
(2)加大应收款催款力度,确保资金回笼;(3)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企业运营的顺畅进
行及财产的安全完整。
3、应收账款比例较高风险
由于公司所处建筑装饰行业特点,行业内企业普遍存在应收账款占比较高的情况。报告期末,公
司应收账款 47,738.92 万元,占总资产的 63.81%,较去年同期增长 153.56%,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
大,应收账款余额将有可能仍保持较高水平。如果客户资信状况、经营业绩出现恶化,导致应收账款
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收回,将可能给公司带来坏账风险。
主要对策:公司将应收账款催收纳入企业管理目标,成立专门应收账款催收小组,加强催收机制;
同时积极管控应付款项,逐步降低负债水平,减少短期偿债风险。
4、劳务用工风险
由于建筑装饰行业的经营特点,公司除在册员工外,还通过专业劳务分包公司进行装饰工程的施
工作业。虽然公司通过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 并且建立了严格的施工管理制
度规范,但劳务人员在公司的管理调度下开展工作,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或劳资纠纷等问
题,则可能给公司带来经济赔偿或诉讼的风险。此外,由于公司与劳务人员无直接雇用关系,如劳务
人员不能及时到位,可能给公司带来工程不能按进度完成的风险。
主要对策:公司制定了《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施工业务流程》等制度文件,严格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
公告编号:2017-029
15
理条例》等国家规定,并派遣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工作,有效管理了施工人员的工作,确保项
目安全施工、质量符合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劳务分包队伍管
理工作,严格审查分包单位资质、人员管理和作业能力。
5、公司治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业务规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但由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间短,短期内
公司个别治理方面或存不规范的风险。
主要对策:公司将不断加强管理层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学习和理解,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不断
完善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
6、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郑文达先生,郑文达先生直接与间接持有公司 68,241,400.00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78.83%。
郑文达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能够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发展
战略、经营决策、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实施不利影响,有可能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主要对策: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公司“三会”议事规则、
《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
等规章制度,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相关行为进行约束,以避免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二)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无
三、董事会对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
否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不适用
(二)关键事项审计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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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是
第五节 二、(一)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否
-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
金、资产的情况
否
-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否
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第五节 二、(二)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
者本年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
第五节 二、(三)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
否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第五节 二、(四)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第五节 二、(五)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重要事项
否
-
二、重要事项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涉及金额
占期末净
资产比例%
是否
结案
临时公告
披露时间
三亚广装总诉三亚鹿回头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308,308.00
0.45
否
2017-04-07
三亚广装总诉三亚鹿回头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639,667.00
0.22
否
2017-04-07
三亚广装总诉三亚鹿回头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96,000.00
0.07
否
2017-04-07
公司诉三亚鹿回头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0,750,000.00
3.72
否
2017-04-07
公司诉三亚鹿回头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34,818.00
0.08
否
2017-04-07
三亚广装总诉三亚鹿回头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054,482.29
0.36
否
2017-04-07
三亚广装总诉三亚鹿回头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8,460.30
0.00
否
2017-04-07
三亚广装总诉三亚鹿回头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7,700.00
0.01
否
2017-04-07
三亚广装总诉三亚鹿回头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7,694.40
0.02
否
2017-04-07
三亚广装总诉海南新佳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69,054.30
0.09
否
2017-04-07
三亚广装总诉海南新佳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7,732,000.00
2.67
否
2017-04-07
三亚广装总诉海南新佳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6,050.00
0.00
否
2017-04-07
三亚广装总诉海南新佳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92,268.71
0.07
否
2017-04-07
三亚广装总诉海南新佳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9,929,186.12
6.89
否
2016-12-13
公司诉海南新佳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7,757,000.00
6.14
否
2016-12-13
公司诉海南新佳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6,039,500.00
5.54
否
2016-12-13
建成建设诉上海京汇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10,896,487.09
3.77
否
惠城区龙盛装饰材料商行诉上海京汇广州分公司订货协
议纠纷
105,000.00
0.04
否
公告编号:201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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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京汇与陈群欢的合同纠纷
425,000.00
0.15
否
上海京汇与嘉特纳幕墙的合同纠纷
679,114.00
0.23
否
上海京汇与利河五金的合同纠纷
238,678.95
0.08
否
上海京汇与利河五金的合同纠纷
600,000.00
0.21
否
上海京汇与立达人投资的合同纠纷
6,801,086.80
2.35
否
上海京汇与立信基业的合同纠纷
80,011.70
0.03
是
合计
96,007,567.66
33.19
-
-
未结案件进展情况、涉及金额、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对公司未来的影响,已结案件执行情况: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三亚广装总与三亚鹿回头的合同纠纷
(1)案号:(2016)琼 0271 民初 6698 号
2012 年 10 月,三亚广装总承接三亚鹿回头三亚阜外心脑血管康复中心专家宿舍楼室内精装饰工
程,双方签订了《三亚阜外心脑血管康复中心专家宿舍楼室内精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
11,000,000.00 元。合同签订后,三亚广装总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上述工程结算价为
15,808,308.00 元。但是,三亚鹿回头却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付款义务,上述项目尚拖欠三亚广装
总工程款 1,308,308.00 元,三亚广装总多次催要剩余未支付的工程款均被拒绝。三亚广装总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 年 12 月 19 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三
亚广装总胜诉,判决如下:1、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 1,308,308.00 元;2、被告支付因拖欠工程款所
产生的利息;3、被告支付律师费 68,000.00 元;4、被告支付本案受理费 19,411.00 元。被告不服一
审判决,向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7 年 4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琼 02 民终 47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
决。
(2)案号:(2016)琼 0271 民初 6699 号
2013 年 4 月,三亚广装总承接三亚鹿回头三亚半山半岛 B2-1 地块回迁区室内装饰安装工程,双
方签订了《三亚半山半岛 B2-1 地块回迁区室内装饰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三亚半山半岛 B2-1 地块回
迁区室内装饰安装工程补充协议》、《三亚半山半岛 B2-1 地块回迁区室内装饰安装工程补充协议
(二)》,合同价款分别为 5,500,000.00 元、2,585,000 元、4,542,667 元。合同签订后,三亚广装总
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上述工程结算价合计为 12,627,667.00 元。但是,三亚鹿回头却未按合
同规定履行全部付款义务,上述项目尚拖欠三亚广装总工程款 639,667.00 元,三亚广装总多次催要
剩余未支付的工程款均被拒绝。三亚广装总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
年 12 月 19 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三亚广装总胜诉,判决如下:1、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
637,667.00 元;2、被告支付因拖欠工程款所产生的利息;3、被告支付本案受理费 11,226.00 元。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7 年 4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三亚市中
级人民法院(2017)琼 02 民终 47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本判
决为终审判决。
(3)案号:(2016)琼 0271 民初 6700 号
2012 年 10 月,三亚广装总承接三亚鹿回头三亚半山半岛帆船港二期室内精装修改造工程,双方
签订了《三亚半山半岛帆船港二期室内精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 3,920,000.00 元。合
同签订后,三亚广装总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上述工程结算价为 3,920,000.00 元。但是,三
亚鹿回头却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付款义务,上述项目尚拖欠三亚广装总工程款 196,000.00 元,三
亚广装总多次催要剩余未支付的工程款均被拒绝。三亚广装总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向三亚市城郊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2016 年 12 月 19 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三亚广装总胜诉,判决如下:1、
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 196,000.00 元;2、被告支付因拖欠工程款所产生的利息;3、被告支付本案受
理费 4,511.00 元。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17 年 4 月 5 日,
公告编号:2017-029
18
公司收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琼 02 民终 47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被告上诉请求,
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4)案号:(2016)琼 0271 民初 8790 号
2014 年 12 月,公司承接三亚鹿回头三亚半山半岛 B13-1 地块居住项目 1#楼一期室内装修工程,
双方签订了《三亚半山半岛 B13-1 地块居住项目 1#楼一期室内装修工程(原方案)施工合同》,合同
价款为 10,750,000.00 元。合同签订后,公司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上述工程结算价为
10,750,000.00 元。但是,三亚鹿回头却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付款义务,上述项目尚拖欠公司工程
款 10,750,000.00 元。公司多次催要剩余未支付的工程款均被拒绝,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向三亚
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 年 12 月 22 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胜诉,判决如下:
1、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 10,750,000 元;2、被告支付因拖欠工程款所产生的利息;3、被告支付本案
受理费 45,887 元。 2017 年 1 月 12 日,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17 年 4 月 5 日,公司收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琼 02 民终 47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5)案号:(2016)琼 0271 民初 8791 号
2014 年 11 月,公司承接三亚鹿回头三亚半山半岛 A16 地块 9#别墅维修工程,双发签订了《三亚
半山半岛 A16 地块 9#别墅室内精装修维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 234,818.00 元。合同签订后,
公司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上述工程结算价为 234,818.00 元。但是,三亚鹿回头却未按合同
规定履行全部付款义务,上述项目尚拖欠公司工程款 234,818.00 元,三亚广装总多次催要剩余未支
付的工程款均被拒绝。三亚广装总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 年 12
月 22 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胜诉,判决如下:1、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 234,818.00
元;2、被告支付因拖欠工程款所产生的利息;3、被告支付违约金 23,481.80 元;4、被告支付本案
受理费 2,780 元。2017 年 1 月 12 日,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17 年 4 月 5 日,三亚广装总收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琼 02 民终 47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如下:驳回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6)案号:(2016)琼 0271 民初 8792 号
2013 年 3 月,三亚广装总承接三亚鹿回头三亚半山半岛室内维修工程,双方签订了《三亚半山
半岛室内维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 1,054,482.29 元。合同签订后,三亚广装总按合同约定履
行了全部义务,上述工程结算价为 1,054,482.29 元。但是,三亚鹿回头却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付
款义务,上述项目尚拖欠三亚广装总工程款 1,054,482,29 元,三亚广装总多次催要剩余未支付的工
程款均被拒绝。三亚广装总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 年 12 月 22
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胜诉,判决如下:1、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 1,018,482.29 元;
2、被告支付因拖欠工程款所产生的利息;3、被告支付违约金 101,143.33 元;4、被告支付本案受理
费 8,017.00 元。2017 年 1 月 12 日,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17 年 4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琼 02 民终 48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7)案号:(2016)琼 0271 民初 8793 号
2013 年 7 月,三亚广装总承接三亚鹿回头三亚鹿回头半岛 A34 地块居住项目样板房室内装饰工
程,双方签订了《三亚鹿回头半岛 A34 地块居住项目样板房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
169,206.00 元。合同签订后,三亚广装总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上述工程结算价为 169,206.00
元。但是,三亚鹿回头却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付款义务,上述项目尚拖欠三亚广装总工程款
8,460.30 元,三亚广装总多次催要剩余未支付的工程款均被拒绝。三亚广装总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
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 年 12 月 22 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胜诉,判
决如下:1、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 8,460.30 元;2、被告支付因拖欠工程款所产生的利息;3、被告支
付本案受理费 68.25 元。 2017 年 1 月 12 日,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
公告编号:2017-029
19
出上诉。2017 年 4 月 5 日,三亚广装总收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琼 02 民终 482 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如下:驳回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8)案号:(2016)琼 0271 民初 8794 号
2013 年 4 月,三亚广装总承接三亚鹿回头三亚鹿回头半岛 A34 地块居住项目样板房室内装饰工
程,双方签订了《三亚鹿回头半岛 A34 地块居住项目样板房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
354,000.00 元。合同签订后,三亚广装总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上述工程结算价为 354,000.00
元。但是,三亚鹿回头却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付款义务,上述项目尚拖欠三亚广装总工程款
17,700.00 元,三亚广装总多次催要剩余未支付的工程款均被拒绝。三亚广装总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
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 年 12 月 22 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胜诉,判
决如下:1、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 17,700 元;2、被告支付因拖欠工程款所产生的利息;3、被告支付
本案受理费 183.00 元。 2017 年 1 月 12 日,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上诉。2017 年 4 月 5 日,三亚广装总收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琼 02 民终 481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如下:驳回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9)案号:(2016)琼 0271 民初 8795 号
2013 年 5 月,三亚广装总承接三亚鹿回头三亚鹿回头半岛 A34 地块居住项目样板房室内装饰工
程,双方签订了《三亚鹿回头半岛 A34 地块居住项目样板房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
953,888.00 元。合同签订后,三亚广装总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上述工程结算价为 953,888.00
元。但是,三亚鹿回头却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付款义务,上述项目尚拖欠三亚广装总工程款
47,694.40 元,三亚广装总多次催要剩余未支付的工程款均被拒绝。三亚广装总于 2016 年 12 月 5 日
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 年 12 月 22 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胜诉,判
决如下:1、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 47,694.40 元;2、被告支付因拖欠工程款所产生的利息;3、被告
支付本案受理费 571.00 元。2017 年 1 月 12 日,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出上诉。2017 年 4 月 5 日,三亚广装总收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琼 02 民终 480 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如下:驳回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司及三亚广装总已就与三亚鹿回头所发生纠纷案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三亚鹿回头
的银行存款 3,968,726.81 元,查封了三亚鹿回头名下房产共计 2 套,并冻结了三亚鹿回头持有的三亚
鹿璟实业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三亚鹿海实业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三亚鹿昌实业有限公司 100%的
股权、三亚鹿南实业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三亚鹿湾实业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上述财产保全措施
确保了此次所欠工程款项的收回,将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加大了公司流动资产,减少坏
账。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三亚广装总与海南新佳的合同纠纷
(1)案号:(2016)琼 0271 民初 6701 号
2013 年 7 月,三亚广装总承接海南新佳三亚半山半岛节庆广场业主餐厅室内装饰安装工程,双
方签订了《三亚半山半岛节庆广场业主餐厅室内装饰安装工程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款为
4,800,000.00 元。合同签订后,三亚广装总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上述工程结算价为
5,381,086.00 元。但是,海南新佳却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付款义务,上述项目尚拖欠三亚广装总
工程款 269,054.30 元,三亚广装总多次催要剩余未支付的工程款均被拒绝。三亚广装总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 年 12 月 19 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三亚广
装总胜诉,判决如下:1、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 269,054.30 元;2、被告支付因拖欠工程款所产生的
利息;3、被告支付本案受理费 5,887.00 元。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上诉。2017 年 4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琼 02 民终 478 号民事判决书,判
决如下:驳回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公告编号:2017-029
20
(2)案号:(2016)琼 0271 民初 6702 号
2011 年 11 月,三亚广装总承接海南新佳三亚半山半岛 B15、B16 地块(1#楼)室内精装饰工程,
双方签订了《三亚半山半岛 B15、B16 地块(1#楼)室内精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
100,200,000.00 元。合同签订后,三亚广装总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上述工程结算价为
109,307,000.00 元。但是,海南新佳却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付款义务,上述项目尚拖欠三亚广装
总工程款 7,732,000.00 元。三亚广装总多次催要剩余未支付的工程款均被拒绝。三亚广装总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6 年 12 月 19 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三
亚广装总胜诉,判决如下:1、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 7,732,000.00 元;2、被告支付因拖欠工程款所
产生的利息;3、被告支付本案受理费 81,267.00 元。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出上诉。2017 年 4 月 5 日,公司收到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琼 02 民终 479 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如下:驳回被告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3)案号:(2016)琼 0271 民初 8824 号
2014 年 8 月,三亚广装总承接海南新佳 B15 地块 1#楼阳台地砖更换工程,双方签订了《B15 地
块 1#楼阳台地砖更换工程合同书》,合同价款为 69,454.00 元。合同签订后,三亚广装总按合同约定
履行了全部义务,上述工程结算价为 121,000.00 元。但是,海南新佳却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付款
义务,上述项目尚拖欠三亚广装总工程款 6,050.00 元。三亚广装总多次催要剩余未支付的工程款均
被拒绝。三亚广装总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 年 3 月 7 日,三亚
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胜诉,判决如下:1、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 6,050.00 元;2、被告支付
本案受理费 209 元。2017 年 3 月 13 日,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目前处于等待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阶段。
(4)案号:(2016)琼 0271 民初 8825 号
2013 年 5 月,三亚广装总承接海南新佳三亚鹿回头半岛 B3 地块居住项目 1#楼 12F 样板房室内装
饰工程,双方签订了《三亚鹿回头半岛 B3 地块居住项目 1#楼 12F 样板房室内装饰工程合同书》,合
同价款为 2,292,000.00 元。合同签订后,三亚广装总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上述工程结算价
为 2,292,000.00 元。但是,海南新佳却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付款义务,上述项目尚拖欠三亚广装
总工程款 192,268.71 元。三亚广装总多次催要剩余未支付的工程款均被拒绝。三亚广装总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 年 3 月 7 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
胜诉,判决如下:1、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 192,269.00 元及利息;2、被告支付违约金 192,268.00
元;3、被告支付本案受理费 8,188.00 元。2017 年 3 月 13 日,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南省三亚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处于等待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阶段。
(5)案号:(2016)琼 0271 民初 8826 号
2013 年 4 月,三亚广装总承接海南新佳三亚鹿回头半岛 B3 地块居住项目 3#楼室内装饰工程,双
方签订了《三亚鹿回头半岛 B3 地块居住项目 3#楼室内装饰工程合同协议书》、《三亚鹿回头半岛 B3
地块居住项目 3#楼室内装饰工程合同施工补充合同(一)》、《三亚鹿回头半岛 B3 地块居住项目 3#楼
室内装饰工程合同施工补充合同(二)》,合同价款分别为 147,721,360.00 元、20,096,967.00 元、
53,131,840.00 元。合同签订后,三亚广装总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上述工程结算价合计为
229,932,300.00 元。但是,海南新佳却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付款义务,上述项目尚拖欠三亚广装
总工程款 19,929,186.12 元。三亚广装总多次催要剩余未支付的工程款均被拒绝。三亚广装总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 年 3 月 7 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
胜诉,判决如下:1、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 19,929,186.12 元及利息;2、被告支付本案受理费 141,375.00
元。2017 年 3 月 13 日,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处于等待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阶段。
(6)案号:(2016)琼 0271 民初 8827 号
2014 年 3 月,公司承接海南新佳三亚半山半岛 B16 地块 8#室内装饰工程,双方签订了《三亚半
公告编号:2017-029
21
山半岛 B16 地块 8#室内装饰工程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款为 147,419,838.00 元。合同签订后,公司
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上述工程结算价为 141,354,000.00 元。但是,海南新佳却未按合同规
定履行全部付款义务,上述项目尚拖欠公司工程款 17,757,000.00 元。公司多次催要剩余未支付的工
程款均被拒绝。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 年 3 月 7 日,三亚
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胜诉,判决如下:1、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 17,757,000.00 元及利息;2、、
被告支付本案受理费 140,604.00 元。2017 年 3 月 13 日,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南省三亚市中级
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处于等待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阶段。
(7)案号:(2016)琼 0271 民初 8828 号
2014 年 3 月,公司承接海南新佳三亚半山半岛节庆广场 H 栋、I 栋、J 栋室内装饰工程,双方签
订了《三亚半山半岛节庆广场 H 栋、I 栋、J 栋室内装饰工程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款为 31,300,000.00
元。合同签订后,公司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义务,上述工程结算价为 36,854,000.00 元。但是,海
南新佳却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全部付款义务,上述项目尚拖欠公司工程款 16,039,500.00 元。公司多次
催要剩余未支付的工程款均被拒绝。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7
年 3 月 7 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胜诉,判决如下:1、被告支付所欠工程款
16,039,500.00 元及利息损失;2、被告支付本案受理费 123,670.00 元。2017 年 3 月 13 日,被告不
服一审判决,向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目前处于等待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阶
段。
公司及三亚广装总已就与海南新佳所发生纠纷案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冻结了海南新佳的银
行存款 17,004,915.10 元,查封了海南新佳名下房产共计 21 套,并冻结了海南新佳持有的三亚鹿影
实业有限公司 50%的股权、三亚鹿洲实业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上述财产保全措施确保了此次所欠工
程款项的收回,将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加大了公司流动资产,减少坏账。
3、上海京汇与建成建设的合同纠纷
2012 年 7 月,上海京汇与建成建设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后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2013
年 9 月 18 日,建成建设就上述合同纠纷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上海京
汇付清工程款 6,856,907.09 元及利息;(2)判令上海京汇付清材料采购费 3,539,580.00 元;(3)判
令上海京汇付清管理费 500,000.00 元;(4)判令上海京汇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5)判令华为技
术有限公司对上海京汇的上述应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3 年 10 月 26 日,上海京汇向深圳市龙
岗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请求:(1)判令建成建设归还上海京汇为其垫付的工人工资 512,866.25 元
和房租费 14,524.50 元;(2)判令建成建设归还多支付的工程进度款 1,528,865.10 元;(3)判令建
成建设向上海京汇支付管理人员工资 748,574.80 元;(4)判令建成建设向上海京汇支付因返工造成
的各项损失 956,360.41 元;(5)判令由建成建设承担反诉费。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4、上海京汇与龙盛商行的合同纠纷
2012 年 11 月至 2013 年 3 月,上海京汇与龙盛商行签订了《石膏线订货协议》一份、《石膏线增
加订货协议》两份,约定由龙盛商行负责安装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A 区 A3 宴会厅的石膏线,工程总价
为 537,832.00 元。工程完工后,上海京汇仅支付了 432,832.00 元,剩余 105,000.00 元未支付。2016
年 11 月 7 日,龙盛商行就上述订货协议纠纷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上海京汇
付清材料款 105,000.00 元及利息。2016 年 11 月 8 日,上海京汇收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应诉通
知书,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5、上海京汇与陈群欢的合同纠纷
2012 年 12 月 27 日,博昊商行与上海京汇签订《墙布订货协议》,约定由博昊商行负责安装上海
京汇承包的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A 区 A3 宴会厅的墙布安装,合同价为 800,000.00 元。工程完工后,上
公告编号:2017-029
22
海京汇支付了工程款 450,000.00 元,尚未支付工程款 350,000.00 元和仓租费 75,000.00 元。2016
年 10 月,博昊商行与陈群欢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和《债权转让补充合同》,将其上述债权转让给陈
群欢。2016 年 11 月 7 日,陈群欢就上述债权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上海京汇
付清墙布安装工程款 350,000.00 元、墙布仓租费 75,000 元及利息。2016 年 11 月 8 日,上海京汇收
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6、上海京汇与嘉特纳幕墙的合同纠纷
2013 年 7 月 11 日,嘉特纳幕墙(上海)有限公司与上海京汇及广州市启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
南分公司三方签订《项目改造工程分包合同》,约定由嘉特纳幕墙(上海)有限公司承包 Zara 店铺外
围幕墙改造工程,合同金额 2,300,000.00 元。上述工程已于 2014 年 6 月 12 日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上海京汇仅支付工程款 1,563,386.00 元,尚未支付工程进度款 621,614.00 元及保修金 57,500.00
元。2016 年 11 月 24 日,嘉特纳幕墙(上海)有限公司就上述合同纠纷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上海京汇向其支付工程进度款 621,614.00 元、保修金 57,500.00 元、逾期
付款利息、律师费 36,440.00 元及承担本案仲裁费用。2016 年 12 月 13 日,上海京汇收到深圳国际
仲裁院发来的 SHENDP20160526 号案仲裁通知书,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7、上海京汇与利河五金的合同纠纷
(1)材料采购纠纷
上海京汇广州分公司与利河五金一直有生意往来,主要向其采购电料及辅材,至 2012 年 11 月 7
日止,上海京汇广州分公司欠利河五金货款 238,678.95 元。2017 年 1 月 22 日,利河五金就上述纠
纷向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上海京汇支付 238,678.95 元及利息。2017 年 1 月 22
日,上海京汇收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传票,开庭时间定为 2017 年 6 月 22 日。
(2)陈汝光与利河五金的民间借贷纠纷
自 2013 年 8 月起,上海京汇广州分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陈汝光多次向利河五金借款 600,000.00
元,经利河五金多次电话追催均未偿还。2017 年 1 月 22 日,利河五金就上述民间借贷纠纷向广州市
海珠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陈汝光清偿借款 600,000.00 元及利息。由于上述借款发生在陈
汝光担任上海京汇广州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因此利河五金一并起诉上海京汇及上海京汇广州分公
司,请求判令陈汝光、上海京汇及上海京汇广州分公司共同清偿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2017 年 4 月 1
日,上海京汇收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传票,开庭时间定为 2017 年 5 月 17 日。
8、上海京汇与立达人投资的合同纠纷
2010 年 11 月 28 日,上海京汇承接立达人投资的御邦国际广场装饰装修工程,双方签订了《御
邦国际广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工后,经湖南安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
报告书,确认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 38,450,103.00 元,立达人投资已向上海京汇支付 31,649,016.20
元,尚欠工程款 6,801,086.80 元。2014 年 5 月,上海京汇就上述合同纠纷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2015 年 1 月 13 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如下:(1)立达人投资向上
海京汇支付工程余款 6,801,086.80 元及利息;(2)御邦科技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
案案件受理费 62,908.00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共计 67,908.00 元,由上海京汇负担 2,120.00
元,立达人投资和立达人御邦共同负担 65,788.00 元。2015 年 3 月 24 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
院出具执行裁定书,裁定: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立达人投资、御邦科技的银行存款 7,202,013.27 元,
或者查封、扣押其相当价值的财产。截至本年报公告日,由于立达人投资和御邦科技均无可供执行财
产,上述款项均未收回,且预计未来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因此上海京汇已对上述工程款全额计提了减
值准备。
公告编号:2017-029
23
9、上海京汇与立信基业买卖合同纠纷
2011 年 10 月 10 日,上海京汇与立信基业签订《空调安装工程合同》,合同金额为 905,000.00
元,2011 年 11 月 29 日,双方签订《空调安装工程补充合同》,合同金额为 290,623.40 元。工程完
工后,上述合同结算金额为 1,195,623.40 元。上海京汇仅支付工程款 490,000.00 元,尚欠 705,623.40
元。2015 年 6 月,立信基业就上述合同纠纷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上海京汇
支付尚欠工程款 705,623.40 元及利息。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于 2016 年 2 月 22 日作出(2015)穗
天法民二初字第 258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上海京汇支付立信基业 678,823.40 元;(2)立信基
业支付上海京汇违约金 597,811.70。立信基业不服一审判决,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广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作出(2016)粤 01 民终 6795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2016 年 8 月 23 日,上海京汇与立信基业签署履行判决协议书,双方一致同意由上海京汇在协
议签订后 7 日内一次性将款项人民币 81,011.70 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3,430.00 元,合计人民币
84,441.70 元支付给立信基业。上海京汇已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付清 84,441.70 元给立信基业,本案
已结案。
(二)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郑文达
为公司与平安银行所签订的《授信协议》项下
所发生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
100,000,000.00
是。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2016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
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
银行借款及接受关联方提
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叶颖坤
为公司与平安银行所签订的《授信协议》项下
所发生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郑明榛
为公司与平安银行所签订的《授信协议》项下
所发生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郑文达
为公司与华润银行所签订的《授信协议》项下
所发生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
45,000,000.00
叶颖坤
为公司与华润银行所签订的《授信协议》项下
所发生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郑文达、叶颖坤
为公司与浙商银行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
所发生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6,000,000.00
梁宝勤
为公司与浙商银行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
所发生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郑明榛
为公司与中国银行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
所发生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20,000,000.00
是。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2016 年第八
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
湾支行申请借款暨关联担
保的议案》。
中海怡高控股有限
公司
为公司与中国银行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
所发生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郑文达
为公司与中国银行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
所发生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中海怡高控股有限
公司
为公司与中盈盛达所签订的《担保服务合同》
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20,000,000.00
是。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2016 年第八
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委托
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叶颖坤
为公司与中盈盛达所签订的《担保服务合同》
提供房产抵押担保
公告编号:2017-029
24
郑文达
为公司与广州银行所签订的《授信协议》项下
所发生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
10,000,000.00
是。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2017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
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
向银行借款暨接受关联方
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叶颖坤
为公司与广州银行所签订的《授信协议》项下
所发生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郑文达
为公司与长沙银行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
所发生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
20,000,000.00
中海怡高控股有限
公司
为公司与长沙银行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
所发生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郑文达
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出租房屋
87,046.90
是。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奥设计向郑文达先生租
赁房屋的议案》。
合计
-
231,087,046.90
-
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为了实现公司融资需求,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和公司经营项目投资资金需
求,在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等关联自然人为银行借款提供了上述担保,是
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和正常生产经营构成影响。
(三)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年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2016 年 4 月 22 日,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海京汇美饰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京汇、上海通汇及其全体股东签署收购协议,协议约定公
司以现金 500 万元向上海通汇原股东收购上海通汇 100%的股权,同时通过上海通汇以现金方式向上
海京汇增资 4,000 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间接持有上海京汇 75%的股权。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股权转
让款项已支付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也已完成。
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在澳门设立
子公司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上披露的《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全资子公司公告》(编号:2016-014)、《对外投资设立澳门全资子公司
公告》(编号:2016-015)。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广州市怡高京汇职业技能培训有
限公司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上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编号:2017-002)。以上收购、对外投资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
稳定性及其他方面无影响。
(四)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2016 年 1 月 10 日,公司全体股东出具了《关于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函》。
2、2016 年 1 月 10 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函》。
3、2016 年 1 月 10 日,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出具了《关于竞业禁止的承诺函》。
4、2016 年 1 月 10 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独立性的声明与承诺》。
5、2016 年 1 月 1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
的声明》。
6、2016 年 1 月 10 日,公司出具了《关于关联交易的声明与承诺》
公告编号:2017-029
25
7、2016 年 1 月 1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规范中海怡高经营活动的声明与承诺》
8、2016 年 1 月 1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规范子公司经营合法合规性的声明与承诺》
9、2016 年 1 月 1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子公司税务核定征收的税务问题的承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宜。
(五)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
权利受限类型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例
发生原因
定期存款
质押
8,000,000.00
1.07%
银行贷款
总计
8,000,000.00
1.07%
注:公司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银行借款及以定期存款
提供质押担保事项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7-029
26
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条
件股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
-
6,568,000
6,568,000
7.59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
-
董事、监事、高管
-
-
-
-
-
核心员工
-
-
-
-
-
有限售条
件股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80,000,000
100.00
-
80,000,000
92.41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67,336,000
84.17
-
67,336,000
77.78
董事、监事、高管
672,000
0.84
-
672,000
0.78
核心员工
-
-
-
-
-
总股本
80,000,000
100.00
6,568,000
86,568,000
100.00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
(二)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
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
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
股比
例%
期末持有限
售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无
限售股份数
量
1
中海怡高控股有限公司
66,664,000
-
66,664,000
77.01
66,664,000
-
2
广州创星客文化产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336,000
-
5,336,000
6.16
5,336,000
-
3
广州城投丙寅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4,918,000
4,918,000
5.68
-
4,918,000
4
广州市仲懿人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
3,600,000
-
3,600,000
4.16
3,600,000
-
5
哈尔滨创星客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2,664,000
-
2,664,000
3.07
2,664,000
-
6
吴盛
1,064,000
-
1,064,000
1.23
1,064,000
-
7
郑文达
672,000
672,000
0.78
672,000
-
8
周云汉
-
650,000
650,000
0.75
-
650,000
9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
500,000
0.58
-
500,000
10 闫建华
-
500,000
500,000
0.58
-
500,000
合计
80,000,000
6,568,000
86,568,000
100.00
80,000,000
6,568,000
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中海怡高控股有限公司法人为郑文达,郑文达持有中海怡高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广州市仲懿人投资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郑文达通过仲懿人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1.05%的股份, 广州创星客文化产业投资
公告编号:201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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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粤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哈尔滨创星客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
合伙人黑龙江粤融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之公司股东。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中海怡高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16 日,法定代表人为郑文达,现
持有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10106868674XY 的《营业执照》。目前注
册资本 5,000.00 万元,持有公司 77.01%的股份。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期期末,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郑文达。郑文达直接持有公司 0.78%的股份,通过中海
怡高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77.01%的股份,通过广州市仲懿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
持有公司 1.05%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8.83%的股份,占比超过 50%。郑文达先生自股份公司成
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重大影响。
郑文达,男,197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冈比亚居留身份(永久),香港居民,注册一级建
造师,高级环境艺术设计师,中山大学 EMBA。1994 年 7 月加入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原名广东省
装饰总公司),1996 年 7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广东省装饰有限公司部门经理、第四工程部负责人。
2011 年 3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广州市中海怡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5 年 12 月
至今,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公告编号:201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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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融资及分配情况
一、挂牌以来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单位:元/股
发行方案
公告时间
新增股票挂
牌转让日期
发行
价格
发行数量
募集金额
发行对象
中董监高
与核心员
工人数
发行对
象中做
市商家
数
发行对
象中外
部自然
人人数
发行对象
中私募投
资基金家
数
发行对象
中信托及
资管产品
家数
募集资
金用途
是否变
更
2016-8-19
2016-12-29
6.1
6,568,000
40,064,800
0
1
2
1
0
否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都是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与公开披露的用途一致。不存在用于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形。
二、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不适用
三、债券融资情况
单位:元
代码
简称
债券类型
融资金额
票面利率%
存续时间
是否违约
合计
-
-
-
-
-
-
注:债券类型为公司债券(大公募、小公募、非公开)、企业债券、银行间非金融企业融资工具、其他等。
四、间接融资情况 单位:元
融资方式
融资方
融资金额
利息率%
存续时间
是否违约
短期借款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
10,000,000
4.35%
2015-10-29 至
2016-01-16
否
短期借款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
3,860,000
7.84%
2015-01-22 至
2016-01-22
否
短期借款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
3,370,000
7.47%
2015-03-24 至
2016-03-24
否
短期借款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
19,800,000
6.31%
2015-12-7 至
2016-09-14
否
短期借款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800,000
6.31%
2015-12-9 至
2016-12-9
否
短期借款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
18,370,000
6.31%
2015-11-26 至
2016-09-22
否
短期借款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
4,100,000
6.31%
2016-01-14 至
2017-01-14
否
短期借款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
3,480,000
6.31%
2016-03-25 至
2017-03-25
否
短期借款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
18,370,000
6.31%
2016-09-23 至
2017-03-23
否
公告编号:2017-029
29
短期借款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东川支行
10,000,000
5.66%
2016-10-10 至
2017-10-10
否
短期借款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
20,000,000
5.00%
2016-12-01 至
2017-03-02
否
短期借款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
12,000,000
5.80%
2016-12-13 至
2018-12-13
否
短期借款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
16,000,000
5.00%
2016-03-29 至
2016-09-14
否
短期借款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
7,500,000
5.00%
2016-04-13 至
2016-10-12
否
合计
-
149,650,000
-
-
-
违约情况(如有):
不适用
五、利润分配情况
(一)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股
股利分配日期
每 10 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合计
-
-
-
(二)利润分配预案
单位:元/股
项目
每 10 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年度分配预案
-
-
-
公告编号:2017-029
3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学历
任期
是否在公司领取
薪酬
郑文达
董事长、总经理
男
44
硕士
三年
是
周永雄
董事、副总经理
男
42
大专
三年
是
高琳
董事、副总经理
女
38
本科
三年
是
戚树权
董事、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男
33
本科
三年
是
侯昱
董事
女
32
本科
三年
否
杨海岸
监事会主席
女
39
本科
三年
是
何艳芬
监事
女
48
本科
三年
是
张婉儿
职工监事
女
26
本科
三年
是
冼聘权
副总经理
男
41
本科
三年
是
吕蔚涛
设计总监
男
47
大专
三年
是
涂小波
副总经理
男
47
本科
三年
是
温联耿
副总经理
男
49
大专
三年
是
董事会人数:
5
监事会人数:
3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8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关系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关系:
公司董事长郑文达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期初持普通股
股数
数量变动
期末持普通股
股数
期末普通股
持股比例%
期末持有股
票期权数量
郑文达
董事长、总经理
672,000
-
672,000
0.78%
-
合计
672,000
-
672,000
0.78%
-
(三)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否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否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否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否
姓名
期初职务
变动类型(新任、换届、
离任)
期末职务
简要变动原因
涂小波
-
新任
常务副总经理
业务发展需要
温联耿
经理
新任
副总经理
业务发展需要
本年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职业经历:
涂小波,男,1970 年 10 月出生,1993 年 6 月毕业于湖北省武汉工业大学(现湖北省理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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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学)自动化系,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机械工程师、经济师。1993 年至 2003 年,就职广
东粤财信托投资公司汕头分公司(办事处),任总经理秘书、贷审部经理等职;2003 年至 2005 年,
就职广东巨轮股份有限公司,任办公室副主任;2005 年至 2016 年,就职广东爱富兰建设有限公司,
任经营部经理、2008 年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4 月加盟公司,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温联耿,男,1968 年 8 月出生,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土木工程专业,大专学历。2010 年 8 月
加入广州市中海怡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担任预结算经理,之后任三亚区域总经理,2016 年 6 月起任
公司副总经理。
二、员工情况
(一)在职员工(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行政管理人员
28
34
生产人员
94
257
销售人员
23
30
技术人员
7
19
财务人员
14
27
员工总计
166
367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1
3
本科
65
125
专科
61
152
专科以下
39
87
员工总计
166
367
人员变动、人才引进、培训、招聘、薪酬政策、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人员变动、人才引进及招聘情况
2016 年期初员工人数为 166 人,期末人数为 367 人,新增 201 人。新增人员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完成
对上海通汇和上海京汇的收购后,上海通汇及上海京汇的员工纳入合并范围;同时,为满足公司快速发展
的需要,公司通过社会招聘、应届毕业生人才引进等方面措施吸引了适合企业用人政策的人才,巩固、增
强了公司的技术团队和管理队伍。
2、培训
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为加强员工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公司设
立工程培训学院,主要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人员业务技能培训、项目经理专项培训及项目施工人员
的操作技能培训等。
3、员工薪酬政策
公司员工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餐费补贴、年终奖等。为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公司建
立了与个人业绩挂钩、与外部薪酬相比具有竞争优势的薪酬制度,公司依据相关法规,与员工签订《劳动
合同》,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社会保险政策,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内,公司员工的岗位工资按月发放,员工整体薪酬水平随着企业业绩的提
升而提升。
4、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公司不存在为离退休员工承担费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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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二)核心员工以及核心技术人员
期初员工数量
期末员工数量
期末普通股持股数量
核心员工
0
0
0
核心技术人员
5
5
0
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未发生变化。
公告编号:2017-029
33
第九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是
董事会是否设置专业委员会
否
董事会是否设置独立董事
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否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否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否
一、公司治理
(一)制度与评估
1、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股份公司成立之后,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
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要求,且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财务决策均
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能够确保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报告期内,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
象或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2、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公司通过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加强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保护,完善了《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规定,在制度层面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
质询权等合法权利。
经董事会评估认为,公司的治理机制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充分行使其合法权利。
3、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均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决策,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没有出现董
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
章程的情形。
4、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广州市中海
怡高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内容:1、根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修改公
公告编号:2017-029
34
司章程。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广州市中海
怡高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修订内容:1、根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和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修改公司章程。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修订内容:1、根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修改公司章程。2、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
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注册资本、股份数额和股东情况等的相应条款予以修改。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修订内容:1、增加章程中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〇八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七)分公
司的设立。2、修改章程中第六章、第一百二十五条:公司设副总经理三名改为公司设副总经理不超过
八名。3、根据本次会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修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二条。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修订内容:对公司章程第一〇八条进行修正,增加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审批 5000 万元人
民币以下(含 5000 万元)的贷款事项”。
(二)三会运作情况
1、三会召开情况
会议类型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次数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董事会
11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成奥
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向郑文达先生租赁房屋的议案》
4 项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
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关于收购上海京汇美饰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股权的议案》等 5 项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01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等 9 项议案 ;
4、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汕头分公司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东莞分公司的议案》、《关
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关于股票发行方案
的议案》等 5 项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武汉分公司的议案》、《关
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关于在香港设立子
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
案》等 10 项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
度>的议案》等 9 项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借款暨关联方提供
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聘用副总经理的议案》等
3 项议案;
公告编号:2017-029
35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荔湾支行申请借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
于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等 4 项议
案;
1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17 年度日常性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成立长春分公司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4 项议案。
监事会
2
1、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关
于 2015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 7 项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
案》。
股东大会
9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广州成奥
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向郑文达先生租赁房屋的议案》
3 项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
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关于收购上海京汇美饰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股权的议案》4 项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关于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
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 6 项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汕头分公司的议案》;
5、《关于设立东莞分公司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
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
5 项议案;
6、《关于设立武汉分公司的议案》、《关于在香港设
立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在澳门设立子公司的议
案》、《关于制定<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
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
度>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13
项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借款暨接受关联方
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荔湾支行申请借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关
于公司申请委托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7-029
36
2、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公司董事会评估认为,公司 2016 年度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决议内容没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形,会议程序
规范。公司“三会”成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任职要求,符合“三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的规定。
(三)公司治理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自身行为。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
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履行审议程序;公司重大事项及时通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进行了披露,从多方面确保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
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股份公司设立时间较短,虽然已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但公司董事、
监事和管理层仍需不断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以提高公司治理的意识。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培训,并督促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其义务,使公司治理更规范。公司将在今后
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以适应和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的要求,为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
展奠定基础。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投资者的来访和咨询,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
信息。
公司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与公司官方网站()
“投资者关系”板块,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进行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权益。同时在日常生
活中,建立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进行投资者互动交流关系管理的有效途径。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了与
监管机构的经常性联系和主动沟通,积极向监管机构报告公司相关事项,确保公司信息披露更加规范。
(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本年度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如有)
不适用。
二、内部控制
(一)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本年度的监督事项无
异议。
(二)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产权明晰、权责明确、运作规范,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方面均遵循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能够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和决策,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未
受到公司控股股东的干涉、控制,亦未因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使公司
经营自主权的完整性、独立性受到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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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完整及独立
公司承继了原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资产、负债及权益。本公司与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之间产权关系明确,独立并合法拥有经营所需的经营性资产,不存在被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况。
3、机构独立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设置了完整的内部组织机构,各部门职责明
确、工作流程清晰。公司各部门独立履行职能且分工协作。
4、人员独立
公司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成立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劳
动、人事和薪酬管理。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
生,不存在股东超越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形。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报酬,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任
职务及领取薪酬的情形。公司财务人员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的情形。
5、财务独立
公司成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并配备了相关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
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在银行开立账户;公司依法独立纳
税,不存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况。
(三)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
际情况,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能
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发展需要。同时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有效性、
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制度有效的保证了公司经营业务的有效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
全完整,并且公司将根据发展情况,不断更新和完善相关制度,保障公司健康平稳运行。报告期内,未发
现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重大内部管理制度重大缺陷。
(四)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等情况。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公司管理层
严格遵守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时严格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
执行情况良好。
为了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公
司正在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公司已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年报信息披
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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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致同审字(2017)第 440ZB5019 号
审计机构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2 号利通广场 10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7 年 4 月 20 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继明、潘文中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2
审计报告正文:
致同审字(2017)第 440ZB5019 号
中海怡高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海怡高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怡高)财务报表,包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
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中海怡高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
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
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
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
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
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海怡高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海怡高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公告编号:2017-029
39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继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潘文中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二、 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1
52,717,367.97
30,073,105.14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五、2
-
28,112,880.90
应收账款
五、3
477,389,191.11
188,275,757.27
预付款项
五、4
4,554,120.25
9,838,994.05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五、5
17,112,666.93
3,205,125.5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五、6
164,449,082.83
182,764,351.3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五、7
2,517,031.44
-
流动资产合计
718,739,460.53
442,270,214.2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公告编号:2017-029
40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五、8
984,581.01
825,309.44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五、9
234,401.14
97,376.19
开发支出
-
-
商誉
五、10
15,760,355.28
-
长期待摊费用
五、11
2,154,822.40
3,078,317.80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12
10,255,005.05
1,030,905.5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389,164.88
5,031,908.93
资产总计
748,128,625.41
447,302,123.1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13
55,950,000.00
58,2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五、14
3,196,395.29
1,030,974.57
应付账款
五、15
323,844,482.38
177,324,185.08
预收款项
五、16
2,245,823.96
15,469,905.1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五、17
4,392,000.41
3,641,269.24
应交税费
五、18
26,702,465.47
24,062,024.49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五、19
1,828,055.11
934,570.29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五、20
28,704,801.29
-
流动负债合计
446,864,023.91
280,662,928.77
非流动负债:
公告编号:2017-029
41
长期借款
五、21
12,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000,000.00
-
负债合计
458,864,023.91
280,662,928.7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五、22
86,568,000.00
8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五、23
40,121,503.02
6,624,703.02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五、24
3,618,001.92
984,778.49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五、25
141,910,300.08
79,029,712.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72,217,805.02
166,639,194.39
少数股东权益
17,046,796.4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9,264,601.50
166,639,194.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48,128,625.41
447,302,123.16
法定代表人:郑文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戚树权 会计机构负责人:戚树权
公告编号:2017-029
42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0,165,681.60
29,984,644.6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4,264,813.18
应收账款
十四、1
225,549,555.15
123,771,672.71
预付款项
4,554,120.25
7,756,512.37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十四、2
77,561,475.20
21,975,363.56
存货
134,557,564.44
180,998,098.7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2,001,618.59
-
流动资产合计
494,390,015.23
388,751,105.2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十四、3
12,578,296.01
12,578,296.01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60,880.34
444,766.83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216,931.29
92,042.95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94,803.70
1,030,905.5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050,911.34
14,146,011.29
资产总计
509,440,926.57
402,897,116.5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5,950,000.00
58,200,000.00
公告编号:2017-029
4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2,317,140.29
1,030,974.57
应付账款
162,257,626.94
155,466,398.43
预收款项
78,776.08
12,902,110.35
应付职工薪酬
3,449,096.80
2,869,016.07
应交税费
5,133,935.09
17,172,376.40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90,767,885.13
58,944,605.4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14,777,796.72
-
流动负债合计
334,732,257.05
306,585,481.3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2,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000,000.00
-
负债合计
346,732,257.05
306,585,481.30
所有者权益:
股本
86,568,000.00
8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39,839,799.03
6,342,999.03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3,618,001.92
984,778.49
未分配利润
32,682,868.57
8,983,857.7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2,708,669.52
96,311,635.2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509,440,926.57
402,897,116.55
公告编号:2017-029
44
(三)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798,884,121.96
492,333,768.03
其中:营业收入
五、26
798,884,121.96
492,333,768.03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708,823,035.28
453,088,801.52
其中:营业成本
五、26
660,232,249.58
400,266,525.21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五、27
5,315,205.44
13,795,473.81
销售费用
五、28
6,937,812.13
2,650,060.88
管理费用
五、29
22,170,563.79
28,692,751.82
财务费用
五、30
3,379,216.44
2,854,060.65
资产减值损失
五、31
10,787,987.90
4,829,929.1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0,061,086.68
39,244,966.51
加:营业外收入
五、32
1,607,845.03
660,200.3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减:营业外支出
五、33
121,066.96
446,553.2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36,456.7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1,547,864.75
39,458,613.65
减:所得税费用
五、34
18,873,816.61
7,177,005.4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2,674,048.14
32,281,608.16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5,513,810.63
32,281,608.16
少数股东损益
7,160,237.51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公告编号:2017-029
45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65,513,810.63
32,281,608.1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160,237.51
-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81
0.40
(二)稀释每股收益
法定代表人:郑文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戚树权 会计机构负责人:戚树权
(四)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十四、4
397,994,238.61
475,215,738.39
减:营业成本
十四、4
336,722,248.84
394,153,375.01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63,100.76
13,220,308.02
销售费用
5,941,275.31
1,670,571.07
管理费用
13,374,456.77
25,814,262.99
财务费用
3,370,798.99
2,950,607.33
资产减值损失
5,759,321.31
4,946,948.2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9,663,036.63
32,459,665.71
加:营业外收入
1,400,043.56
660,200.3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减:营业外支出
2.81
328,711.2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1,063,077.38
32,791,154.85
减:所得税费用
4,730,843.11
6,963,084.9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6,332,234.27
25,828,069.9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公告编号:2017-029
46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
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6,332,234.27
25,828,069.93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63,504,065.15
292,674,678.9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207,800.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35
27,330,117.22
8,974,608.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91,041,982.37
301,649,287.2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18,392,171.87
284,488,652.7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公告编号:2017-029
47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561,650.62
17,586,454.64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042,553.52
7,541,354.2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35
38,276,960.47
46,247,884.9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11,273,336.48
355,864,346.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31,354.11
-54,215,059.3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净额
3,246.84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35
6,733,725.0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736,971.89
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17,112.25
202,458.62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7,112.25
202,458.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19,859.64
-202,458.6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0,064,800.00
36,281,703.99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1,450,000.00
58,2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1,514,800.00
94,481,703.9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1,700,000.00
40,48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459,042.70
3,275,686.3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159,042.70
43,755,686.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355,757.30
50,726,017.6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444,262.83
-3,691,500.3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073,105.14
23,764,605.4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2,517,367.97
20,073,105.14
法定代表人:郑文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戚树权 会计机构负责人:戚树权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公告编号:2017-029
48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52,265,214.84
223,285,496.36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4,624,652.16
27,509,224.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6,889,867.00
250,794,720.8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06,609,553.55
257,672,769.8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415,059.58
15,656,773.9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265,646.56
6,507,877.7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5,594,269.54
23,433,959.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2,884,529.23
303,271,381.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994,662.23
-52,476,660.4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额
3,246.84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46.8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83,305.00
202,458.62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3,305.00
202,458.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0,058.16
-202,458.6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0,064,800.00
36,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1,450,000.00
58,2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1,514,800.00
94,2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1,700,000.00
40,48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459,042.70
3,275,686.3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8,296.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159,042.70
44,333,982.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355,757.30
49,866,017.6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9,981,036.91
-2,813,101.4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9,984,644.69
22,797,746.1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965,681.60
19,984,644.69
公告编号:2017-029
49
(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
益
所有者权益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80,000,000.00
-
-
-
6,624,703.02
-
-
-
984,778.49
79,029,712.88
-
166,639,194.39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80,000,000.00
-
-
-
6,624,703.02
-
-
-
984,778.49
79,029,712.88
-
166,639,194.3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以“-”号填列)
6,568,000.00
-
-
-
33,496,800.00
-
-
-
2,633,223.43
-
62,880,587.20
17,046,796.48
122,625,407.11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65,513,810.63
7,160,237.51
72,674,048.1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6,568,000.00
-
-
-
33,496,800.00
-
-
-
-
-
-
-
40,064,8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6,568,000.00
-
-
-
33,496,800.00
-
-
-
-
40,064,8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本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金额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2,633,223.43
-2,633,223.4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2,633,223.43
-2,633,223.4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公告编号:2017-029
50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9,886,558.97
9,886,558.97
四、本年期末余额
86,568,000.00
-
-
-
40,121,503.12
-
-
-
3,618,001.92
-
141,910,300.08
17,046,796.48
289,264,601.50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5,000,000.00
-
-
-
-
-
-
-
1,373,759.99
- 70,202,122.25
86,575,882.24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公告编号:2017-029
51
二、本年期初余额
15,000,000.00
-
-
-
-
-
-
-
1,373,759.99
- 70,202,122.25
-
86,575,882.2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65,000,000.00
-
-
-
6,624,703.02
-
-
-
-388,981.50
-
8,827,590.63
-
80,063,312.15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32,281,608.16
-
32,281,608.1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2,821,076.40
-
-
-
44,960,627.59
-
-
-
-
-
-
-
47,781,703.99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821,076.40
-
-
-
33,178,923.60
-
-
-
-
-
-
-
36,0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11,500,000.00
-
-
-
-
-
-
-
11,500,000.00
4.其他
-
-
-
-
281,703.99
-
-
-
-
-
-
-
281,703.99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2,582,806.99
-
-2,582,806.9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2,582,806.99
-
-2,582,806.9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62,178,923.60
-
-
-
-38,335,924.57
-
-
-
-2,971,788.49
- -20,871,210.54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8,335,924.57
-
-
-
-38,335,924.57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971,788.49
-
-
-
-
-
-
-2,971,788.49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4.其他
20,871,210.54
-
-
-
-
-
-
- -20,871,210.54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80,000,000.00
-
-
-
6,624,703.02
-
-
-
984,778.49
- 79,029,712.88
- 166,639,194.39
公告编号:2017-029
52
法定代表人:郑文达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戚树权 会计机构负责人:戚树权
(八)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
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
合计
优先
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80,000,000.00
-
-
-
6,342,999.03
-
-
-
984,778.49
8,983,857.73
96,311,635.24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其他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80,000,000.00
-
-
-
6,342,999.03
-
-
-
984,778.49
8,983,857.73
96,311,635.2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
列)
6,568,000.00
-
-
-
33,496,800.00
-
-
-
2,633,223.43 23,699,010.85
66,397,034.28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26,332,234.28
26,332,234.2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6,568,000.00
-
-
-
33,496,800.00
-
-
-
-
-
40,064,8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6,568,000.00
-
-
-
33,496,800.00
-
-
-
-
-
40,064,8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4.其他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2,633,223.43 -2,633,223.43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2,633,223.43 -2,633,223.43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3.其他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公告编号:2017-029
53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86,568,000.00
-
-
-
39,839,799.03
-
-
- 3,618,001.92 32,682,868.58 162,708,669.52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
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
合计
优先
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5,000,000.00
-
-
-
-
-
-
- 1,373,759.99
6,609,805.33 22,983,565.31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其他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15,000,000.00
-
-
-
-
-
-
- 1,373,759.99
6,609,805.33 22,983,565.3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
列)
65,000,000.00
-
-
-
6,342,999.03
-
-
-
-388,981.50
2,374,052.40 73,328,069.93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25,828,069.93 25,828,069.9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2,821,076.40
-
-
-
44,678,923.60
-
-
-
-
- 47,500,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821,076.40
-
-
-
33,178,923.60
-
-
-
36,0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公告编号:2017-029
54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11,500,000.00
-
-
-
-
11,500,000.00
4.其他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2,582,806.99
-2,582,806.99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2,582,806.99
-2,582,806.99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62,178,923.60
-
-
-
-38,335,924.57
-
-
- -2,971,788.49 -20,871,210.54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8,335,924.57
-
-
-
-38,335,924.57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971,788.49
-
-
-
-
-
- -2,971,788.49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4.其他
20,871,210.54
-
-
-
-
-
-
-
-20,871,210.54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80,000,000.00
-
-
-
6,342,999.03
-
-
-
984,778.49
8,983,857.73 96,311,635.24
公告编号:2017-029
55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历史沿革
中海怡高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是一家由原广州市中
海怡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高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怡高有限由自然人陈日初及广州市芳村区鹤洞街劳动服务公司(以下简称“鹤洞
街劳务”)出资设立,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其中:陈日初以货币形
式出资人民币 27.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00%;鹤洞街劳务以货币形式出资人
民币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0%。于 2000 年 5 月 8 日取得了由广州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4401071100426 的营业执照。上述注册资本业经广州
中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勤验字[2000]第 258 号《验
资报告》审验。
2003 年 8 月 1 日,经股东会决议,鹤洞街劳务将其持有的怡高有限 10.00%注册资
本共人民币的 3.00 万元出资转让给郑明榛。本次转让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仍为人
民币 30.00 万元,出资比例为:陈日初 90.00%,郑明榛 10.00%。2003 年 11 月 11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怡高有限换发了注册号为 4401072001320 号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4 年 1 月 28 日,经股东会决议,陈日初将其持有的怡高有限 90.00%注册资本
共人民币 27.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郑文达。本次转让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仍为人
民币 30.00 万元,出资比例为:郑文达 90.00%,郑明榛 10.00%。2004 年 2 月 22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怡高有限换发了注册号为 4401072001320 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2004 年 3 月 1 日,经股东会决议,郑文达将其持有的怡高有限 90.00%注册资本共
人民币 27.00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郑婉丽。本次转让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仍为人
民币 30.00 万元,出资比例为:郑婉丽 90.00%,郑明榛 10.00%。2004 年 3 月 10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怡高有限换发了注册号为 4401072001320 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
2004 年 12 月 23 日,经股东会决议,怡高有限注册资本由 3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
至 1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郑文达认购人民币 70.00 万元的增资;郑明榛认购人
民币 10.00 万元的增资。本次增资后公司股东出资比例为:郑文达 63.64%,郑婉
丽 24.54%,郑明榛 11.82%。新增出资业经广州华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华
天会验字[2004]第 YH0128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04 年 12 月 24 日,广州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向怡高有限换发注册号为 440107200132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5 年 7 月 17 日,经股东会决议,怡高有限注册资本由 110.00 万元人民币增至
360.00 万元人民币,新增出资人民币 250.00 万元由郑文达缴纳。本次增资后公司
公告编号:2017-029
56
股东出资比例为:郑文达 88.89%,郑婉丽 7.50%,郑明榛 3.61%。新增出资业经
广州华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华天会验字[2004]第 HT0419 号《验资报告》
审验,2005 年 7 月 20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怡高有限换发了注册号为
440107200132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5 年 8 月 10 日,经股东会决议,怡高有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60.00 万元增至
人民币 600.00 万元,新增出资人民币 240.00 万元由郑文达缴纳。本次增资后公司
股东出资比例为:郑文达 93.33%,郑婉丽 4.50%,郑明榛 2.17%。新增出资业经
广州华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华天会验字[2005]第 HT0572 号《验资报告》
审验。 2005 年 8 月 19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怡高有限换发注册号为
440107200132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 年 8 月 1 日,经股东会决议,郑婉丽将其对怡高有限持有的 4.50%注册资本
共人民币 27.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郑文达。本次转让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仍为人
民币 600.00 万,出资比例为:郑文达 97.83%,郑明榛 2.17%。 2007 年 8 月 16 日,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怡高有限换发了注册号为 4401012047884 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2013 年 12 月 26 日,经股东会决议,郑文达将其持有的人民币 581.00 万元出资额
(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96.83%);郑明榛将其持有的人民币 13.00 万元出资额(占公
司注册资本的 2.17%)转让给中海怡高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怡高控股”)。
本次转让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 600.00 万,出资比例为:中海怡高控股
99.00%,郑文达 1.00%。2013 年 12 月 31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怡高有限
换发了注册号为 44010100015360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4 年 2 月 14 日,经股东会决议,怡高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1,500.00 万
元,其中:中海怡高控股认缴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891.00 万元;郑文达认缴新增
注册资本人民币 9.00 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股东出资比例为:中海怡高控股
99.00%,郑文达 1.00%。新增出资业经广州知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粤知验字[2014]
第 1004 号《验资报告》审验,2014 年 2 月 19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怡高
有限换发了注册号为 44010100015360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4 年 8 月 31 日,经股东会决议,郑文达将其持有的怡高有限 1%股权共 15.00
万元人民币的出资转让给中海怡高控股;怡高有限申请增加注册资本,新增注册
资本人民币 8,500.00 万元由中海怡高控股以货币认缴,新增出资后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10,000.00 万元,其中实缴出资 1,500.00 万元,出资比例为中海怡高控股
100.00%。上述 2014 年 12 月 12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怡高有限换发了注
册号为 440101000153601 的《营业执照》。
2015 年 6 月 28 日,经股东会决议,中海怡高控股将其持有的人民币 100.00 万元
出资额(全部未实缴,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转让给郑文达;转让后注册资
本仍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实缴出资 1,500.00 万元。出资比例为中海怡高控股
99.00%,郑文达 1.00%。2015 年 7 月 1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怡高有限换发
了注册号为 44010100015360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告编号:2017-029
57
2015 年 10 月 6 日,经股东会决议,怡高有限注册资本从 10,000.00 万元减至 1,500.00
万元。本次减资后,中海怡高控股认缴出资额 1,485.00 万元,郑文达认缴出资额
15.00 万元,合计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出资比例为中海怡高控股 99.00%,郑文
达 1.00%。2015 年 10 月 12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核准了本次工商
变更登记,换发了统一信用代码为 91440106271946824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5 年 10 月 15 日,经股东会决议,怡高有限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5,000,000.00 元
增加至 17,821,076.40 元,其中:广州市仲懿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增资
2,000,000.00 元,其中 801,948.44 元计入注册资本,余款 1,198,051.56 元计入资本公
积;吴盛先生增资人民币 4,000,000.00 元,其中 237,020.32 元计入注册资本,余款
3,762,979.68 元计入资本公积;广州创星客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
资 20,000,000.00 元,其中 1,188,665.80 元计入注册资本,余款 18,811,334.20 元计入
资本公积;哈尔滨创星客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向公司增资 10,000,000.00 元,其
中 593,441.84 元计入注册资本,余款 9,406,558.16 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
后公司出资比例:中海怡高控股 83.33%,郑文达 0.84%,广州市仲懿人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4.50%,吴盛 1.33%,广州创星客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6.67%,哈尔滨创星客投资企业(有限合伙)3.33%。
2015 年 12 月 21 日,根据广州市中海怡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广州
市中海怡高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的规定,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15 年 10 月 31 日账面净资产 86,342,999.02 元,按 1:
0.9265 的比例折股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注册资本为 80,000,000.00
元,其余 6,342,999.03 元作为资本公积。本公司 8,000.00 万元股本业经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致同验字(2016)第 440FB0001 号验证。
2015 年 12 月 28 日广州市中海怡高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广州市中海怡高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1 月 25 日广州市中海怡高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更名为中海怡高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1 月 25 日,广州市工商行政
管 理 局 天 河 分 局 核 准 了 以 上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 换 发 了 统 一 信 用 代 码 为
91440101721946824R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6 年 8 月 30 日,经股东会决议,本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0,000,000.00 元增加
至 86,568,000.00 元, 其中:广州城投丙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人民币
29,999,800.00 元,其中 4,918,000.00 元计入注册资本,余款 25,081,800.00 元计入资
本公积;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3,050,000.00 元,其中 500,000.00 元计
入注册资本,余款 2,55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周云汉增资 3,965,000.00 元,其
中 650,000.00 元计入注册资本,余款 3,315,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闫建华增资
3,050,000.00 元,其中 500,000.00 元计入注册资本,余款 2,55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
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出资比例:中海怡高控股 77.00%,郑文达 0.78%,广州
市仲懿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16%,吴盛 1.23%,广州创星客文化产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16%,哈尔滨创星客投资企业(有限合伙)3.08%,广
州城投丙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6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58%,周
云汉 0.75%,闫建华 0.58%。本公司 656.80 万元股本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6)第 440ZC0664 号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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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及相关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数(股)
持股比例%
中海怡高控股有限公司
66,664,000.00
77.00
哈尔滨创星客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664,000.00
3.08
广州创星客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336,000.00
6.16
广州市仲懿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600,000.00
4.16
郑文达
672,000.00
0.78
吴盛
1,064,000.00
1.23
广州城投丙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918,000.00
5.6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0.58
周云汉
650,000.00
0.75
闫建华
500,000.00
0.58
合 计
86,568,000.00
100.00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设总经办、行政
部、人事部、财务及成本管理部、审计监察及风控部、法务及资料档案部、市场
业务运营中心及工程投标中心等部门。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及其他建筑业。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批准。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三亚广装总装饰工程
有限公司, 三亚中海怡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都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原广
州成奥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市都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原广州市都卓装饰
材料有限公司)、中海怡高(香港)工程有限公司、中海怡高(澳门)工程一人
有限公司共 6 家子公司,详见“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动”、“附注七、在其他主体
中的权益披露”。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
(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参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
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
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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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收入确认政策,
具体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三、11 及附注三、23。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
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
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
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
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与原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
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
量;原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
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
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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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
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
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
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
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
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
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
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
有者权益变动应当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
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
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
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
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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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
司编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
持一致,公司间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
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
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
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
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
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
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
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
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
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
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
收益。
(3)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
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
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
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在丧
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4)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特殊处理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
或多种情况,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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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相应结转每一次处
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的计量以及有关处
置股权损益的核算比照上述“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
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
制权当期的损益。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
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
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
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
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
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
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9、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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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
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
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
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
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
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
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
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
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
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
产,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附注三、11)。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
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
除上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
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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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
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
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
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
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
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
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
期损益。
(4)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10。
(5)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
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
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
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
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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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
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
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
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
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
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是指,权益工具投资公
允价值月度均值连续 12 个月均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
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
担保物的价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
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
(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
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
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
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
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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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
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
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
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
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
不得转回。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
(转入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
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
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
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0、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
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
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
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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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
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
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
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
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
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
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
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
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
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
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
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11、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 50 万元(含 50 万元)以上
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
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
由
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提坏账准备
(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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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
未单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
组合类型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状态
账龄分析法
关联方
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合并
范围内的关联方应收账款
不计提
备用金组合
款项性质
不计提
押金及保证金组合
款项性质
不计提
员工代垫款及员工借支款 款项性质
不计提
A、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
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4 年
50
50
4 年以上
100
100
12、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工程施工、原材料。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非工程施工和设计成本类存货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建造合同按实际成本计量,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
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
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在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
上述条件的,则计入当期损益。
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
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
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工程施工的具体核算方法为:按照单个工程项目为核算对象,平时,在单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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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下归集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费、施工机械费、其他
直接费及相应的施工间接费用等。期末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的同时,
确认合同毛利。期末,未完工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成本及累计确认的工程施工毛
利与对应的工程结算对抵,余额列示于存货项目。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
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
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
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周转用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
销法摊销。
13、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
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
的联营企业。
(1)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份额作为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
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
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
股权投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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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
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
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
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
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
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
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
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
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
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
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
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
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
计处理,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
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
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
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
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
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
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
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
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对于 2007 年 1 月 1 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在扣除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法摊销的股
权投资借方差额后,确认投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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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
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
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
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
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
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
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
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
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
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
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
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
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
的表决权股份时,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
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外,均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
投资单位 20%(不含)以下的表决权股份,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
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
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
19。
14、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
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
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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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
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
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
5
0-5
19-20
电子设备
3-5
0-5
19-33
运输设备
5
0-5
19-20
其他设备
3
5
33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
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三、19。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
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
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
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
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
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
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
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
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
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
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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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
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6)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
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
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15、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
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19。
1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
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
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
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
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
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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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
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
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
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7、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为电脑软件和专利权。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
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
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
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备注
电脑软件
3-5 年
直线法
-
专利权
6 年
直线法
-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
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
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19。
18、研究开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
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
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
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
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
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
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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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
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19、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存
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
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
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
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
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
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
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
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
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
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
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
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0、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
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1、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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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
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
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
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
职工薪酬” 项目。
(2)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
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
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
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
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本公司仅涉及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
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
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
费等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
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5)其他长期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
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
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2、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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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
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
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
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
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
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
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23、收入
(1)建造合同
于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本公司根据完工百分比法
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则区别情况处理:
如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则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
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作为费用;如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则在发生时作为费
用,不确认收入。
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本公司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B、
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
分和可靠地计量;D、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
定。
(2)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
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
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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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供劳务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
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
量;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
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
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4)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资产使用权让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及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本
公司确认收入。
24、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其中,对期末有确凿
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
时,按应收金额计量;否则,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
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 元计
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
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
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平均分配,
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则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递延收益,
于费用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
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告编号:2017-029
79
25、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
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
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
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
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
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
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
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
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
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
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
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
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
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
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
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
转回。
26、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
租赁,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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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
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
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
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
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
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
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
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
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7、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
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A、期权的行权价格;B、
期权的有效期;C、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D、股价预计波动率;E、股份的预计
股利;F、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
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
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
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
公告编号:2017-029
81
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
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
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
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
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
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
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
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
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
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的非市场条件而
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
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
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
的取消处理。
28、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
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
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
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1)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集团就所有未利用的税
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
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的金额。
(2)成本结转
公告编号:201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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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根据建筑工程个别合同的完工百分比确认收益。管理层根据总预算成本中
所涉实际成本估计建筑工程完工百分比,亦估计有关合同收益。鉴于建筑合同中
所进行活动性质,进行活动之日及活动完成之日通常会归入不同的会计期间。本
公司会随着合同进程检讨并修订预算(若实际合同收益小于预计或实际合同成本,
则计提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中的合同收益及合同成本估计。
29、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本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重要会计政策的变更。
(2)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的变更。
四、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法定税率%
营业税
应税收入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1、3、6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中海怡高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
三亚广装总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5
三亚中海怡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5
广州市都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5
广州都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5
上海通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5
上海京汇美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5
沈阳京汇美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5
注:经上海市宝山区国家税务局批准,2016 年度上海通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企业
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核定征收,按照不含税收入的 10%,计算应税所得,所得税率
为 25%。
2、税收优惠及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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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本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30 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
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编号为 GR201544000078 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有效期为 3 年,2015 至 2017 年适用 15%的优惠税率。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本财务报表的报告期为 2016 年度,附注中期末指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期特指
2016 年 1-12 月。
1、货币资金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库存现金
114,351.72
35,059.49
银行存款
52,403,016.25
20,038,045.65
其他货币资金
200,000.00
10,000,000.00
合 计
52,717,367.97
30,073,105.14
(1)本公司 2016 年 7 月 4 日存入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 200,000.00 元作为保证金,
存单号为“G85293Q704AFRPJ”,除该笔保证金存款外,不存在其他使用限制的款
项。
(2)期末,本公司不存在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应收票据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商业承兑汇票
-
28,112,880.90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种 类
期末数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
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9,016,560.60
1.71
9,016,560.60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517,751,368.28
98.29 40,362,177.17
7.80
477,389,191.11
其中:账龄组合
517,751,368.28
98.29 40,362,177.17
7.80
477,389,191.1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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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合 计
526,767,928.88
100.00 49,378,737.77
9.37 477,389,191.11
种 类
期初数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
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204,041,128.31
100.00 15,765,371.04
7.73 188,275,757.27
其中:账龄组合
204,041,128.31
100.00 15,765,371.04
7.73 188,275,757.27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
-
-
-
-
-
合 计
204,041,128.31
100.00 15,765,371.04
7.73 188,275,757.27
① 本公司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1,165,856.14
1,165,856.14
100.00
收回可能性低
福建永鼎设计装饰工
程有限公司
1,049,617.66
1,049,617.66
100.00
收回可能性低
湖南立达人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
6,801,086.80
6,801,086.80
100.00
收回可能性低
合 计
9,016,560.60
9,016,560.60
100.00
②账龄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期末数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1 年以内
437,340,205.42
84.47
21,867,010.29
5.00
415,473,195.13
1 至 2 年
55,325,122.90
10.69
5,532,512.31
10.00
49,792,610.59
2 至 3 年
13,466,936.22
2.60
4,040,080.90
30.00
9,426,855.32
3 至 4 年
5,393,060.17
1.04
2,696,530.10
50.00
2,696,530.07
4 年以上
6,226,043.57
1.20
6,226,043.57
100.00
-
合 计
517,751,368.28
100.00
40,362,177.17
7.80
477,389,191.11
账 龄
期初数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公告编号:2017-029
85
1 年以内
174,599,154.87
85.57
8,729,957.75
5.00
165,869,197.12
1 至 2 年
11,590,365.36
5.68
1,159,036.54
10.00
10,431,328.82
2 至 3 年
15,247,136.45
7.47
4,574,140.94
30.00
10,672,995.51
3 至 4 年
2,604,471.63
1.28
1,302,235.81
50.00
1,302,235.82
合 计
204,041,128.31
100.00
15,765,371.04
7.73
188,275,757.27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0,787,987.90 元。
(3)本期本公司并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4)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
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海南新佳旅业开发有限公司
61,919,009.13
11.75
3,704,822.95
海航基础股份有限公司
37,533,381.50
7.13
1,876,669.08
海南亚特兰蒂斯商旅发展有限
公司
30,390,962.91
5.77
1,519,548.15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4,779,102.00
4.70
1,238,955.10
台山颐和温泉城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23,445,551.38
4.45
1,343,107.02
合 计
178,068,006.92
33.80
9,683,102.30
(5)报告期内,未发生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报告期内,未发生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披露
账 龄
期末数
期初数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 年以内
4,554,120.25
100.00
8,681,462.54
88.24
1 至 2 年
-
-
658,444.51
6.68
2 至 3 年
-
-
499,087.00
5.08
合 计
4,554,120.25
100.00
9,838,994.05
100.00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预付款项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公告编号:2017-029
86
东莞市嘉源家具有限公司
1,881,603.73
41.32
福建海丝石业有限公司
615,746.79
13.52
佛山市南海雄丰玻璃实业有限公司
216,284.42
4.75
厦门海川联创进出口有限公司
185,957.73
4.08
云浮市新欧亚石材有限公司
150,000.00
3.29
合 计
3,049,592.67
66.96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种 类
期末数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
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他应收款
-
-
-
-
-
其中:账龄组合
6,377,104.07
36.24 484,919.01
7.60
5,892,185.06
备用金组合
2,822,027.68
16.04
-
-
2,822,027.68
押金及保证金组合
8,028,810.68
45.62
-
-
8,028,810.68
员工代垫款及员工
借支款
369,643.51
2.10
-
-
369,643.51
组合小计
17,597,585.94 100.00
484,919.01
2.76
17,112,666.9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
合 计
17,597,585.94 100.00
484,919.01
2.76
17,112,666.93
种 类
期初数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
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他应收款
-
-
-
-
-
其中:账龄组合
备用金组合
763,628.39
23.83
0.00
0.00
763,628.39
押金及保证金组合
2,122,252.00
66.21
0.00
0.00
2,122,252.00
员工代垫款及员工
借支款
319,245.14
9.96
0.00
0.00
319,245.14
组合小计
3,205,125.53
100.00
0.00
0.00
3,205,125.5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
合 计
3,205,125.53
100.00
0.00
0.00
3,205,125.53
公告编号:2017-029
87
说明:
(2)账龄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 龄
期末数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1 年以内
3,055,828.04
47.92
152,791.40
5.00
2,903,036.64
1 至 2 年
3,321,276.03
52.08
332,127.61
10.00
2,989,148.42
合 计
6,377,104.07
100.00
484,919.01
7.60
5,892,185.06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484,919.01 元。
(4)本期并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5)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披露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押金及保证金
8,028,810.68
2,122,252.00
账龄
6,377,104.07
-
备用金
2,822,027.68
763,628.39
员工代垫款及员工借支款
369,643.51
319,245.14
合 计
17,597,585.94
3,205,125.53
(6)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张广生
外部往来
2,059,338.36 1-2 年
11.70
205,933.84
张凯
外部往来
1,186,299.28 1 年以内
6.74
59,314.96
海南亚特兰蒂斯商
旅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
1,000,000.00 1 年以内、
1-2 年
5.68
-
汤轲
外部往来
800,000.00 1 年以内
4.55
40,000.00
赵雪峰
外部往来
650,679.19 1 年以内
3.70
32,533.96
合 计
5,696,316.83
32.37
337,782.76
6、存货
(1)存货分类
存货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跌价
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
准备
账面价值
公告编号:2017-029
88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
完工未结算资产
164,449,082.83
-
164,449,082.83
182,764,351.34
- 182,764,351.34
(2)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项 目
期末数
累计已发生成本
534,558,029.68
累计已确认毛利
134,967,448.26
减:预计损失
-
减:已办理结算的价款
505,076,395.11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尚未结算资产账面价值
164,449,082.83
7、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值税留抵税额
2,517,031.44
-
8、固定资产
项 目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 其他设备
合 计
一、账面原值:
1. 2016.01.01
126,500.00
1,014,825.58
917,678.06
70,605.00
2,129,608.64
2.本期增加金额
536,180.00
443,160.83
674,788.76
185,574.00
1,839,703.59
(1)购置
-
22,403.25
160,363.00
49,468.00
232,234.25
(2)企业合并增加
536,180.00
420,757.58
514,425.76
136,106.00
1,607,469.34
3.本期减少金额
518,940.00
96,193.58
138,915.42
-
754,049.00
(1)处置或报废
518,940.00
96,193.58
110,495.42
-
725,629.00
(2)其他减少
-
-
28,420.00
-
28,420.00
4. 2016.12.31
143,740.00
1,361,792.83
1,453,551.40
256,179.00
3,215,263.23
二、累计折旧
1. 2016.01.01
52,780.50
691,688.37
528,242.50
31,587.83
1,304,299.20
2.本期增加金额
531,981.12
366,921.14
615,287.20
119,947.67
1,634,137.13
(1)计提
24,969.03
211,340.33
255,766.06
27,861.40
519,936.82
(2)其他增加
507,012.09
155,580.81
359,521.14
92,086.27
1,114,200.31
3.本期减少金额
492,993.00
96,059.58
118,701.52
0.01
707,754.11
(1)处置或报废
492,993.00
96,059.58
100,502.80
-
689,555.38
(2)其他减少
-
-
18,198.72
0.01
18,198.73
4. 2016.12.31
91,768.62
962,549.93
1,024,828.18
151,535.49
2,230,682.22
三、减值准备
1. 2016.01.01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公告编号:2017-029
89
4. 2016.12.31
-
-
-
-
-
四、账面价值
1. 2016.12.31 账面价值
51,971.38
399,242.90
428,723.22
104,643.51
984,581.01
1. 2016.01.01 账面价值
73,719.50
323,137.21
389,435.56
39,017.17
825,309.44
9、无形资产
项目
软件
专利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 2016.01.01
95,716.00
65,000.00
160,716.00
2.本期增加金额
279,028.00
-
279,028.00
(1)购置
184,878.00
-
184,878.00
(2)企业合并增加
94,150.00
-
94,150.00
3.本期减少金额
4. 2016.12.31
374,744.00
65,000.00
439,744.00
二、累计摊销
1. 2016.01.01
41,673.13
21,666.68
63,339.81
2.本期增加金额
131,169.69
10,833.36
142,003.05
(1)计提
83,203.05
10,833.36
94,036.41
(2)其他增加
47,966.64
-
47,966.64
3.本期减少金额
4. 2016.12.31
172,842.82
32,500.04
205,342.86
三、减值准备
1. 2016.01.01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2016.12.31
-
-
-
四、账面价值
1. 2016.12.31 账面价值
201,901.18
32,499.96
234,401.14
2. 2016.01.01 账面价值
54,042.87
43,333.32
97,376.19
10、(1)商誉账面原值
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
处置
并购子公司
-
15,760,355.28
-
15,760,355.28
(2)商誉减值准备:
本期商誉未发生减值迹象,不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11、长期待摊费用
公告编号:2017-029
90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本期摊销
其他减少
办公室装修费
3,078,317.80
0.00
923,495.40
0.00
2,154,822.40
办公室装修费:广州中海怡高颐和大厦 30 层办公室的装修费用,于 2014 年 5 月开
始摊销,摊销期限为 5 年。
12、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可抵扣/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负债
可抵扣/应纳税暂
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
产/负债
资产减值准备
46,072,830.07
10,255,005.05
6,872,703.33
1,030,905.50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明细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790,826.71
8,892,667.68
可抵扣亏损
1,274,606.23
2,954,157.61
合计
5,065,432.94
11,846,825.29
注:由于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没有确认为递延所
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份
期末数
期初数
备注
2016 年
-
-
2017 年
-
-
2018 年
-
-
2019 年
-
-
2020 年
519,267.24
2,954,157.61
2021 年
755,338.99
-
合计
1,274,606.23
2,954,157.61
13、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公告编号:2017-029
91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质押借款
-
10,000,000.00
抵押借款
35,950,000.00
48,200,000.00
保证借款
20,000,000.00
-
合计
55,950,000.00
58,200,000.00
(2)借款明细如下:
借款银行
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
备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016-1-14至2017-1-14
4,100,000.00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016-3-25至2017-3-25
3,480,000.00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016-9-23至2017-3-23
18,370,000.00
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016-12-1至2017-3-1
10,000,000.00
3)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016-12-2至2017-3-2
10,000,000.00
3)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川支行
2016-10-10至2017-10-10
10,000,000.00
2)
合计
55,950,000.00
1)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流花支行签订编号为《平银穗科技
综字 20151109 第 001 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期限为 2015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1
日。郑文达和叶颖坤以自有房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签订了编号《平银穗
科技额抵字 20151109 第 001-1 号》、《平银穗科技额抵字 20151109 第 001-2 号》和
《平银穗科技额抵字 20151109 第 001-3 号》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郑明榛和梁宝
勤以自有房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签订了编号《平银穗科技额抵字
20151109 第 001-4 号》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三亚广装总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三
亚中海怡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和郑文达为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订
了编号为《平银穗科技额保字 20151109 第 001-1 号》、
《平银穗科技额保字 20151109
第 001-2 号》与《平银穗科技额保字 20151109 第 001-3 号》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合同项下签订编号为《平银穗科技贷字 20151109001 第 005 号》,《平银穗科技贷
字 20151109001 第 003 号》与《平银穗科技贷字 20151109001 第 004 号》的借款合
同,本金分别为人民币 18,370,000.00 元,人民币 4,100,000.00 元与人民币 3,480,000.00
元,均为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2)本公司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川支行签订编号为《2016 广银东川借字第
003 号》借款合同,本金为人民币 10,000,000.00 元,按月付息到期还本。郑文达
和叶颖坤以自有房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签订了编号《2016 广银东川高抵
字第 003 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郑文达和叶颖坤为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签订了编号为《2016 广银东川高保字第 009 号》、《2016 广银东川高保字第
010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本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编号为《042020161001001801000》
借款合同,本金为人民币 20,000,000.00 元,按月付息到期还本。中海怡高控股有
公告编号:2017-029
92
限 公 司 与 郑 文 达 为 上 述 借 款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担 保 , 签 订 了 编 号 为
《042020161128307791》与《042020161128307792》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4、应付票据
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商业承兑汇票
3,196,395.29
1,030,974.57
本期末无任何票据保证金或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15、应付账款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材料款
167,327,163.72
74,557,233.84
人工款
156,517,318.66
102,766,951.24
合计
323,844,482.38
177,324,185.08
本公司期末没有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应付账款。
16、预收款项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工程款
2,245,823.96
15,469,905.10
本公司期末没有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17、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2016.01.0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12.31
短期薪酬
3,641,269.24
25,811,554.25
25,060,823.08
4,392,000.41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603,907.61
1,603,907.61
-
合计
3,641,269.24
27,415,461.86
26,664,730.69
4,392,000.41
(1)短期薪酬
项目
2016.01.0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12.31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641,269.24
22,807,692.10
22,056,960.93
4,392,000.41
职工福利费
-
265,225.60
265,225.60
-
社会保险费
-
1,201,617.41
1,201,617.41
-
其中:1.医疗保险费
-
1,031,123.92
1,031,123.92
-
2.工伤保险费
-
64,994.93
64,994.93
-
3.生育保险费
-
105,498.56
105,498.56
-
公告编号:2017-029
93
住房公积金
-
917,383.40
917,383.40
-
工会经费
-
321,199.97
321,199.97
-
职工教育经费
-
27,330.00
27,330.00
-
非货币性福利
-
271,105.77
271,105.77
-
合计
3,641,269.24
25,811,554.25
25,060,823.08
4,392,000.41
(1) 设定提存计划
项目
2016.01.01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12.31
离职后福利
-
1,603,907.61
1,603,907.61
-
其中:1.基本养老保险费
-
1,542,950.80
1,542,950.80
-
2.失业保险费
-
60,956.81
60,956.81
-
合计
-
1,603,907.61
1,603,907.61
-
18、应交税费
税项
期末数
期初数
营业税
-
12,103,924.83
增值税
1,397,773.27
-
企业所得税
21,661,383.88
10,054,806.98
个人所得税
92,693.06
440,429.36
城市维护建设税
2,026,242.00
858,941.79
其他
1,524,373.26
603,921.53
合计
26,702,465.47
24,062,024.49
19、其他应付款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员工垫支款
597,375.78
728,570.29
审计与资产评估费
-
206,000.00
外部单位往来款
868,387.84
-
其他
362,291.49
-
合计
1,828,055.11
934,570.29
本期末无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20、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待转销项税额
28,704,801.29
-
公告编号:2017-029
94
21、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保证借款
12,000,000.00
-
(2)借款明细如下:
借款银行
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
备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
2016-12-13至2018-12-13
12,000,000.00
广州赛富粤信中小企业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托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分行向本公司贷款,签订编号为《平银穗流花委贷字 20161201 第 001 号》
委托贷款合同,本金为人民币 12,000,000.00 元,借款期限为 2016-12-13 至 2018-12-13,
按月付息到期还本。中海怡高控股有限公司,三亚广装总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三
亚中海怡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都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通汇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上海京汇美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郑文达与叶颖坤为该笔借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订了《赛富粤信(2016)委贷保字(1125-1)号》保证合
同。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东中盈”)为该笔借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订了《2016 年中盈担服字第 191 号》担保服务合同;
叶颖坤以房产提供抵押,与广东中盈签订了《2016 年中盈担抵字第 191 号》抵押
反担保合同;中海怡高控股有限公司以持有本公司的股权出质,与广东中盈签订
了《2016 年中盈担质字第 191 号》股权质押反担保合同;中海怡高控股有限公司,
三亚广装总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三亚中海怡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都卓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通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京汇美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郑文达与叶颖坤就广东中盈担保服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订了《2016 年中
盈担保字第 191 号》保证反担保合同。
22、股本
项目
期初数
发行新股
期末数
中海怡高控股有限公司
66,664,000.00
- 66,664,000.00
哈尔滨创星客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664,000.00
-
2,664,000.00
广州创星客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336,000.00
-
5,336,000.00
广州市仲懿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600,000.00
-
3,600,000.00
郑文达
672,000.00
-
672,000.00
吴盛
1,064,000.00
-
1,064,000.00
广州城投丙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18,000.00
4,918,000.0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
500,000.00
周云汉
-
650,000.00
650,000.00
公告编号:2017-029
95
闫建华
-
500,000.00
500,000.00
股份总数
80,000,000.00
6,568,000.00 86,568,000.00
说明:股本变化情况参见附注一。
23、资本公积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本溢价
6,342,999.03
33,496,800.00
-
39,839,799.03
其他资本公积
281,703.99
-
-
281,703.99
合计
6,624,703.02
33,496,800.00
-
40,121,503.02
说明:股本变化情况参见附注一。
24、盈余公积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984,778.49
2,633,223.43
-
3,618,001.92
盈余公积增加 2,633,223.43 元,为本期根据公司净利润按 10.00%计提的法定盈余公
积金。
25、未分配利润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计提所得税后的利润,按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①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②提取 10.0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③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④支付普通股股利。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提取或
分配比
例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79,029,712.88
70,202,122.2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79,029,712.88
70,202,122.2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5,513,810.63
32,281,608.16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633,223.43
2,582,806.99
10.00%
股份制变更折股
-
20,871,210.54
-
期末未分配利润
141,910,300.08
79,029,712.88
-
公告编号:2017-029
96
其中:子公司当年提取的盈余公积归属于母公
司的金额
4,660,378.10
926,900.64
-
2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798,884,121.96
492,333,768.03
主营业务成本
660,232,249.58
400,266,525.21
(1)主营业务(分行业)
行业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装修装饰
798,884,121.96
660,232,249.58
492,333,768.03
400,266,525.21
(2)主营业务(分产品)
产品成本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工程施工
798,884,121.96
660,232,249.58
492,333,768.03
400,266,525.21
27、税金及附加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税
1,326,480.26
12,315,890.81
城市维护建设税
2,638,380.56
863,773.68
教育费附加
1,305,344.62
615,809.32
印花税
45,000.00
-
合计
5,315,205.44
13,795,473.81
说明: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四、税项。
28、销售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2,254,545.98
597,897.66
差旅费
265,467.52
59,973.50
办公费
175,566.61
59,052.67
业务招待费
324,940.30
284,658.50
工程维修费
3,917,291.72
1,648,478.55
合计
6,937,812.13
2,650,060.88
29、管理费用
公告编号:2017-029
97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股份支付
-
11,500,000.00
聘请中介机构费
4,408,885.17
7,398,189.31
职工薪酬
8,470,850.57
3,961,411.85
折旧与摊销
1,433,882.57
1,330,295.47
其他
847,666.47
436,588.10
租赁费
1,604,066.10
1,181,336.35
办公费
1,304,448.66
632,430.54
业务招待费
391,214.86
198,411.20
差旅费
2,105,113.51
1,086,403.14
税金
27,006.65
89,073.53
研发费
895,017.23
844,204.33
广告宣传费
682,412.00
34,408.00
合计
22,170,563.79
28,692,751.82
30、财务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3,459,042.70
3,056,547.67
减:利息收入
110,143.48
257,164.30
承兑汇票贴息
-
115,659.03
手续费及其他
30,317.22
-60,981.75
合计
3,379,216.44
2,854,060.65
注:财务费用中“手续费及其他”为一般银行手续费以及收到现金折扣。
31、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坏账损失
10,787,987.90
4,829,929.15
32、营业外收入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
1,400,000.00
659,600.00
税金返还
207,800.00
-
其他
45.03
600.38
合计
1,607,845.03
660,200.38
其中,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公告编号:2017-029
98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
600,000.00
659,600.00
与收益相关
天河区“新三板”挂牌企业
奖励补贴
8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合计
1,400,000.00
659,600.00
以上营业外收入均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33、营业外支出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罚没支出
-
446,073.24
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36,456.78
-
其他
84,610.18
480.00
合计
121,066.96
446,553.24
以上营业外支出均计入非经常性损益。
34、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明细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22,271,507.23
7,726,472.21
递延所得税调整
-3,397,690.62
-549,466.72
合计
18,873,816.61
7,177,005.49
(2)所得税费用与利润总额的关系列示如下: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91,547,864.75
39,458,613.65
按法定(或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3,733,910.33
5,918,792.06
某些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6,087,555.22
-1,470,696.70
对以前期间当期所得税的调整
-
-
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损益
-
-
不征税收入和税收优惠(不含税率优惠)的纳税影响
-9,215.5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365,280.00
-425,371.70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
192,575.51
利用以前年度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
未确认可抵扣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
-573,153.41
2,961,706.32
研究开发费加成扣除的纳税影响(以“-”填列)
-
-
其他
-
-
所得税费用
18,873,816.61
7,177,005.49
公告编号:2017-029
99
35、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
110,143.48
19,095.23
政府补助
1,400,000.00
659,600.00
往来款
25,819,973.74
8,295,913.07
合计
27,330,117.22
8,974,608.30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费用支付
11,526,166.27
10,563,556.41
保证金、借支款
26,550,794.20
35,684,328.57
合计
38,076,960.47
46,247,884.98
(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购资产组1
6,733,725.05
-
注:广州市都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收购上海通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对价 5,000.000.00 元人民
币,收购日(2016 年 5 月 31 日)上海通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京汇美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沈阳京汇美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资产组 1,货币资金合计数 11,733,723.05 元,支付对价与货
币资金差额列入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72,674,048.14
32,281,608.16
加:资产减值准备
10,787,987.90
4,829,929.15
固定资产折旧
519,936.82
398,962.59
无形资产摊销
94,036.41
40,017.5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23,495.40
943,284.7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
失(收益以“-”号填列)
36,456.7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告编号:2017-029
10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3,459,042.70
3,172,206.7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397,690.62
-549,466.7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6,179,224.40
-122,232,710.3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70,878,393.03
-217,100,877.1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39,570,500.99
232,501,985.98
其他
-
11,500,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31,354.11
-54,215,059.33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52,517,367.97
20,073,105.1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0,073,105.14
23,764,605.4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444,262.83
-3,691,500.33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一、现金
52,517,367.97
20,073,105.14
其中:库存现金
114,351.72
35,059.4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52,403,016.25
20,038,045.6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2,517,367.97
20,073,105.14
3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公告编号:2017-029
101
货币资金
200,000.00
保证金
六、合并范围的变动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购买方名称
股权取
得时点
股权取得
成本
股权
取得
比例
股权
取得
方式
购买日
购买
日的
确定
依据
购买日至期末
被购买方的收
入
购买日至期
末被购买方
的净利润
(%)
上海通汇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上海
通汇)
2016 年
5 月 31
日
4,500.00 万
100.00 购买
股权
2016 年
5 月 31
日
注 1
2,652,273.56
106,377.32
上海京汇美饰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京汇)
75.00
增资
购买
股权
2016 年
5 月 31
日
注 1
372,514,063.59
28,821,694.72
沈阳京汇美饰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京汇)
75.00
增资
购买
股权
2016 年
5 月 31
日
注 1
-
-180,744.69
注 1:企业合并协议已获股东大会等内部权力机构通过;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
必要的财产权交接手续;购买方已支付了部分购买价款,且于 2016 年 6 月 1 日
与 6 月 8 日支付全部剩余款项;2016 年 5 月 31 日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
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享有相应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项目
资产组 1
合并成本:
-
现金
45,000,000.00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合并成本合计
45,000,000.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29,239,644.72
商誉
15,760,355.28
注 1:本公司收购上海通汇全部股权取得其持有的 25%上海京汇股权后,通过上
海通汇向上海京汇增资达到 75%的持股比例,由于上述收购增资为一揽子交易,
本公司将上海通汇,上海京汇与沈阳京汇作为资产组 1,商誉产生于本公司收购
资产组 1 支付的合并成本与合并取得的净资产之间的差额。
注 2:本期商誉未发生减值迹象,不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项目
资产组 1
公告编号:2017-029
102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账面价值
资产:
151,698,666.82
151,698,666.82
货币资金
11,733,725.05
11,733,725.05
应收账款净额
51,987,546.17
51,987,546.17
预付账款
12,329,615.69
12,329,615.69
其他应收款净额
61,424,553.97
61,424,553.97
存货
7,863,955.89
7,863,955.89
固定资产净值
511,467.76
511,467.76
无形资产净值
21,393.36
21,393.36
递延所得税资产
5,826,408.93
5,826,408.93
负债:
112,572,463.13
112,572,463.13
应付账款
46,017,928.92
46,017,928.92
预收账款
44,577,929.16
44,577,929.16
应付职工薪酬
405,612.29
405,612.29
应交税费
1,429,805.47
1,429,805.47
其他应付款
20,141,187.29
20,141,187.29
净资产
39,126,203.69
39,126,203.69
减:少数股东权益
9,886,558.97
9,886,558.97
合并取得的净资产
29,239,644.72
29,239,644.72
(4)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无。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此事项。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
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广州都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中国广
州
广州
建筑装
饰
100.00
- 收购
广州市都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广
州
广州
建筑装
饰
100.00
- 收购
三亚广装总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三
亚
三亚
建筑装
饰
100.00
- 投资设立
三亚中海怡高装饰工程有限公
司
中国三
亚
三亚
建筑装
饰
100.00
- 投资设立
上海通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上
海
上海
建筑装
饰
100.00
收购
公告编号:2017-029
103
子公司名称
主要
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上海京汇美饰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
中国上
海
上海
建筑装
饰
-
75.00 收购
沈阳京汇美饰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
中国沈
阳
上海
建筑装
饰
-
75.00 收购
中海怡高(香港)工程有限公
司
中国香
港
香港
建筑装
饰
100.00
投资设立
中海怡高(澳门)工程一人有
限公司
中国澳
门
澳门
建筑装
饰
100.00
投资设立
注:中海怡高(香港)工程有限公司和中海怡高(澳门)工程一人有限公司于本
年度注册设立,尚未实际出资。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
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
股东的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
宣告分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
权益余额
上海京汇美饰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25
7,160,237.51
-
17,046,796.48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子 公 司 名
称
期末数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计
上 海 京 汇
美 饰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司
283,362,262.25
13,764,303.65
297,126,565.90
228,028,367.46
-
228,028,367.46
子 公 司 名
称
期初数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计
上 海 京 汇
美 饰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司
105,722,391.44
11,359,270.05
117,081,661.49
116,805,157.77
-
116,805,157.77
子公司名称
本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
总额
经营活动
现金流量
上海京汇美饰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
372,514,063.59
28,821,694.72
28,821,694.72
-49,275,831.14
公告编号:2017-029
104
2、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无。
八、金融工具及风险管理
本公司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已于相关附注内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
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
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力求降低金融
风险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不利影响。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
理政策以辨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设定适当的风险可接受水平并设计相
应的内部控制程序,以监控本公司的风险水平。本公司会定期审阅这些风险管理
政策及有关内部控制系统,以适应市场情况或本公司经营活动的改变。本公司的
内部审计部门也定期或随机检查内部控制系统的执行是否符合风险管理政策。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
险。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
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
的风险。利率风险可源于已确认的计息金融工具和未确认的金融工具(如某些贷
款承诺)。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
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
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
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 50 个基点,
而其它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将减少或增加约 1.46 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1.53 万元)。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
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
公告编号:2017-029
105
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本公司期末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列示见本附注项目注释其他之外币货
币性项目说明。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
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或主要存放于信用
良好的金融机构),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
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
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
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
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
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
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
33.80%(2015 年:77.54%);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
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32.37%(2015 年:57.77%)。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
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
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
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同时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
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银行借款额度为人民币 0.00 万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9,680.00 万元)。
期末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
位:人民币元):
期末数
公告编号:2017-029
106
期末数
项目
一个月内
一至三个月
三个月
至一年
一年至
五年
合计
短期借款
4,100,000.00
41,850,000.00
10,000,000.00
55,950,000.00
长期借款
12,000,000.00
12,000,000.00
应付票据
2,045,346.29
1,151,049.00
3,196,395.29
应付账款
71,613,977.77
38,872,482.98
167,614,220.77
45,743,800.86
323,844,482.38
其他应付款
26,141.55
1,801,913.56
1,828,055.11
负债合计
75,713,977.77
82,793,970.82
180,567,183.33
57,743,800.86
396,818,932.78
期初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
位:人民币元):
期初数
项目
一个月内
一至三个月
三个月
至一年
一年至
五年
合计
短期借款
13,860,000.00
3,370,000.00
40,970,000.00
-
58,200,000.00
应付票据
1,030,974.57
-
1,030,974.57
应付账款
50,221,394.19
47,525,773.97
52,310,107.33 27,266,909.59
177,324,185.08
其他应付款
46,728.51
74,765.62
813,076.15
-
934,570.29
负债合计
64,128,122.70
52,001,514.16
94,093,183.48 27,266,909.59
237,489,729.94
2、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
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
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61.33%(2015 年 12 月 31 日:62.98%)。
九、公允价值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
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
小。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公告编号:2017-029
107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母公司对本公
司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公司
表决权比例%
中海怡高控股
有限公司
广州
商务服务业
5,000.00
83.33
83.33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郑文达。
报告期内,母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未发生变化。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七、1。
3、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无。
4、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周永雄
董事、副总经理
高琳
董事、副总经理
戚树权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侯昱
董事
杨海岸
监事会主席
何艳芬
监事
张婉儿
职工监事
冼聘权
高管
吕蔚涛
高管
涂小波
高管
温联耿
高管
广州市仲懿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叶颖坤
实际控制人的妻子
郑明榛
实际控制人的父亲
梁宝勤
实际控制人的母亲
5、关联交易情况
(1)公司承租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
类
租赁费
定价依据
本期
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
确认的租赁费
郑文达
房屋
市场价
87,046.90
95,400.00
(2)关联担保情况
①公司作为担保方:无。
②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公告编号:2017-029
108
详见附注五之 13 与附注五之 21。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本公司 2016 年关键管理人员 8 人,2015 年关键管理人员 6 人.
项目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2,491,350.08
1,929,415.27
(4)其他关联交易:无。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无。
7、关联方承诺:无。
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的承诺事项
(1)资本承诺:无。
(2)经营租赁承诺
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公司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期末数
期初数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1 年
1,486,505.61
773,887.68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2 年
1,010,173.40
588,227.40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3 年
669,773.40
531,491.40
以后年度
241,751.65
664,364.25
合计
3,408,204.06
2,557,970.73
(3)其他承诺事项:无。
(4)前期承诺履行情况:无。
2、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无。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详见附注五之 13 与附注五之 21。
(3)产品质量保证条款:无。
公告编号:2017-029
109
(4)其他或有负债:无。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海南新佳旅业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海南新佳)以及三亚鹿
回头旅游区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三亚鹿回头)签订合同承办工程项目,但海南
新佳与三亚鹿回头一直拖欠本公司工程款,本公司多次催收未果,因此向海南省
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涉及案号共 16 项,诉讼本金金额合计为
76,182,189.12 元。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一审裁定上述诉讼本公司全部胜诉,
海南新佳与三亚鹿回头不服提起上诉,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其中
11 项诉讼本公司胜诉,此判决为终审判决。其余 5 项诉讼正在等待二审判决中。
2、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签订编号为《ZXQ47623010166-ZX》的综
合授信业务总协议,中海怡高控股有限公司为协议内签署的借款合同以其持有的
本公司股票质押担保,郑明榛以其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郑文达为该笔借款承担
连带担保责任。
3、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怡高京汇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2,000.00 万元,注册地为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 411 号 3109 房,该子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9 日取得编号为 SO612017009925 的营业执照。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无。
十四、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种类
期末数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
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238,181,579.81
100.00 12,632,024.66
5.30
225,549,555.15
其中:账龄组合
238,181,579.81
100.00 12,632,024.66
5.30
225,549,555.15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
-
-
-
-
合计
238,181,579.81
100.00 12,632,024.66
5.30
225,549,555.15
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续)
种类
期初数
公告编号:2017-029
110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
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130,644,376.06
100.00 6,872,703.35
5.26
123,771,672.71
其中:账龄组合
130,644,376.06
100.00 6,872,703.35
5.26
123,771,672.7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
-
-
-
-
合计
130,644,376.06
100.00 6,872,703.35
5.26
123,771,672.71
说明:
①本公司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②账龄组合,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期末数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1 年以内
226,883,353.78
95.26
11,344,167.69
5.00
215,539,186.09
1 至 2 年
11,122,632.29
4.67
1,112,263.23
10.00
10,010,369.06
4 年以上
175,593.74
0.07
175,593.74
100.00
-
合计
238,181,579.81
100.00
12,632,024.66
5.30
225,549,555.15
账龄
期初数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净额
1 年以内
125,239,434.91
95.87
6,261,971.74
5
118,977,463.17
1 至 2 年
5,229,347.41
4.00
522,934.74
10
4,706,412.67
2 至 3 年
-
-
-
30
-
3 至 4 年
175,593.74
0.13
87,796.87
50
87,796.87
合计
130,644,376.06
100.00
6,872,703.35
5.26
123,771,672.71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5,759,321.31 元。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
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公告编号:2017-029
111
海南新佳旅业开发有限公司
33,796,500.00
14.19
1,689,825.00
海南亚特兰蒂斯商旅发展有限公司
30,390,962.91
12.76
1,519,548.15
台山颐和温泉城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3,445,551.38
9.84
1,343,107.02
东莞市汇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1,497,228.44
9.03
1,074,861.42
广东诺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9,506,205.99
8.19
975,310.30
合计
128,636,448.72
54.01
6,602,651.89
(5)报告期内,未发生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报告期内,未发生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
2、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种类
期末数
金额
比例%
坏账
准备
计提
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他应收款
其中:关联方组合
71,964,248.88
92.78
71,964,248.88
押金及保证金组合
3,393,779.68
4.38
3,393,779.68
员工代垫款及员工
借支款
369,343.41
0.48
369,343.41
备用金
1,834,103.23
2.36
1,834,103.23
组合小计
77,561,475.20
100.00
77,561,475.2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
合计
77,561,475.20
100.00
77,561,475.20
种类
期初数
金额
比例%
坏账
准备
计提
比例%
净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他应收款
其中:关联方组合
19,425,287.90
88.40
-
-
19,425,287.90
押金及保证金组合
2,009,482.00
9.14
-
-
2,009,482.00
备用金
306,176.17
1.39
-
-
306,176.17
员工代垫款及员工
借支款
234,417.49
1.07
-
-
234,417.49
公告编号:2017-029
112
组合小计
21,975,363.56
100.00
-
-
21,975,363.56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
-
-
-
-
-
合计
21,975,363.56
100.00
-
-
21,975,363.56
(2)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披露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关联方往来款
71,964,248.88
19,425,287.90
押金及保证金
3,393,779.68
2,009,482.00
备用金
1,834,103.23
306,176.17
员工代垫款及员工借支款
369,343.41
234,417.49
合计
77,561,475.20
21,975,363.56
(4)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性
质
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
款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
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上海京汇美饰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
关联方
46,892,718.25
1年以内
60.46
广州市都卓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
关联方
15,417,000.00
1年以内
19.88
三亚中海怡高装饰工程有
限公司
关联方
9,389,530.63
1年以内
12.11
海南亚特兰蒂斯商旅发展
有限公司
投标保
证金
1,000,000.00
1年以内、
1-2年
1.29
李积晓
备用金
546,459.58
1年以内
0.70
合计
往来款
73,245,708.46
1年以内
94.44
3、长期股权投资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2,578,296.01
- 12,578,296.01 12,578,296.01
- 12,578,296.01
(1)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期初数
本期
增加
本期
减少
期末数
本期计
提减值
准备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公告编号:2017-029
113
三亚广装总装饰
工程有限公司
6,000,000.00
-
-
6,000,000.00
-
-
三亚中海怡高装
饰工程有限公司
6,000,000.00
-
-
6,000,000.00
-
-
广州都卓建筑材
料有限公司
150,000.00
-
-
150,000.00
-
-
广州市都卓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
428,296.01
-
-
428,296.01
-
-
合计
12,578,296.01
-
- 12,578,296.01
-
-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397,994,238.61
475,215,738.39
主营业务成本
336,722,248.84
394,153,375.01
十五、补充资料
1、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
府补助除外)
1,400,0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出
86,778.07
各类非经营
性收支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1,486,778.07
-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231,690.44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255,087.63
-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
影响数(税后)
16,263.23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238,824.40
-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2.77
0.8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32.14
0.80
-
公告编号:2017-029
114
中海怡高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0 日
公告编号:2017-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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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
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年度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2016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五)公司监事会对 2016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