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9247
_2016_
环保
_2016
年年
报告
_2017
02
13
芳源环保
NEEQ:839247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Fangyuan Environmeng Co.,Ltd.
年度报告
2016
公 司 年 度 大 事 记
2016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
会暨第一次发起人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董事
会、监事会,并组建了公司高管团队。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被批准成为广东省第
六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2016 年 7 月,公司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
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 亿元,为公
司进一步发展壮大打下了基础。
2016 年 8 月 30 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审查,公司取得了《关于同意广
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证券简称:芳源环保,证券
代码:839247。并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在全国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2016 年 8 月,公司董事长罗爱平先生当选为江
门市湖南商会第二届理事会荣誉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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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 3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7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9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2
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 27
第七节 融资及分配情况 ........................................................................ 2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 32
第九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3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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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芳源环保
指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芳源有限
指
公司前身江门市芳源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芳源金属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芳源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金明检测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市金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芳源材料
指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贝特瑞
指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
指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指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
指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一层
指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
三会议事规则
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本期/本年
指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年度报告/年报
指
2016 年年度报告
锂电池
指
采用锂合金金属氧化物为正极材料,采用石墨为负极材料,使用非水
电解质的一种二次电池
镍钴铝酸锂/NCA
指
一种三元材料,可作为锂电池的正极材料
镍钴锰酸锂/NCM
指
一种三元材料,可作为锂电池的正极材料
三元材料
指
由三种化学成分(元素),组分(单质及化合物)或部分(零件)组成的材料
整体,包括合金、无机非金属材料、有机材料、高分子复合材料等,广
泛应用于矿物提取、金属冶炼、材料加工、新型能源等行业
前驱体
指
经溶液过程制备出的多种元素高度均匀分布的中间产物,该产物经化
学反应可转化为成品,并对成品性能指标具有决定性作用
新能源汽车
指
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的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增
程式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等
动力电池
指
为工具提供动力来源的电源,多指为电动汽车、电动列车、电动自行
车、高尔夫球车提供动力的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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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年度报告中财
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事项
是与否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异议事项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否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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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表
重要风险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镍、钴等金属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通过利用含镍、钴废料进行综合利用生产电池正极材
料。目前含镍、钴废料价格直接受到镍金属、钴金属价格影响,
正极材料产品价格也在一定程度受到上述金属价格影响。自我
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内镍、钴金属的价格已与国际接轨,国
际经济环境直接影响到国内镍、钴金属的价格。同时,国家基本
建设投资规模、国内市场需求对国内镍、钴金属价格也有较大影
响。上述因素将导致公司的原材料价格及产品价格均存在一定
的波动。如镍、钴金属价格持续下降,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
公司业务转型风险
报告期初,公司主要产品为电池级硫酸镍、镍电池正极材料
球形氢氧化镍系列产品,报告期末已逐渐增加锂电池正极材料
NCA、NCM 前驱体产品比重,公司也将随着产品结构优化进行
业务转型。一方面,公司在短期需要加大研发及生产设备投入,可
能加大公司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业务转型仍需一定周期,在此期
间公司仍将可能面临市场需求波动、产品技术更新等不确定因
素。尽管公司专注于利用废弃镍钴资源进行电池正极材料研发、
生产及销售多年,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及丰富的技术经验,同时
积累了一定的客户资源及市场口碑,但仍可能在转型过程中产生
业绩波动。
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国家政策对新能源产业的扶持力度逐步加大,新能
源汽车市场迅速扩大,动力电池相关产业也随之迎来快速发展的
浪潮。而正极材料一方面直接影响动力电池的性能,同时占据动
力电池整体约 30%的制造成本,吸引了大量投资者的关注。国内
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对动力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的投入导致行业产
能迅速扩张,并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环
境,未来如果公司无法准确把握市场趋势,保持持续创新能力,公
司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将受到影响。
单一客户重大依赖风险
现阶段,公司正在逐步加大 NCA、NCM 前驱体产品比重,转
型成为先进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企业。根据公司目前的客户维
护及市场拓展情况,在公司进行产品结构升级转型期间,公司股
东及战略合作伙伴贝特瑞将可能成为公司 NCA、NCM 前驱体
产品的主要销售客户,因此可能导致公司对贝特瑞产生较大依
赖。如公司无法有效开拓新市场、新客户,一旦与贝特瑞的合作
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利用废弃镍钴资源进行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所使用的
部分废弃资源原材料含有一定的重金属,或具有一定的腐蚀性。
同时,公司在对废弃资源进行综合利用的过程中需进行相应的物
理及化学处理。公司目前已建立了健全的环保设施及规范的安
全管理体系,但仍存在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导致的污染物泄漏或
安全事故风险,一旦出现环保或安全事故,可能导致公司遭受重
大损失或处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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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生产厂房无房产证的风险
公司目前在所租赁的工业用地上建设的部分厂房、仓储及
办公用房,由于未向规划等相关主管部门履行登记、报批等手续,
尚未取得房产证。尽管此情形系公司所在地所普遍存在,且政府
主管部门从未向公司提出整改要求或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公司
所在地江门市新会区圭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局已经出具说
明证实公司的厂房及基础建设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及国有土地利
用规划,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新会分局、江门市城乡规划局新会分
局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均已出具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相
关证明;公司控股股东已出具承担相关费用的承诺;但公司仍有
可能存在因建设手续不全而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股权质押风险
2016 年 3 月 7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
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JM 综字 5125(01)2016015),授信额度人
民币 1,900 万元,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 2016 年 3 月 9 日至 2017
年 3 月 8 日。2016 年 3 月 7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爱
平、吴芳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最高额质
押合同》(JM 综质字 5125(01)2016015),将罗爱平持有的 720 万
元公司股权及吴芳持有的 80 万元公司股权(共计 800 万元)质押
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为前述《综合授信协议》
提供担保,并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报告期内,公司已积极推进产
品转型升级并提升盈利能力,但仍存在可能因公司在上述贷款到
期后不能按期归还本息,导致股东质押的股权会被行权,进而造
成公司面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风险。
税收优惠变化风险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
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广东省 2014 年第一、二批高
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高字〔2015〕30 号),公司被认定
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444001106,资格
有效期为三年,自 2014 年至 2016 年。公司 2014 年至 2017
年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虽然目前公司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系按国
家政策有关规定享有,但若未来公司不再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
策,税率的提高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按照《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持续不断的进行技术创新,使公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的各项条件。
资产抵押、质押风险
因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公司以公司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等资产抵押、质押的方式,向银行申请资金贷款。上述资产抵押、
质押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目前未影响公司的生产
经营及其对相关资产的使用。报告期内,公司已积极改善经营状
况,但仍存在如因公司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导致抵押权人、质权人
依法请求对抵押物、质物进行处置的风险。届时,公司将失去被
处置部分的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其正常生产经营将因此受到
一定的影响。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为-50,787,186.42
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获取能力相对较弱,若此现象延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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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未来可能产生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而使得流动
资金不足,与此同时如果公司无法及时筹得外部资金,将会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经营风险。
特殊条款风险
公司在历次增资中,存在业绩补偿条款、共同出售权及现金
补偿等特殊条款。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包含特殊条款的协议履行
正常,尚未触发特殊条款。但随着公司的发展,市场条件变化等因
素,特殊条款可能被触发,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协议约定进
行现金补偿的风险。尽管公司控股股东罗爱平目前对于前述特
殊条款具有履约能力,但若触发现金补偿的条款,可能造成实际
控制人罗爱平负担较大个人债务,从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不
利影响,但不会造成实际控制人及经营管理层的重大变更,不会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资金使
用、公司控制权及股权结构、公司治理、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及
公司的其他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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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Fangyuan Environmeng Co.,Ltd.
证券简称
芳源环保
证券代码
839247
法定代表人
罗爱平
注册地址
江门市新会区五和农场工业区
办公地址
江门市新会区五和农场工业区
主办券商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 216 号华创大厦
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
邱俊洲、沈瑞鉴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四环中路十六号院七号楼 1101
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
陈剑良
电话
+86-750-6806319
传真
+86-750-6805370
电子邮箱
5229483@
公司网址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江门市新会区五和农场工业区,邮政编码:529162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http://www.neeq.cc 或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企业信息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时间
2016 年 10 月 21 日
分层情况
基础层
行业(证监会规定的行业大类)
C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收集、利用:含镉废物(HW26)、含镍废物(HW46)(包括废镍镉、
镍氢电池)(凭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生产、销售:
硫酸镍、球形氢氧化镍、氢氧化钴、氯化镍、硫酸钴、电解铜、
锂离子电池三元前驱体、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环境工程设计、
施工、营运;环保设备加工、制造;环境科技的开发、转让、实施;
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及向收购企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自用;
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
协议转让
普通股总股本
4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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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商数量
0
控股股东
罗爱平
实际控制人
罗爱平、吴芳夫妇
注:2016 年 10 月,公司增发股份 1,100 万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3,100 万元变更为
4,200 万元。公司已于 2017 年 1 月 4 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票发行股
份登记的函》,并于 2017 年 2 月 9 日挂牌转让。
四、注册情况
项目
号码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91440705739866136J
是
税务登记证号码
91440705739866136J
是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705739866136J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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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96,967,992.80
109,059,503.12
-11.09%
毛利率
17.74%
14.89%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99,098.72
646,905.55
193.57%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899,098.72
646,905.55
193.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计算)
6.48%
3.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4.90%
3.12%
-
基本每股收益
0.06
0.03
200.00%
二、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262,479,130.89
110,147,892.92
138.30%
负债总计
72,344,443.82
81,784,946.07
-12.56%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0,134,687.07
28,362,946.85
570.36%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4.53
1.18
283.9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8.20%
74.43%
-
资产负债率(合并)
27.56%
74.25%
-
流动比率
266.00%
86.00%
-
利息保障倍数
1.94
1.17
-
三、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495,869.68
-10,102,105.46
402.74%
应收账款周转率
2.84
4.90
-
存货周转率
3.45
5.44
-
四、成长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138.30%
2.54%
-
营业收入增长率
-11.08%
29.45%
-
净利润增长率
193.57%
114.17%
-
五、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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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普通股总股本
42,000,000
31,000,000
35.48%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
-
-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
-
-
六、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0,525.4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729,375.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0.00
债务重组损益
-327,581.36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4,489.64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545,757.83
所得税影响数
81,849.8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0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63,908.01
七、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单位:元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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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分析
(一)商业模式
公司坐落于江门市新会区五和农场工业区,是一家专业从事镍、钴等废弃金属资源综合利用的民
营高科技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含镍、钴废物循环回收及镍电池、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
业务。
公司利用含镍、钴废料生产、销售镍电池和锂电池正极材料,主要产品包括电池级硫酸镍、镍电
池正极材料球形氢氧化镍系列产品、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 NCA、NCM 前驱体系列产品。公司依托自
身技术优势及生产能力,综合利用含镍、钴等废料资源,根据客户需求生产出符合客户要求的高性价
比产品,保证市场获取能力,实现产品销售并获取利润。
年度内变化统计:
事项
是或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否
(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
总体回顾:
1、主营业务经营计划的实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96,967,992.80 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11.08 %;利润总额和净利
润分别为 2,377,391.70 元和 1,899,098.72 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 252.38%和 193.57%。由于公司产业
转型和产线改造,导致公司的营业收入下降;而财务费用减少和冲回资产减值损失,导致利润增加。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262,479,130.89 元,净资产为 190,134,687.07 元。
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迅猛发展,动力电池行业也得到了井喷式发展。为了搭上新能源汽车
的这班顺风车,公司正在积极向动力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 NCA、NCM 前驱体产品转型,且现阶段
NCA 前驱体已实现量产和批量销售。由于正极材料性能对动力电池的整体性能起决定作用,同时也是
制约动力电池成本的关键因素,因此动力电池市场发展情况与公司的经营发展关系密切。
2、年度内对企业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2016 年 2 月,芳源有限的注册资本由 2,400 万元变更为 2,800 万元,本次增发由江门市翔诚
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出具验资报告,报告编号:翔诚验字[2016]002 号。
(2)2016 年 4 月 27 日,芳源有限完成股份改制工商变更登记,股份公司正式成立。
(3)2016 年 7 月,公司增发股份 300 万股,发行价格 10 元/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2,800
万元变更为 3,100 万元,本次股票发行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出具验
资报告,报告编号:大华验字[2016]000609 号。
(4)2016 年 7 月,公司成立了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
1 亿元,占地 100 余亩,规划投资 3 亿元,将建成计划年产 36000 吨高品质 NCA/NCM 前驱体、三元
锂电正极材料的新生产基地,该建设项目已在 9 月 8 日开始施工建设,第一期预计在 2017 年 5 月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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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投产,这将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打下了基础。
(5)2016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挂牌。
(6)2016 年 10 月,公司增发股份 1,100 万股,发行价格 10 元/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3,100
万元变更为 4,200 万元,本次股票发行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出具
验资报告,报告编号:大华验字[2016]001040 号。(注:2017 年 1 月 4 日,公司 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新增股份于 2017 年 2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1、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金额
变动比例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金额
变动比例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营业收入
96,967,992.80
-11.09%
100.00%
109,059,503.12
29.45%
100.00%
营业成本
79,762,007.58
-14.07%
82.26%
92,823,787.58
27.80%
85.11%
毛利率
17.74%
-
-
14.89%
-
-
管理费用
11,133,159.73
15.59%
11.48%
9,631,788.80
-13.15%
8.83%
销售费用
1,363,571.84
-7.62%
1.41%
1,476,045.72
48.26%
1.35%
财务费用
3,039,649.45
-26.75%
3.13%
4,149,769.86
-35.49%
3.81%
营业利润
1,831,633.87
187.09%
1.89%
637,989.10
112.91%
0.58%
营业外收入
998,931.17
929.72%
1.03%
97,010.10
66.04%
0.09%
营业外支出
453,173.34
651.06%
0.47%
60,337.66
-56.98%
0.06%
净利润
1,899,098.72
193.57%
1.96%
646,905.55
114.17%
0.59%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营业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 187.09%,主要原因:(1)2016 年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减少毛
利率较低的硫酸镍生产和销售,增加市场前景较好且毛利率较高的三元前驱体的生产和销售;(2)2016
年度原材料价格呈上涨趋势,公司在上半年原材料价位较低时采购了大量原材料,因此产品成本降低,
毛利率增加;(3)报告期内,股东多次增资,借款利息支出减少,财务费用减少。
2、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 929.72%,主要系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 651.06%,主要原因:(1)将 3 年以上的应收帐款作让步处
理,签订了债务重组协议,因债权的让步造成债务重组损失;(2)生产线改造需清理一部份固定资产,
导致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增加。
4、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 193.57%,主要系毛利率上升,借款利息支出减少,政府补助增
加所致。
(2)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收入金额
本期成本金额
上期收入金额
上期成本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87,055,252.42
71,990,249.12
108,635,363.79
92,418,646.75
其他业务收入
9,912,740.38
7,771,758.46
424,139.33
405,140.83
合计
96,967,992.80
79,762,007.58
109,059,503.12
92,823,787.58
按产品或区域分类分析: 单位:元
类别/项目
本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上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硫酸镍
2,922,222.07
3.01%
18,467,563.21
1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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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形氢氧化镍
50,481,853.43
52.06%
88,201,134.00
80.87%
三元材料前驱体
31,856,305.05
32.85%
1,966,666.58
1.80%
粗制碳酸锂
1,794,871.87
1.85%
0.00
0.00%
其他业务收入
9,912,740.38
10.23%
424,139.33
0.40%
合计
96,967,992.80
100.00%
109,059,503.12
100.00%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1、硫酸镍销售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减少 13.92%,主要系硫酸镍毛利率低,
公司减少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球形氢氧化镍销售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减少 28.81%,主要系产品产线改
造,影响生产产能和销售;
3、三元材料前驱体销售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增加 31.05%,主要系产品转型
所致改型升级,该产品系公司重点扩产的新业务,报告期内实现量产和销售。
(3)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495,869.68
-10,102,105.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030,951.54
-18,591,569.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838,627.79
28,338,417.96
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402.73%,主要系 2016 年上半年进行生产线改
造,产量较少,导致上半年销售较少;下半年生产线改造完成,产能扩大,下半年销售量比同期增
加,而由于应收账款的信用期较长,下半年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大部分尚未收回,因此销售商品、提
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去年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54.58%,主要系新基地建设和公司产品转型升
级增加设备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4,550.02 万元,主要系本年度股东增资所
致,2016 年 1 月增资 2,000 万元,2016 年 6 月增资 3,000 万元,2016 年 11 月增资 11,000 万元。
(4)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13,811,608.65
14.24%
是
2
湖南和源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9,060,162.39
9.34%
否
3
长沙东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8,376,068.38
8.64%
否
4
温州三金电池有限公司
7,125,719.66
7.35%
否
5
北京旭晟工贸有限公司
7,049,572.65
7.27%
否
合计
45,423,131.73
46.84%
-
(5)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比
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
1
肇庆市飞南金属有限公司
18,232,566.66
20.70%
否
2
湖南和源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9,557,689.76
10.85%
否
3
江西铜业(清远)有限公司
5,286,599.37
6.00%
否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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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
4,738,461.54
5.38%
否
5
清远市清新县华澳化工有限公司
4,441,932.50
5.04%
否
合计
42,257,249.83
47.97%
-
(6)研发支出与专利
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研发投入金额
5,067,675.68
4,849,752.4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22%
4.45%
专利情况:
项目
数量
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
10
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
6
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单独归集了公司实际发生的研发投入,2016 年度公司实际发生的
研发投入金额为 5,067,675.68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5.22%,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公司符合该管理办法的要求,依法享受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
2、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本年期末
上年期末
占总资产
比重的增
减
金额
变动
比例
占总资产
的比重
金额
变动
比例
占总资产
的比重
货币资金
100,506,521.18 1,856.97%
38.29%
5,135,819.77
418.21%
4.66%
33.75%
应收账款
44,491,693.39
87.49%
16.95%
23,730,634.27
14.20%
21.54%
-4.54%
存货
30,767,570.16
99.29%
11.72%
15,438,867.67
-17.39%
14.02%
-2.26%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50,794,193.12
48.53%
19.35%
34,198,267.78
-1.81%
31.05%
-11.83%
在建工程
4,889,154.27
661.49%
1.86%
642,053.92
-25.69%
0.58%
0.93%
短期借款
58,140,000.00
26.99%
22.15%
45,784,000.00
-1.39%
41.57%
-19.35%
长期借款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资产总计
262,479,130.89
138.30%
100.00%
110,147,892.92
2.54%
100.00%
-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9,537.07 万元,变动 1856.97%,主要系本公司本年度 11 月份通
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定向发行股票 11,000,000 股,募集货币资金 9,000.00 万元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2,076.11 万元,增长 87.49%,主要系 2016 年上半年进行生产线
改造,产量较少,导致上半年销售较少;下半年生产线改造完成,产能扩大,下半年销售量比同期增
加,而由于应收账款的信用期较长,下半年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大部分尚未收回所致。
3、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1,532.87 万元,上升 99.29%,其中原材料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1,191.75
万元,主要系为订单备货所致。
4、固定资产净值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 1,659.59 万元,增幅 48.53%,主要系公司为实现产品转型,
新增生产线所致。
5、在建工程年末余额比年初增加 424.71 万元,增长 661.49%,主要系 2016 年新增新基地厂房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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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改造工程所致。
6、短期借款年末余额比年初增加 1,235.60 万元,增长 26.99%,主要系公司准备扩大生产规模,需
要增加流动资金。
3、投资状况分析
(1)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无
(2)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无
(三)外部环境的分析
1、有利因素
(1)循环经济政策以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在我国环境状况总体恶化趋势不断加剧、各类资源需求压力持续加大的现实背景下,政府开始大
力推广循环经济以及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先后出台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固
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十二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和大宗固体
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十二五”规划》和《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
十二五专项规划》等法规及政策文件,为我国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的整体发展提供了稳固的政策保
障及良好的市场环境。
动力电池正极材料行业既属于节能环保产业,也属于新能源汽车产业范畴,在国家大力扶持新能
源及循环经济相关产业的背景下,也作为国家产业政策重点发展的方向。近年来,政府部门陆续出台
了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及补贴政策,以及对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发展的促进及支持政策,如《中国化学
与物理电源(电池)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将大力发展电池材料行业,尽快解决动力电池产业化
应用的技术难题,《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将先进电池材料列为十大新材料专项工程之一。在
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将得到迅速发展。
(2)废弃资源供应量持续增加
我国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的服务领域涉及国民经济中的各个重要行业。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
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我国工业生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国民消费水平将进一步提升,同时伴随着如新
能源汽车、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的高速发展,将产生更多的废弃资源;另一方面,经
过改革开放以来 30 多年的经济高速发展,我国积累了大量使用寿命即将到期或技术落后的工业设备及
器件,随着技术升级及产品更新换代,也将产生大量的废弃资源。
(3)下游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纵观国内和国际各大厂商对新能源产业的投资动态分析,全球各国政府均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
产业的发展。在此背景下,对于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之一的动力电池需求将出现巨大的增长。下游市
场的需求扩张将显著推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的发展,正极材料市场规模将迅速扩大。
2、不利因素
(1)废弃资源回收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废弃资源回收循环体系尚不完善,一方面在于对于废弃资源回收的行政监管力度相对欠
缺,另一方面国民循环经济意识仍较为淡薄,导致相当一部分废弃资源无法实现定点收集、定向流动、
专业化回收。现阶段,我国废弃资源回收效率相对较低,形成了个体粗放回收模式与无害化回收模式
之间的成本差异,对专业化回收处理企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集中规模化程度不高
由于早期我国对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缺乏明确的技术标准及有力的行业监管,导致诞生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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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水平落后、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小型企业。近年来随着相关政策的刺激,出现了一批专业技术领
先、具有生产规模的专业废弃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但我国废弃资源回收利用分散化、无序化的现象仍
较为普遍,行业整体技术水平仍较为落后,资源回收利用效率低的同时容易造成多次污染,不利于行
业的良性发展。
(3)动力电池产能过度扩张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爆发,市场对于动力电池的需求增长强劲,带动了动力电池材料行业的迅
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涌入动力电池相关产业,在产能规划和投资规模方面也更加激进,产品
同质化竞争情况较为严重,从而导致正极材料市场价格下行。同时,随着正极材料厂商积极向其下游
延伸,电芯、电池模块等动力电池细分行业产能也有不断增大的趋势。在动力电池产业链各个环节的
产能过度扩张,加剧了市场竞争。
(4)核心技术水平仍待提高
由于日本和韩国正极材料产业起步较早,其整体技术水平及质量控制水平均优于我国大部分正极
材料生产企业。同时,国外企业掌握大量先进技术及专利,我国企业在正极材料相关核心的技术专利
数量不足,生产技术水平相比国外先进企业仍有一定差距,导致我国企业在正极材料高端市场竞争中
处于不利地位。
(四)竞争优势分析
(1)研发优势
公司技术力量雄厚,董事长兼总经理罗爱平博士曾担任中南大学冶金学院教授,长期从事湿法冶
金和环保治理的研究,尤其在冶金分离科学与工程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现拥有教授、博士、
硕士、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等一批专业及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拥有国家发明专利 6 项,实用新型专
利 4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6 项。同时,公司与沈阳中科腐蚀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南
大学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并积极与清华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知名高校开展交流与合作。
(2)客户优势
一方面,公司专耕电池正极材料多年,建立了良好的客户口碑,并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为公
司稳固现有市场份额奠定了稳固的基础;另一方面,公司股东,同时也是公司的战略合作伙伴贝特瑞
是目前全球最主要的锂电池负极材料供应商之一,其在国际市场的地位及高端客户资源方面具有较强
的竞争力,为公司进入国际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高端市场提供了可靠助力。未来随着消费类产品市场的
持续火爆以及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成熟,客户的销售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也将快速增长。
(3)成本优势
司依托自身技术优势及生产能力,综合利用含镍、钴等废料资源,通过废弃物回收利用等途径,
实现了电池、电镀、电解铜、线路版等行业二次循环利用,将含镍、钴等二次资源用先进的湿法冶金
技术加工成电池级硫酸镍、镍电池正极材料球形氢氧化镍、锂电池正极材料 NCA、NCM 前驱体等产
品,降低了对重金属原料的依赖和减少了生产上的成本费用。其次,公司在生产管控等方面加强管理,
不断改进工艺来最大化降低产品成本。
(4)技术优势
公司通过多年的研发及生产实践,积累了丰富的利用含镍、钴废弃资源生产电池正极材料的技术
经验。公司的正极材料生产,采用了废旧电池、粗制硫酸镍等含镍钴废料回收循环利用的全流程生产,
突破了含镍钴废料的溶解、深度净化等关键技术;在合成电池材料的过程中,突破了电池正极材料形
貌调整、粒度分布调整、松装密度及振实密度可控等关键技术,在行业中具备较强的技术优势。
(五)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和资产独立、完整,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会计核算、财
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公司拥有突出优势的产品资源、客户资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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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资源,独特的商业模式,并组建了专业的高效协同的团队,具有良好的持续经营及业绩成长能力。
报告期内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利风
险。
(六)扶贫与社会责任
作为一家公众公司,公司非常重视公益事业,注重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报
告期内,公司向江门市新会区慈善会捐赠人民币 15000 元慈善公益捐款,用于困难家庭、“三无”老人
等慈善公益活动项目。公司未来将持续履行社会责任,更加关注社会中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承担企
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七)自愿披露
不适用
二、未来展望
(一) 行业发展趋势
据统计,自 2003 年起,我国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保持了持续增长,2015 年达到
3705.90 亿元,随着我国各项支持政策的发布与推行,预计未来我国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市场规模仍将进
一步扩大。
而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方面,自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与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石
油资源储量逐渐减少且不可再生,排放标准的不断升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在全球受到高度重视,锂电
材料作为最有希望的新能源材料之一成为了世界关注的焦点。锂离子动力电池以其轻便、环保、高电
压、高比能量、循环寿命长、自放电率低等高科技的优势,正日益成为新型太阳能、风能储能和助跑
电动车、新能源汽车的新动力能源。世界主要汽车生产国纷纷加快部署,将发展新能源汽车作为国家
战略,加快推进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锂电池正极材料是锂离子电池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占据锂离子电
池成本 30%-50%,是决定锂离子动力电池的性能、安全和成本的关键因素,成为引领锂离子电池发展
方向的重要载体。锂离子动力电池对正极材料的需求巨大。高能密度、长寿命和高安全性正极材料已
成为世界各国研发和关注的热点。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立足循环经济领域,依托公司已有的废弃金属资源综合利用优势技术,和镍电池正极材料
生产方面的技术积累,以及战略合作伙伴——贝特瑞在全球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客户市场背景,加强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创新,研发生产出质量一流并具备市场竞争力的三元正极材料 NCA 及 NCM,
打入国际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高端市场,并最终建设成为动力电池高端正极材料生产和新能源汽车电池
回收循环利用的国家级产业基地。
公司将立足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与生产,同时推进产业链整合,持续做大做强;积极关
注锂电行业的发展,通过收购、重组、整合等手段,实现公司在锂电产业链上下游的强强联合与协同
发展。公司将继续推动专业化发展和国际化战略,成为新能源关键材料等相关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品牌,
力争成为全球新能源材料最具影响力的企业之一。
(三)经营计划或目标
未来,公司将稳固自身废弃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优势,同时充分把握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市场爆
发式增长带来的市场机遇,以三元材料为重点突破口,加强技术创新及市场拓展,促进公司战略目标
的实现。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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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大研发投入,稳固技术优势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并加大研发投入,确保公司在同行业内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方面
的技术优势。公司一方面将通过外部人才引进及内部人才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公司研发人才队伍建
设,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另一方面将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生产工艺及生产技术,并重点开发废
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回收处理技术,充分挖掘稀缺金属废弃资源利用价值,并形成具有公司特色的循
环经济利用技术。
2、加强技术创新,推进循环经济
公司将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材料与循环经济研究团队,继续加强废旧资源回收利用技术研发与创新,
开发锂、铁、锰及石墨等资源回收利用技术。在设计完成废旧锂电池资源化利用技术方案的基础上,
持续攻关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难题,并完善相关技术及工艺。
3、紧跟产业步伐,优化产品结构
公司将加强对废弃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以及动力电池市场趋势及技术发展方向的研判,并紧跟新
能源产业高速发展的步伐,优化公司产品结构,逐步将公司主要产品由镍电池正极材料转型为动力锂
电池正极材料。通过加快开发质量一流、成本优势明显、适销对路的三元锂电新材料 NCA、NCM 等
产品,有效把握动力电池产业发展机遇。
4、完善营销渠道,拓展高端客户
公司将在现有营销模式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营销渠道,并加大公司品牌宣传力度。同时,公司将
充分利用战略合作伙伴贝特瑞的客户资源,以自身产品品质及成本优势为依托,积极拓展国外高端客
户市场,力争与高端客户建立直接合作关系,实现对特斯拉、松下、三星等国际客户的批量供货。
5、新建生产基地,扩大公司产能
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一方面,完成对现有生产基地的升级改造,扩大现有生产基地的生
产规模;另一方面,公司将继续推进新生产基地建设工作,实现每年 3 万吨三元材料产能及 5 万吨废
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处理能力。
(四)不确定性因素
公司暂不存在对业绩有重大影响的不确定性因素。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及企业的经营状
况,实时调整未来投资计划,以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三、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镍、钴等金属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通过利用含镍、钴废料进行综合利用生产电池正极材料。目前含镍、钴废料价格直接受到镍
金属、钴金属价格影响,正极材料产品价格也在一定程度受到上述金属价格影响。自我国加入世界贸
易组织后,国内镍、钴金属的价格已与国际接轨,国际经济环境直接影响到国内镍、钴金属的价格。
同时,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规模、国内市场需求对国内镍、钴金属价格也有较大影响。上述因素将导致
公司的原材料价格及产品价格均存在一定的波动。如镍、钴金属价格持续下降,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
采取的措施:针对此风险,公司强化对原材料的采购措施,并加大产品研发的力度,减少原材料
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2、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市场拓展的风险
报告期初,公司主要产品为电池级硫酸镍、镍电池正极材料球形氢氧化镍系列产品,报告期末已逐
渐增加锂电池正极材料 NCA、NCM 前驱体产品比重,公司也将随着产品结构优化进行业务转型。一方
面,公司在短期需要加大研发及生产设备投入,可能加大公司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业务转型仍需一定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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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在此期间公司仍将可能面临市场需求波动、产品技术更新等不确定因素。尽管公司专注于利用废弃
镍钴资源进行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多年,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及丰富的技术经验,同时积累了
一定的客户资源及市场口碑,但仍可能在转型过程中产生业绩波动。
采取的措施:针对此风险,公司加大产品研发及营销预算投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和产品品质,
细化营销策略,积极开拓市场。
3、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国家政策对新能源产业的扶持力度逐步加大,新能源汽车市场迅速扩大,动力电池相关产业
也随之迎来快速发展的浪潮。而正极材料一方面直接影响动力电池的性能,同时占据动力电池整体约
30%的制造成本,吸引了大量投资者的关注。国内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对动力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的投入导
致行业产能迅速扩张,并进一步加剧了市场竞争。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环境,未来如果公司无法准确把握
市场趋势,保持持续创新能力,公司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将受到影响。
采取的措施:公司将通过持续研发,不断改进公司产品性能以提升产品附加值,并通过加强管理
和规模化生产降低产品生产成本,从而增强自身竞争力。
4、单一客户重大依赖风险
现阶段,公司正在逐步加大 NCA、NCM 前驱体产品比重,转型成为先进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企业。
根据公司目前的客户维护及市场拓展情况,在公司进行产品结构升级转型期间,公司股东及战略合作伙
伴贝特瑞将可能成为公司 NCA、NCM 前驱体产品的主要销售客户,因此可能导致公司对贝特瑞产生较
大依赖。如公司无法有效开拓新市场、新客户,一旦与贝特瑞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
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采取的措施:目前,公司在市场的基础上,将不断加大市场的开拓力度,与更多优秀的客户建立
长期的合作关系。同时公司已与部分客户达成合作意向或正式开展业务,并已与部分国际大客户完成
了初期沟通。公司客户结构将会进一步优化,逐步降低对单一客户的依赖程度。
5、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利用废弃镍钴资源进行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所使用的部分废弃资源原材料含有一定的重金
属,或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同时,公司在对废弃资源进行综合利用的过程中需进行相应的物理及化学处
理。公司目前已建立了健全的环保设施及规范的安全管理体系,但仍存在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导致的污
染物泄漏或安全事故风险,一旦出现环保或安全事故,可能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或处罚,影响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
采取的措施:公司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历来重视环保设施的投入和环境保
护的规范化运作,并与专业的环保公司合作,以使公司环保设备设施、日常运作切合环保方面的规范
要求。
6、部分生产厂房无房产证的风险
公司目前在所租赁的工业用地上建设的部分厂房、仓储及办公用房,由于未向规划等相关主管部
门履行登记、报批等手续,尚未取得房产证。尽管此情形系公司所在地所普遍存在,且政府主管部门
从未向公司提出整改要求或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公司所在地江门市新会区圭峰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
会局已经出具说明证实公司的厂房及基础建设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及国有土地利用规划,江门市国土资
源局新会分局、江门市城乡规划局新会分局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均已出具公司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
相关证明;公司控股股东已出具承担相关费用的承诺;但公司仍有可能存在因建设手续不全而受到主
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采取的措施: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加快办理上述房产的报批手续以及新基地的建设,并且公司控
股股东已出具承担相关费用的承诺。
7、股权质押风险
2016 年 3 月 7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协议》(JM 综字
5125(01)2016015),授信额度人民币 1,900 万元,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 2016 年 3 月 9 日至 2017 年 3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20
月 8 日。2016 年 3 月 7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爱平、吴芳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
门分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JM 综质字 5125(01)2016015),将罗爱平持有的 720 万元公司股权
及吴芳持有的 80 万元公司股权(共计 800 万元)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为前述
《综合授信协议》提供担保,并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报告期内,公司已积极推进产品转型升级并提
升盈利能力,但仍存在可能因公司在上述贷款到期后不能按期归还本息导致股东质押的股权被行权,
进而造成公司面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风险。
采取的措施: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的投入,提高核心竞争力,不断推出新型产
品,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8、税收优惠变化风险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广东
省 2014 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高字〔2015〕30 号),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444001106,资格有效期为三年,自 2014 年至 2017 年。公司 2014 年
至 2016 年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虽然目前公司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系按国家政策有关规定享有,但若未来公司不
再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税率的提高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采取的措施: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按照《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持续不断的进行技
术创新,确保公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各项条件。
9、资产抵押、质押风险
因日常经营周转需要,公司以公司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抵押、质押的方式,向银行申
请资金贷款。上述资产抵押、质押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且目前未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及
其对相关资产的使用。报告期内,公司已积极改善经营状况,但仍存在如因公司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导
致抵押权人、质权人依法请求对抵押物、质物进行处置的风险。届时,公司将失去被处置部分的资产
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其正常生产经营将因此受到一定的影响。
采取的措施:公司已计划在 2017 年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进行股票发行业务,以充实公司现金
流。
10、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为-50,787,186.42 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获取能力相对
较弱,若此现象延续下去,未来可能产生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而使得流动资金不足,与此同
时如果公司无法及时筹得外部资金,将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经营风险。
采取的措施:公司已计划在 2017 年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进行股票发行业务,以充实公司现金
流。
11、特殊条款风险
公司在历次增资中,存在业绩补偿条款、共同出售权及现金补偿等特殊条款。截至报告期末,上
述包含特殊条款的协议履行正常,尚未触发特殊条款。但随着公司的发展,市场条件变化等因素,特
殊条款可能被触发,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协议约定进行现金补偿的风险。尽管公司控股股东罗爱
平目前对于前述特殊条款具有履约能力,但若触发现金补偿的条款,可能造成实际控制人罗爱平负担
较大个人债务,从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不利影响,但不会造成实际控制人及经营管理层的重大变
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资金使用、公司控制权及股权结构、
公司治理、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及公司的其他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采取的措施: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的投入,提高核心竞争力,不断推出新型产
品,提高公司经营业绩。
(二) 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报告期内,无新增风险因素。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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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会对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
否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无
(二)关键事项审计说明:
无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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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否
-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是
第五节二(二)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
金、资产的情况
是
第五节二(三)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第五节二(四)
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第五节二(五)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
者本年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
第五节二(六)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
否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第五节二(八)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第五节二(九)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否
-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重要事项
否
-
二、 重要事项详情
(二)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 单位:元
担保对象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担保类型
(保证、抵
押、质押)
责任类型
(一般或
者连带)
是否履行
必要决策
程序
是否关
联担保
江门市蓬江区文森
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16 年 2 月 6 至
2016 年 8 月 5 日
保证
连带
是
是
江门市蓬江区文森
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15 年 2 月 15 日至
2016 年 2 月 14 日
保证
连带
是
是
总计
10,000,000.00
-
-
-
-
-
对外担保分类汇总: 单位:元
项目汇总
余额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包括公司、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0.00
公司及子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0.0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0.00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
0.00
清偿情况:
2016 年 8 月 5 日,江门市蓬江区文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已还清该笔贷款,且公司后续没有再给该
公司进行担保。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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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占用者
占用形式
(资金、
资产、资
源)
占用性质
(借款、垫
支、其他)
期初余额
累计发生额
期末余额
是否
无偿
占用
是否履
行必要
决策程
序
谢宋树
资金
借款
47,500.00
47,500.00
0.00
是
是
龙全安
资金
借款
7,000.00
7,000.00
0.00
是
是
合计
-
-
54,500.00
54,500.00
0.00
-
-
占用原因、归还及整改情况:
上述借款均为员工备用金借款,谢宋树已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归还,龙全安已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归还。
(四)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事项类型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0.00
0.00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200,000,000.00
13,811,608.65
3.投资(含共同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0.00
0.00
4.财务资助(挂牌公司接受的)
0.00
0.00
5.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0.00
0.00
6.其他
0.00
0.00
总计
200,000,000.00
13,811,608.65
(五)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李东涛、邓悦开、袁宇
安、吴芳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
2013 年 1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 月 28 日
6,029,700.00
是
吴芳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
2014 年 3 月 18 日至 2017 年 3 月 18 日
1,200,000.00
是
袁宇安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
2014 年 3 月 28 日至 2017 年 3 月 28 日
3,396,000.00
是
邵阳芳鑫金属材料有限
公司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
2014 年 12 月 3 日至 2016 年 9 月 20 日
10,848,400.00
是
吴芳、罗爱平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2016 年 2 月 12 日
19,000,000.00
是
吴芳、罗爱平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
2016 年 3 月 16 日至 2019 年 3 月 15 日
19,000,000.00
是
江门市宏莅源贸易有限
公司、罗爱平、谭金
生、袁宇安、杨顺毅、
张晓峰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
2015 年 4 月 24 日至 2016 年 3 月 20 日
2,500,000.00
是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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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江门市文森装饰材料有
限公司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
2015 年 6 月 30 日至 2016 年 6 月 29 日
2,000,000.00
是
罗爱平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
2015 年 8 月 26 日至 2016 年 8 月 26 日
6,300,000.00
是
李锦棠、邓悦开、李群
笑、唐丽英、谢宋树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
2015 年 10 月 9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4 日
5,500,545.00
是
罗爱平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
2015 年 10 月 14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4 日
4,000,000.00
是
罗爱平、张晓峰、杨顺
毅、袁宇安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
2015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0 日
6,500,000.00
是
龙全安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
2015 年 11 月 2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6 日
299,936.00
是
罗爱平、吴芳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
2016 年 5 月 18 日至 2017 年 5 月 17 日
2,000,000.00
是
罗爱平、吴芳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
2016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0 月 14 日
3,000,000.00
是
江门市蓬江区文森装饰
材料有限公司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
2016 年 8 月 24 日至 2019 年 8 月 23 日
2,000,000.00
是
罗爱平、吴芳
为公司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期限从
2016 年 3 月 16 日至 2017 年 3 月 15 日
8,000,000.00
是
新余隆盛一期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向股东借款
5,000,000.00
是
罗爱平
公司向股东借款
12,500,000.00
是
广州铭德隆盛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向股东借款
2,500,000.00
是
李莉
公司向股东借款
5,000,000.00
是
江门宏莅源贸易有限公
司
公司向关联方借款
15,604,593.28
是
江门市蓬江区文森装饰
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为关联方进行担保,期限从 2016 年 2
月 6 至 2016 年 8 月 5 日
5,000,000.00
是
江门市蓬江区文森装饰
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为关联方进行担保,期限从 2015 年 2
月 15 日至 2016 年 2 月 14 日
5,000,000.00
是
袁宇安
公司向股东借款
1,800,000.00
是
总计
-
153,979,174.28
-
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办理银行融资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问
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股东利益产生任何损害。
(六)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年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根据公司的战略布局,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源利用能力,完善公司的产品和服务,增强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作为公司新基地的运营主体的事项》,并经于 2016 年 7 月 8 日召开的 201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公司出资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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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范围:生产、销售、研发三元锂电材料;经营日期:长期;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注册地址:广
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法定代表人:罗爱平。
该公司将负责建设和运营计划年产 36,000 吨高品质 NCA/NCM 前驱体、三元锂电正极材料的新生
产基地,新基地项目已于 2016 年 9 月 8 日开始施工建设,第一期预计在 2017 年 5 月份正式投产。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基于长期发展出发的审慎决定,未来将作为公司经营发展的一个重要
平台,本次对外投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为公司长期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对公司发展具有
积极的战略意义。
(八)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新选举和新聘用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书面声明并签字承诺,近两
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因对所任职公司最近两年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负有责任的情况,无个人
到期未清偿的大额债务、欺诈或其他不诚信行为。
2、2016 年 6 月 15 日,芳源环保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向铭德隆盛、新余隆
盛、富成创业、鼎锋明道汇信、鼎锋明道汇鑫、黄也发行不超过 300.00 万股的股份(含 300.00 万
股)。
本次增资过程中,鼎锋明道汇信和鼎锋明道汇鑫(甲方),与芳源环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
爱平及吴芳(乙方),以及芳源环保(丙方)于 2015 年 6 月 15 日签署了《增资扩股补充协议书》,约
定了特殊条款,具体如下:
(1)共同出售权
乙方拟向受让方出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在收到转让通知后,则甲方有权要求受让方以其向转让
方发出要约的相同价格及相同条款和条件购买甲方持有丙方的全部或部分股份,而且转让方应有义务
促使受让方以该等价格、条款和条件受让甲方的全部或部分股份。
(2)现金补偿条款
1)若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发生重组并购,甲方有权要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即罗爱平、吴
芳)以现金方式补偿甲方投资金额与甲方实际所得重组并购价款的差价。
现金补偿金额=(甲方投资金额-甲方实际所得重组并购价款)+(甲方投资金额×10%的年收
益)。
2)甲方按照本补充协议请求现金补偿的,乙方承诺自收到甲方正式要求现金补偿的书面文件之
日起 90 日内支付现金补偿价款。
3、2016 年 8 月 11 日,公司控股股东罗爱平出具《声明函》,声明放弃要求业绩奖励的权利,具
体如下:“本人永久放弃向公司要求上述奖励的权利。即:若公司 2015-2018 年原有业务年平均净利
润高于 700 万元的,本人不要求亦不接受公司按上述《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给予的任何形
式的奖励”。
4、公司在 2016 年 10 月 27 日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购本次新增
股份的,所认购股份将按照《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及其他相关
规定进行限售安排。
截至报告期末,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九)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
权利受限类
型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
比例
发生原因
货币资金
质押
5,558,894.84
2.12%
定期存单质押贷款
应收票据
质押
341,000.00
0.13%
商业承兑汇票质押贷款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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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抵押
1,972,781.10
0.75%
厂房抵押贷款
无形资产
抵押
500,852.42
0.19%
土地抵押担保贷款
累计值
-
8,373,528.36
3.19%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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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
售条
件股
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3,000,000
9.68%
9,875,000
12,875,000
30.65%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0
0.00%
375,000
375,000
0.89%
董事、监事、高管
0
0.00%
0
0
0.00%
核心员工
0
0.00%
0
0
0.00%
有限
售条
件股
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28,000,000
90.32%
1,125,000
29,125,000
69.35%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2,267,700
39.57%
1,125,000
13,392,700
31.89%
董事、监事、高管
2,292,300
7.39%
0
2,292,300
5.46%
核心员工
0
0.00%
0
0
0.00%
总股本
31,000,000
-
11,000,000
42,00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17
注: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0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800 万元,并于 7 月发行 300 万股
份,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100 万元。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上
表股份数的期初数按照公司挂牌时的股本数填列,本期变动数以公司自挂牌至本年末的股份变动数填列。
(二)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
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
股比例
期末持有限
售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无
限售股份数
量
1
罗爱平
9,377,700
1,500,000
10,877,700
25.90%
10,502,700
375,000
2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960,000
1,900,000
10,860,000
25.86%
8,960,000
1,900,000
3
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
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0
4,000,000
4,000,000
9.52%
0
4,000,000
4
吴芳
2,890,000
0
2,890,000
6.88%
2,890,000
0
5
袁宇安
2,292,300
0
2,292,300
5.46%
2,292,300
0
6
新余隆盛一期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1,176,000
800,000
1,976,000
4.70%
476,000
1,500,000
7
广州铭德隆盛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1,470,792
250,000
1,720,792
4.10%
1,320,792
400,000
8
宁波鼎锋明道汇信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000
0
1,500,000
3.57%
0
1,500,000
9
梁海燕
1,200,000
0
1,200,000
2.86%
1,200,000
0
10
王海涛
0
1,000,000
1,000,000
2.38%
0
1,000,000
合计
28,866,792
9,450,000
38,316,792
91.23%
27,641,792
10,675,00
0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28
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自然人股东罗爱平与吴芳为夫妻关系,袁宇安系其一致行动
人;股东铭德隆盛与新余隆盛的委派代表均为沈佰军;股东贝特瑞与日信宝安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单位:股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罗爱平,实际控制人为罗爱平、吴芳夫妇,袁宇安系其一致行动人。罗爱平作为
公司创始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 25.90%的股份;吴芳直接持有公司 6.88%的股份,二人合计持有公司
31.78%的股份,袁宇安直接持有公司 5.46%的股份。罗爱平、吴芳及袁宇安三人合计持有公司 37.24%
的股份。2016 年 3 月 21 日,袁宇安与罗爱平、吴芳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芳源环保股东(大)
会、董事会、总经理工作会议或其他重要会议时,均以罗爱平、吴芳夫妻的表决意见为准。同时罗爱
平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芳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袁宇安现任公司董事,能够对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司的经营决策等事项造成重大影响。
罗爱平:男,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分别于 1987 年、1990 和 1998 年毕业
于中南工业大学,取得冶金物理化学和有色冶金专业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1990 年 6 月至 1999 年
12 月,先后在中南工业大学有色冶金系任副教授、教授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跨世纪学术带头人。
1999 年 12 月调入广东省五邑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系任教授和广东省十百千人才计划的培养对象。2008
年 11 月获得江门市新会区第三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同年被聘为江门市新会区专业技术专家委
员会委员,2010 年被聘任为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2011 年被评为江
门市第五批优秀中青年专家和拔尖人才称号,2008 年起被聘为中南大学“特聘教授”,多次获省、市级
科学技术奖。迄今已主持和承担了国家计委、国家科委的“八五”和“九五”科技攻关项目 5 项以及广东
省科技攻关项目“废旧二次电池及其生产废料的资源化利用”等 5 项。2002 年 6 月筹资创办江门市芳源
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由罗爱平、吴芳夫妇共同控制,共同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罗爱平:详见本节“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情况”。
吴芳:女,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分别于 1992 年 7 月、1995 年 3 月毕业于
中南工业大学,取得冶金物理化学专业学士、硕士学位,2001 年 12 月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取得材
料学博士学位。1995 年 4 月至 1999 年 12 月,先后任中南工业大学粉末冶金研究所助教、讲师。2001
年 7 月至 2004 年 10 月任五邑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系副教授、硕士导师。2004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
在清华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6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
程师,金明检测执行董事、经理,芳源金属监事。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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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第七节 融资及分配情况
一、 挂牌以来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单位:元/股
发行方案
公告时间
新增股
票挂牌
转让日
期
发
行
价
格
发行数量
募集金额
发行对
象中董
监高与
核心员
工人数
发行
对象
中做
市商
家数
发行
对象
中外
部自
然人
人数
发行
对象
中私
募投
资基
金家
数
发行
对象
中信
托及
资管
产品
家数
募集
资金
用途
是否
变更
2016 年
10 月 27
日
2017
年 2 月
9 日
10
11,000,000
110,000,000
1
0
1
6
0
否
注:公司已于 2017 年 1 月 4 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新
增股份于 2017 年 2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 2,000 万元债权转为股本,将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结
构。
2、本次股票发行拟募集现金不超过 9,000 万元用于充实子公司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具体投入新基地建设。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4 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票
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并于 2017 年 2 月 9 日挂牌转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不存
在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形。
二、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不适用
三、债券融资情况 单位:元
不适用
债券违约情况:
不适用
公开发行债券的披露特殊要求:
不适用
四、间接融资情况 单位:元
融资方式
融资方
融资金额
利息率
存续时间
是否违约
质押借款
光大银行江门分行
1,800,000.00
6.96%
2015.4.15-206.4.14
否
质押借款
光大银行江门分行
2,200,000.00
6.96%
2015.4.17-2016.4.16
否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30
质押借款
光大银行江门分行
3,000,000.00
6.96%
2015.3.13-2016.3.13
否
质押借款
光大银行江门分行
3,000,000.00
6.96%
2015.3.19-2016.3.18
否
质押借款
光大银行江门分行
2,050,000.00
5.98%
2015.9.16-2016.3.5
否
质押借款
光大银行江门分行
1,300,000.00
4.60%
2015.9.21-2016.3.20
否
质押借款
光大银行江门分行
1,100,000.00
5.98%
2015.10.9-2016.4.8
否
质押借款
光大银行江门分行
3,500,000.00
5.98%
2015.10.20-2016.4.19
否
质押借款
光大银行江门分行
714,000.00
5.66%
2015.11.11-2016.5.10
否
质押借款
光大银行江门分行
1,100,000.00
5.66%
2015.11.18-2016.5.17
否
抵押借款
新会农商行荷塘支行
3,500,000.00
6.95%
2015.10.16-2016.9.20
否
抵押借款
新会农商行荷塘支行
3,000,000.00
6.95%
2015.10.20-2016.9.20
否
保证借款
新会农商行荷塘支行
2,500,000.00
8.83%
2015.4.24-2016.3.20
否
保证借款
江门新会新华村镇银行
2,000,000.00
8.40%
2015.6.30-2016.6.29
否
质押借款
广州银行江门分行
3,150,000.00
7.30%
2015.8.25-2016.8.24
否
抵押借款
广州银行江门分行
3,000,000.00
7.30%
2015.8.26-2016.8.25
否
抵押借款
广州银行江门分行
3,300,000.00
7.30%
2015.8.27-2016.8.26
否
质押借款
中信银行江门新会支行
3,600,000.00
8.40%
2015.10.14-2016.10.14
否
质押借款
中信银行江门新会支行
400,000.00
8.40%
2015.11.26-2016.11.26
否
质押借款
建行深圳大鹏支行
710,000.00
7.20%
2015.10.29-2016.1.26
否
质押借款
建行深圳大鹏支行
380,000.00
7.20%
2015.11.25-2016.2.23
否
质押借款
建行深圳大鹏支行
480,000.00
7.20%
2015.12.10-2016.3.9
否
质押借款
建行深圳大鹏支行
280,000.00
7.20%
2016.1.27-2016.4.26
否
质押借款
建行深圳大鹏支行
440,000.00
7.20%
2016.4.12-2016.7.10
否
保证借款
兴业银行江门北新支行
3,000,000.00
6.09%
2016.5.18-2017.5.17
否
质押借款
光大银行江门分行
2,300,000.00
5.66%
2016.1.13-2016.7.12
否
质押借款
光大银行江门分行
2,800,000.00
5.66%
2016.1.27-2016.7.26
否
质押借款
光大银行江门分行
3,000,000.00
5.66%
2016.3.10-2017.3.9
否
质押借款
光大银行江门分行
2,880,000.00
3.92%
2016.3.14-2017.3.13
否
质押借款
光大银行江门分行
2,700,000.00
5.66%
2016.3.14-2016.9.13
否
质押借款
光大银行江门分行
3,000,000.00
5.66%
2016.3.16-2017.3.15
否
质押借款
光大银行江门分行
1,000,000.00
5.66%
2016.3.31-2016.9.30
否
质押借款
光大银行江门分行
1,800,000.00
5.66%
2016.4.5-2017.4.4
否
质押借款
光大银行江门分行
2,200,000.00
5.66%
2016.4.8-2017.4.7
否
质押借款
光大银行江门分行
1,700,000.00
5.66%
2016.4.11-2016.10.11
否
质押借款
光大银行江门分行
1,500,000.00
5.66%
2016.5.30-2016.11.29
否
质押借款
光大银行江门分行
700,000.00
5.66%
2016.6.22-2016.12.21
否
保证借款
村镇银行双水分行
2,000,000.00
8.40%
2016.8.24-2017.8.23
否
保证借款
兴业银行江门北新支行
2,000,000.00
6.09%
2016.10.25-2017.10.24
否
质押借款
光大银行江门分行
630,000.00
5.66%
2016.11.7-2017.5.6
否
信用借款
光大银行江门分行
15,000,000.00
4.57%
2016.11.17-2017.5.16
否
信用借款
光大银行江门分行
20,000,000.00
4.57%
2016.11.28-2017.5.16
否
抵押借款
广州银行江门分行
3,000,000.00
7.50%
2016.12.8-2017.12.7
否
合计
-
117,714,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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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情况:
不适用
五、利润分配情况
(一)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股
股利分配日期
每 10 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
-
-
-
合计
-
-
-
(二)利润分配预案
单位:元/股
项目
每 10 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年度分配预案
-
-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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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学历
任期
是否在公司
领取薪酬
罗爱平
董事长、总经理
男
50
博士
2016 年 3 月-2019 年 3 月
是
谢宋树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男
50
本科
2016 年 11 月-2019 年 3 月
是
吴芳
董事、副总经理
女
45
博士
2016 年 11 月-2019 年 3 月
是
袁宇安
董事
男
53
高中
2016 年 3 月-2019 年 3 月
是
张晓峰
董事
男
39
硕士
2016 年 3 月-2019 年 3 月
否
杨顺毅
董事
男
34
博士
2016 年 3 月-2019 年 3 月
否
沈佰军
董事
男
48
本科
2016 年 3 月-2019 年 3 月
否
孔建凯
监事会主席
男
40
本科
2016 年 3 月-2019 年 3 月
否
罗文彬
监事
男
44
大专
2016 年 3 月-2019 年 3 月
否
林卫仪
职工监事
女
42
大专
2016 年 3 月-2019 年 3 月
是
龙全安
副总经理
男
51
本科
2016 年 3 月-2019 年 3 月
是
林洁萍
财务总监
女
47
大专
2016 年 3 月-2019 年 3 月
是
杨答兵
董事会秘书
男
40
本科
2016 年 3 月-2016 年 10 月
是
董事会人数:
7
监事会人数:
3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6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关系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关系:
(1) 罗爱平与吴芳为夫妻关系。
(2) 袁宇安、谢宋树为罗爱平、吴芳夫妇的一致行动人。
(3) 张晓峰、杨顺毅以及罗文彬在贝特瑞任职并由贝特瑞提名,经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选举任命。
(4) 沈佰军与孔建凯为新余隆盛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并且均在广州弘德隆
盛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二)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期初持普通股
股数
数量变动
期末持普通股
股数
期末普通股持
股比例
期末持有股票
期权数量
罗爱平
董事长、总经理
9,377,700
1,500,000
10,877,700
25.90%
0
吴芳
董事、副总经理
2,890,000
0
2,890,000
6.88%
0
袁宇安
董事
2,292,300
0
2,292,300
5.46%
0
合计
-
14,560,000
1,500,000
16,060,000
38.24%
0
(三)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否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否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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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否
姓名
期初职务
变动类型(新任、换
届、离任)
期末职务
简要变动原因
吴芳
副总经理
新任
董事、副总经
理
新增选董事
谢宋树
副总经理
新任
董事、常务副
总经理
新增选董事以及公司经营
需要
杨答兵
董事会秘书
离任
无
个人原因
本年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职业经历:
吴芳:详见“第六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实际控制
人情况”。
谢宋树:男,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机械工程师职称。1989 年 7
月至 1993 年 5 月就职于广东省韶关发电设备厂,任设备技术员、工程师;1993 年 5 月至 2002 年 3 月,
就职于江门金霸实业公司,历任车间主任、品质部经理、总经理助理;2002 年 3 月至 2003 年 6 月,就
职于其信(江门)五金有限公司(艾默生全资子公司),任项目工程师;2003 年 6 月至今,就职于本
公司,历任总经理助理、业务经理、副总经理;2013 年 4 月至 2016 年 8 月,就职于邵阳芳鑫金属材料
开发有限公司,任监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二、员工情况
(一)在职员工(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研发人员
30
35
生产人员
101
96
销售人员
7
6
财务人员
6
6
行政人员
14
14
管理人员
4
4
员工总计
162
161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2
2
硕士
1
1
本科
8
11
专科
38
38
专科以下
113
109
员工总计
162
161
人员变动、人才引进、培训、招聘、薪酬政策、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地方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与所
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向员工支付的薪酬包括薪金、津贴及奖金等。
公司员工的整体薪酬水平随着企业业绩的提升而提升,公司建立了奖惩分明的奖惩制度,建立公
平、公开、公正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
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与职业发展规划。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与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全方位的加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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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员工的培训与职业技能的提高。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人员业务培训、管理者提升培训等,全
面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利的保障。
(二)核心员工以及核心技术人员
期初员工数量
期末员工数量
期末普通股持股数量
核心员工
0
0
0
核心技术人员
6
5
12,267,700
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罗爱平:详见“第六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
东情况”。
吴芳:详见“第六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实际控制
人情况”。
龙全安: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 7 月毕业于中南大学化学系工业
分析专业,本科学历。1988 年 7 月至 2002 年 5 月就职于中国有色集团江门稀土公司,历任分析测试
中心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2002 年 7 月至 2011 年 8 月就职于江门市芳源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历
任厂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1 年 9 月至 2014 年 1 月就职于邵阳芳鑫金属材料开发有限公司,
任总经理,2014 年 2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曾任总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京星:男,196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 7 月毕业于湖南大学化工系分析
化学专业,本科学历,化学工程师职称。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10 月就职于广东韶关康立电气有限公
司,任实验室主任;1993 年 10 月至 2002 年 12 月就职于江门金霸实业公司,任测试中心主任;2002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历任化验室主任、车间主任、生产厂长等职务,现任公司生产总监。
赵超:男,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 年 6 月毕业于中南大学化工学院工业
分析专业,大专学历。2001 年 9 月至 2008 年 2 月,就职于湖南湘潭金科实业有限公司,历任品质经
理、生产经理、生产副总;2008 年 3 月至 2009 年 9 月,就职于湖南邵阳芳鑫金属材料开发有限公司,
任生产部长;2010 年 6 月至 2011 年 12 月,就职于湖南海纳新材料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兼二期湿法
项目总负责人;2012 年 1 月至 2015 年 7 月,就职于湖南湘潭金科实业有限公司,任生产技术副总;
2015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技术总监。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发生变化:公司董事杨顺毅不再参与公司技术研发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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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12
35
第九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是
董事会是否设置专业委员会
否
董事会是否设置独立董事
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否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否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否
一、公司治理
(一)制度与评估
1、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目前已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
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总
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三会
议事规则及各项管理制度独立有效地运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经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均忠实履行义务。
今后,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监管机构出台的新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
度,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2、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均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通知义务,股东及股东代表给予出席,对各项议案予以审议并参与表决。通过参
加公司股东大会,投资者充分行使了其股东权利,严格履行了其股东职责。
公司现有治理机制注重保护股东权益,能给公司大小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并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
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
3、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公司重大决策均依据《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经过公司“三会一层”讨
论、审议通过。在公司重要的人事变动、对外投资、融资、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上均规范操作,杜绝出现
违法、违规情况。截止报告期末,公司重大决策运作情况良好,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4、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章程进行了两次修改,均以股东大会通过章程修正案为准:
2016 年 6 月 15 日,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36
案》等议案,注册资本变更为 3,100 万元,同时修改了章程相应条款;
2016 年 11 月 14 日,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
案》等议案,注册资本变更为 4,200 万元,同时修改了章程相应条款。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票发行处于备
案材料审查阶段。本次章程修改还对以下条款作了变更。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每届
任期为三(3)年,可连选连任。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由董
事会以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选举产生,每
届任期为三(3)年,可连选连任。
第 四 十 条
第二款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
审议前款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经全体董事的
四分之三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股东大会
审议前款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
第 六 十 六
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
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
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
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
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
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
续开会。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
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
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
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
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
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三分之二的股东同
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
继续开会。
第一百〇
二条
董事会由五(5)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
事长一(1)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推荐的董事人选不能超
过董事会人数的一半。
董事会由七(7)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
事长一(1)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推荐的董事人选为四
(4)人。
第一百〇
四 条 第 一
款
董事会作出前款第(十七)项的决议事项,
应当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
意。董事会应依法保证股东知情权、提案
权、参与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合法权利,
积极协助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平等对待所
有股东。
董事会作出前款第(十七)项的决议事项,
应当经全体董事的四分之三以上董事同
意。董事会应依法保证股东知情权、提案
权、参与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合法权利,
积极协助股东依法行使权利,平等对待所
有股东。
第一百〇
七 条 第 二
款
以下事项的决定,须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
上(含本数)的董事通过方可生效:变更经
营范围、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借款及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
方面的合同(如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
研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
以下事项的决定,须经董事会四分之三以
上(含本数)的董事通过方可生效:变更经
营范围、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借款及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对外
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
方面的合同(如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赠与或受赠资产、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
研发项目的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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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〇
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1)人。董事长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为
三(3)年,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1)人。董事长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选举产生,任期
为三(3)年,可连选连任。
第 一 百 一
十 五 条 第
一款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
行。除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本章
程规定外,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的董事出席方可
举行。除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本
章程规定外,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
董事的四分之三以上通过。
第 一 百 一
十六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
有关联关系的,该董事应予回避,不得对该
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
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
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
所作决议须经的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
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
(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
有关联关系的,该董事应予回避,不得对该
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
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三分之二的
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
议所作决议须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
人数不足三(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三会运作情况
1、三会召开情况
会议类型
报告期内会议召
开的次数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董事会
11
1、银行贷款:兴业银行江门分行、中国光
大银行江门分行、广州银行江门分行;
2、对外投资:投资 1 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
经营新基地;
3、聘任高管:聘任罗爱平为公司总经理,聘
任谢宋树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吴
芳、龙全安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林洁萍为
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杨答兵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
4、定向增资:(1)新增注册资本 400 万元,注
册资本从 2400 万元变更为 2800 万元;(2)
增发股份 300 万股,注册资本从 2800 万元
变更为 3100 万元; (3)增发股份 1100 万股,
注册资本从 3100 万元变更为 4200 万元;
5、选举罗爱平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长,增选吴芳、谢宋树为公司董事;
6、关联交易:公司向股东借款;
7、订立制度: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
监事会
1
1、选举孔建凯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会主席。
股东大会
7
1、银行贷款:中国光大银行江门分行;
2、对外投资:投资 1 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
经营新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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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修改章程、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制订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4、定向增资: (1)新增注册资本 400 万元,
注册资本从 2400 万元变更为 2800 万
元;(2)增发股份 300 万股,注册资本从 2800
万元变更为 3100 万元; (3)增发股份 1100
万股,注册资本从 3100 万元变更为 4200万
元;
5、第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增选董事;
6、关联交易:公司向股东借款。
2、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审议、通知时间、召开程序、授权委托、表决和
决议等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治理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提高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决
策效率,不断改进公司治理层的决策机制,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在股票发行、关联交易审
议过程中,积极与投资者沟通,耐心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并通过参加投资者见面会等渠道,让投资者了
解公司。同时,公司还建立并维护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公
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
(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本年度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无
二、内部控制
(一)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
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能够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影响公司自主经
营的情况。
(三)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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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发展需要。同时公司将根据发展情况,不断更新和完善相关制度,保
障公司健康平稳运行。
(二)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均是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完整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由于
内部控制是一项长期而持续地系统工程,需要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现状和发展情况不断调整、完善。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的
具体细节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及制度的指引下,做到有序工作、
严格管理,继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等
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弥补的措施,重在事前防范,杜绝事后弥补事件的发生。
(四)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年度报告会计差错、重大遗漏信息等情况。截至本年度末,公司尚未建立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未来公司将根据《公司法》、《会计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适时建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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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大华审字[2017]001232 号
审计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四环中路十六号院七号楼 1101
审计报告日期
2017 年 2 月 13 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
邱俊洲、沈瑞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1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
大华审字[2017] 001232号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环保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
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芳源环保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
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
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
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
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
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
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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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芳源环保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芳
源环保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二、 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附注七注释 1
100,506,521.18
5,135,819.77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附注七注释 2
7,840,142.02
14,335,822.00
应收账款
附注七注释 3
44,491,693.39
23,730,634.27
预付款项
附注七注释 4
2,169,293.99
6,491,621.02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附注七注释 5
662,136.04
154,377.8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附注七注释 6
30,767,570.16
15,438,867.6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附注七注释 7
6,019,873.17
3,908,815.50
流动资产合计
192,457,229.95
69,195,958.0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附注七注释 8
50,794,193.12
34,198,267.78
在建工程
附注七注释 9
4,889,154.27
642,05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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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附注七注释 10
563,202.42
560,319.50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附注七注释 11
4,887,616.41
5,114,285.55
递延所得税资产
附注七注释 12
360,313.98
437,008.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附注七注释 13
8,527,420.7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70,021,900.94
40,951,934.85
资产总计
262,479,130.89
110,147,892.9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附注七注释 14
58,140,000.00
45,784,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附注七注释 15
5,713,847.70
-
应付账款
附注七注释 16
5,216,467.70
13,311,993.24
预收款项
-
105,10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附注七注释 17
878,335.32
1,200,224.76
应交税费
附注七注释 18
1,643,459.77
491,164.84
应付利息
附注七注释 19
398,333.33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附注七注释 20
354,000.00
19,592,463.23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72,344,443.82
80,484,946.0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0.00
0.00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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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附注七注释 21
-
1,300,000.00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00,000.00
负债合计
72,344,443.82
81,784,946.0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附注七注释 22
42,000,000.00
24,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附注七注释 23
147,598,756.23
40,480,000.00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附注七注释 24
195,983.2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附注七注释 25
339,947.62
-36,117,053.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90,134,687.07
28,362,946.85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总计
190,134,687.07
28,362,946.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2,479,130.89
110,147,892.92
法定代表人:罗爱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洁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志华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0,431,916.99
5,122,323.3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7,840,142.02
14,335,822.00
应收账款
附注十四注释 1
48,349,646.42
26,525,926.57
预付款项
2,169,293.99
6,491,621.02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附注十四注释 2
11,802,918.81
678,430.64
存货
30,671,224.19
15,119,961.8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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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5,877,354.23
3,907,877.54
流动资产合计
207,142,496.65
72,181,963.0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附注十四注释 3
3,500,000.00
1,5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50,219,152.16
34,047,216.94
在建工程
-
642,053.92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563,202.42
560,319.50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4,856,700.47
5,114,285.55
递延所得税资产
360,313.98
437,008.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137,014.7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59,636,383.77
42,300,884.01
资产总计
266,778,880.42
114,482,847.0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8,140,000.00
45,784,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5,713,847.70
-
应付账款
8,551,624.79
16,281,813.80
预收款项
-
105,100.00
应付职工薪酬
782,619.56
1,188,848.76
应交税费
1,633,866.64
487,140.97
应付利息
398,333.33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0,060,775.4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75,220,292.02
83,907,678.9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45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专项应付款
-
1,300,000.00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00,000.00
负债合计
75,220,292.02
85,207,678.96
所有者权益:
股本
42,000,000.00
24,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147,598,756.23
40,480,000.00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195,983.22
-
未分配利润
1,763,848.95
-35,204,831.9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1,558,588.40
29,275,168.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66,778,880.42
114,482,847.01
(三)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96,967,992.80
109,059,503.12
其中:营业收入
附注七注释 26
96,967,992.80
109,059,503.12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95,136,358.93
108,421,514.02
其中:营业成本
附注七注释 26
79,762,007.58
92,823,787.58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附注七注释 27
349,264.47
502,272.16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46
销售费用
附注七注释 28
1,363,571.84
1,476,045.72
管理费用
附注七注释 29
11,133,159.73
9,631,788.80
财务费用
附注七注释 30
3,039,649.45
4,149,769.86
资产减值损失
附注七注释 31
-511,294.14
-162,150.1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831,633.87
637,989.10
加:营业外收入
附注七注释 32
998,931.17
97,010.1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380.00
16,882.13
减:营业外支出
附注七注释 33
453,173.34
60,337.6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03,905.45
2,319.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2,377,391.70
674,661.54
减:所得税费用
附注七注释 34
478,292.98
27,755.9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99,098.72
646,905.55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
利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99,098.72
646,905.55
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899,098.72
646,905.5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1,899,098.72
646,905.55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47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归属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1,899,098.72
646,905.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6
0.0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5
0.02
法定代表人:罗爱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洁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志华
(四)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附注十四注释 4
97,876,249.83
109,944,110.65
减:营业成本
80,432,081.32
93,759,035.26
营业税金及附加
344,433.99
396,785.46
销售费用
1,363,571.84
1,476,045.72
管理费用
10,872,022.44
9,719,418.76
财务费用
3,038,211.14
4,148,995.20
资产减值损失
-511,294.14
-162,150.1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337,223.24
605,980.35
加:营业外收入
998,597.03
94,684.0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3,380.00
16,882.13
减:营业外支出
453,173.34
60,337.6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03,905.45
2,319.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2,882,646.93
640,326.76
减:所得税费用
471,868.08
24,322.5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10,778.85
616,004.2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的变动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48
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410,778.85
616,004.2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8
0.03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6
0.02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3,263,655.61
105,916,175.0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附注七注释 35
2,133,873.42
38,393,466.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397,529.03
144,309,641.3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1,262,558.20
98,078,457.3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888,650.29
10,534,695.08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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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87,275.32
4,757,832.9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附注七注释 35
11,354,914.90
41,040,761.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5,893,398.71
154,411,746.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495,869.68
-10,102,105.4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540,605.90
14,563.1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0,605.90
14,563.1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29,571,557.44
18,606,133.07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571,557.44
18,606,133.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030,951.54
-18,591,569.9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39,872,641.50
20,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1,930,000.00
71,621,64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附注七注释 35
46,904,593.28
65,320,966.3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8,707,234.78
156,942,606.3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8,040,000.00
70,993,64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260,012.98
3,914,635.8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附注七注释 35
44,568,594.01
53,695,912.5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4,868,606.99
128,604,188.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838,627.79
28,338,417.9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4,311,806.57
-355,257.4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5,819.77
991,077.2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4,947,626.34
635,819.77
法定代表人:罗爱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洁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志华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5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3,263,655.61
105,916,175.02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32,973.94
43,410,580.5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396,629.55
149,326,755.5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0,694,785.85
98,047,405.5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726,717.29
10,223,622.1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40,773.44
4,709,652.8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242,238.28
46,585,265.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5,004,514.86
159,565,945.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607,885.31
-10,239,190.3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540,605.90
14,563.1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0,605.90
14,563.1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17,570,065.81
18,437,653.07
投资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570,065.81
18,437,653.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029,459.91
-18,423,089.9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39,872,641.50
2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1,930,000.00
71,621,64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9,334,109.48
65,320,966.39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1,136,750.98
156,942,606.3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8,040,000.00
70,993,64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260,012.98
3,914,635.8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7,948,694.01
53,695,912.5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8,248,706.99
128,604,188.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2,888,043.99
28,338,417.9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4,250,698.77
-323,862.3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22,323.38
946,185.7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4,873,022.15
622,323.38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51
(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4,000,000.00
-
-
-
40,480,000.00
-
-
-
-
- -36,117,053.15
-
28,362,946.85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24,000,000.00
-
-
-
40,480,000.00
-
-
-
-
- -36,117,053.15
-
28,362,946.8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18,000,000.00
-
-
-
107,118,756.23
-
-
-
195,983.22
- 36,457,000.77
-
161,771,740.22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1,899,098.72
-
1,899,098.7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18,000,000.00
-
-
-
141,872,641.50
-
-
-
-
-
-
-
159,872,641.5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18,000,000.00
-
-
-
141,872,641.50
-
-
-
-
-
-
-
159,872,641.5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195,983.22
-
-195,983.2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195,983.22
-
-195,983.2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
-
-
-
-
-
-
-
-
-
-
-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52
4.其他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
-
-
-
-34,753,885.27
-
-
-
-
- 34,753,885.27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34,753,885.27
-
-
-
-
- 34,753,885.27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42,000,000.00
-
-
-
147,598,756.23
-
-
-
195,983.22
-
339,947.62
-
190,134,687.07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0,000,000.00
-
-
-
24,480,000.00
-
-
-
-
- -36,763,958.70
-
7,716,041.30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20,000,000.00
-
-
-
24,480,000.00
-
-
-
-
- -36,763,958.70
-
7,716,041.3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4,000,000.00
-
-
-
16,000,000.00
-
-
-
-
-
646,905.55
-
20,646,905.55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53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646,905.55
-
646,905.5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4,000,000.00
-
-
-
16,000,000.00
-
-
-
-
-
-
-
20,000,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4,000,000.00
-
-
-
16,000,000.00
-
-
-
-
-
-
-
20,0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24,000,000.00
-
-
-
40,480,000.00
-
-
-
-
- -36,117,053.15
-
28,362,946.85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54
法定代表人:罗爱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洁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志华
(八)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4,000,000.00
-
-
-
40,480,000.00
-
-
-
-
-35,204,831.95
29,275,168.05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24,000,000.00
-
-
-
40,480,000.00
-
-
-
-
-35,204,831.95
29,275,168.0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
列)
18,000,000.00
-
-
-
107,118,756.23
-
-
-
195,983.22
36,968,680.90
162,283,420.35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2,410,778.85
2,410,778.85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18,000,000.00
-
-
-
141,872,641.50
-
-
-
-
-
159,872,641.50
1.股东投入的普通
股
18,000,000.00
-
-
-
141,872,641.50
-
-
-
-
-
159,872,641.50
2.其他权益工具持
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195,983.22
-195,983.22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195,983.22
-195,983.22
-
2.对所有者(或股
东)的分配
-
-
-
-
-
-
-
-
-
-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55
3.其他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
-
-
-
-34,753,885.27
-
-
-
-
34,753,885.27
-
1.资本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
损
-
-
-
-
-
-
-
-
-
-
-
4.其他
-
-
-
-
-34,753,885.27
-
-
-
-
34,753,885.27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42,000,000.00
-
-
-
147,598,756.23
-
-
-
195,983.22
1,763,848.95
191,558,588.40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0,000,000.00
-
-
-
24,480,000.00
-
-
-
-
-35,820,836.20
8,659,163.80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20,000,000.00
-
-
-
24,480,000.00
-
-
-
-
-35,820,836.20
8,659,163.8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填
列)
4,000,000.00
-
-
-
16,000,000.00
-
-
-
-
616,004.25
20,616,004.25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616,004.25
616,004.25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56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4,000,000.00
-
-
-
16,000,000.00
-
-
-
-
-
20,000,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
股
4,000,000.00
-
-
-
16,000,000.00
-
-
-
-
-
20,0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
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
东)的分配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
损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24,000,000.00
-
-
-
40,480,000.00
-
-
-
-
-35,204,831.95
29,275,168.05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57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58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历史沿革、注册地、组织形式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江门市芳源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江门市芳源环境科
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系由罗爱平、田吉平、张海鹰于 2002 年 6 月出资
组建。组建时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由罗爱平出资 3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6.00%,
田吉平出资 3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2.00%,张海鹰出资 3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2.00%,上述出资已于 2002 年 6 月 5 日业经江门市蓬江区江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源
所验字[2002]6-3 号验资报告验证。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6 月 7 日领取了广东江门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核发的工商登记注册号为 440728200000409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3 年 3 月,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增加至 300.00
万元,由罗爱平以货币资金增资 102.90 万元、袁宇安以货币资金增资 33.10 万元、江门市
长顺化工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增资 64.00 万元,同时同意田吉平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 32%的
股权转让给江门市长顺化工有限公司、张海鹰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 32%的股权转让给袁宇安。
增资转让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股权结构为罗爱平持股 46.30%、
江门市长顺化工有限公司持股 32.00%、袁宇安持股 21.70%,上述出资已于 2003 年 3 月 25 日
业经江门市蓬江区江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源所验字[2003]3-25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4 年 3 月,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江门市长顺化工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有
限公司 32%的股权转让给罗爱平。转让后股权结构为罗爱平持股 78.30%、袁宇安持股 21.70%。
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3 月 5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6 年 2 月,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罗爱平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 10.30%的股
权转让给袁宇安。转让后股权结构为罗爱平持股 68.00%、袁宇安持股 32.00%。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2 月 6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6 年 9 月,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罗爱平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 5.00%的股权
转让给胡先锋。转让后股权结构为罗爱平持股 63.00%、袁宇安持股 32.00%、胡先锋持股 5.00%。
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9 月 20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7 年 12 月,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300.00 万元增加至
1,200.00 万元,由罗爱平以货币资金增资 430.20 万元、袁宇安以货币资金增资 243.60 万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59
元、邓柏生以货币资金增资 121.20 万元、吴芳以货币资金增资 105.00 万元,同时同意胡先
锋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 5.00%的股权转让给吴芳。增资转让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
币 1,200.00 万元,股权结构为罗爱平持股 51.60%、袁宇安持股 28.30%、邓柏生持股 10.10%、
吴芳持股 10.00%,上述出资已于 2007 年 12 月 11 日业经江门市新会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新方
验字[2007]338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1 年 2 月,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1,200.00 万元增加至
1,600.00 万元,由广州铭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增资 100.00 万元、
梁海燕以货币资金增资 100.00 万元、江门市新会区易英达股权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以货币
资金增资 80.00 万元、广州正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增资 68.00 万
元、广州隆盛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增资 34.00 万元、李莉以货币资金
增资 18.00 万元。增资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1,600.00 万元,股权结构为罗爱
平持股 38.70%、袁宇安持股 21.225%、邓柏生持股 7.575%、吴芳持股 7.50%、广州铭德隆盛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6.25%、梁海燕持股 6.25%、江门市新会区易英达股权投资
中心(普通合伙)持股 5.00%、广州正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4.25%、广州隆
盛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125%、李莉持股 1.125%,上述出资已于 2011 年 2
月 25 日业经江门市江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源所验字[2011]2-17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1 年 11 月,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邓柏生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 7.575%的股
权转让给罗爱平。转让后股权结构为罗爱平持股 46.275%、袁宇安持股 21.225%、吴芳持股
7.50%、广州铭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6.25%、梁海燕持股 6.25%、江门市新
会区易英达股权投资中心(普通合伙)持股 5.00%、广州正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 4.25%、广州隆盛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125%、李莉持股 1.125%。有限
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27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3 年 12 月,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广州隆盛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 7.575%的股权转让给新余隆盛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后
股权结构为罗爱平持股 46.275%、袁宇安持股 21.225%、吴芳持股 7.50%、广州铭德隆盛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6.25%、梁海燕持股 6.25%、江门市新会区易英达股权投资中
心(普通合伙)持股 5.00%、广州正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4.25%、新余隆盛
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125%、李莉持股 1.125%。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8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4 年 10 月,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1,600.00 万元增加至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60
2,000.00 万元,由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增资 400.00 万元。增
资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股权结构为罗爱平持股 37.02%、深圳
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0.00%、袁宇安持股 16.98%、吴芳持股 6.00%、广
州铭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5.00%、梁海燕持股 5.00%、江门市新会区易英
达股权投资中心(普通合伙)持股 4.00%、广州正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40%、
新余隆盛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70%、李莉持股 0.90%,上述出资已于 2014
年 10 月 21 日业经江门市翔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翔诚验 [2014]019 号验资报告验
证。
2015 年 2 月,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罗爱平、袁宇安、吴芳分别将其持有的
有限公司 4.53%、5.52%、1.95%的股权转让给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门
市新会区易英达股权投资中心(普通合伙)将其持有的有限公司 4.00%的股权转让给罗爱平。
转让后股权结构为罗爱平持股 36.49%、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2.00%、
袁宇安持股 11.46%、广州铭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5.00%、梁海燕持股 5.00%、
吴芳持股 4.05%、广州正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40%、新余隆盛一期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70%、李莉持股 0.90%。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9 日办理了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5 年 6 月,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0.00 万元增加至
2,400.00 万元,由罗爱平以货币资金增资 208.00 万元、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货币资金增资 128.00 万元、广州铭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增
资 20.00 万元、梁海燕以货币资金增资 20.00 万元、广州正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货币资金增资 13.60 万元、新余隆盛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增资
6.80万元、李莉以货币资金增资3.60万元。增资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400.00
万元,股权结构为罗爱平持股 39.07%、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2.00%、
袁宇安持股 9.55%、广州铭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5.00%、梁海燕持股 5.00%、
吴芳持股 3.38%、广州正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40%、新余隆盛一期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70%、李莉持股 0.90%,上述出资已于 2015 年 6 月 5 日业经江
门市翔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翔诚验 [2015]014 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6 年 1 月,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 2,400.00 万元增加至
2,800.00 万元,由吴芳以货币资金增资 208.00 万元、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货币资金增资 128.00 万元、贾自强以货币资金增资 20.00 万元、广州铭德隆盛投资合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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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增资 12.0792 万元、广州正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货币资金增资 13.60 万元、新余隆盛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增资 6.80
万元、李莉以货币资金增资 3.60 万元、广东富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增资 7.9208
万元。增资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800.00 万元,股权结构为罗爱平持股 33.49%、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2.00%、吴芳持股 10.32%、袁宇安持股 8.19%、
广州铭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4.72%、梁海燕持股 4.28%、广州正德隆盛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3.40%、新余隆盛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70%、
李莉持股 0.90%、贾自强持股 0.72%、广东富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0.28%,上述出资已于
2016 年 2 月 25 日业经江门市翔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翔诚验 [2016]002 号验资报告
验证。
根据有限公司 2016 年 1 月 15 日临时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规定,以 2016 年 1 月 31
日为基准日,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000,000.00
元。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即为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全体发
起人。根据本公司 2016 年 1 月 31 日签订的发起人协议及章程的规定,各股东以其所拥有
的截止 2016 年 1 月 31 日有限公司的净资产 49,726,114.73 元,按原出资比例认购本公司
股份,折合股份总额,共计 28,000,000.00 股,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 21,726,114.73 元计入
资本公积。本次变更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6] 第 000273
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罗爱平
9,377,700.00
33.4920
吴芳
2,890,000.00
10.3210
袁宇安
2,292,300.00
8.1870
梁海燕
1,200,000.00
4.2860
李莉
252,000.00
0.9000
贾自强
200,000.00
0.7140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960,000.00
32.0000
广州铭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20,792.00
4.7170
广州正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52,000.00
3.4000
新余隆盛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76,000.00
1.7000
广东富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79,208.00
0.2830
合计
28,000,000.00
100.0000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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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
册资本人民币 3,000,000.00 元,由宁波鼎锋明道汇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鼎锋
明道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铭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隆盛一
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东富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黄也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之前
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000,000.00 元。此次出资已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
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2016)字第 000609 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定向发行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罗爱平
9,377,700.00
30.2507
吴芳
2,890,000.00
9.3226
袁宇安
2,292,300.00
7.3945
梁海燕
1,200,000.00
3.8710
李莉
252,000.00
0.8129
贾自强
200,000.00
0.6452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960,000.00
28.9032
广州铭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70,792.00
4.7444
广州正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52,000.00
3.0710
新余隆盛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76,000.00
3.7935
广东富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29,208.00
0.7394
宁波鼎锋明道汇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000.00
4.8387
宁波鼎锋明道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0,000.00
1.4516
黄也
50,000.00
0.1613
合计
31,000,000.00
100.0000
根据本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
册资本人民币 11,000,000.00 元,由罗爱平、李莉、王海涛、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广东富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铭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新余隆
盛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鼎锋明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
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各股东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9,000,000.00 元,债权作价出
资 2,000,00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000,000.00 元。此次出资已于 2016 年
11 月 21 日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2016)字第 001040 号验
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定向发行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罗爱平
10,877,700.00
25.8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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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吴芳
2,890,000.00
6.8810
袁宇安
2,292,300.00
5.4579
梁海燕
1,200,000.00
2.8571
李莉
752,000.00
1.7905
贾自强
200,000.00
0.4762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860,000.00
25.8571
广州铭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20,792.00
4.0971
广州正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52,000.00
2.2667
新余隆盛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76,000.00
4.7048
广东富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79,208.00
1.6172
宁波鼎锋明道汇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000.00
3.5714
宁波鼎锋明道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50,000.00
1.0714
黄也
50,000.00
0.1190
王海涛
1,000,000.00
2.3809
深圳鼎锋明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00,000.00
1.4286
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000,000.00
9.5238
合计
42,000,000.00
100.00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42,000,000.00 元,注册地址:江门市新
会区五和农场工业区,实际控制人为罗爱平、吴芳夫妇。
(二)
公司经营范围
收集、利用:含镉废物(HW26)、含镍废物(HW46)(包括废镍镉、镍氢电池)(凭有
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生产、销售:硫酸镍、球形氢氧化镍、氢氧化钴、氯
化镍、硫酸钴、电解铜、锂离子电池三元前驱体、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环境工程设计、施
工、营运;环保设备加工、制造;环境科技的开发、转让、实施;非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及
向收购企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自用;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制造业,主要业务为利用含镍、镉等废弃资源生产销售球形氢氧化镍和电池级
硫酸镍结晶等电池材料。
(四)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全体董事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批准报出。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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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 3 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
江门芳源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 级
100.00
100.00
江门市金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 级
100.00
100.00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 级
100.00
100.00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 1 户,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
司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名称
变更原因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新设立
注:2016 年 7 月 8 日,本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拟由本公司出资成
立全资子公司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取得江门市新会区工
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705MA4URWAOXB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资本为 1 亿元。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
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 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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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
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
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
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
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
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
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
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
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
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
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
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
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
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
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
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
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
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
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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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
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
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五)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
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
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
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
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
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
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
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
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
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
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
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
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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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
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
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
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
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
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
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
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
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
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
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
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
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
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
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
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
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
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
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
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
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
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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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
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
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
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
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
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
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
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六)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 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
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
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
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
利和承担义务。
(2)
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
利和承担义务。
(3)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
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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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 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
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
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
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
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
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
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
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
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八)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
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
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
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
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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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九)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
合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
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
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
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
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
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
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
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
告;
3)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
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4)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
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
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
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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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
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
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
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
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
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
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
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
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
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
益。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
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
所引起。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
他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
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
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
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
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
出,计入投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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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
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5)
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
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
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
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
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
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
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
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
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
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
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
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
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
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
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
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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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
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
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
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
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
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
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
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
步;
(4)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
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
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
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
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若该权益工具投
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50%(含 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一年(含一年)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
于其成本超过 20%(含 20%)但尚未达到 50%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诸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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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
上段所述成本按照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
额、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确定;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
值,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确定;在活跃市场
有报价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根据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确定,除非该项可
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存在限售期。对于存在限售期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按照证券交
易所期末收盘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权益工具的风
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
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
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
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但在
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
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
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
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十)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单项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
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
收款项,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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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
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账龄分析法组合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
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组合 2:无信用风险组合
根据业务性质,认定无信用风险,主要包括应收员工的款项、保证金及
押金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3:关联方组合
以本公司关联方划分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2)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2 年(含 2 年)
10.00
10.00
2-3 年(含 3 年)
20.00
20.00
3-4 年(含 4 年)
40.00
40.00
4-5 年(含 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
收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进行计提。
(十一)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
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在
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
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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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
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
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
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
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
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5.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二) 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1. 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
分: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
售;
(2)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股
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3)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 划分为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固定资产的
预计净残值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
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
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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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十三) 长期股权投资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五)同一控制下
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
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
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
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
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
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
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
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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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
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
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
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
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
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
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
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
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
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
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
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
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
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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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
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
转入当期损益。
(3)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
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
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
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
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
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
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
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
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
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
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
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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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
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
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
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
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
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
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
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
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
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
期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
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
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
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
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
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
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
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
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
键技术资料。
(十四)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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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
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
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
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
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
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
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
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
益。
3.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
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
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
旧额。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
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
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
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
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5
5.00
3.8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5.00
9.5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00
9.50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
(2)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固定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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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
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
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
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
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
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
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
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
期间内计提折旧。
(十五)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
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
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
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
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六) 借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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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在符
合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开始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
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
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
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
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
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
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
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
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
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
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
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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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七) 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
使用权、办公软件、研发工具软件。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
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
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
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
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
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
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
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
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
定的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
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财务软件
10
预计可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权
47
土地使用证年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
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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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
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
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
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
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
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
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十八) 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
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
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
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
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
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
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
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
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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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十九) 长期待摊费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 年以
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 摊销年限
类别
摊销年限
备注
溶剂油
8 年
溶剂油
其他长期资产
5 年
车间更新改造工程
(二十)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
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
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
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
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
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
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
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
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
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
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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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
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
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
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
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由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
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一)
预计负债
1. 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
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
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
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
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
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
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
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二)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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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
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
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
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
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
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
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 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
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
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 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
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
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
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
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
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
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
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
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
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
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
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
取消处理。
(二十三)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
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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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
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
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
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
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
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 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
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
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
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二十四)
收入
1.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
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
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1)
合同已经签订,按合同约定交付商品后转移商品的所有权凭证后确认收入;
(2)
合同已经签订,按合同约定交付实物签收后确认收入;
2.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
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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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
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
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
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
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
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
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
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
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
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
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4. 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3)
当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时,与其相关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在资
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予以确认。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合同收
入和合同费用的方法。合同完工进度按照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费用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
例确定。
固定造价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 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4) 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成本加成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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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
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同时,按照合同预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
计已确认费用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费用。合同工程的变动、索赔及奖金以可能带来收
入并能可靠计算的数额为限计入合同总收入。
(4)
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 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
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
2) 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5)
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预期损失立即确认为费用。
5. 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公司销售产品或转让其他资产时,与购买方签订了所销售的产品或转让资产回购协议,
根据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如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则在交付产
品或资产时,本公司不确认销售收入。回购价款大于销售价款的差额,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
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二十五)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
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
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
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
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 1 元)计
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
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
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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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
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六)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
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
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
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
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
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
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
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
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
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
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二十七)
租赁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
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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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
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
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
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
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
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
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
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
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
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
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
确认的收益金额。
(二十八)
其他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 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处置或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
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
分。
(3)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 套期会计
本公司按照套期关系,将套期保值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净投资
套期。
(1)
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工具,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1) 在套期开始时,本公司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有正式
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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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该套期预期高度有效,且符合公司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3) 对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预期交易很可能发生,且必须使公司面临最终将影
响损益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4) 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地计量;
5) 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高
度有效。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认定其高度有效:(1)在套期开始及以后期间,该
项套期预期会高度有效地抵销套期指定期间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2)该套期的实际抵销结果在 80%至 125%的范围内。
(2)
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处理
1) 基本要求
① 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
具为非衍生工具的,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 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
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后续计量的存货、按摊余成本进
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也按此规定处理。
2) 被套期项目利得或损失的处理
① 对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组合一部分的利率风险公允价值套期,本公司对被套期
项目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可按下列方法处理:
被套期项目在重新定价期间内是资产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项下单列项目反映,待
终止确认时转销;
被套期项目在重新定价期间内是负债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负债项下单列项目反映,待
终止确认时转销。
② 被套期项目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
按照调整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在调整日至到期日的期间内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对利率风险组合的公允价值套期,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的相关项目,也按照调整日重
新计算的实际利率在调整日至相关的重新定价期间结束日的期间内摊销。采用实际利率法
进行摊销不切实可行的,可以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此调整金额于金融工具到期日前摊销
完毕;对于利率风险组合的公允价值套期,于相关重新定价期间结束日前摊销完毕。
③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该确定承诺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
变动累计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人当期损益。
④ 在购买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套期中,该确定承诺因被套期风险
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已确认为资产或负债),调整履行该确定承诺所取得的资产或
承担的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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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终止运用公允价值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
套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运用公允价值套期会计:
① 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② 套期工具展期或被另一项套期工具替换时,展期或替换是本公司正式书面文件所
载明的套期策略组成部分的,不作为已到期或合同终止处理。
③ 该套期不再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
④ 本公司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
(3)
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
1) 基本要求
①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
目反映。该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
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②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后的其
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 在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中,载明了在评价套期有效性时将排除套期工具
的某部分利得或损失或相关现金流量影响的,被排除的该部分利得或损失的处理适用《企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的后续处理
①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本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一项金
融负债的,原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影响本
公司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本公司预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
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时,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本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一项
非金融负债的,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
负债影响本公司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本公司预期原直接在所有者
权益中确认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时,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
入当期损益。
③ 不属于以上 1)或 2)所指情况的,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
失,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 终止运用现金流量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
① 当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时,在套期有效期间直接计入所
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时,再按有关规定处理。
② 当该套期不再满足运用套期保值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时,在套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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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时,再
按有关规定处理。
③ 当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时,在套期有效期间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
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④ 当本公司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时,对于预期交易套期,在套期有效期间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或预计不会发生。
预期交易实际发生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的,原直接计入所有者
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本公司应按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
1)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
单列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在所有者权益中单列项目反映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
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 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
“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
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
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十九)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重要会计政策未变更。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五、
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变更说明
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
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
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
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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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还明确要求“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
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
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
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本公司已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对于 2016 年 5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行之间发生
的交易由于该规定而影响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等财务报表列报项目金额进行了调整,包括
将 2016 年 5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和印花税从“管理费用”
调整至“税金及附加”111,381.59 元;从“应交税费”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
6,019,873.17 元;对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期间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
2016 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
六、
税项
(一)
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收入
17%、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缴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不同纳税主体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15%
江门芳源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
江门市金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5%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5%
(二)
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公布广东省 2014 年第一、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粤科高字〔2015〕30 号),本公司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R201444001106,资格有效期为三年,自 2014
年至 2016 年。本公司 2016 年度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1 号财
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现将
扩大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有关政策通知如下: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
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 3 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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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12
98
额或营业额不超过 9 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 10
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 30 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江门芳源金属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符合上述条件,享受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4〕34 号),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10 万元
(含 1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江门芳源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符合上述条件,享受税收优惠。
七、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
注释1. 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8,687.95
359.26
银行存款
94,938,938.39
635,460.21
其他货币资金
5,558,894.84
4,500,000.30
合计
100,506,521.18
5,135,819.7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558,894.84
-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
3,000,000.00
4,500,000.00
合计
5,558,894.84
4,500,000.00
1、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受限的货币资金为 5,558,894.84 元,其中
3,000,000.00 元为银行定期存单质押,为光大银行江门支行人民币 2,880,000.00 元短期
借款提供担保,定期存单期限为 2016 年 3 月 11 日至 2017 年 3 月 11 日;2,558,894.84 元
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已将上述使用受限制的其他货币资金从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中扣除。
3.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9,537.07 万元,主要系本公司本年度 11 月份通过非
公开发行方式定向发行股票 11,000,000 股,募集的货币资金 9,000.00 万元需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确认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后才能使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4 日确认本公司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募集的货币资金在
2016 年未投入募集项目使用导致货币资金余额期末较期初大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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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注释2.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的分类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5,694,165.02
35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
2,145,977.00
13,985,822.00
合计
7,840,142.02
14,335,822.00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项目
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
商业承兑汇票
341,000.00
合计
341,000.00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22,029,826.36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22,029,826.36
-
4. 期末公司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注释3.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2. 种类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组合 1:账龄分析法组合
46,893,719.38
100.00
2,402,025.99
5.12 44,491,693.39
组合 2:无信用风险组合
-
-
-
-
-
组合 3:关联方组合
-
-
-
-
-
小计
46,893,719.38
100.00
2,402,025.99
5.12 44,491,693.39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合计
46,893,719.38
100.00
2,402,025.99
5.12 44,491,693.39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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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组合 1:账龄分析法组
合
24,993,392.92
93.82
1,262,758.65
5.05 23,730,634.27
组合 2:无信用风险组
合
-
-
-
-
-
组合 3:关联方组合
-
-
-
-
-
小计
24,993,392.92
93.82
1,262,758.65
5.05 23,730,634.27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1,646,595.08
6.18
1,646,595.08
100.00
-
合计
26,639,988.00
100.00
2,909,353.73
10.92 23,730,634.27
应收账款分类的说明:
(1)
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46,270,479.11
2,313,523.96
5.00
1-2 年
440,980.27
44,098.03
10.00
2-3 年
142,500.00
28,500.00
20.00
3-4 年
39,760.00
15,904.00
40.00
合计
46,893,719.38
2,402,025.99
5.12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
136,073.10
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507,327.74
120,000.00
3.本报告期无核销的应收账款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
余额的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湖南和源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10,600,390.00
22.60
530,019.50
长沙东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9,800,000.00
20.90
490,000.00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01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
余额的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鹤山市湘粤贸易有限公司
5,680,000.00
12.11
284,000.00
温州三金电池有限公司
2,377,092.00
5.07
118,854.60
宜春利锋实业有限公司
2,100,000.00
4.48
105,000.00
合计
30,557,482.00
65.16
1,527,874.10
5.期末无应收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款
项情况。
6.应收账款的其他说明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2,076.11 万元,增长 87.49%,主要系公司商品销售结算
期较长,2016 年第四季度含税销售额较 2015 年第四季度含税销售增长 2,014,20 万元所
致。
注释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169,293.99
100.00
6,491,621.02
100.00
合计
2,169,293.99
100.00
6,491,621.02
100.00
2. 预付账款按性质列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付材料款
2,169,293.99
6,391,621.02
预付审计费
-
100,000.00
合计
2,169,293.99
6,491,621.02
3.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金额
占预付账
款总额的
比例(%)
预付款时间
未结算原因
江西铜业(清远)有限公司
1,898,362.93
87.51
1 年以内
预付方式采购,货未到
湖南和源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183,364.43
8.46
1 年以内
预付方式采购,货未到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
77,914.76
3.59
1 年以内
预付方式采购,货未到
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
3,750.00
0.17
1 年以内
预付方式采购,货未到
江门市蓬江区堤东科域网络
开发中心
2,000.00
0.09
1 年以内
预付方式采购,货未到
合计
2,165,392.12
99.82
-
-
4. 预付款项的其他说明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 432.23 万元,下降 66.58%,主要原因系 2016 年上半年
原材料价格偏低,本公司 2016 年度上半年集中采购原材料,由于 2016 年度销售下降,使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02
得 2016 年底原材料备货较 2015 年充足,故公司预付采购款采购原材料较少,使得预付款
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出现大幅下滑。
5. 期末余额无预付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
方款项。
注释5.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种类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组合 1:账龄分析法组合
336.00
0.05
67.20
20.00
268.80
组合 2:无信用风险组合
661,867.24
99.95
-
-
661,867.24
组合 3:关联方组合
-
-
-
-
-
小计
662,203.24
100.00
67.20
0.01
662,136.0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
-
-
-
-
-
合计
662,203.24
100.00
67.20
0.01
662,136.04
续:
种类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组合 1:账龄分析法组合
10,336.00
6.52
4,033.60
39.02
6,302.40
组合 2:无信用风险组合
93,575.44
59.08
-
-
93,575.44
组合 3:关联方组合
54,500.00
34.40
-
-
54,500.00
小计
158,411.44
100.00
4,033.60
2.55
154,377.8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
-
-
-
-
-
合计
158,411.44
100.00
4,033.60
2.55
154,377.84
其他应收款分类的说明:
(1)
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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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2-3 年
336.00
67.20
20.00
合计
336.00
67.20
20.00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
-
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3,966.40
178,223.20
3.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往来款
336.00
336.00
押金
47,550.00
14,550.00
员工款项
39,317.24
143,525.44
保证金
575,000.00
-
合计
662,203.24
158,411.44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
款期末余额
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江门市新会彩艳实业有
限公司
保证金
500,000.00 1 年以内
75.5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门
市分行资金托管专户
保证金
75,000.00 1 年以内
11.32
-
李柏建
押金
33,000.00 1 年以内
4.98
-
罗望云
备用金
15,000.00 1 年以内
2.27
-
李芬
备用金
11,600.00 1 年以内
1.75
-
合计
634,600.00
95.83
-
5. 其他应收款项的其他说明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507,758.20 元,上升 328.91%,主要系 2016 年江门市
芳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增加一笔 500,000.00 元的租赁保证金.
6. 期末应收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款项
情况,详见附注十一、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五)关联方交易、6. 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注释6. 存货
1. 存货分类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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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7,089,216.21
-
17,089,216.21
5,171,748.00
-
5,171,748.00
库存商品
2,252,340.42
-
2,252,340.42
2,529,771.95
-
2,529,771.95
发出商品
906,135.88
-
906,135.88
414,459.00
-
414,459.00
周转材料
1,109,059.26
-
1,109,059.26
455,188.58
-
455,188.58
在产品
9,410,818.39
-
9,410,818.39
6,867,700.14
-
6,867,700.14
合计
30,767,570.16
-
30,767,570.16
15,438,867.67
-
15,438,867.67
2. 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种类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
转销
其他
原材料
-
-
-
-
-
-
-
在产品
-
-
-
-
-
-
-
库存商品
-
-
-
-
-
-
-
发出商品
-
-
-
-
-
-
-
周转材料
-
-
-
-
-
-
-
合计
-
-
-
-
-
-
-
存货跌价准备说明:
本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存货不存在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情形,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
3.存货的其他说明
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1,532.87 万元,上升 99.29%,其中原材料期末余额较期初增
加 1,191.75 万元,主要系 2016 年 1-6 月份镍价相对偏低,企业在 1-6 月份集中大幅采购原
材料,而公司 2016 年度销售下降,使得 2016 年底原材料备货较 2015 年充足;另公司在产
品较上年初增加 254.31 万元,主要系本公司 2016 年度增加了 2 条生产线,用于生产市场前
景较好的 NCA/NCM 产品,故生产线上的在产品增长。
注释7.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缴税费
-
314,323.63
待认证进项税额
6,019,873.17
3,594,491.87
合计
6,019,873.17
3,908,815.50
其他流动资产其他说明:
其他流动资产中增值税留底税额较年初增加 242.54 万元,上升 67.47%,系 2016 年
销售额比 2015 年下降,而 2016 年 1-6 月份镍价相对偏低,企业在 1-6 月份集中大幅采购
原材料,使得公司 2016 年采购额比 2015 年采购额大,公司 2016 年待认证的进项税额较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05
2015 年待认证的进项税额出现大幅增长。
注释8. 固定资产原值及累计折旧
1. 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办公设备
电子设备及其
他
合计
一. 账面原值
1.
期初余额
10,409,327.67
36,477,540.66
2,617,894.08
122,662.93
1,515,798.87
51,143,224.21
2.
本期增加
金额
-
19,326,815.04
254,401.71
103,852.13
1,756,617.18
21,441,686.06
购置
-
11,350,624.71
254,401.71
103,852.13
1,756,617.18
13,465,495.73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
7,976,190.33
-
-
-
7,976,190.33
3.
本期减少
金额
-
775,570.00
75,000.00
2,500.00
94,033.68
947,103.68
4.
期末余额
10,409,327.67
55,028,785.70
2,797,295.79
224,015.06
3,178,382.37
71,637,806.59
二. 累计折旧
1.
期初余额
1,112,384.65
12,519,716.76
2,294,490.41
105,132.96
913,231.65
16,944,956.43
2.
本期增加
金额
416,596.98
3,571,133.63
106,053.17
12,956.94
287,237.10
4,393,977.82
计提
416,596.98
3,571,133.63
106,053.17
12,956.94
287,237.10
4,393,977.82
3.
本期减少
金额
-
332,363.78
71,250.00
2,375.00
89,332.00
495,320.78
4.
期末余额
1,528,981.63
15,758,486.61
2,329,293.58
115,714.90
1,111,136.75
20,843,613.47
三. 减值准备
1.
期初余额
-
-
-
-
-
-
2.
本期增加
金额
-
-
-
-
-
-
3.
本期减少
金额
-
-
-
-
-
-
4.
期末余额
-
-
-
-
-
-
四. 账面价值
1.
期末账面
价值
8,880,346.04
39,270,299.09
468,002.21
108,300.16
2,067,245.62
50,794,193.12
2.
期初账面
价值
9,296,943.02
23,957,823.90
323,403.67
17,529.97
602,567.22
34,198,267.78
2. 期末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故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 期末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项目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
6,928,607.60
租赁土地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合计
6,928,607.60
-
4. 固定资产的其他说明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06
(1)质押资产类别以及金额,参见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注释 37;
(2)固定资产账面原值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 2,049.46 万元,增幅 40.07%,主要原因
系公司为实现产品转型,新增生产线所致。
注释9.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萃取槽线工程
-
-
-
26,564.00
-
26,564.00
三元生产线工程
-
-
-
615,489.92
-
615,489.92
新基地建设工程前
期支出
109,433.97
109,433.97
新基地厂房升高改
造
4,779,720.30
4,779,720.30
-
-
-
合 计
4,889,154.27
-
4,889,154.27
642,053.92
-
642,053.92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工程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
固定资产
本期其他减少
期末余额
三元车间工程(NCA)
615,489.92
2,096,440.26
2,711,930.18
-
-
P204 大萃取线
-
1,285,806.89
1,285,806.89
-
-
NCM 车间工程
-
1,739,842.85
1,739,842.85
-
-
新基地厂房升高改造
-
4,779,720.30
-
-
4,779,720.30
合计
615,489.92
9,901,810.30
5,737,579.92
-
4,779,720.30
续:
工程项目名称
预算数
(万元)
工程投入
占预算比
例(%)
工程进
度(%)
利息资本化
累计金额
其中:本期利
息资本化金额
本期利
息资本
化率(%)
资金来源
三元车间工程(NCA)
2,711,930.18
100.00
100.00
-
-
-
自筹
P204 大萃取线
1,285,806.89
100.00
100.00
-
-
-
自筹
NCM 车间工程
1,739,842.85
100.00
100.00
-
-
-
自筹
新基地厂房升高改造
6,567,242.89
72.78
72.78
-
-
-
自筹
合计
12,304,822.81
3. 报告期内无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4. 在建工程的其他说明
在建工程年末余额比年初增加 424.71 万元,增长 661.49%,主要系 2016 年新增新基地
厂房升高改造工程。
注释10.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07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财务软件
合计
一. 账面原值
1. 期初余额
637,654.00
109,800.00
747,454.00
2. 本期增加金额
-
30,000.00
30,000.00
3. 本期减少金额
-
-
-
4. 期末余额
637,654.00
139,800.00
777,454.00
二. 累计摊销
1. 期初余额
123,234.50
63,900.00
187,134.50
2. 本期增加金额
13,567.08
13,550.00
27,117.08
计提
13,567.08
13,550.00
27,117.08
3. 本期减少金额
-
-
-
4. 期末余额
136,801.58
77,450.00
214,251.58
三. 减值准备
1. 期初余额
-
-
-
2. 本期增加金额
-
-
-
3. 本期减少金额
-
-
-
4. 期末余额
-
-
-
四. 账面价值
1. 期末账面价值
500,852.42
62,350.00
563,202.42
2. 期初账面价值
514,419.50
45,900.00
560,319.50
2. 无形资产说明
期末无形资产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故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注释11.
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摊销额
其他减少额
期末余额
溶剂油
5,114,285.55
624,104.58
881,689.66
- 4,856,700.47
办公室装修
-
31,982.00
1,066.06
-
30,915.94
合计
5,114,285.55
656,086.58
656,086.58
- 4,887,616.41
长期待摊费用的其他说明:
公司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萃取剂等溶剂油,在循环使用中基本不损耗、浓度不降低,
正常情况下能够持续使用 8 年,因此将此类溶剂油归入长期待摊费用中核算;其余长期待
摊资产的摊销年限为 5 年。
注释1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08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402,093.19
360,313.98
2,913,387.32
437,008.10
合计
2,402,093.19
360,313.98
2,913,387.32
437,008.10
2. 报告期内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亏损
250,346.75
-
合计
250,346.75
-
其他说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暂时性差异系本公司子公司产
生的亏损金额。由于未来能否取得用于抵扣可抵扣亏损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存在较
大的不确定性,本公司未就该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注释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类别及内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新基地预付设备款及芳源环保公司
设备款
8,527,420.74
-
合计
8,527,420.74
-
注释14.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2,880,000.00
4,450,000.00
抵押借款
3,000,000.00
-
保证借款
7,000,000.00
22,800,000.00
信用借款
35,000,000.00
-
质押+保证
-
12,234,000.00
抵押+保证
-
6,300,000.00
质押+保证+担保
10,260,000.00
合计
58,140,000.00
45,784,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质押借款的质押资产类别以及金额,参见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释 37;
2、抵押借款的抵押资产类别以及金额,参见附注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注
释 37。
3、本公司以保证借款的方式于 2016 年 8 月 24 日向江门新会新华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借款 2,000,000.00 元整,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8 月 24 日至 2017 年 8 月 23 日,借款利率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09
为 8.4%,由江门市蓬江区文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于 2016 年 5 月 9 日向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借款 3,000,000.00 元整,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至 2017 年 5
月 17 日,借款利率为定价基准利率+4.99%;由罗爱平、吴芳提供担保;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借款 2,000,000.00 元整,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10 月 25
日至 2017 年 10 月 24 日,借款利率为定价基准利率+4.99%,由罗爱平、吴芳提供担保。
4、本公司以信用借款的方式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
分行借款 20,000,000.00 元整,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7 年 5 月 16 日,贷款
利率为 4.5675%;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借款
15,000,000.00 元整,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11 月 17 日至 2017 年 5 月 16 日,贷款利率为
4.5675%。
5、本公司以保证+质押+担保的方式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门分行借款 3,000,000.00 元整,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3 月 10 日至 2017 年 3 月 9 日,贷
款利率为 5.655%,由吴芳、罗爱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李东涛、邓悦开、袁宇安、吴芳
以个人房产抵押提供抵押担保,由吴芳、罗爱平以股权质押提供质押担保;于 2016 年 3 月
15 日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借款 3,000,000.00 元整,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3 月 16 日至 2017 年 3 月 15 日,贷款利率为 5.655%,由吴芳、罗爱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李东涛、邓悦开、袁宇安、吴芳以个人房产抵押提供抵押担保,由吴芳、罗爱平以股权
质押提供质押担保;于 2016 年 4 月 1 日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借款
1,800,000.00 元整, 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4 月 5 日至 2017 年 4 月 4 日,贷款利率为 5.655%,
由吴芳、罗爱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李东涛、邓悦开、袁宇安、吴芳以个人房产抵押提
供抵押担保,由吴芳、罗爱平以股权质押提供质押担保;于 2016 年 4 月 7 日向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借款 2,200,000.00 元整,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4 月 8 日至 2017 年
4 月 7 日,贷款利率为 5.655%,由吴芳、罗爱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李东涛、邓悦开、
袁宇安、吴芳以个人房产抵押提供抵押担保,由吴芳、罗爱平以股权质押提供质押担保;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借款 630,000.00 元整,本期归还
370,000.00 元,期末本金为 260,000.00 元,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17 年 5 月
6 日,贷款利率为 5.655%,由吴芳、罗爱平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李东涛、邓悦开、袁宇
安、吴芳以个人房产抵押提供抵押担保,由吴芳、罗爱平以股权质押提供质押担保,由股份
公司提供商业承兑汇票质押,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商票质押余额 341,000.00 元。
2. 期末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的情况。
注释15.
应付票据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5,713,847.70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5,713,847.70
-
应付票据的其他说明:
1、本期末无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2、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 571.38 万元,主要系公司 2016 年增加了应付票据的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10
支付方式,使得期末应付票据增长。
注释16.
应付账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应付账款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材料款
3,699,789.89
12,946,284.69
应付工程、设备款
1,516,677.81
352,648.15
应付运费
-
13,060.40
合计
5,216,467.70
13,311,993.24
应付账款的其他说明
应付账款年末余额较年初减少 809.55 万元,下降 60.81%,主要系公司 2016 年新增了
应付票据的支付方式,使得应付票据增长 571.38 万元,另由于公司 2016 年上半年采购量大
而下半年采购量下降使得应付账款下降。
2.期末余额无应付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款
项。
注释17.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短期薪酬
1,200,224.76
11,246,220.19
11,568,109.63
878,335.32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23,765.99
623,765.99
-
合计
1,200,224.76
11,869,986.18
12,191,875.62
878,335.32
2. 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195,796.76
10,333,767.68
10,655,738.12
873,826.32
职工福利费
-
429,171.76
429,171.76
-
社会保险费
-
301,403.95
301,403.95
-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
-
266,235.96
266,235.96
-
补充医疗保险
-
-
-
工伤保险费
-
23,465.31
23,465.31
-
生育保险费
-
11,702.68
11,702.68
-
住房公积金
-
125,959.80
125,959.80
-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4,428.00
55,917.00
55,836.00
4,509.00
短期累积带薪缺勤
-
-
-
-
短期利润(奖金)分享计划
-
-
-
-
其他短期薪酬
-
-
-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11
合计
1,200,224.76
11,246,220.19
11,568,109.63
878,335.32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基本养老保险
-
602,995.75
602,995.75
-
失业保险费
-
20,770.24
20,770.24
-
企业年金缴费
-
-
-
-
合计
623,765.99
623,765.99
4. 应付职工薪酬其他说明
应付职工薪酬中无属于拖欠性质的金额。
注释18.
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1,438,264.23
415,361.16
企业所得税
4,033.88
-
个人所得税
22,635.71
19,948.42
城市维护建设税
100,678.49
29,075.28
印花税
5,622.80
5,536.79
教育费附加
43,049.71
12,460.83
地方教育费附加
29,174.95
8,782.36
合计
1,643,459.77
491,164.84
注释19.
应付利息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非金融机构借款应付利息
398,333.33
-
合计
398,333.33
-
应付利息说明:
年末不存在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注释20.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付款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往来款
354,000.00
19,592,463.23
合计
354,000.00
19,592,463.23
2. 其他应付款其他说明
其他应付年末余额较年初减少 19,238,463.23 元,下降 98.19%,主要系在本期支付了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12
上期与股东以及关联公司的往来。
3. 期末应付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其他关联方款项情
况,详见附注十一、联方及关联交易、(五)关联方交易、6. 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注释21.
专项应付款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江门科技局专项
科研经费
1,300,000.00
- 1,300,000.00
-
-
合计
1,300,000.00
-
1,300,000.00
-
-
注释22.
股本
1.股本增减变动情况: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
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24,000,000.00
18,000,000.00
-
-
-
18,000,000.00
42,000,000.00
2.2016 年股本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罗爱平
9,377,700.00
1,500,000.00
-
10,877,700.00
吴芳
810,000.00
2,080,000.00
-
2,890,000.00
袁宇安
2,292,300.00
-
-
2,292,300.00
梁海燕
1,200,000.00
-
-
1,200,000.00
李莉
216,000.00
536,000.00
-
752,000.00
贾自强
-
200,000.00
-
200,000.00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7,680,000.00
3,180,000.00
-
10,860,000.00
广州铭德隆盛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1,200,000.00
520,792.00
-
1,720,792.00
广州正德隆盛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816,000.00
136,000.00
-
952,000.00
新余隆盛一期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408,000.00
1,568,000.00
-
1,976,000.00
广东富成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
-
679,208.00
-
679,208.00
宁波鼎锋明道汇信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0,000.00
-
1,500,000.00
宁波鼎锋明道汇鑫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0,000.00
-
450,000.00
黄也
-
50,000.00
-
50,000.00
王海涛
-
-
1,000,000.00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13
股东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1,000,000.00
深圳鼎锋明道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
600,000.00
-
600,000.00
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000,000.00
-
4,000,000.00
合计
24,000,000.00
18,000,000.00
- 42,000,000.00
股本变动情况说明:
本公司 2016 年 1 月增资 4,000,000.00 元,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本公司实收资本为
28,000,000.00 元。
本公司以 2016 年 1 月 31 日为股改基准日进行股改,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止经审计
的净资产人民币 49,726,114.73 元(其中实收资本 28,000,000.00 元,资本公积 56,480,000.00
元,未分配利润-34,753,885.27 元),净资产折合股份总额 28,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共计股本人民币 28,000,000.00 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 21,726,114.73 元转为资本
公积金。
本公司于 2016 年 6 月第一次定向增发股票 3,000,000.00 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第[2016]000609 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份第二次定向增发股票 11,000,000.00 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第[2016]001040 号验资报告验证。
注释23.
资本公积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40,480,000.00
141,872,641.50
34,753,885.27
147,598,756.23
合计
40,480,000.00
141,872,641.50
34,753,885.27
147,598,756.23
资本公积的说明:
本公司于 2016 年 1 月份增加注册资本 4,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20,000,000.00 元,上述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4,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与新增注册资本的差额 16,0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本公司于 2016 年 6
月期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定向发行 3,000,000.00 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42,452.8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957,547.17 元。上述交易完成后,
本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3,00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新增注册资本的差额
26,957,547.17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本公司于 2016 年 6 月期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定
向发行 11,000,000.00 股新股,募集货币资金总额 90,000,000.00 元、债权总额 2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84,905.6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915,094.33 元。上述交易完成后,本公
司新增注册资本 11,00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与新增注册资本的差额 98,915,094.33 元计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14
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本公司以 2016 年 1 月 31 日为股改基准日进行股改,截至 2016 年 1 月 31 日止经审计
的净资产人民币 49,726,114.73 元(其中实收资本 28,000,000.00 元,资本公积 56,480,000.00
元,未分配利润-34,753,885.27 元),净资产折合股份总额 28,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共计股本人民币 28,000,000.00 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 21,726,114.73 元转为资本
公积,本年度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转资本公积使得资本公积减少 34,753,885.27 元。
注释24.
盈余公积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
195,983.22
-
195,983.22
合计
-
195,983.22
-
195,983.22
盈余公积的说明:
本公司 2016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2,410,778.85 元,本公司 1 月份实现净利润为
450,946.68 元,本公司以 2016 年 1 月 31 日为股改基准日,本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基数为
2016 年 2-12 月份实现的净利润 1,959,832.17 元,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为 10.00%,本
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为 195,983.22 元。
注释25.
未分配利润
项目
金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36,117,053.1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36,117,053.1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99,098.7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95,983.22
10.00
所有者权益其他内部结转
34,753,885.27
-
期末未分配利润
339,947.62
-
未分配利润说明: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详见附注 23“资本公积”。
注释26.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87,055,252.42
71,990,249.12
108,635,363.79
92,418,646.75
其他业务
9,912,740.38
7,771,758.46
424,139.33
405,140.83
合计
96,967,992.80
79,762,007.58
109,059,503.12
92,823,787.58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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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2. 主营业务收入按类别列示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硫酸镍
2,922,222.07
2,857,933.18
18,467,563.21
17,837,797.91
球形氢氧化镍
50,480,473.09
43,448,488.94
88,201,134.00
73,161,526.68
三元材料前驱体
31,857,685.39
25,580,353.30
1,966,666.58
1,419,322.16
粗制碳酸锂
1,794,871.87
103,473.70
-
-
合计
87,055,252.42
71,990,249.12
108,635,363.79
92,418,646.75
3. 公司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金额
比例(%)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13,811,608.65
14.24
湖南和源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9,060,162.39
9.34
长沙东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8,376,068.38
8.64
温州三金电池有限公司
7,125,719.66
7.35
北京旭晟工贸有限公司
7,049,572.65
7.27
合计
45,423,131.73
46.84
注释27.
税金及附加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139,746.31
234,028.66
教育费附加
58,881.94
100,298.00
地方教育费附加
39,254.63
66,865.33
印花税
50,792.13
-
土地使用税
45,662.72
-
房产税
14,926.74
-
合计
349,264.47
401,191.99
注释28.
销售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634,103.58
390,234.15
差旅费
31,670.00
64,107.50
业务招待费
127,360.00
100,648.00
运输费
500,207.66
828,089.86
其他
70,230.60
92,966.21
合计
1,363,571.84
1,476,045.72
注释29.
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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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2,534,854.78
3,042,050.72
研发费
5,067,675.68
4,849,752.46
业务招待费
670,787.21
568,719.20
车辆费用
295,341.26
329,444.29
咨询费
1,828,999.56
173,657.00
办公费
217,775.58
151,763.64
差旅费
97,041.36
71,209.68
其他
420,684.30
546,271.98
合计
11,133,159.73
9,732,868.97
注释30.
财务费用
类别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3,116,859.15
3,914,635.89
减:利息收入
162,444.05
178,059.49
汇兑净损失
-
-
其他财务费用,包括:
85,234.35
413,193.46
银行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85,234.35
413,193.46
合计
3,039,649.45
4,149,769.86
注释31.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坏账损失
-511,294.14
-162,150.10
合计
-511,294.14
-162,150.10
注释32.
营业外收入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3,380.00
16,882.13
3,380.0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3,380.00
16,882.13
3,380.00
政府补助
729,375.00
25,520.00
729,375.00
其他
266,176.17
54,607.97
266,176.17
合计
998,931.17
97,010.10
998,931.17
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高性能低成本动力电池材料研究
240,000.00
- 与收益有关
江门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会贴息项目资金
84,375.00
- 与收益有关
江门市新会区博士后创新实践补助款
100,000.00
- 与收益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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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新三板挂牌奖励金
300,000.00
- 与收益有关
小微企业营业收入增长奖励
5,000.00
- 与收益有关
节能电机补贴
-
5,220.00
节能减排补助
-
6,800.00
圭峰财政所“15 年省电机能效提升专项资
金”
-
13,500.00
合计
729,375.00
25,520.00
注释33.
营业外支出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03,905.45
2,319.00
103,905.45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03,905.45
2,319.00
103,905.45
债务重组损失
327,581.36
- 327,581.36
对外捐赠
15,000.00
58,000.00
15,000.00
罚款支出
19.00
- 19.00
其他
6,667.53
18.66
6,667.53
合计
453,173.34
60,337.66
453,173.34
注释34.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401,598.86
3,433.48
递延所得税费用
76,694.12
24,322.51
合计
478,292.98
27,755.99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2,661,437.56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399,215.63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456.86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3,511.16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影响
39,471.04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
响
37,552.01
所得税费用
478,292.98
注释35.
现金流量表附注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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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
976,208.20
38,155,301.14
利息收入
162,444.05
178,059.49
其他
995,221.17
60,105.66
合计
2,133,873.42
38,393,466.29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
2,883,690.00
26,720,027.00
票据及履约保证金
2,558,894.84
7,500,000.00
付现费用
7,411,993.71
6,820,734.33
合计
12,854,578.55
41,040,761.33
3.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其他关联方往来款
15,604,593.28
8,132,974.72
股东往来款
26,800,000.00
57,187,991.67
定期存款
4,500,000.00
-
合计
46,904,593.28
65,320,966.39
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定期存款
3,000,000.00
4,500,000.00
股东往来款
21,963,594.01
38,866,912.54
与其他关联方往来款
19,605,000.00
10,329,000.00
合计
44,568,594.01
53,695,912.54
注释36.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899,098.72
646,905.55
加:资产减值准备
-511,294.14
-162,150.1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4,369,497.52
3,943,384.26
无形资产摊销
27,117.08
25,387.0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46,274.70
781,234.7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100,525.45
-6,114.14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19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658,346.31
3,914,635.8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76,694.12
24,322.5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0,717,238.30
3,249,138.7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3,452,890.33
15,991,643.9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5,892,000.81
-38,510,493.96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495,869.68
-10,102,105.4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94,947,626.34
635,819.7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635,819.77
991,077.21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4,311,806.57
-355,257.44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94,947,626.34
635,819.77
其中:库存现金
8,687.95
359.2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94,938,938.39
635,460.2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0.30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4,947,626.34
635,819.77
注释37.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余额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5,558,894.84
注(1)
应收票据
341,000.00
注(2)
固定资产
1,972,781.10
注(3)
无形资产
500,852.42
注(4)
合计
8,373,528.36
其他说明: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20
注(1)该等资产为定期存单质押保证金,其中 3,000,000.00 元定期存单为本公司 2016
年 3 月 14 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支行签订的“JM 贷字 512510112016030
号”短期借款 2,880,000.00 元提供质押担保;其中 1,414,154.31 元保证金为本公司 2016 年
11 月 16 日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支行签订的“2016 江分银承字第 1109003 号”银
行承兑协议 4,713,847.70 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质押担保;其中 1,144,740.53 元保证金为本公
司 2016 年 8 月 23 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支行签订的“JM 承字
512510112016102 号”银行承兑协议 1,000,000.00 元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
注(2)该等资产为本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短期借款 260,000.00 元提供质押担
保。
注(3)该等资产为本公司 A 栋厂房(原值:1,213,968.74 元;累计折旧:138,392.28
元;评估价:2,304,000.00 元)和 B 栋厂房(原值:1,012,646.20 元;累计折旧:
115,441.56 元;评估价:1,890,000.00 元),抵押于广州银行,授信金额 9,008,300.00 元,本
期借款金额 3,000,000.00 元,借款期限为 2016 年 12 月 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7 日,利率
7.50%。
注(4)该等资产为土地使用权(产权证号:新国用 2013 第 02984 号)账面价值
500,852.42 元,评估价为 4,814,300.00 元,为本公司 2016 年 11 月 16 日与广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江门支行签订的“2016 江分授协字第 1109009 号”短期借款 6,300,000.00 元的授信
提供抵押担保。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一)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二)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三)
报告期处置子公司
本报告期未发生处置子公司。
(四)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动的原因系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新设子公司江门市芳源新
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所致。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21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
地
注册地
业务
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江门芳源金属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
江门
广东江门
制造
100.00
设立
江门市金明检测技术有限
公司
江门
广东江门
环境
监测
服务
100.00
设立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有
限公司
江门
广东江门
制造
100.00
设立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披露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和市场风险(主要为利率
风险)。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
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一) 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管理层已制
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
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
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
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
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
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
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
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
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各项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
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账面净值
账面原值
1 年以内
1-2 年
2-5 年
5 年以上
货币资金
100,506,521.18
100,506,521.18
100,506,521.18
-
-
-
应收账款
44,491,693.39
46,893,719.38
46,270,479.11
440,980.27
182,260.00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22
项目
期末余额
账面净值
账面原值
1 年以内
1-2 年
2-5 年
5 年以上
金融资产小计
144,998,214.57
147,400,240.56
146,777,000.29
440,980.27
182,260.00
-
短期借款
58,140,000.00
58,140,000.00
58,140,000.00
-
-
应付账款
4,381,963.70
4,381,963.70
1,550,671.40
2,795,292.30
36,000.00
-
金融负债小计
62,521,963.70
62,521,963.70
59,690,671.40
2,795,292.30
36,000.00
-
续:
项目
期初余额
账面净值
账面原值
1 年以内
1-2 年
2-5 年
5 年以上
货币资金
5,135,819.77
5,135,819.77
5,135,819.77
-
-
-
应收账款
23,730,634.27
26,639,988.00
23,050,831.42
1,902,801.50
1,686,355.08
-
金融资产小计
28,866,454.04
31,775,807.77
28,186,651.19
1,902,801.50
1,686,355.08
-
短期借款
45,784,000.00
45,784,000.00
45,784,000.00
-
-
-
应付账款
13,311,993.24
13,311,993.24
13,275,993.24
-
36,000.00
-
金融负债小计
59,095,993.24
59,095,993.24
59,059,993.24
-
36,000.00
-
十一、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一)
本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
名称
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罗爱平
37.02
39.07
22.92
37.02
39.07
22.92
吴芳
6.00
3.38
6.88
6.00
3.38
6.88
合计
43.02
42.45
29.80
43.02
42.45
29.80
1.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为罗爱平、吴芳夫妇.。
(二)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三)
本公司无合营和联营企业。
(四)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袁宇安
股东、董事,与罗爱平、吴芳系一致行动人,直
接持有公司 5.4579%的股权
梁海燕
股东
李莉
股东
广州正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
新余隆盛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
张晓峰
董事
杨顺毅
董事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23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谢宋树
董事
龙全安
高管
李群笑
袁宇安配偶
李东涛
袁宇安配偶的父亲
李锦堂
袁宇安配偶的兄弟
邓悦开
袁宇安配偶的母亲
谭金生
袁宇安外甥、江门宏莅源贸易有限公司股东
唐丽英
谢宋树配偶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
司
江门宏莅源贸易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罗爱平间接控制的公司
江门市蓬江区文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受实际控制人罗爱平重大影响的公司
广东富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东
广州铭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
邵阳芳鑫金属材料开发有限公司
袁宇安一人独资公司(2016 年 8 月已转让)
广州日信宝安新材料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股东
黄也
股东
贾自强
股东
宁波鼎锋明道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
宁波鼎锋明道汇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
深圳鼎锋明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股东
王海涛
股东
沈佰军
董事
(五)
关联方交易
1.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
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方定价方式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
有限公司
三元材料前驱体
公允市场价格
13,811,608.65
-
深圳市贝特瑞新能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元材料前驱体
公允市场价格
-
1,965,811.88
合计
-
13,811,608.65
1,965,811.88
3. 关联担保情况
(1)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24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
否已经
履行完
毕
李东涛、邓悦开、袁宇安、吴
芳
6,029,700.00
2013 年 1 月 28 日
2023 年 1 月 28 日
否
吴芳
1,200,000.00
2014 年 3 月 18 日
2017 年 3 月 18 日
否
袁宇安
3,396,000.00
2014 年 3 月 28 日
2017 年 3 月 18 日
否
吴芳、罗爱平
19,000,000.00
2015 年 2 月 13 日
2016 年 2 月 12 日
是
吴芳、罗爱平
19,000,000.00
2016 年 3 月 16 日
2019 年 3 月 15 日
否
江门市宏莅源贸易有限公司、
罗爱平、谭金生、袁宇安、杨
顺毅、张晓峰
2,500,000.00
2015 年 4 月 24 日
2016 年 3 月 20 日
是
江门市文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000,000.00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16 年 6 月 29 日
是
罗爱平
6,300,000.00
2015 年 8 月 26 日
2016 年 8 月 26 日
是
李锦棠、邓悦开、李群笑、唐
丽英、谢宋树、
5,500,545.00
2015 年 10 月 9 日
2016 年 11 月 26
日
是
罗爱平
4,000,000.00
2015 年 10 月 14
日
2016 年 10 月 14
日
是
罗爱平、张晓峰、杨顺毅、袁
宇安
6,500,000.00
2015 年 10 月 20
日
2016 年 9 月 20 日
是
龙全安
299,936.00
2015 年 11 月 2 日
2016 年 11 月 26
日
是
罗爱平、吴芳
2,000,000.00
2016 年 5 月 18 日
2017 年 5 月 17 日
否
罗爱平、吴芳
3,000,000.00
2016 年 10 月 15
日
2017 年 10 月 24
日
否
江门市蓬江区文森装饰材料有
限公司
2,000,000.00
2016 年 8 月 24 日
2019 年 8 月 23 日
否
罗爱平、吴芳
8,000,000.00
2016 年 3 月 16 日
2017 年 3 月 15 日
否
邵阳芳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0,848,400.00
2014 年 12 月 3 日
2016 年 9 月 20 日
是
合计
101,574,581.00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以上单位及个人本期为公司作担保向银行取得短期借款。
(2)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江门市蓬江区文森装饰材料
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15年2月15日
2016年2月14日
是
江门市蓬江区文森装饰材料
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16年2月6日
2016年7月21日
是
合计
10,000,000.00
4. 关联方资金拆借
(1)
向关联方拆入资金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25
关联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新余隆盛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0.00
-
江门宏莅源贸易有限公司
15,604,593.28
8,132,974.72
罗爱平
12,500,000.00
31,098,793.66
吴芳
-
1,000,000.00
广州铭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0,000.00
李莉
5,000,000.00
袁宇安
1,800,000.00
25,089,198.01
合计
42,404,593.28
65,320,966.39
关联方拆入资金说明:罗爱平 2016 年 7 月 22 日拆入资金 5,000,000.00 元,计息期间 2016
年 7 月 22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4 日,计提利息 95,833.33 元,利率 6%;罗爱平 2016 年 9 月 19
日拆入资金 7,500,000.00 元,计息期间 2016 年 9 月 19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4 日,计提利息
70,000.00 元,利率 6%;广州铭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6 年 7 月 29 日拆入资金
2,500,000.00 元,计息期间 2016 年 7 月 29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4 日,计提利息 45,000.00 元,
利率 6%;新余隆盛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6 年 8 月 3 日拆入资金 5,000,000.00 元,
计息期间 2016 年 8 月 3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4 日,计提利息 85,833.33 元,利率 6%;李莉 2016
年 7 月 15 日拆入资金 5,000,000.00 元,计息期间 2016 年 7 月 15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4 日,计
提利息 101,666.67 元,利率 6%。
(2)
向关联方拆出资金
关联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新余隆盛一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5,000,000.00
-
江门宏莅源贸易有限公司
19,605,000.00
10,329,000.00
袁宇安
16,963,594.01
9,924,002.00
罗爱平
-
27,942,910.54
吴芳
-
1,000,000.00
合计
41,568,594.01
49,195,912.54
5.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174,356.00
1,355,561.92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本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26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谢宋树
-
-
47,500.00
-
龙全安
-
-
7,000.00
-
合计
54,500.00
(2)本公司应收关联方发生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本期借方发生额
本期贷方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
谢宋树
-
47,500.00
龙全安
-
7,000.00
合计
-
54,500.00
(3)本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
袁宇安
-
15,163,594.01
江门宏莅源贸易有限公司
8,000.00
4,008,406.72
合计
8,000.00
19,172,000.73
(4)本公司应付关联方发生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本期借方发生额
本期贷方发生额
其他应付款
罗爱平
12,500,000.00
12,500,000.00
袁宇安
16,963,594.01
1,800,000.00
李莉
5,000,000.00
5,000,000.00
广州铭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2,500,000.00
2,500,000.00
新余隆盛一期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5,000,000.00
5,000,000.00
江门宏莅源贸易有限公司
19,605,000.00
15,604,593.28
应付利息
罗爱平
165,833.33
广州铭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45,000.00
新余隆盛一期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85,833.33
李莉
101,666.67
合计
398,333.33
注:其他应付款罗爱平、李莉和广州铭德隆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方发生额系用
债权转为投资的方式减少其他应付款,其余其他应付借方发生额及贷方发生额在关联方拆借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27
资金中进行了披露。
十二、 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要承诺事项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二)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四、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释1.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种类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组合 1:账龄分析法组
合
46,893,719.3
8
92.40
2,402,025.99
5.12
44,491,693.39
组合 2:无信用风险组
合
-
-
-
-
-
组合 3:关联方组合
3,857,953.03
7.60
-
-
3,857,953.03
小计
50,751,672.4
1
100.00
2,402,025.99
4.73
48,349,646.4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
-
-
-
-
合计
50,751,672.4
1
100.00
2,402,025.99
4.73
48,349,646.42
续:
种类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28
种类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组合 1:账龄分析法组
合
24,993,392.9
2
84.91
1,262,758.65
5.05
23,730,634.27
组合 2:无信用风险组
合
-
-
-
-
-
组合 3:关联方组合
2,795,292.30
9.50
-
-
2,795,292.30
小计
27,788,685.2
2
94.41
1,262,758.65
4.54
26,525,926.57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1,646,595.08
5.59
1,646,595.08
100.00
-
合计
29,435,280.3
0
100.00
2,909,353.73
9.88
26,525,926.57
应收账款分类的说明:
(1)
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46,270,479.11
2,313,523.96
5.00
1-2 年
440,980.27
44,098.03
10.00
2-3 年
142,500.00
28,500.00
20.00
3-4 年
39,760.00
15,904.00
40.00
4-5 年
-
-
-
5 年以上
-
-
-
合计
46,893,719.38
2,402,025.99
5.12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项目
2016 年 12 月
2015 年度
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
136,073.10
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507,327.74
120,000.00
3. 本报告期无核销的应收账款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
余额的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湖南和源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10,600,390.00
20.89
530,019.50
长沙东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9,800,000.00
19.31
490,000.00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29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
余额的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鹤山市湘粤贸易有限公司
5,680,000.00
11.19
284,000.00
温州三金电池有限公司
2,377,092.00
4.68
118,854.60
江门市力能达电池实业有限公司
1,993,623.76
3.93
99,681.19
合计
30,451,105.76
60.00
1,522,555.29
注释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种类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组合 1:账龄分析法组合
336.00
0.00
67.20
20.00
268.80
组合 2:无信用风险组合
81,124.20
0.69
-
-
81,124.20
组合 3:关联方组合
11,721,525.81
99.31
-
-
11,721,525.81
小计
11,802,986.01
100.00
67.20
00.00
11,802,918.8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合计
11,802,986.01
100.00
67.20
00.00 11,802,918.81
续:
种类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组合 1:账龄分析法组合
10,336.00
1.51
4,033.60
39.02
6,302.40
组合 2:无信用风险组合
92,832.40
13.60
-
-
92,832.40
组合 3:关联方组合
579,295.84
84.89
-
-
579,295.84
小计
682,464.24
100.00
4,033.60
0.59
678,430.6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合计
682,464.24
100.00
4,033.60
0.59
678,430.64
其他应收款分类的说明:
(3)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30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
-
-
1-2 年
-
-
-
2-3 年
336.00
67.20
20.00
合计
336.00
67.20
20.00
2.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往来款
11,721,861.81
525,131.84
押金
47,550.00
14,550.00
员工款项
33,574.20
142,782.40
合计
11,802,986.01
682,464.24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
款期末余额
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江门市芳源新能源材料
有限公司
关联方往来
11,366,000.00 1 年以内
96.30
-
江门芳源金属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
关联方往来
353,340.01 1 年以内
2.99
-
李柏建
押金
33,000.00 1 年以内
0.28
-
罗望云
备用金
15,000.00 1 年以内
0.13
-
李芬
备用金
11,600.00 1 年以内
0.10
-
合计
11,778,940.01
99.80
注释3. 长期股权投资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3,500,000.00
- 3,500,000.00 1,500,000.00
- 1,500,000.00
合计
3,500,000.00
- 3,500,000.00 1,500,000.00
- 1,500,000.00
1. 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初始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
值准备
减值准备期
末余额
江门芳源金属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0.0
0
1,500,000.0
0
-
-
1,500,000.0
0
-
-
江门市芳源新能
源材料有限公司
2,000,000.0
0
-
2,000,000.0
0
-
2,000,000.0
0
-
-
合计
3,500,000.0
0
1,500,000.0
0
2,000,000.0
0
-
3,500,000.0
0
-
-
注释4.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31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87,055,252.42
71,990,249.12
108,635,363.79
93,353,894.43
其他业务
10,820,997.41
8,441,832.20
1,308,746.86
405,140.83
合计
97,876,249.83
80,432,081.32
109,944,110.65
93,759,035.26
2. 主营业务收入按类别列示
产品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硫酸镍
2,922,222.07
2,857,933.18
18,467,563.21
17,888,438.06
球形氢氧化镍
50,480,473.09
43,448,488.94
88,201,134.00
74,046,134.21
三元材料前驱体
31,857,685.39
25,580,353.30
1,966,666.58
1,419,322.16
粗制碳酸锂
1,794,871.87
103,473.70
-
-
合计
87,055,252.42
71,990,249.12
108,635,363.79
93,353,894.43
3. 公司前 5 名客户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金额
比例(%)
深圳市贝特瑞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13,811,608.65
14.24
湖南和源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9,060,162.39
9.34
长沙东昊新材料有限公司
8,376,068.38
8.64
温州三金电池有限公司
7,125,719.66
7.35
北京旭晟工贸有限公司
7,049,572.65
7.27
合计
45,423,131.73
46.84
十五、 补充资料
(一)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00,525.4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729,375.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债务重组损益
-327,581.36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32
项目
金额
说明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
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
的损益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
期损益的影响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4,489.6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所得税影响额
81,849.8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合计
463,908.01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48
0.06
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
4.90
0.05
0.05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2 月 14 日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12
13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
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年度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广东芳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