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8949
_2016_
药业
_2016
年年
报告
_2017
04
23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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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8949 证券简称:恒远药业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恒远药业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MUDANJIANGHENGYUANPHARMACEUTICAL Co., Ltd.
恒远药业
NEEQ : 838949
年度报告
2016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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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年 度 大 事 记
2016 年 7 月 28 日,公司成功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函
2016 年 6 月 2 日,公司通过日本官方机构(PMDA)的国际药
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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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 5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7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8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1
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 25
第七节 融资及分配情况 ........................................................................................... 2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 29
第九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3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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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恒远药业、公司、股份公司
指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证券、主办券商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股东大会
指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管理层
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川大冢
指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丽水欣佳
指
丽水欣佳化工有限公司
上地新世纪
指
北京上地新世纪生物医药研究所有限公司
鲁南贝特
指
鲁南贝特制药有限公司
东盛制药
指
安徽东盛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万高
指
江苏万高药业有限公司
长春鼎汉
指
长春鼎汉科技有限公司
龙江银行
指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阳明支行
药监总局
指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GMP
指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简称药品 GMP,是药品
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D90标准
指
微粒累计粒度分布达到 90%
EP8.0标准
指
欧洲药典 8,欧洲药典最新版本,2013 年 7 月出版; 2014
年 1 月生效。
《公司法》
指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
指
2016 年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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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公司负责人吕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靳国军保证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异议事项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否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否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的理由(如有)
无
2、列示未出席董事会的董事姓名及未出席的理由(如有)
无
3、豁免披露事项及理由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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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表】
重要风险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鑫作为公司的主要创始人,持
有公司 73.44%的股份,并且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能够对
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议案的提出和表决及公司的经营管理产
生实质影响。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不当行使表决权或通
过其他方式控制公司的经营决策,则存在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其
他股东的利益带来损失的风险。
公司治理风险
有限公司时期,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内部控制尚有欠缺,
存在没有制定专门的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等制度性文件、监事
对公司规范运行的监督作用未能充分体现、未定期向股东会报告
工作等不规范的情况。
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逐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制定
了适应企业现阶段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由于股份公司成立时间
短,各项管理控制制度的执行需要经过一个完整经营周期的实践
检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完
善。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展,人员
不断增加,对公司治理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
部分房产存在违建的风险
公司经营场所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 332 号,
该处土地目前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其上附着的部分生产
厂房因历史原因进行改、扩建后未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另有部
分辅助用房购买时即未取得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因此,公司上
述建筑物存在一定无法正常使用的风险。
针对上述房产可能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的影响,公司已新建
了相应厂房,并在投入使用后将可替代上述房产,同时,公司控
股股东吕鑫已出具书面承诺,以保证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行政主
管机关,依法补办上述房产的权属证明及其他法定必备的手续,
如因该部分房产被行政主管机关认定为违法建筑,被处罚、被要
求拆迁或因其他原因而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由其本人全额、
及时、无条件足额赔偿公司的损失。
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规模化生产和销售孟鲁司特钠的企业,
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孟鲁司特钠的生产工艺优化和改进,并于
2014 年 8 月申请“一种孟鲁司特钠的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
目前上述发明专利正处于实质审查阶段。
报告期内,孟鲁司特钠是公司毛利率最高的产品,其销售情
况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重大影响,故上述有关孟鲁司特钠的发明
专利是公司的核心技术。公司上述专利技术只有核心技术人员掌
握,但大部分核心技术人员只负责某一生产阶段而不是全部的工
艺技术。公司通过减少掌握全部核心技术的人员数量,建立严格
的保密制度,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等多种手段,防止核心技术的
泄密。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大多自公司创立初期即已加入,多年以
来没有发生过重大变化,然而随着同行业人才争夺的加剧,公司
仍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甚至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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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MUDANJIANG HENGYUAN PHARMACEUTICAL Co., Ltd.
证券简称
恒远药业
证券代码
838949
法定代表人
吕鑫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 332 号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 332 号
主办券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晖、张晓萌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座 15 层
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
吕民
电话
0453-6837007
传真
0453-6837007
电子邮箱
Jinguojun2004@
公司网址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 332 号、15700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 332 号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办公室
三、企业信息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时间
2016 年 11 月 03 日
分层情况
基础层
行业(证监会规定的行业大类)
C27 医药制造业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抗哮喘类、抗消化性溃疡类、调血脂类特色原料药及抗哮喘类医药
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
协议转让
普通股总股本(股)
18,490,000
做市商数量
-
控股股东
吕鑫
实际控制人
吕鑫
四、注册情况
项目
号码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91231000758657428F
否
税务登记证号码
91231000758657428F
否
组织机构代码
91231000758657428F
否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63,572,650.59
50,456,568.32
25.99%
毛利率%
41.16
45.33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483,855.49
12,384,274.60
8.88%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
13,064,731.02
11,802,109.60
10.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计算)
24.61
29.7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23.84
28.07
-
基本每股收益
0.73
0.67
8.99%
二、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111,451,416.41
98,248,918.63
13.44%
负债总计
48,716,975.23
50,198,332.94
-2.95%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2,734,441.18
48,050,585.69
30.56%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39
2.60
30.38%
资产负债率%
43.71
51.09
-
流动比率
1.04
0.68
-
利息保障倍数
18.63
16.50
-
三、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58,936.48
11,889,774.51
-
应收账款周转率
32.33
19.96
-
存货周转率
3.53
4.18
-
四、成长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13.44
6.06
-
营业收入增长率%
25.99
24.35
-
净利润增长率%
8.88
142.07
-
五、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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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总股本
18,490,000.00
18,490,000.00
-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
-
-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
-
-
六、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部分
-266,621.29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76,000.00
3.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6,291.10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493,087.61
所得税影响数
73,963.1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19,124.47
七、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如有) 单位:元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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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分析
(一)商业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抗哮喘类、抗消化性溃疡类、调血脂类特色原料药及抗哮喘类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主要产品为孟鲁司特钠、美沙拉秦、苯扎贝特原料药和孟鲁司特钠中间体。公司的上游是基础化工原料生产
企业,下游是医药制剂生产企业。公司主要原材料大多为常见商品,生产企业较多,不存在对上游企业的重大依
赖。
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分直销和自营出口,直销的客户对象为国内知名药企,如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葵花
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埃斯特维华义制药有限公司、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万高药业
有限公司等;自营出口的客户对象为国际医药贸易经销商及国外制药厂家,如高化学(上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南通大地科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上述企业大多已与公司签订长期供货协议。(回车)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来将继续致力于提升现有产品质量标准,广泛拓展销售渠
道。
年度内变化统计:
事项
是或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否
(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
总体回顾: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63,572,650.59 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25.99%;实现净利润
13,483,855.49 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8.88 %。公司总资产 111,451,416.41 比上年末增加 13.44%。
从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方面来看,公司主营业务在 2016 年取得一定的成绩,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的
主要原因是:
1、机制创新促进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技术研发部门从机制创新入手,推进了研发管理体系建设,完善了研发项目的管理考核制度,从项目研发源
头开始,将产品与市场-研发-质量-注册-生产等过程有机结合,明确产品研发过程中不同阶段的不同要求,从而
精确的制定各阶段的工作目标与工作任务。研发工作紧跟生产和市场需求,将责任落实到人,实现了研发、生产
和市场的有机结合,研发的效率、效果与效益的有机结合,并在最后根据实际成果,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加速
了产品工艺技术的研发进程,提高了产品研发的时效性。
对公司现有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进一步优化创新,完成了多个项目的技术优化工作,攻克了一些技术难题。
公司主要产品孟鲁司特钠、美沙拉秦及各中间体和去年相比收率均有所提高。生产部门通过技术工艺的不断创新
优化,使公司生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生产周期缩短,产品初度有效提高,如:
对孟鲁司特钠中间体巯基乙酸甲酯的产业化工艺进行了大胆创新,解决了巯基乙酸甲酯氧化峰高、纯度低的
问题,, 使巯基乙酸甲酯纯度从 95%提高到 98.0%以上。对孟鲁司特钠盐,采用气流粉碎,制备钠盐微粉,将钠
盐粒度从 200 微米降至 90 微米以下,达到 D90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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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美沙拉秦重氮偶氮工艺进行改进,从加氢铁粉还原变为偶氮还原,产品纯度由 99.0%提高至 99.5%以上,
硫酸盐和氯化物残留等各项指标符合欧洲 EP8.0 标准。生产从加压变为常压,安全性更高,便于操作。
2、强化药品 GMP 监管力度,企业认证管理上升到了新的水准
2016 年质量部门完成了各个产品的验证和再验证工作,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及时放行物料和产
品,保证了生产和销售的有序进行;组织了新版 GMP 内容的培训;对产品的生产工艺变更和质量偏差进行管理;
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并及时查明原因商讨解决方案。
2016 年通过国内外,包括来自日本、韩国、印度、以色列等的供应商在内的现场认证、核查、供应商审计
等 18 次。其中:6 月企业通过日本官方机构(PMDA)的国际药品认证。7 月通过了黑龙江省药监局药品 GMP
跟踪飞行检查。11 月通过日本 AP 公司新车间现场核查验证。标志着公司的 GMP 管理水平上升到了一个新的层
次,这不仅象征着公司质量体系在不断完善,更体现了公司综合能力的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增强了企业市场竞
争力。
3、新三板挂牌引领企业迈上新的台阶,企业管理工作达到新水平
新三板挂牌促进企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 要求企业以更高的管理标准、
更规范的制度管理企业,按股转公司规则、按药品 GMP 标准、按高新技术企业要求,规范企业一切经营活动,
管控和降低企业经营的各种风险。因此,公司对各种风险管控高度重视。去除侥幸思想,从提升企业管理标准入
手,从规范基础工作入手,早安排,早准备,早行动,早落实,防患于未然。从而使公司管理工作水平获得了较
大提升,逐步向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方向迈进。特别是 2016 年 7 月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后,
国内多家投资公司对企业都表现出较强烈的合作意愿,企业的知名度也明显上升,为企业未来融资发展奠定了基
础。
4、项目工程建设按期完成,助推企业发展步伐提速
我公司正在建设的“国家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和“黑龙江省产业调整重点建设项目”,经过几年的建
设,至 2016 年 9 月份已完成了建设收尾工程。10 月份原料药生产车间、空气净化工程(精烘包车间)也顺利完
成设备安装调试及试生产工作。并通过了日本复核认证,中间体生产工艺设备已投入了生产。产品产能扩建及技
术改造升级工作的圆满完成,使公司生产规模与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达到了预期目的。
5、市场需求持续增加,促进企业效益稳步增长
2016 年成品市场及中间体出口销量同步增长。其中:成品销量 93,730 公斤,较上年增加了 43.41%。中间
体出口 32941 公斤,较上年增加了 12.87%。主要原因是:主导产品孟鲁司特钠成品市场稳步增长,尤其是通过
日本政府厚生省药品国际认证后,国际市场需求不断增加,日本相模化成株式会社、日本日医工株式会社已陆续
供货;孟鲁司特钠中间体出口增加,市场一花独秀,印度的 Cipla 和 Mylan、以色列的 TEVA、南京杰运、南通大
地科美等国际贸易公司市场供不应求。美沙拉秦市场需求渐旺,葵花药业、天宏药业、上海爱地发等市场增长强
势,市场前景向好。
6、安全环保工作提上重要日程,促进企业有序健康发展
2016 年公司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总方针,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环保等工作的安排部
署,设立专门部门负责,成立专门管理领导小组,把安全、环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以隐患排查
整改、安全绩效考核为工作重点,细分目标,强化责任,实行动态化、常态化、现场化安全及环保管理模式。加
大了安全环保资金、人员、设施的投入,加强一线职工的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一线职工的安
全环保意识。强化标准化工作,杜绝违章操作。以生产过程、物资存储为重点,提高了安全环保生产绩效考核标
准,逐条对照、逐条完善,做到各部门联动,全员参与的安全环保管理模式,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环保管理工作有
机结合,落到实处。在项目建设方面,通过原料药产能扩建项目的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验收;
修订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公司还通过了药监、安监及消防部门的各类检查,确保了公司安全环保工作
的万无一失。
1、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构成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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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金额
变动比例
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
金额
变动比例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营业收入
63,572,650.59
25.99%
-
50,456,568.32
24.35%
-
营业成本
37,403,953.73
35.61%
58.84%
27,582,609.49
0.83%
54.67%
毛利率
41.16%
-9.20%
-
45.33%
12.75%
-
管理费用
8,049,386.23
6.42%
12.66%
7,563,453.78
31.19%
14.99%
销售费用
470,487.83
75.82%
0.74%
267,594.52
28.14%
0.53%
财务费用
897,684.79
-3.30%
1.41%
928,349.51
-13.41%
1.84%
营业利润
15,411,128.33
12.03%
24.24%
13,756,660.25
143.31%
27.26%
营业外收入
876,000.00
27.90%
1.38%
684,900.00
-39.24%
1.36%
营业外支出
382,912.39
-
0.60%
-
-
-
净利润
13,483,855.49
8.88%
21.21%
12,384,274.60
142.07%
24.54%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今年较去年增加 13,116,082.27 元,增长比例为 25.99%,增加的原因为随着技术的不
断完善和改进,公司的生产量增加,公司产品质量上升,得到客户的认同。公司对大部分主要客户销售金额均
有大幅上升,其中对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
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分别上升 5,765,812.02 元、3,369,017.20 元、3,760,683.78 元,增幅达到 98.52%、73.31%、
96.49%,所以总的收入较去年增加较多。
营业成本:营业成本今年较去年增加 9,821,344.24 元,增加比例为 35.61%,一是因为公司营业收入增加,
产品销售增多,从而导致营业成本增加。二是因为本期毛利较低的产品中间体的销售较去年增加较多。
毛利率:毛利率相比于去年降低 9.20%,原因是因为公司毛利率最高的产品孟鲁司特钠销售较去年下降
7.35%,其所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也降低 4.34%,而毛利率相对较低的产品美沙拉秦、苯扎贝特、中间体-B6/C6,
销售金额分别上升 53.80%、22.40%、38.30%,从而造成毛利率小幅降低。
销售费用:销售费用今年较去年增加 202,893.31 元,增加比例为 75.8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运输费用较
去年增加 214,086.73 元,增加原因为随着产品销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加,公司对外运输量相应增加,从而导
致运输费增加。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今年较去年增加 191,100.00 元,增加比例为 27.90%,增加的原因为本期收到三
板挂牌补贴资金 20 万元。
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支出今年较去年增加 382,912.39 元,增加比例为 100%,原因为本期处置了部分不能
使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处置及其设备造成的损失为 266,621.29 元,且本期补交 2013-2015 年的税务处罚和滞
纳金 116,291.10 元。
(2)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收入金额
本期成本金额
上期收入金额
上期成本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63,555,513.15
37,391,814.71
50,417,200.40
27,537,145.65
其他业务收入
17,137.44
12,139.02
39,367.92
45,463.84
合计
63,572,650.59
37,403,953.73
50,456,568.32
27,582,609.49
按产品或区域分类分析: 单位:元
类别/项目
本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上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孟鲁司特钠
7,653,025.56
12.04
8,259,914.11
16.37
美沙拉秦
30,595,342.34
48.13
19,893,247.69
39.43
苯扎贝特
3,622,521.36
5.70
2,959,529.91
5.87
中间体-B6/C6
20,268,213.65
31.88
14,655,346.28
29.05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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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体-其他
1,416,410.24
2.23
4,649,162.41
9.21
合计
63,555,513.15
99.97
50,417,200.40
99.92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50,417,200.40 元和 63,572,650.59 元,
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9.92%和 99.97%,公司主营业务突出。其中:美沙拉秦收入变动
较大,增幅 53.80%,所占营业收入比例上升到 48.14%。中间体-B6/C6B 收入上升 38.30%,所占比例上升
到 31.89%。其余产品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小幅变动。公司美沙拉秦与中间体产品市场需求增加,
增长较快,使产品销量增加影响,从而一定程度上影响收入构成。其中美沙拉秦销量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
是目前国内市场上,公司在该种原料药的主要生产厂家,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随着对应的成品药的需求
量上升,该种原料药的销量也大幅上升。公司各项产品所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虽有变化,但总体看来产品收
入结构并未发生重大改变,公司最主要产品依然为美沙拉秦与中间体-B6/C6。
(3)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58,936.48
11,889,774.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38,170.56
-6,717,046.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2,363.18
-4,931,629.96
现金流量分析: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较上年增加了 4,269,161.97 元,增长比例达到 35.91%,主要是经营活动
现金流入增加了 11,195,088.68 元,而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了 6,925,926.71 元远低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增长。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的主要是 2016 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18,048,025.14 元,
增幅达到 29.88%,原因是公司产品销售比去年有一定的提升,在加上公司在报告期内销售回款情况较好,使得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增加较多。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比上年减少 31.58%,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比上年增加 2,172,738.92 元,增加的原因为公司在孟鲁司特钠 500kg 年产项目上增加了投入,本期
在建工程的投资金额比上期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年比上年增加 81.70%,主要是本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比上期减少了
4,029,266.78 元,原因为本期偿还的银行借款比上期减少 400 万元。
(4)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
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南通大地科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4,844,940.17
23.35%
否
2
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11,617,948.72
18.28%
否
3
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7,842,735.04
12.34%
否
4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7,658,119.66
12.05%
否
5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5,162,393.16
8.12%
否
合计
47,126,136.75
74.14%
(5)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丽水欣佳化工有限公司
16,755,470.09
52.14%
否
2
宜兴市中正化工有限公司
5,874,241.36
18.28%
否
3
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2,690,470.09
8.37%
否
4
苏州步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369,230.77
4.26%
否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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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浙江省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1,206,837.61
3.76%
否
合计
32,638,612.39
86.81%
(6)研发支出与专利
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研发投入金额
2,855,013.87
2,891,856.0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49%
5.73%
专利情况:
项目
数量
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
2
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
2
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共计 2,855,013.87 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4.49%。司拥有一支专业创新的研
发团队,研发人员具有多年的化学原料药生产合成方面的经验,公司累计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2 项,进入实
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 1 项;通过科技成果鉴定 4 项。
自成立以来,公司不断以科技创新带动产品创新,始终瞄准国际医药研究前沿领域,瞄准国外化学制药
最新工艺技术和方法,与国外信息网直接接轨,为科技人员提供国际一流研究平台。研发人员可以直接查阅
外文技术资料,接触国际一流的科技信息,技术理论和研发水平有了的较大幅度的提高。
公司始终把人才的引进培养作为企业竞争的先决条件,为企业管理技术水平的提高、企业的快速发展奠
定了坚实的人才保证。公司拥有一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研发队伍,研发团队与中科院上海有机研究所、
国外科研院所一直保持交流联系。
公司通过招商引智、技术合作引进、聘用国内化学合成方面的拔尖技术人才,增强企业科研实力。采取
自主研发与技术引进合作相结合的方式,引进技术完成消化与再创新;在原料药研发生产方面,研发团队刻
苦专研,反复实践,攻克了多项产品技术上存在的疑难问题,并在工艺优化上取得新的突破,在公司产品的
产业化生产中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
通过走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模式,借助于科研单位的研发平台,既节省了研发时间,降低了科研风险,
提高了研发效率,又培养和拓展了公司研发人员的能力和思维。通过双方优势互补,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快速提升了企业创新能力,加快了科研成果的转化进程。
2016 年度,公司设立了孟鲁司特钠原料药、美沙拉秦原料药、孟鲁司特钠中间体等 10 余项研发项目,
在孟鲁司特钠原料药及其中间体合成工艺、产品的含量和纯度上走在了国内前沿,居世界先进水平。公司研
发的产品符合市场需求,扩大了公司的经营优势,使公司更具有技术先进性和竞争力。
2、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本年期末
上年期末
占总资产
比重的增
减
金额
变动
比例
占总资产
的比重
金额
变动
比例
占总资产
的比重
货币资金
10,638,577.19
152.09%
9.55%
4,220,174.45
6.06%
4.30%
5.25%
应收账款
1,466,420.00
-35.39%
1.32%
2,269,740.00
-10.41%
2.31%
-0.99%
存货
13,092,625.66
64.80%
11.75%
7,944,377.28
60.57%
8.09%
3.66%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固定资产
67,430,878.09
9.78%
60.50%
61,425,688.19
14.02%
62.52%
-2.02%
在建工程
559,059.84
-80.16%
0.50%
2,817,506.63
-64.78%
2.87%
-2.37%
短期借款
10,000,000.00
0.00
8.97%
10,000,000.00
-28.57%
10.18%
-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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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
-
-
-
-
-
-
-
资产总计
111,451,416.41
13.44%
-
98,248,918.63
6.06%
-
-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本年度期末货币资金较上年度期末增加了 6,418,402.74 元,同比增长了 152.09%,原因为本
期销售额增加,销售回款金额也较大,另外预收款项较上期增加 2,535,350.00 元,也导致本期货币资金的余
额较上期增加。
应收账款:本年度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 1,466,420.00 元,同比下降 35.39%,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了回
款管理
存货:本期的余额较上期增加 64.80%,原因为本期产量较上期增加较多,再加上客户订单较多,预收款
项余额增加,导致企业需要储备的产成品和半成品较上期大量增加。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上期末余额为 2,817,506.63 元,本期新增投入 8,773,214.97 元,本期新建厂房和
设备年末达到可使用状态,其中 11,031,661.76 元转入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 559,059.84 元,同比减少
80.16%。
3、投资状况分析
(1)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无
(2)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无
(三)外部环境的分析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抗哮喘类、抗消化性溃疡类、调血脂类原料药和抗哮喘类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公司的产品以特色原料药为主,特色原料药是为特定功能性药品生产的原料药,一般是指提供给仿制药厂商仿制
生产专利过期或即将过期药品所需的原料药。
特色原料药市场容量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仿制药品市场需求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药品数量计算,中国仿制药
份额占绝对份额,堪称仿制药使用大国。中国的仿制药市场蓬勃发展,带动国内特色原料药需求逐渐增强,目前
国内在每个细分领域的特色原料药市场中,均有少数几家或者多家企业获得相关特色原料药的批件和 GMP 证书,
因此,细分领域特色原料药需求随着仿制药市场的增长而快速增长。2003 年至 2011 年,全目前,国内特色原料
药生产企业和制剂生产企业均需要取得药监总局的批件和 GMP 证书。制剂生产企业向药监总局申报药品注册批件
时,需要提供上游原料药生产企业的原料药样品进行报备。因此,原料药生产企业与制剂生产企业为申报批件,
双方会密切合作,制剂生产企业一旦取得批件,不会轻易变更上游原料药供应企业。球药品市场销售额年均增速
8.36%,2012 年,全球医药市场规模达 9,590 亿美元。中国产业信息网发布的《2015-2020 年中国原料药市场全
景评估及行业前景预测报告》显示,全球药品支出费用在 2017 年超过 1.17 万亿美元。
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人口总量的增长和社会老龄化程度的提高,药品需求将呈上升趋势。全球医药市场近
年来持续快速增长,据国际权威医药咨询机构 IMS 预计,中国是全球最大的新兴医药市场,在 2020 年中国市场
份额将从 3%上升到 7.5%,成为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市场。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仿制药市场的发展,加速特色原料药的研发,国家近几年陆续推出一系列利好政策,
为原料药企业的发展、创新营造了优良的环境,比如: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要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改善需求结构,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战略性新兴
产业、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2000 年 8 月 31 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联合印发《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
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 年修订)》,鼓励医药紧缺的中间体生产行业发展。
2011 年 2 月 12 日,卫生部印发《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 年修订)》(卫生部令第 79 号),发布新
版药品 GMP 标准,其中部分条款参照了世界卫生组织以及欧美等国际组织、国家和地区药品 GMP 标准,有利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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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制药企业建立与国际标准接轨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快我国药品进入国际主流市场的步伐。
2011 年 3 月 27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 9 号令),指出将专用中间体作为鼓励类产业。
2012 年 1 月 19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要提升生物医药产业水平,
持续推动创新药物研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技术精、质量高的医药中间体、辅料、包材等产品,提高为大企业配
套的能力。
2012 年 12 月 21 日,药监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实施新
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促进医药产业升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2]376 号),旨在鼓励和引导
药品生产企业尽快达到新修订药品 GMP 标准,其中包括鼓励药品生产向优势企业集中、鼓励优势企业尽快通过认
证、限制未按期通过认证企业的药品注册、严格药品委托生产资质审查和审批、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实行药
品集中采购优惠政策、支持企业药品 GMP 改造项目等内容。
2013 年 9 月 28 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 号),指出
要提升药品、医疗器械、康复辅助器具、保健用品、健身产品等研发制造技术水平,提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
的市场占有率。
2014 年 4 月 15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药监局等八部委联合解读《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
见》,提出要优先审评批准数量不足、具有重大需求的仿制药注册申请。
(四)竞争优势分析
1、公司的竞争地位
我国第二代白三烯受体拮抗剂的开发研究还处于成长阶段,国际抗哮喘药类市场中,美国默沙东公司的顺尔
宁(孟鲁司特钠)占据绝对垄断地位。
经药监总局网站查询,目前国内已取得孟鲁司特钠批件和 GMP 证书的企业只有恒远药业和鲁南贝特。鲁南贝
特主要将其生产的孟鲁司特钠用于制剂生产,很少对外销售。因此,孟鲁司特钠供应市场上恒远药业市场占有率
较高。公司参与了药监总局的孟鲁司特钠标准制定,并向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提供了孟鲁司特钠标准品样本。
截至目前,购买恒远药业孟鲁司特钠用于研发孟鲁司特钠制剂并向药监总局申报批件的医药制剂生产企业达
到 41 家。随着上述医药制剂生产企业逐步取得孟鲁司特钠制剂批件,国内孟鲁司特钠市场需求将有望呈现跨越
式增长。
默沙东公司在日本和韩国的孟鲁司特钠化合物专利保护将于 2016 年 3 月到期,目前公司已和日本厂商进行
深度接触,公司的孟鲁司特钠不久后便可以在日本和韩国销售。2013 年,日本日医工制药株式会社以恒远药业为
孟鲁司特钠原料药供应商向日本厚生省进行了登记报备,日本厚生省已经受理并颁发医药品外国制造业者认定证
(认定番号:AG10500464),2016 年上半年日本厚生省 PMDA 将对公司进行 GMP 适应性审查,如果通过审查,公
司的孟鲁司特钠即可在日本进行销售。
公司另外一个产品美沙拉秦,在细分领域也占据重要地位。经药监总局网站查询,目前已取得同种原料药批
件和 GMP 证书的企业只有恒远药业和东盛制药。报告期内,东盛制药生产制剂所需的原料药一部分从公司采购。
因此,目前该种抗消化性溃疡类原料药供应市场上公司占较大份额。
2、行业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目前的国内直接竞争对手均为非上市公司。公司孟鲁司特钠产品主要竞争对手是鲁南贝特和国际影响力
较大的美国默沙东公司;美沙拉秦产品主要竞争对手是东盛制药;苯扎贝特产品主要竞争对手是江苏天士力帝益
药业有限公司。
(1)鲁南贝特:成立于 2003 年 12 月,是鲁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个控股子公司。公司生产干混悬
剂、粉针剂(均为青霉素类)、片剂(含青霉素类)等制剂,并生产原料药(米力农、孟鲁司特钠等),鲁南贝
特已取得原料药(孟鲁司特钠)的 GMP 证书。鲁南贝特的孟鲁司特钠主要用于生产制剂使用,几乎不对外销售,
与公司竞争关系较弱。
(2)美国默沙东公司:国际制药巨头,研发、生产的顺尔宁(通用名称:孟鲁司特钠)于 1999 年获得药监
总局批准在中国正式销售,但其生产的孟鲁司特钠限于默沙东的顺尔宁制剂生产使用,不对外销售,故与公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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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成直接竞争关系。
(3)东盛制药:是东盛集团的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生产基地。东盛制药以生产医药化学原料药为主,同时
生产片剂、胶囊剂及大容量注射剂等近百种产品,是安徽省目前最大的原料药生产基地。东盛制药与公司同种抗
消化性溃疡原料药虽已取得批件和 GMP 证书,但仍然从公司采购该种原料药用于制剂的生产,与公司竞争关系较
弱。
(4)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是天士力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是集医药研究、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现
代化制药企业,具有苯扎贝特批件和 GMP 证书,其生产的苯扎贝特用于制剂生产。
(1)技术优势
公司成立以来,从事十几年特色原料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积淀的丰富的行业经验、核心技术,体现
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精细化生产技术,以及较强的产品自主创新能力等方面。
公司多年来依靠自有技术力量,自主研发、与天津药物研究院、浙江大学化学系等国内知名科研院所合作研
发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和关键生产工艺。同时,公司参与了药监总局的孟鲁司特钠标准制定,并向中国药品生物制
品检定所提供了孟鲁司特钠标准品样本。公司现有的孟鲁司特钠生产技术和工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2)人才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管理和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先后吸纳了一些知识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专业素养高超、
综合能力较强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公司在抗哮喘医药领域从业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经验,形成了一整套抗哮喘类、抗消化性溃疡类、调血脂类医药研发、生产的技术体系。
(3)产品优势
公司的产品以抗哮喘类、抗消化性溃疡类、调血脂类特色原料药及抗哮喘类医药中间体为主,其产品主要为
孟鲁司特钠、美沙拉秦和苯扎贝特。上述三种原料药均取得药监总局批件和 GMP 证书。公司目前利用自行研发的
新技术(正在申请对应专利权)生产出的孟鲁司特钠质量,经公司自行检测,部分指标超过了欧盟和美国标准,
提升了国内孟鲁司特钠国家标准,公司现行的孟鲁司特钠质量标准将进入《中国药典(2015 版)》第一增补本。
(4)产业链延伸优势
公司凭借较强的研发实力和生产能力,在开发医药原料药和中间体的同时,向制剂生产纵深方向发展,延伸
产业链。公司于 2014 年与江苏万高合作开发的孟鲁司特钠颗粒剂已被药监总局受理(受理号:CYHS130616 苏),
预计将近期该颗粒剂审批通过并进入市场进行销售,使公司生产经营由原料药迈向制剂生产领域,积极推进原料
药向下游制剂产业延伸。
4、竞争劣势
(1)流动资金劣势
公司目前主要是靠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建设发展,缺乏较多的融资手段和扩张性资金整合能力。项目建设前
期垫资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相对紧张,制约了公司对新项目新业务的资金投入,也影响了公司的快速规模化发展。
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公司将开展多渠道多途径融资,缓解因为依靠大量的自有资金投入带来的企业规模发展的
局限性,使得公司经营与资本运营相结合,快速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2)品牌劣势
公司与国际医药巨头企业和国内知名医药公司相比,品牌认知度和人才吸引力、产品研发实力等均处于弱势。
公司通过积极提升产品质量及技术水平,来弥补品牌知名度上的不足。
(五)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立,保持有良好的公司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会
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 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较上年同期健
康;经营管理层、核心业务人员队伍稳定;公司和全体员工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因此公司拥有良好的持
续经营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扶贫与社会责任
无
(七)自愿披露(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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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二、未来展望(自愿披露)
(一)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主要产品所在细分行业情况
1、哮喘类药市场情况
哮喘是当今世界上最常见的疾患之一,也是世界公认的医学难题,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疾病中四大顽症之一。
世界卫生组织每年将 12 月 11 日确定为世界哮喘日,旨在唤起人们对哮喘病的重视。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环境
污染问题也接踵而来,空气质量变差也会间接导致哮喘患者病发。
公司产品孟鲁司特钠是第二代白三烯受体拮抗剂,是目前治疗哮喘药物的新一代产品。目前,国际上白三烯
受体拮抗剂主要是欧美一些发达国家进行开发研究:如普鲁司特是第一个上市(在日本)的白三烯受体拮抗剂,
商品名为欧泰尔,由史克必成公司研制;扎鲁司特,商品名为安可来,由捷利康公司研制,首次上市是在芬兰和
爱尔兰,最近已得到美国 FDA 的批准;孟鲁司特,商品名为顺尔宁,由美国默克公司开发研制,于 1998 年在美
国上市,于 1999 年,获得药监总局批准正式在中国上市。
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数据表明,孟鲁司特钠片剂于 2000 年在国内医院用于临床使用,近几年市场增长较快,平
均增长率超过 25%。2009 年,国内 22 个城市重点医院用药金额达到 9,256 万元,同比上一年增长了 25.44%。在
国内临床使用较多的白三烯受体拮抗剂中,孟鲁司特处于领先地位,占据 90%以上市场份额。孟鲁司特钠制剂目
前的主要生产商是默沙东公司、四川大冢和鲁南贝特。
第二代白三烯受体拮抗剂即孟鲁司特钠制剂在国内呼吸类药物中极具竞潜力。与同类药物相比具有四大优
点:一是使用剂量小,每日只需一片。其他同类药物,如普鲁司特和扎鲁司特必须空腹服用,一天需要两到四次,
并可能导致转氨酶升高,治疗时需进行药物监测,增加治疗成本。二是使用方便,成人与儿童(咀嚼片)均可服
用。三是不受食物的影响,在临床上同其它药物间几乎不存在相互作用。四是副作用小,适用于长期治疗。孟鲁
司特钠咀嚼片是国内第一个以儿童专用药物身份上市的抗哮喘药。
2、抗消化性溃疡药类市场情况
据《2014 中国医药市场发展蓝皮书》统计,随着人们工作和生活压力的增大,我国胃病患病率不断上升,
使得近几年消化系统疾病用药的市场份额保持稳定的增长态势。
公司产品美沙拉秦作为原料药生产的一种肠溶片,通过作用于肠道炎症粘膜,抑制引起炎症的前列腺素合成
及炎性介质白三烯的形成,从而对肠道壁起显著的抗炎作用,对发炎的肠壁结缔组织效果较好。
3、调血脂类药市场情况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变化,高脂血症的发病率逐渐增高。统计资料显示,
我国高脂血症的年发病率为 563/10 万,患病率为 7681/10 万,其中需要尽快应用药物治疗和干预的约占总数的
80%,病情较轻者可以先以饮食调节和改善生活方式为主。据此估计,我国目前有高脂血症患者不少于 7500 万,
而且这个数字正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在快速增长。因此,降脂药市场的逐年扩大是大势所趋,其市场潜力巨大。
苯扎贝特制剂为氯贝丁酸衍生物类血脂调节药。其降血脂作用有两种机制,一是增高脂蛋白脂酶和肝脂酶活
性,促进极低密度脂蛋白的分解代谢,使血甘油三酯浓度降低。其次是使极低密度脂蛋白的分泌减少。
由于国人用油炒菜的饮食特点,中国高血脂患者大多为高甘油患者,因此,相比同类调血脂药物,苯扎贝特
更符合国人高甘油特点。
(二)公司发展战略
(1)企业发展指导思想
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加大新产品开发培育;加快原料药生产向制剂产业延伸进程;加快技术改
造升级,加快推进国际认证;加大日本、韩国及欧洲等国际市场开拓;以项目建设带动资源的有效整合,加快形成
专业化、规模化产业链条,提升核心竞争能力;以新三板上市为契机,转变经营发展方式,促进企业跨越式发展。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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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将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2)企业战略定位与战略描述
依托现有厂房、设备、设施,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全面发展,重点支持,发挥优势。以孟鲁司特钠原料药为主,
以美沙拉秦、苯扎贝特等新的优势产业为辅,扩大产能规模,推进现有产品向下游制剂产业延伸。加快日本、欧美
国际认证步伐,拓展国际市场。以新三板上市为契机,转变企业经营发展方式由单一生产经营型向生产经营型和资
本运营型方式转变,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
(三)经营计划或目标
(1)以新三板挂牌为契机,实现多渠道融资,为企业发展助力;
(2)加大项目建设,延伸产业链,推进原料药向制剂生产延伸;
(3)加大新产品报审力度,增加企业发展后劲;
(4)探索资本运作新途径,推动战略重组,做强做大企业;
(5)加大国际认证力度,扩大产品出口,拓展日本、印度等国际市场;
(6)依法依规严格管控安全环保工作,力争达到“零”事故、“零”泄露、“零”污染;
(7)建立完善企业管理考评体系,推动企业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方向发展;
公司各项资本运作项目也正在运行中,对资金的使用将根据市场需求,按项目阶段逐步实施。
需特别说明的是:该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也请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
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不确定性因素
暂无不确定风险因素
三、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鑫作为公司的主要创始人,持有公司 73.4430%的股份,并且担任公司董事长
兼总经理,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议案的提出和表决及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实质影响。若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通过不当行使表决权或通过其他方式控制公司的经营决策,则存在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其他股东的利
益带来损失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计划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加强董事会、监事会的决策监
督职能;逐步建立、完善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公司决策的
科学性和合理性,以避免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不当控制带来的风险。
2、公司治理风险
有限公司时期,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内部控制尚有欠缺,存在没有制定专门的关联交易决策管理制度
等制度性文件、监事对公司规范运行的监督作用未能充分体现、未定期向股东会报告工作等不规范的情况。股
份公司设立后,公司逐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适应企业现阶段发展的内部控制体系。由于股份公
司成立时间短,各项管理控制制度的执行需要经过一个完整经营周期的实践检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也
需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完善。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不断扩展,人员不断增加,对公
司治理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
应对措施: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对外投资制度》、《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自身的规范运作
意识。公司将组织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积极参加公司治理相关的培训,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开展工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降低公司治理风险。
3、部分房产存在违建的风险
公司经营场所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 332 号,该处土地目前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但其上
附着的部分生产厂房因历史原因进行改、扩建后未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另有部分辅助用房购买时即未取得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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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的房屋所有权证。因此,公司上述建筑物存在一定无法正常使用的风险。
应对措施:针对上述房产可能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的影响,公司已新建了相应厂房,并在投入使用后将可替代
上述房产,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吕鑫已出具书面承诺,以保证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行政主管机关,依法补办上述
房产的权属证明及其他法定必备的手续,如因该部分房产被行政主管机关认定为违法建筑,被处罚、被要求拆迁
或因其他原因而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由其本人全额、及时、无条件足额赔偿公司的损失。
4、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规模化生产和销售孟鲁司特钠的企业,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孟鲁司特钠的生产工艺优化
和改进,并于 2014 年 8 月申请“一种孟鲁司特钠的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目前上述发明专利正处于实质审查
阶段。
报告期内,孟鲁司特钠是公司毛利率最高的产品,其销售情况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重大影响,故上述有关
孟鲁司特钠的发明专利是公司的核心技术。公司上述专利技术只有核心技术人员掌握,但大部分核心技术人员
只负责某一生产阶段而不是全部的工艺技术。公司通过减少掌握全部核心技术的人员数量,建立严格的保密制
度,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等多种手段,防止核心技术的泄密。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大多自公司创立初期即已加入,多年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变化,然而随着同行业人才
争夺的加剧,公司仍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甚至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目前主要采取以下方法吸引和留住人才:制订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 根据绩效提升技术人
员薪酬,以薪酬留人;公司积极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形成以人为本的企业经营理念,以快乐工作和良好的工
作氛围留人;积极给予技术人员培训和学习教育,以发展留人。
(二)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报告期内无新增的风险因素。
四、董事会对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
否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不适用
(二)关键事项审计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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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否
-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否
-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
的情况
否
-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否
-
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五二(五)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年
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否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五二(八)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五二(九)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否
-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重要事项
否
-
二、重要事项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单位: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涉及金额
占期末净资
产比例%
是否结案
临时公告披露时间
-
-
-
-
-
总计
-
-
-
-
未结案件进展情况、涉及金额、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对公司未来的影响,已结案件执行情
况:
无
(二)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
单位:元
担保对象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担保类型
(保证、抵押、
质押)
责任类型
(一般或者
连带)
是否履行
必要决策
程序
是否关
联担保
对象 1
-
-
-
-
-
-
总计
-
-
-
-
-
-
对外担保分类汇总:
项目汇总
余额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包括公司、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
公司及子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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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偿情况:
无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单位:元
占用者
占用形式
(资金、资产、
资源)
占用性质
(借款、垫
支、其他)
期初余额
累计发生额
期末余额
是否
归还
是否为
挂牌前
已清理
事项
1
-
-
-
-
- -
-
总计
-
-
-
-
- -
-
占用原因、归还及整改情况:
无
(四)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事项类型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
-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
-
3.投资(含共同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
-
4.财务资助(挂牌公司接受的)
-
-
5.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
-
6.其他
-
-
总计
-
-
(五)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吕 鑫
公司向股东借款
1,000,000.00
是
张淑芬
公司向股东借款
2,600,000.00
是
张淑芬
公司支付借款利息
274,267.50
是
总计
-
3,874,267.50
-
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控股股东吕鑫对公司的无息借款
截止 2015 年底公司向控股股东吕鑫借款 7,068,190.00 元,2016 年公司向吕鑫借款 1,000,000.00 元,公
司已归还 4,700,000.00 元,借款余额 3,368,190.00 元。
2012 年 1 月 1 日,因公司资金紧张,公司与控股股东吕鑫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吕鑫不定期向公司无偿
提供流动资金借款,以支持公司发展,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共计借款 7,068,190.00 元。由于金额巨大,
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减少吕鑫利用控股股东地位随时要求公司支付还款,公司与吕鑫签订了《还款协议》,
协议中约定了还款条件,在未达到约定还款条件时,公司可以暂不偿还吕鑫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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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借款事项发生在有限公司时期,当时公司尚未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因此,该次控股股东向公司提
供无息借款的关联交易未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在决策程序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但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无偿使
用股东资金,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对公司无任何不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股份公司成立后,在《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中都明确了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审批及决策程序,公司管理层已经
根据前述规定审议通过关于该笔款项的还款方案:
如果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挂牌成功并成功获得融资达到 3000 万元,在全部融资款到达公司账户
后的一个月内,公司将一次性偿还吕鑫当时尚未还清的借款。如果公司未成功获得融资,在吕鑫作为公司控股
股东(持股比例 51%以上)期间,公司将分期偿还吕鑫欠款,具体还款额度和期限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现
金流量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公司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年内还清所欠吕鑫的借款;当吕鑫不能成
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低于 51%)时,自上述情况出现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应一次性向吕鑫偿还未付的
欠款。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较充裕。根据经营资金情况,偿还吕鑫借款 3,700,000.00 元。偿还后,尚欠吕鑫
借款 3,368,190.00 元。
(2)吕民对公司的无息借款
截止 2015 年底公司向股东吕民借款 1,700,000.00 元,2016 年公司已全部归还。
股东为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相关治理规范,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较充裕。根据经营资金情况,偿还吕民借款 1,700,000.00 元。
(3)张淑芬对公司的有息借款
截止 2015 年底公司向股东张淑芬借款 2,600,000.00 元,2016 年公司向张淑芬借款 2,600,000.00 元,公
司当年未归还该项借款,借款余额 5,200,000.00 元;股东为促进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符合公司的
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相关治理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由于该借款利息比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相关治理规范,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与 2017 年 4 月 21 日上午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期间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关
联借款的议案》,并提交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除上述股东借款及归还股东借款交易外,未发生其他偶发性关联交易。
(六)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年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
项
无
(七)股权激励计划在本年度的具体实施情况
无
(八)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并承诺:将不
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恒远药业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
恒远药业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恒远药业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
济组织的权益;不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不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
组织中担任职务。
2、针对公司部分房产无法取得相应房屋所有权证,公司控股股东吕鑫已出具书面承诺,以保证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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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配合相关行政主管机关,依法补办上述房产的权属证明及其他法定必备的手续,如因该部分房产被行政主
管机关认定为违法建筑,被处罚、被要求拆迁或因其他原因而给公司造成任何损失的,由其本人全额、及时、
无条件足额赔偿公司的损失。报告期内虽未发生上述情形,但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继续有效。
在报告期内承诺人均严格遵守了以上承诺。
(九)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
权利受限类型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例
发生原因
房产及建筑物
抵押
15,867,728.88
14.24%
抵押借款
牡国用(2015)第 00854
号土地
抵押
3,226,453.17
2.89%
抵押借款
总计
-
19,094,182.05
17.13%
-
注:权利受限类型为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
(十)调查处罚事项
无
(十一)自愿披露重要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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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二)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二、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单位:股
项目
期初股份数量
数量变动
期末股份数量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条
件股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7,090,000
38.35
-
7,090,000
38.35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394,900
18.36
-
3,394,900
18.36
董事、监事、高管
405,100
2.19
-
405,100
2.19
核心员工
-
-
-
-
-
有限售条
件股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11,400,000
61.65
-
11,400,000
61.65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0,184,700
55.08
-
10,184,700
55.08
董事、监事、高管
1,215,300
6.57
-
1,215,300
6.57
核心员工
-
-
-
-
-
总股本
18,490,000
-
-
18,49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9
序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
股比例%
期末持有限售
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无限售
股份数量
1
吕 鑫
13,579,600
-
13,579,600
73.44
1,018,4700
3,394,900
2
梁 标
1,600,000
-
1,600,000
8.65
-
1,600,000
3
张淑芬
1,490,000
-
1,490,000
8.06
-
1,490,000
4
李学志
1,004,869
-
1,004,869
5.44
753,652
251,217
5
吕 民
565,531
-
565,531
3.06
424,148
141,383
6
陈 勇
100,000
-
100,000
0.54
-
100,000
7
程显德
50,000
-
50,000
0.27
37,500
12,500
8
吕大鹏
50,000
-
50,000
0.27
-
50,000
9
钟密玲
50,000
-
50,000
0.27
-
50,000
合计
18,490,000
-
18,490,000
100
11,400,000
7,090,000
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公司自然人股东吕鑫持有恒远药业 73.44%的股份,是恒远药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然人股东张淑芬持有恒远药业
8.06%的股份,自然人股东吕民持有恒远药业 3.06%的股份。吕鑫与张淑芬系夫妻关系,吕鑫与吕民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公
司自然人股东之间无任何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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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权益的优先股
-
-
-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
-
-
-
优先股总股本
-
-
-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吕鑫,男,1957 年 5 月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 年 2 月至 1976 年
6 月为牡丹江三道畜牧场知青;1976 年 7 月至 1980 年 10 月任牡丹江地区食品蔬菜公司科员;1980 年 11 月至
1997 年 12 月任牡丹江市燃料总公司经理;1998 年 1 月至 2001 年 12 月任牡丹江市鑫华物资有限公司经理;2002
年 1 月至 2004 年 2 月任北京上地新世纪生物医药研究所有限公司市场开发经理;2004 年 3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
恒远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自 2004 年 3 月 3 日有限公司设立至今,吕鑫一直持有公司 70%以上的股权,并长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管理。报告期
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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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融资及分配情况
一、挂牌以来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单位:元/股
发行方
案公告
时间
新增股
票挂牌
转让日
期
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
募集金额
发行对
象中董
监高与
核心员
工人数
发行对
象中做
市商家
数
发行对
象中外
部自然
人人数
发行对
象中私
募投资
基金家
数
发行对
象中信
托及资
管产品
家数
募集资
金用途
是否变
更
-
-
-
-
-
-
-
-
-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二、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如有)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元/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
募集金额
票面股息率%
转让起始日
转让终止日
-
-
-
-
-
-
-
-
(二)股东情况(不同批次分别列示,整张表格可复制自行添加)
单位: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东人数
序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数量
期末持股数量
期末持股比例%
-
-
-
-
-
(三)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本期股
息率%
分配金额
股息是
否累积
累积额
是否参与剩余利
润分配
参与剩余分配
金额
-
-
-
-
-
-
-
-
(四)回购情况(如有)
单位:元/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回购选择权的行使主体
回购期间
回购数量
回购比例%
回购资金总额
-
-
-
-
-
-
-
(五)转换情况(如有)
单位:元/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转股条件
转股价格
转换选择权的行使主体
转换形成的普通股数量
-
-
-
-
-
-
(六)表决权恢复情况(如有)
单位:元/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数量
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比例%
有效期间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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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券融资情况
单位:元
代码
简称
债券类型
融资金额
票面利率%
存续时间
是否违约
-
-
-
-
-
-
-
合计
-
-
-
-
-
-
注:债券类型为公司债券(大公募、小公募、非公开)、企业债券、银行间非金融企业融资工具、其他等。
债券违约情况(如有):
不适用
公开发行债券的特殊披露要求(如有):
不适用
四、间接融资情况 单位:元
融资方式
融资方
融资金额
利息率%
存续时间
是否违约
银行贷款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
江阳明支行
2,000,000.00
5.655
2014.01.15-2017.01.14
否
银行贷款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
江阳明支行
8,000,000.00
5.655
2015.09.08-2018.09.06
否
合计
-
10,000,000.00
-
-
-
注1:公司与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阳明支行签订了《循环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200 万元,借款期限
自 2014 年1 月15 日至 2017 年 1 月 14 日,借款年利率 5.655%,该笔借款公司已如期偿还。
注2:公司与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阳明支行签订了《循环借款合同》,借款金额 800 万元,借款期限
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至 2018 年 9 月 6 日,借款年利率 5.655%,截止 2017 年 3 月21日,公司未有已逾期未偿还的银行贷
款。
违约情况(如有):
无
五、利润分配情况
(一)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股
股利分配日期
每 10 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
-
-
-
合计
-
-
-
(二)利润分配预案
单位:元/股
项目
每 10 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年度分配预案
-
-
-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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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学历
任期
是否在公司领取
薪酬
吕 鑫
董事长/总经理
男
60
研究生
2015.3.16—2018.3.15
是
李学志
副董事长
男
66
研究生
2015.3.16—2018.3.15
否
吕 民
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男
57
本科
2015.3.16—2018.3.15
是
靳国军
董事、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男
54
本科
2015.3.16—2018.3.15
是
张永文
董事、副总经理
男
36
本科
2015.3.16—2018.3.15
是
程显德
监事会主席
男
57
大专
2015.7.17—2018.7.16
否
李 晶
监事
女
45
大专
2015.7.17—2018.7.16
是
刘照泰
监事
男
57
高中
2015.3.16—2018.3.15
是
王希军
副总经理
男
44
本科
2015.3.16—2018.3.15
是
司春庄
副总经理
男
42
大专
2015.3.16—2018.3.15
是
董事会人数:
5
监事会人数:
3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6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关系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吕鑫与董事吕民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公司董监高之间、股东之间及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鑫之间无任何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2016 年 12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
(股转系统公告〔2016〕94 号),公司现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二)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期初持普通股
股数
数量变动
期末持普通股股数
期末普通股
持股比例%
期末持有股
票期权数量
吕 鑫
董事长/总经理
13,579,600
-
13,579,600
73.44
-
李学志
副董事长
1,004,869
-
1,004,869
5.43
-
吕 民
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565,531
-
565,531
3.06
-
靳国军
董事、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
-
-
-
-
张永文
董事、副总经理
-
-
-
-
-
程显德
监事会主席
50,000
-
50,000
0.27
-
李 晶
监事
-
-
-
-
-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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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照泰
监事
-
-
-
-
-
王希军
副总经理
-
-
-
-
-
司春庄
副总经理
-
-
-
-
-
合计
15,200,000
-
15,200,000
82.20
-
(三)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否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否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否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否
姓名
期初职务
变动类型(新任、换届、
离任)
期末职务
简要变动原因
-
-
-
-
-
本年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职业经历:
无
二、员工情况
(一)在职员工(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行政管理人员
14
14
生产人员
47
60
销售人员
2
2
技术人员
19
22
财务人员
3
3
员工总计
85
101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硕士
3
3
本科
13
14
专科
11
13
专科以下
58
71
员工总计
85
101
人员变动、人才引进、培训、招聘、薪酬政策、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保持相对稳定,适当增加技术人员及生产车间工人,公司有针对性地参加人才交流会,招聘应
届毕业生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并为人才提供发挥自己才干的舞台和机会,组织定期与不定期培训,帮助人才实现自身
的价值,并提供与其自身价值相适应的待遇和职位。报告期内,没有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二)核心员工以及核心技术人员
期初员工数量
期末员工数量
期末普通股持股数量
核心员工
-
-
-
核心技术人员
4
4
-
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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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文,男,1981 年 3 月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 年 8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
恒远有限质量总监;2015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司春庄,男,1975 年 7 月生,大专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 年 9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
牡丹江华冠化工厂车间主任;2004 年 4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恒远有限副总经理;2015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召文,男,1974 年 9 月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执业药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 年 9 月至
2001 年 9 月任牡丹江造纸助剂总厂技术副厂长;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牡丹江温春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质量保
证专员;2004 年 9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恒远有限总经理助理;2015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宋立强,男,1978 年 11 月生,本科学历,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4 月任
哈尔滨三阳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化验室副主任;2004 年 4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恒远有限总经理助理;2015 年 3 月至今
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无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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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否
董事会是否设置专业委员会
否
董事会是否设置独立董事
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否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否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否
一、公司治理
(一)制度与评估
1、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非上市公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并
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规范运作。公司已经建立了由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由全体股东组成。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由五名董事组成。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二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的
重大决策事项作出决议,保证公司正常发展;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保证公司治理的合法合规。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任职条件并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2、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进行讨论和评估后认为公司现有的治理机制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
的保护,能够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公司将根据自身业务的发展以及新的政策法
规的要求,及时补充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同时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也会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
法规的学习,更有效地执行各项内部制度,更好地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公司重要的人事变动、对外投资、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均按照《公司章程》、《管理办法》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
规则进行,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
义务。经董事会评估认为,公司重大决策治理机制完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
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保障。
4、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章程无修改。
(二)三会运作情况
1、三会召开情况
会议类型
报告期
内会议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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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的
次数
董事会
1
201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
1
201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股东大会
1
2016 年 5 月 14 日,召开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法人治理结构,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公司具有健全的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该等议事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以来的历次股东大会、董
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决议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治理改进情况
有限公司时期,按照《公司法》和《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起公司治理的基本架构,公司设董事会、
股东会、经理和监事,以规范公司的管理和运作。
股份公司成立后,随着管理层对规范运作公司意识的提高,公司积极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制订了规范的规章制度。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了股东具有对公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提出建议或者质询、查询有关信息和索取资料等的权利。股东具有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
依其所持股份份额行使相应表决权的权利。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流
程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法律救济。《公司章程》中对监事会的职权进行了明
确规定,保证监事会得以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公司通过上述治理机制使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
权等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公司章程》中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关联股东和董事回避制度、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制度等内容做了
明确规定。同时,股份公司制定并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
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一系列公司规则,据此进
一步对公司的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及投资者管理等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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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信息披露人负责人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电话、邮件等途径进行
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
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本年度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如有)
董事会无下设专门委员会
二、内部控制
(一)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表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对
本年度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自成立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
逐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业务、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均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公司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独立
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发起人将生产经营性资产、全部生产技术及配套设施完整投入公司,
公司拥有原有限公司拥有的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运输设备等资产。公司对其资产拥有完全
的所有权,权属清晰。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权关系明确。
(二)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及相关资产。公司独立获取业务收入和利润,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能
力,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股东以及其他关
联方均承诺未来不会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相竞争的业务,保证公司的业务独立于股东和关联方。
(三)机构独立
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聘请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
管理人员,组成完整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存在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合署办公
的情形。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各机构和各职能部门依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管理制度独立运作,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利用其地位
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独立性的现象。
(四)人员独立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
未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均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
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均由
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辞退。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依法为部分员工办理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
金。公司严格执行有关的劳动工资制度,独立发放员工工资。
(五)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三名专职的财务人员,制定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
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经核准开设了独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公司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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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资金,未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发
行人独立性的情形。公司具备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
(三)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能够
得到有效执行,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发展需要。同时,公司将根据发展情况的变化,不断更新和完善相关制度,保
障公司健康平稳运行。
(四)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等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期间审议通过了《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及公司管理层将严
格遵守上述制度,切实在年报披露工作中予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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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中兴华审字(2017)第 010290 号
审计机构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座 15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7 年 4 月 21 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晖、张晓萌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2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17]第 010290 号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
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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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
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
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
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贵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晖
(盖章)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晓萌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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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七、(1)
10,638,577.19
4,220,174.45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七、(2)
-
671,050.00
应收账款
七、(3)
1,466,420.00
2,269,740.00
预付款项
七、(4)
4,011,008.67
2,720,898.05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七、(5)
95,592.68
1,174,536.1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七、(6)
13,092,625.66
7,944,377.2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七、(7)
406,606.10
-
流动资产合计
-
29,710,830.30
19,000,775.93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七、(8)
67,430,878.09
61,425,688.19
在建工程
七、(10)
559,059.84
2,817,506.63
工程物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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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七、(9)
13,159,800.03
13,545,794.67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七、(1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11)
25,357.15
36,970.21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七、(12)-
565,491.00
1,422,183.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1,740,586.11
79,248,142.70
资产总计
-
111,451,416.41
98,248,918.63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七、(13)
10,000,000.00
1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拆入资金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七、(14)
1,311,485.23
298,176.16
预收款项
七、(15)
6,130,350.00
3,595,000.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职工薪酬
七、(16)
439,881.71
458,894.91
应交税费
七、(17)
1,201,346.62
638,327.20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七、(18)
9,083,870.00
13,141,893.00
应付分保账款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8,166,933.56
28,132,291.27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04
第 40 页,共 84 页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七、(19)
20,550,041.67
22,066,041.67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550,041.67
22,066,041.67
负债合计
-
48,716,975.23
50,198,332.9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股本
七、(20)
18,490,000.00
18,49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七、(21)
18,376,311.09
17,176,311.09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七、(22)
2,586,813.01
1,238,427.46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七、(23)
23,281,317.08
11,145,847.14
归属于所有者权益合计
-
62,734,441.18
48,050,585.69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2,734,441.18
48,050,585.6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1,451,416.41
98,248,918.63
法定代表人:吕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吕鑫 会计机构负责人: 靳国军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
63,572,650.59
50,456,568.32
其中:营业收入
七、(24)
63,572,650.59
50,456,568.32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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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48,161,522.26
36,699,908.07
其中:营业成本
七、(24)
37,403,953.73
27,582,609.49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七、(25)
1,362,336.94
440,349.45
销售费用
七、(26)
470,487.83
267,594.52
管理费用
七、(27)
8,049,386.23
7,563,453.78
财务费用
七、(28)
897,684.79
928,349.51
资产减值损失
七、(29)
-22,327.26
-82,448.6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411,128.33
13,756,660.25
加:营业外收入
七、(30)
876,000.00
684,9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
减:营业外支出
七、(31)
382,912.39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266,621.2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904,215.94
14,441,560.25
减:所得税费用
七、(32)
2,420,360.45
2,057,285.6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483,855.49
12,384,274.60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3,483,855.49
12,384,274.60
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
-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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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6.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3,483,855.49
12,384,274.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483,855.49
12,384,274.6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73
0.65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71
0.61
法定代表人:吕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吕鑫 会计机构负责人: 靳国军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8,452,556.12
60,404,530.98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33)
573,472.78
7,426,409.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9,026,028.90
67,830,940.2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2,866,843.84
29,401,7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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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611,606.31
4,024,258.22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899,663.93
8,004,739.9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33)
7,488,978.34
14,510,374.5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2,867,092.42
55,941,165.7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158,936.48
11,889,774.5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1,614.8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614.8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889,785.36
6,717,046.44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889,785.36
6,717,046.4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38,170.56
-6,717,046.4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0
10,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00,000.00
1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0.00
14,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02,363.18
931,629.9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902,363.18
14,931,629.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2,363.18
-4,931,629.96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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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418,402.74
241,098.1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220,174.45
3,979,076.3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638,577.19
4,220,174.45
法定代表人: 吕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吕鑫 会计机构负责人: 靳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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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东权益变动表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
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益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
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8,490,000.00
-
-
-
17,176,311.09
-
-
-
1,238,427.46
-
11,145,847.14
-
48,050,585.69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18,490,000.00
-
-
-
17,176,311.09
-
-
-
1,238,427.46
-
11,145,847.14
-
48,050,585.6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以“-”号填列)
-
-
-
-
1,200,000.00
-
-
-
1,348,385.55
-
12,135,469.94
-
14,683,855.49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13,483,855.49
-
13,483,855.4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1,200,000.00
-
-
-
-
-
-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
-
-
-
-
-
-
-
-
-
-
-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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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1,200,000.00
-
-
-
-
-
-
-
1,200,000.00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1,348,385.55
-
-1,348,385.5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1,348,385.55
-
-1,348,385.5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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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年期末余额
18,490,000.00
18,376,311.09
2,586,813.01
23,281,317.08
62,734,441.18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
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益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8,490,000.00
400,000.00
3,604,921.58
13,171,389.51
35,666,311.0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8,490,000.00
400,000.00
3,604,921.58
13,171,389.51
35,666,311.0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16,776,311.09
-2,366,494.12
-2,025,542.37
12,384,274.60
(一)综合收益总额
12,384,274.60
12,384,274.6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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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238,427.46
-1,238,427.46
1.提取盈余公积
1,238,427.46
-1,238,427.4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6,776,311.09
-3,604,921.58
-13,171,389.51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16,776,311.09
-3,604,921.58
-13,171,389.51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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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年期末余额
18,490,000.00
17,176,311.09
1,238,427.46
11,145,847.14
48,050,585.69
法定代表人:吕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鑫 会计机构负责人:靳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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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91231000758657428F
公司注册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 332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吕鑫
(二)公司的历史沿革及改制情况
(1)公司设立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远药业”或“本公司”)于2004年3月3日设立。
由吕鑫、邱刚、刘照泰、杨喜臣4名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的有限公司。其中,吕
鑫出资7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7%,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邱刚出资人民币20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20%,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刘照泰出资人民币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出资方式为
货币资金;杨臣喜出资人民币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04 年 2 月 18 日,牡丹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牡名
称预核内字【2004】第 1258 号)。
2004 年 3 月 3 日,黑龙江通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设立注册资本实收
情况出具《验资报告》(黑通会验字(2004)第 009 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由全体股东于 2004 年 3 月 5 日之前缴足,截至 2004 年 3 月 2 日,股
东实缴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各股东均已以货币出资。
2004 年 3 月 3 日,本公司取得了牡丹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2310002002103 号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恒远药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吕鑫,住所为牡丹
江市爱民区大庆路 94 号。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1
吕鑫
770,000.00
770,000.00
货币
77.00
2
邱刚
200,000.00
200,000.00
货币
20.00
3
刘照泰
20,000.00
20,000.00
货币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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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杨臣喜
10,000.00
10,000.00
货币
1.00
合 计
1,000,000.00
1,000,000.00
-
100.00
(2)第一次增资
2008 年 1 月,吕鑫以货币资金增资 950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1050 万元。本
次出资由黑龙江宝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黑宝会验]字[2008]第[003]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2008 年 1 月 14 日,公司就本次增资依法向牡丹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
更登记,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1
吕 鑫
10,270,000.00
97.81
2
刘照泰
20,000.00
0.19
3
邱 刚
200,000.00
1.90
4
杨喜臣
10,000.00
0.10
合计
10,500,000.00
100.00
(3)第一次股权转让及第二次增资
2010 年 12 月 5 日,公司股东刘照泰将持有的 2 万元出资、公司股东杨喜臣将持有的 1
万元出资转让给股东吕鑫;公司股东吕鑫将持有的 52.345 万元出资、公司股东邱刚将持有
的 20 万元出资转让给股东李学志。
2010 年 12 月,吕民以现金增资 50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1100 万元。本次增资
由黑龙江宝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黑宝会验]字[2010]第[140]号《验资报告》验证
确认。
2011 年 2 月 15 日,公司就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依法向牡丹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出资比例(%)
1
吕 鑫
9,776,550.00
88.88
2
李学志
723,450.00
6.58
3
吕 民
500,000.00
4.54
合 计
11,000,000.00
100.00
(4)第三次增资
2011 年 6 月,股东吕鑫以未分配利润对公司增资 380.31 万元;股东李学志以未分配利
润对公司增资 28.14 万元;股东吕民以未分配利润对公司增资 1.55 万元;梁标以现金对公
司增资 160 万元;张淑芬以现金对公司增资 149 万元;陈勇以现金对公司增资 10 万元;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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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德以现金对公司增资 5 万元;吕大鹏以现金对公司增资 5 万元;胡凤以现金对公司增资 5
万元;钟密玲以现金对公司增资 5 万元。此次共计增资 749 万元,其中:各股东以货币出资
339 万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 410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1849 万元。本次增资
已由黑龙江资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黑资会验]字[2011]第[030]号《验资报告》验
证确认。
2011 年 7 月 25 日,公司就本次增资依法向牡丹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
占注册资本比例(%)
吕鑫
13,579,600.00
73.45
李学志
1,004,869.00
5.43
吕民
515,531.00
2.79
梁标
1,600,000.00
8.65
张淑芬
1,490,000.00
8.06
陈勇
100,000.00
0.54
程显德
50,000.00
0.27
吕大鹏
50,000.00
0.27
胡凤
50,000.00
0.27
钟密玲
50,000.00
0.27
合 计
18,490,000.00
100.00
(5)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 月 19 日,股东胡凤将其持有的股份 50,000.00 股平价转让给股东吕民,并进
行了工商变更登记。
(6)公司股份改制
2015 年 2 月 26 日,股东会决议,各股东以恒远药业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经审计
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 35,666,311.09 元出资,按 1:0.518 的比例折合成股份总额人民币
18,49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股本为人民币 18,490,000.00 元,剩余净资产人民币
17,176,311.09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5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取得了(牡)名称变核内字[2015]第 7 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
通知书》,并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取得了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三)公司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公司行业性质:医药制造业
公司经营范围: 生产原料药(孟鲁司特钠、美沙拉秦、苯扎贝特、硫酸氢氯砒格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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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研发;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项目取得审批及许可后方可从
事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
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
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
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
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
(二)、持续经营: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以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
续经理的重大事项。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
的存款。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
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4、 外币业务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折合本位币入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
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
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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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
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
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资本公积。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
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
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
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如果被合并方在被合并以前,是最终控
制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控制的,则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包含了
相关的商誉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及所承担
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
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
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
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
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合并方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
计人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
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
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
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
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
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
被合并方向处于同一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
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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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
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应于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交易费用,应当计人权益性
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
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
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
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
资收益,不能重分类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公司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与购买日新购入股权
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作为合并成本,与购买方取得的按购买日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
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的份额比较,确定购买日应予确认的商誉或应计
入合并当期损益的金额。
6、 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
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在 100.00 万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
方法
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
差额确认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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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组合的依据
款项性质及风险特征
账龄分析法计提坏
账准备的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账龄分析法计提坏
账准备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00
5.00
1 至 2 年
10.00
10.00
2 至 3 年
30.00
30.00
3 至 4 年
50.00
50.00
4 至 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账龄时间较长且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
7、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
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
品、低值易耗品、生产成本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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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取得被合
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购买日
确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
②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
③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
④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
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
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账面价值一般不变。当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
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
投资方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
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
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可以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
股权投资,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并调整长
期股权投资。当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
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导致
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在转按权益法核算时,投资
方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确定的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为取得新增投资而
应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投资方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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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者原持
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
的,按有关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
权投资,因部分处置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下降,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的,应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剩余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
重大影响之目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成本法转权益法:因处置投资等原因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由能够实施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
响或者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首先应按处置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
股权投资成本。然后比较剩余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前者大于后者的,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商誉部
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
调整留存收益。
(4)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①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依据: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
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②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当持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上至 50%的表决权
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 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
a. 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b. 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c. 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d. 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
e. 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
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可收回金额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出售的公允价值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孰
高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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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
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等;
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
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构筑物
10-35
5
9.50-2.71
机器设备
6
5
15.83
运输设备
4
5
23.75
电子设备
3-5
5
31.67-19.00
器 具
3-5
5
31.67-19.00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固定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
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减值
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
赁。具体认定依据为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条件的: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
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
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
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
如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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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
备。
10、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本公司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①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②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
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③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④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3)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建工程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
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减值
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
11、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
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
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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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资本化期间: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
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金额计算:①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
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
定;②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
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③借款存在折价或溢
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
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12、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
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
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
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分别为:①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
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
应的调整。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
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
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①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
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②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
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
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无形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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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减值
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
(4)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
化条件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
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
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
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
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
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
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
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
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13、 营业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
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
制;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
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将产品销售出库移交给客户并经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2)、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本公司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本公司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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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
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
务
收入,并按照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原则
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14、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
所有者投入的资本),主要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种类型。
(2)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
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
下列情况处理: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
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
(3)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
本公司取得的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
(4)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的摊销方法以及摊销期限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
照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5)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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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
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15、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
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
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
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
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
16、 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②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
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③
持有待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2)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如存在公平交易中的
销售协议价格,则按照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或不存在
公平交易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或同行业类似资产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减去处置
费用后的金额确定。
(3)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估计: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
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①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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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③以
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④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⑤
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⑥对
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⑦与公司持有其他
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4)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净额按照下述顺序进行估计:如存在公平交易的协议价
格,则按照协议价格减去相关处置费用;若不存在公平交易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或
同行业类似资产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减去相关处置费用;即不存在资产销售协议又不存
在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
仍无法可靠估计的应当以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可收回金额。
五、主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1.
主要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无
2.
主要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无
3.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无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
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
17%、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2、 所得税税收优惠
根据 2015 年 8 月 15 日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1523000028),公司享受国
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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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项 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
15,430.19
27,125.29
银行存款
10,623,147.00
4,193,049.16
合 计
10,638,577.19
4,220,174.45
2、 应收票据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671,050.00
合计
671,050.00
期末已经背书给其他方但尚未到期的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为 4,454,751.00 元,其
中前五名应收票据
出 票 单 位
出票日期
到期日
金 额
备注
南通大地科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16/11/01
2017/05/01
532,000.00
南通大地科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16/11/29
2017/2/28
516,800.00
南通大地科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16/10/24
2017/4/21
494,000.00
南通大地科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16/07/15
2017/01/13
494,000.00
南通大地科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16/08/30
2017/02/23
400,000.00
合 计
2,436,800.00
3、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种类列示
种 类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金 额
计提比例(%)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1,543,600.00
100.00
77,180.00
5.00
组合小计
1,543,600.00
100.00
77,180.00
5.00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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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 类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金 额
计提比例(%)
合 计
1,543,600.00
100.00
77,180.00
5.00
种 类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2,389,200.00
100.00 119,460.00
5.00
组合小计
2,389,200.00
100.00 119,460.00
5.00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2,389,200.00
100.00 119,460.00
5.00
(2)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账 龄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543,600.00
100.00
77,180.00
2,389,200.00 100.00
119,460.00
合 计
1,543,600.00
100.00
77,180.00
2,389,200.00 100.00
119,460.00
(3)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4)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单位款项
(5)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 额
账 龄
占应收账款总
额的比例(%)
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52,000.00 1 年以内
35.76
杭州耀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21,600.00 1 年以内
27.31
南通大地科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18,000.00 1 年以内
27.08
北京智通润康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52,000.00 1 年以内
9.85
合 计
1,543,600.00
100.00
4、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账龄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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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龄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 年以内
4,011,008.67
100.00
2,720,898.05
100.00
1 至 2 年
2 至 3 年
合 计
4,011,008.67
100.00
2,720,898.05
100.00
(2)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 位 名 称
与本公司关
系
金 额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
比例(%)
账 龄
款项性质
宜兴中正化工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502,837.61
37.47
1 年以内
材料款
丽水欣佳化工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332,000.00
33.21
1 年以内
材料款
东营市海科新源化工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79,186.00
6.96
1 年以内
材料款
上海巴氏化工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38,096.00
3.44
1 年以内
材料款
淄博大润化工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112,300.00
2.80
1 年以内
材料款
合 计
3,364,419.61
83.88
(3)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预付款项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单位款项。
5、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账款按种类列示
种 类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金 额
计提比例
(%)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126,120.29
100.00
30,527.61
24.21
组合小计
126,120.29
100.00
30,527.61
24.21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合 计
126,120.29
100.00
30,527.61
24.21
种 类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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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 类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他应收款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1,185,111.02 100.00
10,574.87 0.89
组合小计
1,185,111.02 100.00
10,574.87 0.89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1,185,111.02 100.00
10,574.87 0.89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账 龄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27,233.89
21.59
1,361.69
1,088,724.62
91.87
936.23
1-2 年
2,500.00
1.98
250.00
96,386.40
8.13
9,638.64
2-3 年
96,386.40
76.43
28,915.92
合计
126,120.29
100.00
30,527.61
1,185,111.02
100.00
10,574.87
(2)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3)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单位款项
(4)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 位 名 称
与本公司关系
款项性质
金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总
额的比例(%)
牡丹江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非关联方
保证金
56,100.00
2-3 年
44.48
牡丹江市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
节能管理办公室
非关联方
保证金
23,286.40
2-3 年
18.46
牡丹江佳日热电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押 金
15,000.00 2-3 年
11.89
牡丹江龙江环保供水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押 金
14,233.89
1 年以内
11.29
董汉春
公司职员
备用金
9,000.00
1 年以内
7.14
合 计
117,620.29
93.26
6、 存货
(1) 存货种类分项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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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3,578,629.30
61,340.09
3,517,289.21
半成品
4,142,787.93
4,142,787.93
产成品
5,149,205.06
5,149,205.06
周转材料
283,343.46
283,343.46
合 计
13,153,965.75
61,340.09
13,092,625.66
存货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402,276.74
116,433.22 2,285,843.52
半成品
3,988,126.32
3,988,126.32
产成品
1,470,871.79
1,470,871.79
周转材料
199,535.65
199,535.65
合 计
8,060,810.50
116,433.22
7,944,377.28
(2) 各项存货跌价准备的增减变动情况
存货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计提额
本期减少额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转回
转销
原材料
116,433.22
55,093.13
61,340.09
合 计
116,433.22
55,093.13
61,340.09
7、 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未抵扣进项税金
406,606.10
合 计
406,606.10
8、 固定资产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原价合计
79,552,124.90 12,004,924.15 2,018,429.05
89,538,620.00
房屋及构筑物
62,669,033.48 7,067,955.17
69,736,988.65
运输设备
531,565.53
564,102.56
1,095,668.09
电子设备
1,775,093.48
28,476.93
49,865.38
1,753,705.03
机械设备
13,170,812.68
4,227,554.71 1,831,832.66
15,566,534.73
器 具
1,405,619.73
116,834.78
136,731.01
1,385,723.50
二、累计折旧合计
18,126,436.71 5,690,180.48 1,708,875.28
22,107,741.91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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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房屋及构筑物
7,923,500.74 3,163,141.55
11,086,642.29
运输设备
314,557.90
154,606.30
469,164.20
电子设备
1,593,206.17
62,454.35
47,976.61
1,607,683.91
机械设备
7,845,280.06 1,434,284.79 1,531,624.07
7,747,940.78
器 具
449,891.84
875,693.49
129,274.60
1,196,310.73
三、固定资产减值
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房屋及构筑物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机械设备
器具
四、固定资产账面
价值合计
61,425,688.19
67,430,878.09
房屋及构筑物
54,745,532.74
58,650,346.36
运输设备
217,007.63
626,503.89
电子设备
181,887.31
146,021.12
机械设备
5,325,532.62
7,818,593.95
器 具
955,727.89
189,412.77
注 1: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于抵押贷款的房产净值为 15,867,728.88 元。
注 2:2016 年度计提的折旧额为 5,690,180.48 元。
注 3: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未办妥房产证的房产为动力车间、5 号车间、7 号车间,动
力车间 2014 年 12 月竣工验收,原值 1,935,836.65 元,净值 1,751,932.17 元;5 号
车间与 7 号车间 2015 年 11 月竣工验收,原值 10,314,408.20 元,净值 9,783,645.94
元;另外 2016 年 12 月份新增房产也未办理房产证,原值 5,527,955.17 元。
注 4: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9、 无形资产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账面原值合计
14,939,601.24
14,939,601.24
土地使用权
14,939,601.24
14,939,601.24
二、累计摊销额合计
1,393,806.57
385,994.64
1,779,801.21
土地使用权
1,393,806.57
385,994.64
1,779,801.21
三、无形资产账面净值
合计
13,545,794.67
13,159,800.03
土地使用权
13,545,794.67
13,159,800.03
四、减值准备合计
土地使用权
五、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合计
13,545,794.67
13,159,800.03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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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土地使用权
13,545,794.67
13,159,800.03
注 1: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注 2: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用于抵押贷款的土地为牡国用(2015)第 00854 号,账面
净值为 3,226,453.17 元。
10、 在建工程
项 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孟鲁司特钠项目设备
改良及安装
559,059.84
559,059.84
1,569,154.81
1,569,154.81
孟鲁斯特钠项目车间
1,248,351.82
1,248,351.82
合 计
559,059.84
559,059.84
2,817,506.63
2,817,506.63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
减少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金来源
孟鲁司特钠年产 5000KG 项目
2,817,506.63 8,773,214.97 11,031,661.76
559,059.84
自筹
合计
2,817,506.63 8,773,214.97 11,031,661.76
559,059.84
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坏账准备
16,156.14
19,505.23
存货跌价准备
9,201.01
17,464.98
小 计
25,357.15
36,970.21
(2)引起暂时性差异资产对应的暂时性差异
项 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坏账准备
107,707.61
130,034.87
存货跌价准备
61,340.09
116,433.20
小 计
169,047.70
246,468.07
12、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 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预付的设备款项
565,491.00
809,108.00
预付的工程款项
613,075.00
合 计
565,491.00
1,422,1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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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列示
借款分类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抵押借款
10,000,000.00
10,000,000.00
合计
10,000,000.00
10,000,000.00
(2)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抵押借款的抵押物及金额如下:
贷款银行
借款金额
借款期间
抵押物
抵押物净值
龙江银行牡丹
江阳明支行
2,000,000.00
2016 年 1 月 07 日
-2017 年 1 月 06 日
牡房权证西安区字第 2144645 号
112.40 万元
龙江银行牡丹
江阳明支行
8,000,000.00
2016 年 9 月 06 日
-2017 年 9 月 05 日
牡房权证爱民区字第 409604、
424098 、 424105 、 3047780 、
3047783、3047787、306915 号、
牡土国用(2011)第 0152 号土地
其中土地净值为
322.65 万元,房
产的净值为
1,474.37 万元
(3)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14、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账龄列示
项 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241,110.22
94.63
172,639.65
57.90
1 至 2 年
53,595.01
17.97
2 至 3 年
45,375.01
3.46
54,645.00
18.33
3 年以上
25,000.00
1.91
17,296.50
5.80
合 计
1,311,485.23
100.00
298,176.16
100.00
(2)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上表决权股份的
股东单位情况
15、 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账龄列示
项 目
2016年12月31日
2015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6,130,350.00
100.00
3,595,000.00
100.00
1-2 年
合 计
6,130,350.00
100.00
3,595,000.00
100.00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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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预收款项中无预收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单位款项
(3)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预收账款余额单位情况如下:
单 位 名 称
与本公司关
系
款项性
质
金额
账龄
占预收账款总额
的比例(%)
埃斯特维华义制药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货款
3,590,350.00
1 年以内
58.57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货款
1,680,000.00
1 年以内
27.40
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货款
860,000.00
1 年以内
14.03
合 计
6,130,350.00
100.00
16、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薪酬
458,894.91 4,246,711.51 4,265,724.71
439,881.71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436,334.64
436,334.64
合 计
458,894.91 4,683,046.15 4,702,059.35
439,881.71
(2)短期薪酬列示
项 目
2015年12月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
补贴
3,844,105.03 3,844,105.03
2.职工福利费
43,915.75
43,915.75
3.社会保险费
170,110.73
170,110.73
其中:医疗保险费
141,684.30
141,684.30
工伤保险费
18,846.59
18,846.59
生育保险费
9,579.84
9,579.84
4. 住房公积金
14,560.00
182,640.00
181,520.00
15,680.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
育经费
444,334.91
5,940.00
26,073.20
424,201.71
合 计
458,894.91 4,246,711.51 4,265,724.71
439,881.71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设定提存计划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基本养老保险
费
418,674.97
418,674.97
2.失业保险费
17,659.67
17,659.67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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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提存计划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合 计
436,334.64
436,334.64
17、 应交税费
税 种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35,022.50
城建税
2,451.58
个人所得税
62,790.54
16,446.38
教育费附加
1,050.68
地方教育费附加
700.45
房产税
43,297.57
土地使用税
23,105.20
企业所得税
1,069,037.14
582,655.61
印花税
3,116.17
合 计
1,201,346.62
638,327.20
18、 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账龄列示
项 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615,680.00
39.80
7,414,560.00
56.42
1-2 年
5,468,190.00
60.20
2,168,190.00
16.50
2 至 3 年
2,300,000.00
17.50
3 年以上
1,259,143.00
9.58
合 计
9,083,870.00
100.00
13,141,893.00
100.00
(2)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付款中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
东款项为
股东名称
金 额
其他应付款性质或内容
吕 鑫
3,368,190.00
往来款
张淑芬
5,200,000.00
往来款
合 计
8,568,190.00
——
19、 递延收益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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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递延收益按类别列示
项 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政府补助
20,550,041.67
22,066,041.67
合 计
20,550,041.67
22,066,041.67
(2)政府补助项目情况
项 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年产 1000KG 孟鲁司特钠项目
5,528,791.67
5,912,291.67
年产 2000KG 孟鲁司特钠项目
5,021,250.00
5,313,750.00
年产 5000KG 孟鲁司特钠项目
10,000,000.00
10,000,000.00
厂房建设
840,000.00
合 计
20,550,041.67
22,066,041.67
20、 股本
股 东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吕 鑫
13,579,600.00
13,579,600.00
李学志
1,004,869.00
1,004,869.00
吕 民
565,531.00
565,531.00
梁 标
1,600,000.00
1,600,000.00
张淑芬
1,490,000.00
1,490,000.00
陈 勇
100,000.00
100,000.00
程显德
50,000.00
50,000.00
吕大鹏
50,000.00
50,000.00
钟密玲
50,000.00
50,000.00
合计
18,490,000.00
18,490,000.00
21、 资本公积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16,776,311.09
16,776,311.09
其他资本公积
400,000.00
1,200,000.00
1,600,000.00
合 计
17,176,311.09
1,200,000.00
18,376,311.09
注:根据财企〔2005〕22 号《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收
到创新基金拨款后形成资产转入资本公积 1,200,000.00 元。
22、 盈余公积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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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1,238,427.46
1,348,385.55
2,586,813.01
合 计
1,238,427.46
1,348,385.55
2,586,813.01
23、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年初未分配利润
11,145,847.1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483,855.4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348,385.55
10%
应付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23,281,317.08
2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明细列示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63,555,513.15
50,417,200.40
其他业务收入
17,137.44
39,367.92
营业收入合计
63,572,650.59
50,456,568.32
(2) 营业成本明细列示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
37,391,814.71
27,537,145.65
其他业务成本
12,139.02
45,463.84
营业成本合计
37,403,953.73
27,582,609.49
(3) 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分项列示
产品类别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孟鲁斯特钠
7,653,025.56
769,831.54
8,259,914.11
748,111.63
美沙拉秦
30,595,342.34
16,441,279.32
19,893,247.69
10,641,925.79
苯扎贝特
3,622,521.36
3,085,045.33
2,959,529.91
2,433,079.17
中间体-B6/C6
20,268,213.65
16,134,962.10
14,655,346.28
11,389,790.28
中间体-其他
1,416,410.24
960,696.42
4,649,162.41
2,324,238.78
合 计
63,555,513.15
37,391,814.71
50,417,200.40
27,537,145.65
(4) 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04
第 78 页,共 84 页
2016 年度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南通大地科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4,844,940.17
23.35
上海爱的发制药有限公司
11,617,948.72
18.28
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7,842,735.04
12.34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7,658,119.66
12.05
四川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5,162,393.16
8.12
合计
47,126,136.75
74.14
25、 税金及附加
项 目
计缴标准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292,047.77
256,870.51
教育费附加
3%
125,163.33
110,087.36
地方教育附加
2%
83,442.22
73,391.58
印花税
27,714.75
土地使用税
277,262.40
房产税
1.2%
553,976.47
车船使用税
2,730.00
合计
1,362,336.94
440,349.45
26、 销售费用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广告费
540.00
3,000.00
运输费
461,137.05
247,050.32
办公费
205.02
1,981.36
包装材料费
1,965.76
10,482.84
招待费
6,640.00
5,080.00
合计
470,487.83
267,594.52
27、 管理费用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职工薪酬
1,964,575.77
1,896,922.49
折旧
1,236,881.03
1,074,452.01
研究开发费
2,234,982.47
1,658,066.28
税费
710,347.98
上市费用
1,056,157.24
779,433.95
无形资产摊销
385,994.64
385,994.64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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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费
150,340.30
113,929.00
差旅费
288,891.17
98,156.89
装修费
331,500.00
办公费
211,291.87
148,959.67
车辆费
143,374.67
75,905.05
检验检测费
224,627.05
低值易耗品
124,884.45
65,017.56
其他
27,385.57
224,768.26
合 计
8,049,386.23
7,563,453.78
28、 财务费用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利息支出
902,363.18
931,629.96
减:利息收入
13,472.78
17,509.24
手续费支出
8,794.39
9,822.99
汇兑损失
4,405.80
合计
897,684.79
928,349.51
29、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坏账准备
-22,327.26
-15,136.73
存货跌价准备
-67,311.95
合计
-22,327.26
-82,448.68
30、 营业外收入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政府补助
876,000.00
684,900.00
合计
876,000.00
684,900.00
注:2016 年“新三版”上市补助资金 20 万元;政府补助形成资产的递延收益的摊销金额为
676,000.00 元。
31、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66,621.29
其中: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266,621.29
滞纳金及罚款
116,291.10
合计
382,912.39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04
第 80 页,共 84 页
注:2016 年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主要是企业处置机器设备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
116,291.10 元。
32、 所得税费用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2,408,747.39
2,044,918.34
递延所得税费用
11,613.06
12,367.31
合 计
2,420,360.45
2,057,285.65
33、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存款利息收入
13,472.78
17,509.24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00,000.00
8,900.00
往来款项
7,400,000.00
政府无偿资助
360,000.00
合 计
573,472.78
7,426,409.24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销售费用
470,487.83
267,594.52
管理费用
3,894,372.75
2,888,853.43
手续费
8,794.39
8,632.99
罚款及滞纳金
116,291.10
往来款项
2,999,032.27
11,345,293.63
合 计
7,488,978.34
14,510,374.57
3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3,483,855.49
12,384,274.60
加:资产减值准备
-22,327.26
-82,448.6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5,690,180.48
4,710,723.53
无形资产摊销
385,994.64
385,994.6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
益以“-”号填列)
266,621.2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04
第 81 页,共 84 页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902,363.18
931,629.9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1,613.06
12,367.3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093,155.25
-2,929,309.0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285,530.11
-406,223.2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751,739.26
-2,432,334.59
其他
-684,9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58,936.48
11,889,774.5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0,638,577.19
4,220,174.4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4,220,174.45
3,979,076.3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418,402.74
241,098.11
注:其他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摊销金额。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一、现金
10,638,577.19
4,220,174.45
其中:库存现金
15,430.19
27,125.2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0,623,147.00
4,193,049.1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638,577.19
4,220,174.45
八、关联方余额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1.本公司控制、共同控制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单位。
2.能够对本公司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单位或个人。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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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本公司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单位。
(二)关联方关系
1. 本企业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占股份比例%
吕 鑫
1,357.96
73.44
合 计
1,357.96
73.44
2. 本公司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董监高及持股 5%以上股东
梁 标
股东,直接持有公司 8.6533%股份
张淑芬
股东、吕鑫之妻,直接持有公司 8.0547%股份
李学志
股东、副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 5.4347%股份
吕 民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吕鑫之弟,直接
持有公司 3.0586%股份
靳国军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张永文
董事、副总经理
程显德
股东、监事会主席,直接持有公司 0.2704%股份
李 晶
职工监事
刘照泰
职工监事
王希军
副总经理
司春庄
副总经理
3. 关联方往来交易及余额情况:
项 目
关联方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贷方发生额
借方发生额
2016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其他应付款
张淑芬
2,600,000.00
2,874,267.50
274,267.50
5,200,000.00
其他应付款
吕 鑫
7,068,190.00
1,000,000.00
4,700,000.00
3,368,190.00
九、或有事项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承诺事项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承诺事项。
十一、期后事项
截至审计报告批注报出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期后事项。
十二、补充资料
1、 本期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04
第 83 页,共 84 页
(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 号],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项 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备注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销部分
-266,621.29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76,000.00
684,900.00
3.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6,291.10
4.所得税影响额
73,963.14
102,735.00
合 计
419,124.47
582,165.00
2、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
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1) 2016 年度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4.61
0.7293
0.72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23.84
0.7066
0.7066
十三、财务报告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 2017 年 4 月 21 日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1 日
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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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
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年度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大庆街 332 号牡丹江恒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