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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8694 _2017_ 环保 _2017 年年 报告 _2018 04 23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 2017 年度报告 锦美环保 NEEQ : 838694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Jinmei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 LTD.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2 公司年度大事记 2017 年 1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测检测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扩项),新增食品类 检测指标,扩大了公司的检测业务范围,提高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2017 年 5 月公司荣获“中国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2017年9月公司北京分公司的成立,降低了对区域市场的依赖,提高了市场竞争力。 2017年9月公司荣获2016年度“四川省环保产业50强”。 2017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以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3.5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5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41,519,395 元增至 70,582,971 元。 2017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锦美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拟以定向发行的方式向3名合格投 资者共发行1,941,060股普通股,募集资金22,011,620.40元。 2017年10月公司荣获“2017德勤-成都高新高成长20强”。 2017年12月,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3 目 录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 5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7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9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3 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 25 第七节 融资及利润分配情况 .................................................................................................. 2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 28 第九节 行业信息 ...................................................................................................................... 31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31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37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4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锦美环保、股份公司 指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锦美有限 指 公司前称,四川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国测检测 指 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蜀水生态 指 四川蜀水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全资子公 司 安徽锦美 指 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分公司 指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锦创合众 指 成都锦创合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 司用于员工股权激励的员工持股平台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指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环保管家 指 为客户提供环保政策解读、环保技术咨询、解决方案、 环境风险管控、污染物达标排放、工程设计、建设、 运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一站式环保服务 PPP 指 是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 的字母缩写,是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 务供给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 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 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会议事规则 指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会 指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 股东大会 指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5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刘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孝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邱孝富保证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异议事项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 确、完整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是 √否 【重要风险提示表】 重要风险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公司治理不完善的风险 股份公司成立后,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了现代化 企业发展所需的内部控制体系。但是,由于股份公司成立的时 间较短,各项管理、控制制度的执行尚未经过较长经营周期的 实践检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 逐渐完善;同时,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对公司治理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 因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的风险。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赵希锦持有公司 45,475,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64.43%, 为公司控股股东;赵希锦之妻刘明辉持有公司 2,720,000 股股 份,同时通过锦创合众控制公司 3,852,370 股股份。赵希锦、 刘明辉系夫妻关系,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 73.74%,且刘明 辉担任公司董事长,赵希锦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赵希锦、 刘明辉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管理拥有较大的影 响力。如其利用控制地位和管理职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 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经营和其他股东利益带来风 险。 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第三方环保技术咨询、第三方环境检测业务, 第三方环保工程设计、施工、运营业务,技术人员占公司员工 的比例超过 60%以上,技术人员、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6 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虽然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吸 引、留住人才,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机密,但是并不能排除公 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可能。若出现上述情形,则对公司的经 营业务产生不利的影响。 税收优惠的政策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国测检测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按 15%优惠税率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有效期三年。公 司全资子公司蜀水生态及安微锦美成都分公司报告期内执行西 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但若 国家调整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将会 对公司的税负、盈利带来一定影响。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第三方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第三方环境检测 业务以及第三方环保工程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服务,属于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若未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竞争程 度加剧,而市场规模没有相应扩大,将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 下降或增速放缓。 区域市场依赖的风险 由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因此公司的 客户区域主要为西南地区,虽然公司持有安徽锦美 100%的股权, 将业务区域拓展至华东地区,但对西南市场的依赖还是较大。 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为 6600.90 万元, 占资产总额的比例是 39.40%,公司持有全资子公司国测检测、蜀 水生态和安徽锦美 100%的股权,拥有了完整的第三方环保产业 链,随着经营规模持续扩大,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持续增加。公 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受环评水保业务的结算方式及环评 水保批复进度、客户款项支付进度安排和污水处理工程业务结 算方式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这与公司所处行业和业务的特点相 符。公司已建立严谨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并按会计准则计提 了相应坏账准备。但如果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 回发生坏账的情况,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率和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净额,并增加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将可能对公司的资 金使用效率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否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7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Sichuan Jinmei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 LTD. 证券简称 锦美环保 证券代码 838694 法定代表人 刘明辉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金石路 166 号天府宝座 B 座 二、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刘红东 职务 董事会秘书 电话 028-85325801 传真 028-83322830 电子邮箱 liuhongdong@ 公司网址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金石路 166 号天府宝座 B 座 610063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 企业信息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成立时间 2011 年 10 月 9 日 挂牌时间 2016 年 9 月 12 日 分层情况 基础层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其他污染治理-商业服务与商业用品-环 境与设施服务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第三方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第三方环保工程设计、施工、运营一 体化服务以及第三方环境检测业务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 协议转让 普通股总股本(股) 70,582,971 优先股总股本(股) 0 做市商数量 0 控股股东 赵希锦 实际控制人 赵希锦、刘明辉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8 四、 注册情况 项目 内容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5826274867 否 注册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 88 号香年 广场 3 号楼 25 楼 8 号 否 注册资本 70,582,971 是 2017 年 9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3.5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5 股,并于 2017 年 10 月 9 日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由 41,519,395 元增至 70,582,971 元。报告期末,公司注册资本与总股本一致。 五、 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 华西证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 号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否 会计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 赵书阳、时斌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六、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2018 年1月15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 转让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转让方式改为集合竞价方式进行转让。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9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76,290,756.49 62,409,946.54 22.24% 毛利率% 56.58% 63.72%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397,388.56 18,536,260.97 31.62%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21,607,275.20 19,638,559.13 10.0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23.51% 24.3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计算) 20.83% 25.76% - 基本每股收益 0.35 0.26 31.62% 注:公司在本期以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导致普通股变动,2016 年按变动前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46 元/股,按变动后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26 元/股。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167,553,957.37 151,211,966.00 10.81% 负债总计 50,183,724.35 60,462,838.81 -17%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7,370,233.02 90,749,127.19 29.33%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66 1.29 29.3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7.44% 26.41% - 资产负债率%(合并) 29.95% 39.99% - 流动比率 249.28% 192.00% - 利息保障倍数 17.94 23.13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139,236.21 7,062,942.36 341.77% 应收账款周转率 122.71% 131.39% -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0 存货周转率 819.44% 662.01% - 四、 成长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10.81% 25.38% - 营业收入增长率% 22.24% 54.61% - 净利润增长率% 31.45% 16.12% - 五、 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普通股总股本 70,582,971 41,519,395 70.00%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 - -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 - - 六、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 销部分 178,009.2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437,739.2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1,590.1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223,717.27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300,440.99 所得税影响数 510,327.6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790,113.36 七、 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1 单位:元 科目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资产处置收益 - 2,993.54 营业外收入 2,831,186.29 2,828,192.75 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 调整法,对 2016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2,993.54 元,减少“营 业外收入” 2,993.54 元。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2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一直专注于生态环境保护及环境治理领域,为客户提供系统环境方案、 解决环境综合问题的“一站式”环保管家服务,致力于打造中国领先的第三方环保产业链式服务商。公 司是集第三方环保技术咨询(即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环保验收调查、清洁生产审核、环保可研、 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设计及编制、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水土保持验收等技术咨询类),第三方环境 检测(包括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土壤和固体废物及辐射等环境监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 验收监测等技术服务)、第三方环境治理(环保工程设计、环保工程建设、环保设施运营)于一体的跨 区域、高科技型的环保企业。 公司下辖全资子公司蜀水生态、国测检测和安徽锦美,具有完整的第三方环保产业链,积累了丰富的 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公司拥有 2 项发明专利,20 项实用新型专利,在低磷、无磷水处理剂、膜处理、 高浓度和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高效垂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烟气除尘脱硫等技术上处于行业优势地位。 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稳定的环保技术服务团队,具有多位环境工程、建筑、冶金、节能、化工等专业 高级工程师。公司利用现有的核心技术和人才团队,为包括企业及政府、事业单位等相关客户提供如环 境影响评价、环保验收等类别的第三方环保技术咨询服务,工业废水、特种工业废水和分散式生活污水 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营服务以及各类环境检测服务,从而收取相应服务费实现公司 的收入、利润与现金流。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事项 是或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二、 经营情况回顾 (一) 经营计划 2017 年是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全面推进整体战略发展的关键年。2017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6,290,756.49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2.24 %;实现营业利润 27,685,835.62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6.18 %; 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397,388.56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1.62%。 报告期内,公司以稳中求进围绕既定的战略发展重点,公司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 与成果: 1、业务拓展 为了深化公司第三方环保产业链技术优势,提高市场综合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在北京设立了分公司。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3 公司工程产品中心牵头成立了土壤环境修复事业组,并组建了技术团队,在土壤修复业务板块布局,拓 展市场份额;公司成立环保管家一部与多家企业签订了“一站式”环保管家技术服务合同,全面提升了 公司技术咨询、诊断、治理、运营一体化服务综合竞争力;同时在川内广元、西昌、康定等地筹建营运 中心以达到立足四川、面前西南、辐射全国的战略目标。 2、知识产权 报告期内,公司已取得有效专利 22 项,其中发明专利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20 项,5 项申请商标正在 受理中。公司子公司国测检测试验试资质检测指标扩项,取得了食品检测准入资格,环境检测指标业务 范围达千余项并荣获“成都市锦江区 2017 年度产业生态圈建设优秀功能企业”称号。报告期内,公司 新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成为拥有两个环评资质证书的高新技术企业,环保工程总承包 资质升至二级,与公司的经营相关的其他资质也取得了延续或升级,拓宽了公司的业务范围,完善了公 司的资质体系。 3、资本运作 2017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拟以定向发行的方式向 3 名合格投资者发行 1,941,060 股 普通股,募集资金 22,011,620.40 元。用于拓展市场,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补充流动资金,增强资 本实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到认购资金 200.11 万元。 4、治理改进 公司高度注重公司治理的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并不断完善规范公司运作的基本制度。 报告期内,公 司制定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均严 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 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 5、企业文化 企业良好的氛围以及企业文化建设是企业发展的基石,公司一贯秉承“忠诚、敬业、奉献、进取” 的企业精神,积极培育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通过组织员工日常文体活动、每月的员工集体生日会、 每年定期开展中高层人员户外拓展等活动,增强公司全体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2017 度公司荣获“中国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单位”。 6、品牌建设 公司高度重视品牌建设的深远意义,充分发挥第三方环保技术服务产业链的优势,为客户提供“一 站式”环保管家技术服务,通过优质的技术服务获得客户良好的口碑。为了提升企业知名度、扩大社会 影响力,公司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司内刊、宣传画册、电台等媒介的宣传,直观地树立公司正面、 积极的企业形象;此外,公司还通过行业交流、校企合作讲座等贯彻公司的企业文化、服务理念等提高 公司品牌影响力。2017 年度公司荣获“2017 卓越川商品牌奖”。 (二) 行业情况 十九大报告中将生态文明建设提高至前所未有的高度,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 作为主要内容之一,勾画出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蓝图和实现美丽中国的战略路径,表达了中 央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公司主营业务为第三方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第三方环境检测业务以及第 三方环保工程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服务,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司拥有第三方环保产业链 业务的应有资质,贯穿了第三方大环保产业链及销售链,为客户专业提供第三方环境综合技术服务的环 保企业,公司业务均顺应了行业发展趋势。 1、有利因素 (1)国家宏观政策的大力支持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4 第三方环保技术咨询服务业务 环境咨询服务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环境工程咨询、清洁生产审核与培训、环境信息服务、 环境规划、环境设计等一系列与环境相关领域的咨询类项目,业务范围涵盖众多领域,可为客户提供环 境综合解决方案。随着《“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推进、新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条例》的实施,以及《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 [2017]84 号)等一系列文件的颁布,以环评为代表的环境咨询服务业也在发生变化,逐步形成事前战略、 规划、项目环评无缝衔接,事中环境监理,事后后评价的新格局,并由此延伸带来环保管家业务、排污 许可申报、排污许可执行报告等新的环境咨询服务业务,环境咨询服务市场进一步扩容,预计该领域将 以近 700 亿的市场加速释放;同时,红顶中介脱钩带来的市场二次划分、新资质管理办法推广下市场集 中度的提升,民营企业尤其是拥有核心竞争力的民营企业有效市场份额预计将大幅提升。公司下设环境 咨询一部、二部、三部及环保管家一部,在为客户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的同时与多家企业签订了“一 站式”环保管家技术服务合同,全面提升了公司技术咨询、诊断、治理、运营一体化服务综合竞争力, 公司该板块业务市场潜力巨大。 第三方环境检测业务 2017 年,是“十三五”期间我国以改善环境质量为重点的关键期,环境监测领域改革不断深化,一 方面,省以下环保机构垂改试点、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河长制等改革措施逐步落地;另一方面,包括 排污许可、环保税、环保督察、按日计罚在内的环境管理机制加速完善。环保进入强监管时期,战略高 度节节提升,政策扶持力度持续加码。根据《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 96 号)、《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49 号)、《关于整合检验检 测认证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8 号)、《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 (环发【2015】20 号)、《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 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 国家将大力推进第三方环境监测,开放服务性监测市场,促进环境检测服务社会化良性发展,全面放开 服务性环境监测市场,国家事业单位不再参与社会化检验检测业务,第三方环境检测产业将迎来较大增 长。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测检测环境检测业务指标范围达千余项,荣获“成都市锦江区 2017 年度产业生 态圈建设优秀功能企业”称号,有望顺应国家环保产业政策,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第三方环境治理业务 根据《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明确全国 将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健全统一规范、竞争 有序、监管有力的第三方治理市场,推动排污者付费和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提升我国污染治理水 平。第三方污水治理及运营市场空间将得以快速释放和发展,特别是工业污水的第三方治理与运营,将 产生极大的环保市场与空间,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的第三方治理环保企业将迎来巨大的发展空间。 公司在原有第三方环境治理业务基础上,积极寻找PPP项目合作伙伴,共同开发环境治理PPP业务。鉴于 PPP项目通常具有投资金额较大、建设及运营期限较长等特点,实施PPP项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 以谨慎的原则在对项目的风险识别、充分评估的前提下才可使项目落地,具体项目合作环节需要不断斟 酌、磋商。如果能够签订合同,该板块将迅速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壮大业务体量。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2016 年 3 月 16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纲要。纲要明确提出在十三五期间要加快改善生态环境,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 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创新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 化排污者主体责任,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实现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这充分说明 对环境问题的关切,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对环保行业和产业的发展将形成巨大的推动作用。2016 年, 环保部下发《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16]45 号), 明确提出落实环境治理任务,推动环保产业发展,鼓励聘请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提 供监测、监理、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污染治理等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公司下辖全资子公司蜀水 生态专门从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编制、监理、监测、验收为主的在川内具行业竞争力的企业之一;公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5 司在北京设立的分公司主要在土壤修复领域方面寻找市场,提高了区域竞争力,对公司而言势比会抓住 机遇迎来业务发展和上升空间。 (2)第三方环境治理技术日益成熟 随着国家对第三方环境治理行业的重视程度加大,推动第三方环境治理行业的快速发展,目前国内 的各个行业的第三方环境治理技术已经日趋成熟,如工业水处理技术在物理、化学和生物处理方面都取 得了全面的进步,技术的进步使得原来相对复杂的治污处理工艺变得简单,从而大幅降低了污染治理的 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这使得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能得到极大的推广,也增加了各行业对污染治理的需 求。 (3)第三方环境技术服务市场需求急剧扩大 根据国家推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土十条”以及国家“十三五”规划的实施 和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进一步推进,为环境服务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污染治理要求迫切,污水处 理与污水资源化、环境技术咨询业、环境检测业市场巨大,我国污染治理水平还较为落后,治理任务仍 相当艰巨,加快污染治理的要求依然十分迫切。仅就污水治理而言,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 划》,预计国家将投入 2 万亿,带动近 5 万亿元资金来进行水污染治理。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 国家信息中心的分析预测,在处理水平正常提高的情况下,“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我国废水治理 投入(含治理投资和运行费用)合计将分别达到 10,583 亿元和 13,922 亿元,其中用于工业和城镇生活 污水的治理投资将分别达到 4,355 亿元和 4,590 亿元。未来十年,用于污染治理的投资仍将继续保持较 快的增长,全国污染治理治理行业将迎来巨大的发展空间。 (4)全民环保意识不断加强 2015 年最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是环境立法史上的里程碑,对环境污染犯罪实施最严厉问责, 最严厉处罚;最高人民检察院文件《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 29 号)加大了环境污染的刑罚处罚力度。随着国家污染治理措施进一步加大,各项环保法律法规陆续出 台,企业环保意识不断加强,全国污染治理市场空间巨大,第三方环境服务业市场需求急剧扩大。 2、不利因素 (1)专业技术人才相对缺乏 环保行业近年来得以大力发展,各高校环保专业在 10 几年以前并非热门专业,较少学生选择环境 类专业,加之环保行业由于其特殊性,需要运用到精通水、电、大气、物理、化学等多个领域的复合型 人才,对人才的综合知识水平要求较高,理想化的人员既需要掌握客户所处行业知识背景又需要深入掌 握相应的项目工程经验,能根据客户的系统现状、业务流程和维护服务模式等提供整体的系统解决方案, 因此在目前环保产业快速发展阶段,导致环保专业型复合型人才较为缺乏。 (2)行业集中度较低 随着国内污染治理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目前国内环境服务企业数量较多,但行业集中度较低,企 业普遍规模较小,技术力量薄弱,专业化程度不高,与发达国家相比,运营规模、研发投入和技术方面 存在一定的差距。环保产业发展迅速,公司质量良莠不齐,多数企业仅是简单模仿,提供低端的产品和 服务,价格竞争秩序混乱,影响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 (3)市场竞争趋于激烈 随着国务院制定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一系列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的利好政策的陆续出台,使 得环保产业作为国家支柱产业得以快速发展,环境服务业行业前景巨大。由于行业发展潜力的巨大,众 多大型企业凭借其资本的优势,介入环境服务业,从而加大了行业的竞争力度。另外,环境服务企业技 术水平、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恶意扰乱市场价格体系,加大了市场竞争。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6 (三) 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本期期末与上年期 末金额变动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的 比重 金额 占总资产的 比重 货币资金 29,637,722.53 17.69% 23,741,575.93 15.70% 24.83% 应收账款 66,009,036.20 39.40% 58,330,427.86 38.58% 13.16% 存货 4,331,364.28 2.59% 3,753,005.88 2.48% 15.41%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固定资产 42,037,601.80 25.09% 41,126,022.49 27.20% 2.22% 在建工程 9,433.96 0.01% - - - 短期借款 10,000,000.00 5.97% 15,000,000.00 9.92% -33.33% 长期借款 - - - - 资产总计 167,553,957.37 - 151,211,966.00 - 10.81%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 货币资金较上年同期增长 24.83%,主要系收到定向增发款 200 万元和本期收入增加,回款增加所致。 2、 应收账款较上年同期增长 13.16%,主要系本期收入增加所致。 3、 存货较上年同期增长 15.41%,主要系本期合同增加,相应未完工的项目增加所致。 4、 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33.33%,主要系本期归还短期借款 500 万元所致。 2. 营业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本期与上年同期金 额变动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营业收入 76,290,756.49 - 62,409,946.54 - 22.24% 营业成本 33,123,108.57 43.42% 22,644,778.59 36.28% 46.27% 毛利率% 56.58% - 63.72% - - 管理费用 11,278,766.12 14.78% 13,045,144.00 20.90% -13.54% 销售费用 3,002,835.54 3.94% 1,833,364.44 2.94% 63.79% 财务费用 1,491,149.47 1.95% 1,054,158.34 1.69% 41.45% 营业利润 27,685,835.62 36.29% 20,330,624.51 32.57% 36.18% 营业外收入 1,091,181.00 1.43% 2,828,192.75 4.54% -61.42% 营业外支出 93,640.19 0.12% 43.11 0.00% 217,112.22% 净利润 24,397,388.56 31.98% 18,559,808.27 29.74% 31.45%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 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22.24%,主要系环保技术咨询业务增加 1,014.09 万元,增长 21.81%;环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7 保检测业务增加 1031.93 万元,增长 164.41%。 2、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 46.27%,主要系业务量增加、同时人员增加、薪酬福利待遇提高所致。 3、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13.54%,主要系本期股份支付较上年减少 190.37 万元。 4、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63.79%,主要系业务量增加,相应费用增加,同时人员增加、职工薪酬增 加所致。 5、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41.45%,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期限增加,利息支出相应增加所致。 6、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61.42%,主要系本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他收益列示所致。 (2) 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76,290,756.49 62,409,946.54 22.24% 其他业务收入 - - - 主营业务成本 33,123,108.57 22,644,778.59 46.27% 其他业务成本 - - - 按产品分类分析: 单位:元 类别/项目 本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上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环保技术咨询业务 56,639,881.33 74.24% 46,499,029.05 74.51% 环保工程服务 2,624,998.07 3.44% 9,634,503.00 15.44% 环保检测业务 16,595,703.77 21.76% 6,276,414.49 10.05% 环保工程项目 430,173.32 0.56% - - 合计 76,290,756.49 100.00% 62,409,946.54 100.00% 按区域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本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上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西南地区 73,422,662.20 96.24% 60,810,760.92 97.44% 华东地区 2,668,867.88 3.50% 652,830.19 1.04% 西北地区 87,245.28 0.11% 783,962.27 1.26% 华北地区 91,226.42 0.12% - - 华中地区 16,037.73 0.02% - - 华南地区 4,716.98 0.01% 162,393.16 0.26% 合计 76,290,756.49 100.00% 62,409,946.54 100.00%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一、按产品分类分析 1、 环保技术咨询业务本期较上期增加 1,014.09 万元,增长 21.81%,主要系合同订单增加,业务量 相应增加所致;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8 2、 环保检测业务较上年同期增加 1031.93 万元,增长 164.41%,主要系本期实验室装修完毕,检测 范围增加,相应业务量增加所致; 3、 环保工程服务较上年同期减少 700.95 万元,减少 72.75%,主要系上期环保工程服务(主要是环 保监理监测服务)本期已基本完工,本期新增环保工程服务较少所致。 二、按区域分类分析 1、 公司目前业务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西南地区业务占比 96.24%,较上年同期占比减少 1.2%,但 收入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261.19 万元,增长 20.74%; 2、 华东地区业务占比 3.50%,较上年同期增加 201.61 万元,增长 308.84%,主要系公司加大了对 华东市场的开拓力度。同时也开始对其他地区进行业务拓展。 (3)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客户 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平武县交通运输局 3,459,905.65 4.54% 否 2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 2,453,962.26 3.22% 否 3 古蔺县环境保护局 2,169,811.32 2.84% 否 4 广元市公路管理局 1,751,886.79 2.30% 否 5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1,743,396.22 2.29% 否 合计 11,578,962.24 15.19% - (4)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 号 供应商 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 比 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 1 四川新丰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643,572.89 3.03% 否 2 四川省湘印天下数字印刷有限公司成都武侯分公司 476,523.10 2.24% 否 3 安徽省交科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23,400.00 1.99% 否 4 成都宇虹兆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80,100.00 1.79% 否 5 合肥迈图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60,277.17 1.69% 否 合计 2,283,873.16 10.74% - 3. 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139,236.21 7,062,942.36 341.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55,946.01 -11,068,033.71 57.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33,200.00 2,339,357.64 -708.42% 现金流量分析: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707.63 万元,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较上期增加 3144.62 万元所致;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9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641.20 万元,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较 上期减少 645.44 万元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1,657.26 万元,主要系上期收到委托短期借款 1,500 万元,而本期委托借款为借款期限延期不产生现金流量所致。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共有三家全资子公司,无参股子公司: 1、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专业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以上经营范围不 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56.05 万元,净利润为 688.25 万元。 2、四川蜀水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 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环境与生态检测;工程监理;水利 水电工程;工程设计;土地整理;水产技术咨询服务;渔业技术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21.84 万元,净利润 485.17 万元。 3、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环境咨询、环境科学技术研究、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咨询、 环境监测、环保验收调查、清洁生产技术服务、工程监理、工程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7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870.31 万元,净利润 1134.48 万元。 2、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五) 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1、执行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执行,对于执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 2017 年 5 月 28 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进行分类、计量和列 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执行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 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的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 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新政府补助准则,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 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期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按照新准则调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20 整。由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 2017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 4,148,608.25 元,减少“财务费用”200,000.00 元,减少“营业外收入”4,348,608.25 元;对 2017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3,416,043.32 元,减少“财务费用”200,000.00 元,减少“营业外收入”3,616,043.32 元。 3、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7]30 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除上述提及新修订的企业 会计准则对报表项目的影响外,在“营业利润”之上新增“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 失、以及处置未划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 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 调整法,2017/2016 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 2016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 加“资产处置收益”2,993.54 元,减少“营业外收入”2,993.54 元;对 2016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 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2,993.54 元,减少“营业外收入”2,993.54 元。 (七)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企业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诚信经营,按时纳税、积极吸纳就业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2017 年 11 月 30 日,公 司总经理赵希锦代表公司向四川凉山州普格县夹铁乡进行了太阳能热水器送温暖爱心捐赠活动,自觉履 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以爱心回馈社会。 三、 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保持有良好的公司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 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健康;经营管理层、核心业务人员队伍稳定。公 司和全体员工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公司拥有 第三方环保产业链业务的应有的资质,贯穿了第三方大环保产业链及销售链,公司充分发挥第三方环保 全产业链优势,业务涵盖西南、华东、西北、华南、华北等地区。随着环境保护市场化进程加快,各类 环保服务业得到较快发展,市场化机制逐步建立,第三方治理、政府购买环保公共服务、PPP 模式和第 三方环境监测社会化也随之铺开,公司涉及的业务范围均顺应了国家环保行业发展的要求,在环保行业 作为我国支柱产业培育发展的政策背景下,公司将依照既定的战略规划继续以四川为核心,面向西南, 辐射全国,结合《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的要求,不断提高技术创新及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公司 的竞争优势,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因此公司拥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21 四、 未来展望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五、 风险因素 (一) 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公司治理不完善的风险 股份公司成立后,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了现代化企业发展所需的内部控制体系。但是, 由于股份公司成立的时间较短,各项管理、控制制度的执行尚未经过较长经营周期的实践检验,公司治 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也需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渐完善;同时,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对公司治理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需要,而影响公司 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在主办券商等中介机构的持续督导下,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完善内部治理的各项相关制度,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督促、考核并组织公司管理层认真学习、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等相关规章制度,积极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不断降低公司治理风险。 2、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赵希锦持有公司 45,475,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64.43%,为公司控股股东;赵希锦之妻刘明辉持 有公司 2,720,000 股股份,同时通过锦创合众控制公司 3,852,370 股股份。赵希锦、刘明辉系夫妻关系, 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 73.74%,且刘明辉担任公司董事长,赵希锦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赵希锦、 刘明辉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经营管理拥有较大的影响力。如其利用控制地位和管理职权对公 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给公司经营和其他股东利益带来风险。 应对措施:为避免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股份公司成立以来,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建立 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对 外担保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在制度执行中明确进行决策权限划分,明晰相关的审批程序,完善了公 司经营管理与重大事项的决策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得到落实以控制该风险。赵希锦、 刘明辉均作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从而降低了实际控制人侵害公司利益的可能性。公司还将通过加 强对管理层培训等方式不断增强控股股东及管理层的诚信和规范意识,督促其切实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经 营公司,忠诚履行职责。 3、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第三方环保技术咨询、第三方环境检测业务,第三方环保工程设计、施工、运营业 务,截至报告期末,技术人员占公司员工的比例超过 60%以上,技术人员、特别是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 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虽然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吸引、留住人才,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机密, 但是并不能排除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可能。若出现上述情形,则对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不利的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不断建立完善流程化管理体系,从组织体系上防范人才流失风险。公司人力资源 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管理方针,通过优化薪酬福利、股权激励,与公司核心技 术人员签署《员工保密合同》、《竞业限制协议》等措施,不断加大员工关怀力度、企业文化建设、人 才引进和激励政策,以防止人才流失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4、税收优惠的政策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国测检测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按 15%优惠税率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 优惠,有效期三年。公司全资子公司蜀水生态及安微锦美成都分公司报告期内执行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22 政策,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但若国家调整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将会对公司的税负、盈利带来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时 申请相应的资质、办理相关对税收产生优惠的专项备案。公司将积极拓展业务,增加公司收入与利润, 降低税收优惠对公司的影响。 5、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第三方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第三方环境检测业务以及第三方环保工程设计、施工、 运营一体化服务,属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若未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竞争程度加剧,而市场规 模没有相应扩大,将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降或增速放缓。 应对错施:随着环境保护市场化进程加快,各类环保服务业得到较快发展,市场化机制逐步建立, 第三方治理、政府购买环保公共服务、PPP 模式和环境监测社会化也随之铺开。公司涉及的业务范围均 顺应了国家环保行业发展的要求,公司将不断突出发展的重点和提高技术创新水平,在环保行业作为我 国支柱产业培育发展的政策背景下,公司必将更进一步扩大市场竞争力和规模,使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快 速增长。 6、区域市场依赖的风险 由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因此公司的客户区域主要为西南地区,虽然公司 持有安徽锦美 100%的股权,将业务区域拓展至华东地区,但对西南市场的依赖还是较大。 应对措施:2016 年 7 月 28 日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四川省 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提出要开展“一个行动”(大规模绿色四川行动),打好 “三大战役”(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建成“四大体系”(构建绿色发展空间体系、绿色低碳产 业体系、新型城乡体系、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将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四川环保产业将迎 来巨大的发展空间,公司将依照既定的战略规划继续以四川为核心,结合《西部大开发“十三五”规划》 的要求,不断提高技术创新水平提高市场占有率,充分发挥公司的竞争优势降低公司对区域市场的依赖。 同时,面对全国环保产业政策的有利调整,第三方环境服务业务大规模市场释放空间,公司将紧紧抓住 环保产业发展机遇,立足四川,面向西南,辐射全国,积极推进全国市场占有率及提高市场份额。 7、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为 6600.90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是 39.40%,公司持有 全资子公司国测检测、蜀水生态和安徽锦美 100%的股权,拥有了完整的第三方环保产业链,随着经营 规模持续扩大,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持续增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主要受环评水保业务的结算方 式及环评水保批复进度、客户款项支付进度安排和污水处理工程业务结算方式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这 与公司所处行业和业务的特点相符。公司已建立严谨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并按会计准则计提了相应 坏账准备。但如果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发生坏账的情况,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效 率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并增加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将可能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加强资金预算管理,优化合同回款保障,不断强化应收账款管理体系。保持与客户的 信息畅通并随时了解客户的信用状况,定期进行应收款账龄分析,成立应收帐款催收小组,建立回款 考核指标、奖惩机制,必要时通过司法程序追回应收款项。 (二) 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报告期内无新增的风险因素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2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 或者本年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 √是 □否 五.二.(一)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五.二.(二)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是 □否 五.二.(三) 二、 重要事项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股权激励情况 2017年3月6日,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关于第一期 股权激励员工行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4名股权激励对象已达到了行权行条件可以先行行 权。2017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赵钢等员工纳入第一期股权激励 计划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12),公司将第 一期股权激励预留的股份以2元/股的价格分别授予全资子公司国测检测副总经理赵钢178,000股、总工 办总工程师郑雪峰71,200股、环境技术咨询三部主任刘子杨23,700股、人力资源部经理唐轶睿18,700股、 信息化部门副经理洪昊11,900股,并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进行调整,同日发布的《关于第一期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行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将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员、行权期限及方 式、行权资金来源进行了具体说明。2017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519,3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送红股3.5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5股,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70,582,97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台披露的《2017年 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根据股权激励方案之规定:若公司发生送红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则用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总额将相应变化,因此将各股权激励对象权益分配前 后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份额作了相应调整。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平 台披露的《关于第一期股权激励实施及权益分配对股权激励影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2017 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激 励对象的议案》, 公司决定将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股份中的60,000股以1.18元/股的价格分别授予全资 子公司国测检测总工程师陈绍华40,000股、公司咨询一部主任陈锦文20,000股。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24 (二)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最大限度地维护本公司利益,保证本公司正常经营,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主要内容为:“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 经营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上述承诺长期有效,如果因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2、《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希锦、刘明辉夫妇已出具《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承诺“在公司 未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本人及本人所实际控制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公司章 程》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不直接、间接的借用、占用或其他方式侵占公司资金款项。如因发生 此类资金占用行为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 的费用。” 3、《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书面承诺:将不利用锦美环保的股东地 位或以其他身份进行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市场 公平原则进行,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涉及己方利益的关联交易进行决策时,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则的相关规定,自觉回避。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违反承诺事项。 (三) 自愿披露其他重要事项 2016 年年度报告及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测检测实验室装修引发合同纠纷,银 行资产被冻结 40 万元一案,经 2017 年 7 月 5 日开庭审理中调解,国测检测已履行调解书约定义务,支 付了装修方合同尾款,被冻结存款 40 万元已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解封。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25 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2,266,100 5.46% 29,850,121 32,116,221 45.50%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0 0.00% 12,048,750 12,048,750 17.07% 董事、监事、高管 0 0.00% 12,822,250 12,822,250 18.17% 核心员工 0 0.00% 0 0 0.00%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39,253,295 94.54% -786,545 38,466,750 54.50%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28,350,000 68.28% 7,796,250 36,146,250 51.21% 董事、监事、高管 30,170,000 72.66% 8,296,750 38,466,750 54.50% 核心员工 0 0.00% 0 0 0.00% 总股本 41,519,395 - 29,063,576 70,582,971 -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 (二) 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 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 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 数 期末持 股比例% 期末持有 限售股份 数量 期末持有无 限售股份数 量 1 赵希锦 26,750,000 18,725,000 45,475,000 64.43% 34,106,250 11,368,750 2 朱学前 5,119,995 3,583,996 8,703,991 12.33% 0 8,703,991 3 成都锦创合众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266,100 1,586,270 3,852,370 5.46% 0 3,852,370 4 张俊琳 0 2,907,000 2,907,000 4.12% 0 2,907,000 5 刘明辉 1,600,000 1,120,000 2,720,000 3.85% 2,040,000 680,000 6 赵希林 1,600,000 1,120,000 2,720,000 3.85% 2,040,000 680,000 合计 37,336,095 29,042,266 66,378,361 94.04% 38,186,250 28,192,111 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赵希锦、刘明辉系夫妻关系;赵希锦与赵希林系兄弟关系;成都锦创合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系公司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设立的股权激励计划持股平台,刘明辉为普通合伙 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并通过锦创合众控制公司 3,852,370 股股份。除上述关系外,其他股东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26 二、 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赵希锦持有公司 45,475,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64.43%,为公司控股股东。 赵希锦,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2000 年 7 月至 2001 年 7 月, 任四川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助理工程师;2001 年 8 月至 2014 年 12 月,历任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工 程师、高级工程师、清洁生产研究所所长;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四川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15 年 12 月 27 日至今任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并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任 四川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秘书长。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赵希锦、刘明辉夫妻二人。赵希锦持有公司 64.43%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赵希锦之妻刘明辉持有公司 2,720,000 股股份,同时通过锦创合众控制公司 3,852,370 股股份。赵希锦、 刘明辉夫妻合计控制公司 52,047,370 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 73.74%,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赵希锦,详见“第六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 东情况”。 刘明辉,女,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2003 年 7 月至 2009 年 7 月 历任四川滨江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考核办主任、办公室主任;2009 年 7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四川省高 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中心主任助理;2011 年 3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秘书;2011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四川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 年 12 月 27 日至今任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27 第七节 融资及利润分配情况 一、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内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违约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开发行债券的特殊披露要求 □适用 √不适用 四、 间接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融资方式 融资方 融资金额 利息率% 存续时间 是否违约 委托借款 成都凯全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 8% 2016.4.22-2018.4.21 否 合计 - 10,000,000 - - - 违约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利润分配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股 股利分配日期 每 10 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2017-10-09 - 3.50 3.50 合计 - 3.50 3.50 (二) 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股 项目 每 10 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年度分配预案 0.50 - -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28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 别 年龄 学历 任期 是否在公司领取薪 酬 刘明辉 董事长 女 45 博士 2015.12.27-2018.12.26 是 赵希锦 董事、总经理 男 42 博士 2015.12.27-2018.12.26 是 赵希林 董事、副总经理 男 47 本科 2015.12.27-2018.12.26 是 林忠群 董事 女 45 研究生 2015.12.27-2018.12.26 否 张敏 董事 女 36 大专 2015.12.27-2018.12.26 否 经晶 监事会主席 女 36 大专 2017.5.23-2018.12.26 是 赵言乔 股东代表监事 男 43 本科 2015.12.27-2018.12.26 是 杨蒙 职工代表监事 女 28 本科 2015.12.27-2018.12.26 是 杨明太 副总经理 男 65 本科 2015.12.27-2018.12.26 是 彭亚梅 副总经理 女 44 硕士 2016.3.1-2018.12.26 是 刘红东 董事会秘书 男 47 本科 2016.10.16-2018.12.26 是 刘强 财务负责人 男 43 本科 2015.12.27-2018.12.26 是 董事会人数: 5 监事会人数: 3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6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关系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关系: 董事、总经理赵希锦为公司控股股东,赵希锦与董事长刘明辉系夫妻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赵希林与赵希锦为兄弟关系,公司董事会秘书刘红东与刘明辉为兄妹关系。 除上述 亲属关系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二) 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期初持普通 股股数 数量变动 期末持普通 股股数 期末普通股 持股比例% 期末持有股 票期权数量 刘明辉 董事长 1,600,000 1,120,000 2,720,000 3.85% 0 赵希锦 董事、总经理 26,750,000 18,725,000 45,475,000 64.43% 0 赵希林 董事、副总经理 1,600,000 1,120,000 2,720,000 3.85% 0 林忠群 董事 0 0 0 0.00% 0 张敏 董事 0 0 0 0.00% 0 经晶 监事会主席 0 0 0 0.00% 0 赵言乔 股东代表监事 100,000 70,000 170,000 0.24% 0 杨蒙 职工代表监事 0 0 0 0.00% 0 杨明太 副总经理 120,000 84,000 204,000 0.29% 0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29 彭亚梅 副总经理 0 0 0 0.00% 0 刘红东 董事会秘书 0 0 0 0.00% 0 刘强 财务负责人 0 0 0 0.00% 0 合计 - 30,170,000 21,119,000 51,289,000 72.66% 0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成都锦创合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设立的股权激 励计划持股平台,监事会主席经晶通过锦创合众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 50,490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 例 0.07%;股东代表监事赵言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 31,790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0.05%;副总经 理杨明太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 522,240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0.74%;职工代表监事杨蒙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为 20,230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0.03%;副总经理彭亚梅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 302,600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0.43;董事会秘书刘红东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为 201,790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比例为 0.29%。 (三) 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姓名 期初职务 变动类型(新任、 换届、离任) 期末职务 变动原因 常明庆 监事会主席、科 研部主任 离任 科研部主任 为了专注于公司科研 工作辞去职工代表监 事、监事会主席职务。 经晶 总裁办主任 新任 监事会主席 经公司 2017 年第一次 职工代表大会和第一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选举产生。 本年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职业经历: 经晶女士,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 年 4 月至 2007 年 8 月在四 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高管秘书;2007 年 8 月至 2011 年 2 月在明君集团科技有限公司任薪酬 绩效主管;2011 年 2 月至 2016 年 3 月在四川省荣新集团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部经理;2016 年 3 月任公 司总裁办主任;2017 年 5 月 23 日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管理人员 8 9 技术人员 92 132 市场人员 18 24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30 研发人员 10 10 财务人员 6 9 行政人员 7 14 其他人员 5 10 员工总计 146 208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2 2 硕士 35 50 本科 60 102 专科 41 49 专科以下 8 5 员工总计 146 208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管理层稳定,员工数量稳中有升;公司不断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积极吸引、培养并稳定优秀人才,构建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良性人才梯队,把人材战略作为公司持续发 展的根本和动力源泉。一方面,公司加大内部人才的发掘和培养力度,在各业务板块招聘经验丰富的内 训讲师,进行每周常态化业务培训,强化对现有员工特别是骨干员工的培训,以使员工掌握相应的专业 知识,最终达到理想的工作绩效;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拓展人才引进渠道,建立灵活的人才选育机制并 与省内多所高等院校合作,为应届毕业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培养了一批掌握专业知识、熟悉行业的 技术性人才,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保障。为最大限度的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公司设立的 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平台,通过公司员工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权益,建立起长期激励体系,使股权激 励对象与公司的长期利益紧密结合,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在员工薪酬方面,公司制定了《薪酬管理办法》、《考勤管理办法》、《绩效管理办法》《员工晋 升、降职(级)管理办法》等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制度及政策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薪酬由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以及津贴补助等构成并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大病统筹的社 会保险及公积金,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报告期内无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二) 核心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核心员工: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 √不适用 核心人员的变动情况: 公司未认定核心员工,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核心技术团队较为稳定。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31 第九节 行业信息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是 □否 董事会是否设置专门委员会 □是 √否 董事会是否设置独立董事 □是 √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是 √否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 (一)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的制度体系建设,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 层组成的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职责明确、 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制衡机制,规范开展经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均忠实履 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 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 公司目前已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防范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 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和报告期内制定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都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规范的管 理经营充分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在不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的基础上,继续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 态及监管机构出台的新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运行。现 有公司治理能够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三会的召集、召开、通知 方式、决议内容符合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 情况。公司的治理机制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其合 法权利。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及时补充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更有效地执行各项内部制度,更好地保 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32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人事变动、股权激励、权益分派、融资、章程修订等重要事项均按照《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和规则进行。公司“三会”和相关人员能够按照“三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 “三会”决议均能够得到执行,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截至报告期末,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 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1、2017年9月15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章程原内容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民41,519,395元;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41,519,395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修改为:第五条,公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582,971元;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70,582,971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2、2017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锦美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章程原内容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70,582,971元;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70,582,971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修改为: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524,031元;第十八条,公司股份 总数为72,524,031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 三会运作情况 1、 三会召开情况 会议类型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次数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董事会 5 1、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 财务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财 务决算及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将赵钢等 员工纳入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 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 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委托借款展期的议 案》;《关于拟申请累计不超过 3,000 万元贷款 额度的议案》;1《关于<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2、2017 年 8 月 14 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关于全资子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设立办事 处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办事处的议 案》;《关于公司设立招投标部门的议案》;《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3、2017 年 8 月 29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33 《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 案》;《关于制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权益分派等相 关事宜的议案》。4、2017 年 10 月 26 日,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锦 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发行方案>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 资金专项帐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关于修订<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关于制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四川锦美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之股份认购协议> 的议案》。5、2017 年 12 月 14 日, 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第一期 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的议案》。 监事会 4 1、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财务决 算及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关于 2016 年 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2、2017 年 5 月 23 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经晶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案》。3、2017 年 8 月 14 日,第一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4、2017 年 8 月 29 日,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股东大会 4 1、2017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度财务报 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财务决算 及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将赵钢等员工 纳入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继续聘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关于调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的议 案》;《关于拟申请累计不超过 3,000 万元贷款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34 额度的议案》; 《关于<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2、2017 年 9 月 15 日,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关于制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权益分派等相关事 宜的议案》。3、2017 年 11 月 13 日,2017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锦美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发行方案>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修订<四川锦 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制订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 行对象签署<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附条 件生效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4、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 授予激励对象的议案》。 2、 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程序规范。公司三会成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任 职要求,能够按照《公司章程》、三会规则等治理制度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三) 公司治理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董事会秘书和管理层均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各自 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 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截止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能够切实履行 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来自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以外的股东或其代表参与公司治理的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层引入职业经理人等情况。 (四)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并指定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接待投资者的来访和咨询,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各类规章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 整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35 二、 内部控制 (一) 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规范运作,逐步建立健全了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均具备独立的运营能力,具有完整的业务 体系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业务独立性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营销、服务体系,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经营场所以及研发、 销售部门和渠道;公司独立获取业务收入和利润,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重大或频繁的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均书面承诺不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保证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二)资产独立性 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生产经营性资产、全部生产技术及配套设 施完整投入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拥有原有限公司拥有的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无形资产等资产; 公司对其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和潜在争议;公司与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之间产权关系明确,也未为其提供担保。 (三)机构独立性 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聘请了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各职能部门按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职责独立运作,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 其他企业利用其地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独立性的情况。同时,公司及其内部各部门,不存在与股东 控制的其他企业合署办公的情形。 (四)人员独立性 公司的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未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公司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均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严格执行有关的劳动 工资制度,独立发放员工工资。 (五)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制定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制度, 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 义务,并依法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或共用 银行账户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干预本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三)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董事会关于内部管理控制的说明: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36 董事会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均是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完整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 重大缺陷。由于内部控制是一项长期而持续的系统工程,需要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现状和发展情况, 不断调整和完善。 1、 关于会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公司会计核算体系,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 关于财务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及制度的指引下,做到有序 工作、严格管理,继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目前公司有 9 名财务人员,其中财务负责人 1 名,会计 6 名,出纳 2 名, 职责分工合理明确,公司的财务人员具有多年财务从业经验,财务人员能够满足公司 财务核算的需要。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有效性、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内 部控制制度有效的保证了公司经营业务的有效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能够防止、发现、纠 正错误,保证了公司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促进了公司经营效率的提高和经营目标的实 现,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 3、 关于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 风险等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总结改进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持续完善风险控 制体系。公司建立了《薪酬管理办法》、《采购业务流程及管理办法》、《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印章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涵盖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 研发管理、销售管理、物资采购、行政管理等各个具体环节,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 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上述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四) 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公司已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 漏信息等情况。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及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了上述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 公司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管理层恪尽职守。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37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无 审计报告编号 中汇会审[2018]2312 号 审计机构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审计报告日期 2018-04-23 注册会计师姓名 赵书阳、时斌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 中汇会审[2018]2312号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美环保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锦美环保公 司2017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 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 于锦美环保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 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锦美环保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锦美环保公司2017年度报告 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38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 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 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 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锦美环保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 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锦美环保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锦美环保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锦美环保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 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 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 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 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 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 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 见。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锦美 环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 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39 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 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锦美环保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 项。 (六) 就锦美环保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 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 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书阳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时斌 报告日期:2018 年 4 月 23 日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一) 29,637,722.53 23,741,575.9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五(二) 360,000.00 应收账款 五(三) 66,009,036.20 58,330,427.86 预付款项 五(四) 333,014.53 256,753.9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40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五(五) 2,914,549.28 1,605,925.1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五(六) 4,331,364.28 3,753,005.88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五(七) 321,246.31 流动资产合计 103,906,933.13 87,687,688.7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五(八) 42,037,601.80 41,126,022.49 在建工程 五(九) 9,433.96 -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五(十) 302,127.09 133,333.20 开发支出 商誉 五(十一) 19,056,641.80 19,056,641.80 长期待摊费用 五(十二) 60,632.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十三) 2,241,219.59 2,646,317.80 其他非流动资产 五(十四) 501,33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63,647,024.24 63,524,277.29 资产总计 167,553,957.37 151,211,966.0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十五) 10,000,000.00 15,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五(十六) 7,996,070.90 5,811,124.62 预收款项 五(十七) 4,427,091.38 2,665,605.8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41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五(十八) 4,018,961.54 2,243,277.01 应交税费 五(十九) 5,170,840.92 9,502,634.29 应付利息 五(二十) 846,666.67 846,666.67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五(二十一) 2,463,969.69 4,303,548.61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五(二十二) 6,759,131.44 5,306,858.5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1,682,732.54 45,679,715.5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五(二十三) 3,572,241.81 10,131,373.2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五(二十四) 4,928,750.00 4,651,75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8,500,991.81 14,783,123.25 负债合计 50,183,724.35 60,462,838.8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五(二十五) 70,582,971.00 41,519,395.00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五(二十六) 8,144,629.66 20,452,700.39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五(二十七) 2,408,770.24 1,122,138.16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五(二十八) 36,233,862.12 27,654,893.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17,370,233.02 90,749,127.19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7,370,233.02 90,749,127.19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67,553,957.37 151,211,966.00 法定代表人:刘明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孝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孝富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2,436,771.62 14,322,144.9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衍生金融资产 - 应收票据 360,000.00 - 应收账款 十二(一) 19,889,788.28 26,788,612.60 预付款项 155,884.20 239,866.99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 十二(二) 14,786,885.84 10,504,322.19 存货 1,177,362.26 849,797.95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21,246.31 流动资产合计 59,127,938.51 52,704,744.7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十二(三) 40,692,885.81 40,692,885.81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8,307,547.34 7,091,551.23 在建工程 - 工程物资 - 固定资产清理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无形资产 302,127.09 133,333.20 开发支出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1,312,450.65 1,468,844.87 递延所得税资产 709,519.98 812,945.48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1,330.00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43 非流动资产合计 51,324,530.87 50,700,890.59 资产总计 110,452,469.38 103,405,635.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000,000.00 15,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应付账款 1,959,310.55 2,448,148.13 预收款项 512,461.00 631,019.00 应付职工薪酬 2,031,056.08 1,233,607.74 应交税费 463,872.27 1,336,505.08 应付利息 846,666.67 846,666.67 应付股利 - 其他应付款 2,249,860.17 4,210,484.09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其他流动负债 - 流动负债合计 18,063,226.74 25,706,430.7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200,000.00 1,6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00,000.00 1,600,000.00 负债合计 19,263,226.74 27,306,430.7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70,582,971.00 41,519,395.00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11,050,357.23 23,358,427.96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2,408,770.24 1,122,138.16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4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7,147,144.17 10,099,243.48 所有者权益合计 91,189,242.64 76,099,204.6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110,452,469.38 103,405,635.31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76,290,756.49 62,409,946.54 其中:营业收入 五(二十九) 76,290,756.49 62,409,946.5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2,931,538.32 42,082,315.57 其中:营业成本 五(二十九) 33,123,108.57 22,644,778.59 利息支出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退保金 - 赔付支出净额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保单红利支出 - 分保费用 - 税金及附加 五(三十) 452,162.99 323,862.06 销售费用 五(三十一) 3,002,835.54 1,833,364.44 管理费用 五(三十二) 11,278,766.12 13,045,144.00 财务费用 五(三十三) 1,491,149.47 1,054,158.34 资产减值损失 五(三十四) 3,583,515.63 3,181,008.1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三十五) 178,009.20 2,993.54 其他收益 五(三十六) 4,148,608.2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7,685,835.62 20,330,624.51 加:营业外收入 五(三十七) 1,091,181.00 2,828,192.75 减:营业外支出 五(三十八) 93,640.19 43.1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8,683,376.43 23,158,774.15 减:所得税费用 五(三十九) 4,285,987.87 4,598,965.8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397,388.56 18,559,808.27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45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少数股东损益 23,547.30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397,388.56 18,536,260.9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4,397,388.56 18,559,808.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4,397,388.56 18,536,260.9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3,547.30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十三(二) 0.35 0.26 (二)稀释每股收益 十三(二) 0.35 0.26 法定代表人:刘明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孝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孝富 (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十二(四) 17,807,543.81 23,119,983.16 减:营业成本 十二(四) 8,346,915.41 6,966,766.91 税金及附加 74,721.83 42,071.33 销售费用 1,875,010.52 1,318,868.60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46 管理费用 8,158,143.03 9,736,055.54 财务费用 996,300.93 850,553.39 资产减值损失 1,530,758.95 1,009,239.7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十二(五) 12,000,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993.54 其他收益 3,416,043.32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241,736.46 3,199,421.22 加:营业外收入 850,050.00 2,736,388.18 减:营业外支出 29,403.07 4.4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062,383.39 5,935,804.95 减:所得税费用 196,062.62 718,851.3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866,320.77 5,216,953.6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2,866,320.77 5,216,953.6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47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1,162,276.39 39,716,115.6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 6,443,835.31 4,632,066.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606,111.70 44,348,182.3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5,112,130.60 12,737,253.2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797,553.60 11,751,470.5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503,391.49 6,912,491.2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 8,053,799.80 5,884,024.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466,875.49 37,285,24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139,236.21 7,062,942.3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224,314.00 81,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 10,185,662.4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4,314.00 10,266,662.4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4,880,260.01 11,334,696.17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 1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80,260.01 21,334,696.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55,946.01 -11,068,033.71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4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532,2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 1,200,000.00 3,13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00,000.00 22,662,2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00,0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 9,233,200.00 20,322,842.3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433,200.00 20,322,842.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33,200.00 2,339,357.6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250,090.20 -1,665,733.7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340,575.93 24,006,309.6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590,666.13 22,340,575.93 法定代表人:刘明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孝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孝富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916,129.32 12,504,532.62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99,636.93 4,244,844.4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015,766.25 16,749,377.0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770,875.05 4,563,672.2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775,144.31 5,995,888.9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862,830.81 2,773,630.6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31,753.26 3,820,761.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540,603.43 17,153,953.3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75,162.82 -404,576.2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00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81,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544,807.95 13,676,974.33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49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544,807.95 13,757,974.3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2,844,854.54 8,226,395.49 投资支付的现金 5,336,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388,346.00 12,183,347.5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233,200.54 25,745,743.0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11,607.41 -11,987,768.7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532,2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15,762.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15,762.00 19,532,2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48,962.00 10,709,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448,962.00 10,709,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33,200.00 8,823,2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953,570.23 -3,569,145.0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476,144.99 17,045,290.0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0,429,715.22 13,476,144.99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50 (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有者权益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 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41,519,395.00 20,452,700.39 1,122,138.16 27,654,893.64 90,749,127.1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41,519,395.00 20,452,700.39 1,122,138.16 27,654,893.64 90,749,127.1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29,063,576.00 -12,308,070.73 1,286,632.08 8,578,968.48 26,621,105.83 (一)综合收益总额 24,397,388.56 24,397,388.5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2,223,717.27 2,223,717.27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51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2,223,717.27 2,223,717.27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4,531,788.00 1,286,632.08 -15,818,420.08 1.提取盈余公积 1,286,632.08 -1,286,632.0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14,531,788.00 -14,531,788.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4,531,788.00 -14,531,788.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14,531,788.00 -14,531,788.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70,582,971.00 8,144,629.66 2,408,770.24 36,233,862.12 117,370,233.02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52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 股本 其他权益工 具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 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39,253,295.00 17,533,754.42 600,442.80 9,640,328.03 2,698,310.94 69,726,131.1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39,253,295.00 17,533,754.42 600,442.80 9,640,328.03 2,698,310.94 69,726,131.1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 额(减少以“-”号 填列) 2,266,100.00 2,918,945.97 521,695.36 18,014,565.61 -2,698,310.94 21,022,996.00 (一)综合收益总额 18,536,260.97 23,547.30 18,559,808.27 (二)所有者投入和 减少资本 2,266,100.00 2,918,945.97 -2,721,858.24 2,463,187.73 1.股东投入的普通 股 2,266,100.00 2,266,100.00 4,532,2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 有者投入资本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53 3.股份支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金额 4,127,387.73 4,127,387.73 4.其他 -3,474,541.76 -2,721,858.24 -6,196,400.00 (三)利润分配 521,695.36 -521,695.36 1.提取盈余公积 521,695.36 -521,695.36 2.提取一般风险准 备 3.对所有者(或股 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 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41,519,395.00 20,452,700.39 1,122,138.16 27,654,893.64 90,749,127.19 法定代表人:刘明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孝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邱孝富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54 (八)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41,519,395.00 23,358,427.96 1,122,138.16 10,099,243.48 76,099,204.6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41,519,395.00 23,358,427.96 1,122,138.16 10,099,243.48 76,099,204.6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29,063,576.00 -12,308,070.73 1,286,632.08 -2,952,099.31 15,090,038.04 (一)综合收益总额 12,866,320.77 12,866,320.7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2,223,717.27 2,223,717.27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 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2,223,717.27 2,223,717.27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4,531,788.00 1,286,632.08 -15,818,420.08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55 1.提取盈余公积 1,286,632.08 -1,286,632.0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14,531,788.00 -14,531,788.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14,531,788.00 -14,531,788.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14,531,788.00 -14,531,788.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70,582,971.00 11,050,357.23 2,408,770.24 7,147,144.17 91,189,242.64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56 一、上年期末余额 39,253,295.00 16,964,940.23 600,442.80 5,403,985.20 62,222,663.2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39,253,295.00 16,964,940.23 600,442.80 5,403,985.20 62,222,663.2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2,266,100.00 6,393,487.73 521,695.36 4,695,258.28 13,876,541.37 (一)综合收益总额 5,216,953.64 5,216,953.6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2,266,100.00 6,393,487.73 8,659,587.73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266,100.00 2,266,100.00 4,532,2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127,387.73 4,127,387.73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521,695.36 -521,695.36 1.提取盈余公积 521,695.36 -521,695.3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57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41,519,395.00 23,358,427.96 1,122,138.16 10,099,243.48 76,099,204.60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58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度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四川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有限公司原名四川极度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0 月 9 日。 经 2015 年 12 月 27 日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发起人出资情况的议案》,以有限公司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止经 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56,218,235.23 元,按 1:0.69823 的折股比例折合股份总数 39,253,295 股,每股面值 1 元,超过折股部分的净资产 16,964,940.23 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出资经中汇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汇会验[2015]4164 号《验资报告》审验。各股东以净资 产出资和认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拥有的 净资产(元) 折合股份数 占股份总数 比例(%) 计入资本公积 (元) 赵希锦 38,311,097.93 26,750,000 68.14 11,561,097.93 朱学前 7,332,826.00 5,119,995 13.04 2,212,831.00 成都锦华天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55,292.00 2,133,300 5.43 921,992.00 张东 2,449,035.00 1,710,000 4.36 739,035.00 刘明辉 2,291,511.00 1,600,000 4.08 691,511.00 赵希林 2,291,511.00 1,600,000 4.08 691,511.00 杨明太 171,859.10 120,000 0.31 51,859.10 刘继宁 171,859.10 120,000 0.31 51,859.10 赵言乔 143,244.10 100,000 0.25 43,244.10 合 计 56,218,235.23 39,253,295 100.00 16,964,940.23 2015年12月30日公司名称由“四川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锦美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 经公司 2016 年 6 月 18 日股东大会决议和公司《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公司 章程修正案规定,公司拟向新设立员工股权激励持股平台,即成都锦创合众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定向增发 226.61 万股股份,每股价格 2 元。成都锦创合众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货币出资人民币 4,532,200.00 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 2,266,100.00 元, 资本公积 2,266,100.00 元,出资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汇会验 [2016]3619 号《验资报告》审验。新增后各股东出资额如下: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59 股东名称 增资前注册资本(股本) 增加 (万元) 增资后注册资本(股本) 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赵希锦 2,675.00 68.14 2,675.00 64.43 朱学前 511.9995 13.04 511.9995 12.33 成都锦创合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6.61 226.61 5.46 成都锦华天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13.33 5.43 213.33 5.14 张东 171.00 4.36 171.00 4.12 刘明辉 160.00 4.08 160.00 3.85 赵希林 160.00 4.08 160.00 3.85 杨明太 12.00 0.31 12.00 0.29 刘继宁 12.00 0.31 12.00 0.29 赵言乔 10.00 0.25 10.00 0.24 合 计 3,925.3295 100.00 226.61 4,151.9395 100.00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本公司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5782 号)。 经公司 2017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 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41,519,395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3.5 股,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5 股,公司总股本增至 70,582,971 股。 公司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 88 号香年广场 3 号楼 25 楼 8 号。 法定代表人:刘明辉。 经营范围:水处理剂、污水处理化学药剂、污水处理生物药剂、污水处理材料、空气污 染治理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 售;环保工程设计及施工(凭资质证书从事经营);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咨询,建筑工程咨询, 环境治理技术咨询,清洁技术服务,能源技术咨询,节能规划咨询,节能评估咨询,节能环 保技术咨询,建筑材料研发及销售(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市政工程设计、施工(工程类 凭资质证书从事经营活动);水产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批 准。 (二) 合并范围 本公司2017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3家,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60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 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 报表。 (二) 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 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坏 账准备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原则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具体会 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三(十一)、附注三(十六)、附注三(十九)、附 注三(二十五)等相关说明。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 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 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61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 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 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 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 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 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 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 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 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 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 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 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 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 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 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 12 个月以后对企 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 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 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 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62 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 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 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 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 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 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 “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 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 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 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 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 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 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 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 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 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 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 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 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 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63 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 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 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 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 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 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 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 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 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 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 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 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 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 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 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十四)“长期 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或本附注三(九)“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 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 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 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 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64 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 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 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 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 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 3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 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 外币业务折算和外币报表的折算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 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人民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 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 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 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可供出售的外币货 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 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 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 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九)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者权益工具的合 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 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 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 额。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65 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 为了近期内出售;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 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 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 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2)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 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 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 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 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 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 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 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 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 使用的利率。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 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 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3)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 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 现值进行初始确认。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66 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 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 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 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取得时按照公允价值(扣除已宣 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 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期末除减值损失和外币 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 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 成本计量。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项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 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 损益。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公司将金 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 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 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 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 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 平。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项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 融负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2)所转移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67 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 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2)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3.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 他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分类与前述在初始确认时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 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 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 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 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财务担保合同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 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 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 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 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 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 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者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 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者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 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 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 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 或者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68 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 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 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 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 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 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 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 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6.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 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除指定 为套期工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将根据套期关系 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要求确定计入损益的期间外,其余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 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 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 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7.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本附注三(十)。 8.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 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69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 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2)债务 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3)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 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 务重组;(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6)无法 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 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该 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者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 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7)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 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9)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1)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账款减值测试 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 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 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 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以 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 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的,在确 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 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 予以转回,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 日的摊余成本。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 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公 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判断该权益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 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 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 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 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70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 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9.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 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十)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 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 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 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 的交易市场。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考虑 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 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 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 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 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 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 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 可观察输入值。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 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十一)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 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账款——金额 100 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0%以上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金额 100 万元以上(含)且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将其划入 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若干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71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确认依据 账龄分析法 关联方组合 应收本公司关联方款项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提坏账准备 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 备 4.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根据其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5.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 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 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十二) 存货的确认和计量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 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 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 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 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 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 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 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72 低值易耗品按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 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 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 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 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 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 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 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 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 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 损益。 6.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十三)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和计量 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条件 公司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 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 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公司 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 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 的可能性极小。 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当拟出售的子公司投 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73 待售类别,在合并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公司停止将其划分 为持有待售类别。部分资产或负债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的,处置组中剩余资产或负债 新组成的处置组仍满足持有待售划分条件的,公司将新组成的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否则将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单独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对于当期首次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调整可比会计期间 的资产负债表。 2.持有待售类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初始计量及后续计量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司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 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 低计量。除公司合并中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外,由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以公允价值减 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初始计量金额而产生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首次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非 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在初始计量或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 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 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应继续予以确认。 公司对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时,先抵减处置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 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以下简称第 42 号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 价值。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时,首先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规定计量 处置组中不适用第 42 号准则计量规定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再按照上述相关规定进行 会计处理。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 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 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 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第 42 号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 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依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的适用第 42 号准则计量 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同时将转回金额计入当 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3.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终止确认和计量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74 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 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 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 (十四) 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 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三(九)“金融工具的确认和 计量”。 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 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 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 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 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 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 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 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 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 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 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 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 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75 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 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 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 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 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 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 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 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 投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 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 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 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 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 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 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 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 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 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 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 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 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 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76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 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 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 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 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 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 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 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 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 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 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 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 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 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 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 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 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77 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 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 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 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 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 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 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 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 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 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 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 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 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 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 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十五)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计量 1.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建造或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78 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如与投资性房 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 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 或进行摊销。 4.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 资产或无形资产,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或者存货 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5.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 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 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 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 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 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的方式为企业提供 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和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 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50 5 1.90 固定资产装修 平均年限法 10 5 9.50 机器设备 平均年限法 3-10 3-5 9.50-32.33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79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方法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运输工具 平均年限法 4-5 3-5 19.00-24.25 电子设备 平均年限法 3-5 3-5 19.00-32.33 办公设备 平均年限法 3-5 3-5 19.00-32.33 说明: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 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2)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 旧率。 (3)公司至少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 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和计价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 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 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 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 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 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 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 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 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 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 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1)因开工不足、自然灾害等导致连续 3 个月停用的固定资产确认为闲置固定资产(季节 性停用除外)。闲置固定资产采用和其他同类别固定资产一致的折旧方法。 (2)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则终止确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80 认,并停止折旧和计提减值。 (3)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者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 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 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十七) 在建工程的确认和计量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 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 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十八) 借款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 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 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 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 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 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 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 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 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81 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 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 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 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 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 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 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 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 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九) 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 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 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 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 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 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 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 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 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 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 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 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 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82 (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 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 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 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期限(年) 专利 预计受益期限 10 软件 预计受益期限 3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 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 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确认和计量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 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 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 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 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 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 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 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 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 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 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 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 长期资产的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 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83 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 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十);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 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 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 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 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 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收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 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 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 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终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二十一) 长期待摊费用的确认和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 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 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 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84 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二十二)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 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 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 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 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 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 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 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 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 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 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 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 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 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 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 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85 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三)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承担 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 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 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分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 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 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 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 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 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 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十四) 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 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 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 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 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 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 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86 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 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 整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 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 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 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 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 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 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 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 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 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 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 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 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 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 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 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 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 益工具进行处理。 5.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 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 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87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 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2)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 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 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 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 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二十五) 收入确认原则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 酬转移给购买方;2)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 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 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 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已完工作的测量结果 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若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 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 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咨询业务、工程项目、工程服务、检测业务,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咨询业务、检测业务在交付服务成果时确认收入;工程项目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完工 百分比按实际工作量占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工程服务项目按服务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本期应确认的收入根据合同总收入乘以本期服务期间占预计总服务期间的比例确定。 (二十六) 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88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 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 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 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 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 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 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 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 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 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 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 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 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 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 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 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89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 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 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 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 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 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 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 营业外收支。 (二十七)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与资产负债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 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 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 交易或者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 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 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 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90 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 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 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 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 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 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 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 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 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 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 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 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 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二十八) 租赁业务的确认和计量 1.租赁的分类 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 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 赁。 融资租赁的确认条件见本附注三(十六)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和计价方法” 之说明。 2.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1)出租人:公司出租资产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 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 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这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 分期计入当期收益。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 从租金收入总额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91 期损益。 (2)租入人: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 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 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3.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 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 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 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分别长期 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 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 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 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 期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九)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说明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 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 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 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 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 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 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 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 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款项减值基于对应收 款项可收回性的评估,涉及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应收款项减值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 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2.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92 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 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 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 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 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 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 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 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 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 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评估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的使用价值进行估 计。估计使用价值时,本公司需要估计未来来自资产组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 计算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4.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 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 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 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5.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 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6.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 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 影响。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93 (三十)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 (1)因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修订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 经营》 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执行,对于执行日存在的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 2017 年 5 月 28 日之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进行分 类、计量和列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执行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要求,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的成本费 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 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新政府补助准则,对 2017 年 1 月 1 日 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期间新增 的政府补助按照新准则调整。由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 2017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损 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他收益”4,148,608.25 元,减少“财务费用”200,000.00 元,减 少“营业外收入”4,348,608.25 元;对 2017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其 他收益”3,416,043.32 元,减少“财务费用”200,000.00 元,减少“营业外收入”3,616,043.32 元。 3)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 知》(财会[2017]30 号,以下简称“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除 上述提及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报表项目的影响外,在“营业利润”之上新增“资产处置 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 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 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规定,对此项会计政策 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2016 年度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对 2016 年度合并财务报 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2,993.54 元,减少“营业外收入”2,993.54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94 元;对 2016 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的影响为增加“资产处置收益”2,993.54 元, 减少“营业外收入”2,993.54 元。 2.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本期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十一) 前期差错更正说明 本期公司无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四、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 率 增值税 销 售 货 物 或 提 供 应 税 劳 务 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17%、11%、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本公司、子公司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子公 司四川蜀水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安 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税率为15%;子 公司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分公司四川锦美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税率为25%。 (二) 税收优惠及批文 本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11 日取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 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 GR201451000789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2017 年 12 月 4 日公司新取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 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 GR201751000645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子公司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取得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 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 GR201651001042 号《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 28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条例》第 93 条、《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修订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 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本公司及子公司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的税率征收。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财税[2011]58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95 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第 12 号)、《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落实西部大开 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2 年第 7 号)、《西部地 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5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14 号),子公司四川蜀水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成都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的税率征收。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注明,期初系指 2017 年 1 月 1 日,期末系指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期系指 2017 年度,上年系指 2016 年度。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货币资金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库存现金 387,958.76 487,490.91 银行存款 29,209,763.77 22,259,085.02 其他货币资金 40,000.00 995,000.00 合 计 29,637,722.53 23,741,575.93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2.期末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详见本附注五(四十二)之披露。 (二) 应收票据 种 类 期末数 期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360,000.00 (三) 应收账款 1.明细情况 种 类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96 种 类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4,494,723.37 100.00 8,485,687.17 11.39 66,009,036.2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 合 计 74,494,723.37 100.00 8,485,687.17 11.39 66,009,036.20 续上表: 种 类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4,852,444.46 100.00 6,522,016.60 10.06 58,330,427.86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 合 计 64,852,444.46 100.00 6,522,016.60 10.06 58,330,427.86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期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43,306,846.09 2,165,342.30 5.00 1-2 年 18,970,538.28 1,897,053.83 10.00 2-3 年 9,540,042.33 2,862,012.70 30.00 3-4 年 2,035,196.67 1,017,598.34 50.00 4-5 年 492,100.00 393,680.00 80.00 5 年以上 150,000.00 150,000.00 100.00 小 计 74,494,723.37 8,485,687.17 (3)期末无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 目 核销金额 应收账款 1,450,242.27 4.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 5 名情况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97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 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 余额 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 源科技有限公司 4,273,461.68 1-2 年 5.74 427,346.17 平武县交通运输局 3,667,500.00 1 年以内 4.92 183,375.00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 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1,758,000.00 1 年以内 2.36 87,900.00 北京中环国宏环境资 源科技有限公司 1,450,000.00 其 中 : 1 年 以 内 93,000.00 元 ; 1-2 年 90,000.00 元;2-3 年 1,267,000.00 元 1.95 393,750.00 广元市公路管理局 1,443,000.00 1 年以内 1.94 72,150.00 小 计 12,591,961.68 16.91 1,164,521.17 (四) 预付款项 1.账龄分析 账 龄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占总 额比 例(%) 坏账 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占总 额比 例(%) 坏账 准备 账面价值 1年以内 333,014.53 100.00 333,014.53 251,362.17 97.90 251,362.17 1-2年 5,211.73 2.03 5,211.73 2-3年 180.00 0.07 180.00 3年以上 合 计 333,014.53 100.00 333,014.53 256,753.90 100.00 256,753.90 2.期末预付款项金额前 5 名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数 账龄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未结算原因 北京安贞大厦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27,232.30 1 年以内 38.21 预付房租费 谭卫平 100,000.00 1 年以内 30.03 预付房租费 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非税收管理局 28,600.00 1 年以内 8.59 预付房租费 广元市粮食储备库 17,988.33 1 年以内 5.40 预付房租费 四川明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500.00 1 年以内 2.25 服务尚未完成 小 计 281,320.63 84.48 3.期末无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预付款项。 (五) 其他应收款 1.明细情况 种 类 期末数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98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418,133.92 100.00 503,584.64 14.73 2,914,549.28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 合 计 3,418,133.92 100.00 503,584.64 14.73 2,914,549.28 续上表: 种 类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939,906.99 100.00 333,981.85 17.22 1,605,925.1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 合 计 1,939,906.99 100.00 333,981.85 17.22 1,605,925.14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期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组合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2,346,535.20 117,326.77 5.00 1-2 年 434,038.72 43,403.87 10.00 2-3 年 332,980.00 99,894.00 30.00 3-4 年 91,280.00 45,640.00 50.00 4-5 年 79,900.00 63,920.00 80.00 5 年以上 133,400.00 133,400.00 100.00 小 计 3,418,133.92 503,584.64 (3)期末无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 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前 5 名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 质或内容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 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古蔺县环境保护局 保证金 230,000.00 1 年以内 6.73 11,500.00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99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 质或内容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 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张晓萃 备用金 220,000.00 1 年以内 6.44 11,000.00 宣城市财政国库支付 中心 保证金 148,500.00 2-3 年 4.34 44,550.00 四川川正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 保证金 141,000.00 1 年以内 4.13 7,050.00 广元市公路管理局 保证金 135,700.00 1 年以内 3.97 6,785.00 小 计 875,200.00 25.61 80,885.00 (六) 存货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跌价 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 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332,415.72 332,415.72 222,051.50 222,051.50 劳务成本 3,998,948.56 3,998,948.56 3,530,954.38 3,530,954.38 合 计 4,331,364.28 4,331,364.28 3,753,005.88 3,753,005.88 2.期末未发现存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七) 其他流动资产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预缴企业所得税 321,246.31 2.期末未发现其他流动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八) 固定资产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购置 在建工程 转入 企 业 合 并增加 处置或报废 其 他 (1)账面原值 房屋建筑物 23,967,165.94 23,967,165.94 固定资产装修 7,588,160.10 920,000.00 8,508,160.10 机器设备 9,585,995.99 665,941.01 7,692.31 10,244,244.69 运输工具 2,741,993.06 1,290,609.89 868,101.00 3,164,501.95 电子设备 1,042,773.06 1,310,978.21 2,353,751.27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00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购置 在建工程 转入 企 业 合 并增加 处置或报废 其 他 办公设备 1,894,782.16 273,992.65 2,168,774.81 合 计 46,820,870.31 4,461,521.76 875,793.31 50,406,598.76 (2)累计折旧 计提 房屋建筑物 637,662.76 517,690.80 1,155,353.56 固定资产装修 437,813.16 821,890.06 1,259,703.22 机器设备 1,080,737.80 1,085,462.28 378.31 2,165,821.77 运输工具 2,111,434.89 448,768.92 829,110.20 1,731,093.61 电子设备 676,162.81 324,722.56 1,000,885.37 办公设备 751,036.40 305,103.03 1,056,139.43 合 计 5,694,847.82 3,503,637.65 829,488.51 8,368,996.96 (3)减值准备 (4)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23,329,503.18 22,811,812.38 固定资产装修 7,150,346.94 7,248,456.88 机器设备 8,505,258.19 8,078,422.92 运输工具 630,558.17 1,433,408.34 电子设备 366,610.25 1,352,865.90 办公设备 1,143,745.76 1,112,635.38 合 计 41,126,022.49 42,037,601.80 [注] 本期折旧额 3,503,637.65 元。期末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 2,599,749.98 元。 2.期末未发现固定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3. 期末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说明 项 目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天府宝座办公楼 23,967,165.94 22,811,812.38 正在办理中 (九) 在建工程 1.明细情况 工程名称 期末数 期初数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01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西昌实验室装修 9,433.96 9,433.96 2.在建工程增减变动情况 工程名称 预算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 固定资产 本期其 他减少 期末余额 西昌实验室装修 9,433.96 9,433.96 续上表: 工程名称 工程投入 占预算比 例(%)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 累计金额 其中:本期利 息资本化金 额 本期利息 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西昌实验室装修 自筹 3.期末未发现在建工程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十) 无形资产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购置 内部 研发 企业合 并增加 处置 其他 转出 (1)账面原值 人造板甲醛处理技术 与专利 200,000.00 200,000.00 软件 242,735.05 242,735.05 合 计 200,000.00 242,735.05 442,735.05 (2)累计摊销 计提 其他 处置 其他 人造板甲醛处理技术 与专利 66,666.80 20,000.04 86,666.84 软件 53,941.12 53,941.12 合 计 66,666.80 73,941.16 140,607.96 (3)账面价值 人造板甲醛处理技术 与专利 133,333.20 113,333.16 软件 188,793.93 合 计 133,333.20 302,127.09 [注]本期摊销额 73,941.16 元。 2.期末未发现无形资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十一) 商誉 1.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02 形成商誉的事项 企业合并 形成 其他 处置 其他 四川蜀水生态环境 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2,107,215.06 12,107,215.06 安徽锦美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6,949,426.74 6,949,426.74 合 计 19,056,641.80 19,056,641.80 2. 本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本公司根据管理 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未来10年内现金流量,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编 制上述财务预算,计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8%,考虑了本公司的债务成本、 长期国债利率、市场预期报酬率等因素,已反映了相对于有关分部的风险。根据减值测试的 结果,本期期末商誉未发生减值。 (十二)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其他减少 期末数 其他减少原因 房租费 60,632.00 60,632.00 (十三)递延所得税资产 1.已确认的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 坏账准备的所得税影响 1,453,793.88 8,985,412.29 1,457,331.21 6,855,998.45 递延收益的所得税影响 739,312.50 4,928,750.00 697,762.50 4,651,750.00 未实现利润的所得税影响 48,113.21 320,754.72 241,563.68 966,254.71 股份支付的所得税影响 249,660.41 1,664,402.73 合 计 2,241,219.59 14,234,917.01 2,646,317.80 14,138,405.89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3,859.52 可抵扣亏损 544,482.12 合 计 548,341.64 (十四) 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预付设备款 501,330.00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03 (十五) 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期末数 期初数 委托借款 10,000,000.00 15,000,000.00 [注]:2016 年 4 月 22 日,本公司与成都凯全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第五支行签订编号为“建五 2016 委贷 01 号”的《委托贷款合同》,借款金额 15,000,000.00 元,借款期限 2016 年 4 月 22 日至 2017 年 4 月 21 日,年利率 8%。2017 年 4 月 21 日,本公司与成都凯全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五支行签订 编号为“展建五 2016 委贷 01 号”的《委托贷款展期合同》,借款期限延至 2018 年 4 月 21 日。 (十六) 应付账款 1. 明细情况 账 龄 期末数 期初数 1 年以内 7,054,560.41 5,174,952.85 1-2 年 893,361.77 397,511.77 2-3 年 15,488.72 212,020.00 3 年以上 32,660.00 26,640.00 合 计 7,996,070.90 5,811,124.62 2.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应付账款情况的说明 单位名称 期末数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四川坤太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438,278.68 尚未结算 (十七) 预收款项 1.明细情况 账 龄 期末数 期初数 1 年以内 4,249,591.38 1,442,027.57 1-2 年 99,500.00 534,000.00 2-3 年 78,000.00 518,378.29 3 年以上 171,200.00 合 计 4,427,091.38 2,665,605.86 2.期末无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预收款项。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04 (十八)应付职工薪酬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1)短期薪酬 2,243,277.01 18,619,132.02 16,851,209.09 4,011,199.94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 计划 975,925.36 968,163.76 7,761.60 (3)辞退福利 (4)其他一年内到期的其他 福利 合 计 2,243,277.01 19,595,057.38 17,819,372.85 4,018,961.54 2. 短期薪酬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047,282.04 17,106,807.33 15,215,468.75 3,938,620.62 (2)职工福利费 374,177.64 374,177.64 (3)社会保险费 548,956.29 543,738.97 5,217.32 其中:医疗保险费 491,754.99 487,218.19 4,536.80 工伤保险费 19,815.92 19,498.33 317.59 生育保险费 37,385.38 37,022.45 362.93 其他 (4)住房公积金 252,004.00 251,944.00 60.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95,994.97 337,186.76 465,879.73 67,302.00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小 计 2,243,277.01 18,619,132.02 16,851,209.09 4,011,199.94 3. 设定提存计划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1)基本养老保险 936,902.49 929,454.49 7,448.00 (2)失业保险费 39,022.87 38,709.27 313.60 小 计 975,925.36 968,163.76 7,761.60 (十九) 应交税费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企业所得税 3,244,984.69 7,545,836.22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05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值税 1,597,053.67 1,537,424.02 营业税 104,955.39 城市维护建设税 124,211.52 139,058.87 教育费附加 53,233.51 60,141.03 地方教育附加 35,489.02 40,094.01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04,570.19 32,550.10 印花税 5,596.10 37,377.62 其他 5,702.22 5,197.03 合 计 5,170,840.92 9,502,634.29 (二十) 应付利息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846,666.67 846,666.67 (二十一) 其他应付款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暂借款 147,318.28 147,318.28 应付暂收款 55,000.00 523,030.33 应付股权转让款 3,633,200.00 定向增发款 2,001,056.40 未付报销款 260,595.01 合 计 2,463,969.69 4,303,548.61 2. 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项性质或内容的说明 单位名称 期末数 款项性质或内容 崔燕 1,000,528.20 定向增发款 深圳市前海玩创资本投资有限公 司 1,000,528.20 定向增发款 3. 期末其他应付关联方款项详见本附注八(三)之披露。 (二十二)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06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6,759,131.44 5,306,858.50 (二十三) 长期应付款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应付天府宝座购房款 3,572,241.81 10,131,373.25 (二十四) 递延收益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4,651,750.00 2,200,000.00 1,923,000.00 4,928,750.00 2.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新增补助 金额 本期分摊 其他 变动 期末数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关 转入 项目 金额 投资计划服务 平台投资补助 3,051,750.00 其他 收益 313,000.00 2,738,750.00 与 资 产 相关 生产性服务业 技改基金 1,100,000.00 其他 收益 550,000.00 550,000.00 与 收 益 相关 “成都人才计 划”资助款 500,000.00 其他 收益 500,000.00 与 收 益 相关 2017 年拨改与 转型资金 1,200,000.00 其他 收益 210,000.00 990,000.00 与 资 产 相关 成都高新区创 新创业人才奖 1,000,000.00 其他 收益 350,000.00 650,000.00 与 收 益 相关 小 计 4,651,750.00 2,200,000.00 1,923,000.00 4,928,750.00 [注]: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五(四十三)“政府补助”之披露。 (二十五) 股本 1.明细情况 期初数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数 发行 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 他 小计 股 份 总数 41,519,395.00 14,531,788.00 14,531,788.00 29,063,576.00 70,582,971.00 2.本期股权变动情况详见本附注一(一)公司概况。 (二十六) 资本公积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本溢价 16,325,312.66 5,741,505.00 14,531,788.00 7,535,029.66 其他资本公积 4,127,387.73 2,223,717.27 5,741,505.00 609,600.00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07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合 计 20,452,700.39 7,965,222.27 20,273,293.00 8,144,629.66 [注 1]:本期股本溢价增加 5,741,505.00 元系股权激励已行权部分的资本公积由其他 资本公积转入股本溢价,本期股本溢价减少 14,531,788.00 元系根据公司 2017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41,519,395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5 股,减少股本溢价 14,531,788.00 元。 [注 2]:本期其他资本公积增加 2,223,717.27 元系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本期其他资本公积减少 5,741,505.00 元系股权激励已行权部分的资本公积由其他资本公积 转入股本溢价。 (二十七) 盈余公积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1,122,138.16 1,286,632.08 2,408,770.24 (二十八)未分配利润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上年年末余额 27,654,893.64 9,640,328.03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 调整后本年年初余额 27,654,893.64 9,640,328.03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24,397,388.56 18,536,260.97 其他转入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286,632.08 521,695.36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利润 14,531,788.00 期末未分配利润 36,233,862.12 27,654,893.64 2. 经公司 2017 年 9 月 15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 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的总股本 41,519,3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送红股 3.5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5 股,分红前总股本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08 为 41,519,395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70,582,971 股。 本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本附注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3. 期末数中包含拟分配现金股利 3,626,201.55 元。 (二十九)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营业务 76,290,756.49 33,123,108.57 62,409,946.54 22,644,778.59 2.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行业分类) 行业名称 本期数 上年数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环保服务 76,290,756.49 33,123,108.57 62,409,946.54 22,644,778.59 3.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类别分类) 类别名称 本期数 上年数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环保咨询业务 56,639,881.33 25,029,714.48 46,499,029.05 13,664,398.07 环保检测业务 16,595,703.77 6,487,320.32 6,276,414.49 2,388,524.87 环保工程服务 2,624,998.07 1,219,565.98 9,634,503.00 6,591,855.65 环保工程项目 430,173.32 386,507.79 小 计 76,290,756.49 33,123,108.57 62,409,946.54 22,644,778.59 4.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地区分类) 地区名称 本期数 上年数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西南地区 73,422,662.20 30,989,335.30 60,810,760.92 21,801,988.26 华东地区 2,668,867.88 2,066,549.72 652,830.19 360,344.34 西北地区 87,245.28 24,786.54 783,962.27 415,848.78 华北地区 91,226.42 34,081.53 华中地区 16,037.73 6,456.51 华南地区 4,716.98 1,898.97 162,393.16 66,597.21 小 计 76,290,756.49 33,123,108.57 62,409,946.54 22,644,778.59 5. 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09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平武县交通运输局 3,459,905.65 4.54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 2,453,962.26 3.22 古蔺县环境保护局 2,169,811.32 2.84 广元市公路管理局 1,751,886.79 2.30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 1,743,396.22 2.29 小 计 11,578,962.24 15.19 (三十) 税金及附加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营业税 11,681.96 城市维护建设税 239,596.30 155,324.36 教育费附加 102,110.23 66,511.20 地方教育附加 69,066.01 44,478.94 印花税 33,857.14 37,765.62 其他 7,533.31 8,099.98 合 计 452,162.99 323,862.06 (三十一) 销售费用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员工薪酬 1,358,493.18 892,174.74 业务招待费 209,565.04 83,184.90 广告、业务宣传费 471,726.89 760,627.67 差旅费 700,492.03 52,369.38 办公费 115,114.87 7,200.00 运输费 52,595.07 15,600.00 折旧费 11,086.52 2,673.74 通讯费 8,561.94 4,636.94 其他 75,200.00 14,897.07 合 计 3,002,835.54 1,833,364.44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10 (三十二) 管理费用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员工薪酬 3,033,220.45 3,024,675.39 研发费用 3,384,192.50 2,842,408.10 股份支付 2,223,717.27 4,127,387.73 中介机构服务费 779,372.74 1,502,885.42 办公费 634,694.93 467,073.08 折旧费 507,054.16 537,835.19 业务招待费 223,763.58 206,260.58 差旅费 161,004.20 47,558.59 无形资产摊销 73,941.16 20,000.04 租赁费 28,366.67 95,575.68 其他 229,438.46 173,484.20 合 计 11,278,766.12 13,045,144.00 (三十三) 财务费用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利息支出 1,693,141.50 1,046,280.66 减:利息收入 89,789.56 66,494.91 减:财政贴息 200,000.00 手续费支出 87,797.53 29,372.59 其他 45,000.00 合 计 1,491,149.47 1,054,158.34 [注]:计入本期财务费用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附注五(四十三)“政府补助”之披露。 (三十四)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坏账损失 3,583,515.63 3,181,008.14 (三十五) 资产处置收益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确认的收益 178,009.20 2,993.54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11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其中:固定资产 178,009.20 2,993.54 (三十六) 其他收益 政府补助项目 本期数 上年数 与资产相关/与收 益相关 2017 年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项目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生产性服务业技改基金 550,000.00 与收益相关 省科技厅投资保障项目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成都人才计划”引进人才资助金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6 年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人才奖 350,000.00 与收益相关 投资计划服务平台投资补助 313,000.00 与资产相关 第三方环保产业“链式”服务示范项目 3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7 年拨改与转型资金 210,000.00 与资产相关 研发机构补贴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科技服务项目经费补助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20,008.25 与收益相关 火炬统计补贴 5,000.00 与收益相关 专利补贴 600.00 与收益相关 合 计 4,148,608.25 [注]:计入本期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附注五(四十三)“政府补助”之披露。 (三十七) 营业外收入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 1,089,131.00 2,828,192.74 1,089,131.00 其他 2,050.00 0.01 2,050.00 合 计 1,091,181.00 2,828,192.75 1,091,181.00 2.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情况 补助项目 本期数 上年数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 相关 2016 年度四川省鼓励直接融资 财政奖补资金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挂牌补贴 250,000.00 与收益相关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12 补助项目 本期数 上年数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 相关 企业节能环保扶持补贴收入 239,131.00 与收益相关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技术创 新服务中心明日之星补贴 100,000.00 与收益相关 2016 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补贴 收入 3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火炬统计补贴收入 10,000.00 与收益相关 新三板上市股改补贴收入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新三板上市补助 5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成都高新区 2016 年人才专项奖励 收入 15,000.00 与收益相关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 商标补贴 1,000.00 与收益相关 天使投资补助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投资计划服务平台投资补助 78,250.00 与资产相关 股改补助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税费补助 170,000.00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收入 22,942.74 与收益相关 高效无磷阻垢缓蚀剂的合成 31,000.00 与收益相关 小 计 1,089,131.00 2,828,192.74 [注]计入本期营业外收入的政府情况详见本附注五(四十三)“政府补助”之披露。 (三十八)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的金额 对外捐赠 28,000.00 28,000.00 税收滞纳金 65,490.49 65,490.49 其他 149.70 43.11 149.70 合 计 93,640.19 43.11 93,640.19 (三十九) 所得税费用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本期所得税费用 3,880,889.66 6,361,485.50 递延所得税费用 405,098.21 -1,762,519.62 合 计 4,285,987.87 4,598,965.88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13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本期数 利润总额 28,683,376.43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4,302,506.46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676,654.00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992,985.10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92,198.62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82,251.2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253,814.44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的变化 379,177.08 所得税费用 4,285,987.87 (四十)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注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政府补助 4,514,739.25 3,818,942.74 利息收入 89,789.56 30,832.45 押金保证金 387,256.50 633,950.69 收回履约保函保证金 995,000.00 司法冻结银行存款解冻 400,000.00 备用金 134,156.10 其他 57,050.00 14,184.75 合 计 6,443,835.31 4,632,066.73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付现费用 5,267,769.69 3,882,200.29 押金保证金 1,664,618.62 365,667.50 备用金 494,385.77 205,741.50 代收款 400,000.00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14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银行手续费 87,797.53 29,372.59 履约保函保证金 40,000.00 995,000.00 司法冻结银行存款 400,000.00 ETC 业务冻结银行存款 6,000.00 其他 99,228.19 43.11 合 计 8,053,799.80 5,884,024.99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四川百菲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1,020.12 理财产品“存得利”及利息收入 10,034,642.34 合 计 10,185,662.46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理财产品“存得利” 10,000,000.00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投资计划服务平台投资补助 3,130,000.00 2017 年拨改与转型资金 1,200,000.00 合 计 1,200,000.00 3,130,000.00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支付前期股权转让款 3,633,200.00 10,664,000.00 支付少数股权转让款 5,336,000.00 赵希锦、刘明辉 630,342.36 四川百菲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 司 47,500.00 委托借款管理费 45,000.00 分期付款支付天府宝座购房款 5,600,000.00 3,600,000.00 合 计 9,233,200.00 20,322,842.36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15 (四十一)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24,397,388.56 18,559,808.27 加:资产减值准备 3,583,515.63 3,181,008.14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 折旧 3,503,637.65 2,588,964.20 无形资产摊销 73,941.16 20,000.0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60,632.00 134,674.6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178,009.20 -2,993.54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693,141.50 1,055,618.2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05,098.21 -1,762,519.6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78,358.40 -664,811.0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1,666,370.07 -25,955,168.8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543,901.90 4,790,224.16 其他 1,300,717.27 5,118,137.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139,236.21 7,062,942.3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7,590,666.13 22,340,575.9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2,340,575.93 24,006,309.6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16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250,090.20 -1,665,733.71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1)现金 27,590,666.13 22,340,575.93 其中:库存现金 387,958.76 487,490.9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7,202,707.37 21,853,085.0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2)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3)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590,666.13 22,340,575.93 [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说明: 2017 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 27,590,666.13 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 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 29,637,722.53 元,差额 2,047,056.40 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 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监管账户中的定向增发款 2,001,056.40 元,保函 保证金 40,000.00 元,ETC 冻结款 6,000.00 元。 2016 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 22,340,575.93 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 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 23,741,575.93 元,差额 1,401,000.00 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 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履约保函保证金 995,000.00 元,司法冻结银行存 款 400,000.00 元,ETC 业务冻结银行存款 6,000.00 元。 (四十二)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 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047,056.40 监管账户中的定向增发款 2,001,056.40 元,保函 保证金 40,000.00 元,ETC 冻结款 6,000.00 元 (四十三) 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金 额 发放机关 文件依据 列 报 项目 计入当期损益 损 益 项目 金 额 2017 年四 川省科技 服务业发 展项目 1,000,000.00 成都高新 技术产业 开发区科 技与新经 济发展局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关 于组织开展 2017 年四川省科技服务 业发展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川科 计[2016]16 号);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开展 2017 年四川省科技服 务业发展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其他 收益 其他 收益 1,000,000.00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17 补助项目 金 额 发放机关 文件依据 列 报 项目 计入当期损益 损 益 项目 金 额 生产性服 务业技改 基金 1,100,000.00 成都高新 区经贸发 展局 财政厅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下 达 2016 年省级技术改造和淘汰落后 产能专项资金和项目计划的通知 (川财建[2016]71 号) 递延 收益 其他 收益 550,000.00 省科技厅 投资保障 项目 500,000.00 成都高新 技术产业 开发区科 技与新经 济发展局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 2017 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 金项目的通知;关于办理 2017 年省 级和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资 金拨付手续的通知 其他 收益 其他 收益 500,000.00 2016 年度 四川省鼓 励直接融 资财政奖 补资金 500,000.00 成都高新 技术产业 开发区财 政金融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6 年度成 都市鼓励直接融资财政奖补资金预 算的通知(成财外[2017]102 号) 营业 外收 入 营业 外收 入 500,000.00 “成都人 才计划” 引进人才 资助金 500,000.00 中国共产 党成都市 委员会组 织部 2015 年“成都人才计划”创新创业 人才(团队)拟资助名单公示公告 递延 收益 其他 收益 500,000.00 2016 年成 都高新区 创新创业 人才奖 1,000,000.00 成都高新 技术产业 开发区人 事劳动和 社会保障 局 关于申报 2016 年度“成都高新区创 新创业人才奖”的通知;中共成都 高新区工委 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关 于印发<成都高新区关于实施“菁蓉 •高新人才计划”加快高层次人才聚 集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成高委发 〔2016〕16 号 递延 收益 其他 收益 350,000.00 投资计划 服务平台 投资补助 3,130,000.00 成都市锦 江区发展 和改革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 2016 年四川省节能环保装备产业项 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产 业函[2016]385 号) 递延 收益 其他 收益 313,000.00 第三方环 保 产 业 “链式” 服务示范 项目 300,000.00 成都高新 技术产业 开发区科 技局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开展 2016 年四川省科技服 务业发展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川 科发计[2015]13 号);关于办理 2016 年省级第二批科技服务专项和科技 计划项目资金拨付手续的通知 其他 收益 其他 收益 300,000.00 挂牌补贴 250,000.00 成 都 高 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 财政金融 局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 开展企业债券和“新三板”挂牌 2017 年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川发改财金函[2017]316 号); 营业 外收 入 营业 外收 入 250,000.00 2017 年拨 改与转型 资金 1,200,000.00 成都市锦 江区经济 信息化和 科学技术 局 关于组织开展 2017 年省级工业发展 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 财资[2016]317 号) 递延 收益 其他 收益 210,000.00 财政贴息 200,000.00 成都高新 技术产业 开发区财 政金融局 成都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关于申报 2017 年《成都高新区关于 加快国际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的 若干政策》的通知 财务 费用 财务 费用 200,000.00 研发机构 补贴 200,000.00 成都高新 技术产业 开发区科 技局 成都高新区科技局关于申请 2017 年 研发机构补贴的的通知;关于 2017 年成都高新区研发机构补贴方案公 示的通知 其他 收益 其他 收益 200,000.00 科技服务 项目经费 200,000.00 中国测试 技术研究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关 于组织开展 2017 年四川省科技服务 其他 收益 其他 收益 200,000.00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18 补助项目 金 额 发放机关 文件依据 列 报 项目 计入当期损益 损 益 项目 金 额 补助 院 业发展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川科 计[2016]16 号);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组织开展 2017 年四川省科技服 务业发展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企业节能 环保扶持 补贴收入 239,131.00 成都市锦 江区创意 产业商务 区管理委 员会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锦江区关于保持经济平稳增长促进 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 革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锦 府办[2016]30 号) 营业 外收 入 营业 外收 入 239,131.00 成都高新 技术产业 开发区技 术创新服 务中心明 日之星补 贴 100,000.00 成都高新 技术产业 开发区技 术创新服 务中心 关于 2016 德勤-成都高新创新创业 明日之星获奖企业公示的通知 营业 外收 入 营业 外收 入 100,000.00 稳岗补贴 20,008.25 成都高新 技术产业 开发区人 事劳动和 社会保障 局等 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办理 2017 年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就发(2017)29 号 其他 收益 其他 收益 20,008.25 火炬统计 补贴 5,000.00 成都高新 技术产业 开发区科 技与新经 济发展局 关于申报成都高新区火炬计划统计 企业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 其他 收益 其他 收益 5,000.00 专利补贴 600.00 成都市知 识产权服 务中心 专利资助申报指南;成都市锦江区 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成都市锦江区 鼓励自有知识产权创新实施办法 ( 修 订 稿 )》 的 通 知 ( 锦 府 发 [2014]25 号) 其他 收益 其他 收益 600.00 合 计 10,444,739.25 5,437,739.25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期合并范围未发生变更。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注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级次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四川国测检测 技术有限公司 一级 成都市 成都市 服务业 100% 同一控制下 合并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19 子公司名称 级次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四川蜀水生态 环境建设有限 责任公司 一级 成都市 成都市 服务业 100% 非同一控制 下合并 安徽锦美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一级 阜阳市 阜阳市 服务业 100% 非同一控制 下合并 [注]:经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11月3日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50万 元增加到500万元,增加的450万元全部由本公司投入,于2035年11月3日之前实缴到位。截 至资产负债表日,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收资本为50.00万元。 八、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说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关联方关系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赵希锦持有公司 45,475,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64.43%,为公司控股股东;赵希锦 之妻刘明辉持有公司 2,720,000 股股份,同时通过成都锦创合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控制公司 3,852,370 股股份,赵希锦、刘明辉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比例为 73.74%。 刘明辉担任公司董事长,赵希锦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赵希锦、刘明辉夫妇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本附注七(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赵希林 股东 赵言乔 股东 夏明友 子公司四川蜀水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之总经理 四川百菲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股东赵希林控股的企业 [注] 本次披露的其他关联方只涵盖了本期或上年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或往来的其他关 联单位。 (二) 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租赁情况 (1) 公司承租情况表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年确认的租赁费 赵希锦、刘明辉 房屋租赁 37,084.60 2. 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类型 本期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20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类型 本期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赵希锦 购买车辆 190,000.00 (三) 关联方应付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期末数 期初数 (1)其他应付款 赵希锦 50,000.00 400,000.00 刘明辉 147,318.28 147,318.28 赵希林 835.00 夏明友 12,829.00 赵言乔 8,880.00 九、股份支付 本节所列数据除非特别说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股份支付基本情况 1.2016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锦美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讨论了《四 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2016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根据以上会议决议, 公司将按每股 2.00 元的价格定向增发给成都锦创合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6.61 万股股份,作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总量,其中首次间接授予股份 159.04 万股,预留股份 67.57 万股;涉及增发股份数量占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股本总额 4,151.94 万股的比例为 5.46%,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前,若公司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则用 于股权激励的股份总额将相应变化。 2.2016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 一期股权激励预留股份向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的议案》、 《关于调整刘红东股权激励行权条 件的议案》。2016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股份向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的议案》、 《关于调整刘红东股权激励 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以上会议决议,公司子公司四川蜀水生态环境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总 经理夏明友符合该股权激励计划条件,公司决定将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股份中的 178,000 股以 2 元/股的价格对其实施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副总经理杨明太、彭亚梅一致;刘 红东聘任为董事会秘书后,行权条件调整与公司副总经理杨明太、彭亚梅一致。 3.2017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的议案》,由于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较好,为激励员工,达到实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21 施股权激励的目的,对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进行调整,现行权条件调整为杨明太、 彭亚梅在 4 个月(等待期)后即可行权,其余激励对象行权日待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 15 日后可以行权,以上议案需提请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2017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赵钢等员工纳入 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以上 会议决议公司将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的股份以2元/股的价格分别授予全资子公司四川国测 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钢178,000股、总工办总工程师郑雪峰71,200股、环境技术咨 询三部主任刘子杨23,700股、人力资源部经理唐轶睿18,700股、信息化部门副经理洪昊 11,900股,以上实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的行权条件待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15日后可以行 权。 5. 2017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 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的议案》。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的议案》。 根据以上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将第一期股权激励预留股份中的60,000 股以1.18 元/股的价格 分别授予全资子公司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陈绍华40,000 股、公司咨询一部 主任陈锦文20,000 股。以上实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的行权条件待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过后即可行权。 (二)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项 目 金 额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其中:303,500 股(权益分派前); 60,000 股(权益分派后)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1,822,700 股(权益分派前)/3,098,590 股(权益分派后)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份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2 元/股(权益分派前)、1.18 元/股(权 益分派后) 公司期末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注]: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为上期授予本期行权的权益工具总额 1,519,200 股(权益分派前,其中扣除了自愿放弃的股份数量 249,200 股),本期授予本期行权的权益 工具总额 303,500 股(权益分派前)。 (三)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项 目 金 额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评估值,并参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的股票价格 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的确定方法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 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22 项 目 金 额 资本公积中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累计金额 6,351,105.00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2,223,717.27 十、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要承诺事项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应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二) 或有事项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应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2017年11月13日,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锦美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发行方案>》,公司向3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41,060股(每 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34元,增加股本人民币1,941,060.00元,增加资本 公积人民币20,070,560.40元。2017年12月11日收到出资额2,001,056.40元,2018年1月16 日收到出资额20,010,564.00元。2018年1月25日,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中汇会验[2018]0102号验资报告审验,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72,524,031.00元。2018 年2月9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股转系统函[2018]660号)。 2018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权益 分派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股权登记 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0.5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二、母公司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非特别注明,期初系指 2017 年 1 月 1 日,期末系指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期系指 2017 年度,上年系指 2016 年度。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应收账款 1.明细情况 种 类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23 种 类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3,366,744.40 100.00 3,476,956.12 14.88 19,889,788.28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 合 计 23,366,744.40 100.00 3,476,956.12 14.88 19,889,788.28 续上表: 种 类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8,913,689.00 100.00 2,125,076.40 7.35 26,788,612.6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 合 计 28,913,689.00 100.00 2,125,076.40 7.35 26,788,612.60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期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账龄组合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9,188,525.00 459,426.25 5.00 1-2 年 7,274,761.68 727,476.17 10.00 2-3 年 5,399,029.00 1,619,708.70 30.00 3-4 年 953,330.00 476,665.00 50.00 4-5 年 242,100.00 193,680.00 80.00 5 年以上 小 计 23,057,745.68 3,476,956.12 2)其他组合 组 合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关联方组合 308,998.72 (3)期末无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24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 目 核销金额 应收账款 152,000.00 4.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 5 名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 额合计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 技有限公司 3,749,461.68 1-2 年 16.05 374,946.17 古蔺县环境保护局 1,150,000.00 1 年以内 4.92 57,500.00 肽坦生物科技(成都)有限 公司 850,000.00 1 年以内 3.64 42,500.00 四川瑞峰建筑工程有限公 司 753,559.00 2-3 年 3.22 226,067.70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 察设计研究院 738,000.00 1 年以内 3.16 36,900.00 小 计 7,241,020.68 30.99 737,913.87 5.应收关联方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 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 308,998.72 1.32 (二) 其他应收款 1.明细情况 种 类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4,843,922.45 100.00 57,036.61 0.38 14,786,885.8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 合 计 14,843,922.45 100.00 57,036.61 0.38 14,786,885.84 续上表: 种 类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0,534,479.57 100.00 30,157.38 0.29 10,504,322.19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 项计提坏账准备 合 计 10,534,479.57 100.00 30,157.38 0.29 10,504,322.19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25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期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账龄组合 账 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851,632.85 42,581.65 5.00 1-2 年 29,159.60 2,915.96 10.00 2-3 年 130.00 39.00 30.00 3-4 年 23,000.00 11,500.00 50.00 4-5 年 5 年以上 小 计 903,922.45 57,036.61 2)其他组合 组 合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关联方组合 13,940,000.00 (3)期末无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前 5 名情况 单位名称 款 项 的 性 质 或 内容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 限公司 关 联 往 来款 8,050,000.00 1 年 以 内 3,498,666.00 元; 1-2 年 4,551,334.00 元 54.23 四川蜀水生态环境建 设有限责任公司 关 联 往 来款 4,000,000.00 1 年以内 26.95 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 关 联 往 来款 1,890,000.00 1 年以内 12.73 古蔺县环境保护局 保证金 230,000.00 1 年以内 1.55 11,500.00 四川川正招标代理有 限公司 保证金 141,000.00 1 年以内 0.95 7,050.00 小 计 14,311,000.00 96.41 18,550.00 4.对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 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 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 8,050,000.00 54.23 四川蜀水生态环境建设 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 4,000,000.00 26.95 安徽锦美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 1,890,000.00 12.73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26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期末余额 占其他应收款余额的比例 (%) 小 计 13,940,000.00 93.91 (三) 长期股权投资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减值准 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 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40,692,885.81 40,692,885.81 40,692,885.81 40,692,885.81 2.子公司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 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 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减 值准备 减值准备期末 余额 四川国测检测 技术有限公司 4,431,185.81 4,431,185.81 四川蜀水生态 环境建设有限 责任公司 26,969,200.00 26,969,200.00 安徽锦美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 9,292,500.00 9,292,500.00 小 计 40,692,885.81 40,692,885.81 (四)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明细情况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营业务 16,896,262.90 7,458,349.54 22,476,791.71 6,358,036.58 其他业务 911,280.91 888,565.87 643,191.45 608,730.33 合 计 17,807,543.81 8,346,915.41 23,119,983.16 6,966,766.91 2.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行业分类) 行业名称 本期数 上年数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环保服务 16,896,262.90 7,458,349.54 22,476,791.71 6,358,036.58 3.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类别分类) 类别名称 本期数 上年数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环保咨询业务 16,466,089.58 7,071,841.75 22,476,791.71 6,358,036.58 环保工程项目 430,173.32 386,507.79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27 类别名称 本期数 上年数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小 计 16,896,262.90 7,458,349.54 22,476,791.71 6,358,036.58 4.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地区分类) 地区名称 本期数 上年数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西南地区 16,808,527.05 7,425,673.25 22,314,398.55 6,291,439.37 华北地区 87,735.85 32,676.29 华南地区 162,393.16 66,597.21 小 计 16,896,262.90 7,458,349.54 22,476,791.71 6,358,036.58 5.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古蔺县环境保护局 2,169,811.32 12.18 肽坦生物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1,084,905.66 6.09 四川国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939,582.80 5.28 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914,150.95 5.13 平武县光大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92,452.84 4.45 小 计 5,900,903.57 33.13 (五) 投资收益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数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2,000,000.00 十三、补充资料 (一) 非经常性损益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 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本公司本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情况如下(收益为+,损失为-): 项 目 金 额 说 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78,009.2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28 项 目 金 额 说 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437,739.2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预计负债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 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1,590.1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223,717.27 小 计 3,300,440.99 减: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 510,327.63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790,113.36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2,790,113.3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29 (二)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1.明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修订)的规定,本公司本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 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3.51 0.35 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20.83 0.31 0.31 2.计算过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 项 目 序号 本期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 24,397,388.56 非经常性损益 2 2,790,113.36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1-2 21,607,275.2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4 90,749,127.19 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5 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6 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7 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8 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1 9 1,614,117.27 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1 10 6 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 2 11 609,600.00 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 12 报告期月份数 13 12 加权平均净资产 14[注] 103,754,880.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1/14 23.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3/14 20.83% [注] 14=4+1*0.5+5*6/13-7*8/13±9*10/13±11*12/13 (2)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 目 序号 本期数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30 项 目 序号 本期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 24,397,388.56 非经常性损益 2 2,790,113.36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1-2 21,607,275.20 期初股份总数 4 41,519,395.00 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5 29,063,576.00 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6 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7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8 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9 报告期缩股数 10 报告期月份数 11 12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2 70,582,971.00 基本每股收益 13=1/12 0.35 扣除非经常损益基本每股收益 14=3/12 0.31 [注 1]12=4+5+6×7/11-8×9/11-10 [注 2]公司在本期以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导致普通股变动,2016 年按变动 前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46 元/股,按变动后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的 基本每股收益为 0.26 元/股。 (3)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三) 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表项目 期末数较期初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应收款 增长 81.49% 主要系业务量增加,项目保证金增加。 无形资产 增长 126.60% 主要系本期新增办公软件。 短期借款 下降 33.33% 主要系本期归还借款 500 万元。 应付账款 增长 37.60% 主要系业务量增加,未结算应付账款增加。 预收账款 增长 66.08% 主要系业务量增加,预收账款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 增长 79.16% 主要系人员增加、薪酬福利待遇提高,期末应付工资增加。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31 报表项目 期末数较期初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应交税费 下降 45.59% 主要系期末预缴部分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 下降 42.75% 主要系本期支付前期股权转让款。 长期应付款 下降 64.74% 主要系本期支付天府宝座购房款 560 万元。 2.合并利润表项目 报表项目 本期数较上年数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成本 增长 46.27% 主要系业务量增加,同时人员增加、薪酬福利待遇提高,营业成本增 加。 税金及附加 增长 39.62% 主要系业务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加,相应税费增加。 销售费用 增长 63.79% 主要系业务量增加,相应费用增加,同时人员增加,职工薪酬增加。 财务费用 增长 41.45% 主要系本期借款期限增加,利息支出增加。 资产处置收益 增长 5846.44% 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增加。 营业外收入 下降 61.42% 主要系本期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其他收益列示。 营业外支出 增长 217112.22% 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和税收滞纳金增加。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3 日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32 附: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 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年度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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