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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8571_2020_宏正设计_2020年年度报告_2021-03-04.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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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8571 _2020_ 设计 _2020 年年 报告 _2021 03 04
公告编号:2021-018 1 2020 年度报告 证 券 简 称 NEEQ : 838571 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ONGZHENG ENGINEERING DESIGN 公告编号:2021-018 2 公司年度大事记 2021 年 2 月南湖新区党工委、 管委会,东栅街道党工委、办事 处授予我公司"2020 年度优秀 企业"称号。 公告编号:2021-018 3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6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 8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18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21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 25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 28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 52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83 公告编号:2021-018 4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单德贵、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定保证年度报 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 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描述及分析 1 专业人才及团队流失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技术密集型服务,专业人才数量和素质与公司 业务发展紧密相关。公司在市场拓展、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对高 素质的技术人才依赖程度较高,因此公司所拥有的专业人才数量 和素质以及专业团队的稳定性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2 行业政策调控风险 公司业务主要为各类民用及工业建筑的建筑设计,其发展状况与 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及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相关。随着整个房地产 行业的泡沫不断加大,国家可能在未来会采取更为严厉的调控措 施,行业政策调控风险加剧,届时可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 响。 3 市场拓展风险 建筑设计行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主要的竞争对手包括 国有大型设计企业、大型民营设计企业及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 的外资设计企业。虽然目前建筑设计行业市场份额相对分散,但 行业内资质等级高、人员规模大、过往业绩良好、行业经验丰 富的大型设计公司往往在竞争中占据领先地位,这些因素将给公 司业务开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4、销售区域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内,存在着销售区域较为 集中的风险。 5、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公司系一家于 2003 年 8 月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 公告编号:2021-018 5 成立之初,公司治理结构较为简单,内控制度不够健全。随着公司 规模进一步扩大,以及公司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成为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机制需要相应地在更大的范 围发挥更有效的作用。上述情况也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提出 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使其治理机制迅速实现科学化、 高效化和制度化,或不能做到信息披露的客观、及时,将会在一定 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生产运营和投资者的利益。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 指 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宏正设计院 指 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宏正投资 指 浙江宏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 指 2020 年度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指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设计 指 根据客户需求、工程所在位置、工程预算等信息,为客 户提供工程前期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策划、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等全过程技术服务, 并配合工程全过程中的手续申报、资源推介等提供全 方面的咨询服务。设计范围覆盖居住、商业及办公、 工业、公共建筑等多个建筑领域,长期为政府及国内外 知名大型房产企业、工业企业提供设计服务 节能评估 指 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各级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管 理的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 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并编制节能评估文件或 填写节能登记表。 工程勘察设计 指 建筑工程施工前的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和工程设 计等活动 绿建 指 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 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和高效的使用空 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BIM 指 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 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和高效的使用空 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公告编号:2021-018 6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HONGZHENG ENGINEERING DESIGN GROUP CO.,LTD 证券简称 宏正设计 证券代码 838571 法定代表人 单德贵 二、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徐文辉 联系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中环南路 320 号邮编:314050 电话 0573-82571003 传真 0573-82571003 电子邮箱 003@ 公司网址 办公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中环南路 320 号邮编:314050 邮政编码 31405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 企业信息 股票交易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成立时间 2003 年 8 月 21 日 挂牌时间 2016 年 8 月 17 日 分层情况 基础层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M)专业技术服务业(M74)其他专业 技术服务业(M749)专业化设计服务(M7491) 主要业务 各类民用及工业建筑的建筑设计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各类民用及工业建筑的建筑设计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连续竞价交易 √集合竞价交易 □做市交易 普通股总股本(股) 100,000,000.00 优先股总股本(股) 0 控股股东 无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单德贵、徐文辉、沈陆巍、徐奇立、陈立新、倪剑敏以及洪峰为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持股占比分别为 22.02%、14.77%、4.75%、3. 91%、3.91%、2.97%、0.59%合并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超过 50% 公告编号:2021-018 7 四、 注册情况 项目 内容 报告期内是 否变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07539644377 否 注册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环南路 320 号 否 注册资本 100,000,000.00 否 五、 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 财通证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98 号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 财通证券 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罗艳 李云峰 2 年 1 年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 -26 六、 自愿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1-018 8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624,496,769.82 428,043,508.41 45.90% 毛利率% 12.54% 11.16%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830,163.27 15,295,407.23 95.03%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26,800,216.92 12,045,705.10 122.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20.60% 11.0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计算) 18.51% 8.80% - 基本每股收益 0.30 0.15 100.00%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450,531,536.28 250,255,728.93 80.03% 负债总计 299,217,899.82 105,188,422.61 184.46%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49,913,301.67 129,883,290.49 15.42%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50 1.30 15.3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6.03% 0.03% - 资产负债率%(合并) 66.41% 42.03% - 流动比率 1.35 1.95 - 利息保障倍数 53.06 21.67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612,880.71 26,153,216.23 32.35% 应收账款周转率 5.89 8.13 - 存货周转率 105.18 284.73 - 公告编号:2021-018 9 (四) 成长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80.03% 14.46% - 营业收入增长率% 45.90% 95.61% - 净利润增长率% 49.62% -29.69% - (五) 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 普通股总股本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0.00%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0 0 0.00%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0 0 0.00% (六)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57,246.6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15,524.73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322,292.7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75,930.8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493,048.3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 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370,952.20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3,920,502.22 所得税影响数 812,778.8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7,777.07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029,946.35 (八)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1-018 10 (九)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1、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空)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本期期初(上年同期) 上期期初(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应收账款 81,178,051.86 39,203,699.50 24,105,319.55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款 24,105,319.55 应付账款 2,899,450.08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款 2,899,450.08 存货 612,118.06 1,002,631.34 合同资产 41,911,332.39 其他流动资产 63,107.94 285,531.3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35,321.91 2,595,471.05 预收款项 1,944,262.00 72,023.00 合同负债 2,262,752.28 未分配利润 23,895,045.38 24,014,597.95 少数股东权益 15,184,015.83 15,219,881.60 2、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 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 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三、27。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 2020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财 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 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019 年 12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该解 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 2020 年 1 月 1 日合同负债 2,262,752.28 元、预收款项 -1,872,239.00 元、存货 390,513.28 元、应收账款-41,974,352.36 元、合同资产 41,911,332.39 元、其他流 动资产 222,423.40 元、递延所得税资产-39,850.86 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 83,686.80 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 83,686.80 元。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母公司财 务报表无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经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公告编号:2021-018 11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应收账款 81,178,051.86 39,203,699.50 -41,974,352.36 存货 612,118.06 1,002,631.34 390,513.28 合同资产 41,911,332.39 41,911,332.39 其他流动资产 63,107.94 285,531.34 222,423.4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35,321.91 2,595,471.05 -39,850.86 预收款项 1,944,262.00 72,023.00 -1,872,239.00 合同负债 2,262,752.28 2,262,752.28 未分配利润 23,895,045.38 23,978,732.18 83,686.80 少数股东权益 15,184,015.83 15,219,881.60 35,865.77 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 注 1、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其他流动资产 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将尚未完成的合同中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应收账款 41,974,352.36 元重分 类为合同资产 41,911,332.39 元、其他流动资产 222,423.40 元、同时冲回坏帐 159,403.43 元。 注 2、合同负债、预收款项、存货 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 1,872,239.00 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根据工程项目履约进度确认的已办理结算价款超过收入金额 390,513.28 元 由存货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4)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追溯调整首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①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准则前后财务数据对比表 2019 年 12 月 31 日(原收入准则) 2020 年 1 月 1 日(新金收入准则) 项目 账面价值 项目 账面价值 应收账款 81,178,051.86 应收账款 39,203,699.50 存货 612,118.06 存货 1,002,631.34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 41,911,332.39 其他流动资产 63,107.94 其他流动资产 285,531.3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35,321.9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95,471.05 预收款项 1,944,262.00 预收款项 72,023.00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 2,262,752.28 未分配利润 23,895,045.38 未分配利润 23,978,732.18 少数股东权益 15,184,015.83 少数股东权益 15,219,881.60 信用减值损失 -4,319,651.72 信用减值损失 -2,110,475.28 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 -2,049,773.01 所得税费用 6,193,953.17 所得税费用 6,233,804.03 少数股东损益 5,652,065.51 少数股东损益 5,687,931.28 公告编号:2021-018 12 (十)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2020年9月14日,母公司宏正设计全资出资设立浙江宏正工程建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因此自2020年9月即纳入合并范围。 2020 年 9 月 18 日,宏正设计吸收合并子公司宏正建筑,并于当日在嘉兴南湖区行政审批局完成宏 正建筑注销的登记手续。以 2020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子公司宏正建筑人员、业务、资产负债等全部并 入宏正设计。因此自 2020 年 10 月即不纳入合并范围 公告编号:2021-018 13 二、 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一)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各类民用及工业建筑的建筑设计、装饰设计、轻钢结构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 计、照明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设计、玻璃幕墙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市政道桥工程设计、市政 给排水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工程总承包、房屋安全鉴定等服务。主要设计项 目类型为:办公、商业、教育、医疗、展览、文化娱乐等公共建筑;居住区规划、别墅、高层、住宅等 居住建筑;高科技及工业建筑单体等工业建筑;办公建筑装修、商业建筑装修、居住建筑装修、文化娱 乐建筑装修等装饰工程。公司本着“德信立业、诚正明远”的宗旨,以非凡的创意和丰富的经验为广大 业主提供完美的服务,在最大程度上满足业主的要求。以良好的服务和优质的设计产品树立品牌形象, 通过渠道开拓和经营模式创新来稳固市场。公司具备较强的设计实力,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在具体 的收益实现上,公司通过为地产公司等甲方,提供从概念策划、建筑方案设计、总体设计(扩初设计) 到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等一体化的设计服务来获得收益。经过长期经营,公司已形成了系统化的服务 流程。 (一)采购模式 公司作为建筑设计服务提供商,在日常经营中主要向下列供应商采购产品和服务: 第一类、数字图像制作公司; 第二类、文本打印制作公司; 第三类、图文设计制作公司; 此外,公司还采购第三方设计工具软件和计算机设备,以满足日常设计类业务开展的需要。 (二)销售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的营销工作由主要由经营部负责,具体包括客户关系的维护、销售渠道的拓展、新客户的开发、具 体项目设计委托合同签订、项目后期跟踪等。 公司设计服务的销售包括招投标、机构客户直接销售、个人客户直接销售。 公司通过自主营销及竞标的方式获得订单;部分客户会以直接委托的方式进行采购。销售人员了解客户 的需求后,根据客户提供的设计任务书,经过项目评审询价后给出报价单,参与投标或询价;设计合同 签订后,经营人员将自己负责的设计项目下发给方案所、土建所、机电所等相关部门,启动公司内部的 项目流程。之后,经营和项目经理会持续跟踪具体合同的执行情况及后续客户维护工作。部分客户会以 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即同时向几家进入其供应商目录的企业以询函的方式发出邀请,要求其提供供应 商资料、报价,经过综合评定后确认 2、市场推广 公司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市场推广:公司经营部负责市场开拓,按照客户类型安排经营经理对自 己负责的客户进行不定期拜访,以获得客户的项目需求;成为客户供应商体系的成员,根据客户项目需 求进行竞价,以获得订单机会;项目负责人通过项目后期跟踪和工程回访等维护客户。 3、客户管理 公司经营部负责客户管理工作。 结合公司服务对象多为大客户的特点,公司销售部建立了“一对一”的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 务,力争以不断超过客户预期的服务来提升客户满意度,提高客户黏性。“一对一”的客户服务模式符 合公司的业务模式的需要,有助于实现对大客户维护工作。 公告编号:2021-018 14 行业信息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事项 是或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二) 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变动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 的比重% 金额 占总资产 的比重% 应收账款 130,807,820.54 29.03% 81,178,051.86 32.44% 61.14% 短期借款 28,038,630.88 11.20% -100.00%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65,810,661.88 14.61% 102,439,709.68 40.93% -35.76% 合同资产 158,583,949.83 35.20% 100.00% 应付账款 236,258,911.50 52.44% 58,905,786.84 23.54% 301.08%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截止2020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65,810,661.88元,占资产比重14.61%,具体为银行理财产品6 5,810,661.88元。上期期末为102,439,709.68,占资产比重达40.93%,本期变动比例为-35.76%。2020年公 司加大业务量承接,提高资金的利用率。 (2)截止2020年末短期借款余额为0元,上期期末为28,038,630.88,占资产比重11.20%,本期变动比例 为-100.00%。2020年公司加大业务量承接,提高资金的利用率。同时公司偿还短期借款,减少利息费用, 资金成本开源节流。 (3)截止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30,807,820.54元,占总资产的比重29.03%,较去年增长了49,629,768. 68元,增幅61.14%。截止2020年末合同资产158,583,949.83,占总资产的比重35.20%。截止2020年末应付 账款余额236,258,911.50元,应付账款占总资产比重达52.44%,增幅301.08%。主要是受EPC总承包业务业 主方在支付工程款的同时,公司也要向施工方支付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与去年相比大幅度变动主要是本 期EPC项目数新增21个,进展的EPC项目数达44个。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单位,与主 要供应商都为EPC项目往来单位。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未结算价款进入合同资产,对应支付给施工方的 未结算负债仍进入应付账款,所以应付账款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呈现相似占比和增长。 公告编号:2021-018 15 2、 营业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变动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营业收入 624,496,769.82 100% 428,043,508.41 100%- 45.90% 营业成本 546,169,661.36 87.46% 380,267,788.82 88.84% 43.63%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624,496,769.82元,较上年增长196,453,261.41元,涨幅45.90%,主 要由EPC收入增长所致,EPC收入较上年增长161,831,041.83元。 (2)营业成本:2020 年公司营业成本发生额为 546,169,661.36 元,相较去年增加了 165,901,872.54 元, 变动比例达到了 43.63%%,其中 EPC 成本发生额为 467,068,821.68 元,上年发生额为 309,145,336.51 元。 其主要原因为 EPC 工程总承包业务增长。EPC 工程总承包业务是行业的发展趋势,随着公司涉及的 EPC 项目增多,公司营业成本也同步增长。 (2) 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621,732,656.05 425,037,168.92 46.28% 其他业务收入 2,764,113.77 3,006,339.49 -8.06% 主营业务成本 544,958,132.34 379,026,768.74 43.78% 其他业务成本 1,211,529.02 1,241,020.08 -2.38% 按产品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成本比 上年同期 增减% 毛利率比 上年同期 增减% EPC 收入 490,827,254.96 467,068,821.68 4.84% 49.19% 51.08% -19.78% 设计收入 129,181,253.04 76,434,517.38 40.83% 38.92% 12.87% 50.26% 节能评估收入 1,578,012.29 1,204,362.13 23.68% -45.65% -11.23% -55.55% 审图收入 146,135.76 250,431.15 -71.37% 0.35% -68.82% 84.19% 按区域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 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成本比 上年同期 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华东地区 621,732,656.05 544,958,132.34 12.35% 46.28% 43.78% 14.07% 公告编号:2021-018 16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1)2020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金额 621,732,656.05 元,同比去年增长 46.28%,其中,增长主要集中于 EPC 业务,相比 2019 年 EPC 收入增长 161,831,041.83,本期 EPC 项目数新增 21 个,收入相较于上年增长 幅度可达 49.19%;各类收入占比营业收入中,EPC 收入与设计收入比重较大,分别可达 78.95%、20.78%, 其余节能评估相对上年有所减少。 (2)随着 EPC 业务的逐渐成熟化,EPC 收入毛利降低是作为总承包商,分包价格上涨,所能获得的工程 毛利降低。公司稳步推进市场拓展,设计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2020 年设计收入 129,181,253.04,增长 幅度 38.92%。公司设计业务大力推动成本支出的优化改造,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幅 50.26%。节能评估 收入 2020 年下降 45.65%,成本下降 11.23%。其中部分员工为固定年薪制,成本支出不变,2020 年节能 评估毛利率下降 55.55%。2020 年审图收入 146,135.76,与 2019 相比略上升,同时降低成本,毛利率上 升 84.19%。 (3)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客户 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 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 1 嘉兴市洪运新农村投资开发建设有限 公司 128,380,066.89 20.56% 否 2 嘉兴市秀湖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 83,643,402.80 13.39% 否 3 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8,940,533.09 9.44% 否 4 嘉兴秀龙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2,427,120.48 8.40% 否 5 嘉兴湾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3,635,105.62 5.39% 否 合计 357,026,228.88 57.18% - (4)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 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 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 1 浙江中普建工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 92,871,489.97 17.00% 否 2 中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5,153,193.47 15.59% 否 3 天宏建设有限公司 66,334,105.32 12.15% 否 4 浙江嘉兴福达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53,612,747.14 9.82% 否 5 浙江永联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8,454,900.77 5.21% 否 合计 326,426,436.67 59.77% - 3、 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612,880.71 26,153,216.23 32.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97,546.91 -69,066,761.68 127.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294,774.28 -49,235,905.56 26.28% 公告编号:2021-018 17 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本期数较上期数增加32.35%,系营业收入增加,加快资金回收。 (2)2020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897,546.91,同比去年增加87,964,308.59元,在于本 年减少了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现金流出较上年减少137,959,041.97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294,774.28元,相比上年减少12,941,131.28元,变动比率达26.28%, 主要在于对少数股东分红金额7,500,000,而2019年现金流出中发生分红39,000,000元。 (三) 投资状况分析 1、 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嘉兴市宏正 置业有限公 司 控股子公司 标准厂房的 建设与租赁 35,446,27 2.18 11,202,67 8.41 2,408,07 5.68 605,132.6 8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共有 1 个控股子公司:嘉兴市宏正置业有限公司。原对公司利润影响 10%以上的子公司浙 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 2020 年 9 月被母公司收购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 □是 √否 三、 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稳定增长,并较好 的控制成本费用,实现了较高的净利润。公司具有良好的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为此,公司计划做好以 下几方面工作:(一)继续深挖市场机遇,积极努力开拓新客户,保持销售收入稳定增长。2020 年,中 国勘察设计行业市场前景依然广阔。公司要积极做好市场调研,深入挖掘潜在客户,开拓工程总承包业 务市场,在巩固原有客户的基础上,继续拓展新客户,提高企业品牌效应,扩大公司知名度。(二)继 续加强内控管理,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技术质量;逐步建立内部数据中心,建立数字图档库;以 新三板市场为契机,拓宽融资渠道,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三)优秀的管理团队 公司的管理 团队一直从事主营业务建筑设计行业,具有较强的行业经验及市场经验。重视和加强人才培养、继续推 行绩效考核,实现优胜劣汰。 公告编号:2021-018 18 第四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是 √否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源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四.二 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四.二.(二)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 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四.二.(三)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是 √否 (一) 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适用)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 10%及以上 □是 √否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未结案件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适用) 公告编号:2021-018 19 二、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具体事项类型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12,382,000 11,816,599.05 3.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4.其他 (二)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交易类型 审议金额 交易金额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 17,715,000.00 17,715,000.00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 - 债权债务往来或担保等事项 - - 重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参考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20】第3118 号的以3 月 31 日的评估价,以1771.5 万元的价格购买浙江宏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宏正投资”)持有的控股子 公司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30%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且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公司无已披露的承诺事项(不适用)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 日期 承诺结束 日期 承诺来源 承诺类型 承诺具体内容 承诺履行情 况 董监高 2016 年 8 月 17 日 挂牌 同业竞争 承诺 承诺不构成同业 竞争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2016 年 8 月 17 日 挂牌 同业竞争 承诺 承诺不构成同业 竞争 正在履行中 其他股东 2016 年 8 月 17 日 挂牌 同业竞争 承诺 承诺不构成同业 竞争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2016 年 8 月 17 日 挂牌 限售承诺 在挂牌前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股份 分三批解除转让 限制,每批解除 转让限制的数量 正在履行中 公告编号:2021-018 20 均为其所持股份 的三分之一,解 除转让限制的时 间分别为挂牌之 日、挂牌期满一 年和两年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2016 年 8 月 17 日 挂牌 限售承诺 关于不占用公司 资金的承诺 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2016 年 8 月 17 日 挂牌 资金占用 承诺 关于不占用公司 资金的承诺 正在履行中 其他股东 2016 年 8 月 17 日 挂牌 资金占用 承诺 关于不占用公司 资金的承诺 正在履行中 公司 2016 年 8 月 17 日 挂牌 关联交易 承诺 制定《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防 范实际控制人及 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2016 年 8 月 17 日 挂牌 限售承诺 限售规定比例股 份 正在履行中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1、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均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2、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本人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 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分别承诺:在挂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 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 两年。 3、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 5%以上持股股东均出具了《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函》。 4、为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发生,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备 的《公司章程》,建立健全了三会议事规则,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实际控制人及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和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决策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已根据《公 司章程》和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规范关联交易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上述人员均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任何违背。 公告编号:2021-018 21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三、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51,088,305 51.09% -2,877,955 48,210,350 48.21%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13,282,170 13.28% -741,390 12,540,780 12.54% 董事、监事、高管 5,465,760 5.47% -1,934,865 3,530,895 3.53% 核心员工 0 0.00% 0 0 0.00%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48,911,695 48.91% 2,877,955 51,789,650 51.79%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39,648,765 39.65% 741,390 40,390,155 40.39% 董事、监事、高管 1,540,350 1.54% 9,052,335 10,592,685 10.59% 核心员工 0 0.00% 0 0 0.00% 总股本 100,000,000. 00 - 0 100,000,00 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27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 号 股东名 称 期初持股数 持股 变动 期末持股 数 期末持 股比 例% 期末持有 限售股份 数量 期末持有 无限售股 份数量 期末持 有的质 押股份 数量 期末持 有的司 法冻结 股份数 量 1 单德贵 22,024,945 0 22,024,94 5 22.02% 16,518,709 5,506,236 0 0 2 徐文辉 14,773,060 0 14,773,06 0 14.77% 11,079,795 3,693,265 0 0 3 胡瑜 9,489,960 0 9,489,960 9.49% 7,117,470 2,372,490 0 0 4 沈陆巍 4,745,535 0 4,745,535 4.75% 3,559,151 1,186,384 0 0 5 马毓敏 3,991,295 0 3,991,295 3.99% 0 3,991,295 0 0 6 陈立新 3,914,235 0 3,914,235 3.91% 2,935,676 978,559 0 0 7 徐奇立 3,914,230 0 3,914,230 3.91% 2,935,672 978,558 0 0 8 张国民 3,400,355 0 3,400,355 3.40% 0 3,400,355 0 0 公告编号:2021-018 22 9 徐伟 3,322,005 0 3,322,005 3.32% 0 3,322,005 0 0 10 倪剑敏 2,965,560 0 2,965,560 2.97% 2,224,170 741,390 0 0 合计 72,541,180 0 72,541,18 0 72.53% 46,370,643 26,170,53 7 0 0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 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一) 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单德贵持有本公司 22,024,945 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2.02%, 公司股东股权比例较为分散,本公司无控股股东。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报告期内,单德贵、徐文辉、徐奇立、陈立新、沈陆巍、倪剑敏以及洪峰合并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均超 过50%;且单德贵、徐文辉、倪剑敏、沈陆巍、陈立新、徐奇立担任公司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重 要职务,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公司经营活动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经营决策具有 重大影响。为进一步稳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公司经营活动的稳定性,单德贵、徐文辉、徐奇立、 陈立新、沈陆巍、倪剑敏以及洪峰于2015 年12月2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一致行动人及其提 名董事、监事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表决,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及表决以及在董事会、监 事会相关决策过程时采取一致行动。 单德贵、徐文辉、徐奇立、陈立新、沈陆巍、倪剑敏以及洪峰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1)单德贵先生,196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84.08-1994.12就 职于嘉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1995.1-1995.12在嘉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任一室副主任。1996.1-1999.5在嘉 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任一室主任。1999.5-2001.6在嘉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任技术质量副院长及总工。20 01.6—2009.12在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2010.1至2020.9在浙江宏 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党支部书记。2003.8-2015.5在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总经理。2015.5至今在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 (2)徐文辉先生,1969年0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0.8-2001.6就职 于嘉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1997.1-1999.12在嘉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任副所长。2000.1-2001.6在嘉兴市建 筑设计研究院任副总建筑师。2001.7-2003.12在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任总建筑师、董事。2004.1-2 009.12在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2010.1-2020.9在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任 总经理、董事。2003.8-2015.4在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2015.5-至今在宏正工程设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16年3月起至今兼任董事会秘书。 公告编号:2021-018 23 (3)徐奇立先生,1972年0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3--2001.6就职 于嘉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2001.6-2003.12就职于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2004.1-2005.12在浙江宏 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任建筑所副所长。2006.1-2009.12在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任建筑所所长。201 0.1-2010.6在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任建筑所所长,总建筑师,副总经理。2010.6-2013.12在浙江宏 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任建筑所所长,总建筑师,副总经理、董事。2014.1-2020.9在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 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董事。2010.7-今在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4)陈立新先生,197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5.7-2001.6就职 于嘉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2001.6-2004.12在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任主任工程师。2005.1-2009.12 在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任副总工程师。2010.1-2010.6在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2 010.6-2012.12在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董事。2013.1-2020.9在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 公司任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董事。2010.6-今在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 (5)沈陆巍先生,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4.09-1996.05 在中信集团(汕特)公司任助理工程师、前期、策划。1996.5-2001.6就职于嘉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从事 建筑设计。2001.6-2003.6就职于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从事建筑设计。2003.6-2016.12在浙江宏正建 筑设计有限公司任一所所长。2017.1-今在嘉兴市建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5.4-2020.9在浙江 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任监事。2005.4-今在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监事。 (6)倪剑敏女士,1974年0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3.8-2001.6就职 于嘉兴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从事建筑设计。2001.6-2005.11在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从事建筑设计。2 005.11至2020.9在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任所长。2007.8-2019.6在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 监事。2020.9-今在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所长。 (7)洪峰先生,197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6.8-2002.2 在海 宁市建筑设计院做建筑设计。2002.3-2013.12.31 在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任设计师,2014 年 1 月-2 016 年 12 月在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17.1—2020.9 在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任 机电所所长。2020.9—今在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机电所所长。 六、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1-018 24 九、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发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权益分派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未执行完毕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1-018 25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职起止日期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单德贵 董事长 男 1962 年 5 月 2019 年 6 月 9 日 2022 年 6 月 9 日 徐文辉 董事兼总经理兼 董秘 男 1969 年 3 月 2019 年 6 月 9 日 2022 年 6 月 9 日 胡瑜 董事 男 1969 年 3 月 2019 年 6 月 9 日 2022 年 6 月 9 日 徐奇立 董事 男 1972 年 5 月 2019 年 6 月 9 日 2022 年 6 月 9 日 陈立新 董事 男 1972 年 10 月 2019 年 6 月 9 日 2022 年 6 月 9 日 沈陆巍 监事会主席 男 1970 年 11 月 2019 年 6 月 9 日 2022 年 6 月 9 日 马俊 监事 男 1970 年 2 月 2019 年 6 月 9 日 2022 年 6 月 9 日 周正伟 监事 男 1978 年 8 月 2019 年 6 月 9 日 2022 年 6 月 9 日 黄定 财务负责人 女 1978 年 4 月 2019 年 6 月 9 日 2022 年 6 月 9 日 董事会人数: 5 监事会人数: 3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公司董监高人员相互之间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期初持普 通股股数 数量 变动 期末持普 通股股数 期末普通 股持股比 例% 期末持有 股票期权 数量 期末被授 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 量 单德贵 董事长 22,024,945 0 22,024,945 22.02% 0 0 徐文辉 董事兼总经 理兼董秘 14,773,060 0 14,773,060 14.77% 0 0 胡瑜 董事 9,489,960 0 9,489,960 9.49% 0 0 徐奇立 董事 3,914,230 0 3,914,230 3.91% 0 0 陈立新 董事 3,914,235 0 3,914,235 3.91% 0 0 沈陆巍 监事会主席 4,745,535 0 4,745,535 4.75% 0 0 马俊 监事 2,579,820 0 2,579,820 2.58% 0 0 黄定 财务负责人 2,053,800 0 2,053,800 2.05% 0 0 合计 - 63,495,585 - 63,495,585 63.48% 0 0 公告编号:2021-018 26 (三) 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详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行政管理人员 20 2 0 22 财务人员 6 0 0 6 设计及技术人员 172 18 0 190 经营人员 4 2 0 6 后勤等其他人员 13 2 0 15 员工总计 215 24 0 239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9 9 本科 184 225 专科 20 3 专科以下 2 2 员工总计 215 239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人员招聘培训: 公司面向社会招聘人才,实行岗位竞聘制度,把员工个人成长与公司发展结合起来, 公司重视员工的培养,开展了多形式的员工内训和外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知识 与技能培训、中高层领导干部培训等,使公司员工掌握更多的技能、更快更好的熟悉岗位知识,不断提 高员工综合素质,提升工作效率。 公告编号:2021-018 27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单位:股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核心员工认定的议案》, 提名:戴锋、姜学庆、马文涛、金善民、陈超、陆炳法、潘笑农、陈永兴、许亚锋、梁艳、吕昊、杨爽、 朱晓萍、缪卫平、谢晨、顾晓春、王宜汉、屠海滨、李锦洋、王越、陈彩琴、周志平、李飞、杨芹方、 朱文成、沈俶成、王毅松、王杰、朱斯恩、钟灵吉、尹若文、张虬、李丹、唐杰、周松泉、包学勤、张 大庆、钱嘉泓、王浩达、胡敏焕、王丽、任忠永、王李萍、缪云根、戴婷、郑丹萍、刘勇、沈琴利、朱 斌、何沈悦、沈洁、杨筠霞、宗斐、仇仁志、顾妍微、李文楠、沈林峰、陈晴云、孙雨笛、蒋清华、顾 文丽、李建祥、陈虹羽、石玉琳、胡伊娜、邱恒聪、陈茹霞、王梦媛、何光超、陈勤聪、王忻怡、张洪 强、向梦琦、程玉蓉、潘宁、张思怡、张祎琳、沈熠婷、邓旭晨、俞帆共80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 于2021 年2月9日至2021 年2 月20 日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集意见,截至公示期满,未有任何个人对公 示的核心员工名单提出异议。 2021 年2 月23 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全体职工代表同意上述员工被认定为核 心员工。 2021 年2 月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监事会同意提名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2021 年2 月24 日,公司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核心员工认定的 议案》,同意提名上述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公告编号:2021-018 28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事项 是或否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是 √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是 √否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 (一)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议决议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召开董事会 7 次,监 事会 2 次,股东大会 6 次。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经董事会评估认为,公司现有治理机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及时准确,能够充分保证股东、投资者行使知情权、参与权、 质疑权和表决权,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无重要人事变动、公司涉及的对外投资等重大决策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及时通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审核程序和规则进行,上 述机构成员依法运作,切实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未出现违法违规。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公司于 1 月 22 日、4 月 16 日、5 月 18 日召开 了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三次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宏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 公告编号:2021-018 29 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 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浙江宏业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浙江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 是: 实业投资。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各类建 设工程的总承包、设计、施工、咨询及配套设备、材料、 构件的生产、经营、销售,从事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建筑技术开发与转让,机械设备租赁,实业投 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对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 含海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嘉兴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 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2019 修正)、《非上市公司公众公司监督指引第 3 号— 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等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六条 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 第十六条 公司由单德贵、董梁、徐文辉、王锦国、胡 瑜、马毓敏、徐勇、丁红卫、吴荣欣、沈陆巍、张国民、 方霞、沈俶成、林金明、徐伟、胡晓春、陈立新、马俊、 公告编号:2021-018 30 徐奇立、陈超、姚瑞萍、包学勤、王宏、倪剑敏、唐杰、 潘笑农、黄定、王越、张宏伟等 29 名发起人发起设立。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依照 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票;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其他方式。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 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票;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 方式。 公司以现金方式增发股份,公司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权。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购本公司的股份: „„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第二十六条第三款 若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应遵循国家 关于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 牌公开转让的相关规则。 删除 无 新增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 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及上述人员的配偶、父母、 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 买入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买入,由此 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董事会将收回所得收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 度报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计算,直至公 告日日终;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公告编号:2021-018 31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 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 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期间。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前述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 诉。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 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九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 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 (八)公司建立与股东畅通有效的沟通渠道,保障股东 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决策和监督等权利; (九)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权利。 第三十六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 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 资产及其他资源。 第三十七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 业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垫 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二)公司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偿 还债务; (三)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资金 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 (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企业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 (五)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使用资金;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 用资金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公司产生资金占用行为,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可申请对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司法 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可以依法通过“红利抵债”、 “以股抵债”等方式偿还侵占资产。 公告编号:2021-018 32 第三十八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条规定的担保 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 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对外投资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20%的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 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下 列职权: „„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 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 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公司应当聘 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 构, 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者审计, 在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较高者作为 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 币 3,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 且绝 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第四十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获得 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的,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者审计,在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 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 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 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 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 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告编号:2021-018 33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人民币 3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 取其绝 对值计算。 交易标的为“购买或出售资产”时, 应以资产 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 并 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 算, 经累计计算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 报表总资产 30%的事项, 公司应当聘请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 对交 易标的进行评估或者审计, 并且应当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章程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 (四)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五)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六)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七)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八)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九)签订许可协议; (十)放弃权利; (十一)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交易标的为“购买或出售资产”时,应以资产总额和成 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 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算达到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 30%的事项,公司应当聘请 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 标的进行评估或者审计,并且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 力,以及出售产品或者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 为。 公司的交易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应当按照《非上 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审 议程序。 第四十条 公司下列担保行为(含对子公司担 保), 须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 第四十一条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提 供担保。 公司下列担保行为(含对子公司担保),须在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的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 公告编号:2021-018 34 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 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 保; (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须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担保行为。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 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 议的 2/3 以上董事同意。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 应经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 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 人支配的股东, 不得参与该项表决, 该项表决 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 半数通过。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不得提供担 保。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七)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担保。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且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 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本条(一)至 (三)的规定。 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 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董事同意。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 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 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对于本条规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事项以 外的公司其他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 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2/3 以上 董事同意。 无 新增第四十二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 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 公告编号:2021-018 35 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三)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情形。 前款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 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 无 新增第四十三条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提 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对外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公司不得对同一对象 继续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追加财务资助。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 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 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 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 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 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 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 情形。 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司应当及时告知 主办券商,并披露公告说明原因。 第四十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设置会场, 以现场 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召开现场股东大会的地点 为公司办公楼会议室或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 具体地点。 第四十七条 公司召开现场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办公 楼会议室或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具体地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根据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的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 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 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十六条第五款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 出股东大会通知的, 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 股东大会, 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第四十九条第五款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 会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 公告编号:2021-018 36 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自行召集和主持。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前,召集股东 大会的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第四十七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 大会的, 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 第五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应 当书面通知董事会,董事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 予以配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十八条 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 东大会, 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将予配合。董 事会应当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删除 第五十二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通知各股东, 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前通知各股东。 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 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 当日。 第五十四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20 日前以 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 15 日 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公司在计算起始期限时,不应当包括会议召开当日。 第五十三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股 权登记日与股东大会召开日间的间隔应当不多 于 7 个工作日, 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 不得变 更);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 的全部具体内容。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 日与股东大会召开日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 个交易日, 且应当晚于公告的披露时间。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 得变更);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 案的全部具体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事项做出合 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 第五十五条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 无正当理 由, 股东大会不应延期或取消, 股东大会通知 中列明的提案不应取消。一旦出现延期或取消 的情形, 召集人应当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 2 个 工作日书面通知所有股东说明原因并说明原 因。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通知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 期或者取消,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不得取消。确 需延期或者取消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原定召开日前 至少 2 个交易日公告,并详细说明原因。 第六十九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 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召 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第七十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负责。出席会议的董事、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召集人 或者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 公告编号:2021-018 37 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 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等有效资料一并保存, 保 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证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 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 有效表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七十三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 通过: „„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 以及 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 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五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 (五)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 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 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四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且该部分 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董事会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 东投票权。 第七十六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 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 种。 董事会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 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征集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 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且不得以有偿或者变相 有偿的方式进行。 第七十五条 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 易,公司应当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 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如果在实际执行中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年 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关联交易的决策权 限如下: (一)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 预计总金额达到 300 万元以上的,由公司董事 会作出决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关联 交易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二)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 预计总金额在 300 万元之下时,由公司董事会 第七十七条 公司与关联人(包含关联自然人以及关联 法人)发生的交易(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金额在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聘请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 估或者审计,并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以下关联交易,应当按照 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前款规定: (一)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二)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 公告编号:2021-018 38 做出决议。 除日常性关联交易之外的其他关联交易,均应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他关联人。已按照本条 第一款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 算范围。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关联交易时,可以免予按照关联 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并同样适用于董事会审议关联交 易的情形: (一)一方以现金方式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的股票、公 司债券或者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品 种; (二)一方作为承销团成员承销另一方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债券或者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证券 品种; (三)一方依据另一方股东大会决议领取股息、红利或 者报酬; (四)一方参与另一方公开招标或者拍卖,但是招标或 者拍卖难以形成公允价格的除外; (五)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 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 (六)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的; (七)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 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公司对该项财务资 助无相应担保的; (八)公司按与非关联方同等交易条件,向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产品和服务的; (九)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交易。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十六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 时, 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 其所代表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股 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 第七十八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另有规定和全体股东均为关联方的 公告编号:2021-018 39 况。 前款所称关联股东包括下列股东或者具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股东: „„ 除外;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 况。 前款所称关联股东包括下列股东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股东: „„ (八)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 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自然人。 第七十九第三款 除适用累计投票制外, 股东 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 对同一事项 有不同提案的, 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 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 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 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 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第八十一条第三款 除适用累计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 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 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股东在股东大会上 不得对同一事项不同的提案同时投同意票。除因不可抗 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股 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第八十八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 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 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 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 利, 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 厂长、总经理, 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 人责任的, 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 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 的, 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 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 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 内容。 第九十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 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 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 限尚未届满; (四)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 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 职务。 公告编号:2021-018 40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 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 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九十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章程, 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 (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 不得利用内幕消息 或职务便利, 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 的商业机会, 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 类的业务; „„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 应当归公司所 有;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二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 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 (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内幕消息或职务便 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 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董事会将在 2 日内说明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 人数时,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 原董事仍应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 定, 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 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 董事会时生效。 第九十五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 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 董事的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且 相关公告披露后方能生效。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 在 2 个月内完成董事补选。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 生效。 无 新增九十六条 公司现任董事发生本章程第九十条第二 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 之日起 1 个月内离职。 第九十四条第一款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 满, 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 其对公司 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 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 然解除, 在辞职生效后的 2 年内仍然有效。 第九十七条第一款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或因发 生本章程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离职的,应向董事会 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 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辞职生效后的 2 年内仍 然有效。 公告编号:2021-018 41 无 新增第一百〇七条 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 额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关联交易,或者拟与关联法人 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当提交 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进行披 露。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以下关联交易,应当按照 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前款规定: (一)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 (二)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 上述同一关联人(包含关联自然人与关联法人)包括与 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或 者由同一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的其他关联人。已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相关 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无 新增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 董 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 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款所称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董事: (一)交易对方; (二)在交易对方任职,或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 对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 (三)拥有交易对方的直接或间接控制权的; (四)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 公告编号:2021-018 42 的家庭成员, 即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 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 姐妹以及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参 见本条第(四)项之规定)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因其他原因使 其独立的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人士。 无 新增第一百〇九条 公司发生对外担保事项的,应在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会议形式; (五)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董事会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 相应的决策材料; (四)会议形式; (五)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 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 不得对该项决议 行使表决权, 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 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 出席即可举行, 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 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 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 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有关联关 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 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 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 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会议, 应由董事本人 出席;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 可以书面委托其他 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 名, 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 并由委 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 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 会会议, 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 视为放弃在该 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 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 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 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涉及表决事项的,委 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明确对每一事项发表同意、反对或 者弃权的意见。董事不得作出或者接受无表决意向的委 托、全权委托或者授权范围不明确的委托。董事对表决 事项的责任不因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免责。 无 新增第一百二十二条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 公告编号:2021-018 43 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一名董事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 议上接受超过二名董事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董事未出 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 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 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 出席会议的董事 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 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信息披露事务负 责人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会议记录 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百一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由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 解聘。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负责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事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投资者关系 管理、股东资料管理等工作。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空缺期间,公司应当指定一名董事 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并在 3 个月内确定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人选。公司指定代行 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责。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 情形, 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九十一条 (四)~(六)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 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章程第九十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 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负责人作为高级管理人员,除符合本章程第九十条 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 者具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本章程第九十二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九十三条 (四)~(六)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 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四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 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 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删除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 删除 公告编号:2021-018 44 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 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并于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有要求时,办理有关信息披露事务等 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无 新增第一百三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未完成工作移交且相关公告未披露 的,辞职报告应当在拟辞职高级管理人员完成工作移交 且相关公告披露后方能生效。辞职报告生效之前,拟辞 职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除上述情形外,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 事会时生效。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发生本章程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 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1 个月内离职。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章程第八十八条关于不得 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 事。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本章程第九十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 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一百三十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或 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 人数的, 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 原监事仍应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履行 监事职务。 第一百三十六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 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无 新增第一百三十七条 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 职。监事辞职应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如因监事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 或者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 公告编号:2021-018 45 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的,监事的辞职报告在下任监事填补 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且相关公告披露后方能生效。辞职 报告生效之前,拟辞职监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发生 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 2 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监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 生效。 公司现任监事发生本章程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应当及时向公司主动报告并自事实发生之日起 1 个月内 离职。 第一百三十五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九)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 第一百四十二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九)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十)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三十八条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 定做成会议记录, 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 记录上签名。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 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 档案至少保存 10 年。 第一百四十五条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 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 名。监事会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监事有权 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 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 10 年。 无 新增第一百四十六条 监事会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应 在会议召开 5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与会人员。 第一百三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 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会议形式;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一百四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监事会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 相应的决策材料; (三)会议形式;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无 新增第一百四十八条 监事会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等列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 关注的问题。 无 新增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应当依照中国证监会、全国股 转公司的颁布及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业务规则编制财务报告并在公司的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告编号:2021-018 46 公司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 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前,除法律 另有规定外,原则上不采用公告方式发出有关 通知或者补充通知。 删除 无 新增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发出的通知,以公告方式进 行的,一经公告,视为所有相关人员收到通知。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 知, 以专人送达、传真、电报、信函、邮件等 书面形式进行。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以专 人送达、传真、电报、信函、电子邮件、公告等形式进 行。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 知, 以专人送达、传真、电报、信函、邮件等 书面形式进行。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 送达、传真、电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 知, 以专人送达、传真、电报、信函、邮件等 书面形式进行。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 送达、传真、电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 由 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 被送达 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 的, 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 5 个工作日为送达日 期; 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 第一次公告 刊登日为送达日期;公司以电子邮件送出的,自 电子邮件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为送 达日期。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 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 期;公司通知以电子邮件送出的,自收件方服务器接收 之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 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以 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网址: 或 www.neeq.cc )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公司应当依法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或《上海证 券报》以及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网址: )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 的媒体。 无 新增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中国证监会、全国 股转公司颁布及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并披露公司的定期报告和 公告编号:2021-018 47 临时报告。 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公司年度报告以及半年度 报告。 无 新增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中国证监会、全国 股转公司颁布及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业务规则制定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无 新增第一百七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事务的公司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的投资者关 系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管理 职责包括汇集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信息,根 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 的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等。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 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 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百八十五条 释义 „„ (四)关联交易,包括日常性关联交易及偶发 性关联交易。日常性关联交易指公司和关联方 之间发生的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销售产 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 销售,投资(含共同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 款),财务资助(公司接受的)等的交易行为; 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类型。除了日常性关联交易之外的为偶发性关 联交易。 删除 第一百八十七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 其他任 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 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 中文版章程为准。 第二百〇一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 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公司登记管理部 门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本章程获得公司股东大会通 过后施行。除法律法规另有要求外,本章程中 有关履行公开信息披露义务、向全国中小企业 第二百〇五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 行。 公告编号:2021-018 48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或中国证监会(含 其派出机构)报告等适用于公司股票进入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后情形的 条款,在公司股票依法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前暂不予施行,该等条 款自公司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开转让时起施行。 第一百九十二条 本章程一式五份,报公司登 记机关一份,其余公司留存。 删除 第一条 为维护嘉兴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公司的 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嘉兴宏正工程设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二) 三会运作情况 1、 三会召开情况 会议类型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次数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董事会 7 七届三次:审议通过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议案 2.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议案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4. 《关 于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 案 七届四次:审议通过 1.《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 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股权》议案 2. 《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3. 《关于提请召开 20 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七届五次:审议通过 1. 《2019 年度总经理工 作报告》议案 2.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 报告》议案 3.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议 案 4.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5. 审 公告编号:2021-018 49 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6. 《2 020 年度经营计划》议案 7. 《预计公司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8. 《预计 2020 年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议案 9. 《2020 年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议案 10. 《预计 2020 年度子公 司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开展 EPC 业务向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购 买履约保证保险并提供反担保》议案 七届六次:审议通过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 议案》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3. 《关于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议案 七届七次: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 资子公司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议案 2. 《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议案 七届八次:审议通过 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 报告》议案 2. 《关于公司拟设立分公司》议 案 七届九次:审议通过 1.《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 议案 2.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议案 监事会 2 七届三次:审议通过 1.《2019 年度公司监事 会工作报告》议案 2.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方 案》议案 3.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4.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5. 《201 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6. 《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议案 七届四次: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 度报告》议案 股东大会 6 2020 年第一次:审议通过 1.《关于变更公司名 称及证券简称》议案 2.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 范围》议案 3.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2020 年第二次:审议通过 1、《关于收购控股 子公司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股权》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 2020 年第三次:审议通过 1.《关于变更公司 名称的议案》议案 2.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议案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关于 20 公告编号:2021-018 50 19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 《关于 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3. 《关 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议案 4.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5. 《关于 201 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6. 《关于预计公 司 2020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7. 《关 于预计 2020 年公司购买理财产品》议案 8. 《关于 2020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9. 《关于预计 2020 年度子公司浙江宏正建筑 设计有限 公司开展 EPC 业务向中国人民财 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 购买履约保 证保险并提供反担保》议案 10. 审议通过《关 于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0 年度银行贷 款总额》议案 11.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议案 12. 《关于追认公司 2019 年度日 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2020 年第四次: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吸收合 并全资子公司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议 案》 2020 年第五次:审议通过 1.《关于设立全资子 公司的议案》 2、 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审议、通知时间、召集程序、授权委托、表决 和决议均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内部控制 (一) 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监事会在本年度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 的监督事项无异议。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保持相互独立, 能够保持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独立:公司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能独立面对市场,独自承担责任与风险,不存在与实际 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关联关系。 2、人员独立:公司在劳动关系,员工薪酬管理方面独立,公司总经理、董事、监事均未在其他企 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期支付 薪酬,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公告编号:2021-018 51 3、资产独立:公司合法独立拥有业务所需的经营场所,设备及其他各项资产,不存在被其他关联 方无偿占用的情形。 4、机构独立:公司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行使各自职权,不存在与关联方 机构混同的情形。 5、财务独立: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会人员,依照《会计法》《企业财务准 则》建立了规范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核算、独立纳税、独立进行财务决策。 (三)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均是按照现行法规,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现代企业的制度要求, 在完整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1、会计核算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了会计核算体系,独立核算,正常 开展会计业务工作。 2、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报告期内,公司按照风险控制制度的规定,在及时有效的对市场风险、政策 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进行分析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继 续完善控制体系。报告期内我公司尚未建立年报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四) 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我公司尚未建立年报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 投资者保护 (一) 公司股东大会实行累积投票制和网络投票安排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特别表决权股份 □适用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1-018 52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容诚审字[2021]310Z0277 号 审计机构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审计报告日期 2021 年 3 月 4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 字年限 罗艳 李云峰 2 年 1 年 年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6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 22 万元 审 计 报 告 容诚审字[2021]310Z0277 号 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正设计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宏正设计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宏正设 计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 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宏正设计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宏正设计公司 2020 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1-018 53 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 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 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宏正设计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 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宏正设计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 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宏正设计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宏正设计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 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 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 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 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 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 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宏正 设计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 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 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 公告编号:2021-018 54 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宏正设计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宏正设计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 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 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罗艳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云峰 中国·北京 2021 年 3 月 5 日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1 25,643,806.31 8,156,333.2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2 65,810,661.88 102,439,709.68 公告编号:2021-018 55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五、3 130,807,820.54 81,178,051.86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五、4 466,400.00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五、5 13,697,185.60 11,914,843.52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五、6 9,773,366.04 612,118.06 合同资产 五、7 158,583,949.83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五、8 198,833.91 63,107.94 流动资产合计 404,515,624.11 204,830,564.35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五、9 27,397,199.98 28,326,487.10 固定资产 五、10 9,161,062.17 11,055,036.93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五、11 1,457,403.13 1,606,359.68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五、12 2,869,286.73 1,801,958.96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13 5,130,960.16 2,635,321.9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6,015,912.17 45,425,164.58 资产总计 450,531,536.28 250,255,728.9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14 28,038,630.88 向中央银行借款 公告编号:2021-018 56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五、15 236,258,911.50 58,905,786.84 预收款项 五、16 12,497.00 1,944,262.00 合同负债 五、17 8,777,880.5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五、18 20,410,667.63 4,474,127.60 应交税费 五、19 11,166,044.90 7,087,072.81 其他应付款 五、20 4,025,509.75 4,726,020.7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五、21 18,539,162.74 流动负债合计 299,190,674.04 105,175,900.91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13 27,225.78 12,521.7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7,225.78 12,521.70 负债合计 299,217,899.82 105,188,422.6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五、22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五、23 1,007,460.07 1,708,135.57 公告编号:2021-018 5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五、24 3,150,874.71 4,280,109.5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五、25 45,754,966.89 23,895,045.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49,913,301.67 129,883,290.49 少数股东权益 1,400,334.79 15,184,015.8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1,313,636.46 145,067,306.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50,531,536.28 250,255,728.93 法定代表人:单德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定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定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4,823,214.61 176,903.11 交易性金融资产 49,273,010.92 52,560,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十五、1 130,638,742.54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 十五、2 37,582,610.07 23,931,862.77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9,773,366.04 合同资产 158,583,949.83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 其他流动资产 139,348.53 流动资产合计 410,814,242.54 76,668,765.88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0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五、3 25,433,386.97 42,129,682.4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公告编号:2021-018 58 固定资产 6,947,570.37 15,297.76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1,372,065.75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2,869,286.73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14,262.07 420,114.26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736,571.89 42,565,094.49 资产总计 452,550,814.43 119,233,860.3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36,244,661.50 预收款项 12,497.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职工薪酬 20,385,457.05 22,401.24 应交税费 11,086,652.77 5,441.29 其他应付款 3,743,658.59 7,600.65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合同负债 8,777,880.52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8,539,162.74 流动负债合计 298,789,970.17 35,443.1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252.73 其他非流动负债 公告编号:2021-018 5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252.73 - 负债合计 298,808,222.90 35,443.18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1,469,258.43 8,433,831.1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2,430,984.25 9,280,109.54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9,842,348.85 1,484,476.4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3,742,591.53 119,198,417.1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452,550,814.43 119,233,860.37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0 年 2019 年 一、营业总收入 624,496,769.82 428,043,508.41 其中:营业收入 五、26 624,496,769.82 428,043,508.41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80,572,774.24 401,726,458.63 其中:营业成本 五、26 546,169,661.36 380,267,788.8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五、27 2,295,973.44 1,137,063.12 销售费用 五、28 3,794,996.98 2,244,913.71 管理费用 五、29 17,561,696.95 13,289,308.74 研发费用 五、30 9,876,580.78 4,160,012.69 财务费用 五、31 873,864.73 627,371.55 公告编号:2021-018 60 其中:利息费用 780,969.16 1,312,858.21 利息收入 116,030.52 707,006.77 加:其他收益 五、32 581,081.07 2,447,677.6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33 2,322,292.71 2,497,596.5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34 370,952.20 79,709.68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35 -6,006,923.28 -4,319,651.7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36 -1,200,713.1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37 -9,070.44 -20,434.5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9,981,614.70 27,001,947.38 加:营业外收入 五、38 1,059,484.56 189,302.27 减:营业外支出 五、39 386,205.11 49,823.7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0,654,894.15 27,141,425.91 减:所得税费用 五、40 9,313,116.58 6,193,953.1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1,341,777.57 20,947,472.74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1,341,777.57 20,947,472.7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1,511,614.30 5,652,065.51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29,830,163.27 15,295,407.2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公告编号:2021-018 61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1,341,777.57 20,947,472.7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9,830,163.27 15,295,407.23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511,614.30 5,652,065.5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0 0.1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0 0.15 法定代表人:单德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定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定 (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0 年 2019 年 一、营业收入 十五、4 465,364,119.59 减:营业成本 十五、4 429,430,622.98 税金及附加 738,422.06 4,131.00 销售费用 1,503,196.14 管理费用 4,455,238.09 963,647.42 研发费用 4,791,423.78 财务费用 -73,137.06 -340,469.47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加:其他收益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十五、5 18,962,125.63 1,528,956.8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7,500,000.0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73,010.92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4,415,487.50 239,297.7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250,486.1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5,887,516.50 1,140,945.62 加:营业外收入 507,708.15 减:营业外支出 76,709.1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6,318,515.49 1,140,945.62 减:所得税费用 4,809,768.42 -360,280.97 公告编号:2021-018 6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1,508,747.07 1,501,226.59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31,508,747.07 1,501,226.59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1,508,747.07 1,501,226.5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0 年 2019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66,008,830.34 395,333,822.5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公告编号:2021-018 63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41 33,254,233.92 65,269,328.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9,263,064.26 460,603,150.8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38,422,387.94 307,629,769.7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2,697,466.40 41,361,786.29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860,345.41 16,841,226.5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41 43,669,983.80 68,617,152.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64,650,183.55 434,449,934.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五、42 34,612,880.71 26,153,216.2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90,830,000.00 440,575,920.7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322,292.71 2,497,596.5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31,716.43 105,225.24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3,184,009.14 443,178,742.5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2,741,462.23 4,655,504.20 投资支付的现金 371,545,000.00 507,59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4,286,462.23 512,245,504.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897,546.91 -69,066,761.6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3,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294,774.28 49,235,905.5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8,921,131.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公告编号:2021-018 6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294,774.28 49,235,905.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294,774.28 -49,235,905.5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215,653.34 -92,149,451.0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156,333.29 100,305,784.3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371,986.63 8,156,333.29 法定代表人:单德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定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定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0 年 2019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1,948,694.0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199,688.75 16,267,132.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7,148,382.84 16,267,132.6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7,172,860.1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9,353,772.13 771,619.48 支付的各项税费 5,405,584.75 4,131.0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573,584.77 15,530,969.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3,505,801.78 16,306,720.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42,581.06 -39,587.4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14,090,000.00 258,48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8,962,125.63 25,819,178.8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16,957.5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3,069,083.13 284,299,178.8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1,604,260.60 投资支付的现金 220,945,000.00 302,39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2,549,260.60 302,390,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19,822.53 -18,090,821.1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公告编号:2021-018 6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2,088.2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2,088.2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9,0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00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088.23 -39,0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374,491.82 -57,130,408.6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6,903.11 57,307,311.7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551,394.93 176,903.11 公告编号:2021-018 66 (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东 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 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00,000,00 0.00 1,708, 135.5 7 4,280, 109.5 4 23,895, 045.38 15,184,0 15.83 145,06 7,306.3 2 加:会计政策变更 83,686. 80 35,865.7 7 119,55 2.57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00,000,00 0.00 1,708, 135.5 7 4,280, 109.5 4 23,978, 732.18 15,219,8 81.60 145,18 6,858.8 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 列) -700,6 75.50 -1,12 9,234. 83 21,776, 234.71 -13,819,5 46.81 6,126,7 77.57 (一)综合收益总额 29,830, 163.27 1,511,61 4.30 31,341, 777.5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700,6 75.50 -4,28 0,109. 54 -4,903, 053.85 -7,831,16 1.11 -17,71 5,000.0 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公告编号:2021-018 67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700,6 75.50 -4,28 0,109. 54 -4,903, 053.85 -7,831,16 1.11 -17,71 5,000.0 0 (三)利润分配 3,150, 874.7 1 -3,150, 874.71 -7,500,00 0.00 -7,500, 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3,150, 874.7 1 -3,150, 874.7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7,500,00 0.00 -7,500, 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100,000,00 0.00 1,007, 460.07 3,150, 874.71 45,754, 966.89 1,400,33 4.79 151,31 3,636.4 6 公告编号:2021-018 68 项目 2019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股 东权益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 利润 优先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00,000,00 0.00 1,708,1 35.57 4,129,9 86.88 47,749, 760.81 9,531,95 0.32 163,119, 833.5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00,000,00 0.00 1,708,1 35.57 4,129,9 86.88 47,749, 760.81 9,531,95 0.32 163,119, 833.5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50,12 2.66 -23,85 4,715.4 3 5,652,06 5.51 -18,052, 527.26 (一)综合收益总额 15,295, 407.23 5,652,06 5.51 20,947,4 72.7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50,12 2.66 -39,15 0,122.6 6 -39,000, 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50,12 2.66 -150,12 2.66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9,00 0,000.0 -39,000, 000.00 公告编号:2021-018 69 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100,000,00 0.00 1,708,1 35.57 4,280,1 09.54 23,895, 045.38 15,184,0 15.83 145,067, 306.32 法定代表人:单德贵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定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定 (八)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 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 分 配 利润 所有者 权益合 计 优先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00,00 0,000.0 0 8,433,8 31.16 9,280,1 09.54 1,484,4 76.49 119,19 8,417.1 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公告编号:2021-018 70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00,00 0,000.0 0 8,433,8 31.16 9,280,1 09.54 1,484,4 76.49 119,19 8,417.1 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3,035,4 27.27 3,150,8 74.71 28,357, 872.36 34,544, 174.34 (一)综合收益总额 31,508, 747.07 31,508, 747.0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3,035,4 27.27 3,035,42 7.27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3,035,4 27.27 (三)利润分配 3,150,8 74.71 -3,150, 874.71 1.提取盈余公积 3,150,8 74.71 -3,150, 874.71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3,035,4 27.27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公告编号:2021-018 71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100,00 0,000.0 0 11,469, 258.43 12,430, 984.25 29,842, 348.85 153,74 2,591.5 3 项目 2019 年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 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储 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 股 永续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00,00 0,000. 00 8,433, 831.16 9,129,986. 88 39,133,372.56 156,697,190.6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00,00 0,000. 00 8,433, 831.16 9,129,986. 88 39,133,372.56 156,697,190.6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50,122.66 -37,648,896.07 -37,498,773.41 (一)综合收益总额 1,501,226.59 1,501,226.5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50,122.66 -39,150,122.66 -39,000,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150,122.66 -150,122.66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9,000,000.00 -39,000,000.00 公告编号:2021-018 72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100,00 0,000. 00 8,433, 831.16 9,280,109. 54 1,484,476.49 119,198,417.19 公告编号:2021-018 73 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0 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宏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宏正设计、本公司或公司)系由单德贵等 29 名发起人发起设立的,经浙江 省人民政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出具了《关于同意发起设立浙江宏业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由单德贵等 29 名自然人货币出资,共同发起设立浙江 宏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3 年 8 月 21 日取得嘉兴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0 万元,由单德贵等 29 名自然 人以货币资金出资。注册资本业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嘉兴分所审验,并由 其出具中磊嘉验字[2003]051 号《验资报告》。公司成立时的股份结构如下: 序号 姓名/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 单德贵 3,482,884 17.41 货币 1 2 董梁 2,206,696 11.03 货币 3 王锦国 2,091,906 10.46 货币 4 徐文辉 2,183,564 10.92 货币 5 胡瑜 1,102,082 5.51 货币 6 马毓敏 883,022 4.42 货币 7 徐勇 814,484 4.07 货币 8 丁红卫 687,996 3.44 货币 9 吴荣欣 511,578 2.56 货币 10 沈陆巍 473,684 2.37 货币 11 张国民 427,368 2.14 货币 12 方霞 341,052 1.71 货币 13 沈俶成 341,052 1.71 货币 14 林金明 341,052 1.71 货币 15 徐伟 322,106 1.61 货币 公告编号:2021-018 74 序号 姓名/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16 胡晓春 303,158 1.52 货币 17 陈立新 284,210 1.42 货币 18 马俊 284,210 1.42 货币 19 徐奇立 284,210 1.42 货币 20 倪剑敏 265,264 1.33 货币 21 陈超 284,210 1.42 货币 22 姚瑞萍 284,210 1.42 货币 23 包学勤 284,210 1.42 货币 24 王宏 265,264 1.33 货币 25 唐杰 265,264 1.33 货币 26 潘笑农 246,316 1.23 货币 27 黄定 246,316 1.23 货币 28 王越 246,316 1.23 货币 29 张宏伟 246,316 1.23 货币 合计 20,000,000 100.00 经过历次变更后,2016 年 9 月 5 日,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增加股本 80,000,000.00 元,股本由 20,000,000.00 元增加至 100,000,000.00 元。由原有股 东同比例增资。其中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10,336,514.59 元,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69,663,485.41 元。本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月, 股东方霞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每股 10 元的价格转让给股东沈俶成 流通股 1000 股。增资及股东股份协议转让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姓名/名称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1 单德贵 22,024,945.00 22.02 2 徐文辉 14,773,060.00 14.77 3 胡瑜 9,489,960.00 9.49 4 沈陆巍 4,745,535.00 4.75 5 马毓敏 3,991,295.00 3.99 6 陈立新 3,914,235.00 3.91 7 徐奇立 3,914,230.00 3.91 8 张国民 3,400,355.00 3.40 9 徐伟 3,322,005.00 3.32 10 王宏 2,965,560.00 2.97 公告编号:2021-018 75 序号 姓名/名称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11 倪剑敏 2,965,560.00 2.97 12 方霞 2,624,595.00 2.63 13 马俊 2,579,820.00 2.58 14 包学勤 2,278,385.00 2.28 15 沈俶成 2,101,475.00 2.10 16 黄定 2,053,800.00 2.05 17 陈超 2,017,695.00 2.02 18 陆炳法 1,993,405.00 1.99 19 王越 1,758,180.00 1.76 20 潘笑农 1,556,010.00 1.56 21 唐杰 1,466,470.00 1.47 22 沈峰 806,810.00 0.81 23 金善民 741,705.00 0.74 24 钟瑞英 741,705.00 0.74 25 洪峰 593,370.00 0.59 26 陈彩琴 593,370.00 0.59 27 朱文成 586,465.00 0.59 合计 100,000,000.00 100.00 公司主要的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设计;园林绿化设计;道路工程、桥梁工程、 排水工程、给水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总承包;工程咨询;城乡规划编制;物业管理(以上凭资质证书经营);代晒图、 代装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证券代码:838571 公司注册地:嘉兴市中环南路宏正大楼。 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007539644377。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单德贵。 本公司的实质控制人为单德贵、徐文辉、徐奇立、陈立新、沈陆巍、倪剑敏 以及洪峰。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决 公告编号:2021-018 76 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 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嘉兴市宏正置业有限公司 宏正置业 87.50 2 嘉兴市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宏诚工程 100.00 3 嘉兴市宏德建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宏德建筑 100.00 4 浙江宏正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宏正工程 100.00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序 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报告期间 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浙江宏正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宏正工程 2020 年度 设立 本报告期内减少子公司: 序 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报告期间 未纳入合并范围原因 1 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宏正建筑 2020 年度 被母公司吸收合并,注 销 本报告期内新增及减少子公司的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 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公告编号:2021-018 77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 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 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 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 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 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 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 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三、6(6)。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 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 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 公告编号:2021-018 78 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 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 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 并当期损益。 通过分步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见附注三、6(6)。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 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 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 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 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 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 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 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 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 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 公告编号:2021-018 79 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 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 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 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 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 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 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 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 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 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 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 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公告编号:2021-018 80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 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 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 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 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 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 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 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 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公告编号:2021-018 81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 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 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 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 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 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 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 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 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 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 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 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公告编号:2021-018 82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 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 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 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 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 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 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 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 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 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 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 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 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 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 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 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公告编号:2021-018 83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 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 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 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 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 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 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 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 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 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 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 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公告编号:2021-018 84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 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 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 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 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 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 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公告编号:2021-018 85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 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 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 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 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 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 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 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 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 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 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 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 公告编号:2021-018 86 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 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 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 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 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 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 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 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 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 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 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 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 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公告编号:2021-018 87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 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 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 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 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 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 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 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 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 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 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 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 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 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公告编号:2021-018 88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 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 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 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 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 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 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 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 公告编号:2021-018 89 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 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 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 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 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 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 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 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 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 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 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 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 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 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 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 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 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 公告编号:2021-018 90 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 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 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 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 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 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 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 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 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 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 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 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 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 本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 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 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 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 失准备。 公告编号:2021-018 91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 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 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 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 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 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 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1 应收关联方客户(本组合为风险较低应收关联方的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 2 应收非关联方其他客户(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 用风险特征)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公告编号:2021-018 92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 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 3 应收关联方公司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 4 应收非关联方公司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 5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 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1 应收非关联方客户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2 银行承兑汇票、应收关联方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 1 未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 2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 3 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 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公告编号:2021-018 93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 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 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 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 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 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 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 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 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 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 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 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 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 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 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 公告编号:2021-018 94 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 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 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 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 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 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 30 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 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 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 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 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 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 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 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公告编号:2021-018 95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 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 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 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 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 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 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 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 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公告编号:2021-018 96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 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 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 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 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 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 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 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 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 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公告编号:2021-018 97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 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11。 11.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 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 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 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 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 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 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 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 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 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 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 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 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 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 公告编号:2021-018 98 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 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 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 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 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 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 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 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2.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 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 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 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 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 公告编号:2021-018 99 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 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 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 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 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 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 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 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 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3. 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 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 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 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三、 10。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 公告编号:2021-018 100 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 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 “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 销。 14. 合同成本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 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 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 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 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 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 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 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 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公告编号:2021-018 101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 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 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 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 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15.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 售; 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 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 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本公司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 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 3 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 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取得日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 售后本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 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 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计量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 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 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 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 公告编号:2021-018 102 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 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 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公 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 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 的商誉账面价值不得转回。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 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 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 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3)列报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 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 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 16. 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 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 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 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 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 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 公告编号:2021-018 103 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 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 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 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 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 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 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 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 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 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 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 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 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 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 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 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 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告编号:2021-018 104 ②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 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 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 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 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 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 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 公告编号:2021-018 105 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 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 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 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 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 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 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 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 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 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 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 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 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 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 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 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 关会计处理见附注三、15。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 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 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做相应调整。 公告编号:2021-018 106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22。 17. 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 投资性房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 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 注三、22。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减累计减值及净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折旧或摊 销,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 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30 5 3.17 18.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 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 公告编号:2021-018 107 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 固定资产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 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0、32 3、4、5 3.03-4.8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15 4、5 6.4-19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5 4、5 19.2-24 办公及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0 3、4、5 9.7-32.33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 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 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 认该项固定资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 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融资租入的固 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 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 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 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19.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 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 公告编号:2021-018 108 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 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 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 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0.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 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 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 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 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 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 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 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 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公告编号:2021-018 109 21.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 年 法定使用权 计算机软件 2 年 预计可使用年限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 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 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 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 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 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 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 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 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 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 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 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3)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 公告编号:2021-018 110 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4)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 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 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 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2. 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 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 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 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 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 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 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 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 公告编号:2021-018 111 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 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 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 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 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 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 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3.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 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24.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 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 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 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 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公告编号:2021-018 112 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 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 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 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 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 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 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 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 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 公告编号:2021-018 113 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 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 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 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 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 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 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 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 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 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 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 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 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 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公告编号:2021-018 114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 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 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 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 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 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 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 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5. 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公告编号:2021-018 115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 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 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6. 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 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 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 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 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 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 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 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 公告编号:2021-018 116 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 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 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 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 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 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 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 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 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 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 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 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 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公告编号:2021-018 117 27. 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 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 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 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 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 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 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 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 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 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 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 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 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 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 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 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 公告编号:2021-018 118 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 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 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 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 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 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 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 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 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 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 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 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 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 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 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 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 公告编号:2021-018 119 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 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 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应付客户对价 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 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 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 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 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 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 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 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 余额转为收入。 合同变更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①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 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 会计处理; ②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 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 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③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 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 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 期收入。 (2)具体方法 公告编号:2021-018 120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 提供服务合同 本公司的销售业务主要是施工图纸的设计,审查、节能评估服务,属于服务 性行业。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主要为工程设计等履约义务,由于本 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 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 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对于履约进 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 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② 建造合同 EPC 总承包项目,是指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 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所 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等进行负责。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包含 EPC 项目建设的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 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 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产出法 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履约进度按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 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工或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 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以下收入会计政策适用于 2019 年度及以前 (1)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本公司既没有保 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 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 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提供劳务收入 公告编号:2021-018 121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 地计量;B、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 定;D、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 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 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 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 额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②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 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 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 定。 ② 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建造合同收入 在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 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完工百分比法根据合同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 合同完工进度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公告编号:2021-018 122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但预计合同成本能够收回时,合同收 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 费用;预计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时,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 收入。 如果预计合同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则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设计收入:本公司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完工进度按 累计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本公司的销售业务 主要是施工图纸的设计,审查、节能评估服务,属于服务性行业,公司与客户签 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进度开展项目,达到合同约定节点时,公 司工程部提供晒图通知单,由客户签字确认并对财务部发出的进度确认单盖章确 认,经客户确认进度后公司开具发票确认收入。 ②EPC 收入:EPC 总承包项目,是指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 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在总价合 同条件下,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等进行负责。 本公司 EPC 总承包项目,完工进度按累计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 总工作量的比例确认。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照 合同总金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 期合同收入;建造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 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不确认合同收入。 收入的金额按照本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提供劳务时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 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对于工程设计、装饰设计、审图、节能评估在提供劳务 交易结果能可靠估计,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劳务的完工程度能够 可靠确定及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区分业务各阶段,在提交阶段 成果并取得相关证据证明及其他能够证明该阶段工作已完成的合理证据时,按完 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28.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公告编号:2021-018 123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 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 元计 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 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 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 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 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 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 公告编号:2021-018 124 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 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 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 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 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 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 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 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 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 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 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 公告编号:2021-018 125 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 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 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 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 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 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 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 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 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 公告编号:2021-018 126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 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 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 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 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 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 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 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 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 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 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 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 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 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 公告编号:2021-018 127 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 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30. 租赁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 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 期间按照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 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 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 的,本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 摊。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 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 为收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 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承 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 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 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 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 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 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 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公告编号:2021-018 128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在计提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时,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 策,折旧期间以租赁合同而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本公司将会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 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本公司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 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②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应 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的 长期应收款,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应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 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 实际利率法确认为租赁收入。 31. 终止经营 (1)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 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 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终止经营的列示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对于当期列报的 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 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 件的,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 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32.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公告编号:2021-018 129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财会【2017】 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 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三、27。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 2020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 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 数进行调整。 2019 年 12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本公司 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 2020 年 1 月 1 日合同负 债 2,262,752.28 元、预收款项-1,872,239.00 元、存货 390,513.28 元、应收账款 -41,974,352.36 元、合同资产 41,911,332.39 元、其他流动资产 222,423.40 元、递 延所得税资产-39,850.86 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 83,686.80 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 83,686.80 元,少数股东权 益影响金额 35,865.77 元。因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经本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批准。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应收账款 81,178,051.86 39,203,699.50 -41,974,352.36 存货 612,118.06 1,002,631.34 390,513.28 合同资产 41,911,332.39 41,911,332.39 公告编号:2021-018 130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 月 1 日 调整数 其他流动资产 63,107.94 285,531.34 222,423.4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635,321.91 2,595,471.05 -39,850.86 预收款项 1,944,262.00 72,023.00 -1,872,239.00 合同负债 2,262,752.28 2,262,752.28 未分配利润 23,895,045.38 23,978,732.18 83,686.80 少数股东权益 15,184,015.83 15,219,881.60 35,865.77 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 注 1、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其他流动资产 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将尚未完成的合同中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应 收账款 41,974,352.36 元重分类为合同资产 41,911,332.39 元、其他流动资产 222,423.40 元、同时冲回坏帐 159,403.43 元。 注 2、合同负债、预收款项、存货 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 1,872,239.00 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于 2020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根据工程项目履约进度确认的已办理结算价款 超过收入金额 390,513.28 元由存货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四、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3%、5%、6%、9%、13%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流转税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房产税 原值减除 30%后的余值或租 金 1.2%或 12% 土地使用税 实际使用土地面积 8 或 12 元/平方米 本公司子公司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情况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嘉兴市宏正置业有限公司 20% 公告编号:2021-018 131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嘉兴市宏德建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 2. 税收优惠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的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允许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子 公司宏正建筑 2020 年 1-9 月、宏德建筑 2020 年 1-12 月按照当期抵扣进项税额 加计 10%抵减应纳税额。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 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 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宏正置业、宏德 建筑 2020 年度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3. 其他 无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34,460.13 39,697.07 银行存款 25,609,346.18 8,116,636.22 其他货币资金 合计 25,643,806.31 8,156,333.29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1) 本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银行存款中有 271,819.68 元保函保证金, 使用受到限制;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65,810,661.88 102,439,709.68 公告编号:2021-018 132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 65,810,661.88 102,439,709.68 合计 65,810,661.88 102,439,709.68 3.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31,188,128.08 83,611,828.94 1 至 2 年 6,625,519.51 1,303,232.39 2 至 3 年 308,759.00 819,864.61 3 年以上 2,152,492.00 4,685,563.80 小计 140,274,898.59 90,420,489.74 减:坏账准备 9,467,078.05 9,242,437.88 合计 130,807,820.54 81,178,051.86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 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983,601.00 1.41 1,983,601.00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38,291,297.59 98.59 7,483,477.05 5.41 130,807,820.54 1.应收关联方客户 2.应收非关联方其他客户 138,291,297.59 98.59 7,483,477.05 5.41 130,807,820.54 合计 140,274,898.59 100.00 9,467,078.05 6.75 130,807,820.54 (续上表) 类 别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4,538,146.80 5.02 4,538,146.80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85,882,342.94 94.98 4,704,291.08 5.48 81,178,051.86 1.应收关联方客户 2.应收非关联方其他客户 85,882,342.94 94.98 4,704,291.08 5.48 81,178,051.86 合计 90,420,489.74 100.00 9,242,437.88 10.22 81,178,051.86 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说明: 公告编号:2021-018 133 ①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江苏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87,729.00 587,729.00 100.00 嘉兴苏嘉欣置业有限公司 514,682.00 514,682.00 100.00 嘉兴捷顺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 公司 150,000.00 150,000.00 100.00 平湖市万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149,745.00 149,745.00 100.00 海宁海泰港务有限公司 89,103.00 89,103.00 100.00 平湖吉嘉华途置业有限公司 71,000.00 71,000.00 100.00 乐清市人民政府石帆街道办事处 52,640.00 52,640.00 100.00 其他零星单位 368,702.00 368,702.00 100.00 合计 1,983,601.00 1,983,601.00 100.00 ②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按组合 2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账 龄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1 年以内 131,188,128.08 6,559,406.40 5.00 83,611,828.94 4,180,591.46 5.00 1-2 年 6,625,519.51 662,551.95 10.00 1,303,232.39 130,323.24 10.00 2-3 年 308,759.00 92,627.70 30.00 819,864.61 245,959.38 30.00 3-4 年 168,891.00 168,891.00 100.00 147,417.00 147,417.00 100.00 合计 138,291,297.59 7,483,477.05 5.41 85,882,342.94 4,704,291.08 5.48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三、10。 (3)本期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类 别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政策 变更 2020 年 1 月 1 日 本期变动金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按单项计 提坏账准 备 4,538,146.80 4,538,146.80 209,452.00 475,864.00 2,288,133.80 1,983,601.00 按组合计 提坏账准 备 4,704,291.08 -2,209,176.44 2,495,114.64 7,737,462.92 1,428,102.10 1,320,998.41 7,483,477.05 合计 9,242,437.88 -2,209,176.44 7,033,261.44 7,946,914.92 1,903,966.10 3,609,132.21 9,467,078.05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公告编号:2021-018 134 项 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3,609,132.21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 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 关联交易产 生 嘉兴市鹿都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费 590,371.00 预计无法收回 董事会决议 否 嘉兴市梅里新市镇 建设有限公司 设计费 452,058.00 预计无法收回 董事会决议 否 信源市场建设芜湖 有限公司 设计费 404,599.00 预计无法收回 董事会决议 否 嘉兴永欣建业有限 公司 设计费 300,000.00 预计无法收回 董事会决议 否 嘉兴万达广场投资 有限公司 设计费 280,155.00 预计无法收回 董事会决议 否 信源市场建设芜湖 有限公司 设计费 268,642.00 预计无法收回 董事会决议 否 嘉兴市新嘉基础设 施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费 121,333.00 预计无法收回 董事会决议 否 嵊州信源市场开发 有限公司 设计费 84,000.00 预计无法收回 董事会决议 否 嘉兴市滨海新区开 发建设领导小组办 公室 设计费 82,530.00 预计无法收回 董事会决议 否 平湖市林埭镇陈匠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设计费 80,204.00 预计无法收回 董事会决议 否 浙江尚湖置业有限 公司 设计费 75,043.00 预计无法收回 董事会决议 否 浙江海纳置业有限 公司 设计费 69,413.00 预计无法收回 董事会决议 否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 区投资发展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 设计费 69,014.80 预计无法收回 董事会决议 否 嘉兴数码科技广场 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费 67,300.00 预计无法收回 董事会决议 否 嘉兴市环境保护局 设计费 59,000.00 预计无法收回 董事会决议 否 平湖市总商会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费 58,800.00 预计无法收回 董事会决议 否 嘉兴市第二医院 设计费 58,000.00 预计无法收回 董事会决议 否 浙江沪上重工有限 公司 设计费 56,600.00 预计无法收回 董事会决议 否 其他零星单位 设计费 432,069.41 预计无法收回 董事会决议 否 合计 3,609,132.21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 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余额 公告编号:2021-018 135 单位名称 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 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余额 平湖广联实业有限公司 38,158,371.76 27.20 2,017,892.69 嘉兴市洪运新农村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2,001,144.35 8.56 600,057.22 嘉兴秀龙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190,601.00 7.26 509,530.05 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180,330.00 7.26 509,016.50 嘉兴市秀湖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8,764,282.32 6.25 438,214.12 合计 79,294,729.43 56.53 4,074,710.58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无 4.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 龄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466,400.00 100.00 合计 466,400.00 100.00 5. 其他应收款 (1)分类列示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3,697,185.60 11,914,843.52 合计 13,697,185.60 11,914,843.52 (2)应收利息 无 (3)应收股利 无 (4)其他应收款 公告编号:2021-018 136 ①按账龄披露 账 龄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9,001,593.27 5,670,306.07 1 至 2 年 3,702,432.47 4,293,257.55 2 至 3 年 890,891.00 1,150,213.00 3 年以上 530,207.00 1,319,455.42 小计 14,125,123.74 12,433,232.04 减:坏账准备 427,938.14 518,388.52 合计 13,697,185.60 11,914,843.52 ②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备用金及保证金 13,940,555.26 11,678,148.38 其他 184,568.48 755,083.66 小计 14,125,123.74 12,433,232.04 减:坏账准备 427,938.14 518,388.52 合计 13,697,185.60 11,914,843.52 ③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A.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坏账准备按三阶段模型计提如下: 阶 段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第一阶段 14,125,123.74 427,938.14 13,697,185.60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14,125,123.74 427,938.14 13,697,185.60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理由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4,125,123.74 3.03 427,938.14 13,697,185.60 4.应收非关联方公司的 款项 184,568.48 5.25 9,681.48 174,887.00 自初始确认 后信用风险 未显著增加 5.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13,940,555.26 3.00 418,256.66 13,522,298.60 自初始确认 后信用风险 未显著增加 合计 14,125,123.74 3.03 427,938.14 13,697,185.60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组合 4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公告编号:2021-018 137 账龄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75,507.48 8,775.38 5.00 1 至 2 年 9,061.00 906.10 10.00 合计 184,568.48 9,681.48 5.25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组合 5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13,940,555.26 418,256.66 3.00 合计 13,940,555.26 418,256.66 3.00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 B.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坏账准备按三阶段模型计提如下: 阶 段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第一阶段 12,376,658.85 461,815.33 11,914,843.52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56,573.19 56,573.19 合计 12,433,232.04 518,388.52 11,914,843.52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理由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2,376,658.85 3.73 461,815.33 11,914,843.52 4.应收非关联方公司的 款项 698,510.47 15.96 111,470.88 587,039.59 自初始确认 后信用风险 未显著增加 5.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11,678,148.38 3.00 350,344.45 11,327,803.93 自初始确认 后信用风险 未显著增加 合计 12,376,658.85 3.73 461,815.33 11,914,843.52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理由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56,573.19 100.00 56,573.19 可回收性低 合计 56,573.19 100.00 56,573.19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依据: 公告编号:2021-018 138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三、10。 ④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类 别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变动金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按单项 计提坏 账准备 56,573.19 17,184.30 39,388.89 按组合 计提坏 账准备 461,815.33 54,485.48 73,326.72 15,035.95 427,938.14 合计 518,388.52 54,485.48 90,511.02 54,424.84 427,938.14 ⑤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项 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54,424.84 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余 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保证金 3,690,063.00 1 年以内 26.12 110,701.89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 保证金 2,000,000.00 1 年以内 14.16 60,000.00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 院 保证金 926,686.00 1 年以内 6.56 27,800.58 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 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保证金 518,400.00 1 年以内 3.67 15,552.00 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 司 保证金 510,484.60 1 年以内 3.61 15,314.54 合计 7,645,633.60 54.12 229,369.01 ⑦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无 ⑧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无 ⑨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无 6. 存货 公告编号:2021-018 139 (1)存货分类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 准备或合 同履约成 本减值准 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 准备或合 同履约成 本减值准 备 账面价值 合同履约成 本 9,773,366.04 9,773,366.04 612,118.06 612,118.06 合计 9,773,366.04 9,773,366.04 612,118.06 612,118.06 (2)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期末未发现存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期末存货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期末存货余额中无资本化利息金额。 (4)合同履约成本摊销金额的说明: 本年确认的合同履约成本摊销金额为 451,722,742.38 元。 7.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未完工未结算资产 121,030,891.16 1,210,308.91 119,820,582.25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40,803,544.82 2,040,177.24 38,763,367.58 未到期的质保金 小计 161,834,435.98 3,250,486.15 158,583,949.83 减:列示于其他非流动 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资产的合同资产 合计 161,834,435.98 3,250,486.15 158,583,949.83 (2)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本期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项 目 变动金额 变动原因 洪合-拆迁安置公寓一期、洪合 派出所 49,952,954.07 2019 年项目初步开工,2020 年项目基 本完成 洪合镇拆迁安置公寓三期工 程 15,700,508.09 2019 年项目初步开工,2020 年项目基 本完成 秀洲高新区杭州塘与北郊河 东岸沿线绿道提升总承包 14,920,189.81 2020 年新增项目 公告编号:2021-018 140 项 目 变动金额 变动原因 合计 80,573,651.97 — (3)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 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 失率(%)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161,834,435.98 100.00 3,250,486.15 2.01 158,583,949.83 1.组合 1 121,030,891.16 74.79 1,210,308.91 1.00 119,820,582.25 2.组合 2 40,803,544.82 25.21 2,040,177.24 5.00 38,763,367.58 合计 161,834,435.98 100.00 3,250,486.15 2.01 158,583,949.83 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说明: ①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组合 1 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类 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未完工未结 算资产 121,030,891.16 1,210,308.91 1.00 合计 121,030,891.16 1,210,308.91 1.00 ②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组合 2 计提减值准备的合同资产 类 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1 年以内 40,803,544.82 2,040,177.24 5.00 合计 40,803,544.82 2,040,177.24 5.00 (4)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政策变 更 2020 年 1 月 1 日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本期 转回 本期 转销/ 核销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完工 未结算 资产 — 37,070.57 37,070.57 1,210,308.91 37,070.57 1,210,308.91 已完工 未结算 资产 — 2,012,702.44 2,012,702.44 2,040,177.24 2,012,702.44 2,040,177.24 公告编号:2021-018 141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政策变 更 2020 年 1 月 1 日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本期 转回 本期 转销/ 核销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未到期 的质保 金 — 合计 — 2,049,773.01 2,049,773.01 3,250,486.15 2,049,773.01 3,250,486.15 8. 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预缴税金 198,833.91 63,107.94 合计 198,833.91 63,107.94 9. 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 目 房屋、建筑物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19 年 12 月 31 日 33,280,582.65 33,280,582.65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2020 年 12 月 31 日 33,280,582.65 33,280,582.65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2019 年 12 月 31 日 4,954,095.55 4,954,095.55 2.本期增加金额 929,287.12 929,287.12 (1)计提或摊销 929,287.12 929,287.12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2020 年 12 月 31 日 5,883,382.67 5,883,382.67 三、减值准备 1.2019 年 12 月 31 日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公告编号:2021-018 142 项 目 房屋、建筑物 合计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2020 年 12 月 31 日 四、账面价值 1.202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27,397,199.98 27,397,199.98 2.2019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28,326,487.10 28,326,487.1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无 10. 固定资产 (1)分类列示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 9,161,062.17 11,055,036.93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 9,161,062.17 11,055,036.93 (2)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房屋及建筑 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办公及电子设 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19年12月31 日 11,899,892.00 4,445,462.92 16,874,729.24 8,731,486.80 41,951,570.96 2.本期增加金额 463,460.52 463,460.52 (1)购置 463,460.52 463,460.52 (2)在建工程转 入 (3)企业合并增 加 (4)其他 3.本期减少金额 722,100.00 678,525.69 4,710,977.92 6,111,603.61 (1)处置或报废 722,100.00 678,525.69 4,710,977.92 6,111,603.61 4.2020年12月31 日 11,899,892.00 3,723,362.92 16,196,203.55 4,483,969.40 36,303,427.87 二、累计折旧 1.2019年12月31 7,617,064.36 2,136,451.47 12,860,027.27 8,282,990.93 30,896,534.03 公告编号:2021-018 143 项 目 房屋及建筑 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办公及电子设 备 合计 日 2.本期增加金额 623,758.42 124,728.40 813,229.00 507,047.85 2,068,763.67 (1)计提 623,758.42 124,728.40 813,229.00 507,047.85 2,068,763.67 3.本期减少金额 693,216.00 607,177.20 4,522,538.80 5,822,932.00 (1)处置或报废 693,216.00 607,177.20 4,522,538.80 5,822,932.00 (2)其他 4.2020年12月31 日 8,240,822.78 1,567,963.87 13,066,079.07 4,267,499.98 27,142,365.70 三、减值准备 1.2019年12月31 日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 4.2020年12月31 日 四、固定资产账 面价值 1.2020年12月31 日账面价值 3,659,069.22 2,155,399.05 3,130,124.48 216,469.42 9,161,062.17 2.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4,282,827.64 2,309,011.45 4,014,701.97 448,495.87 11,055,036.93 ②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无 ③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无 ④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无 ⑤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无 11.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 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19 年 12 月 31 日 1,789,225.21 1,693,696.41 3,482,921.62 2.本期增加金额 238,245.57 238,245.57 公告编号:2021-018 144 项 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合计 (1)购置 238,245.57 238,245.57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192,251.21 1,192,251.21 (1)处置 1,192,251.21 1,192,251.21 4.2020 年 12 月 31 日 1,789,225.21 739,690.77 2,528,915.98 二、累计摊销 1.2019 年 12 月 31 日 597,050.76 1,279,511.18 1,876,561.94 2.本期增加金额 35,734.62 348,051.70 383,786.32 (1)计提 35,734.62 348,051.70 383,786.32 3.本期减少金额 1,188,835.41 1,188,835.41 (1)处置 1,188,835.41 1,188,835.41 4.2020 年 12 月 31 日 632,785.38 438,727.47 1,071,512.85 三、减值准备 1.2019 年 12 月 31 日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2020 年 12 月 31 日 四、账面价值 1.202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1,156,439.83 300,963.30 1,457,403.13 2. 2019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1,192,174.45 414,185.23 1,606,359.68 (2)期末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无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无 (4)其他说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无形资产未发生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形, 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12. 长期待摊费用 公告编号:2021-018 145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摊销 其他减少 停车场 1,801,958.96 45,871.56 922,918.06 924,912.46 大楼装修 1,944,374.27 1,944,374.27 合计 1,801,958.96 1,990,245.83 922,918.06 2,869,286.73 13.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信用减值准备 9,480,638.58 2,303,367.29 9,760,826.40 2,215,216.50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3,250,486.15 812,621.54 应付职工薪酬 8,059,765.30 2,014,941.33 可抵扣亏损 120.00 30.00 1,680,421.64 420,105.41 合计 20,791,010.03 5,130,960.16 11,441,248.04 2,635,321.91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 252,471.97 27,225.78 79,709.68 12,521.70 合计 252,471.97 27,225.78 79,709.68 12,521.70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无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亏损 1,976,850.00 1,804,056.71 信用减值准备 414,377.61 合计 2,391,227.61 1,804,056.71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 份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备注 2023 1,027,247.00 1,027,247.00 2024 776,809.71 776,809.71 2025 172,793.29 合计 1,976,850.00 1,804,056.71 14. 短期借款 公告编号:2021-018 146 (1)短期借款分类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借款 28,000,000.00 应付利息 38,630.88 合计 28,038,630.88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无 15. 应付账款 (1)按性质列示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工程款 235,984,257.70 57,507,221.95 应付设计费 187,203.80 757,240.99 其他 87,450.00 641,323.90 合计 236,258,911.50 58,905,786.84 (2)期末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子城联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0,925,251.55 1 年以内 935,454.11,1-2 年 29,989,797.44 未结算 合计 30,925,251.55 16. 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设计款 1,944,262.00 其他 12,497.00 合计 12,497.00 1,944,262.00 (2)期末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无 17.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设计费 564,853.00 预收工程款 8,213,027.52 合计 8,777,880.52 公告编号:2021-018 147 (2)本期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项 目 变动金额 变动原因 嘉兴市城东教育用房(一标段) 8,213,027.52 本期新增项目 合计 8,213,027.52 18.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 目 2019年12月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短期薪酬 4,376,298.60 78,487,701.79 62,462,050.16 20,401,950.23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97,829.00 158,169.30 247,280.90 8,717.40 合计 4,474,127.60 78,645,871.09 62,709,331.06 20,410,667.63 (2)短期薪酬列示 项 目 2019 年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 贴 4,126,762.20 73,994,451.77 58,000,969.40 20,120,244.57 二、职工福利费 1,251,957.37 1,251,957.37 三、社会保险费 123,785.00 1,220,250.05 1,236,409.43 107,625.62 其中:医疗保险费 119,167.00 1,217,870.49 1,229,762.51 107,274.98 工伤保险费 1,330.00 2,379.56 3,468.52 241.04 生育保险费 3,288.00 3,178.40 109.60 四、住房公积金 122,835.00 1,822,498.00 1,775,226.00 170,107.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 费 2,916.40 198,544.60 197,487.96 3,973.04 合计 4,376,298.60 78,487,701.79 62,462,050.16 20,401,950.23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离职后福利: 1.基本养老保险 94,504.00 152,997.60 239,084.80 8,416.80 2.失业保险费 3,325.00 5,171.70 8,196.10 300.60 合计 97,829.00 158,169.30 247,280.90 8,717.40 (4)辞退福利:无 19. 应交税费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告编号:2021-018 148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所得税 7,440,977.61 4,793,268.64 个人所得税 1,795,443.89 1,781,629.23 增值税 1,697,125.40 454,222.89 房产税 16,605.52 56,455.86 城建税 120,050.14 872.77 教育费附加 51,588.32 374.05 地方教育费附加 34,392.22 249.37 土地使用税 9,861.80 合计 11,166,044.90 7,087,072.81 20. 其他应付款 (1)分类列示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4,025,509.75 4,726,020.78 合计 4,025,509.75 4,726,020.78 (2)应付利息 无 (3)应付股利 无 (4)其他应付款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往来款 649,872.66 1,076,037.80 保证金及押金款 3,097,705.24 3,228,767.70 其他 277,931.85 421,215.28 合计 4,025,509.75 4,726,020.78 ②期末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无 21. 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公告编号:2021-018 149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待转销项税额 18,539,162.74 合计 18,539,162.74 22. 股本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增减变动(+、一)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新 股 送股 公积金转 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23. 资本公积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700,675.50 1,007,460.07 700,675.50 1,007,460.07 其他资本公积 1,007,460.07 1,007,460.07 合计 1,708,135.57 1,007,460.07 1,708,135.57 1,007,460.07 本期资本公积增减变动的原因说明: (1)2020 年 4 月收购子公司宏正建筑 30%少数股东权益,支付购买对价 17,715,000.00 元,以 2020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宏正建筑 30%净资产份额 7,831,161.11 元,购买对价与所属份额净资产差额-9,883,838.89 元,冲减资本公 积—资本溢价 700,675.50 元,冲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4,280,109.54 元,冲 减未分配利润 4,903,053.85 元。 (2)2020 年 9 月吸收合并子公司宏正建筑,将 2015 年 5 月 8 日宏正建筑少数 股东增资形成的其他资本公积 1,007,460.07 转入股本溢价。 24. 盈余公积 项 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会计政策 变更 2020 年 1 月 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4,280,109.54 4,280,109.54 3,150,874.71 4,280,109.54 3,150,874.71 合计 4,280,109.54 4,280,109.54 3,150,874.71 4,280,109.54 3,150,874.71 本期盈余公积变动说明: (1)本期盈余公积增加系本公司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 本期母公司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收购少数股东权益差额冲减盈余公积 4,280,109.54 元,详细说明见附 注五、23. 公告编号:2021-018 150 25.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23,895,045.38 47,749,760.8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83,686.80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23,978,732.18 47,749,760.8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9,830,163.27 15,295,407.2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150,874.71 150,122.66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39,000,000.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其他 4,903,053.85 期末未分配利润 45,754,966.89 23,895,045.3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83,686.80 元。 (2)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4,903,053.85 元,详细说明见附注 五、23. 26.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621,732,656.05 544,958,132.34 425,037,168.92 379,026,768.74 其他业务 2,764,113.77 1,211,529.02 3,006,339.49 1,241,020.08 合计 624,496,769.82 546,169,661.36 428,043,508.41 380,267,788.82 (1)主营业务(分类别) 行业(或业务)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EPC 收入 490,827,254.96 467,068,821.68 328,996,213.13 309,145,336.51 设计收入 129,181,253.04 76,434,517.38 92,991,738.34 67,721,593.15 节能评估收入 1,578,012.29 1,204,362.13 2,903,586.45 1,356,675.53 审图收入 146,135.76 250,431.15 145,631.00 803,163.55 合计 621,732,656.05 544,958,132.34 425,037,168.92 379,026,768.74 (2)主营业务(分地区) 地区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公告编号:2021-018 151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华东地区 621,732,656.05 544,958,132.34 425,037,168.92 379,026,768.74 合计 621,732,656.05 544,958,132.34 425,037,168.92 379,026,768.74 (3)收入分解信息 项 目 2020 年度 收入确认时间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169,218.44 水电收入 169,218.44 在某段时间确认收入 624,327,551.38 EPC 收入 490,827,254.96 设计收入 129,181,253.04 节能评估收入 1,578,012.29 审图收入 146,135.76 租金收入 2,594,895.33 合计 624,496,769.82 (4)履约义务的说明 设计业务:本公司的履约义务主要系项目施工图交付及修改等事项,履约义 务的时间基本和施工图的完成进度一致,主要包括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 现场施工服务、评审完成等五个节点。本公司与客户合同中根据节点确定进度款 支付的时间和比例,双方按照合同条款履行相应义务,如过程中任何一方发生违 约或不能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如属于本公司的责任,需退还客户预先支付 的款项,并退还已构成的合同资产,如属于客户的责任,本公司有权利要求客户 继续履约或对合同履约所发生成本和利润予以补偿;设计业务合同通常不存在质 保期限。 EPC 业务:本公司的履约义务主要系 EPC 项目的设计、建造、管理等事项, 设计履约义务的时间在项目建造之前,节点与设计业务类似,建造、管理履约业 务的时间基本和项目建设完成进度一致,主要包括施工、竣工验收、审计结算等 节点。本公司与客户合同中根据工作量确定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比例,双方按照 合同条款履行相应义务,如过程中任何一方发生违约或不能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的 情况,如属于本公司的责任,需退还客户预先支付的款项,并退还已构成的合同 资产,如属于客户的责任,本公司有权利要求客户继续履约或对合同履约所发生 公告编号:2021-018 152 成本和利润予以补偿;通常合同的质保期限在 2 年。 (5)与剩余履约义务有关的信息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剩余履约合同义务主要与本公司 EPC 建造合 同相关。剩余履约合同义务预计未来 1 年至 2 年按照建造合同工程进度确认为收 入。 (6)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营业收入 占公司本期全部营业收 入的比例(%) 嘉兴市洪运新农村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 司 128,380,066.89 20.56 嘉兴市秀湖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83,643,402.80 13.39 嘉兴市南湖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8,940,533.09 9.44 嘉兴秀龙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2,427,120.48 8.40 嘉兴湾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3,635,105.62 5.39 合计 357,026,228.88 57.18 27. 税金及附加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印花税 817,749.40 50,599.10 城市维护建设税 636,806.45 316,249.04 房产税 303,204.55 266,488.47 教育费附加 272,449.34 135,036.84 残保金 113,385.79 地方教育附加 181,632.90 90,034.28 城镇土地使用税 59,170.80 136,029.60 车船使用税 24,960.00 29,240.00 合计 2,295,973.44 1,137,063.12 28. 销售费用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职工薪酬 1,068,356.39 740,063.75 业务招待费 788,651.21 733,393.64 广告宣传费 1,543,923.06 424,551.46 招标费用 239,485.53 199,737.29 汽车费用 36,701.24 36,392.54 公告编号:2021-018 153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累计折旧 32,909.57 25,250.76 会务费 1,415.09 3,000.00 其他 83,554.89 82,524.27 合计 3,794,996.98 2,244,913.71 29. 管理费用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职工薪酬 9,253,926.80 4,884,413.49 折旧及摊销 2,700,795.62 2,896,087.13 办公费 1,380,495.71 1,460,243.49 物业费 663,231.61 710,979.38 汽车费用 350,130.14 519,411.42 水电费 520,740.06 438,959.24 业务招待费 145,900.59 438,841.73 中介服务费 479,815.08 380,000.00 差旅费 36,642.27 43,370.78 租赁费 - 8,737.54 其他 2,030,019.07 1,508,264.54 合计 17,561,696.95 13,289,308.74 30. 研发费用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人工费 6,107,797.86 2,431,551.60 材料费 1,784,815.77 844,552.84 折旧及摊销 57,550.62 48,539.04 其他 1,926,416.53 835,369.21 合计 9,876,580.78 4,160,012.69 31. 财务费用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息支出 780,969.16 1,312,858.21 减:利息收入 116,030.52 707,006.77 利息净支出 664,938.64 605,851.44 汇兑损失 减:汇兑收益 汇兑净损失 银行手续费 205,439.66 20,166.71 公告编号:2021-018 154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其他 3,486.43 1,353.40 合 计 873,864.73 627,371.55 32. 其他收益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 补助 其中: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的政府补助 70,000.00 9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小计 70,000.00 900,000.00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 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其中:进项税加计扣除 511,081.07 1,547,677.69 与收益相关 小计 511,081.07 1,547,677.69 合计 581,081.07 2,447,677.69 33. 投资收益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2,322,292.71 2,497,596.51 合计 2,322,292.71 2,497,596.51 3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 其中:指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 370,952.20 79,709.68 合计 370,952.20 79,709.68 35. 信用减值损失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6,042,948.82 -4,261,339.8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6,025.54 -58,311.89 合计 -6,006,923.28 -4,319,651.72 36.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200,713.14 — 合计 -1,200,713.14 37. 资产处置收益 公告编号:2021-018 155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 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 损失 -9,070.44 -20,434.56 其中:固定资产 -9,070.44 -20,434.56 合计 -9,070.44 -20,434.56 38. 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明细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盘盈利得 19.47 19.47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545,524.73 545,524.73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165.05 165.05 其他 513,775.31 189,302.27 513,775.31 合计 1,059,484.56 189,302.27 1,059,484.56 (2)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 相关 疫情社保减免 340,434.30 与收益相关 以工代训补贴 139,500.00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34,786.00 与收益相关 两直补助 20,000.00 与收益相关 个税手续费返还 7,896.43 与收益相关 事改企退休 2 年体检费 2,908.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545,524.73 39.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公益性捐赠支出 59,014.00 38,000.00 59,014.0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248,341.22 11,397.45 248,341.22 罚款支出 18,149.38 426.24 18,149.38 其他 60,700.51 0.05 60,700.51 合计 386,205.11 49,823.74 386,205.11 40.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的组成 公告编号:2021-018 156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11,833,901.61 6,662,332.09 递延所得税费用 -2,520,785.03 -468,378.92 合计 9,313,116.58 6,193,953.17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利润总额 40,654,894.15 27,141,425.91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10,163,723.53 6,785,356.48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242,300.85 -195,287.29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85.79 -50,310.95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40,030.18 866,544.08 税率变动的影响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112,323.80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的影响 -250,516.21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15,879.16 以前可弥补亏损未确认本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 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420,105.4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664,301.23 -654,051.33 所得税费用 9,313,116.58 6,193,953.17 41.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投标保证金 22,387,378.20 20,078,929.70 往来款 6,769,959.86 37,005,608.35 政府补助收入 615,524.73 900,000.00 营业外收入 143,351.86 1,564,729.99 利息收入 91,204.76 678.32 出租固定资产等其他收入 3,246,814.51 5,719,381.98 合计 33,254,233.92 65,269,328.34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投标保证金 24,466,446.43 20,475,212.75 往来款 7,248,011.25 36,413,128.55 付现的管理费用 3,825,566.98 5,498,572.47 公告编号:2021-018 157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投标保证金 24,466,446.43 20,475,212.75 付现的销售费用 3,266,130.99 1,479,599.20 付现的研发费用 2,834,091.63 1,679,922.05 付现的财务费用 208,926.09 21,520.11 其他 1,820,810.43 3,049,196.87 合计 43,669,983.80 68,617,152.00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42.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31,341,777.57 20,947,472.74 加:资产减值准备 1,200,713.14 信用减值损失 6,006,923.28 4,319,651.72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油气资产折 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2,998,050.79 2,888,214.91 无形资产摊销 383,786.32 315,509.7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22,918.06 982,129.5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9,070.44 20,434.56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48,176.17 11,397.4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70,952.20 -79,709.68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780,969.16 1,312,858.2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322,292.71 -2,497,596.5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535,489.11 -480,900.62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4,704.08 12,521.7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8,770,734.70 1,446,885.3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99,282,949.48 -62,135,999.5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03,988,209.90 59,090,346.80 其他 公告编号:2021-018 158 补充资料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612,880.71 26,153,216.23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5,371,986.63 8,156,333.2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8,156,333.29 100,305,784.30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215,653.34 -92,149,451.01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构成情况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一、现金 25,371,986.63 8,156,333.29 其中:库存现金 34,460.13 39,697.0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25,337,526.50 8,116,636.2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371,986.63 8,156,333.29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 现金等价物 271,819.68 43.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271,819.68 保函保证金 公告编号:2021-018 159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合计 271,819.68 44. 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无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项 目 金额 资产负债表 列报项目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费用损失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 减相关成本费用损 失的列报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增值税加计扣 除 511,081.07 其他收益 511,081.07 1,547,677.69 服务业发展资 金 600,000.00 实业发展专项 资金 300,000.00 十大优秀企业 和优秀企业家 70,000.00 其他收益 70,000.00 疫情社保减免 340,434.30 营业外收入 340,434.30 以工代训补贴 139,500.00 营业外收入 139,500.00 稳岗补贴 34,786.00 营业外收入 34,786.00 两直补助 20,000.00 营业外收入 20,000.00 个税手续费返 还 7,896.43 营业外收入 7,896.43 事改企体检费 2,908.00 营业外收入 2,908.00 合计 1,126,605.80 1,126,605.80 2,447,677.69 (3)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无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期无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期无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 反向购买 公告编号:2021-018 160 本期无反向购买。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无处置子公司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2020 年 9 月 14 日,母公司宏正设计全资出资设立浙江宏正工程建设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因此自 2020 年 9 月即纳入合并范围。 2020 年 9 月 18 日,宏正设计吸收合并子公司宏正建筑,并于当日在嘉兴南 湖区行政审批局完成宏正建筑注销的登记手续。以 2020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子 公司宏正建筑人员、业务、资产负债等全部并入宏正设计。因此自 2020 年 10 月即不纳入合并范围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嘉兴市宏正置业有 限公司 浙江嘉兴 浙江嘉兴 标准厂房的 建设与租赁 87.50 同 一 控 制 下 企业合并 嘉兴市宏诚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 浙江嘉兴 浙江嘉兴 工程技术咨 询 100.00 非 同 一 控 制 下企业合并 嘉兴市宏德建筑技 术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嘉兴 浙江嘉兴 建筑技术服 务 100.00 同 一 控 制 下 企业合并 浙江宏正工程建设 有限公司 浙江嘉兴 浙江嘉兴 工程施工 100.00 新设立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的持 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 股东的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 告分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 益余额 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 限公司 1,435,972.72 7,500,000.00 嘉兴市宏正置业有限 公司 12.5 75,641.58 1,400,334.79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子公司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计 公告编号:2021-018 161 子公司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 负债 负债合计 浙江宏正建筑设 计有限公司 - - - - - - 嘉兴市宏正置业 有限公司 6,001,236.86 29,445,035.32 35,446,272.18 24,243,593.77 - 24,243,593.77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 动负 债 负债合计 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 限公司 136,431,628.01 14,195,357.33 150,626,985.34 104,429,243.25 104,429,243.25 嘉兴市宏正置业有限 公司 4,360,643.76 30,576,574.62 34,937,218.38 24,339,672.65 24,339,672.65 子公司名称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 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55,000,426.50 15,556,578.71 15,556,578.71 18,575,268.72 嘉兴市宏正置业有限公 司 2,408,075.68 605,132.68 605,132.68 1,487,094.86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 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 公司 422,316,809.35 18,552,642.01 18,552,642.01 24,278,496.31 嘉兴市宏正置业有限公 司 2,677,481.61 690,183.31 690,183.31 1,820,722.28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无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无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1-018 162 2020 年 4 月 26 日,宏正设计收购子公司宏正建筑 30%少数股东权益支付对 价 17,715,000.00 元,并于当日完成工商变更。2020 年 9 月 18 日,宏正设计吸收 合并子公司宏正建筑,并于当日完成工商准予注销登记,于 2020 年 11 月 6 日完 成税务清算。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17,715,000.00 ——现金 17,715,000.00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17,715,000.00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7,831,161.11 差额 -9,883,838.89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700,675.50 调整盈余公积 -4,280,109.54 调整未分配利润 -4,903,053.85 3. 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无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无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无 6. 其他 无 八、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 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 公告编号:2021-018 163 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 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 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 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 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合同资产以及长期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 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 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本公司设 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 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 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 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 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 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 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 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 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 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 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 已发生显著增加: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 公告编号:2021-018 164 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 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 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 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 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 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 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 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 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 资产分别以 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 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 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 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 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 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 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 公告编号:2021-018 165 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 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 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 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56.53% (比较期:63.67%);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 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54.31%(比较:49.77%)。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 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 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 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 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项目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应付账款 204,309,228.06 31,935,433.44 - 14,250.00 其他应付款 2,863,472.16 1,117,439.40 15,791.81 28,806.38 合计 207,172,700.22 33,052,872.84 15,791.81 43,056.38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短期借款 28,038,630.88 应付账款 58,724,203.43 153,033.41 28,550.00 其他应付款 4,286,433.78 72,739.33 99,064.83 267,782.84 合计 91,049,268.09 225,772.74 99,064.83 296,332.84 3. 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公告编号:2021-018 166 公司业务都集中于国内并以人民币计价结算,同时不存在不以其记账本位币 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不存在汇率风险。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短期银行借款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 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 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 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 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止期间,在其他风险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 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 100 个基点,本公司当年的净利润就会 下降或增加 13 万元。公司整体利率风险较小。 九、公允价值的披露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 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 允价值计量 第二层次公 允价值计量 第三层次公 允价值计量 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16,060,661.88 49,750,000.00 65,810,661.88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16,060,661.88 49,750,000.00 65,810,661.88 (1)债务工具投资 16,060,661.88 49,750,000.00 65,810,661.88 (2)权益工具投资 (3)衍生金融资产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 公告编号:2021-018 167 值;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 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 动性折扣等。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债务工具投资为委托理财,年末公允价值按 资产负债表日公开交易市场的收盘价确定。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 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无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 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债务工具投资为委托理财,以预期收益率预 测未来现金流量,不可观测估计值是预期收益率。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之间的调节信 息及不可观察参数的敏感性分析 无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 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无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无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无 9. 其他 无 公告编号:2021-018 168 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单德贵直接持有本公司 2,202.49 万股占 22.02%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2015 年 12 月 1 日,股东单德贵、徐文辉、徐奇立、陈立新、沈陆巍、倪剑敏以及洪 峰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单德贵、徐文辉、徐奇立、陈 立新、沈陆巍、倪剑敏以及洪峰,7 位股东共同持有本公司 5,293.09 万股股份,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2.93%。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无 4.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浙江宏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共同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 江苏鼎丰置业有限公司 共同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参股的企业 江苏迦南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参股的企业 江西景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参股的企业 嘉兴以琳投资有限公司 共同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参股的企业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况 无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关 联 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 江苏鼎丰置业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323,867.49 江苏迦南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劳务 586,156.52 嘉兴以琳投资有限公司 提供劳务 11,816,599.05 44,932.08 合计 11,816,599.05 954,956.09 公告编号:2021-018 169 (2)关联托管、承包情况 无 (3)关联租赁情况 无 (4)关联担保情况 无 (5)关联方资金拆借 无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无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 目 2020 年度发生额 2019 年度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0,444,562.00 5,698,028.00 (8)其他关联交易 无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江 苏 鼎 丰 置 业有限公司 1,505.00 75.25 1,505.00 75.25 应收账款 江 苏 迦 南 置 业 有 限 责 任 公司 373,611.00 37,361.10 621,326.41 31,066.35 (2)应付项目 无 7. 关联方承诺 无 公告编号:2021-018 170 8. 其他 无 十一、股份支付 无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018 年 2 月 7 日,嘉善明达置业有限公司以合同纠纷为由向浙江省嘉善县 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2018 年 2 月 26 日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提 出反诉请求。2019 年 4 月 24 日,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就案件做出(2018)浙 0421 民初 911 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一、关于嘉善明达置业有限公司的请求: 1、支持双方于 2018 年 2 月 5 日解除合同;2、对于嘉善明达置业有限公司提出 的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赔偿嘉善明达置业有限公司已经造成的损失 6,736,674.98 元的诉请主张,不予支持。二、关于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 请求:1、嘉善明达置业有限公司向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支付施工图审查 通过后的设计费 1,066,326.00 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2、嘉善明 达置业有限公司向浙江宏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 1,066,326.00 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自 2018 年 1 月 18 日起计算至实 际付清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2019 年 8 月 29 日,嘉善明达置业有限公司不服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2018) 浙 0421 民初 911 号民事判决,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浙江省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1、撤销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2018)浙 0421 民初 911 号民事判决;2、本案发回嘉善县人民法院重审。 2020 年 11 月 25 日,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就案件做出(2019)浙 0421 民 初 4378 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确认嘉善明达置业有限公司与宏正工程设计集 公告编号:2021-018 171 团股份有限公司双方于 2017 年 3 月签订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一)》关于施 工图纸设计协议部分于 2018 年 2 月 5 日解除;二、嘉善明达置业有限公司于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向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施工图纸设计费 603,894.00 元;三、驳回嘉善明达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宏正 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诉案件受理费 50,907.00 元(本 诉原告已预交),由嘉善明达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9,061.00 元(反诉原告已预交),由嘉善明达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3,697.00 元,宏 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5,364.00 元。二次鉴定费合计 901,185.00 元, 由嘉善明达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580,829.50 元,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负担 320,355.50 元。鉴定人出庭费用 6,216.00 元由宏正公司负担。 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服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2019)浙 0421 民初 4378 号民事判决,向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内容为: (1) 请求依法撤销嘉善县人民法院(2019)浙 0421 民初 4378 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第四项,维持第一项、第三项,并依法改判“明达公司立即支付设计费 1,332,907.00 元,并以 1,332,907.00 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自 2018 年 1 月 18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请求依法改判“二次鉴定费、鉴 定人出庭费用由明达公司全部承担”;(3)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包括本诉、 反诉)由被上诉人明达公司承担。截止审计报告日正处于审理阶段,尚未判决, 本案件涉及账面设计费金额 1,407,452.00 元。 3. 其他 无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2021 年 1 月 15 日,子公司宏正置业与嘉兴市秀洲区塘汇街道办事处下属国 有企业浙江兴汇实业有限公司签署《拆迁补偿协议书》,就所属房屋土地征迁补 偿达成一致。涉及拆迁房屋土地情况:嘉土国用 2014 年第 588588 号、嘉房权证 禾字第 00735648 号和嘉房权证禾字第 00735649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账 面价值合计为 27,397,199.98 元,本次征迁补偿总金额为 95,500,000.00 元。 公告编号:2021-018 172 2. 利润分配情况 无 3. 销售退回 无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定 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股票定向发行相关议案,公司拟向公司前十大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德贵、胡瑜、陈立新、徐文辉、徐奇立、沈陆巍、 马俊、周正伟、黄定、倪剑敏、徐伟 11 人及姜学庆、戴锋、陈超等 80 名核心员 工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共计 496 万股,每股 4.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984.00 万元。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无 2. 债务重组 无 3. 资产置换 无 4. 年金计划 无 5. 终止经营 无 6. 分部信息 无 公告编号:2021-018 173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子公司宏正置业的房屋土地涉及征迁,并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与浙江兴汇实 业有限公司签署《拆迁补偿协议书》就补偿达成一致,详细说明见“附注十三 、 1”。 8. 其他 无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31,028,542.08 1 至 2 年 6,625,519.51 2 至 3 年 283,800.00 3 年以上 1,421,302.00 小计 139,359,163.59 减:坏账准备 8,720,421.05 合计 130,638,742.54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 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 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252,411.00 0.98 1,252,411.00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38,106,752.59 99.10 7,468,010.05 5.41 130,638,742.54 1. 应收关联方客户 2. 应收非关联方其他客户 138,106,752.59 99.10 7,468,010.05 5.41 130,638,742.54 合计 139,359,163.59 100.00 8,720,421.05 6.26 130,638,742.54 (续上表) 类 别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公告编号:2021-018 174 类 别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 - - 合计 - - - - - 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说明: ①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江苏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87,729.00 587,729.00 100.00 嘉兴苏嘉欣置业有限公司 514,682.00 514,682.00 100.00 嘉兴捷顺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 公司 150,000.00 150,000.00 100.00 合计 1,252,411.00 1,252,411.00 100.00 ②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按组合 2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 款 账 龄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 1 年以内 131,028,542.08 6,551,427.10 5.00 1-2 年 6,625,519.51 662,551.95 10.00 2-3 年 283,800.00 85,140.00 30.00 3 年以上 168,891.00 168,891.00 100.00 合计 138,106,752.59 7,468,010.05 5.41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三、10。 (3)本期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类 别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变动金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其他转入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按单项计提 坏账准备 1,521,053.00 268,642.00 1,252,411.00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 5,899,402.76 3,131,492.44 1,538,150.74 24,734.41 7,468,010.05 合计 5,899,402.76 4,652,545.44 1,538,150.74 293,376.41 8,720,421.05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公告编号:2021-018 175 项 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293,376.41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 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 联交易产生 信源市场建设芜 湖有限公司 设计费 268,642.00 预计无法收回 董事会决议 否 无锡信源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 晒图费 21,218.00 预计无法收回 董事会决议 否 海宁华景川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费 3,515.00 预计无法收回 董事会决议 否 江苏迦南置业有 限责任公司 晒图费 1.41 预计无法收回 董事会决议 否 合计 293,376.41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余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 的比例(%) 坏账准备余额 平湖广联实业有限公司 38,158,371.76 27.38 2,017,892.69 嘉兴市洪运新农村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2,001,144.35 8.61 600,057.22 嘉兴秀龙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190,601.00 7.31 509,530.05 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180,330.00 7.31 509,016.50 嘉兴市秀湖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8,764,282.32 6.29 438,214.12 合计 79,294,729.43 56.90 4,074,710.58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无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无 2. 其他应收款 (1)分类列示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7,582,610.07 23,931,862.77 合计 37,582,610.07 23,931,862.77 (2)应收利息 无 (3)应收股利 公告编号:2021-018 176 无 (4)其他应收款 ①按账龄披露 账 龄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8,986,145.16 708.00 1 至 2 年 3,702,432.47 2 至 3 年 889,891.00 3 年以上 24,430,397.17 23,931,190.17 小计 38,008,865.80 23,931,898.17 减:坏账准备 426,255.73 35.40 合计 37,582,610.07 23,931,862.77 ②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往来款 23,932,190.17 23,931,190.17 备用金及保证金 13,901,555.26 其他 175,120.37 708.00 小计 38,008,865.80 23,931,898.17 减:坏账准备 426,255.73 35.40 合计 37,582,610.07 23,931,862.77 ③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A.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坏账准备按三阶段模型计提如下: 阶 段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第一阶段 38,008,865.80 426,255.73 37,582,610.07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38,008,865.80 426,255.73 37,582,610.07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理由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8,008,865.80 1.12 426,255.73 37,582,610.07 3.应收关联方公司的款项 23,932,190.17 0.00 23,932,190.17 关联方往来 款 4.应收非关联方公司的款 175,120.37 5.26 9,209.07 165,911.30 自初始确认 公告编号:2021-018 177 类 别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理由 项 后信用风险 未显著增加 5.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13,901,555.26 3.00 417,046.66 13,484,508.60 自初始确认 后信用风险 未显著增加 合计 38,008,865.80 1.12 426,255.73 37,582,610.07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 B.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坏账准备按三阶段模型计提如下: 阶 段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第一阶段 23,931,898.17 35.40 23,931,862.77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23,931,898.17 35.40 23,931,862.77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理由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3,931,898.17 0.00 35.40 23,931,862.77 3.应收关联方公司的款 项 23,931,190.17 0.00 23,931,190.17 关联方往 来款 4.应收非关联方公司的 款项 708.00 5.00 35.40 672.60 自初始确 认后信用 风险未显 著增加 合计 23,931,898.17 0.00 35.40 23,931,862.77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三、10。 ④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类 别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变动金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其他转入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公告编号:2021-018 178 类 别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变动金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其他转入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按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35.40 54,270.88 371,984.85 35.40 426,255.73 合计 35.40 54,270.88 371,984.85 35.40 426,255.73 ⑤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无 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 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嘉兴市宏正置业有限 公司 往来款 23,931,190.17 3 年以上 62.96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保证金 3,690,063.00 1 年以内 9.71 60,000.00 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局 保证金 2,000,000.00 1 年以内 5.26 27,800.58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 院 保证金 926,686.00 1 年以内 2.44 15,552.00 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 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保证金 518,400.00 1 年以内 1.36 15,314.54 合计 31,066,339.17 81.73 118,667.12 ⑦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无 ⑧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无 ⑨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无 3. 长期股权投资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 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25,433,386.97 25,433,386.97 42,129,682.47 42,129,682.47 对联营、合营企 业投资 合计 25,433,386.97 25,433,386.97 42,129,682.47 42,129,682.47 (1)对子公司投资 公告编号:2021-018 179 被投资单位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 计提 减值 准备 2020 年 12 月 31 日减值准 备余额 浙江宏正建 筑设计有限 公司 16,696,295.50 17,715,000.00 34,411,295.50 嘉兴市宏正 置业有限公 司 16,189,759.08 16,189,759.08 嘉兴市宏诚 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 5,000,000.00 5,000,000.00 嘉兴市宏德 建筑技术服 务有限公司 4,243,627.89 4,243,627.89 合计 42,129,682.47 17,715,000.00 34,411,295.50 25,433,386.97 其他说明:浙江宏正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由本公司 2020 年 9 月出资设立,为 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出资。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465,251,738.64 429,430,622.98 其他业务 112,380.95 合计 465,364,119.59 429,430,622.98 (1)主营业务(分类别) 行业(或业务)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EPC 收入 411,865,773.81 392,809,712.54 设计收入 53,385,964.83 36,620,910.44 合计 465,251,738.64 429,430,622.98 (2)主营业务(分地区) 地区名称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公告编号:2021-018 180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华东地区 465,251,738.64 429,430,622.98 合计 465,251,738.64 429,430,622.98 (3)收入分解信息 于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按收入确认时间分解后的信息如下: 项 目 2020 年度 收入确认时间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在某段时间确认收入 465,364,119.59 EPC 收入 411,865,773.81 设计收入 53,385,964.83 租金收入 112,380.95 合计 465,364,119.59 (4)履约义务的说明 设计业务:本公司的履约义务主要系项目施工图交付及修改等事项,履约义 务的时间基本和施工图的完成进度一致,主要包括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 现场施工服务、评审完成等五个节点。本公司与客户合同中根据节点确定进度款 支付的时间和比例,双方按照合同条款履行相应义务,如过程中任何一方发生违 约或不能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如属于本公司的责任,需退还客户预先支付 的款项,并退还已构成的合同资产,如属于客户的责任,本公司有权利要求客户 继续履约或对合同履约所发生成本和利润予以补偿;设计业务合同通常不存在质 保期限。 EPC 业务:本公司的履约义务主要系 EPC 项目的设计、建造、管理等事项, 设计履约义务的时间在项目建造之前,节点与设计业务类似,建造、管理履约业 务的时间基本和项目建设完成进度一致,主要包括施工、竣工验收、审计结算等 节点。本公司与客户合同中根据工作量确定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比例,双方按照 合同条款履行相应义务,如过程中任何一方发生违约或不能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的 情况,如属于本公司的责任,需退还客户预先支付的款项,并退还已构成的合同 资产,如属于客户的责任,本公司有权利要求客户继续履约或对合同履约所发生 成本和利润予以补偿;通常合同的质保期限在 2 年。 公告编号:2021-018 181 (5)与剩余履约义务有关的信息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剩余履约合同义务主要与本公司 EPC 建造合 同相关。剩余履约合同义务预计未来 1 年至 2 年按照建造合同工程进度确认为收 入。 5. 投资收益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7,500,000.00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1,462,125.63 1,528,956.83 合计 18,962,125.63 1,528,956.83 6. 其他 无 十六、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57,246.61 -31,832.0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 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15,524.73 2,447,677.69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 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2,322,292.71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 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 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 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 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 生的损益 公告编号:2021-018 182 项 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说明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 得的投资收益 370,952.20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转回 493,048.3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 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 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 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出 375,930.89 150,875.9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577,306.19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3,920,502.22 5,144,027.85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812,778.80 1,182,660.42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107,723.42 3,961,367.43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7,777.07 711,665.3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净额 3,029,946.35 3,249,702.13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 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 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 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①2020 年度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60 0.30 0.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18.51 0.27 0.27 ②2019 年度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公告编号:2021-018 183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04 0.15 0.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8.80 0.12 0.12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无 4. 其他 无 公司名称:宏正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1 年 3 月 5 日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 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年度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公告编号:2021-018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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