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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8694 _2021_ 环保 _2021 年年 报告 _2022 04 27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 2021 锦美环保 NEEQ:838694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Jinmei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 LTD. 年度报告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2 公司年度大事记 2021 年 1 月,公司荣获 2020 年成都市“环境服务业十强企业”;公司“城市黑臭水体 综合治理技术集成及应用示范” 入选 2020 成都市生态环境先进技术工艺库。 2021 年 4 月,公司荣获 2020 年四川省“最佳雇主”称号。 2021 年 6 月,公司获得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保管家综合服务能力评 价”甲级证书。 2021 年 10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国测检测、蜀水生态荣获四川省“诚信企业”。 2021 年 12 月,公司的污染源智能管治-智慧监测与监管项目入选 2021 年度“城市未 来场景实验室”,并再次被认定为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3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8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0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五节 重大事件 .......................................................... 33 第六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 39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 43 第八节 行业信息 .......................................................... 47 第九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 60 第十节 财务会计报告 ...................................................... 66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71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4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希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德刚保证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 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 √否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是 √否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年度报告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公司治理不完善的风险 股份公司成立后,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了现代 化企业发展所需的内部控制体系。但是,由于股份公司成立的 时间较短,各项管理、控制制度的执行尚未经过较长经营周期 的实践检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在生产经营过程 中逐渐完善;同时,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对公司治理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 因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的风险。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赵希锦持有公司 44,679,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61.61%, 为公司控股股东;刘明辉持有公司 2,220,000 股股份,同时通 过锦创合众控制公司 3,852,370 股股份的表决权。赵希锦、刘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5 明辉系夫妻关系,合计控制公司 69.98%股份的表决权,且刘明 辉担任公司董事长,赵希锦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赵希锦、 刘明辉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管理拥有较大的影 响力。如其利用控制地位和管理职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 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经营和其他股东利益带来风 险。 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与环境大数据平台管控服 务、生态环境领域全过程技术服务以及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业 务。截至报告期末,技术人员占公司员工的比例超过 70%以上, 技术人员、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 有重大影响。虽然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吸引、留住人才,保护 公司的核心技术机密,但是并不能排除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 的可能。若出现上述情形,则对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不利的影 响。 税收优惠的政策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国测检测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按 15%优惠税率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有效期三年。公 司全资子公司蜀水生态及安徽新湖成都分公司报告期内执行西 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但若 国家调整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将会 对公司的税负、盈利带来一定影响。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与环境大数据平台管控 服务、生态环境领域全过程技术服务以及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 业务,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若未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 理业竞争程度加剧,而市场规模没有相应扩大,将可能导致公 司经营业绩下降或增速放缓。 区域市场依赖的风险 由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因此公司 的客户区域主要为西南地区,虽然公司持有安徽新湖 100%的股 权,将业务区域拓展至华东地区,但对西南市场的依赖还是较 大。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6 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4.56%。公司持有全资子公司国测检测、蜀水生态、安徽新湖 和凯之源 100%的股权,拥有了完整的第三方环保产业链,随着 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持续增加。公司虽已建 立严谨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并按会计准则计提了相应坏账准 备。但如果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发生坏账的 情况,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率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并增加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将可能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存在被调出创新层的风险 □是 √否 行业重大风险 报告期内,除上述重大风险事项,暂不存在行业其他重大风险事项。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7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锦美环保、股份公司 指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国测检测 指 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安徽新湖 指 安徽新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蜀水生态 指 四川蜀水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凯之源 指 四川凯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锦创合众 指 成都锦创合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 用于员工股权激励的员工持股平台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环保管家 指 为客户提供环保政策解读、环保技术咨询、解决方案、 环境风险管控、污染物达标排放、工程设计、建设、运 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一站式环保服务 VOCs 指 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的英文 缩写,指沸点范围在 50~260℃之间,室温下饱和蒸气 压超过 133.32Pa,在常温下以蒸汽形式存在于空气中的 一类有机物 环境技术服务 指 受政府或企业委托,以解决其环境问题为目标,为之提 供分析调查、技术研发、技术咨询等服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会议事规则 指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会 指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报告期、上年同期 指 2021 年 1-12 月、2020 年 1-12 月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8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Sichuan Jinmei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 LTD. 证券简称 锦美环保 证券代码 838694 法定代表人 刘明辉 二、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 刘红东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金石路 166 号天府宝座 B 座 电话 028-85325801 传真 028-83322830 电子邮箱 liuhongdong@ 公司网址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金石路 166 号天府宝座 B 座 邮政编码 610063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 企业信息 股票交易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成立时间 2011 年 10 月 9 日 挂牌时间 2016 年 9 月 12 日 分层情况 创新层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N)-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N77)- 环境治理业(N772)-其他污染治理(N7729)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与环境大数据平台管控服务、生态环境领域全 过程技术服务以及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业务。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交易 □做市交易 普通股总股本(股) 72,524,031 优先股总股本(股) 0 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为赵希锦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为赵希锦、刘明辉,无一致行动人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9 四、 注册情况 项目 内容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5826274867 否 注册地址 四川省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 新区吉泰五路 88 号香年广场 3 号 楼 25 楼 8 号 否 注册资本 72,524,031 否 五、 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 华西证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 华西证券 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赵书阳 侯永梅 5 年 2 年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六、 自愿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0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109,209,269.73 100,857,024.95 8.28% 毛利率% 37.21% 36.64%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510,902.79 10,083,223.12 4.24%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8,517,716.06 7,044,321.69 15.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5.39% 5.4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计算) 4.37% 3.82% - 基本每股收益 0.14 0.14 0.00%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272,705,228.65 234,957,476.99 16.07% 负债总计 72,602,535.93 45,365,687.06 60.04%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0,102,692.72 189,591,789.93 5.54%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76 2.61 5.7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2.36% 22.76% - 资产负债率%(合并) 26.62% 19.21% - 流动比率 2.83 4.00 - 利息保障倍数 13.97 15.59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90,692.85 16,314,632.30 32.34% 应收账款周转率 1.13 0.99 - 存货周转率 7.11 5.86 -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1 四、 成长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16.07% 1.38% - 营业收入增长率% 8.28% 7.11% - 净利润增长率% 4.24% -40.43% - 五、 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 普通股总股本 72,524,031 72,524,031 0.00%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0 0 0.00%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0 0 0.00% 六、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七、 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7,567.4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 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817,239.47 债务重组损益 -790,289.4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62.22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60,770.33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2,344,925.56 所得税影响数 351,738.8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993,186.73 九、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2 十、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使用权资产 不适用 531,356.6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68,886,385.77 69,417,742.40 - - 资产总计 234,426,120.36 234,957,476.9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不适用 84,306.01 - - 流动负债合计 41,404,580.43 41,488,886.44 - - 租赁负债 不适用 447,050.6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29,750.00 3,876,800.62 - - 负债合计 44,834,330.43 45,365,687.0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总计 234,426,120.36 234,957,476.99 - - 注: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修订)》(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 赁准则”),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3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一直专注于生态环境保护及环境治理领域,为客户提供系统环境方案、 解决环境综合问题的全过程技术服务商。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 7 项发明专利,66 项实用新型专利。 公司是集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与环境大数据平台管控服务(大气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的研发、生产、销售 和走航监测服务、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智慧环保建设和运维)、生态环境领域 全过程技术服务(环境规划、咨询、调查评估、前置审批要件编制、施工期环水保监理监测和竣工验收、 环保管家、第三方检测)、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业务(水、气、土壤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环保工程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和环保设施运营管理)于一体的跨区域、高科技型的省级“专精特新”环保企业。 公司各业务板块相互协同,拥有一系列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公司利 用在环境领域多年积累的技术优势与行业经验和人才团队,为包括企业及政府、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 相关客户,通过发现问题、解决方案、处理措施“三位一体”模式构建以互联网大数据为基础的生态环 境保护全过程综合技术服务,从而收取相应服务费,实现公司的收入、利润与现金流。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较上年未发生较大变化。 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专精特新”认定 □国家级 √省(市)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是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是 其他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1、公司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1)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 依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启动 2020 年省企业技术中 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2020〕23 号),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通过 2020 年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有效期两年。四 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管理、创新机 制和综合竞争力。(2)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据《四川省科 学技术厅高新处关于 2020 年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织申报工 作的通知》,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通过 2020 年第一批四川省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有效期两年。四川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认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4 定,将有利于公司抢占土壤地下水环境修复细分领域的创新高地, 抢抓市场先机。(3)成都市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依据《成都 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 2019 年企事业科协创新服务工作的通知》 (成科协发〔2019〕2 号),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4 日通过成都市院 士(专家)创新工作站设站批复,有效期两年。工作站的设立,有 利于公司借助院士专家技术力量,突破和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 (4)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依据《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成都市 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 年度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和开展 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入选 2021 年度城 市未来场景实验室入库项目名单。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的认定是对 公司科技+产品+环保综合服务模式的肯定与认可。(5)城市黑臭水 体综合治理技术集成及应用示范,2021 年 3 月 30 日,依据成都市 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2020 年成都市生态环境先进技术工艺库>的 通知》,公司的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技术集成及应用示范入选 2020 成都市生态环境先进技术工艺库。 2、全资子公司国测检测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1)成都市企 业技术中心,依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创意与设计处关于 组织申报 2019 年成都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于 2019 年 7 月 10 日通过 2019 年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成都市企业技术中 心的认定,有助于提升国测检测竞争力及检测服务创新能力。(2) 四川省瞪羚企业,依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高新处四川省瞪羚企业 培育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2)》(川科高〔2019〕20 号),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入选 2020 年度第一批四川省瞪羚企业名单,有效期三年。 四川省瞪羚企业的认定,将进一步提升国测检测综合竞争力,也激 发了其创新活力。 详细情况 1、公司详细情况:(1)“专精特新”,依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 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度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培育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1〕267 号),2022 年 1 月 14 日,通过 2021 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有效期三年。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5 公司再次被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志着公司在技术、 产品、综合实力及未来发展前景等方面获得有关政府部门和客户的 肯定 与认可。有利于提高公司品牌影响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高新技术企业”,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 发火〔2016〕32 号),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再次通过了四川省 2020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3)“科技型中小企业”, 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 号),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成功入库四川省第四批科技型中小企业。 2、全资子公司国测检测详细情况:(1)“专精特新”,依据《四 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中小企业培育库建设暨 2019 年度重点中小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19〕166 号),于 2020 年 3 月 15 日入选《四川省重点中小企业培育名单(第 三批)》,有效期三年。本次入选,是对国测检测科技创新创新、综 合实力、未来发展前景的肯定与认可,公司将继续做专做精,不断 提升市场竞争力。(2)“高新技术企业”,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2016〕32 号),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通过 了四川省 2019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高新技术 企业的认定,有助于提升国测检测的核心竞争力与技术创新能力。 (3)“科技型中小企业”,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 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 号), 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入选《四川省 2021 年第四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 业名单》。 3、全资子公司蜀水生态详细情况: “科技型中小企业”,依据《科 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 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 号),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入选《四 川省 2021 年第四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该认定将有利于公 司创新能力与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市场综合竞争力。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6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事项 是或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二、 经营情况回顾 (一) 经营计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期、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发展的转型期、 是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窗口期、也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实现“碳中和”宏伟目标的建 设期。在“十四五”的开局之年,相关政策措施密集出台,谋划碳达峰碳中和大局,部署深入打好污染 防治攻坚战。围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总要求,多项利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相继出台,利用 市场机制统筹推进“减污、降碳、强生态”,支持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环保产 业发展创造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2021 年度,为更好的真实反映公司主营业务,创新商业模式,公司的主营产品与服务项目由第三方 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第三方环保工程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服务以及第三方环境检测业务提升为产业 链前端的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与环境大数据平台管控服务(发现问题);产业链中端的生态环境领域全过 程技术服务(解决问题); 产业链末端的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处理措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 并报表范围内营业收入 10,920.9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28%;实现营业利润 1,144.59 万元,较上年 同期增长 0.48%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51.0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24%。报告期内, 公司重点工作如下: 1、 市场开拓 国家政策鼓励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建设涉VOCs“绿岛”项目,统筹规划建设一批集中涂装 中心、活性炭集中处理中心、溶剂集中提纯回收中心等,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报告期内,公司新设 成立全资子公司四川凯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的设立作为四川省节能减排试点企业承担着省眉 山市彭山区南方家具产业园区提供绿色共享涂装、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公司将以该公司为试点,坚 持以技术创新为先导,积极拓展节能减排市场,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在环境研究、咨询与设计领域,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7 积极对接政府、企业、园区,承担了16个市县区的“十四五”生态环保规划和20余项专项规划。公司的 大气环境综合立体走航监测系统,是利用走航观测设备进行城市大气污染源快速诊断,实现大气环境质 量精细化管理、解决区域污染重要问题,为科学治污提供了数据支撑。公司的污染源智能管治-智慧监 测与监管项目入选2021年度“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土壤修复业务领域,承 担了四川星荣焦化有限公司土壤污染修复项目二期、沘江流域云龙县农田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示范项目 (一期)的土壤修复治理业务,提升了公司在该业务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2、 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是公司发展的基石,是公司保持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公司持续加大创新能力建设、人 才集聚和培养,紧紧依靠产学研结合,形成了持续创新发展的内在动力。报告期内,公司再次被认定为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司先后与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成都理工 大学、西南石油大学等科研单位开展深入合作交流,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认定, 智慧环境监测与监管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通过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认定,合作实施成都市重大科技 应用示范项目。公司积极探索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新增授权专利 33 项。其中包括“一种用于污水处 理的高效气浮装置”、“一种具有调速和排砂功能的旋流沉砂池”、“一种可定量投放药剂的环保凝絮 型污水处理装置”、“一种节能环保型市政污水高效处理设备”、“一种雷达故障检修系统” 5 项发明 专利。“生态环境大数据智慧平台 V1.0”被授予软件著作权,持续提升了公司技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3、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加强项目评审和项目预决算管理,规范采购管理 体系,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内控制体系。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 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披露透明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及可持续性发展。 4、人才激励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建设工作,积极吸引、培养并稳定优秀人才,构建高质 量可持续发展的良性人才梯队。公司根据既定的业务发展目标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发展计划,通过高校 招聘补充环境治理领域的优秀新生力量,向社会招聘引进富有经验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 进一步明确了员工培养、晋升、考核等具体方案。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团队保持稳定, 为公司长远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组织保障。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组织保障。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8 (二) 行业情况 “十四五”时期,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 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环境容量、生态空间已 逐步发展成为与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等同样重要的生产要素。环保产业承担着配置环境容量、优 化生态空间布局的功能,价值属性不断显现,成为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环保产业迎来了新一轮 发展机遇。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的环保产业建立起了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废处理、危废处理 处置、噪声振动与控制、环境监测、生态治理等专业领域,涵盖技术研发、规划咨询、装备制造、设计 施工、运行维护、投资运营、综合咨询等全流程的完整产业体系,有力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 据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测算,实现中国“十四五”环境治理目标,生态环境投资需求约为 6.8 万亿元至 8 万亿元,年均投资需求约 1.4 万亿元到 1.6 万亿元;要实现 2030 年前碳排放达峰目标,年资金投入需求 约为 2.1 万亿元。随着美丽中国建设的推进,生态产品的价值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认可,环保产业的市场 空间将被进一步释放。公司主营业务为环保智慧监测与大数据平台管控服务、生态环境领域全过程技术 服务、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公司业务均顺应了环保产业高速发展趋势。 1、环保智慧监测与大数据平台管控服务市场 据统计,我国环境监测市场发展迅猛,市场增速在 10%以上, 2017 年,我国检测行业市场规模就 已经达到 2,377.5 亿元,其中检测达 1,319 亿元,近年来,复合增长率超过 30%。在我国的环境监测 产业化水平以及技术能力不断提升的前提下,生态环境监测市场具有很大潜力。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和 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是评价考核各级政府改善环境质量、治理环境污染成效的重要依据。监测设备的 发展,在价格更低、易于维护、运行稳定、适应恶劣环境等基础上,已经向自动化、智能化和网络化方 向发展,现代生态网络体系构建成为新热点。环境监测网络,从省级到地级,逐步到县级覆盖;监测领 域从空气、水向土壤倾斜;同时由较窄领域监测向全方位领域监测的方向发展,监测指标不断增加;监 测空间不断扩大,从地面向空中和地下延伸,由单纯的地面环境监测向与遥感环境监测相结合的方向发 展。随着《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等多个环保新政深入实施,智慧化环境监测行业 将迎来突飞猛进的发展,预计未来五年复合增速约为 20%(数据来源: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 2、生态环境全过程技术服务市场 该板块具体业务细分包括节能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咨询、清洁生产审核与培训、环境信 息服务、 环境规划、环境设计、环水保监理、监测及竣工验收等一系列与环境相关领域的咨询类项目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9 ,业务范围涵盖众多领域,可为客户提供环境综合解决方案。随着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 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 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在现有已经取消环保设施资质认 定、建设项目试生产等基础上,进一步取消环评机构资质、环保竣工验收等行政审批事项等一系列文件 的颁布,以环评为代表的环境咨询服务业也在发生变化,形成事前规划、项目环评无缝衔接,事中环境 监理,事后评价的新格局,并由此延伸带来环保管家业务、排污许可申报、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等新的环 境咨询服务业务。环境技术服务市场进一步扩容,加之环保执法检查的常态化,衍生出大量环境技术服 务需求,形成了相当规模的环境技术服务市场,这将对环境技术服务行业的民营企业尤其是拥有核心竞 争力的民营企业有效市场份额将大幅提升。 3、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服务市场 近年来,全国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 域为重点,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健 全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环境治理市场, 推动排污者付费和治理的治污新机制,提升我国 污染治理水平。环境治理及运营市场空间得以快速释放和发展,特别是工业污水的治理与运营,产生极 大的环保市场与空间,专业化、 市场化、规模化的环境治理修复环保企业迎来巨大的发展空间。例如 我国土壤修复行业至今已有 10 余年的发展历程,但我国土壤污染形势总体依然严峻,部分地区土壤污 染严重,耕地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2016 年 发布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成为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纲领, 2018 年的《土壤污染防治法》通过,是土壤修复行业又一座里程碑。在现实治理需求和各方面政策利 好的驱动下,土壤修复蓝海市场正在开启。环境修复行业的土壤修复,在环保细分领域中,相比大气和 污水治理,土壤修复目前处于起步成长阶段。根据“土十条”的要求,到 2030 年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 面管控;到 2050 年,土壤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据中国采招网等公开途径不完 全统计,2018 年土壤修复市场规模已达到 100 多亿元,其中工业类污染场地修复工程仍占主要部分。 随着公众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关注上升,将促使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地下水修复项目持续增长。根据 近几年的土壤修复项目及资金增长趋势,预计 2022 年(本年度)我国土壤修复的市场总规模将达到 1,000 亿元以上(数据 来源: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技术的持续升级以及修复 标准的逐步细化,行业壁垒将明显提升,预计未来企业数量增速将放缓,先期进入土壤修复行业的龙头 企业具备更强的竞争力。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20 (三) 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 本期期末与本期期 初金额变动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的 比重% 金额 占总资产的 比重% 货币资金 46,272,626.97 16.97% 39,191,228.47 16.72% 18.07% 应收票据 410,433.50 0.15% 0 0.00% 100% 应收账款 94,234,061.88 34.56% 99,371,398.91 42.39% -5.17% 存货 12,722,570.28 4.67% 14,573,704.94 6.22% -12.70% 投资性房地产 0 0.00% 0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18,247,887.68 6.69% 3,595,018.65 1.53% 407.59% 固定资产 47,932,280.20 17.58% 40,806,054.90 17.41% 17.46% 在建工程 0 0.00% 0 0.00% 0.00% 无形资产 335,463.65 0.12% 72,221.97 0.03% 364.49% 商誉 19,056,641.80 6.99% 19,056,641.80 8.13% 0.00% 短期借款 19,939,564.99 7.31% 10,012,680.55 4.27% 99.14% 长期借款 0 0.00% 0 0.00% 0.00% 预付款项 2,113,549.00 0.78% 1,238,047.93 0.53% 70.72% 应付账款 22,350,485.54 8.20% 17,395,084.71 7.42% 28.49% 其他应收款 9,963,837.71 3.65% 10,794,020.08 4.60% -7.69% 其他应付款 421,928.54 0.15% 608,405.90 0.26% -30.65% 应交税费 3,437,158.41 1.26% 3,582,400.91 1.53% -4.05% 长期待摊费用 7,724,676.96 2.83% 707,251.2 0.30% 992.21% 递延所得税资 产 4,109,651.86 1.51% 3,671,404.64 1.57% 11.94%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应收票据较本期期初增长 100%,系报告期内收到银行承兑汇票 41.04 万元所致: (2)长期股权投较本期期初增长 407.59%,主要系报告期内投资新设立的参股公司四川尼菲生态环境科 技有限公司 1500 万元所致; (3)无形资产较本期期初增长 364.49%,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办公软件及环境大气移动监测系统所致; (4)短期借款较本期期初增长 99.14%,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银行借款(本金)1000 万元所致; (5)预付款项较本期期初增长 70.72%,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委托关联方固废处置费用 90 万元所致; (6)其他应付款较本期期初下降 30.65%,主要系报告期内已归还部分其他应付款项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较本期期初增长 992.21%,主要系报告期内投资全资子公司凯之源的厂房改造及装修 费列入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21 2. 营业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本期与上年同期金 额变动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营业收入 109,209,269.73 - 100,857,024.95 - 8.28% 营业成本 68,571,137.85 62.79% 63,907,392.69 63.36% 7.30% 毛利率 37.21% - 36.64% - - 销售费用 10,183,118.21 9.32% 8,143,935.44 8.07% 25.04% 管理费用 9,560,672.70 8.75% 8,621,897.68 8.55% 10.89% 研发费用 7,217,800.38 6.61% 6,854,787.27 6.80% 5.30% 财务费用 771,493.52 0.71% 781,957.49 0.78% -1.34% 信用减值损失 -2,617,058.39 -2.40% -3,987,825.45 -3.95% -34.37% 资产减值损失 0 0.00% 0 0.00% 0.00% 其他收益 2,920,722.13 2.67% 3,556,615.13 3.53% -17.88% 投资收益 -1,080,132.75 -0.99% -44,241.62 -0.04% 2,341.44% 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 0 0.00% 0 0.00% 0.00% 资产处置收益 57,567.43 0.05% 0 0.00% 100% 汇兑收益 0 0.00% 0 0.00% 0.00% 营业利润 11,445,909.34 10.48% 11,391,235.86 11.29% 0.48% 营业外收入 100,000.00 0.09% 24,881 0.02% 301.91% 营业外支出 362.22 0.00% 6,317.98 0.01% -94.27% 净利润 10,510,902.79 9.62% 10,083,223.12 10.00% 4.24%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 34.3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应收账款力度,应收账款的坏账 损失较上年减少所致: 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损失增加 2,341.44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参股的公司亏损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收入较上期增加 301.91%%,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创新层政府补助的 10 万元所致; 4)资产处置收益较上期增加 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5)营业外支出较上期下降 94.27%%,主要系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2) 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09,094,664.23 100,857,024.95 8.17%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22 其他业务收入 114,605.50 - 100% 主营业务成本 68,310,124.34 63,907,392.69 6.89% 其他业务成本 261,013.51 - 100% 按产品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同 期 增减% 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环境治理与 生态修复 36,280,469.71 25,590,330.73 29.47% -1.49% -1.25% -0.56% 生态环境链 式服务 55,840,432.27 33,593,226.44 39.84% 27.61% 26.14% 1.79% 智慧环境监 测与监管 16,973,762.25 9,126,567.17 46.23% -16.27% -19.67% 5.18% 按区域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一、按收入构成分析 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为主营业务收入。 2、 其他业务收入较上期增长 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出租资产收益所致 二、按产品分类分析 1、 生态环境链式服务较上期增长 27.61%,主要系报告期内环境技术咨询及环保工程技术服务的合 同订单增长,业务量相应增加所致; 2、 智慧环境监测与监管较上年同期下降 16.27%,主要系报告期内相应合同订单减少,导致该类别 产品业务量减少所致。 三、按区域分类分析 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主要为西南片区,西南片区营业收入占比超过 90%。 (3)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客户 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 11,904,803.70 10.90 否 2 广元市昭化区环境保护局 8,183,207.55 7.49 否 3 曲沃启阳发电有限公司 7,830,188.68 7.17 否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23 4 成都市生活固体废物处置监管服务中心 4,448,499.06 4.07 否 5 成都市郫都区水务局 2,808,105.40 2.57 否 合计 35,174,804.39 32.20% - (4)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 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北京中扬联创涂装设备有限公司 7,409,800.00 15.64% 否 2 宝兴县宝鑫建材经营部 3,589,608.16 7.58% 否 3 上海傲江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0.00 3.17% 否 4 成都宏鑫鸿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1,283,015.00 2.71% 否 5 四川金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1,003,552.50 2.12% 否 合计 14,785,975.66 31.22% - 3. 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90,692.85 16,314,632.30 32.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00,308.71 -9,954,194.11 135.0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45,053.71 -14,358,520.83 160.90% 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32.34%%,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135.08%,主要系报告期内投资参股公司四川尼菲生 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500 万元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160.90%,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银行借款(本金)1000 万元所致。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 名称 公司 类型 主要 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24 四川 国测 检测 技术 有限 公司 控股 子公 司 生态 环境 污染 检测 与监 测 5,000,000 49,671,145.53 40,937,373.21 23,010,364.91 6,506,035.87 四川 蜀水 生态 环境 建设 有限 责任 公司 控股 子公 司 水土 保持 技术 咨询 规划 监理 与监 测 5,170,000 30,241,643.09 23,387,190.72 16,132,225.87 1,727,753.30 安徽 新湖 环保 科技 有限 公司 控股 子公 司 环境 影响 评价 咨询 前置 审批 要件 编制 5,000,000 15,191,096.04 13,883,313.03 7,496,560.66 501,471.73 四川 凯之 源环 保科 技有 限公 司 控股 子公 司 家具 产业 园区 绿色 共享 涂装 VOCs 废气 治理 5,000,000 25,343,247.46 3,392,085.65 0 -1,607,914.35 宜宾 川能 环保 能源 利用 有限 公司 参股 公司 固废 危废 治理 53,000,000 18,655,784.14 11,257,761.31 0 -910,303.39 四川 锦鸿 环保 有限 责任 公司 参股 公司 固废 治理 7,700,000 10,663,147.11 6,112,709.61 0 -150,359.74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25 四川 尼菲 生态 环境 科技 有限 公司 参股 公司 环境 保护 专用 设备 销售 大气 土壤 环境 污染 防治 服务 50,000,000 14,996,035.40 14,996,035.40 0 -3,964.60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与公司从事业务的关联性 持有目的 宜宾川能环保能源利用有限公司 解决环境综合问题,提供技术服务 相关业务。 公司持有期 35%的股权,目的是 拓展固废、危废业务领域。 四川锦鸿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解决环境综合问题,提供技术服务 相关业务。 公司持有其 18.18%的股权,目 的是拓展固废治理领域。 四川尼菲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解决环境综合问题,提供技术服务 相关业务。 公司持有其 30%的股权,目的是 拓展环境工程治理领域业务。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 □是 √否 (五) 研发情况 研发支出情况: 项目 本期金额/比例 上期金额/比例 研发支出金额 7,217,800.38 6,854,787.27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61% 6.80% 研发支出中资本化的比例 0.00% 0.00% 研发人员情况: 教育程度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2 2 硕士 9 10 本科以下 2 2 研发人员总计 13 14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26 研发人员占员工总量的比例 4.63% 4.61% 专利情况: 项目 本期数量 上期数量 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 73 40 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 7 2 研发项目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取得 73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7 项;实用新型专利 66 项。报告期内,公 司以现有科研创新平台和研发团队为依托,致力于环保产品及技术研发,突破关键技术壁垒,优化产品 性能,提升服务质量,持续以优质的产品及技术服务抢占市场,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项目 21 项,研发支出 721.78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6.61%。报告期内,公司新 增授权专利 33 项。其中包括“一种用于污水处理的高效气浮装置”、“一种具有调速和排砂功能的旋 流沉砂池”、“一种可定量投放药剂的环保凝絮型污水处理装置”、“一种节能环保型市政污水高效处 理设备”、“一种雷达故障检修系统”5 项发明专利;“生态环境大数据智慧平台 V1.0”等 1 项被授予 软件著作权;上述知识产权的取得持续提升了公司技术实力和竞争力。 (六) 审计情况 1. 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键审计事项说明: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 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 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应收款项的减值 1.事项描述 锦美环保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以下合称“应收款项”) 于2021年12月31日原值为12,957.30 万元,坏账准备为 2,537.51 万元,账面价值为 10,419.79 万元,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的 38.21%。 管理层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及账龄分析为基础, 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管理层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 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款项无法以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27 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 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由于应收款项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应收款项减值时作出了重大判断,因此 我们将应收款项的减值识别 2021 年度的关键审计事项。 锦美环保公司与应收款项相关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附注三、(十二)、附注三、(十三)、 附注五、(三)、附注五、(五)、附注十四、(一)、附注十四、(二)。 2.审计应对 ①了解、评价锦美环保公司应收款项坏账政策的稳健性,以及测试锦美环保公司管理层在对应收款 项可回收性评估方面的关键控制,包括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和对应收款项余额的可收回性的定期评估; 复核管理层对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设定,并以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为基础复核管理层评估信用风险以及 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客户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历史还款情况等对信用风险作出 的评估; ②选取样本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余额实施函证程序,并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③对管理层所编制的应收款项的账龄准确性进行测试; ④获取管理层对大额应收款项可回收性评估的文件,特别关注账龄较长的余额,通过对客户背景、 经营现状、现金流状况的调查,查阅历史交易和还款情况等程序中获得的证据来验证管理层判断的合理 性; ⑤评估财务报告中对应收款项列报与披露的适当性和充分性。 (七)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 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使用权资产 不适用 531,356.63 531,356.63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28 非流动资产合计 68,886,385.77 69,417,742.40 531,356.63 资产总计 234,426,120.36 234,957,476.99 531,356.6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不适用 84,306.01 84,306.01 流动负债合计 41,404,580.43 41,488,886.44 84,306.01 租赁负债 不适用 447,050.62 447,050.62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29,750.00 3,876,800.62 447,050.62 负债合计 44,834,330.43 45,365,687.06 531,356.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4,426,120.36 234,957,476.99 531,356.63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使用权资产 不适用 531,356.63 531,356.63 非流动资产合计 51,864,977.19 52,396,333.82 -531,356.63 资产总计 167,457,475.82 167,988,832.45 -531,356.6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不适用 84,306.01 84,306.01 流动负债合计 37,195,386.98 37,279,692.99 -84,306.01 租赁负债 不适用 447,050.62 447,050.62 非流动负债合计 500,000.00 947,050.62 -447,050.62 负债合计 37,695,386.98 38,226,743.61 -531,356.6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7,457,475.82 167,988,832.45 -531,356.63 (八)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 6 月,公司新设成立全资子公司四川凯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九) 企业社会责任 1. 扶贫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29 2. 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作为一家为客户提供系统环境方案,解决环境综合问题的全过程技术服务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始 终秉承“员工、企业、社会和谐统一发展”的核心价值观,恪守诚信、规范运作,积极吸纳就业人员。 公司注重与社会各方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诚信对待供应商和客户,并充分尊重和维护员工、股东的合 法权益。公司始终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和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严 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履行企业环境保护的职责。 三、 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有良好的公司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 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经营管理层、核心业务人员稳定。公司和管理层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公司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公司拥有生产经营应有的业务资质,多年连续被评为“AAA 信用等级企业”、四川省“诚信企业”。 公司拥有研发中心和高端实验室,致力于为企业、政府及事业单位提供环境保护产业链前端的环保智慧 监测与大数据平台管控服务(发现问题);产业链中端的生态环境全过程技术服务(解决方案);产业链 末端的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处理措施),通过发现问题、解决方案、处理措施三位一体模式构建以互 联网大数据为基础的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综合技术服务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920.93 万元; 营业利润 1,144.59 万元; 净利润 1,051.09 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9.07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 27,270.52 万元;净资产 20,010.27 万元;资产负债率 26.62%,各项财务指标良好。 随着环境保护市场化进程加快,各类环保服务业得到较快发展,市场化机制逐步建立。第三方环境 治理、政府购买环保公共服务和第三方环境监测社会化也随之铺开,公司涉及的业务范围均顺应了国家 环保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将依照既定的战略规划,不断提高技术创新及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公司的竞争 优势,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因此,公司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 未来展望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30 五、 风险因素 (一) 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 公司治理不完善的风险 股份公司成立后,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了现代化企业发展所需的内部控制体系。但是, 由于股份公司成立的时间较短,各项管理、控制制度的执行尚未经过较长经营周期的实践检验,公司治 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渐完善;同时,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对公司治理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针对此风险,公司将在主办券商等中介机构的持续督导下,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不断完善 内部控制体系。管理层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各自的 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 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公司将通过督促、组织公司管理层认真学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章制 度,积极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断降低公司治理风险。 2、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赵希锦持有公司 44,679,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61.61%,为公司控股股东;刘明辉持有公司 2,220,000 股股份,同时通过锦创合众控制公司 3,852,370 股股份的表决权。赵希锦、刘明辉系夫妻关 系,合计控制公司 69.98%股份的表决权,且刘明辉担任公司董事长,赵希锦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赵 希锦、刘明辉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管理拥有较大的影响力。如其利用控制地位和管理职 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经营和其他股东利益带来风险。 应对措施:为避免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股份公司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建 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在制度执行中明确进行决策权限划分,明晰相关的审批程序,完善 了公司经营管理与重大事项的决策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得到落实以控制该风险。公 司实际控制人赵希锦、刘明辉均作出了避免同业竞争和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从而降低了实际控制人 侵害公司利益的可能性。公司还将通过加强对管理层培训等方式,不断增强控股股东及管理层的诚信和 规范意识,督促其切实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营公司,忠诚履行职责。 3、 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与环境大数据平台管控服务、生态环境领域全过程技术服务以及环 境治理与生态修复业务。截至报告期末,技术人员占公司员工的比例超过 70%以上,技术人员、特别是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31 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虽然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吸引、留住人才,保 护公司的核心技术机密,但是并不能排除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可能。若出现上述情形,则对公司的 经营业务产生不利的影响。 针对此风险,公司将不断建立完善流程化管理体系,从组织体系上防范人才流失风险。公司人力资 源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管理方针,通过优化薪酬福利、股权激励,与公司核心 技术人员签署《员工保密合同》、《竞业限制协议》等措施。公司将不断加大员工关怀力度、企业文化 建设、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以防止人才流失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4、税收优惠的政策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国测检测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按 15%优惠税率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 收优惠,有效期三年。公司全资子公司蜀水生态及安徽新湖成都分公司报告期内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 惠政策,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但若国家调整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将会对公司的税负、盈利带来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时申 请相应的资质、办理相关对税收产生优惠的专项备案。公司将积极拓展业务,增加公司收入与利润,降 低税收优惠对公司的影响。 5、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与环境大数据平台管控服务、生态环境领域全过程技术服务以及环 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服务,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若未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竞争程度加剧,而 市场规模没有相应扩大,将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降或增速放缓。 针对此风险,公司将不断突出发展的重点和提高技术创新水平,通过完善产业链布局、拓展业务领 域、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以及资本运作等方式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同时持续完善售后服务,加强各 业务板块的协同效应,充分发挥产业链优势,不断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6、 区域市场依赖的风险 由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因此公司的客户区域主要为西南地区,虽然公司持 有安徽新湖 100%的股权,将业务区域拓展至华东地区,但对西南市场的依赖还是较大。 针对此风险,公司在康定、西昌、广元设立了检测实验室以及在云南、北京、合肥设立了分公司并 投入运转,并在川内多区域设立营业网点来应对此风险。公司将依照既定的战略规划,依托环保产业发 展机遇,不断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充分发挥竞争优势,以提高市场占有率,降低公司对区域市场的依赖。 7、 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32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4.56%。公司持有全资子公司国测检测、蜀 水生态、安徽新湖和凯之源 100%的股权,拥有了完整的环保产业链,随着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导致公司 应收账款持续增加。公司虽已建立严谨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并按会计准则计提了相应坏账准备。但如 果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发生坏账的情况,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率和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净额,并增加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将可能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此风险,公司将不断强化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加强资金预算管理,优化合同回款保障。建立回 款考核指标奖惩机制并随时了解客户的信用状况,定期进行应收款账龄分析,必要时将通过司法程序追 回应收款项。 (二) 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重大风险因素。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33 第五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五.二.(一) 是否存在提供担保事项 √是 □否 五.二.(二)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五.二.(三)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源的情况 □是 √否 五.二.(四)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五.二.(五) 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五.二.(六)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及出售资产、对外投资, 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是 □否 五.二.(七)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五.二.(八)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五.二.(九)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是 √否 二、 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 公司发生的提供担保事项 挂牌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在提供担保 √是 □否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34 序号 被担 保人 担保金额 实际履行 担保责任 的金额 担保余额 担保期间 责任 类型 被担 保人 是否 为挂 牌公 司控 股股 东、 实际 控制 人及 其控 制的 企业 是 否 履 行 必 要 的 决 策 程 序 是 否 因 违 规 已 被 采 取 行 政 监 管 措 施 是 否 因 违 规 已 被 采 取 自 律 监 管 措 施 违 规 担 保 是 否 完 成 整 改 起始 终止 1 成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高新 支行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2021 年 9 月 27 日 2022 年 9 月 26 日 连带 否 已 事 前 及 时 履 行 否 否 不 涉 及 公司提供担保分类汇总 单位:元 项目汇总 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 报告期内挂牌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对表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10,000,000 10,000,000 公司及表内子公司为挂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担保 0 0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不含本数)的被担保 人提供担保 0 0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 0 0 公司为报告期内出表公司提供担保 0 0 应当重点说明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 贷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测检测对债权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接受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贷款,由成都中小企业融资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35 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向银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希锦、刘明辉为公 司取得该贷款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信用反担保。 违规担保原因、整改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因提供担保事项的涉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担保合同履行情况 上述担保合同、信用反担保合同正在履行中。 (三) 对外提供借款情况 单位:元 债务 人 债务 人与 公司 的关 联关 系 债务人 是否为 公司董 事、监事 及高级 管理人 员 借款期间 期初余额 本 期 新 增 本 期 减 少 期末余额 借 款 利 率 是否 履行 审议 程序 是否 存在 抵质 押 起始 日期 终止 日期 四川 锦鸿 环保 有限 责任 公司 参股 公司 否 2020 年 7 月 15 日 2022 年 7 月 16 日 2,500,000 0 0 2,500,000 6% 已事 前及 时履 行 是 总计 - - - - 2,500,000 0 0 2,500,000 - - - 对外提供借款原因、归还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持有债务人 18.18%的股权,为促进其固废处置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充分了解债务人偿债能 力等情况后向其提供 250 万元的借款。按《借款合同》约定,该债务人用其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向公司 提供借款抵押。因此,债务人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36 (五)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具体事项类型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 - -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 3.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 - 4.其他 1,500,000 900,000 注:预付委托关联方固废处置款项 (六)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交易类型 审议金额 交易金额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 - -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 - 债权债务往来或担保等事项 10,000,000 10,000,000 重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贷款,由成都中小企业融资 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向银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公司关联方赵希锦、刘明辉为公司取 得该贷款向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向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信用反担保。公司 关联方为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未收取公司任何费用,公司也未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等情 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机制,增强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 感,通过公司员工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权益,建立起长期激励体系,使计划参与人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紧 密结合,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规定,公司按每股 2.00 元的价格定向增发 给锦创合众 226.61 万股股份,作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总量,公司结合股份的总量,针对不同岗位的 重要性,确定不同层级授予股份数量的上限,分多次完成,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锦创合众创始合伙人赵希锦向激励对象转让部分出资份额并签订《出资转让协议》,激励对象向 赵希锦支付出资转让款,出资转让事宜经工商登记完成后激励对象分别成为锦创合众的新合伙人,从而 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若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则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总额将相 应变化。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37 公司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的议案》,对 股权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做了调整,取消了等待期和财务指标达标后才可部分行权的条件。2017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实施计划调整的议案》,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调整为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公司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赎回条款》的议案。调整后的条款内容为若激励对象在禁售期内退出的(即 激励对象从公司或子公司离职的情形), 原则上由持股平台的创始合伙人按“授予股权激励对象股份的 出资价格减持有期派发的股份现金红利金额”回购激励对象的合伙份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关于调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赎回 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共有 27 名股权激励对象通过锦创合众股 权激励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 2,287,32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3.15%。上述股权激励对象 股份皆已行权,且完成工商登记。 (八)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日 期 承诺结束 日期 承诺来源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 况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2016 年 9 月 12 日 - 挂牌 同业竞争 承诺 承诺不构成同业 竞争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2016 年 9 月 12 日 - 挂牌 资金占用 承诺 不占用资金承诺 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2016 年 9 月 12 日 - 挂牌 关联交易 承诺 承诺规范关联交 易 正在履行中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最大限度地维护本公司利益,保证本 公司正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主要内容为:“自承诺函 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 与投资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上述承诺长期有效,如果因本人未 能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 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2、《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希锦、刘明辉夫妇出具了《关于不占 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承诺“在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本人及本人所实际控制企业将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38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不直接、 间接的借用、占用或其他方式侵占公司资金款项。如因发生此类资金占用行为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书 面承诺:将不利用锦美环保的股东地位或以其他身份进行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对于无 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公平原则进行,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涉及己方利益的关联交易进 行决策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则的相关规定,自觉回避。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违反承诺事项。 (九)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权利受限类 型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 例% 发生原因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抵押 16,444,388.80 6.03% 抵押借款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质押 9,600,000.00 3.52% 质押借款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 冻结 2,732,704.00 1.00% 保证金及 ETC 冻结款 总计 - - 28,777,092.80 10.55%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应收账款抵质押给银行及担保公司用于银行贷款,属于正常融资担 保行为,是为了满足公司短期资金周转的需要,有利于增加公司现金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39 第六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34,057,281 46.96% 818,200 34,875,481 48.09%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10,752,750 14.83% 375,000 11,127,750 15.34% 董事、监事、高管 182,500 0.25% 443,200 625,700 0.86% 核心员工 0 0.00% 0 0 0.00%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38,466,750 53.04% -818,200 37,648,550 51.91%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36,146,250 49.84% -375,000 35,771,250 49.32% 董事、监事、高管 2,320,500 3.20% -443,200 1,877,300 2.59% 核心员工 0 0.00% 0 0 0.00% 总股本 72,524,031 - 0 72,524,031 - 普通股股东人数 69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 号 股东名 称 期初持股 数 持股 变动 期末持股 数 期末 持 股比 例% 期末持有 限售股份 数量 期末持有 无限售股 份数量 期末 持有 的质 押股 份数 量 期末持 有的司 法冻结 股份数 量 1 赵希锦 44,679,000 0 44,679,000 61.61% 34,106,250 10,572,750 0 0 2 成 都 锦 创 合 众 企 业 管 理 合 伙 企业(有 限合伙) 3,852,370 0 3,852,370 5.31% 0 3,852,370 0 0 3 粟建国 3,056,780 0 3,056,780 4.21% 0 3,056,780 0 0 4 张俊琳 2,907,000 0 2,907,000 4.01% 0 2,907,000 0 0 5 刘现平 2,857,431 0 2,857,431 3.94% 0 2,857,431 0 0 6 刘明辉 2,220,000 0 2,220,000 3.06% 1,665,000 555,000 0 0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40 7 赵希林 2,133,000 0 2,133,000 2.94% 1,599,800 533,200 0 0 8 王晓斌 2,102,331 0 2,102,331 2.90% 0 2,102,331 0 0 9 珠 海 横 琴 澜 潾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珠 海 横 琴 衡 珣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伙) 1,764,600 0 1,764,600 2.43% 0 1,764,600 0 0 10 郭子恒 1,501,666 0 1,501,666 2.07% 0 1,501,666 0 0 合计 67,074,178 0 67,074,178 92.48% 37,371,050 29,703,128 0 0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赵希锦、刘明辉系夫妻关系,成都锦创合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为高级管理 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设立的股权激励计划持股平台。刘明辉为锦创合众执行事务合伙人,并通过锦 创合众控制公司 3,852,370 股股份表决权。 赵希林与赵希锦系兄弟关系。除上述关系外,其他股 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一)控股股东情况 赵希锦持有公司 44,679,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61.61%,为公司控股股东。 赵希锦,男,1976 年生,中国国籍,报告期内取得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2000 年 7 月 至 2001 年 7 月,任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助理工程师;2001 年 8 月至 2014 年 12 月,历任四川省环境 保护科学研究院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清洁生产研究所所长;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四川锦美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12 月 27 日至今任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四 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副会长。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41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赵希锦、刘明辉夫妻二人,刘明辉为公司股权激励员工持股平台锦创合众执行事 务合伙人,并通过锦创合众控制公司 3,852,370 股股份,赵希锦、刘明辉夫妻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 69.98%,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赵希锦情况详见第六节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 控股股东情况”。 刘明辉,女,1973 年生,中国国籍,报告期内取得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2003 年 7 月 至 2009 年 7 月历任四川滨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考核办主任、办公室主任;2009 年 7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中心主任助理;2011 年 3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四川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5 年 12 月 27 日至今任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发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42 单位:元 序号 贷款方 式 贷款提供 方 贷款提供方 类型 贷款规模 存续期间 利息率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1 抵/质 押贷款 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成都分行 银行授信融资 15,000,000 2021 年 4 月 13 日 2022年4月12 日 5.45% 2 保证担 保贷款 成都银行 股份有限 公司高新 支行 银行融资 10,000,000 2021 年 9 月 27 日 2022年9月26 日 4.35% 合计 - - - 25,000,000 - - - 注:报告期内,公司实际向银行贷款共计人民币 1,960 万元。 九、 权益分派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未执行完毕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43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职起止日期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刘明辉 董事长 女 1973 年 12 月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4 年 12 月 23 日 赵希锦 董事、总经理 男 1976 年 5 月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4 年 12 月 23 日 赵希林 董事、副总经理 男 1971 年 8 月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4 年 12 月 23 日 杨明太 董事、副总经理 男 1953 年 9 月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4 年 12 月 23 日 林忠群 董事 女 1973 年 11 月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4 年 12 月 23 日 经晶 监事会主席 女 1982 年 3 月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4 年 12 月 23 日 赵言乔 股东代表监事 男 1975 年 3 月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4 年 12 月 23 日 杨蒙 职工代表监事 女 1990 年 11 月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4 年 12 月 23 日 彭亚梅 副总经理 女 1974 年 8 月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4 年 12 月 23 日 刘红东 董事会秘书 男 1971 年 3 月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4 年 12 月 23 日 董事会人数: 5 监事会人数: 3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5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董事、总经理赵希锦为公司控股股东,赵希锦与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刘明辉系夫妻关系,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希林与赵希锦为兄弟关系,公司董事会秘书刘红东与刘明辉为兄 妹关系。 除上述亲属关系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二) 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期初持普通 股股数 数量 变动 期末持普通 股股数 期末普通 股持股比 例% 期末持有 股票期权 数量 期末被授 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 量 刘明辉 董事长 2,220,000 0 2,220,000 3.06% 0 0 赵希锦 董事、总经理 44,679,000 0 44,679,000 61.61% 0 0 赵希林 董事、副总经理 2,133,000 0 2,133,000 2.94% 0 0 杨明太 董事、副总经理 204,000 0 204,000 0.28% 0 0 林忠群 董事 0 0 0 0.00% 0 0 经晶 监事会主席 0 0 0 0.00% 0 0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44 赵言乔 股东代表监事 166,000 0 166,000 0.23% 0 0 杨蒙 职工代表监事 0 0 0 0.00% 0 0 彭亚梅 副总经理 0 0 0 0.00% 0 0 刘红东 董事会秘书 0 0 0 0.00% 0 0 合计 - 49,402,000 - 49,402,000 68.12% 0 0 (三) 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详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期初职务 变动类型 期末职务 变动原因 邱孝富 财务负责人 离任 无 个人原因,申请离职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已解 锁股 份 未解锁股 份 可行权股 份 已行权股 份 行权价(元 /股) 报告期末 市价(元/ 股) 杨明太 董事、副总经理 0 522,240 522,240 522,240 1.18 10 彭亚梅 副总经理 0 302,600 302,600 302,600 1.18 10 刘红东 董事会秘书 0 201,790 201,790 201,790 1.18 10 经晶 监事会主席 0 50,490 50,490 50,490 1.18 10 杨蒙 职工代表监事 0 20,230 20,230 20,230 1.18 10 赵言乔 股东代表监事 0 31,790 31,790 31,790 1.18 10 合计 - 0 1,129,140 1,129,140 1,129,140 - - 备注(如 有) 股权激励对象包括有公司监事人员情况。公司股权激励事项详见第五节重大事件之“(七)、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之描述。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45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管理人员 14 1 0 15 技术人员 222 0 1 221 市场人员 26 2 0 28 研发人员 13 1 0 14 财务人员 9 0 1 8 行政人员 18 0 0 18 员工总计 302 4 2 304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3 3 硕士 52 52 本科 127 132 专科 65 66 专科以下 55 51 员工总计 302 304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及员工数量较稳定。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建设 工作,积极吸引、培养并稳定优秀人才,构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良性人才梯队,把人才战略作为公司 持续发展的根本和动力源泉。一方面,公司加大内部人才的发掘和培养力度,在各业务板块招聘经验丰 富的内训讲师,进行每周常态化业务培训,强化对现有员工特别是骨干员工的培训,以使员工掌握相应 的专业知识,最终达到理想的工作绩效;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拓展人才引进渠道,建立灵活的人才选育 机制并与省内多所高等院校合作,为应届毕业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培养了一批掌握专业知识、熟悉 行业的技术性人才,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为最大限度的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公司 设立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平台,通过公司员工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权益,建立起长期激励体系,使 股权激励对象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紧密结合,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在员工薪酬方面,公司坚持岗位与价值相匹配的基本原则,同时兼顾技术能力的差别化对待,通过 对员工的综合评估既定员工的工资薪档,每年将进行员工职级调整和中层干部的聘任工作。公司制定了 《薪酬管理办法》、《考勤管理办法》、《绩效管理办法》、《员工晋升、降职(级)管理办法》等较为完善 的人力资源制度及政策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以及津贴补助等构 成,并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大病统筹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为员工代扣代缴个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46 人所得税。 报告期内,无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二) 核心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47 第八节 行业信息 √环境治理公司□医药制造公司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公司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公司 □专业技术服务公司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公司 □零售公司 □农林牧渔公司 □教育公司 □影视公司 □化工公司 □卫生行业公司 □广告公司 □锂电池公司 □建筑公司 □不适用 一、 宏观政策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期、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发展的转型期、 是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窗口期、也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实现“碳中和”宏伟目标的建 设期。在“十四五”的开局之年,相关政策措施密集出台,谋划碳达峰碳中和大局,部署深入打好污染 防治攻坚战,也为环保产业发展创造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围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总体要求,多项利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相继出台,据中国环境 保护产业协会测算,2020 年我国环境治理营收总额 1.95 万亿元,全国环境治理营收近十年的年均复合 增速约 20%。固废处理与资源化板块成为生态环保产业中营收规模最大、利润率最高、增长最快的细分 领域,其次是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领域。 近年来生态环保产业结构快速优化,以第三方治理、综合环境服务、环保管家、“互联网+”等新 模式新业态为核心的现代环境服务体系加速形成,环境服务营收占比超过 60%。十四五”时期,我国进 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新阶段。在“双碳”目标下,减碳问题受到各个行业的高度关注。在环境监测领 域,加强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协同控制仍是 2022 年重要的市场动向。在政策指引下,作为臭氧前体物 的 VOCs 组分监测及一般地市的光化学污染监测等得到了明显增长。生态环境部积极部署碳监测评估体 系建设,未来温室气体排放的在线监测有可能覆盖重点行业数十万家重点企业,包括排放源监测、城市 环境监测、背景监测等,都有非常好的市场前景。在双碳背景下,依法治污、严格执法已成为新常态, 环保产业的总体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环保产业的市场需求将进一步释放。政府购买环境服务已成为新常 态,环保产业的转型升级步伐将进一步加快,为环保产业发展创造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一)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与产业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法律法规 相关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保护法 规定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并明确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公众参与、污染者担责的原则。突出强调了政府监督管理责任,建立了环境监测和预警 机制,加强了公众对政府和排污单位的监督。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4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 环境影响评价法 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 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规定了进行环境影响 评价的规划的具体范围、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内容,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 价实行分类管理,并对相关法律责任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气污染防治法 规定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规划先行,转变 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 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 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4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污染防治法 规定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 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 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5 中华人民共和固 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法 规定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 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国家对固 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 6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壤污染防治法 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 与的原则。土地使用权人和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土壤污染,对所造 成的土壤污染依法承担责任。 7 城镇排水与污水 处理条例 规定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应当遵循尊重自然、统筹规划、配套建设、保障安全、综合利 用的原则。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全国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工作。 8 建设项目环境保 护管理条例 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 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 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9 中央生态环境保 护督察工作规定 中央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设立专职督察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 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中央企业等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10 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污染防治管理 规定 适用于全国所有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的污染防治管理,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防治应纳入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跨地区 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设置和污染治理应纳入有关流域、区域、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和水污染防治规划。 11 地下水管理条例 加强地下水管理,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 明建设。 2、行业主要政策 序号 政策文件 发布部门 出台时间 1 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 2018/11/06 2 “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生态环境部 2017/09/13 3 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 生态环境部 2017/02/22 4 关于加强对环保社会组织引导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 见 生态环境部 2017/01/26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49 5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 国务院办公厅 2016/11/10 6 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 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2016/09/14 7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 国务院 2016/05/31 8 水污染防止行动计划“水十条” 国务院 2015/04/02 9 大气污染防止行动计划“大气十条” 国务院 2013/06/14 10 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 生态环境部、财政部 2017/01/20 11 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 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 2019/01/29 12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 行等七部委 2019/03/06 1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生态环境部 2019/09/20 14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 理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19/10/25 15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关问题座谈会纪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院等五部委 2019/02/20 16 污染地块地下水修复和风险管控技术导 生态环境部 2019/06/18 17 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 2020/03/03 18 关于印发《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 2020/06/24 19 关于印发《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 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等14部门 2020/10/30 20 关于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若干意 见 生态环境部 2020/4/23 21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园区)污水处理环境管理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 2020/12/24 22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 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 2021/9/22 23 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 2021/11/2 24 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 2021/10/25 (二) 行业情况 详见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经营情况回顾(二)行业情况”。 (三) 法规政策对行业的影响 公司是为客户提供系统环境方案、解决环境综合问题的全过程技术服务商,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 理业。所属行业属于国家鼓励发展行业。 随着《水污染防治法》的重新修订,《土壤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多项环境保护相关 法律法规发布,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 划》等一系列环境保护规划相继出台,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深入推进,排污许可制度 实施,中央环保督察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环境也进入了一个新常态。行业的法规政策有利于持续 完善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空间将得到加速释放,对我国的环保产业发展产生 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50 随着生态环境部《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的出台,2018 年底已全面取消环评资质,导致行业内环评业务呈现总体需求减少、进入门槛降低的趋势。 以环评为代表的环境咨询服务业也在发生变化,形成事前规划、项目环评无缝衔接,事中环境监理,事 后评价的新格局。公司主营业务为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与环境大数据平台管控服务(大气颗粒物监测激光 雷达的研发、生产、销售和走航监测服务、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智慧环保建设 和运维)、生态环境领域全过程技术服务(环境规划、咨询、调查评估、前置审批要件编制、施工期环 水保监理监测和竣工验收、环保管家、第三方检测)、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业务(水、气、土壤污染治 理、生态修复等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和环保设施运营管理)。环评业务在公司业务板块的收入 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 行业标准与资质 公司生产经营中,除部分不需要资质的业务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业 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定。 (一) 行业标准情况 序号 行业标准类别 制定单位 重点内容 公司达标情 况 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质检总局、原环境保护总 局 本标准按照地表水环境功能分类和保 护目标,规定了水环境质量应控制的项 目及限值,以及水质评价、水质项目的 分析方法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标准执行 2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质标准、GB5750-1985 生活饮用水标准 检 测 法 等 国 家 标 准 。 本 标 准 是 对 CJ94-1999 的修订,在修订订中主要引 用并参考了 CJ/T206-2005 城市供水水 标准执行 3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2012 及修改单 质检总局、环境保护部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标 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及浓度 限值、监测方法、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 定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 标准执行 4 地下水质量标准 国家标准委、质检总局 本标准规定了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及 限值,地下水质量调查与监测,地下水 质量评价等内容。 标准执行 5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 准(试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生态环境部 本标准规定了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 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实施和监督 要求。 标准执行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51 6 一般固体废物物质流 数据采集原则和要求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委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固体废物物质流数 据采集的原则、内容、程序。 标准执行 7 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制订技术指导 生态环境部 本标准规定了制订固定污染源大气污 染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主 要技术内容确定、标准实施成本效益分 析、标准文本结构和标准编制说明主要 内容等要求。 标准执行 8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 水质标准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 本标准规定了排入城镇下水道的水质、 取样与监测要求。 标准执行 9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 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 督管理总局 本标准规定了 VOCs 物料储存无组织排 放控制要求、VOCs 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 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 VOCs 无组 织排放控制要求、设备与管线组件 VOCs 泄漏控制要求、敞开液面 VOCs 无组织 排放控制要求,以及 VOCs 无组织排放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企业厂区内及 周边污染监控要求。 标准执行 10 GBT 18204.27-2000 公 共场所空气中臭氧测 定方法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规定了用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 度法测定空气中臭氧的浓度 标准执行 11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 GB20952-2020 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 督管理总局 本标准规定了加油站在卸油、储存、加 油过程中油气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 督管理要求。 标准执行 12 GB/T 7247.1-2001 激 光产品的安全 第 1 部 分:设备分类、要求、 和用户指南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规定了激光产品制造、标记、使 用要求。 标准执行 (二) 业务资质情况 序 号 许可证 名称 编号 发证单位 取 得 主 体 资质等级或许可范 围 有效期 1 工程咨询 单位资信 证书 915101005826274867-18ZYY18 四川省工程咨询协 会 公司 专业资信乙级,生态建 设和环境工程 2025.1.28 2 工程设计 资质证书 A251026310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 公司 环境工程专项乙级,水 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 物处理处置工程、污染 修复工程 2020.12.31 3 四川省环 川环证第 181 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产 公司 甲级,水污染治理、大 2022.8.15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52 境污染防 治工程等 级确认证 业协会 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 治理 4 四川省环 境污染防 治工程等 级确认证 书 川环证第 181 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产 业协会 公司 乙级,固体废物处理处 置、生态修复 2022.8.15 5 建筑企业 资质证书 D251634672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 公司 专业承包壹级,环保工 程 2022.4.11 6 建筑企业 资质证书 D351485291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 员会 公司 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 公用工程 2021.3.2 7 安全生产 许可证 (川)JZ 安许证字【2014】 002077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 公司 建筑施工 2023.4.16 8 污染治理 设施运行 服务能力 评价证书 (生活污 水处理) 川运评 2-1-062 四川省环境保护产 业协会 公司 二级,生活污水处理 2025.1.17 9 污染治理 设施运行 服务能力 评价证书 (工业废 水处理) 川运评 2-2-062 四川省环境保护产 业协会 公司 二级,工业废水处理 2025.1.17 10 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 证书 00120Q34491R3M/510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公司 资质范围内的清洁生产 审核咨询、节能评估咨 询、环境污染治理工程 设计、水处理药剂(不含 危险化学品)及水处理 设备的研发和销售 2023.2.24 11 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 证书 00120E31959R3M/510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公司 资质范围内的清洁生产 审核咨询、节能评估咨 询、环境污染治理工程 设计、水处理药剂(不含 危险化学品)及水处理 设备的研发和销售 2023.2.24 12 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 证书 00120S31498R3M/510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公司 资质范围内的清洁生产 审核咨询、节能评估咨 询、环境污染治理工程 设计、水处理药剂(不含 危险化学品)及水处理 设备的研发和销售 2023.2.24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53 13 建设项目 环境监理 等级确认 证书 川环监理 002 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产 业协会 公司 甲级,土壤污染类项目; 生态影响类项目;环境 影响较大类项目-公路、 铁路、水利水电 2022.4.14 14 知识产权 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 165IP195200R0S 中知(北京)认证 有限公司 公司 土壤污染化 学修复药 剂、污水处理设备的研 发,固体废弃物处理处 置工程的设计,污染修 复工程、水污染防治工 程的设计、施工的知识 产权管理 2022.10.15 15 排污许可 证 91510402MA64NPFP5A 四川攀枝花市生态 环境局 公司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2022.12.30 16 环保管家 综合服务 能力评价 证书 川环管证 002 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产 业协会 公司 甲级,环保管家综合服 务能力 2024.6.20 17 工程设计 资质证书 A251019320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 蜀 水 生态 乙级,水利行业 2024.1.10 18 监理资质 等级证书 水建监资字 2004046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利部 蜀 水 生态 丙级,水利工程施工监 理 2022.8.29 19 监理资质 等级证书 水建监资字第 2004046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 利部 蜀 水 生态 甲级,水土保持工程施 工监理 2022.8.29 20 四川省科 技咨询行 业经营资 格证书 51010097 四川省咨询业协会 蜀 水 生态 甲级,水土保持咨询服 务 2022.6.25 21 生产建设 项目水土 保持方案 编制单位 水平评价 证书 水保方案(川)字第 0069 号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 蜀 水 生态 4 星 2022.9.30 22 生产建设 项目水土 保持监测 单位水平 评价证书 水保监测(川)字第 0036 号 中国水土保持学会 蜀 水 生态 2 星 2023.9.30 23 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 证书 0118Q32888R0M/510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蜀 水 生态 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2024.4.1 24 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 证书 00118E31082R0M/510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蜀 水 生态 土保持技术服务及相关 管理活动 2024.4.1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54 25 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 证书 00118S20749R0M/510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蜀 水 生态 土保持技术服务及相关 管理活动 2024.4.1 26 检验检测 机构资质 认定证书 172300050487 四川省质量技术监 督局 国 测 检测 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 认证,向社会出具具有 证明作用的数剧和结果 2023.9.26 27 农产品质 量安全检 测机构考 核合格证 书 【2020】农质核检(川)字第 0008 号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国 测 检测 检测范围内对农产品质 量安全检测 2026.1.21 28 环境管理 体系认证 证书 00119E32504RIS/510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国 测 检测 资质范围内环境检测技 术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 2022.9.26 29 职业健康 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 证书 00119S21861RIS/510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国 测 检测 资质范围内环境检测技 术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 2022.9.26 30 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 证书 00119Q37016RIS/510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国 测 检测 资质范围内环境检测技 术服务 2022.9.26 31 生态环境 监测机构 服务能力 评价证书 川环监测 008 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产 业协会 国 测 检测 甲级,一般环境监测: 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 噪声、振动、固体废物、 土壤、沉积物、生物 2025.3.20 32 排污许可 证 91511422MA6ARF6U90001U 四川省眉山生态环 境局 凯 之 源 木质家具制造 2026.10.19 注:公司部分资质过期说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 2021 年 11 月 8 日发布的关于继续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 资质有效期的通告内容为:按照我厅《关于延长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的通告》(2020 年第 149 号)规定,勘察、 设计、建筑业、监理、检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以及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届满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继续延期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将根据通知规定,届时积极申请资质延 续事项。 三、 主要技术或工艺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拥有 7 项发明专利,66 项实用新型专利。报告期内,公司利用在环境领域多年 积累的技术优势与行业经验和人才团队,为包括企业及政府、事业单位、工业园区等相关客户,通过发 现问题、解决方案、处理措施“三位一体”模式构建以互联网大数据为基础的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综合 技术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的主要技术或工艺情况如下: 序号 主要技术名称 技术原理 日处理能力 (吨)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55 1 生物制药高浓度有机废水 处理技术 基于生物制药高浓度有机废水处理难的原因分析,利用生物制药 废水萃取回收、多级回流负荷控制生物处理等关键技术,实现了 设备化;构建了生物制药废水‘预处理+多级回流负荷控制+深度 处理’的集成工艺,实现了技术的模块化和工程应用,设备出水 指标达到医药行业废水排放标准。 - 2 城市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技 术 通过高效微生物菌剂投加、悬浮生态床和曝气复氧等技术应用, 通过强化降解和对水生生态系统各个缺失生物链环节进行修补 的方式,建立有利于生物多样性形成与发展的水生生境,重构生 境多样性和物种多样性的水生生态系统,恢复河道的水质自平衡 功能。 - 3 高效垂直人工湿地水质净 化技术 技术具有显效快、成本低的显著优势,适用于在小区生活污水处 理及中水回用、湖水循环净化及生态修复、水源保护区水质净化、 城镇污水处理、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深度处理、工业废水深度处 理及回用、水环境综合治理、雨洪利用及面源污染治理、城市湿 地公园建设等。 - 4 农田土壤原位修复技术 过施用自主开发的土壤重金属钝化剂,降低酸性土壤 pH,利用阳 离子竞争吸附等原理,降低 Cd2+、Pb2+等重金属污染离子的生物 活性,减少农作物对重金属离子的吸收积累,达到重金属污染农 田安全利用的目的。 - 5 工业场地异位淋洗技术 在化学淋洗系统头投加自主研发的淋洗剂,深度洗脱土壤中的污 染物,再将修复达标后的土壤回填或他用,可达到土壤污染物可 彻底去除,修复效果稳定,又不改变土壤原有用途的目的。 - 6 VOCs 燃烧净化治理技术 采用水旋喷淋风柜、干式过滤、沸石转轮浓缩吸附脱附、RTO 蓄 热焚烧处理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效率达到 95%以上。 - 7 智慧环境监测及监管技术 采用“人工智能+环保监测”的整体方案,整合环境相关数据, 利用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实现系统自动发现环境问题,通过监测 预警、监督监管、指挥决策形成整个环境问题处理的闭环,形成 天地空环境综合监测系统,实现从“线上+线下”人机结合环境 污染精准溯源、多因子复合污染协同预警、园区协同预警及环境 大数据分析。 - 四、 环境治理技术服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集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与环境大数据平台管控服务(大气颗粒物监测激光雷达的研发、生产、 销售和走航监测服务、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智慧环保建设和运维)、生态环境 领域全过程技术服务(环境规划、咨询、调查评估、前置审批要件编制、施工期环水保监理监测和竣工 验收、环保管家、第三方检测)、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业务(水、气、土壤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环保 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和环保设施运营管理)于一体的跨区域、高科技型的省级“专精特新”环保企 业。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56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收入构成入下: 项目/类别 营业收入(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 36,280,469.71 -1.49% 生态环境链式服务 55,840,432.27 27.61% 智慧环境监测与监管 16,973,762.25 -16.27%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来源主要为西南片区。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业务主要收入较上年同期相差不大, 报告期内新增云南沘江流域云龙县农田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示范项目(一期);生态环境链式服务较上 期增长 27.61%,主要系报告期内环境技术咨询及环保工程技术服务的合同订单增长,致使业务量相应增 加;智慧环境监测与监管较上年同期下降 16.27%,主要系报告期内相应合同订单减少,导致该类别产品 业务量减少。 五、 环境治理设备销售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六、 环境治理工程类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 订单新增及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订单新增及执行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承包方式 中标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万元) 报告期内完工进度 四川星荣焦化 有限公司土壤 污染修复项目 二期 设计、施工 2021 年 8 月 3 日 2021 年 8 月 5 日 801 完工 沘江流域云龙 县农田重金属 污染综合治理 示范项目(一 期) 设计、施工 2021年4月25 日 2021 年 4 月 29 日 1,853.748 完工进度 70% (二) 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订单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30%以上的正在履行的订单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业务类型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万元) 报告期内完工进度 收入确认情况 重大订单执行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订单金额不存在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30%以上的正在履行的订 单情况。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57 七、 环境治理运营类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 订单新增及执行情况 项目名称 业务类型 中标时间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万元) 报告期内完工进度 美姑县等 6 座 污水处理厂运 营 生活污水处 理技术运营 2021.7.5 2021.12.24 1,278.96 三年期合同,报告期内完 成年度进度 41.66% 攀枝花高粱坪 园区污水处理 厂运营 工业废水处 理技术运营 2021.1.24 2021.1.27 175 调试期间 成都市郫都区 水务局晨光二 斗一体化污水 处理运营项目 生活污水处 理技术运营 2019.8.8 2021.8.30. 350.9 年续签合同,完成年度进 度 100% (二) 处于施工期的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建设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30%以上的处于施工期阶段的订单情况: 项目名称 业务类型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万元) 报告期内完工进度 收入确认情况 - - - - - - 注:报告期内,建设投资金额不存在占公司最近一期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30%以上的处于施工期阶段的订单情况。 (三) 处于运营期的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 项目年度运营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10%以上(或年度营业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订单履行情况: 项目名称 业务类型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万元) 报告期内完工进度 收入确认情况 - - - - - - 重大订单执行详细情况: 报告期内,环境工程治理运营项目年度运营收入不存在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10%以上(或年度营业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订单履行情况。 (四) 特许经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许经营权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58 八、 PPP 项目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九、 细分行业披露要求 (一) 水污染治理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产能规模 单位:万吨 业务类型 2021 年日处理能力(设 计) 2021 年日处理能力(实 际) 2021 年实际 处理量 同比变动额(%) 工业污水 0.35 - - - 生活污水 0.02 0.018 6 27.66 注:工业污水治理,报告期内尚在调试阶段。 2. 按污水处理类型列示: 单位:万元 按污水处理类型列示 2021 年收入金额 2021 年收入占比 同比增长比例(%) 生活污水 466 4.28% 2.15% 工业污水 175 1.60% 100% 合计 641 5.88% 102.15% 注:工业污水收入调试期间取得收入 3. 按地区分布列示: 单位:万元 地区 2021 年收入金额 2021 年收入占比(%) 同比增长比例(%) 四川 641 5.88% 102.15% 合计 641 5.88% 102.15% (二) 大气污染治理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按污染气体类型列示: 单位:万元 按污染气体类型列示 2021 年收入金额 2021 年收入占比(%) 同比增长比例(%) 滤嘴棒项目废气(异味)处 理项目-本项目废气主要来 自于香烟滤嘴棒加香工艺段 和化验室检测两部分 96.3 0.88% 100% 合计 96.3 0.88% 100% 注:报告期内,公司对大气的治理业务主要收入为受客户委托对大气中的 pm2.5、pm10、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等指标进行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59 监测、提取、检测、分析等技术服务,业务分布主要为四川地区。 (三) 固体废物治理业务 1. 固体废物治理业务收入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 固体废物治理并发电业务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四) 危险废物治理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60 第九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事项 是或否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是 √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是 √否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 (一)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建设。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国测检测、 蜀水生态分别荣获 “四川省诚信民营企业”。曾经四川省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治理制度结构的 现场核查与综合评估,公司被评定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达标企业”。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健 全、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职责明确、运作规范的 相互协调和制衡机制,规范开展经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忠诚履行各自 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内控制度规定的 程序和规则进行。 为加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股东、关联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其他承诺人以及承诺相关方的承诺及履行承诺行为的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目前已 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重 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办法》、《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等行之有效 的内控管理体系,公司规范的管理经营充分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在不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的基 础上,继续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及监管机构出台的新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 度,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61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规范运行,现有公司治理机制能够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公 司历次三会的召集、召开、通知方式、决议内容符合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公司现有的治理 机制能够给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其合法权利。公司将根据发展 需要,及时补充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更有效地执行各项内部制度,更好地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股权激励、权 益分派、股票发行、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章程修订等重要事项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程序和规则进行。公司“三会”和相关人员能够按照《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三 会”决议均能够得到执行,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 违规现象,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情况。 (二) 三会运作情况 1、 三会的召开次数 项目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召开次数 2 5 4 2、 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4 次监事会、2 次股东大会、1 次职工代表大会。公司历次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通知方式、召开、审议、表决等皆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程序规范。公司三会成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任职要求, 能够按照《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1) 股东与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承担着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的职责。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系统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62 求等规定和要求,规范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 报告期内, 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邀请见证律师进行现场 见证并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及时对公众披露。在股东大会上能够保证各位股 东有充分的发言权,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 (2) 董事与董事会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目前公司董事会由 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各 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开展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通过学习、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履行董事职责的能力。董事会秘书负责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的保管以及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报送和信息披露等事宜。 (3) 监事与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监督机构,在股东大会领导下,对公司财务状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监督 职责。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和变更监事,监事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代表监事由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监事会行使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 提出书面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职权。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以及规范运作情况,认真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列席董 事会,参加股东大会,对重大问题提出审核意见,勤勉尽责,发挥了法定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三) 公司治理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和管理层均严格按照《公司法》、《非上市 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指引要求, 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 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63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来自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 外的股东或其代表参与公司治理的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层引入职业经理人等情况。 (四)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负责人,公司证券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接待投资者的来电和 咨询,致力于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类规章制度的要 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公司有关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 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 二、 内部控制 (一) 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总经 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股东利益的 行为。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规范运 作,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均具备独立的运营能 力,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性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营销、服务体系,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经营场所以及研发、销 售部门和渠道;公司独立获取业务收入和利润,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重大或频繁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均书面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保证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2、资产独立性 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生产经营性资产、全部生产技术及配套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64 设施完整投入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拥有原有限公司拥有的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无形资产等资 产;公司对其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和潜在争议;公司与股东控制的其他 企业之间产权关系明确,公司不存在为其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公 司资金、资产或其他资源的情形。 3、机构独立性 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聘请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各职能部门按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职责独立运作,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利用其地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独立性的情况。同时,公司及其内部各部门,不存在 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合署办公的情形。 4、人员独立性 公司的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未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公司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均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劳动 工资制度,独立发放员工工资。 5、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制定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 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 义务,并依法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或共用 银行账户的情况,也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三)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均是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完整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 大缺陷。由于内部控制是一项长期而持续的系统工程,需要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现状和发展情况, 不断调整和完善。 1、 关于会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公司会计核算体系,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65 2、 关于财务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及制度的指引下,做到有序工 作、严格管理,继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公司财务、出纳人员职责分工合理明确。公司的财务人员 具有多年财务从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核算的需要。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有 效性、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制度有效的保证了公司经营业务的有效进行,保护了公司 资产的安全完整,能够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保证了公司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促进 了公司经营效率的提高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 3、 关于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 险等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总结改进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持续完善风险控制 体系。公司建立了《薪酬管理办法》、《采购业务流程及管理办法》、《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办法》、《合 同管理办法》、《印章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涵盖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研发管 理、销售管理、物资采购、行政管理等各个具体环节,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 系。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上述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四) 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重大信 息披露遗漏等情况。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及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上述制度,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进一 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 的质量和透明度,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管理层恪尽职守。 三、 投资者保护 (一) 公司股东大会实行累积投票制和网络投票安排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特别表决权股份 □适用 √不适用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66 第十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中汇会审[2022]2608 号 审计机构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审计报告日期 2022 年 4 月 27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赵书阳 侯永梅 5 年 2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7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 24 万元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 中汇会审[2022]2608号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美环保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锦美环保公 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 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 于锦美环保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67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 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 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应收款项的减值 1.事项描述 锦美环保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以下合称“应收款项”) 于2021年12月31日原值为12,957.30 万元,坏账准备为 2,537.51 万元,账面价值为 10,419.79 万元,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的 38.21%。 管理层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及账龄分析为基础, 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管理层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 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款项无法以 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 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由于应收款项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应收款项减值时作出了重大判断,因此 我们将应收款项的减值识别 2021 年度的关键审计事项。 锦美环保公司与应收款项相关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十)、附注三、(十二)、附注三、(十三)、 附注五、(三)、附注五、(五)、附注十四、(一)、附注十四、(二)。 2.审计应对 ①了解、评价锦美环保公司应收款项坏账政策的稳健性,以及测试锦美环保公司管理层在对应收款 项可回收性评估方面的关键控制,包括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和对应收款项余额的可收回性的定期评估; 复核管理层对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设定,并以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为基础复核管理层评估信用风险以及 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客户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历史还款情况等对信用风险作出 的评估; ②选取样本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余额实施函证程序,并检查期后回款情况; ③对管理层所编制的应收款项的账龄准确性进行测试; ④获取管理层对大额应收款项可回收性评估的文件,特别关注账龄较长的余额,通过对客户背景、 经营现状、现金流状况的调查,查阅历史交易和还款情况等程序中获得的证据来验证管理层判断的合理 性; ⑤评估财务报告中对应收款项列报与披露的适当性和充分性。 四、其他信息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68 锦美环保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1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 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 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 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 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锦美环保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 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锦美环保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锦美环保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锦美环保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 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 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 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 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 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 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 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 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69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锦 美环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 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 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 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锦美环保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锦美环保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 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 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 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 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 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书阳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侯永梅 报告日期:2022 年 4 月 27 日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70 项目 附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一) 46,272,626.97 39,191,228.4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五(二) 410,433.50 应收账款 五(三) 94,234,061.88 99,371,398.91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五(四) 2,113,549.00 1,238,047.9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五(五) 9,963,837.71 10,794,020.0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五(六) 12,722,570.28 14,573,704.94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五(七) 534,206.88 371,334.26 流动资产合计 166,251,286.22 165,539,734.5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五(八) 18,247,887.68 3,595,018.6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五(九) 47,932,280.20 40,806,054.90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五(十) 8,944,171.24 531,356.63 无形资产 五(十一) 335,463.65 72,221.97 开发支出 五(十二) - 商誉 五(十三) 19,056,641.80 19,056,641.80 长期待摊费用 五(十四) 7,724,676.96 707,251.20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十五) 4,109,651.86 3,671,404.64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71 其他非流动资产 五(十六) 103,169.04 977,792.61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6,453,942.43 69,417,742.40 资产总计 272,705,228.65 234,957,476.9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十七) 19,939,564.99 10,012,680.55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五(十八) 22,350,485.54 17,395,084.7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五(十九) 6,214,434.50 4,051,315.4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五(二十) 5,401,790.50 5,511,613.96 应交税费 五(二十一) 3,437,158.41 3,582,400.91 其他应付款 五(二十二) 421,928.54 608,405.9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五(二十三) 686,829.91 84,306.01 其他流动负债 五(二十四) 372,866.07 243,078.91 流动负债合计 58,825,058.46 41,488,886.44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五(二十五) 8,394,727.47 447,050.62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五(二十六) 5,382,750.00 3,429,75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777,477.47 3,876,800.62 负债合计 72,602,535.93 45,365,687.06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7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五(二十七) 72,524,031.00 72,524,03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五(二十八) 33,916,460.06 33,916,460.0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五(二十九) 5,395,741.60 3,857,385.9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五(三十) 88,266,460.06 79,293,912.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合计 200,102,692.72 189,591,789.93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 计 200,102,692.72 189,591,789.9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总计 272,705,228.65 234,957,476.99 法定代表人:刘明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希锦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德刚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6,186,022.59 26,798,534.50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10,433.5 应收账款 十四(一) 56,746,796.22 58,641,633.9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1,858,125.73 1,161,008.62 其他应收款 十四(二) 12,210,895.33 19,008,046.11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8,282,933.76 9,817,443.66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73 其他流动资产 350,854.55 165,831.84 流动资产合计 115,846,061.68 115,592,498.6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四(三) 63,940,773.49 44,287,904.4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4,314,178.09 4,806,363.67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433,941.25 531,356.63 无形资产 335,463.65 72,221.97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821,306.34 871,797.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09,287.00 1,614,383.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2,305.89 非流动资产合计 71,554,949.82 52,396,333.82 资产总计 187,401,011.50 167,988,832.4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939,564.99 5,006,645.83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9,684,364.92 11,606,088.02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职工薪酬 3,554,350.47 3,635,765.64 应交税费 2,506,719.99 1,862,204.83 其他应付款 2,697,364.03 11,813,384.2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合同负债 3,232,029.62 3,086,130.62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3,290.56 84,306.01 其他流动负债 193,921.78 185,167.82 流动负债合计 41,901,606.36 37,279,692.9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74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353,760.06 447,050.62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5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53,760.06 947,050.62 负债合计 42,255,366.42 38,226,743.6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72,524,031.00 72,524,03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6,822,187.63 36,822,187.6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5,395,741.60 3,857,385.9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0,403,684.85 16,558,484.2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 计 145,145,645.08 129,762,088.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总计 187,401,011.50 167,988,832.45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1 年 2020 年 一、营业总收入 109,209,269.73 100,857,024.95 其中:营业收入 五(三十一) 109,209,269.73 100,857,024.9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97,044,458.81 88,990,337.15 其中:营业成本 五(三十一) 68,571,137.85 63,907,392.69 利息支出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7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五(三十二) 740,236.15 680,366.58 销售费用 五(三十三) 10,183,118.21 8,143,935.44 管理费用 五(三十四) 9,560,672.70 8,621,897.68 研发费用 五(三十五) 7,217,800.38 6,854,787.27 财务费用 五(三十六) 771,493.52 781,957.49 其中:利息费用 890,412.82 793,138.88 利息收入 209,554.65 131,910.14 加:其他收益 五(三十七) 2,920,722.13 3,556,615.1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三十八) -1,080,132.75 -44,241.6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347,130.97 -201,184.4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三十九) -2,617,058.39 -3,987,825.4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四十) 57,567.4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445,909.34 11,391,235.86 加:营业外收入 五(四十一) 100,000.00 24,881.00 减:营业外支出 五(四十二) 362.22 6,317.9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545,547.12 11,409,798.88 减:所得税费用 五(四十三) 1,034,644.33 1,326,575.7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510,902.79 10,083,223.12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510,902.79 10,083,223.12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10,510,902.79 10,083,223.1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76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0,510,902.79 10,083,223.12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0,510,902.79 10,083,223.12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 0.14 法定代表人:刘明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希锦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德刚 (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1 年 2020 年 一、营业收入 十四(四) 72,341,596.67 66,685,252.24 减:营业成本 十四(四) 48,293,603.14 45,844,674.68 税金及附加 305,176.48 345,357.67 销售费用 7,697,377.75 5,951,712.68 管理费用 7,470,478.83 7,313,527.31 研发费用 4,682,098.23 4,264,907.54 财务费用 382,147.34 625,507.69 其中:利息费用 595,034.33 731,145.83 利息收入 287,647.13 184,036.05 加:其他收益 1,307,074.70 1,933,771.3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十四(五) 11,710,156.70 -44,241.6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47,130.97 -131,981.35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77 (损失以“-”号填列)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132,687.28 -1,139,525.3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4,560.0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5,429,819.03 3,089,569.00 加:营业外收入 100,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362.22 6,3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529,456.81 3,083,269.00 减:所得税费用 145,900.57 51,699.8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383,556.24 3,031,569.18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15,383,556.24 3,031,569.18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5,383,556.24 3,031,569.1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1 年 2020 年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78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8,573,052.37 115,373,092.09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四) 13,361,590.79 10,624,629.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1,934,643.16 125,997,721.4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3,246,124.08 50,465,064.5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3,474,829.97 32,156,029.44 支付的各项税费 5,066,444.80 7,551,496.9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四) 18,556,551.46 19,510,498.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0,343,950.31 109,683,089.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90,692.85 16,314,632.3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7,287.6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81,1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四) 51,000.00 30,087,739.7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5,189,387.67 30,087,739.7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8,589,696.38 7,714,933.84 投资支付的现金 40,000,000.00 2,327,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四) 3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589,696.38 40,041,933.84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00,308.71 -9,954,194.1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600,000.00 1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600,000.00 1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0 1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87,763.90 1,166,020.8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四) 467,182.39 8,192,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854,946.29 24,358,520.8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45,053.71 -14,358,520.8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935,437.85 -7,998,082.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604,485.12 44,602,567.7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539,922.97 36,604,485.12 法定代表人:刘明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希锦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德刚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1 年 2020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8,663,202.14 76,646,972.7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948,790.63 6,357,353.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5,611,992.77 83,004,325.8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4,518,037.57 43,433,073.4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025,130.73 21,434,864.38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65,529.21 4,855,048.4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490,519.13 13,886,445.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299,216.64 83,609,431.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12,776.13 -605,106.0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5,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057,287.6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45,5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8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9,388,276.58 55,320,253.3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6,491,064.25 55,320,253.3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173,477.72 2,596,370.67 投资支付的现金 45,000,000.00 2,327,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1,452,081.65 41,375,287.8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6,625,559.37 46,298,658.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34,495.12 9,021,594.7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600,000.00 5,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600,000.00 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 1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43,479.18 1,110,062.5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2,604.39 8,08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66,083.57 24,190,062.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33,916.43 -19,190,062.5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412,197.44 -10,773,573.7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561,491.15 35,335,064.9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973,688.59 24,561,491.15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81 (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 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72,524,031.00 - - - 33,916,460.06 - - - 3,857,385.98 79,293,912.89 189,591,789.9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72,524,031.00 33,916,460.06 3,857,385.98 79,293,912.89 189,591,789.9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1,538,355.62 8,972,547.17 10,510,902.79 (一)综合收益总额 10,510,902.79 10,510,902.7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82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538,355.62 -1,538,355.62 1.提取盈余公积 1,538,355.62 -1,538,355.6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72,524,031.00 33,916,460.06 5,395,741.60 88,266,460.06 200,102,692.72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83 项目 2020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 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72,524,031.00 33,916,460.06 3,554,229.06 69,513,846.69 179,508,566.81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72,524,031.00 33,916,460.06 3,554,229.06 69,513,846.69 179,508,566.8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303,156.92 9,780,066.20 10,083,223.12 (一)综合收益总额 10,083,223.12 10,083,223.12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其他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84 (三)利润分配 303,156.92 -303,156.92 1.提取盈余公积 303,156.92 -303,156.9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72,524,031.00 33,916,460.06 3,857,385.98 79,293,912.89 189,591,789.93 法定代表人:刘明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希锦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德刚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85 (八)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72,524,031.00 36,822,187.63 3,857,385.98 16,558,484.23 129,762,088.84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72,524,031.00 36,822,187.63 3,857,385.98 16,558,484.23 129,762,088.8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1,538,355.62 13,845,200.62 15,383,556.24 (一)综合收益总额 15,383,556.24 15,383,556.2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其他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86 (三)利润分配 1,538,355.62 -1,538,355.62 1.提取盈余公积 1,538,355.62 -1,538,355.6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72,524,031.00 36,822,187.63 5,395,741.60 30,403,684.85 145,145,645.08 项目 2020 年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 其 专 盈余公积 一般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87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库存 股 他 综 合 收 益 项 储 备 风险 准备 一、上年期末余额 72,524,031.00 36,822,187.63 3,554,229.06 13,830,071.97 126,730,519.6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72,524,031.00 36,822,187.63 3,554,229.06 13,830,071.97 126,730,519.6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303,156.92 2,728,412.26 3,031,569.18 (一)综合收益总额 3,031,569.18 3,031,569.1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303,156.92 -303,156.92 1.提取盈余公积 303,156.92 -303,156.9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88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72,524,031.00 36,822,187.63 3,857,385.98 16,558,484.23 129,762,088.84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89 三、 财务报表附注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 年度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四川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有限公司原名四川极度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0 月 9 日。 经 2015 年 12 月 27 日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及各发起人出资情况的议案》,以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止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56,218,235.23 元,按 1:0.69823 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总数 39,253,295 股,每股面值 1 元,超过折股部分 的净资产 16,964,940.23 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出资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汇会验 [2015]4164 号《验资报告》审验。各股东以净资产出资和认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拥有的 净资产(元) 折合股份数 占股份总数比例 (%) 计入资本公积(元) 赵希锦 38,311,097.93 26,750,000 68.14 11,561,097.93 朱学前 7,332,826.00 5,119,995 13.04 2,212,831.00 成都锦华天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3,055,292.00 2,133,300 5.43 921,992.00 张东 2,449,035.00 1,710,000 4.36 739,035.00 刘明辉 2,291,511.00 1,600,000 4.08 691,511.00 赵希林 2,291,511.00 1,600,000 4.08 691,511.00 杨明太 171,859.10 120,000 0.31 51,859.10 刘继宁 171,859.10 120,000 0.31 51,859.10 赵言乔 143,244.10 100,000 0.25 43,244.10 合 计 56,218,235.23 39,253,295 100.00 16,964,940.23 2015年12月30日公司名称由“四川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经公司 2016 年 6 月 18 日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规定,公司拟向新设立员工股权激励持股平台,即成都锦创合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增 发 226.61 万股股份,每股价格 2 元。成都锦创合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4,532,200.00 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 2,266,100.00 元,资本公积 2,266,100.00 元,出资经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汇会验[2016]3619 号《验资报告》审验。新增后各股东出资额如下: 股东名称 增资前注册资本(股本) 增加 (万元) 增资后注册资本(股本) 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赵希锦 2,675.00 68.14 - 2,675.00 64.43 朱学前 511.9995 13.04 - 511.9995 12.33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90 成都锦创合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 226.61 226.61 5.46 成都锦华天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 心(有限合伙) 213.33 5.43 - 213.33 5.14 张东 171.00 4.36 - 171.00 4.12 刘明辉 160.00 4.08 - 160.00 3.85 赵希林 160.00 4.08 - 160.00 3.85 杨明太 12.00 0.31 - 12.00 0.29 刘继宁 12.00 0.31 - 12.00 0.29 赵言乔 10.00 0.25 - 10.00 0.24 合 计 3,925.3295 100.00 226.61 4,151.9395 100.00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本公司股票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5782 号)。 经公司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41,519,395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3.5 股,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5 股,公司总股本增至 70,582,971 股。 经公司 2017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锦美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定向增发 1,941,060.00 股,每股 11.34 元。珠海横琴衡 珣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20,010,564.00 元,其中注册资本 1,764,600.00 元, 资本公积 18,245,964.00 元;崔燕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1,000,528.20 元,其中注册资本 88,230.00 元, 资本公积 912,298.20 元;深圳市前海玩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1,000,528.20 元,其中 注册资本 88,230.00 元,资本公积 912,298.20 元。该次出资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 汇会验[2018]0102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为 7,252.4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十名股东持有数量和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增资后注册资本(股本) 持有数量 出资比例(%) 赵希锦 44,679,000 61.6058 成都锦创合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852,370 5.3119 粟建国 3,056,780 4.2149 张俊琳 2,907,000 4.0083 刘现平 2,857,431 3.9400 刘明辉 2,220,000 3.0611 赵希林 2,133,000 2.9411 王晓斌 2,102,331 2.8988 珠海横琴澜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横琴衡珣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 1,764,600 2.4331 郭子恒 1,501,666 2.0706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91 合 计 67,074,178.00 92.4856 公司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 88 号香年广场 3 号楼 25 楼 8 号。 法定代表人:刘明辉。 经营范围:水处理剂、污水处理化学药剂、污水处理生物药剂、污水处理材料、空气污染治理材料 的研发、生产(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研发、 生产(限分支机构在工业园区内经营)及销售;环保工程、机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河湖整治工程设计及施工(凭资质证书从事经营);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咨询;建筑工程咨询;环境治理 技术咨询;清洁技术服务;能源技术咨询;节能规划咨询;节能评估咨询;节能环保技术咨询;建筑材 料研发及销售(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市政工程设计、施工(工程类凭资质证书从事经营活动);水产 技术咨询服务;绿化管理;环保设备技术服务;水处理设备技术服务;污水处理技术服务;污水处理及 其再生利用;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不含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水土保持技 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生态监测仪器的销 售及技术服务;光学仪器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环 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二) 合并范围 本公司 2021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5 家,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与上年度相 比,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增加 1 家,详见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原则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 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三(十二)、附注三(十三)、附注三(二十二)、附注三(二十五)、附注三(三十一)等 相关说明。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92 (三)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 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 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 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 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 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 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 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 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 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 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 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 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 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 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 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 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 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 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 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 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 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 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 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93 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 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 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 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 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 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 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 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 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 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 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 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 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 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 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 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 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 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 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 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 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二十一)“长期股权 投资”或本附注三(九)“金融工具”。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 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94 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 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 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 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 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 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七)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 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 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三(二十一)3(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 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 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项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 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 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者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 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 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 3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 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 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 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 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附注三(三十一) 的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 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95 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 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 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 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 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 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 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 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 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 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 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 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 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 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 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 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 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 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 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 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 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 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 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 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 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 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 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 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 出,计入留存收益。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96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三(九)2 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 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 1)或 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 计量:①按照本附注三(九)5 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 注三(三十一)的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 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 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 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 价值变动额。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 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 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 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 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 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 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 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 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 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 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 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 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 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 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 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 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 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97 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 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 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 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 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 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三(十)。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本附注三(九)1(3)3)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 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 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 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 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或合同 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 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 期信用损失。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 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 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 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 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 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 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 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 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 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 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 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十)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 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 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 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98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市场参与者 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 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 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 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 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 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 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 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 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每个资产 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 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十一) 应收票据减值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九)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 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 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十二) 应收账款减值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九)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 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 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关联方组合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十三) 其他应收款减值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九)5 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 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 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 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 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99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关联方组合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十四) 存货 1.存货包括在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 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 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 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 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 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 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 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 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 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 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 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 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 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 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十五)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是指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 其他因素。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2.合同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九)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 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 计预期信用损失。 (十六) 合同成本 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00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取得 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 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 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 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 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 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 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 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 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 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十七)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条件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 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 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公司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 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 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当拟出售的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 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报表 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停止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 类别。部分资产或负债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处置组中剩余资产或负债新组成的处置组仍满足 持有待售划分条件的,公司将新组成的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否则将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 的非流动资产单独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对于当期首次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 表。 2.持有待售类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初始计量及后续计量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 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 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 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流动资产或 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在初始计量或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 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 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的利息和其他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01 费用应继续予以确认。 公司对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时,先抵减处置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 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第 42 号准 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 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处置组中不适用第 42 号准则计量规定的资 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 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 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第 42 号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 额内转回,转回金额依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的适用第 42 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 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同时将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划分为持 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3.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终止确认和计量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 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 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 金额。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 债权投资减值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九)5 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 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单项债权投资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 债权投资的信用损失。 (十九)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九)5 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单项其他债权投资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 现值计量其他债权投资的信用损失。 (二十) 长期应收款减值 本公司对租赁应收款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包含重大融资成分 的长期应收款项按照本附注三(九)5 所述的简化原则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其他长期应收款按照本附注 三(九)5 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单项长期应收 款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长期应收款的信用损失。 (二十一) 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 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 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 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 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02 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 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 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 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 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 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 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 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 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 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 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 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 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 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 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 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 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 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 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 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 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 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 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 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 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 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 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 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 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 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 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03 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 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 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 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 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 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 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 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 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 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 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 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 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 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 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 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 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 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 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 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 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 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 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 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 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 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 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 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 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 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 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04 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二十二)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 (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 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 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 计提折旧。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 折旧率和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50 5 1.90 固定资产装修 平均年限法 10 5 9.50 机器设备 平均年限法 3-10 3-5 9.50-32.33 运输工具 平均年限法 4-5 3-5 19.00-24.25 电子设备 平均年限法 3-5 3-5 19.00-32.33 办公设备 平均年限法 3-5 3-5 19.00-32.33 说明: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 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 (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 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4.其他说明 (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 3 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产(季节性停用除外)。 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认,并停止折 旧和计提减值。 (3)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4)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 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 照提折旧。 (二十三)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 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 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05 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二十四)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 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 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 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 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 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 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 (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 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 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 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 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 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 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 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二十五)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 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 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 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 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 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 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 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 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 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 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06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 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 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 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 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 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期限(年) 专利 预计受益期限 10 软件 预计受益期限 3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是: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 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 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 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 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 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 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 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 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 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 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 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 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六) 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油气 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 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 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 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附注 三(十);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 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07 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 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 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 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 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终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二十七)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 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 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 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 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 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二十八)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 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二十九)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 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 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 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 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 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 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 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 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 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 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 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08 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 (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三十)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 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 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分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 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 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 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 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 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 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三十一) 收入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 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 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 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 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 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 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 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 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 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 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 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 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 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 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09 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 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咨询业务、工程项目、工程服务、检测业务,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如下:咨询业务、 检测业务在交付服务成果时确认收入;工程项目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完工百分比按累计实际发生 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工程服务项目按服务期间分期确认收入,本期应确认的收入 根据合同总收入乘以本期服务期间占预计总服务期间的比例确定。 (三十二)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 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 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 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 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 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 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 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 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 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 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 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 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 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 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 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 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10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 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 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三十三)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 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 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 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 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 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 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 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 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 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 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 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 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 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 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 报。 (三十四)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 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11 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 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 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 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 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 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 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 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 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 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 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 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 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 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 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 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该租赁 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 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 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 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 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 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 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 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 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 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12 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三(九)“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 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五) 终止经营 1.终止经营的条件 终止经营,是指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 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 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终止经营的列报 拟结束使用而非出售的处置组满足终止经营定义中有关组成部分的,自停止使用日起作为终止经营 列报;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且该子公司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在 合并报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将终止经营处置损益的调整金额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公司在 当期利润表中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账面价值调整金额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公司的子公司、共同 经营、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以及部分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从持 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相应调整各个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可比会计期间的 比较数据。 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或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 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或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 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 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三十六)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说明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 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 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 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 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 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 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 融资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上转移 给承租人作出分析和判断。 2.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及债权投资、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及其他债权投资等的减值进行评估。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 型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 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 模型。实际的金融工具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及信 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 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13 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 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 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 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 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 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 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 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 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计。估计使 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 5.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 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 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 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 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 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7.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 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 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8.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 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 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 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 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 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三十七)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注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备注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修订)》(财会 [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注 1] [注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本公司在新租赁准则下根据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14 或者包含租赁。对于首次执行日(即 2021 年 1 月 1 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 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原租赁准则下,本公司根据租赁是否实质上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本公司, 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新租赁准则下,本公司不再区分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 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本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 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本公司增量 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计量使用权资产,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 必要调整。本公司在应用上述方法的同时根据每项租赁选择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1)对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2)计量租赁负债时,对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3)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4)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 租赁期; 5)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 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 资产; 6)对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之前发生的租赁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 排,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新租赁准则下,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应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 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 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进行 分类。重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新的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除转租赁外,本公司无需对其作为出租人的租赁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 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本公司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当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项目情况详见本附注 三(三十七)3 之说明。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确认租赁负债采用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 4.35%。本公司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 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为 878,031.19 元,该等租赁合同在首次执行日确认的租赁负债为 531,356.63 元,二者差额为 346,674.56 元,差异主要是符合简化处理条件的低价值租赁、短期租赁以 及在首次执行日剩余期限小于一年的租赁无需确认租赁负债。 2.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本期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9,191,228.47 39,191,228.4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15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应收账款 99,371,398.91 99,371,398.91 - 预付款项 1,238,047.93 1,238,047.93 - 其他应收款 10,794,020.08 10,794,020.08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14,573,704.94 14,573,704.94 - 其他流动资产 371,334.26 371,334.26 - 流动资产合计 165,539,734.59 165,539,734.59 -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3,595,018.65 3,595,018.65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40,806,054.90 40,806,054.90 - 在建工程 - - - 使用权资产 不适用 531,356.63 531,356.63 无形资产 72,221.97 72,221.97 - 商誉 19,056,641.80 19,056,641.80 - 长期待摊费用 707,251.20 707,251.2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3,671,404.64 3,671,404.6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977,792.61 977,792.6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68,886,385.77 69,417,742.40 531,356.63 资产总计 234,426,120.36 234,957,476.99 531,356.63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10,012,680.55 10,012,680.55 - 应付账款 17,395,084.71 17,395,084.71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4,051,315.49 4,051,315.49 - 应付职工薪酬 5,511,613.96 5,511,613.96 - 应交税费 3,582,400.91 3,582,400.91 - 其他应付款 608,405.90 608,405.90 -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16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不适用 84,306.01 84,306.01 其他流动负债 243,078.91 243,078.91 - 流动负债合计 41,404,580.43 41,488,886.44 84,306.01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不适用 447,050.62 447,050.62 递延收益 3,429,750.00 3,429,75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29,750.00 3,876,800.62 447,050.62 负债合计 44,834,330.43 45,365,687.06 531,356.6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72,524,031.00 72,524,031.00 - 资本公积 33,916,460.06 33,916,460.06 - 盈余公积 3,857,385.98 3,857,385.98 - 未分配利润 79,293,912.89 79,293,912.8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89,591,789.93 189,591,789.93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9,591,789.93 189,591,789.9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4,426,120.36 234,957,476.99 531,356.63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26,798,534.50 26,798,534.5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58,641,633.90 58,641,633.90 - 预付款项 1,161,008.62 1,161,008.62 - 其他应收款 19,008,046.11 19,008,046.11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17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应收股利 - - - 存货 9,817,443.66 9,817,443.66 - 其他流动资产 165,831.84 165,831.84 - 流动资产合计 115,592,498.63 115,592,498.63 -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44,287,904.46 44,287,904.46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4,806,363.67 4,806,363.67 - 在建工程 - - - 使用权资产 不适用 531,356.63 531,356.63 无形资产 72,221.97 72,221.97 - 长期待摊费用 871,797.31 871,797.3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14,383.89 1,614,383.8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2,305.89 212,305.8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51,864,977.19 52,396,333.82 -531,356.63 资产总计 167,457,475.82 167,988,832.45 -531,356.6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006,645.83 5,006,645.83 - 应付账款 11,606,088.02 11,606,088.02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3,086,130.62 3,086,130.62 - 应付职工薪酬 3,635,765.64 3,635,765.64 - 应交税费 1,862,204.82 1,862,204.82 - 其他应付款 11,813,384.23 11,813,384.23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不适用 84,306.01 84,306.01 其他流动负债 185,167.82 185,167.82 - 流动负债合计 37,195,386.98 37,279,692.99 -84,306.01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18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不适用 447,050.62 447,050.62 递延收益 500,000.00 500,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500,000.00 947,050.62 -447,050.62 负债合计 37,695,386.98 38,226,743.61 -531,356.6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72,524,031.00 72,524,031.00 - 资本公积 36,822,187.63 36,822,187.63 - 盈余公积 3,857,385.98 3,857,385.98 - 未分配利润 16,558,484.23 16,558,484.2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9,762,088.84 129,762,088.8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7,457,475.82 167,988,832.45 -531,356.63 四、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 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按3%、5%、6%、9%、13%等税率计缴。 房产税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 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5%等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注] [注]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15% 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5% 安徽新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15% 安徽新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 四川蜀水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19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四川凯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 西昌利百加环境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25% (二) 税收优惠及批文 1、2020 年 9 月 11 日取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联合颁发 的 GR202051000052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子公司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再次取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联合颁发的 GR201951000920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 28 条、《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93 条、《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修订后的<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本公司及子公司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的税率征收。 2、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 题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 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的《关于确认四川顺丰通 讯科技有限公司等 17 户企业主营业务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的批复》(川经信产业函【2013】408 号), 分公司安徽新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通过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复审。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分公司安徽新湖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2021 年度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 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 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 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之子公司安 徽新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蜀水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凯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均属于 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上述要求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注明,期初系指 2021 年 1 月 1 日,期末系指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期系指 2021 年度,上年系指 2020 年度。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货币资金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库存现金 144,404.49 213,545.61 银行存款 42,997,418.48 36,400,439.51 其他货币资金 3,130,804.00 2,577,243.35 未到期应收利息 - - 合 计 46,272,626.97 39,191,228.4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20 2.期末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详见本附注五(四十五)之披露。 (二) 应收票据 1.明细情况 种 类 期末数 期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410,433.50 - 商业承兑汇票 - - 账面余额小计 410,433.50 - 减:坏账准备 - - 账面价值合计 410,433.5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种 类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10,433.50 100.00 - - 410,433.50 合 计 410,433.50 100.00 - - 410,433.50 续上表: 种 类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 - - 合 计 - - - -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期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组 合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 410,433.50 - - (三)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21 账 龄 期末数 1 年以内 65,572,757.97 1-2 年 18,665,749.63 2-3 年 12,979,595.53 3-4 年 10,108,953.78 4-5 年 5,002,866.92 5 年以上 4,193,396.30 账面余额小计 116,523,320.13 减:坏账准备 22,289,258.25 账面价值合计 94,234,061.88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种 类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16,523,320.13 100.00 22,289,258.25 19.13 94,234,061.88 合 计 116,523,320.13 100.00 22,289,258.25 19.13 94,234,061.88 续上表: 种 类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20,126,310.56 100.00 20,754,911.65 17.28 99,371,398.91 合 计 120,126,310.56 100.00 20,754,911.65 17.28 99,371,398.91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期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 合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 116,523,320.13 22,289,258.25 19.13 其中:账龄组合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22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65,572,757.97 3,278,637.90 5.00 1-2 年 18,665,749.63 1,866,574.96 10.00 2-3 年 12,979,595.53 3,893,878.66 30.00 3-4 年 10,108,953.78 5,054,476.89 50.00 4-5 年 5,002,866.92 4,002,293.54 80.00 5 年以上 4,193,396.30 4,193,396.30 100.00 小 计 116,523,320.13 22,289,258.25 -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1)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种 类 期初数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数 计提 收回或转 回 转销或核 销 其他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0,754,911.65 1,534,346.60 - - - 22,289,258.25 小 计 20,754,911.65 1,534,346.60 - - - 22,289,258.25 5.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 5 名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 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 局云龙分局 11,104,992.00 1 年以内 9.53 555,249.60 曲沃启阳发电有限公司 8,300,000.00 1 年以内 7.12 415,000.00 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 5,855,000.00 1 年以内 5.02 292,750.00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 4,307,933.62 4 年以内 3.70 410,475.33 四川德阳八角水泥有限责 任公司 3,594,000.00 1-2 年、2-3 年 3.08 539,100.00 小 计 33,161,925.62 28.46 2,212,574.93 (四) 预付款项 1.账龄分析 账 龄 期末数 期初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23 账 龄 期末数 期初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834,255.56 86.79 1,100,985.13 88.92 1-2年 181,858.94 8.60 29,652.80 2.40 2-3年 17,911.50 0.85 97,410.00 7.87 3年以上 79,523.00 3.76 10,000.00 0.81 合 计 2,113,549.00 100.00 1,238,047.93 100.00 2.预付款项金额前 5 名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数 账龄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 计数的比例(%) 未结算原因 遂宁市安居区麒新机砖厂(有 限合伙) 900,000.00 1 年以内 42.58 未到结算时间 四川中油九洲北斗科技能源 有限公司 264,329.59 1 年以内 12.51 未到结算时间 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 责任公司 148,584.90 1 年以内 7.03 未到结算时间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125,764.75 1 年以内 5.95 未到结算时间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 公司成都分公司 61,642.84 1 年以内 2.92 未到结算时间 小 计 1,500,322.08 70.99 3.期末未发现预付款项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五) 其他应收款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13,049,632.25 3,085,794.54 9,963,837.71 合 计 13,049,632.25 3,085,794.54 9,963,837.71 续上表: 项 目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应收利息 - - -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24 项 目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12,797,102.83 2,003,082.75 10,794,020.08 合 计 12,797,102.83 2,003,082.75 10,794,020.08 2.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期末数 1 年以内 3,100,631.61 1-2 年 4,707,307.18 2-3 年 1,741,184.00 3-4 年 3,098,326.86 4-5 年 68,345.00 5 年以上 333,837.60 账面余额小计 13,049,632.25 减:坏账准备 3,085,794.54 账面价值小计 9,963,837.71 (2)按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期末数 期初数 保证金 7,385,436.11 6,315,165.80 押金 86,506.50 93,761.80 备用金 183,391.44 1,164,541.72 暂付代收款 189,551.30 80,804.53 关联方往来款 2,599,437.50 2,540,177.08 其他 2,605,309.40 2,602,651.90 账面余额小计 13,049,632.25 12,797,102.83 减:坏账准备 3,085,794.54 2,003,082.75 账面价值小计 9,963,837.71 10,794,020.08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25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小 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 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未发生信用减 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用 减值)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 1,651,940.67 351,142.08 - 2,003,082.75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本期计提 1,100,016.27 -17,304.48 - 1,082,711.79 本期收回或转回 - - - - 本期转销或核销 - - - - 其他变动 - - - -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2,751,956.94 333,837.60 - 3,085,794.54 (4)期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 合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 13,049,632.25 3,085,794.54 23.65 其中:账龄组合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3,100,631.61 155,031.59 5.00 1-2 年 4,707,307.18 470,730.72 10.00 2-3 年 1,741,184.00 522,355.20 30.00 3-4 年 3,098,326.86 1,549,163.43 50.00 4-5 年 68,345.00 54,676.00 80.00 5 年以上 333,837.60 333,837.60 100.00 小 计 13,049,632.25 3,085,794.54 - (5)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1)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种 类 期初数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数 计提 收回或转 回 转销或核 销 其他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26 种 类 期初数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数 计提 收回或转 回 转销或核 销 其他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003,082.75 1,082,711.79 - - - 3,085,794.54 小 计 2,003,082.75 1,082,711.79 - - - 3,085,794.54 (6)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前 5 名情况 单位名称 款 项 的 性 质或内容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 额 四川锦鸿环保有限 责任公司 关 联 方 往 来款 2,599,437.50 1 年以内,1-2 年 19.92 254,430.73 唐军 其他 2,000,000.00 3-4 年 15.33 1,000,000.00 兰州腾飞环保工程 有限公司 其他 547,769.40 1-2 年 4.20 54,776.94 四川西南工程项目 管理咨询有限责任 公司 保证金 500,000.00 1 年以内 3.83 25,000.00 成都市生活固体废 弃物处置监管服务 中心 保证金 486,000.00 1-2 年 3.72 48,600.00 小 计 6,133,206.90 47.00 1,382,807.67 (六) 存货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 备或合同履 约成本减值 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 备或合同履 约成本减值 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888,944.29 - 888,944.29 446,911.99 - 446,911.99 未完成劳务 9,807,316.68 - 9,807,316.68 10,801,740.41 - 10,801,740.41 低值易耗品 - - - - - - 工程施工 2,026,309.31 - 2,026,309.31 3,325,052.54 - 3,325,052.54 合 计 12,722,570.28 - 12,722,570.28 14,573,704.94 - 14,573,704.94 [注]期末存货中用于债务担保的账面价值为 0.00 元。 2.期末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期末存货余额中无资本化利息金额。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27 (七) 其他流动资产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待摊房租费 510,608.06 - 510,608.06 179,650.17 - 179,650.17 待抵扣进项 - - - 191,684.09 - 191,684.09 待摊设备租赁费 23,598.82 23,598.82 - - - 合 计 534,206.88 - 534,206.88 371,334.26 - 371,334.26 (八) 长期股权投资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合营企业投资 - - - - - - 对联营企业投资 18,247,887.68 - 18,247,887.68 3,595,018.65 - 3,595,018.65 合 计 18,247,887.68 - 18,247,887.68 3,595,018.65 - 3,595,018.65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投资成本 期初数 本期变动 追加投资 减少 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 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变动 联营企业 1)四川锦鸿环保有 限责任公司 1,400,000.00 1,384,196.01 - - -27,335.40 - 2)宜宾川能环保能 源利用有限公司 2,327,000.00 2,210,822.64 - - -318,606.19 - 3)四川尼菲生态环 境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189.38 - 合 计 18,727,000.00 3,595,018.65 15,000,000.00 - -347,130.97 -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期变动 期末数 减值准备期末 余额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 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其他 )联营企业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28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期变动 期末数 减值准备期末 余额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 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其他 1)四川锦鸿环保有限 责任公司 - - - - 1,356,860.61 - 2)宜宾川能环保能源 利用有限公司 - - - - 1,892,216.45 - 3)四川尼菲生态环境 科技有限公司 - - - - 14,998,810.62 - 合 计 - - - - 18,247,887.68 - 3.期末未发现长期股权投资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九) 固定资产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固定资产 47,932,280.20 40,806,054.90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 计 47,932,280.20 40,806,054.90 2.固定资产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购置 在建工程 转入 其 他 处置或报废 其他 (1)账面原值 房屋建筑物 23,740,817.47 - - - - - 23,740,817.47 固定资产装修 9,380,140.59 - - - - - 9,380,140.59 机器设备 19,141,630.37 11,324,682.69 - - - - 30,466,313.06 运输工具 2,689,637.85 233,924.70 - - 303,406.11 - 2,620,156.44 电子设备 3,667,270.23 51,851.20 - - - - 3,719,121.43 办公设备 3,007,709.74 360,987.28 - - - - 3,368,697.02 小 计 61,627,206.25 11,971,445.87 - - 303,406.11 - 73,295,246.01 (2)累计折旧 计提 房屋建筑物 2,657,412.64 659,686.08 - - - - 3,317,098.72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29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购置 在建工程 转入 其 他 处置或报废 其他 固定资产装修 4,226,511.54 752,966.83 - - - - 4,979,478.37 机器设备 7,574,659.05 2,729,216.12 - - 10,303,875.17 运输工具 1,838,638.58 228,342.45 281,198.78 - 1,785,782.25 电子设备 2,122,303.37 233,333.98 - - - - 2,355,637.35 办公设备 2,401,626.17 219,467.78 - - - - 2,621,093.95 小 计 20,821,151.35 4,823,013.24 - - 281,198.78 - 25,362,965.81 (3)减值准备 计提 房屋建筑物 - - - - - - - 固定资产装修 - - - - - - - 机器设备 - - - - - - - 运输工具 - - - - - - - 电子设备 - - - - - - - 办公设备 - - - - - - - 小 计 - - - - - - - (4)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21,083,404.83 - - - - - 20,423,718.75 固定资产装修 5,153,629.05 - - - - - 4,400,662.22 机器设备 11,566,971.32 - - - - - 20,162,437.89 运输工具 850,999.27 - - - - - 834,374.19 电子设备 1,544,966.86 - - - - - 1,363,484.08 办公设备 606,083.57 - - - - - 747,603.07 小 计 40,806,054.90 - - - - - 47,932,280.20 [注]期末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 6,351,993.18 元。 (2)期末未发现固定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3)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类 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539,596.74 72,054.70 - 467,542.04 (4)期末用于借款抵押的固定资产,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四十六)“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30 的资产”之说明。 (十) 使用权资产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租赁 其他 处置 其他 (1)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531,356.63 8,766,553.04 - - - 9,297,909.67 (2)累计折旧 计提 处置 其他 房屋及建筑物 - 353,738.43 - - - 353,738.43 (3)减值准备 计提 处置 其他 房屋及建筑物 - - - - - - (4)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531,356.63 - - - - 8,944,171.24 (十一) 无形资产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购置 内部研发 其他 处置 其他转出 (1)账面原值 人造板甲醛处理技 术与专利 200,000.00 - - - - - 200,000.00 软件 263,524.70 347,704.12 - - - - 611,228.82 合 计 463,524.70 347,704.12 - - - - 811,228.82 (2)累计摊销 计提 其他 处置 其他 人造板甲醛处理技 术与专利 137,965.02 20,000.04 - - - - 157,965.06 软件 253,337.71 64,462.40 - - - - 317,800.11 合 计 391,302.73 84,462.44 - - - - 475,765.17 (3)减值准备 计提 其他 处置 其他 人造板甲醛处理技 术与专利 - - - - - - -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31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购置 内部研发 其他 处置 其他转出 软件 - - - - - - - 合 计 - - - - - - - (4)账面价值 人造板甲醛处理技 术与专利 62,034.98 - - - - - 42,034.94 软件 10,186.99 - - - - - 293,428.71 合 计 72,221.97 - - - - - 335,463.65 [注]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为 0.00%。 2.期末未发现无形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十二) 开发支出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内部开发支出 其他 确认为无形资 产 转入当期损益 成都市黑臭水体污染治理关键 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 - 358,549.03 - - 358,549.03 - 土壤重金属钝化剂的研究 - 816,070.00 - - 816,070.00 - 典型有机污染土壤的化学氧化 修复药剂研发 - 180,916.91 - - 180,916.91 - 航电枢纽工程环境监理方法及 技术研究 - 9,148.69 - - 9,148.69 - 广元市生态环境问题分析 - 10,843.06 - - 10,843.06 - 区域水环境风险防控方案浅析 - 19,810.88 - - 19,810.88 - 县域生态环境风险问题研究 - 8,467.43 - - 8,467.43 - 可添加固废组分对页岩砖性能 影响研究 - 117,313.05 - - 117,313.05 - 可添加固废含量对页岩砖性能 影响及评价 - 86,072.01 - - 86,072.01 - 一种低温地区小型一体化污水 处理装置系列技术研发 - 432,133.59 - - 432,133.59 - 工业污染场地土壤重金属异位 淋洗关键技术研发 - 1,424,501.86 - - 1,424,501.86 - 智慧环保监管平台研究开发项 目 - 942,330.77 - - 942,330.77 -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32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内部开发支出 其他 确认为无形资 产 转入当期损益 广元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 动趋势分析和风险防控方案 - 130,802.73 - - 130,802.73 - 工业园区环境隐患排查分析与 研究 - 143,938.22 - - 143,938.22 - 水处理相关技术专利导航项目 - 1,200.00 - - 1,200.00 - 新形势下水保验收难点研究及 探索 - 133,610.73 - - 133,610.73 - 开发建设项目中水土保持监测 点位的布置及探讨 - 201,567.56 - - 201,567.56 - 川北地区公路项目水土保持方 案编制要点研究 - 183,235.93 - - 183,235.93 - 成都地区房地产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编制要点研究 - 259,344.62 - - 259,344.62 - 环境检测分析测试服务资源整 合共享平台 - 51,861.96 - - 51,861.96 - 多维度专业环境检测服务平台 建设与应用示范 - 543,694.85 - - 543,694.85 - 工业污水处理厂污泥危险特性 鉴别研究 - 282,227.36 - - 282,227.36 - 垃圾填埋场对周边地下水影响 的研究 - 236,077.21 - - 236,077.21 - 关于地表水监测位置对结果影 响的研究 - 201,728.03 - - 201,728.03 - 环境监测中无组织排放监测布 点问题研究 - 288,970.94 - - 288,970.94 - 检测业务管理系统优化 - 153,382.96 - - 153,382.96 - 合 计 7,217,800.38 7,217,800.38 (十三) 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 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 成 其他 处置 其他 四川蜀水生态环境建 设有限责任公司 12,107,215.06 - - - - 12,107,215.06 安徽新湖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 6,949,426.74 - - - - 6,949,426.74 合 计 19,056,641.80 - - - - 19,056,641.80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33 2.期末未发现商誉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1) 四川蜀水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项 目 四川蜀水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四川蜀水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资产及营运资金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12,107,215.06 元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 四川蜀水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 带来独立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 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 组合一致 是 (2) 安徽新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 目 安徽新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安徽新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长期资产及营运资金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 6,949,426.74 元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 安徽新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活跃市场,可以带来独立 的现金流,可将其认定为一个单独的资产组。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否与购买日、以前年度 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一致 是 4.商誉减值测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本公司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 计未来 8 年内现金流量,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编制上述财务预算,计算未来现金 流现值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 8%,考虑了本公司的债务成本、长期国债利率、市场预期报酬率等因素, 已反映了相对于有关分部的风险。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本期期末商誉未发生减值。 (十四) 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其他减少 期末数 西昌办事处装修费 181,006.20 - 23,107.20 - 157,899.00 广元办事处装修费 241,436.35 - 30,821.64 - 210,614.71 康定办事处装修费 284,808.65 - 36,358.56 - 248,450.09 合肥办公室装修费 - 120,000.00 23,606.53 - 96,393.47 眉山厂房装修费 - 7,191,097.12 179,777.43 7,011,319.69 合 计 707,251.20 7,311,097.12 293,671.36 7,724,676.96 (十五)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34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坏账准备 25,375,052.79 3,445,943.58 22,757,994.40 3,156,878.38 政府补助 5,382,750.00 663,112.50 3,429,750.00 514,462.50 可弥补亏损 10,640.32 532.02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425.11 63.76 425.07 63.76 合 计 30,768,868.22 4,109,651.86 26,188,169.47 3,671,404.64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可抵扣亏损 136,241.78 38,185.18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 份 期末数 期初数 备注 2022 - - - 2023 - - - 2024 - - - 2025 38,185.18 38,185.18 - 2026 98,056.60 - - 小 计 136,241.78 38,185.18 - (十六) 其他非流动资产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预付软件款 - - - 212,305.89 - 212,305.89 预付设备款 103,169.04 - 103,169.04 765,486.72 - 765,486.72 合 计 103,169.04 - 103,169.04 977,792.61 - 977,792.61 (十七) 短期借款 1.明细情况 借款类别 期末数 期初数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35 借款类别 期末数 期初数 抵押兼质押借款 9,600,000.00 - 保证借款 10,000,000.00 10,000,000.00 未到期应付利息 339,564.99 12,680.55 合 计 19,939,564.99 10,012,680.55 (十八) 应付账款 1.明细情况 账 龄 期末数 期初数 1 年以内 16,915,236.98 13,043,301.47 1-2 年 2,491,391.60 3,200,070.98 2-3 年 2,474,849.25 1,112,346.33 3 年以上 469,007.71 39,365.93 合 计 22,350,485.54 17,395,084.71 2.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应付账款情况的说明 单位名称 期末数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四川省煤田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 800,000.00 未到结算时间 四川尚善科技有限公司 784,028.13 未到结算时间 陈平 544,650.00 未到结算时间 云南省有色金属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464,000.00 未到结算时间 成都市稷江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316,438.12 未到结算时间 小 计 2,909,116.25 (十九) 合同负债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 3,232,029.62 3,427,849.35 生态环境链式服务 318,998.11 - 智慧环境监测与监管 2,663,406.77 623,466.14 合 计 6,214,434.50 4,051,315.49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36 (二十) 应付职工薪酬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1)短期薪酬 5,511,613.96 31,347,837.83 31,772,072.13 5,087,379.66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978,411.13 1,974,809.21 3,601.92 (3)辞退福利 - - - (4)其他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合 计 5,511,613.96 33,637,057.88 33,746,881.34 5,401,790.50 2.短期薪酬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5,495,908.44 28,793,657.21 29,204,222.79 5,085,342.86 (2)职工福利费 - 412,732.60 412,732.60 - (3)社会保险费 6,785.52 1,030,299.01 1,035,047.73 2,036.80 其中:医疗保险费 6,785.52 936,211.21 941,110.01 1,886.72 工伤保险费 - 26,360.97 26,210.89 150.08 生育保险费 - 166.20 166.20 - 其他 - 67,560.63 67,560.63 - (4)住房公积金 8,920.00 468,560.00 477,480.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42,589.01 642,589.01 - 小 计 5,511,613.96 31,347,837.83 31,772,072.13 5,087,379.66 3.设定提存计划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1)基本养老保险 - 1,906,869.82 1,903,439.42 3,430.40 (2)失业保险费 - 71,541.31 71,369.79 171.52 小 计 - 1,978,411.13 1,974,809.21 3,601.92 (二十一) 应交税费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值税 1,493,076.23 1,936,664.44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37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城市维护建设税 188,375.73 134,406.83 企业所得税 1,559,323.56 1,338,301.97 印花税 18,350.94 14,115.46 教育费附加 80,732.46 57,602.92 地方教育附加 53,821.63 38,401.95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61.64 810.23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3,416.22 62,097.11 合 计 3,437,158.41 3,582,400.91 (二十二) 其他应付款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421,928.54 608,405.90 合 计 421,928.54 608,405.90 2.其他应付款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押金保证金 - 20,000.00 员工报销 211,186.43 452,019.40 应付暂收款 174,554.90 43,847.49 其他 36,187.21 92,539.01 小 计 421,928.54 608,405.90 (2)期末无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 (二十三)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38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686,829.91 84,306.01 (二十四) 其他流动负债 1.明细情况 项目及内容 期末数 期初数 待转销项税额 372,866.07 243,078.91 (二十五) 租赁负债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房屋租赁 8,394,727.47 447,050.62 (二十六) 递延收益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3,429,750.00 2,960,000.00 1,007,000.00 5,382,750.00 - 2.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新增补助金 额 本期分摊 其他 变动 期末数 与 资 产 相关/与 收 益 相 关 转入项 目 金额 投 资 计 划 服 务 平 台 投 资 补助 1,799,750.00 - 其他收 益 313,000.00 - 1,486,750.00 与 资 产 相关 2017 年拨改 与转型资金 630,000.00 - 其他收 益 120,000.00 - 510,000.00 与 资 产 相关 多 维 度 专 业 环 境 检 测 服 务 平 台 建 设 与 应 用 示 范 项目 500,000.00 - - - - 500,000.00 与 收 益 相关 四 川 大 学 子 课 题 研 究 经 费 500,000.00 - 其他收 益 500,000.00 - - 与 收 益 相关 彭 山 南 方 家 具 产 业 园 区 VOCs 综合治 - 2,960,000.00 其他收 益 74,000.00 - 2,886,000.00 与 资 产 相关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39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新增补助金 额 本期分摊 其他 变动 期末数 与 资 产 相关/与 收 益 相 关 转入项 目 金额 理 项 目 专 项 资金 小 计 3,429,750.00 2,960,000.00 - 1,007,000.00 - 5,382,750.00 - [注]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分摊方法详见附注五(四十七)“政府补助”之说明。 (二十七) 股本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数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72,524,031.00 - - - - - 72,524,031.00 (二十八) 资本公积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本溢价 33,916,460.06 - - 33,916,460.06 (二十九) 盈余公积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3,857,385.98 1,538,355.62 - 5,395,741.60 (三十) 未分配利润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上年年末余额 79,293,912.89 69,513,846.69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 - - 调整后本年年初余额 79,293,912.89 69,513,846.69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510,902.79 10,083,223.1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其他转入 - -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40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538,355.62 303,156.92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利润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88,266,460.06 79,293,912.89 (三十一)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营业务 109,094,664.23 68,310,124.34 100,857,024.95 63,907,392.69 其他业务 114,605.50 261,013.51 - - 合 计 109,209,269.73 68,571,137.85 100,857,024.95 63,907,392.69 2.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情况(按不同类别列示) (1)按行业分类 行业名称 本期数 上年数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环保服务 109,094,664.23 68,310,124.34 100,857,024.95 63,907,392.69 (2)按产品/业务类别分类 产品名称 本期数 上年数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环境治理与生态修 复 36,280,469.71 25,590,330.73 36,827,483.86 25,914,565.40 生态环境链式服务 55,840,432.27 33,593,226.44 43,757,275.37 26,630,888.22 智慧环境监测与监 管 16,973,762.25 9,126,567.17 20,272,265.72 11,361,939.07 小 计 109,094,664.23 68,310,124.34 100,857,024.95 63,907,392.69 3.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 11,904,803.70 10.90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41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广元市昭化区环境保护局 8,183,207.55 7.49 曲沃启阳发电有限公司 7,830,188.68 7.17 成都市生活固体废物处置监管服务中心 4,448,499.06 4.07 成都市郫都区水务局 2,808,105.40 2.57 小 计 35,174,804.39 32.21 (三十二) 税金及附加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城市维护建设税 281,142.56 239,508.19 教育附加税 121,164.00 106,252.51 地方教育附加 80,776.01 70,835.01 房产税 219,529.08 219,529.08 土地使用税 1,827.60 1,827.70 印花税 34,612.55 37,507.89 车船税 960.00 3,600.00 水利基金 224.35 1,306.20 合 计 740,236.15 680,366.58 [注]计缴标准详见本附注四“税项”之说明。 (三十三) 销售费用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员工薪酬 4,437,778.90 4,314,271.99 业务招待费 485,906.97 269,512.87 差旅费 1,595,108.94 891,633.67 办公费 1,356,150.09 1,309,877.22 折旧费 114,643.44 69,498.23 广告业务宣传费 2,087,617.38 1,284,943.12 其他 105,912.49 4,198.34 合 计 10,183,118.21 8,143,935.44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42 (三十四) 管理费用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员工薪酬 4,354,893.38 4,639,054.82 中介机构服务费 814,750.27 850,343.60 办公费 2,777,232.29 2,231,819.86 折旧费 472,327.28 243,975.99 业务招待费 252,085.91 231,845.83 差旅费 344,346.10 274,760.10 无形资产摊销 264,239.87 47,380.25 租赁费 -48,176.97 26,956.74 技术服务费 301,886.77 - 其他 27,087.80 75,760.49 合 计 9,560,672.70 8,621,897.68 (三十五) 研发费用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研发人员薪酬 2,489,658.45 3,017,274.42 研发设备折旧 1,026,721.69 649,910.83 咨询技术服务 752,222.35 2,433,654.27 研发人员差旅费 40,147.42 7,694.50 研发办公费 156,177.83 136,144.62 原材料及动力 2,752,872.64 610,108.63 合 计 7,217,800.38 6,854,787.27 (三十六) 财务费用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利息费用 890,412.82 793,138.88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175,764.48 - 减:利息收入 209,554.65 131,910.14 手续费支出 41,107.05 8,228.75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43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其他 49,528.30 112,500.00 合 计 771,493.52 781,957.49 (三十七) 其他收益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与资产相关/与收 益相关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 2,717,239.47 3,175,616.16 与收益相关 2,717,239.47 个税手续费 11,345.38 13,533.63 - 11,345.38 税金减免 441.75 - - 441.75 进项税加计扣除 191,695.53 367,465.34 - 191,695.53 合 计 2,920,722.13 3,556,615.13 2,920,722.13 [注1]本期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附注五(四十七)“政府补助”之说明 。 (三十八) 投资收益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47,130.97 -131,981.35 结构性存款利息 57,287.67 87,739.73 债务重组收益 -790,289.45 - 合 计 -1,080,132.75 -44,241.62 2.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三十九) 信用减值损失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534,346.60 -3,018,655.97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082,711.79 -969,169.48 合 计 -2,617,058.39 -3,987,825.45 (四十) 资产处置收益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计入本期非经 常性损益的金额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44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计入本期非经 常性损益的金额 处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 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 置组(子公司和业务除外)时确认的收益 - -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确认 的收益 57,567.43 - 57,567.43 其中:固定资产 57,567.43 - 57,567.43 在建工程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出非流动资产产生的 收益 - - - 合 计 57,567.43 - 57,567.43 (四十一) 营业外收入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 的金额 政府补助 100,000.00 - 100,000.00 罚没及违约金收入 - 16,000.00 - 其他 - 8,881.00 - 合 计 100,000.00 24,881.00 100,000.00 [注 1]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附注五(四十七)“政府补助”之说明 。 (四十二) 营业外支出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 额 税收滞纳金 349.06 17.98 349.06 其他 13.16 6,300.00 13.16 合 计 362.22 6,317.98 362.22 (四十三) 所得税费用 1.明细情况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45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本期所得税费用 1,472,891.55 1,212,269.18 递延所得税费用 -438,247.22 114,306.58 合 计 1,034,644.33 1,326,575.76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本期数 利润总额 11,545,547.12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731,832.05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12,209.02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158,344.31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 52,069.64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47,795.39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14,708.49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41,121.28 加计扣除的影响 -724,504.67 所得税费用 1,034,644.33 (四十四)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注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利息收入 107,809.57 91,733.06 政府补助 4,770,239.47 2,642,161.28 押金保证金 8,141,392.87 7,653,741.64 其他收入 330,803.50 236,993.40 个税返还 11,345.38 - 合 计 13,361,590.79 10,624,629.38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付现期间费用 8,866,060.95 8,363,648.39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46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支付押金保证金 9,583,025.75 11,105,621.15 手续费支出 41,107.05 38,228.75 其他支出 66,357.71 3,000.00 合 计 18,556,551.46 19,510,498.29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结构性存款利息 - 87,739.73 收回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关联方还借款 51,000.00 - 合 计 51,000.00 30,087,739.73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购买结构性存款 - 30,000,000.00 5.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关联方借款 - 2,500,000.00 非关联方借款 - 5,580,000.00 担保服务费 - 112,500.00 支付的租赁本金及利息 467,182.39 - 合 计 467,182.39 8,192,500.00 (四十五)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0,510,902.79 10,083,223.12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2,617,058.39 3,987,825.4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4,823,013.24 4,455,928.05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47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使用权资产折旧 353,738.43 - 无形资产摊销 84,462.44 47,380.2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93,671.36 90,287.4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57,567.4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890,412.82 905,638.8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080,132.75 44,241.62 净敞口套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38,247.22 114,306.58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851,134.66 -7,318,376.3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901,653.82 -227,772.3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319,673.20 4,131,949.62 处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 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子公司和业务除外) 时确认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90,692.85 16,314,632.3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租赁形成的使用权资产 8,944,171.24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43,539,922.97 36,604,485.1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6,604,485.12 44,602,567.76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935,437.85 -7,998,082.64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48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1)现金 43,539,922.97 36,604,485.12 其中:库存现金 144,404.49 213,545.6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42,985,918.48 36,390,939.5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409,600.00 - (2)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3)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539,922.97 36,604,485.12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 物 43,539,922.97 36,604,485.12 [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说明: 2021 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 43,539,922.97 元,202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 金期末数为 46,272,626.97 元,差额 2,732,704.00 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标准的保证金 2,721,204.00 元,ETC 冻结款 11,500.00 元。 2020 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 36,604,485.12 元,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 金期末数为 39,191,228.47 元,差额 2,586,743.35 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标准的保证金 2,577,243.35 元,ETC 冻结款 9,500.00 元。 (四十六)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 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732,704.00 保证金及 ETC 冻结款 应收账款 9,600,000.00 质押借款 固定资产 16,444,388.80 抵押借款 合 计 28,777,092.80 (四十七) 政府补助 1.明细情况 补助项目 初始确认年 度 初始确认金额 列报项目 计入当期损益 损益项目 金 额 投资计划服务平台投资补助 2016 3,130,000.00 递延收益 其他收益 313,000.00 2017 年拨改与转型资金 2017 1,200,000.00 递延收益 其他收益 120,000.00 四川大学子课题研究经费-成都市 黑臭水体污染治理关键技术研究 与工程示范项目 2020 500,000.00 递延收益 其他收益 500,000.00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49 补助项目 初始确认年 度 初始确认金额 列报项目 计入当期损益 损益项目 金 额 多维度专业环境检测服务平台建 设与应用示范项目 2020 500,000.00 递延收益 - - 彭山南方家具产业园区 VOCs 综合 治理项目专项资金 2021 2,960,000.00 递延收益 其他收益 74,000.00 瞪羚企业后补助 2021 800,000.00 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 800,000.00 债权融资补助 2021 260,000.00 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 260,000.00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2021 230,000.00 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 230,000.00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量质提升 2021 50,000.00 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 50,000.00 2021 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 励资金 2021 200,000.00 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 200,000.00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补贴 2021 100,000.00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 100,000.00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 2021 50,000.00 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 50,000.00 稳岗补贴 2021 49,027.54 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 49,027.54 其他 2021 71,211.93 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 71,211.93 合 计 - 2,817,239.47 (1)本期收到政府补助4,770,239.47元,其中补助收款金额200,000.00元以上的项目: 1)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下达 2020 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与《关 于下达 2021 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子公司四川凯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收到眉山市彭山生态环境局下拨的 2020 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96 万元、2021 年省级空气环 境激励约束资金 200 万元,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计入 2020 其他收 益的金额为 74,000.00 元。 2)根据成都市科学技术局下发的《关于组织 2020 年度四川省瞪羚企业、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 (四川赛区)获奖企业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子公司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 2020 年度 第一批四川省瞪羚企业收到补贴 800,000.00 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已全额计入 2021 其他收益。 3)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下发的《关于申报 2021 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以及《四川省 科学技术厅关于 2021 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公示》,公司收到债权融资补助 260,000.00 元,系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已全额计入 2021 其他收益。 4)根据成都市高新区科技与人才局下发的《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关于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若 干政策>相关支持条款申报的通知》,公司收到“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项目补助 230,000.00 元以及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量质提升”补助 50,000.00 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相关,已全额计入 2021 其他收益。 5)根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发的《关于下达 2021 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资金的通知》, 公司收到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奖励 200,000.00 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 动相关,已全额计入 2021 其他收益。 (2)以前年度收到,至本期初尚未处理完毕的政府补助项目情况如下: 1)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川发改产业函[2016]385 号《关于做好 2016 年四川省节能 环保装备产业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公司 2016 年度收到投资计划服务平台补贴 3,130,000.00 元,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50 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计入 2021 其他收益的金额为 313,000.00 元。 2)根据成都市锦江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下发的川经信财资[2016]317 号《关于组织开展 2017 年省级工业发展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公司 2017 年度收到 2017 年拨改与转型资金 1,200,000.00 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计入 2021 其他收益的金额为 120,000.00 元。 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下发的川财建(2019)285 号《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 2020 年度收到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推荐的多维度专业环境检测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示范项目 2020 年 度立项经费 500,000.00 元,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尚未验收,故本期尚未结转损益。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注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一) 其他原因引起的合并范围的变动 1.以直接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增加的子公司(指通过新设、派生分立等非合并收购方式增加的子公 司) 2021年6月,公司出资设立四川凯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完成工商设立登 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公司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1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 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本期未发生吸收合并的情况。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注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一)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级次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四川国测检测技 术有限公司 一级 成都市 成都市 服务业 100.00 - 同一控制下合 并 四川蜀水生态环 境建设有限责任 公司 一级 成都市 成都市 服务业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 合并 安徽新湖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 一级 阜阳市 阜阳市 服务业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 合并 四川凯之源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二级 眉山市 眉山市 服务业 100.00 - 直接设立 西昌利百加环境 保护技术有限公 司 二级 西昌市 西昌市 服务业 - 100.00 直接设立 [注]:经安徽新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3 日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 50.00 万元增 加到 500.00 万元,增加的 450.00 万元全部由本公司投入,于 2035 年 11 月 3 日之前实缴到位。截至资 产负债表日,安徽新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收资本为 50.00 万元。 (1)本期不存在母公司拥有半数或半数以下表决权而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51 (2)本期不存在母公司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未能对其形成控制的股权投资情况。 (二) 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 业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 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 间接 四川锦鸿环保有限 责任公司 成都市 成都市 服务业 18.18 - 权益法 宜宾川能环保能源 利用有限公司 宜宾市 宜宾市 服务业 35.00 - 权益法 四川尼菲生态环境 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 成都市 生态保护和环 境治理业 30.00 - 权益法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期末数 / 本期数 四川锦鸿环保有限责任 公司 宜宾川能环保能源利用有 限公司 四川尼菲生态环境科技有 限公司 流动资产 4,363,147.11 5,418,416.54 14,996,035.40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17,621.11 3,778.67 1,000,035.40 非流动资产 6,300,000.00 13,237,367.60 - 资产合计 10,663,147.11 18,655,784.14 14,996,035.40 流动负债 4,550,437.50 7,398,022.83 -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合计 4,550,437.50 7,398,022.83 - 少数股东权益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6,112,709.61 11,257,761.31 14,996,035.40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1,356,860.61 1,892,216.45 14,998,810.62 调整事项 - - - --商誉 -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 --其他 -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1,356,860.61 1,892,216.45 14,998,810.62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 资的公允价值 - - - 营业收入 - - -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52 期末数 / 本期数 四川锦鸿环保有限责任 公司 宜宾川能环保能源利用有 限公司 四川尼菲生态环境科技有 限公司 财务费用 150,359.74 371,708.74 380.00 所得税费用 - - - 净利润 -150,359.74 -910,303.39 -3,964.60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150,359.74 -910,303.39 -3,964.60 本期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 - 续上表: 期初数 / 上年数 四川锦鸿环保有限责任 公司 宜宾川能环保能源利用有限 公司 四川尼菲生态环境科技 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 4,363,069.35 5,514,797.70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59,452.35 514,311.70 - 非流动资产 6,300,000.00 13,393,348.45 - 资产合计 10,663,069.35 18,908,146.15 - 流动负债 4,400,000.00 6,740,081.45 - 非流动负债 - - - 负债合计 4,400,000.00 6,740,081.45 - 少数股东权益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6,263,069.35 12,168,064.70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1,384,196.01 2,210,822.64 调整事项 - - - --商誉 -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 --其他 -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1,384,196.01 2,210,822.64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 的公允价值 - - - 营业收入 - - -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53 期初数 / 上年数 四川锦鸿环保有限责任 公司 宜宾川能环保能源利用有限 公司 四川尼菲生态环境科技 有限公司 财务费用 -411.35 62,342.57 - 所得税费用 - - - 净利润 -86,930.65 -331,935.3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86,930.65 -331,935.30 - 本期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 - 八、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 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 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 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 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 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 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 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 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 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 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 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 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 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 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 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向银行借款均系固定利率借款。因此,本公司不会受到利率变动 所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影响。 3.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54 (二)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 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 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 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 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 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 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 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但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 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 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 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 30 天。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 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 12 个月或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 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 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55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 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 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 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 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 GDP 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 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 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三)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 未来 12 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 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 民币万元): 项 目 期末数 一年以内 一至两年 两至三年 三年以上 合 计 短期借款 1,993.96 - - - 1,993.96 应付账款 2,235.05 - - - 2,235.05 其他应付款 42.19 - - - 42.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68.68 - - - 68.68 租赁负债 - 69.02 60.17 710.29 839.47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 债合计 4,339.88 69.02 60.17 710.29 5,179.36 续上表: 项 目 期初数 一年以内 一至两年 两至三年 三年以上 合 计 短期借款 1,001.27 - - - 1,001.27 应付账款 1,739.51 - - - 1,739.51 其他应付款 60.84 - - - 60.8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8.43 - - - 8.43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56 项 目 期初数 一年以内 一至两年 两至三年 三年以上 合 计 动负债 租赁负债 - 9.34 10.65 24.72 44.71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 债合计 2,810.05 9.34 10.65 24.72 2,854.76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 不同。 (四) 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 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 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 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26.61% (2020 年 12 月 31 日:19.13%)。 九、公允价值的披露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注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及负债。 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说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关联方关系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本公司自然人股东赵希锦持有本公司 61.61%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自然人股东刘明辉直接持有 本公司 3.06%的股权,刘明辉为成都锦创合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 成都锦创合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本公司 5.31%的股权,两人系夫妻关系。股东赵 希锦、刘明辉合计控制公司 69.98%的股权,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明辉担任公司董事长,赵希锦担任公 司董事、总经理。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七(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公司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七(二)“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赵言乔 股东、监事 遂宁市安居区麒新机砖厂(有限合伙) 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57 (二) 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 (1)明细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 行完毕 赵希锦、刘明辉 四川锦美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21-9-27 2022-9-26 否 2.关联方资金拆借 关联方名称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出 四川锦鸿环保有限责 任公司 1,500,000.00 2020-7-16 2021-7-15 - 四川锦鸿环保有限责 任公司 1,000,000.00 2020-10-14 2021-10-13 - (三)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预付款项 遂宁市安居区麒新机砖 厂(有限合伙) 900,000.00 - - - 其他应收款 四川锦鸿环保有限责任 公司 2,599,437.50 254,430.73 2,540,177.08 127,008.85 赵言乔 - - 14,400.00 720.00 2.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期末数 期初数 其他应付款 赵言乔 2,104.00 - 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注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重要承诺事项 1.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1)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财产抵押、质押担保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二)1“本公司合并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58 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之说明。 (2)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质押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质押权人 质押标的物 质押物 账面原值 质押物 账面价值 担保借款余额 借款到期日 本公司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分 行 应收账款 960.00 960.00 480.00 2022-5-11 480.00 2022-5-30 (二) 或有事项 1.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保证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位 贷款金融机构 担保借款余额 借款到期日 备注 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本公司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高新支行 1,000.00 2022-9-26 [注 1] [注1]2021年9月27日,本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H20010210923683 的 1,000.00 万元借款合同,并由刘明辉、赵希锦,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及四川国测检 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1 年 9 月 18 日,刘明辉、赵希锦,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 责任公司及本公司签订最高额信用反担保合同,刘明辉、赵希锦对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的本公司 1,000.00 万元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信用反担保。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及本公司签订最高额抵押反担保合同,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以房屋建筑物为抵押物对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担保的本公司 1,000.00 万元的债务提供 不可撤销的抵押反担保。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财产抵押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担保单位 被担保单 位 抵押权人 抵押标的 物 抵押物 账面原值 抵押物 账面价值 担保借款 余额 借款到期日 四 川 国 测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司 本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成都 分行 房屋建筑 物 1,190.53 1,031.55 480.00 2022-5-11 480.00 2022-5-30 四 川 国 测 检 测 技 术 有 限 公司 本公司 成都中小企业融 资担保有限责任 公司 房屋建筑 物 707.34 612.89 1,000.00 2022-9-26 小 计 1,897.87 1,644.44 1,960.00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说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公司无应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说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租赁 1.作为承租人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59 (1)各类使用权资产的账面原值、累计折旧以及减值准备等详见本附注五(十)“使用权资产”之说 明。 (2)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项 目 本期数 计入财务费用的租赁负债利息 175,764.48 (3)租赁的简化处理 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租赁费用情况 如下: 项 目 本期数 短期租赁费用 921,967.36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合 计 921,967.36 (4)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项 目 本期数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467,182.39 支付的按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 929,185.70 合 计 1,396,368.09 2.作为出租人 (1)经营租赁 1)租赁收入 项 目 本期数 租赁收入 114,605.50 其中:与未纳入租赁收款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2)经营租出固定资产的期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额等详见本附注五(九)3“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 产”之说明。 十四、母公司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注明,期初系指 2021 年 1 月 1 日,期末系指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期系指 2021 年度,上年系指 2020 年度。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期末数 1 年以内 42,006,640.25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60 账 龄 期末数 1-2 年 12,136,711.17 2-3 年 5,169,978.50 3-4 年 4,409,525.96 4-5 年 468,500.00 5 年以上 2,178,246.30 账面余额小计 66,369,602.18 减:坏账准备 9,622,805.96 账面价值合计 56,746,796.22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种 类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6,369,602.18 100.00 9,622,805.96 14.50 56,746,796.22 合 计 66,369,602.18 100.00 9,622,805.96 14.50 56,746,796.22 续上表: 种 类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7,800,972.06 100.00 9,159,338.16 13.51 58,641,633.90 合 计 67,800,972.06 100.00 9,159,338.16 13.51 58,641,633.90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期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组 合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 66,369,602.18 9,622,805.96 14.50 其中:账龄组合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42,006,640.25 2,100,332.01 5.00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61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2 年 12,136,711.17 1,213,671.12 10.00 2-3 年 5,169,978.50 1,550,993.55 30.00 3-4 年 4,409,525.96 2,204,762.98 50.00 4-5 年 468,500.00 374,800.00 80.00 5 年以上 2,178,246.30 2,178,246.30 100.00 小 计 66,369,602.18 9,622,805.96 -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1)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种 类 期初数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数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9,159,338.16 463,467.80 - - - 9,622,805.96 小 计 9,159,338.16 463,467.80 - - - 9,622,805.96 5.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 5 名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 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云 龙分局 11,104,992.00 1 年以内 16.73 555,249.60 广元市昭化生态环境局 5,855,000.00 1 年以内 8.82 292,750.00 四川德阳八角水泥有限责任公 司 3,594,000.00 1-3 年 5.42 539,100.00 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 2,243,584.00 3-4 年 3.38 1,121,792.00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 境局 2,218,500.00 1-2 年 3.34 148,100.00 小 计 25,016,076.00 37.69 2,656,991.60 (二) 其他应收款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应收利息 - - -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62 项 目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13,983,335.95 1,772,440.62 12,210,895.33 合 计 13,983,335.95 1,772,440.62 12,210,895.33 续上表: 项 目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20,111,267.25 1,103,221.14 19,008,046.11 合 计 20,111,267.25 1,103,221.14 19,008,046.11 2.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期末数 1 年以内 7,781,599.21 1-2 年 3,459,016.28 2-3 年 438,850.00 3-4 年 2,184,132.86 4-5 年 30,000.00 5 年以上 89,737.60 账面余额小计 13,983,335.95 减:坏账准备 1,772,440.62 账面价值小计 12,210,895.33 (2)按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期末数 期初数 关联方往来款 8,599,437.50 14,540,177.08 保证金 2,472,185.46 1,985,373.90 其他 2,589,909.40 2,577,769.40 押金 12,278.50 93,761.80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63 款项性质 期末数 期初数 备用金 163,391.44 853,508.29 暂付代收款 146,133.65 60,676.78 账面余额小计 13,983,335.95 20,111,267.25 减:坏账准备 1,772,440.62 1,103,221.14 账面价值小计 12,210,895.33 19,008,046.11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小 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 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未发生信用减 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用 减值)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 1,029,431.06 73,790.08 - 1,103,221.14 2021 年 1 月 1 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本期计提 653,271.96 15,947.52 - 669,219.48 本期收回或转回 - - - - 本期转销或核销 - - - - 其他变动 - - - -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682,703.02 89,737.60 - 1,772,440.62 (4)期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 合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龄组合 7,983,335.95 1,772,440.62 22.20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6,000,000.00 - - 小 计 13,983,335.95 1,772,440.62 22.20 其中:账龄组合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781,599.21 89,079.96 5.00 1-2 年 3,459,016.28 345,901.63 10.00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64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2-3 年 438,850.00 131,655.00 30.00 3-4 年 2,184,132.86 1,092,066.43 50.00 4-5 年 30,000.00 24,000.00 80.00 5 年以上 89,737.60 89,737.60 100.00 小 计 7,983,335.95 1,772,440.62 - (5)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1)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种 类 期初数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数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其他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103,221.14 669,219.48 - - - 1,772,440.62 小 计 1,103,221.14 669,219.48 - - - 1,772,440.62 (6)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前 5 名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或内容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 余额 四川凯之源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往来款 6,000,000.00 1 年以内 42.91 - 四川锦鸿环保有 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往来款 2,599,437.50 1 年以内、 1-2 年 18.59 254,430.73 唐军 其他 2,000,000.00 3-4 年 14.30 1,000,000.00 兰州腾飞环保工 程有限公司 其他 547,769.40 1-2 年 3.92 54,776.94 四川西南工程项 目管理咨询有限 责任公司 保证金 500,000.00 1 年以内 3.58 25,000.00 小 计 11,647,206.90 83.29 1,339,720.69 (7)对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四川凯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6,000,000.00 42.91 四川锦鸿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联营企业 2,599,437.50 18.59 小 计 8,599,437.50 61.50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65 (三) 长期股权投资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减值准 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 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45,692,885.81 - 45,692,885.81 40,692,885.81 - 40,692,885.81 对联营、合营企业 投资 18,247,887.68 - 18,247,887.68 3,595,018.65 - 3,595,018.65 合 计 63,940,773.49 - 63,940,773.49 44,287,904.46 - 44,287,904.46 2.子公司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 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 值准备 减值准备期 末余额 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 限公司 4,431,185.81 - - 4,431,185.81 - - 四川蜀水生态环境建 设有限责任公司 26,969,200.00 - - 26,969,200.00 - - 安徽新湖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 9,292,500.00 - - 9,292,500.00 - - 四川凯之源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小 计 40,692,885.81 5,000,000.00 - 45,692,885.81 - - 3.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投资成本 期初数 本期变动 追加投资 减少 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 损益 其他综合 收益变动 联营企业 1)四川锦鸿环保有 限责任公司 1,400,000.00 1,384,196.01 - - -27,335.40 - 2)宜宾川能环保能 源利用有限公司 2,327,000.00 2,210,822.64 - - -318,606.19 - 3)四川尼菲生态环 境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1,189.38 - 合 计 18,727,000.00 3,595,018.65 15,000,000.00 - -347,130.97 - 续上表: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期变动 期末数 减值准备期末 余额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 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其他 )联营企业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66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本期变动 期末数 减值准备期末 余额 其他权益 变动 宣告发放现金股 利或利润 计提减值 准备 其他 1)四川锦鸿环保有限 责任公司 - - - - 1,356,860.61 - 2)宜宾川能环保能源 利用有限公司 - - - - 1,892,216.45 - 3)四川尼菲生态环境 科技有限公司 - - - - 14,998,810.62 - 合 计 - - - - 18,247,887.68 - (四)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营业务 72,341,596.67 48,293,603.14 66,685,252.24 45,844,674.68 其他业务 - - - - 合 计 72,341,596.67 48,293,603.14 66,685,252.24 45,844,674.68 2.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情况(按不同类别列示) (1)按行业分类 行业名称 本期数 上年数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环保服务 72,341,596.67 48,293,603.14 66,685,252.24 45,844,674.68 (2)按产品/业务类别分类 产品名称 本期数 上年数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 34,540,553.80 24,610,561.16 29,857,768.38 19,726,618.86 生态环境链式服务 35,681,807.01 22,560,332.86 36,827,483.86 26,118,055.82 智慧环境监测与监管 2,119,235.86 1,122,709.12 - - 小 计 72,341,596.67 48,293,603.14 66,685,252.24 45,844,674.68 3.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云龙分局 11,904,803.70 16.46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67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广元市昭化区环境保护局 7,879,245.29 10.89 安徽新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3,490,566.04 4.83 成都市郫都区水务局 2,808,105.40 3.88 中建环能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2,585,632.07 3.57 小 计 28,668,352.50 39.63 (五) 投资收益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2,0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47,130.97 -131,981.35 结构性存款利息 57,287.67 87,739.73 合 计 11,710,156.70 -44,241.62 2.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十五、补充资料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注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非经常性损益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 (2008)》的规定,本公司本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收益为+,损失为-): 项 目 金 额 说 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7,567.43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 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817,239.4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68 项 目 金 额 说 明 债务重组损益 -790,289.45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 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 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62.2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60,770.33 - 小 计 2,344,925.56 - 减: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351,738.83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993,186.73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1,993,186.7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 (二)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1.明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的计算及披露》(2010修订)的规定,本公司本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如下: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39 0.14 0.14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69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 4.37 0.12 0.12 2.计算过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 项 目 序号 本期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 10,510,902.79 非经常性损益 2 1,993,186.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1-2 8,517,716.06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4 189,591,789.93 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5 -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6 - 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7 - 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8 - 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9 - 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10 - 报告期月份数 11 12.00 加权平均净资产 12[注] 194,847,241.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1/12 5.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3/12 4.37% [注]12=4+1*0.5+5*6/11-7*8/11±9*10/11 (2)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 目 序号 本期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 10,510,902.79 非经常性损益 2 1,993,186.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1-2 8,517,716.06 期初股份总数 4 72,524,031.00 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5 - 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6 - 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7 -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4 170 项 目 序号 本期数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8 - 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9 - 报告期缩股数 10 - 报告期月份数 11 12.00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2 72,524,031.00 基本每股收益 13=1/12 0.14 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 14=3/12 0.12 [注]12=4+5+6*7/11-8*9/11-10 (3)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7 日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 2022-004 171 附: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 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年度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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