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0219
_2017_
科技
_2017
年年
报告
_2018
04
25
1
2017
年度报告
艾尼科技
NEEQ : 870219
银川艾尼工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YINCHUAN AINI INDUSTRY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2
公司年度大事记
1.2017 年 1 月 4 日艾尼科技召开第一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2017 年 1 月 19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
司本次实际发行的股票数为 217.3913 万股。
2.2017 年 2 月,公司获得发明专利证书 1
项:《采暖散热器扣帽及卡扣》;实用新型专
利证书 8 项:《一种太阳能制冷制热系统》、
《一种冷凝式排烟管》、
《一种跨季节蓄热系
统》、《一种多功能的井圈井盖》、《一种壁挂
炉用二次冷凝式热交换器》等。
3.2017 年 3 月 20 日,公司被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贺兰县委和贺兰县政府评为“三名企
业”,即贺兰县"育名企、创名牌、树名家"三
名企业。
4.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与北京市平谷区
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签订《平谷区 2017 年
农村“煤改气”燃气采暖炉供应商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由公司负责此项目中
的燃气采暖炉系统安装工程。
5.2017 年 6 月 1 日,公司采暖热水炉(型号
LL1PBD24-SL)产品,取得国标 GB20665-2015
一级能效等级标识,为公司在北京、天津等
地区连续中标“煤改气”工程项目的取得奠
定了坚实的基础。
。
6. 2017 年 6 月 22 日,公司“无水箱太阳
能蓄热储能技术”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经信委
列入《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
录(第一批)》目录中。
7. 2017 年 6 月,公司生产的“艾尼”牌太阳
能热水器,被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
略工作领导小组授予为宁夏名牌产品。
8.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智能分段低氮
冷凝燃气壁挂炉》项目,荣获第六届中国创
新创业大赛(宁夏赛区)暨“宁夏银行杯”
第二届宁夏创新创业大赛成长组优胜奖。
10.2017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的“平板分离
式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项目通过宁夏建设
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协会认定的宁夏回族自
治区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认证证书。
9.2017 年 10 月 16 日,公司与天津市滨海新
区农村工作委员会签订《2017 年滨海新区农
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壁挂炉设备
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由公司负责此项目中的
燃气采暖炉系统安装工程。
3
目 录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 5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7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9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2
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 27
第七节
融资及利润分配情况 ........................................................................................... 29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 31
第九节
行业信息 ............................................................................................................. 35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35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42
4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有限公司
指
银川艾尼工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股份公司、艾尼科技
指
银川艾尼工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艾尼投资
指
银川艾尼投资有限公司
艾尼散热器
指
银川市艾尼散热器有限公司
艾依星网
指
宁夏艾依星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宁夏银行
指
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银川艾尼工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银川艾尼工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银川艾尼工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
指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指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昊德
指
宁夏昊德律师事务所
中兴华会计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章程》
指
《银川艾尼工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指
《银川艾尼工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指
《银川艾尼工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指
《银川艾尼工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指
《银川艾尼工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17 年
5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翃保证年度报告
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异议事项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
确、完整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是 √否
【重要风险提示表】
重要风险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李军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控制着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利用控
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变
动、财务管理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对公司经营和其他股东
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治理风险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治理存在一定不足。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后,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公司章程和较为健全的三会治理机
构、三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管理制度。新的管理制度和公司
日益增长的业务及经营和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公司治理将
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由于时间较短,公司管理层的能力意
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执行规范的治理机制尚需逐步理解、熟
悉。因此,在股份公司设立初期,公司存在一定的治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
2017 年末、2016 年期末、2015 年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
为 67.71%、58.74%、52.78%,流动比率分别为 1.19、0.83、
1.68,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7,073,865.99 元、
679,482.15 元、998,991.45 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
净流入额近几年来首次出现负值,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呈现下
降趋势,主要是投资新厂房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造成公司投
资活动现金支出较大,因此可能存在现金流不足而引发流动
6
性风险的情况。
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7 年期末、2016 年期末、2015 年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
额 分 别 为
26,448,774.21
元 、 22,764,883.55
元 、
12,953,527.32 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54.72%、
72.99%、32.55%。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以 1 年以内为主,
截至 2017 年期末,公司 1 年内应收账款所占比例为 71.33%,
前 5 名累计欠款占应收账款总额 38.99%。公司近年来业务规
模增长相对较快,加之政府性部分项目年末资金尚未到位,
使得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随之增长,公司并已按照坏账准备政
策提取了坏账准备。但仍不排除因客户信用恶化导致坏账准
备提取不足和应收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税收优惠风险
本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等
机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564000010),
从 2015 年开始享受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
策。如果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不能通过高新技
术企业认证,将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收入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房地产商及政府项目,销售的产品主要用于
房地产或政府项目的修建,受制于公司产品在冬季几乎无法
实施安装, 公司产品在国内西北地区销售具有明显的季节
性,每年 12 月下旬到次年 3 月几乎没有销售与安装活动。公
司产品销售的旺季,是从每年的 4 月-11 月份,尤其在每年
的 6 月-11 月份。总体而言,公司销售收入集中在第三季度
与第四季度,而费用在年度内是相对均衡的发生,不排除第
一季度、第二季度出现净利润为负的可能性,收入波动亦会
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公司存在收入的季节性波
动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否
7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银川艾尼工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YINCHUAN AINI INDUSTRY AND 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证券简称
艾尼科技
证券代码
870219
法定代表人
李军
办公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宁平街 2 号
二、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鲁新瑞
职务
董事会秘书
电话
0951-8988090,13909597678
传真
0951-8988140
电子邮箱
2276601624@
公司网址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宁平街 2 号;75020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
企业信息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成立时间
2007 年 4 月 25 日
挂牌时间
2016 年 12 月 15 日
分层情况
基础层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C 制造业-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386 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3861 燃气、太阳能及类似能源家用器具制造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太阳能产品、壁挂炉产
品、空气源热泵(制冷、供暖、热水、烘干设备)、水源热泵、
工业制冷制热设备等的生产、销售、安装。业务主要应用于公共
建筑、工业、商业地产、市政、住宅地产等领域。公司产品主要
分为管式太阳能、板式太阳能、集热系统、燃气壁挂炉、空气源
热泵等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
集合竞价
普通股总股本(股)
34,413,913
优先股总股本(股)
-
做市商数量
-
控股股东
银川艾尼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李军
8
四、
注册情况
项目
内容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122799907577A
否
注册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德胜工业园
区宁平街 2 号
是
注册资本
34,413,913 是
五、
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
财达证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 35 号庄家金融大厦 25 层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否
会计师事务所
中兴华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
侯为征 刘世亮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座 15 层
六、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8 年 1 月 15 日,新三板交易制度改革后,公司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由协议转让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
9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48,330,987.14
31,187,786.56
54.97%
毛利率%
31.17%
36.90%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45,537.66
207,688.08
2,136.79%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230,616.77
-1,992,093.35
111.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10.64%
0.6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计算)
0.53%
-6.48%
-
基本每股收益
0.14
0.01
1,300.00%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143,680,362.71
89,075,867.97
61.30%
负债总计
97,281,302.49
52,322,345.31
85.93%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6,399,060.22
36,753,522.66
26.24%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35
1.14
18.4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7.71%
58.74%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
-
流动比率
1.19
0.83
-
利息保障倍数
5.44
1.11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73,865.99
679,482.15
-
应收账款周转率
1.96
1.75
-
存货周转率
1.91
1.32
-
10
四、
成长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61.30%
54.73%
-
营业收入增长率%
54.97%
-21.64%
-
净利润增长率%
2,136.79%
-94.03%
-
五、
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普通股总股本
34,413,913
32,240,000.00
6.74%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
-
-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
-
-
六、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9,175.4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243,200.00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5,194,024.58
所得税影响数
779,103.6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414,920.89
七、
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专业致力于集研发、生产、销售、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和壁挂炉的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太阳
能产品、壁挂炉产品、空气源热泵(制冷、供暖、热水、烘干设备)、水源热泵、中央空调、工业制冷
制热设备、通风系统、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井盖、井圈、蓄热式无水箱太阳能热水器、负载匹配智能
高效节电系统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及安装、维修;机械加工制造;锅炉、水泵的销售、安装(不
含压力锅炉的安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
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分布式发电;太阳能发电设备、风力发电及其新能源产品附件的开
发、设计、销售、安装、运维、检修服务;节能、环保设备及其配件、电气及电力设备、光伏水泵的开
发、销售。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在行业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
业”(C38)。根据《挂牌公司投资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 10101110 新能源设备与服务。根据《挂
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 C3861 燃气、太阳能及类似能源家用器具制造。公司的核心业
务为太阳能热水器的生产、销售、安装。
公司拥有自己专业的技术研发团队,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技术研发需求,并且还能够根据
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针对性的开发新产品,已开发出无水箱蓄热式太阳能热水器等新产品;在经验层
面,公司已完成上百个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项目,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并且公司具备成熟的产品技
术管理能力和精细的项目现场管理水平,拥有在工艺设计、设备调试、生产操作、现场管理方面具有丰
富实践经验的专业团队,可以保证加工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安装的流畅性。目前公司拥有 6 项发明及 31
项已注册专利,是国家级的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遵循“为社会节能、为生活供热、为员工造福”的企业使命,通过引进国内外最先进的设备,
重点提高产品加工能力和生产工艺水平,先后通过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康居认证、ISO14001 环
境管理体系认证,秉承国内先进企业质量管理模式,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力求以更优质的产品与服务,
造福人类。公司“艾尼”牌系列产品连续 9 年荣获宁夏名牌产品,“艾尼”也连续 9 年被认定为宁夏标
志性品牌,艾尼系列产品被自治区政府列为政府采购名优产品;2009 年被国家建设部推荐为建设部节能
省地型建筑推广应用产品,2012 年被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自治区住宅产业化基地。
公司通过强大的设计能力和试验能力能够针对客户不同的要求提供专业的服务,主要销售渠道是:
直销、代理商销售、网上销售三种模式并存。销售渠道为各级经销商深度分销+大客户营销+“艾服务”
售后返销组合销售模式,渠道通路根据产品特点划分为B TO B工程销售+B TO C零售渠道。即:太阳能
系列产品以工程销售为主导,燃气系列产品以零售为主导,燃气热水器 100%零售。总体上坚持渠道零售、
渠道工程代理、工程直销三结合的销售模式,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
通过专业的研发队伍和销售队伍,通过实地洽谈、参加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来取得业务合
同。合同签署后,由公司市场销售部门根据客户需求,进行整体布置和安排,并下发项目计划,各相关
部门按照项目计划对产品进行设计、制造、安装、交付、售后等方面的工作。为客户提供太阳能热水器
等产品的开发、制造及维护等服务来获取收入、利润和现金流。通过参加行业展会和引导各区域代理商
产品进行宣传和推广,使公司产品的使用价值和品牌价值得到充分的提升,与客户保持长期的互动合作
关系,为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的销售理念从向客户提供单一供热产品,
到为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供热集成系统转型,以技术为支撑,系统整合设计方案、产品选型、安装
调试、维护服务等各关键制造环节,通过输出一整套高效运行的供热系统,满足客户的用热需求和购买
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12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事项
是或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二、
经营情况回顾
(一)
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按照年度经营计划稳步推进,继续着重于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实施市场拓展
工作,公司内部管理和品牌形象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报告期内公司精细了销售团队,加大新产品的研发
力度,相应增强了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总体发展保持良好势头。公司新项目“清洁能源智能一体化产学
研基地建设项目 ”整体已完工。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回顾: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 48,330,987.14 元,同比增加 17,143,200.58 元,增长 54.97%,净利润
4,645,537.66 元,同比增加 4,437,849.58 元,增长 2,136.79%。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总计 143,680,362.71
元,较上一年末增加 61.30%,负债总计 97,281,302.49 元,较上一年末增长 85.93%,所有者权益
46,399,060.22 元,较上一年末增加 26.24%。
2.产品与技术积累。报告期内公司创新研发出“智能分段低氮冷凝壁挂炉”,其热效率达到 101.5%,
NOx 排放量 24.9mg/KW*H,市场上暂无同类产品。目前市场主要以普通壁挂炉为主,所生产销售冷凝式
燃气壁挂炉,其热效率达到 98%, NOx 排放量为 80-100mg/KW*H 左右;报告期内获批专利证书 9 件,其
中发明专利证书 1 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8 件。
3.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于 1 月 19 日对外发行股票 217.3913 万股,增加资本金 217.39 余万元,募
集资金 499.99 万元,扩大了公司的行业影响力,有效缓解了公司运营和新能源基地建设项目的资金压
力。
4.《清洁能源智能一体化产学研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顺利进展。一期项目克服资金缺口,采取
有效措施,处理好项目与运营资金的计划安排,进一步动员消纳库存低流动性资产,按计划顺利完成建
设投资。
5.产品销售经营方面,通过调整管理机制,由公司董事长亲自挂帅主抓,将产品市场与工程销售划
分清晰,扩大外部市场拓展,并于 5 月份成功中标“北京平谷区 2017 年农村“煤改气”燃气采暖炉供
应商采购投标项目“,此项目凭借产品技术的优势,一举中标约 2200 余万元的大型燃气壁挂炉项目。
6.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的增长因素:主要是扩展了销售市场,分点布局,加大了新产品“智能分段低
氮冷凝壁挂炉”的市场销售拓展;并及时适应市场,适当调整产品结构,增加生产销售了一种新型产品
--空气源热泵产品,已初见成效。
7.报告期内资产总额的增长因素:第一.主要是报告年度收入增长,导致应收账款的增加;第二.新
项目“清洁能源智能一体化产学研基地建设项目 ”的整体完工,增加了资产;第三.预付账款的增加,
主要是预付材料款的增加;第四.存货的增加。
13
(二)
行业情况
1.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公司所处行业为太阳能产品、壁挂炉产品、空气源热泵(制冷、供暖、热水、烘干设备)等相关产
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国家提倡发展的清洁能源系列产品,因此受到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大力支
持。太阳能供暖制冷发展符合国家政策引导方向,因其可以替代煤、电等高耗能不可再生资源,极具行
业发展潜力。
另一点是新能源产品刚需风口的政策红利。国家在北京、河北等地区大力实施的“煤改气、煤改电”
以及国家能源局实施的中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能源采暖,燃气壁挂锅炉、空气源热泵刚需风口;国家太
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计划 5 年(2016-2020)的太阳能光热利用集热器安装面积较过去 30 年(2015
年以前)的安装总量 4.42 亿平米,增长 80%,达 8 亿平方米,以及太阳能热水工程、采暖制冷等中高温
工农业热利用的广泛推广和技术进步;甘肃等西部省份将比照实施宁夏的阳光沐浴惠民工程等,太阳能
行业刚需风口。
2.市场需求持续快速增长
从当前国家政策和导向来看,壁挂炉和太阳能综合利用,如太阳能集热和供暖的市场规模越来越大,
安装工程的市场规模也在不断增加。因北方地区采暖季时间较长,太阳能供暖、壁挂炉产品都是北方区
域冬季采暖必需品,公司各类供暖产品销售辐射西北、华北、东北等市场区域,有着很大的市场发展空
间。国家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速推进,带动当地房地产建设、房屋更新改造、固定资产投资等产业的快
速发展,公司生产的太阳能热水器、壁挂炉产品、空气源热泵等建筑配套产品的市场销售量将有很大的
提升空间。
另一点是中国的新型城镇化进程,新安装用户的需求稳定。中国每年的城镇化速度大概在 1%,有
1000 多万人口由农村到城市来,比让“新城市人”享受均等基本公共服务,新能源采暖生逢其时。燃气
采暖热水炉销量 2017 年同比增长 30%,达 210 万台。煤改项目、老房改造、北方的置换市场以及辅助供
暖市场,都将成为行业有力的增长点。
3.
市场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高,市场竞争不断加剧
随着市场容量的不断扩大,本行业也在不断吸引更多的生产者加入,因此,行业竞争将越来越激烈,
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高,市场份额将向优势品牌集中,对产品的品牌要求和成本控制要求会有所提高。
(三)
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本期期末与上年期
末金额变动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的
比重
金额
占总资产的
比重
货币资金
2,473,458.75
1.72%
1,194,177.94
1.34%
107.13%
应收账款
26,448,774.21
18.41% 22,764,883.55
25.56%
16.18%
存货
21,823,740.23
15.19% 12,978,632.56
14.57%
68.15%
预付款项
22,772,822.83
15.85%
996,717.55
1.12%
2,184.78%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50,187,184.49
34.93%
5,447,968.30
6.12%
821.21%
在建工程
2,543,726.50
1.77% 30,209,085.96
33.91%
-91.58%
短期借款
13,860,000.00
9.65% 11,140,000.00
12.51%
24.42%
14
长期借款
22,500,000.00
15.66%
资产总计
143,680,362.71
-
89,075,867.97
-
61.30%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期末较上年同期增加 127.93 万元,增长 107.13%,主要主要原因是 2017 年 1 月 19 日增资
扩股募集资金 499.99 万元所致;主要为: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公司定向发行股份 217.3913 万股,
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2.3 元,此次募集资金 499.99 万元。
2. 存货
存货期末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884.51 万元,增长 68.15%,主要原因是由于计划销往北京和天津等地
的壁挂炉部分产品,虽然已生产但还未发出以及购买了一批原材料库存有所增加,致使一批产品需要跨
年度发货及安装,从而造成本期存货余额增加。
3.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2,177.61 万元,增长 2,184.78%,主要原因是由于销往北京等地
的一部分产品需安装,给予产品安装单位所预支付的工程安装费、安装配套的辅助配件款;公司新项目
本年末虽已完工,但还未形成最终决算,所以,公司根据合同及工程完成量给予施工方预支了一定金额
的预付款;另一部分,就是随着经营业务的扩大,避免某些原材料的价格存在波动,采取了预支付部分
货款定金的方法,以上是致使本期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
4.固定资产
2017 年年末公司固定资产为 5,018.7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21.21%,主要原因是公司新建项目
(清洁能源智能一体化产学研基地建设项目)的实际投入,该项目计划总投入约 6,000 万元,根据实际
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本期就在建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的部分及时转入固定资产中。
5.在建工程
2017 年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为 254.3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91.58%,主要原因是公司新建项目(清
洁能源智能一体化产学研基地建设项目)的实际投入,按照相关规定本期就在建工程完工并交付使用的
部分及时转入固定资产项目中。
6.长期借款
2017 年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为 2,250 万元,上年同期为 0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新建项目(清洁能源
智能一体化产学研基地建设项目)的实际投入,一部分资金需要借款融资来加以解决。所以,公司报告
期内在中国银行宁夏银川兴庆支行增加了这部分固定资产借款。
7.资产总额
2017 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14,368.0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1.30%,主要原因为 2017 年年末公
司货币资金为 247.3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7.13%;应收账款为 2,644.8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6.18%;存货为 2,182.3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8.15%;预付款项为 2,277.28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184.78%;固定资产为 5,018.7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21.21%;在建工程为 254.37 万元,较上年同
期下降 91.58%。
2. 营业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本期与上年同期金
额变动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15
营业收入
48,330,987.14
-
31,187,786.56
-
54.97%
营业成本
33,266,420.98
68.83% 19,678,366.37
63.10%
69.05%
毛利率%
31.17%
-
36.90%
-
-
管理费用
8,173,573.44
16.91%
7,981,971.13
25.59%
2.40%
销售费用
4,033,730.42
8.35%
4,035,394.46
12.94%
-0.04%
财务费用
1,459,221.54
3.02%
740,727.88
2.38%
97.00%
营业利润
5,200,590.49
10.76% -2,505,773.02
-8.03%
307.54%
营业外收入
0.11
0.00%
2,599,581.30
8.34%
-100.00%
营业外支出
49,175.53
0.10%
11,603.15
0.04%
323.81%
净利润
4,645,537.66
9.61%
207,688.08
0.67%
2,136.79%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
2017 年公司营业收入 4,833.1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4.97%。主要原因:(1)调整产品结构,
加大了新产品“智能分段低氮冷凝壁挂炉”的市场销售拓展,其产品当期就实现了营业收入 821.65 万
元;(2)增加生产销售了一种新型产品--空气源热泵产品,其产品当期初见成效,实现了营业收入 31.08
万元;(3)加大了产品市场推广力度,不局限西北及周边地区,将产品打入北京、天津等地区,增加
了产品营业收入,仅壁挂炉产品本期实现收入 2,221.75 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 208.41%;(4)加上
公司上半年对客户进行梳理,精准定位目标客户,市场规模和项目体量明显增加,收入有了很大提升。
2.营业成本
2017 年公司营业成本 3,326.64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9.05%。主要原因:(1) 收入的增长同时成
本也会随之增加,数据显示的是绝对值的增长。综合来讲,2017 年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去年同
期是有所增高的,增长了 5.73%;同期相比毛利率也下降了 5.73%;(2) 公司根据多年施工现场经验,
对部分项目从设计源头合理优化,提升工艺,不同程度也节约了成本;(3) 针对工程安装部分,公司采
取了对外公开招标从而选择有实力的分包商,从质量、价格、付款方式等诸多方面进行综合选择,也降
低了某些安装工程成本;但是,由于公司首次远程千里之外(北京、天津)施工安装,对外承包给施工
安装方的价格就比较高,因此,这是导致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增长的最主要原因。
3.管理费用
2017 年公司管理费用 817.3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40%。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了研发力度,研发
费用相应有所增加。
4.财务费用
2017 年公司财务费用 145.9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97.00%。原因主要是公司增加银行长期贷款 2500
万元和短期借款 27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利息支出 42.66 万元和担保费用 28.77 万元。
5.营业利润
2017 年公司营业利润 520.0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07.54%。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准则,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
补助,计入其他收益 524.32 万元。
6.营业外收入
2017 年公司营业外收入 0.11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00%。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准则,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计入其他收益 524.32 万元。
7. 营业外支出
2017 年营业外支出 4.9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23.81%。主要是原因是延迟缴纳税款滞纳金增加
2.46 万元和损失赔偿支出 1.30 万元。
16
8.净利润
2017 年公司净利润 464.5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136.79%。主要原因是营业收入同比增长幅度
较大,增长 54.97%,报告期内营业利润扣除其他收益后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246.32 万元;加之公司获
得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270.17 万元,增长 106.30%;其中主要是新三板获准挂牌奖励 165 万元,
2016 年自治区科技发明-技术创新引导计划专项资金 129.91 万元,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政府奖励本期到
位 37 万元,其他各类政府奖励及补助资金合计为 192.41 万元。
(2) 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47,188,964.76
30,227,946.17
56.11%
其他业务收入
1,142,022.38
959,840.39
18.98%
主营业务成本
32,532,828.03
19,187,998.73
69.55%
其他业务成本
733,592.95
490,367.64
49.60%
按产品分类分析:
单位:元
类别/项目
本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上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壁挂炉销售安装
22,217,508.59
45.97%
7,203,836.28
23.10%
太阳能销售安装
24,971,456.17
51.67%
23,024,109.89
73.82%
其他
1,142,022.38
2.36%
959,840.39
3.08%
按区域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本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上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华北地区
16,891,158.98
34.95%
0.00
0.00%
西北地区
30,135,928.86
62.35%
27,097,304.26
86.88%
东北地区
161,876.92
0.33%
3,130,641.91
10.04%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为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发展,加大了拓宽市场区域,形成了新的收入增长来源。2017
年公司壁挂炉产品收入增加主要原因:2017 年中期公司依托产品质量优势分别与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
作委员会签订《2017 年滨海新区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壁挂炉设备政府采购合同》以及和北
京市平谷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签订《平谷区 2017 年农村“煤改气”燃气采暖炉供应商采购项目政府
采购合同》,约定由公司负责此项目中的燃气采暖炉系统安装工程及壁挂炉产品的销售安装业务;使得公
司壁挂炉产品销售规模大幅度提高,使其壁挂炉产品在本期内收入大幅增长;并且使得公司此类产品历
史性的实现在华北地区销售零的突破。公司太阳能经营业务保持稳定的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其他业务
收入为 114.2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 2.36%,相比上一年同期增长了 18.98%。随着 2017 年度主营业务的
增长,使得对外产品的安装和维修收入也相应随之增加,因其他业务收入比重较小,因此综合之后对营业
收入未造成重大影响,收入构成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17
(3)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客户
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天津市滨海新区农村工作委员会
13,127,569.23
27.82% 否
2
北京市平谷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3,763,589.74
7.98% 否
3
隆德县水产能源工作站
2,699,345.30
5.72% 否
4
吴忠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380,256.41
5.04% 否
5
海原县农牧局-2017 阳光沐浴项目
2,237,094.02
4.74% 否
合计
24,207,854.70
51.30%
-
(4)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
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佛山市顺德区杰晟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11,103,867.30
30.06% 否
2
浙江双菱戴纳斯帝电气有限公司
7,159,200.00
19.38% 否
3
山东京普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233,900.00
6.05% 否
4
泰安市鑫源太阳能有限公司
1,815,907.60
4.92% 否
5
青岛东恒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958,955.40
2.59% 否
合计
23,271,830.30
63.00%
-
3. 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73,865.99
679,482.15
-2,612.7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28,485.75
-12,163,404.32
-36.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479,948.40
12,297,111.45
172.26%
现金流量分析: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07.39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775.33 万元,下降
2,612.78%,其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入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量净
额减少 1,992.69 万元。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62.85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46.51 万元,下降
36.71%,较上年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2017 年公司新建的清洁能源智能一体化产学研基地建设项目的实
施,所以报告期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一年大幅减少。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347.9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118.28 万元,增长
172.26%。较上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报告期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吸收资金增加 499.99 万元;二是
报告期内银行借款流入流出及收支相抵后净额增加了 2522.00 万元;三是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政府各项补
助拨款资金流入净额增加了 500.00 万元。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无
18
2、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无
(五)
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7 年 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实施。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本公司
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持有待售的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按该准则对实施日(2017
年 5 月 28 日)存在的终止经营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
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后,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
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
助计入递延收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执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利润表中的“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其他收益”,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增加其他收益本年金额 5,243,200.00 元,
减少营业外收入本年金额 5,243,200.00 元。
2.会计估计变更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的变更。
(七)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合法诚信经营,致力于努力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增加就业机会,诚信纳税,为国家税收做出
了一定的贡献。公司作为一家公众公司,积极打造负责任的“企业公民”形象,始终秉承“诚信、务实、
合作、共赢”的企业精神,以促进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在追求经济效益和股东利
益最大化的同时,注重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诚信对待供应商、客户等利益相关者,
19
公司在保持稳定发展的同时,勇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关爱员工,为公司提供体育
运动、午餐补助、带薪休假等多种在职福利。
三、
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完全独立,保持良好的独立自主经营能力;会计
核算、财务管理、生产采购、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
健康;业务正常开展,实际控制人及核心经营管理层稳定;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稳定,资产结构较好。公
司具备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报告期内未发生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不存在影响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不利风险。
四、
未来展望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五、
风险因素
(一)
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李军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控制着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军利用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变动、财务管
理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对公司经营和其他股东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为降低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公司在《公司章程》里制定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条
款,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完善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并于 2017 年 1 月 4 日公告了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还将通过加强对管
理层培训等方式不断增强控股股东和管理层的诚信和规范经营意识,督促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遵照相
关法规规范经营公司,忠实履行职责。
2.公司治理风险
有限公司阶段,公司治理存在一定不足。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公司章程
和较为健全的三会治理机构、三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内部管理制度。新的管理制度和公司日益增长的业务
及经营和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公司治理将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由于时间较短,公司管理层的能
力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执行规范的治理机制尚需逐步理解、熟悉。因此,在股份公司设立初期,公
司存在一定的治理风险。
应对措施:第一,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
责任公司业务规则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等各项制度。公司以总经理负责制为核
心组建管理团队、设置内部机构、规划组织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机制管理。第二,经营治理方面:对老
客户,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制定完善的信用记录;对新客户进行信用调查、信用评估,制定合理的信用
政策,有效防范经营环境中存在的风险。第三,强化公司内部监督,以制度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的决策行为,防止其决策不当导致的管理风险。同时,公司通过加强对管理层人员进行企业经营管理等
各类知识的培训,不断增强公司管理层的规范意识。严格接受监管机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等各种形式
的外部监管,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和内部控制机制,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3.流动性风险
20
2017 年末、2016 年期末、2015 年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7.71%、58.74%、52.78%,流动比率
分别为 1.19、0.83、1.68,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7,073,865.99 元、679,482.15 元、998,991.45
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额近几年来首次出现负值,公司短期偿债能力呈现下降趋势,主
要是投资新厂房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造成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支出较大,因此可能存在现金流不足而引发
流动性风险的情况。
应对措施:第一,公司将加强资金预算及筹资管理,满足公司生产的资金需要。完善预算管理体系,
尽量准确的预算资金需求量,在此基础上,合理安排资金筹措的时间,降低融资成本。第二,加强投资
管理,提高自己运用效率。公司将所筹资金本着先生产后建设的原则,首先满足生产经营周转的需要,
然后再考虑对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的投资。更加合理的配置公司的各部分资产,减少不必要的资金占用。
第三,强化产品质量,创造品牌,提高核心竞争力;公司将持续加大市场推广力度,不断丰富和完善营
销手段和策略,立足宁夏,开拓新疆等其他地区的市场,增加销售现金流入。第四,扩展多元化的融资
渠道,扩大资金来源。首先,加强与银行的合作,可通过抵押贷款、银行承兑等多种方式筹措资金;就
此,公司于报告期中期在中国银行贷入 2500 万元首批项目长期贷款,环节了资金压力;其次,公司可
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提高公司的资金实力。并且,为了降低经营对现金流的压
力,公司将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努力实现战略规划目标。
4.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2017 年期末、2016 年期末、2015 年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 26,448,774.21 元、22,764,883.55
元、12,953,527.32 元,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54.72%、72.99%、32.55%。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结构
以 1 年以内为主,截至 2017 年期末,公司 1 年内应收账款所占比例为 71.33%,前 5 名累计欠款占应收
账款总额 38.99%。公司近年来业务规模增长相对较快,加之政府性部分项目年末资金尚未到位,使得应
收账款期末余额随之增长,公司并已按照坏账准备政策提取了坏账准备。但仍不排除因客户信用恶化导
致坏账准备提取不足和应收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不断加强和完善业务承接、合同签订、履约、资金结算的内部控制,采用标前评
审等信用调查方式,建立并执行谨慎合理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严格的应收账款催收制度以及应收账款
回收率与销售人员绩效挂钩的业务考核机制,以此降低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另外,公司将加强与
客户的沟通,及时了解客户的资金情况,逐步实现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收款,逐步通过收取保证金及预收
货款的方式以降低坏账产生的可能性,实现应收账款的及时收取。
5.税收优惠风险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等机构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1564000010),从 2015 年开始享受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如果未来上述税收优
惠政策发生变化或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将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应对措施:第一,企业应扩大自身规模,在地区内树立品牌形象,提高信誉度。逐渐在宁夏地区形
成品牌影响力,进而得到更多的市场机会;在扩大规模的同时巩固自身的技术优势及产品优势,只有这
样才能巩固在地区内的市场地位,进而开拓全国市场,摆脱对税收优惠政策的依赖。第二,通过各种渠
道收集整理与公司相关的税收政策及其变动情况,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培养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学习,注
重政策变化。并且公司将会充分利用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自身的发展速度,扩大公司实力,增强
公司收入规模,同时努力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盈利水平,减少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对公司净利润产生的影
响。第三,控制涉税风险,加大信息交换力度,减少税收执法的风险隐患,减少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因信
息不对称而造成的税收执法风险。
6.收入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房地产商及政府项目,销售的产品主要用于房地产或政府项目的修建,受制于公司
产品在冬季几乎无法实施安装, 公司产品在国内西北地区销售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每年 12 月下旬到次
年 3 月几乎没有销售与安装活动。公司产品销售的旺季,是从每年的 4 月-11 月份,尤其在每年的 6 月
-11 月份。总体而言,公司销售收入集中在第三季度与第四季度,而费用在年度内是相对均衡的发生,
21
不排除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出现净利润为负的可能性,收入波动亦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因此,
公司存在收入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通过提前备货,生产及安装部门实行“三班倒”及增加季节性用工人员的方法,集
中生产,集中安装,来弥补产品销售受季节性因素所带来的影响。
(二)
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无
2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五.二.(一)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五.二.(二)
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五.二.(三)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
或者本年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五.二.(四)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五.二.(五)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是 □否
五.二.(六)
二、
重要事项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 10%及以上
□是 √否
(二)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具体事项类型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0.00
0.00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0.00
0.00
3.投资(含共同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0.00
0.00
4.财务资助(挂牌公司接受的)
20,000,000.00
7,429,350.00
5.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0.00
0.00
6.其他
64,500.00
64,500.00
总计
20,064,500.00
7,493,850.00
(三)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是否履行必要
临时报告披露
临时报告编号
23
决策程序
时间
银川市艾尼散热器
有限公司
购产品
914.94 是
2017-9-12
2017-028
总计
-
914.94
-
-
-
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关联公司产品 RW3220 哈利士电暖气 1 台,金额共计 914.94 元,均系对方与公司
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合同关系,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合法有效,产品
价格系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占用公司资源和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
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构成对公司及股东权益侵害的情形。
(四)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挂牌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年度或持续
到本年度已披露的承诺,具体如下:
一.股东所持股票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股票自愿锁定的承诺
2016 年 7 月 19 日,公司向王宏刚、王建华、高占奎等 28 名自然人定向发行股份 6,120,000 股。上
述参与定向发行的认购者均与公司签订了《银川艾尼工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认购合
同》,并签署了《自愿锁定股份的限售承诺函》,承诺对其认购的股份进行自愿锁定,同意公司对其认
购的股份办理限售登记,锁定期限为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结股份登记之
日起一年。
履行情况:经自查,报告期内各认购者认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违反所作出的承诺。
二.控股股东银川艾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尼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军均已作出书面承诺,
承诺如因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
育保险费)的行为,而导致公司被相关主管机关追缴并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或被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裁
决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艾尼投资及李军个人均自愿承担上述全部欠缴款项、滞纳金及罚款等费用,保证
对公司进行充分补偿,使公司恢复到未遭受该等损失或承担该等责任之前的经济状态。
履行情况:经自查,报告期内无受到行政处罚的及被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裁决补缴社会保险费等情况
发生,未违反所作出的承诺。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与承诺
为避免将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艾尼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军 2016 年 7 月 15 日已作
出如下承诺:其控制下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任何与公司目前或将来相同、相近或类似
的业务或项目,不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如公司未来扩展业务范围,导致
艾尼投资、李军或其控制下的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艾尼投资、
李军及其控制下的其他企业承诺按照如下方式消除与公司的同业竞争:承诺不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
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保证不利用自身特殊地位谋取额外利益。艾尼
投资、李军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将依法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履行情况:目前承诺人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从事损害和可能
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未出现同业竞争。未违反所作出的承诺。
四.公司为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发生所采取承诺
公司成立后,公司先后制定了相应的制度和规则。现行《公司章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了公司
积极采取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第二款规定公司不得无偿
向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向股东或者实际
24
控制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资
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不得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
当理由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不得无正当理由放弃对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债权或承担股东
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债务。第三款规定了公司与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之间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
资产的交易,应当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第四款规定了相关的处罚措施。《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为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
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提供了具体可行的操作方式。公司全体股东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诺函,承诺将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履行情况:目前,承诺人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公司严格加强关联交易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截至本报告期末,不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
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有关关联交易的事项均履行相关程序并披露。未违反所作出的承诺。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重要协议或做出重要承诺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在外兼职情形,但其在外兼职不会影响在公司履行工作职责。
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竞争业务是“未经股东会
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
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公司目前治理机制日趋健全,从制度源头上杜绝了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
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的情形;公司在外兼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自营或者为他
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的情形。
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于 2016 年 7 月份分别作出以下承诺: 本人未在
银川艾尼工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
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银川艾尼工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领薪。
2.关于竞业禁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 2016 年 7 月份均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目前从
未从事或参与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为,本人承诺,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及自公司离职后 6 个月内:
(一)不存在违反关于竞业禁止的约定、法律规定,不存在有关上述事项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
在侵犯原任职单位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本人及本人控制下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任何与公司目前或将来相同、相近
或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不进行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
(三)如公司未来扩展业务范围,导致本人或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事的业
务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本人及本人控制下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消除与公司的同业竞争:本人承
诺不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业务;本人保证不利用
职务或其他特殊身份损害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利用自身特殊地位谋取额外利益。
(四)本人保证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也遵守以上承诺。如本人、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或者
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和保证,本人将依法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履行情况:目前承诺人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生以上行为。
六.关于个人诚信状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 2016 年 7 月份均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及义务,且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一)最近两年一期内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等受到刑事、民事、行政
处罚或纪律处分;
(二)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处于调查之中尚无定论;
(三)最近两年一期内对所任职(包括现任职和曾任职)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处罚负有责
任;
(四)个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
(五)有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等情况。
25
履行情况:经自查,承诺人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违反所作出的承诺。
七.关于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如下:
本人作为银川艾尼工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
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的情况。
为保障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维护公司稳定可持续经营,公司控股股东艾尼投资、实际控制人李军
均针对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等责任事宜,于 2016 年 7 月作出了如下承诺:
自公司自成立之日起至本承诺做出之日,因存在欠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
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行为,而被相关主管机关追缴并因此受到行政处罚
的,或被劳动争议仲裁机关裁决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本公司/本人自愿承担上述全部欠缴款项、滞纳金
及罚款等费用,保证对公司进行充分补偿,使公司恢复到未遭受该等损失或承担该等责任之前的经济状
态。
履行情况:以上承诺公司在报告期内承诺人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违反所作出的承诺。
八.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状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并出具了书面声明,郑重承诺不存
在以下情形:本人具备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及义务,且不存在下列任何情
形之一:
(一)最近两年内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等受到刑事、民事、行政处罚
或纪律处分;
(二)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处于调查之中尚无定论;
(三)最近两年内对所任职(包括现任职和曾任职)公司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处罚负有责任;
(四)个人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 (五)有欺诈或其他不诚实行为等情况。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竞业禁止情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竞业禁止的承诺,承诺不存在违反关于竞业禁止的约定、法
律规定,不存在有关上述事项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侵犯原任职单位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的纠纷或
潜在纠纷。
履行情况:经自查,各位承诺人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违反所作出的承诺。
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票发行方案》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履行情况:经自查,目前各位承诺人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违反所作出的承诺。
(五)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
权利受限类型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例
发生原因
土地
抵押
4,997,925.00
3.48%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
在宁夏银行银川湖滨支
行贷款 300 万元,为 1 年
期短期流动资金借款,抵
押物为公司位于清真食
品园内的土地使用权,土
地 使 用 权 证 号 为 : 宁
(2016)贺兰县不动产权
第 0000675 号,面积:
27,042 平方米。
26
土地
抵押
4,950,346.66
3.45%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
在中国银行银川兴庆支
行贷款 2,250 万元,为 3
年期固定资产借款,抵押
物为公司位于清真食品
园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
使用权证号为:宁(2016)
贺 兰 县 不 动 产 权 第
0000671
号 , 面 积 :
39,648.97 平方米。
固定资产
抵押
36,012,396.99
25.06%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
在中国银行银川兴庆支
行贷款 2,250 万元,为 3
年期固定资产借款,抵押
物为公司在建工程项目,
位于银川市贺兰县清真
食品园的在建工程(目
前,该在建工程到本年末
已转为固定资产)。
总计
-
45,960,668.65
31.99%
-
(六)
自愿披露其他重要事项
2017 年 7 月 4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签订重大业务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27
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1,120,000
3.47%
2,173,913
3,293,913
9.57%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0
0.00%
0
0
0.00%
董事、监事、高管
0
0.00%
0
0
0.00%
核心员工
0
0.00%
0
0
0.00%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31,120,000
96.53%
0 31,120,000
90.43%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23,925,000
74.21%
0 23,925,000
69.52%
董事、监事、高管
3,445,000
10.69%
0
3,445,000
10.01%
核心员工
0
0.00%
0
0
0.00%
总股本
32,240,000
-
2,173,913 34,413,913
-
普通股股东人数
35
(二)
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
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
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
数
期末持
股比例%
期末持有
限售股份
数量
期末持有无
限售股份数
量
1
银川艾尼投资
有限公司
21,740,000
0 21,740,000
63.17% 21,740,000
0
2
李军
2,185,000
0
2,185,000
6.35%
2,185,000
0
3
银川市产业基
金管理有限公
司
0 2,173,913
2,173,913
6.32%
0
2,173,913
4
白亦治
672,500
0
672,500
1.95%
672,500
0
5
李洪香
602,500
0
602,500
1.75%
602,500
0
合计
25,200,000 2,173,913 27,373,913
79.54% 25,200,000
2,173,913
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李洪香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军系姐弟关系。公司监事白亦治与李洪香系夫妻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银川艾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尼投资”)持有公司 63.17%的股份。公司董事长李
军持有控股股东艾尼投资 60.91%的股权,系艾尼投资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军通过控制艾尼投资
实际控制公司;公司董事李洪香和公司监事白亦治同时也是艾尼投资股东,分别持有控股股东艾尼投资
11.82%和 10.00%的股份;股东银川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也同时是艾尼投资股东,持有控股股东艾尼
28
投资 9.09%的股份。截至本年报公告之日,除前述关系外,现有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二、
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银川艾尼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63.17%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银川艾尼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6 月 6 日,目前持有贺兰县行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
号为 91640122MA75WTNF7F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李军,住所为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虹
桥北路 12 号,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 5,5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明确或国务院决定须经
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无须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银川艾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尼投资),公司董事长李军持有控股股东艾尼
投资 60.91%的股权,系艾尼投资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艾尼投资持有公司 2,174 万股股份,持股比
例为 63.17%,李军通过控制艾尼投资实际控制公司。并且李军持有公司 6.35%的股权,且担任公司法定
代表人、董事长,实际控制公司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并支配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李军先生,董事长,1964 年 11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正高职
高级工程师。1988 年 7 月至 1994 年 3 月,任银川市电信局重点工程办公室科员;1994 年 3 月至 1998
年 5 月,历任银川市电信局土建科副科长、基建办公室主任;1998 年 5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宁夏电信
天波监理公司工程部经理;2002 年 2 月至今,任银川市艾尼散热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3 年 3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银川市艾特佳散热器公司经理;2007 年 4 月至 2012 年 6 月、2013 年 2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 年 8 月至今,任宁夏艾依星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6
月至今,任艾尼投资董事长、总经理;2016 年 7 月起,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银川市艾尼散热器有限公司与银川艾尼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李军。因此,报
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始终为李军,未发生变化。
29
第七节
融资及利润分配情况
一、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内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股
发行方
案公告
时间
新增股票
挂牌转让
日期
发行
价格 发行数量
募集金额
发行
对象
中董
监高
与核
心员
工人
数
发行
对象
中做
市商
家数
发行
对象
中外
部自
然人
人数
发行
对象
中私
募投
资基
金家
数
发行
对象
中信
托及
资管
产品
家数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是
否
变
更
2017-1-4 2017-3-16 2.30 2,173,913 4,999,999.90
0
0
0
0
0 否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共计 2,173,913.00 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 4,999,999.90 元。截
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共计使用 5,001,912.52 元(含利息收入为 1,912.62 元),其中包括:
1.支付购买原材料货款 4,870,188.70 元;2.支付产品检验费用 59,573.00 元;3.支付中标服务费
49,420.00 元;4.支付产品安装费 20,000.00 元;5.支付电费 2,310.85 元;6.支付银行手续费 419.40
元;支付其他费用 0.57 元 。收到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为 1,912.62 元,募集资金余额 0.00 元。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公司货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使用用途
的情形,也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委托理财等
情形。
二、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违约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开发行债券的特殊披露要求
□适用 √不适用
四、
间接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融资方式
融资方
融资金额
利息率%
存续时间
是否违约
30
短期借款
宁夏银行银川市湖
滨支行
4,800,000.00
6.96% 2017.4.07 至
2018.4.06
否
短期借款
宁夏银行银川市湖
滨支行
1,700,000.00
6.96% 2017.6.30 至
2018.06.29
否
短期借款
宁夏西夏贺兰山村
镇银行
2,000,000.00
8.70% 2017.9.18 至
2018.9.17
否
短期借款
宁夏银行银川市湖
滨支行
3,000,000.00
6.96% 2017.11.01 至
2018.10.31
否
短期借款
宁夏银行银川市湖
滨支行
2,360,000.00
6.96% 2017.12.06 至
2018.12.05
否
长期借款
中国银行银川市兴
庆支行
22,500,000.00
5.70% 2017.6.19 至
2020.6.18
否
合计
-
36,360,000.00
-
-
-
违约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利润分配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31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学历
任期
是否在公司领取薪
酬
李军
董事长
男
53
硕士
2016.7.19-2019.7.18
是
王宏刚
董事、总经
理
男
46
硕士
2016.7.19-2019.7.18
是
李洪香
董事
女
59
大专
2016.7.19-2019.7.18
否
王建华
董事、副总
经理
男
43
大专
2016.7.19-2019.7.18
是
高占奎
董事
男
41
本科
2016.7.19-2019.7.18
是
冯华杰
监事会主席
男
50
本科
2016.7.19-2019.7.18
是
白亦治
监事
男
61
高中
2016.7.19-2019.7.18
是
杨金明
监事
男
34
本科
2016.7.19-2019.7.18
否
刘二明
职工代表监
事
男
42
高中
2016.7.19-2019.7.18
是
胡芳
职工代表监
事
女
43
高中
2016.7.19-2019.7.18
是
鲁新瑞
董事会秘书
男
52
大专
2016.7.19-2019.7.18
是
孙翃
财务总监
男
48
本科
2017.11.09-2019.7.18
是
董事会人数:
5
监事会人数:
5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关系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关系:
公司董事李洪香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李军系姐弟关系;公司监事白亦治与李洪香系夫妻关系;
公司监事杨金明与公司监事白亦治董事李洪香系女婿关系;公司监事杨金明与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
李军系外甥女婿关系。
公司董事长李军兼任控股股东艾尼投资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李洪香兼任控股股东艾尼投资监事;
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宏刚兼任控股股东艾尼投资董事;公司董事高占奎兼任控股股东艾尼投资董事;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王建华兼任控股股东艾尼投资董事;公司监事白亦治兼任控股股东艾尼投资董事;公
司职工代表监事刘二明兼任控股股东艾尼投资监事。
截至本年报公告之日,除前述关系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及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间关系之间不存在亲属及关联关系。
(二)
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期初持普通
数量变动
期末持普通
期末普通股
期末持有股
32
股股数
股股数
持股比例%
票期权数量
李军
董事长
2,185,000
0
2,185,000
6.35%
0
王宏刚
董事、总经理
350,000
0
350,000
1.02%
0
李洪香
董事
602,500
0
602,500
1.75%
0
王建华
董事、副总经
理
420,000
0
420,000
1.22%
0
高占奎
董事
500,000
0
500,000
1.45%
0
冯华杰
监事会主席
100,000
0
100,000
0.29%
0
白亦治
监事
672,500
0
672,500
1.95%
0
杨金明
监事
300,000
0
300,000
0.87%
0
刘二明
职工代表监事
100,000
0
100,000
0.29%
0
胡芳
职工代表监事
200,000
0
200,000
0.58%
0
鲁新瑞
董事会秘书
200,000
0
200,000
0.58%
0
孙翃
财务总监
0
0
0
0.00%
0
合计
-
5,630,000
0
5,630,000
16.35%
0
(三)
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姓名
期初职务
变动类型(新任、
换届、离任)
期末职务
变动原因
鲁新瑞
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
离任
董事会秘书
个人原因
孙翃
-
新任
财务总监
新聘任
本年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职业经历:
孙翃,财务总监,男,1969 年 5 月 11 日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宁夏大学,本
科学历。1991 年-1999 年,在石嘴山矿务局从事会计工作;2000 年-2007 年,在宁夏永信会计师事务所;
2007 年-2009 年,在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2009 年-2012 年,在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12-2013 年,在宁夏立信达会计师事务所;2013-2014 年,在中建华会计师事务所宁夏分所;2014-2015
年,在宁夏宏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 年-2017 年在宁夏黄河汇通石化有限公司;2017 年 11 月至今,
在银川艾尼工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财务总监。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行政管理人员
19
20
33
生产人员
53
53
销售人员
25
25
技术人员
21
21
财务人员
4
4
员工总计
122
123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2
2
本科
18
19
专科
42
42
专科以下
60
60
员工总计
122
123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人员变动情况与人才引进
报告期内,公司在职职工 123 人,较报告期初增加 1 人,新增人员是:管理人员 1 人,其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即新聘任了一名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其他机构及部门人员从数量上没有大的主要变动,比
较稳定。为开拓市场,差旅费、报销也有较大提升,与市场开发力度相关,总额虽然较大,但分摊到月
份和人数,仍然属于合理范围内增加。
人才引进方面:公司新增本科学历人员 1 人。一方面是开拓全国市场大力招聘销售人才,不断完善
人才梯队建设,针对性地参加人才交流会,招聘应届毕业生和优秀专业人才,并为人才提供发挥自己才
干的舞台和机会;另一方面公司利用公司地理优势,有针对性的招聘太阳能专用技术、研发等专业人才,
并为人才提供发挥自己才干的空间和机会,帮助人才实现自身价值,并提供于其自身价值相适应的待遇
和职位。
2.培训计划
公司注重人才的培养,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与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并针对各工作岗位特
点,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领域、多形式地各类培训工作,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人员专项业务
培训(销售专项、产品性能、技术专项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管理者领导力培训等全方位培训,定期
组织公司技术、研发部门人员到相关机构、部门参加技术交流和学习分享会;并邀请专业机构部门对员
工进行职业身体健康以及工作和生活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同时公司行政部门还定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
文化生活,不断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公司创新能力和凝聚力,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利的
保障。
3、薪酬政策
公司制定了适合本行业特点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根据岗位要求制定薪酬及绩效
考核体系,向员工支付的薪酬包括薪金、补贴、奖金,每月按时发放薪酬。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部门执行
绩效考核,每季度、每年根据年初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给予核发,让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共同获益,
提高各岗位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设立了学历津贴、工龄津贴,并鼓励员工考取职称证书及岗位技能证书,同时给予职称、技能
补贴。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仍需不断探讨新的薪酬体系来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并通过引导员工
提升整体业绩而增加员工薪酬,全面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4、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34
(二)
核心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核心员工: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 √不适用
核心人员的变动情况:
-
35
第九节
行业信息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是 □否
董事会是否设置专门委员会
□是 √否
董事会是否设置独立董事
□是 √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是 √否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
(一)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规范运作,
严格进行信息披露,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法
人治理结构,并形成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
规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定》、《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
在内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并于报告期内年初及时制定出台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其业务按照其相关
规定认真严格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经营,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忠实履行义务。公司相关机构及公司三会和人员依法正常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
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今后,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监管机
构出台的新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适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公司的治理机制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规范
的法人治理结构,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依法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
书制度,制定了规范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
会秘书工作制度,对三会的职权、议事规则、召开程序、提案、表决程序等都作了相关规定。公司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处置权限制度、对外投融资制
度、对外担保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信息披露制度等。严格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36
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依法保障股东对公司重大事务依法享有的知情
权。公司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的要求制订了《公司章程》,规范了
关联交易、关联担保等行为,建立了相应的表决回避机制,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发生。
因此,公司目前的治理制度和机制,能够保证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
和表决权等权利。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对于重大决策履行程序的相关规定,能够严格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生过重大过失。同时,公司
已组织管理层及业务人员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及公司内控制度进行了学习,切实提高
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履行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公司重大事项均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决策,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公司重大的人事变
动、融资、关联交易均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没有出现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
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形,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证所有股东能够享有平等地位和充分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报告期内,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一).2017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修订后的具体内容如下:
1. 将原章程第一百条第一款第(十五)项由“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五)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
制度;”修改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五)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2.鉴于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现同意根据定向发行股票的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的第五
条、涉及股份数额的第十八条进行相应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一章第五条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24 万元。”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 34,413,913.00 元。”
原公司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32,240,000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32,240,000 股,无其他种类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 34,413,913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34,413,913 股,无其他种类股。”
(二).2017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后的具体内容如下:
1. 将原章程第九十九条为:“董事会由 5—19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修改为:“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2.将原章程第一百条第一款第(十五)项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五)制订公司的基
本管理制度;„„”。修改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五)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三).2017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修订后的具体内容如下:
1.将原公司章程第四条为:“公司住所:银川德胜工业园区虹桥北路。”
修改为:“公司住所: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宁平街 2 号。”
2.将原公司章程第十一条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家用燃气快
速热水器、蓄热式无水箱太阳能热水器、负载匹配智能高效节电系统、井盖、井圈、太阳能产品、壁挂
炉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及安装;机械加工制造;锅炉、水泵的销售、安装(不含压力锅炉的安装);
37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分布式发电;太阳能发电设备、风力发电及其新能源产品附件的开发、设计、销售、安装、
运维、检修服务;节能、环保设备及其配件、电气及电力设备、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中央空调机组、
光伏水泵的开发、销售。”
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太阳能产品、壁挂炉产品、空气
源热泵(制冷、供暖、热水、烘干设备)、水源热泵、中央空调、工业制冷制热设备、通风系统、家用
燃气快速热水器、井盖、井圈、蓄热式无水箱太阳能热水器、负载匹配智能高效节电系统的设计、开发、
生产、销售及安装、维修;机械加工制造;锅炉、水泵的销售、安装(不含压力锅炉的安装);经营本
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分布式发电;太阳能发电设备、风力发电及其新能源产品附件的开发、设计、销售、安装、运维、
检修服务;节能、环保设备及其配件、电气及电力设备、光伏水泵的开发、销售。”
(二)
三会运作情况
1、 三会召开情况
会议类型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次数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董事会
6 1. 2017 年 1 月 4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
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批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签署三方
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2. 2017 年 4 月 2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度总
经理工作报告》,《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 2016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议案》;
3. 2017 年 6 月 1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银行借款并由关联方提
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
4. 2017 年 8 月 2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关于追
认购买关联方产品的议案》, 《关于 2017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5. 2017 年 11 月 9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孙翃为新任财务总监
38
的议案》;
6. 2017 年 12 月 12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
2 1. 2017 年 4 月 26 日,2017 年第一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 2016 年度不进行利润
分配的议案》;
2. 2017 年 8 月 28 日,2017 年第一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报告》
股东大会
4 1. 2017 年 1 月 19 日,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
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
案》,《关于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 2017 年 5 月 16 日,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16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 《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3. 2017 年 9 月 12 日,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追认购买关联方产品的
议案》;
4. 2017 年 12 月 27 日,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18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2、 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的召集、提案审议、通知时间、召开程序、授权委托、表决和决
议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制定的《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能够充分行使其权利,并请律师对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董事会:2017 年度公司董事会为 5 人,董事会的人数及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召集召开会议,并就重大事项形成一致决议。公司全体董事能够按照《董
39
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依法行使职权,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按时出席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成员 5 人,监事会的人数及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监事
会,监事会的人数及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能够依法召集、召开监事会,并形成有
效决议。公司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诚信、勤勉、尽责地对公司财务
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三会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董监高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
和义务。今后公司将继续强化三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为公司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提供保障。
(三)
公司治理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以及总经理等组织机构,并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
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治理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经营层之间权责分明。公司在实际经营过程中,
各机构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公司“三会”运作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决议内容及签署均合法、合
规,真实、有效,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公司董事、监事及经营层分工与制衡合理、明确,能够履行其应尽的职
责。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按照各自职责权限依法行使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经营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具体负责公司的管理和运营。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财务等方面完全独立,保证了公司具
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治理机制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公司治理情况基本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有限公司发布的有关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公司管理层进一步加强并完善内控工作,严格遵守三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重大事项决
策管理办法等制度,形成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规范运作和有效执行,最大限度的保证
内部控制目标的完成,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确保公司财产的独立、安全和完
整。
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充实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引入职业经理人,为公司健康
稳定的发展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未引入职业经理人。
(四)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的规定与要求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时编制并披露各期报告,确保投资
者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并接待投资者的来访和咨询,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的要求,真实、及时、准确、公平、公正、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并确保所
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公司各种联系方式均保持畅通,借助电话,网络平台回答投资者咨询,确
保及时记录投资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予以解答。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监管机构的经常性联系和主动沟
通,积极向监管机构报告公司相关事项,确保公司信息披露更加规范。并且公司由董事会统筹安排外部
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调研。同时配备人员认真做好投资者管理工作。
40
二、
内部控制
(一)
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能够独立运作,公司监事会在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
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运作,逐步健全和完善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之间相互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
公司从事为太阳能热水器、壁挂炉等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体系、采
购体系、生产体系和销售体系,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独立的经营场所、供应渠道和销售服务部门。公
司独立获取业务收入和利润,具有独立自主的运营能力,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重大或频繁的关联交
易和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公司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均书面承诺不
从事与公司构成同业相竞争的业务,保证公司的业务独立于股东和关联方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
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目前依法独立进行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不存在因与关联方之间存在
关联关系而使本公司经营业务的完整性、独立性受到影响的情形。
2、资产独立
公司系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原有限公司资产与业务体系等由公司完整承继。公司独立拥有所有
机器设备、无形资产和其他动产资产的产权;现有公司厂房与办公场所系租赁取得,但因与出租方签订
有租赁合同,公司的租赁权益能够得到保障,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厂房和办公场所的需要。价格按照市场
价格制定,该关联交易履行了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并且公司自有厂房和办公楼将会于明年 5 月份竣工,
届时公司将会将办公场所和生产场所迁至自有厂区,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在租赁期限
内对于厂房与办公场所拥有完整和绝对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严格分开,并
且分别独立运营。
3、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公司利用严
格和完整的人事制度和财务制度做到了公司人员的独立,不受兼职其他工作的影响,不会造成人员混同
和职务混同的情形。同时公司同所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保障了公司员工的合
法权益,为公司做到人员独立打下了制度基础。
4、财务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拥有比较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与会计核算体系,
能够独立地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在银行开立账户,
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
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并履行纳税义务。
5、机构独立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建立了
符合自身经营特点、独立完整的组织结构,建立了完整、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机构依照《公司章程》
和各项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公司办公、生产经营场所虽系租赁取得,但有绝对排他的占有、使用和收益
权限。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公司具备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
41
(三)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现行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重大管理制度均未发现重大缺陷,亦
不存在因重大缺陷对财务报告构成潜在或现实影响。现行的公司重大内部管理制度均依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报告期内未对其进行过整改。 公司现
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均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的实
际情况制定,其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完整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
的具体细节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发展需要。保证
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及制度的指引下,做到有序工
作、严格管理,并且公司将继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并对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重
大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自我检查和评价,切实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履行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
信息披露义务。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
险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继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同时公司将
根据发展情况,不断更新和完善相关制度,保障公司健康平稳运行。
(四)
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等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非
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管理事务,提高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
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建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及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了
上述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目前执行情况良好。
42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无
审计报告编号
中兴华审字(2018)第 010912 号
审计机构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 1 号四川大厦东座 15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8 年 4 月 26 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
侯为征 刘世亮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18)第 010912 号
银川艾尼工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银川艾尼工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尼工业科技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
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艾尼工业科
技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
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
于艾尼工业科技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
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其他信息
艾尼工业科技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艾尼工业科技公司 2017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
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
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43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艾尼工业科技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
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艾尼工业科技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
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艾尼工业科技公司、停止营运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艾尼工业科技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
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
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所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
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并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
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
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
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
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
艾尼工业科技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
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
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艾尼工业科技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
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
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侯为征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世亮
中国·北京 2018 年 4 月 26 日
44
二、
财务报表
(一)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六.1
2,473,458.75
1,194,177.94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六.2
26,448,774.21
22,764,883.55
预付款项
六.3
22,772,822.83
996,717.5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六.4
5,919,131.80
2,985,538.7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六.5
21,823,740.23
12,978,632.56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79,437,927.82
40,919,950.37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六.6
50,187,184.49
5,447,968.30
在建工程
六.7
2,543,726.50
30,209,085.96
工程物资
六.8
129,931.23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六.9
10,443,290.70
10,686,552.27
开发支出
45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六.10
368,961.20
254,056.54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六.11
699,272.00
1,428,323.30
非流动资产合计
64,242,434.89
48,155,917.60
资产总计
143,680,362.71
89,075,867.9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六.12
13,860,000.00
11,14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六.13
2,539,465.60
1,989,253.24
预收款项
六.14
2,681,941.00
2,617,191.2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六.15
536,546.56
375,468.88
应交税费
六.16
382,946.37
1,474,958.65
应付利息
六.17
62,519.35
21,827.33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六.18
46,757,883.61
31,423,645.93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6,821,302.49
49,042,345.3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六.19
22,5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六.20
7,960,000.00
3,28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4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460,000.00
3,280,000.00
负债合计
97,281,302.49
52,322,345.3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六.21
34,413,913.00
32,24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六.22
6,435,300.82
3,609,213.9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六.23
485,322.58
20,768.8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六.24
5,064,523.82
883,539.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6,399,060.22
36,753,522.6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46,399,060.22
36,753,522.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3,680,362.71
89,075,867.97
法定代表人:李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翃
(二)
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48,330,987.14
31,187,786.56
其中:营业收入
六.25
48,330,987.14
31,187,786.56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8,373,596.65
33,693,559.58
其中:营业成本
六.25
33,266,420.98
19,678,366.3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六.26
674,619.19
420,546.73
销售费用
六.27
4,033,730.42
4,035,394.46
47
管理费用
六.28
8,173,573.44
7,981,971.13
财务费用
六.29
1,459,221.54
740,727.88
资产减值损失
六.30
766,031.08
836,553.0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六.31
5,243,200.0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200,590.49
-2,505,773.02
加:营业外收入
六.32
0.11
2,599,581.30
减:营业外支出
六.33
49,175.53
11,603.1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151,415.07
82,205.13
减:所得税费用
六.34
505,877.41
-125,482.9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645,537.66
207,688.08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
4,645,537.66
207,688.08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少数股东损益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645,537.66
207,688.0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4,645,537.66
207,688.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4,645,537.66
207,688.0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十二.2
0.14
0.01
(二)稀释每股收益
十二.2
0.14
0.01
法定代表人:李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翃
(三)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4,208,851.24
24,795,530.5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2,059.6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35
36,780,570.33
50,364,083.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991,481.26
75,159,613.5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4,135,792.67
18,913,110.3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567,575.57
6,594,032.67
支付的各项税费
3,006,349.36
2,766,381.7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六.35
24,355,629.65
46,206,606.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8,065,347.25
74,480,131.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073,865.99
679,482.1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4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16,628,485.75
12,163,404.32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628,485.75
12,163,404.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28,485.75
-12,163,404.3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999,999.90
9,569,849.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3,360,000.00
17,84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3,359,999.90
27,409,849.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8,140,000.00
14,4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740,051.50
712,737.5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880,051.50
15,112,737.5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479,948.40
12,297,111.4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六.36
-222,403.34
813,189.2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36
1,194,177.94
380,988.6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36
971,774.60
1,194,177.94
法定代表人:李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翃
50
(四)
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
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益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
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32,240,000.00
3,609,213.92
20,768.81
883,539.93
36,753,522.6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32,240,000.00
3,609,213.92
20,768.81
883,539.93
36,753,522.6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以“-”号填列)
2,173,913.00
2,826,086.90
464,553.77
4,180,983.89
9,645,537.56
(一)综合收益总额
4,645,537.66
4,645,537.6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2,173,913.00
2,826,086.90
4,999,999.9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173,913.00
2,826,086.90
4,999,999.9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464,553.77
-464,553.77
51
1.提取盈余公积
464,553.77
-464,553.7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34,413,913.00
6,435,300.82
485,322.58
5,064,523.82
46,399,060.22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有者权益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
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52
一、上年期末余额
23,000,000.00
208,897.00
350,412.01
3,624,246.48
27,183,555.4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3,000,000.00
208,897.00
350,412.01
3,624,246.48
27,183,555.4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以“-”号填列)
9,240,000.00
3,400,316.92
-329,643.20
-2,740,706.55
9,569,967.17
(一)综合收益总额
207,688.08
207,688.0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9,240,000.00
2,068,000.00
11,308,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9,240,000.00
2,068,000.00
11,308,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20,768.81
-20,768.81
1.提取盈余公积
20,768.81
-20,768.8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332,316.92
-350,412.01
-2,927,625.82
-1,945,720.91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53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1,332,316.92
-350,412.01
-2,927,625.82
-1,945,720.91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32,240,000.00
3,609,213.92
20,768.81
883,539.93
36,753,522.66
法定代表人:李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翃
54
银川艾尼工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银川艾尼工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李军、李洪香、白
亦治、郑岱松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4 月 23 日经贺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准成立,取得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640122200001942。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实收资本分两期缴纳,首批实收资本 200.00 万元,其中:李军出资 130.00
万元,所占比例为 65.00%;李洪香出资 36.00 万元,所占比例为 18.00%;白亦治出资 28.00
万元,所占比例为 14.00%;郑岱松出资 6.00 万元,所占比例为 3.00%。设立时首批注册
资本的实收情况已于 2007 年 4 月 27 日经银川西夏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西夏验字(2007)
04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09 年 5 月 11 日,原四位股东按原出资比例完成二次出资,本次出资共计 300.00 万
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其中:李军出资 325.00
万元,所占比例为 65.00%;李洪香出资 90.00 万元,所占比例为 18.00%;白亦治出资 70.00
万元,所占比例为 14.00%;郑岱松出资 15.00 万元,所占比例为 3.00%。新增实收资本的
实收情况已于 2009 年 5 月 11 日经银川西夏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西夏验字(2009)035 号”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10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由原
四位股东缴足。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其中:
李军出资 650.00 万元,所占比例为 65.00%;李洪香出资 180.00 万元,所占比例为 18.00%;
白亦治出资 140.00 万元,所占比例为 14.00%;郑岱松出资 30.00 万元,所占比例为 3.00%。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已于 2010 年 05 月 05 日经银川西夏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西夏验
字(2010)第 04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11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股东郑岱松将所持 30.00 万元全部出资(占
注册资本的 3.00%)以 2.00%、0.50%、0.50%的比例分别转让给李军、李洪香 、白亦治。
变更后的股东出资情况为:李军出资 670.00 万元,所占比例为 67.00%;李洪香出资 185.00
万元,所占比例为 18.50%;白亦治出资 145.00 万元,所占比例为 14.50%。
2012 年 6 月 6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 1,000.00 万元增至 2,000.00
万元,由李军、李洪香、白亦治三位股东按原出资比例缴足。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
收资本)为人民币 2,000.00 万元,其中:李军出资 1,340.00 万元,所占比例为 67.00%;
李洪香出资 370.00 万元,所占比例为 18.50%;白亦治出资 290.00 万元,所占比例为 14.50%。
55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已于 2010 年 03 月 29 日经宁夏五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宁五岳
验字[2012]15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13 年 10 月 10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李军、李洪香、白亦治将持有公司的全部出
资转让给银川市艾尼散热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银川市艾尼散热器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00.00%股权,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015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 2,000.00 万元增至 2,300.00
万元,由李军、李洪香、白亦治三位股东以实物形式出资,其中:李军出资 201.00 万元、
李洪香出资 55.50 万元、白亦治出资 43.50 万元。2015 年 4 月 23 日,正衡资产评估有限
责任公司宁夏众合分公司对上述三位股东出资实物以 2015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
并出具“正衡宁分评报字(2015)007 号”《评估报告》,上述个人资产的总价值为 320.89 万
元,其中:李军所有的资产价值为 213.41 万元,李洪香所有的资产价值为 61.15 万元,白
亦治所有的资产价值为 46.33 万元,除去出资部分,剩余部分全部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变更
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2,300.00 万元,其中:银川市艾尼散热器有限公
司出资 2,000.00 万元,所占比例为 86.96%;李军出资 201.00 万元,所占比例为 8.74%;
李洪香出资 55.50 万元,所占比例为 2.41%;白亦治出资 43.50 万元,所占比例为 1.89%。
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已于 2015 年 4 月 25 日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夏众和分所以希宁分验字(2015)003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16 年 7 月 1 日,银川艾尼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将公司整体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2016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会议决定以 2016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
日的审计后净资产按照 1.06165: 1 的比例折合成股本 2,500 万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股权为:银川艾尼投资有限公司以净资产出资 2,17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6.96%;李军以净资产出资 218.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74%;李
洪香以净资产出资 60.2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41%;白亦治以净资产出资 47.25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1.89%;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6 年 7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增加 612.00 万股股本,
每股股价 1.10 元,认购资金共计 673.20 万元,认购资金超过股本的金额 61.20 万元计入公
司资本公积,变更前公司的股本为 2,500.00 万元,变更后公司的股本为 3,112.00 万元,并
进行了工商变更,增加的股权明细如下:
序号
股东单位
金额
备注
1
高占奎
500,000.00
--
2
朱 军
500,000.00
--
3
白亦玲
500,000.00
--
4
王建华
420,000.00
--
56
5
范亚民
400,000.00
--
6
王宏刚
350,000.00
--
7
杨金明
300,000.00
--
8
白寒光
300,000.00
--
9
牛 玲
300,000.00
--
10
张建刚
230,000.00
--
11
许小俊
220,000.00
--
12
胡 芳
200,000.00
--
13
鲁新瑞
200,000.00
--
14
朱胜平
200,000.00
--
15
李 文
200,000.00
--
16
白亦治
200,000.00
--
17
何莉娟
140,000.00
--
18
冯华杰
100,000.00
--
19
刘二明
100,000.00
--
20
李 祥
100,000.00
--
21
曹永强
100,000.00
--
22
李莹露
100,000.00
--
23
祁东太
100,000.00
--
24
白 亮
100,000.00
--
25
李海洁
80,000.00
--
26
范成伟
60,000.00
--
27
黄立峰
60,000.00
--
28
马庆雨
60,000.00
--
合计
6,120,000.00
--
变更后股权明细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金额
占注册资本总额的比
例%
1
银川艾尼投资有限公
司
21,740,000.00
69.88
2
李军
2,185,000.00
7.02
57
3
李洪香
602,500.00
1.94
4
白亦治
472,500.00
1.52
5
高占奎
500,000.00
1.61
6
朱 军
500,000.00
1.61
7
白亦玲
500,000.00
1.61
8
王建华
420,000.00
1.35
9
范亚民
400,000.00
1.29
10
王宏刚
350,000.00
1.12
11
杨金明
300,000.00
0.96
12
白寒光
300,000.00
0.96
13
牛 玲
300,000.00
0.96
14
张建刚
230,000.00
0.74
15
许小俊
220,000.00
0.71
16
胡 芳
200,000.00
0.64
17
鲁新瑞
200,000.00
0.64
18
朱胜平
200,000.00
0.64
19
李 文
200,000.00
0.64
20
白亦治
200,000.00
0.64
21
何莉娟
140,000.00
0.45
22
冯华杰
100,000.00
0.32
23
刘二明
100,000.00
0.32
24
李 祥
100,000.00
0.32
25
曹永强
100,000.00
0.32
26
李莹露
100,000.00
0.32
27
祁东太
100,000.00
0.32
28
白 亮
100,000.00
0.32
29
李海洁
80,000.00
0.26
30
范成伟
60,000.00
0.19
31
黄立峰
60,000.00
0.19
32
马庆雨
60,000.00
0.19
58
合计
31,120,000.00
100.00
2016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增加 112.00 万股股本,
每股股价 2.30 元,认购资金共计 257.60 万元,认购资金超过股本的金额 145.60 万元计入
公司资本公积,变更前公司股本为 3,112.00 万元,变更后公司的股本为 3,224.00 万元,并
进行了工商变更,增加的股权明细如下:尹承德以 115.00 万元认购公司 50.00 万股股本,
温天明以92.00万元认购公司40.00万股股本,李伟以50.60万元认购公司22.00万股股本,
变更后股本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单位
金额
占注册资本总额的比
例%
1
银川艾尼投资有限
公司
21,740,000.00
67.43
2
李军
2,185,000.00
6.78
3
李洪香
602,500.00
1.87
4
白亦治
472,500.00
1.47
5
高占奎
500,000.00
1.55
6
朱 军
500,000.00
1.55
7
白亦玲
500,000.00
1.55
8
王建华
420,000.00
1.30
9
范亚民
400,000.00
1.24
10
王宏刚
350,000.00
1.09
11
杨金明
300,000.00
0.93
12
白寒光
300,000.00
0.93
13
牛 玲
300,000.00
0.93
14
张建刚
230,000.00
0.71
15
许小俊
220,000.00
0.68
16
胡 芳
200,000.00
0.62
17
鲁新瑞
200,000.00
0.62
18
朱胜平
200,000.00
0.62
19
李 文
200,000.00
0.62
20
白亦治
200,000.00
0.62
21
何莉娟
140,000.00
0.43
22
冯华杰
100,000.00
0.31
23
刘二明
100,000.00
0.31
59
24
李 祥
100,000.00
0.31
25
曹永强
100,000.00
0.31
26
李莹露
100,000.00
0.31
27
祁东太
100,000.00
0.31
28
白 亮
100,000.00
0.31
29
李海洁
80,000.00
0.25
30
范成伟
60,000.00
0.19
31
黄立峰
60,000.00
0.19
32
马庆雨
60,000.00
0.19
33
李伟
220,000.00
0.68
34
尹承德
500,000.00
1.55
35
温天明
400,000.00
1.24
合计
32,240,000.00
100.00
2017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增加 2,173,913.00 股
股本,每股股价 2.30 元,认购资金共计 4,999,999.90 元,认购资金超过股本的金额
2,826,086.90 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变更前公司股本为 32,240,000.00 元,变更后公司的股
本为 34,413,913.00 元,并进行了工商变更,增加的股权明细如下:银川市产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 4,999,999.90 元认购公司 2,173,913.00 股股本,变更后股本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单位
金额
占注册资本总额的比
例%
1
银川艾尼投资有限
公司
21,740,000.00
63.21
2
李军
2,185,000.00
6.35
3
李洪香
602,500.00
1.75
4
白亦治
472,500.00
1.37
5
高占奎
500,000.00
1.45
6
朱 军
500,000.00
1.45
7
白亦玲
500,000.00
1.45
8
王建华
420,000.00
1.22
9
范亚民
400,000.00
1.16
10
王宏刚
350,000.00
1.02
11
杨金明
300,000.00
0.87
12
白寒光
300,000.00
0.87
60
13
牛 玲
300,000.00
0.87
14
张建刚
230,000.00
0.67
15
许小俊
220,000.00
0.64
16
胡 芳
200,000.00
0.58
17
鲁新瑞
200,000.00
0.58
18
朱胜平
200,000.00
0.58
19
李 文
200,000.00
0.58
20
白亦治
200,000.00
0.58
21
何莉娟
140,000.00
0.41
22
冯华杰
100,000.00
0.29
23
刘二明
100,000.00
0.29
24
李 祥
100,000.00
0.29
25
曹永强
100,000.00
0.29
26
李莹露
100,000.00
0.29
27
祁东太
100,000.00
0.29
28
白 亮
100,000.00
0.29
29
李海洁
80,000.00
0.23
30
范成伟
60,000.00
0.17
31
黄立峰
60,000.00
0.17
32
马庆雨
60,000.00
0.17
33
李伟
220,000.00
0.64
34
尹承德
500,000.00
1.45
35
温天明
400,000.00
1.16
36
银川市产业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2,173,913.00
6.32
合计
34,413,913.00 100.00
2015 年 8 月 17 日公司取得高新技术证书,有效期为三年,证书编号:GR201564000010。
2016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转系统函【2016】8303
号《关于同意银川艾尼工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
函》,证券代码:870219。
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22799907577A。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34,413,913.00 股,注册资本为
34,413,913.00 元,注册地址:银川德胜工业园区宁平街 2 号。
61
(二)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于制造加工行业,并负债提供产品的安装,主要从事环保供热产品的生产、安
装,公司的客户性质为最终消费客户,经营范围包括: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太阳能产品、壁
挂炉产品、空气源热泵(制冷、供暖、热水、烘干设备)、水源热泵、中央空调、工业制冷
制热设备、通风系统、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井盖、井圈、蓄热式无水箱太阳能热水器、负
载匹配智能高效节电系统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及安装、维护;机械加工制造;锅炉、
水泵的销售、安装(不含压力锅炉的安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
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分布式发电;太阳能、
安装、运维、检修服务;节能、环保设备及其配件、电气及电力设备、光伏水泵的开发、销
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6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
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
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
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
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
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
力。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从事太阳能供热的加工和销售。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
注四、25“收入”。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31“重
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62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
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
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
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
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
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
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
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
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
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
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
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
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
63
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
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
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
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
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
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
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5 号的通知》(财会〔2012〕19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
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5(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
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3“长期股权
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
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
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
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
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
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
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
资收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
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
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
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64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
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
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
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
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
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
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
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
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
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
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
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
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
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
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
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
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
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
13“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9“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
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
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
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
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
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
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
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3、(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
65
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
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
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
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6、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
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
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
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3(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
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
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
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
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
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
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
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
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
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
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
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
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
66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③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
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
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
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
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
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
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
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
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
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
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
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期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期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
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
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
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
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
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期初数和上期实际数按照上期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
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
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
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
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9、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67
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
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
时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
为三个层次,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
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公司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最
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
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
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
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
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
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
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
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
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
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
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
衍生金融资产。
68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
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
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
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
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
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
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
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
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
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
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
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
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
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
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
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
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
69
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
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
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
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
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
日的摊余成本。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
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20%;
“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 个月,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据为业务
经营活动周期。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
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
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
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
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
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
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
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
70
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
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
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
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
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
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
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财务担保合同及贷款承诺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
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以公允价
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
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
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
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
71
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
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
指定为套期工具且套期高度有效的衍生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将根据套期
关系的性质按照套期会计的要求确定计入损益的期间外,其余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
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
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
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
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
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
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
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10、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存在下列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
项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①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
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③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④其他表
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依据。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72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
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
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
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
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项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关联方、内部职工
款项性质保证款项能够全部收回
账龄分析法组合
款项收回的可能性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
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
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项目
计提方法
关联方、内部职工
对于可能发生坏账的情况,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
a.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20.00
20.00
3-4 年
40.00
40.00
4-5 年
60.00
6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
73
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计提坏账准备,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
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等。
(3)坏账准备的转回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
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
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本公司向金融机构以不附追索权方式转让应收款项的,按交易款项扣除已转销应收账款
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1、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及自制半成品、周转材料、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
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
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
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
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
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
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
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2、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
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
74
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
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
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
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
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
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
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
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
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
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
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
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
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
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
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
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
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
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
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3、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
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
详见附注四、9“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
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
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
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75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
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
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
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
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
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
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
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
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
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
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
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
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
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
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
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
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
资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
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
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
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
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
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
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76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
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
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
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
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
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
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
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
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
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
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
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
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
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
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
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
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
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
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
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 2014 年 7 月 1 日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77
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
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
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
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5、(2)“合并财务报
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
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
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
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
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
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
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
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
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
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
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
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
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
转。
78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
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
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
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
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4、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
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公司
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
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
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
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0“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
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
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
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
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
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
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15、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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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
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 年
5.00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 年
5.00
9.5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年
5.00
19.00
工具器具
年限平均法
5 年
5.00
19.00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1~3 年
5.00
31.67~95.0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
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0“长期资产减值”。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及计价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
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
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
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
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
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
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
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
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6、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
结转为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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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0“长期资产减值”。
17、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
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
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
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
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
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
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
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
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8、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
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
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
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
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
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
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
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
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
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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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
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
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
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0“长期资产减值”。
19、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
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车间临时样板房。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
线法摊销。
20、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
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
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
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
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
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
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
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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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
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
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
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1、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
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
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
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
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
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
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
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
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
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
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
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2、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
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
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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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
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
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2)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
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对于出售部分业务的重组义务,只有
在本公司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了约束性出售协议时),才确认与重组相关的义务。
23、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
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
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
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
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
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
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当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时,在服务取得日、后续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以及结算日,按权益工具的内在价值计量,内在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
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
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
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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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
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
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
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
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
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
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
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
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
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
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
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
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
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
述原则处理。
24、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
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
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
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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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
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
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
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
四、17“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
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
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25、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
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
售收入实现。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和条件:
①商品已发出(已开具出库单、发票);
②到货后经过安装客户验收(风险报酬已转移并取得收取货款的权利);
③成本可以准确计量(库存商品账出库记录);
④不再继续控制(除有证据证明是质量问题外不予退换);
⑤公司根据货物发出,开具出库单,并开具发票,并且客户单位进行验收,作为销售的
依据。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方法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
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①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②相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④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
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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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
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
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
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
商品处理。
26、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
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
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
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
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
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
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
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
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
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
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
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
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
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
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
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
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
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
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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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
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
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对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
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
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
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
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
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
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
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
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
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
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
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
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
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
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
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
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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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
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
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
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
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
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
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
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8、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
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
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
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
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
计入当期损益。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
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
确认融资费用。此外,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
直接费用也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分别长期负债
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列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于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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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
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应收融资租赁款扣除未实现融资收益后的余额
分别长期债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列示。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于实际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本公司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
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
经营地区;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
部分;③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套期会计
为规避现货经营中的商品价格风险,本公司将商品期货合约指定为套期工具,满足规定
条件的商品期货套期,本公司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采用《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
规定》(财会[2015]18 号)中规定的以下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对此类业务不再执行前述
套期会计方法。
本公司的套期包括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
本公司在套期开始时,以书面形式对套期关系进行指定,包括记录:套期工具与被套期
项目之间的关系,以及风险管理目标以及套期策略;被套期项目性质及其数量;套期工具性
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风险性质及其认定;套期类型(公允价值套期或现金流量套期);对套
期有效性的评估,包括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的经济关系、套期比率、套期无效性来源的分
析;开始指定套期关系的日期等。此外,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或相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将
影响套期有效性要求时,将对现有的套期关系进行评估,以确定套期关系是否应该终止,或
者是否应调整指定的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从而维持满足套期有效性要求的套期比
率(即“再平衡”)。
如因风险管理目标的变化,本公司不能再指定既定的套期关系;或者套期工具被平仓或
到期交割;或者被套期项目风险敞口消失;或者考虑再平衡后(如适用),套期关系不再满
足套期会计的应用条件的,则套期关系终止。
①公允价值套期
对于公允价值套期,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本公司将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
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本公司将被套期项目公
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确定承诺的,被
套期项目在套期关系指定后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将其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并计入各相关期
间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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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期关系终止时,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本公司在该存货实现销售时,将该被套期项目
的账面价值转出并计入销售成本;被套期项目为采购商品的确定承诺的,本公司在确认相关
存货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存货初始成本;被套
期项目为销售商品的确定承诺的,本公司在该销售实现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销售收入。
②现金流量套期
对于现金流量套期,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本公司将套期工具累计利得或损失中不超过
被套期项目累计预计现金流量现值变动的部分作为有效套期部分(本部分以下称为套期储备)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超过部分作为无效套期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套期关系终止时,被套期项目为预期商品采购的,本公司在确认相关存货时,将其套期
储备转出并计入存货初始成本;被套期项目为预期商品销售的,本公司在该销售实现时,将
其套期储备转出并计入销售收入。
如果预期交易随后成为一项确定承诺,且本公司将该确定承诺指定为公允价值套期中的
被套期项目,并将其套期储备转出计入该确定承诺的初始账面价值。预期交易预期不再发生
时,本公司将其套期储备重分类至当期损益。如果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累计金额是一项损失且
本公司预计在未来一个或多个会计期间将无法弥补全部或部分损失,则应当立即将预计无法
弥补的损失金额重分类计入当期损益。
30、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实施。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 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
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两项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则规范了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本财务报表已
按该准则对实施日(2017 年 5 月 28 日)存在的终止经营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列报和附注
的披露进行了相应调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
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
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2017 年修订)》之后,对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或冲减
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执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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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将利润表中的“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其他
收益”
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
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日
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比
较数据不予调整。
增加其他收益本年金额 5,243,200.00 元,减
少营业外收入本年金额 5,243,200.00 元。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年度无会计估计变更。
31、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
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
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
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
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
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
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
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建造合同
在建造合同结果可以可靠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
入。合同的完工百分比是依照本附注四、25、“收入”所述方法进行确认的,在执行各该建造
合同的各会计年度内累积计算。
在确定完工百分比、已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可回收性
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项目管理层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预计合同总收入
和总成本,以及合同执行结果的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
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租赁的归类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规定,将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和融资
租赁,在进行归类时,管理层需要对是否已将与租出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实质
上转移给承租人,或者本公司是否已经实质上承担与租入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
作出分析和判断。
(3)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款项减值是基于评估
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款项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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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
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
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
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5)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
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
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
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
(6)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公司将符合条件的有固定或可确定还款金额和固定到期日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
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归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此项归类工作需涉及大量的判
断。在进行判断的过程中,本公司会对其持有该类投资至到期日的意愿和能力进行评估。除
特定情况外(例如在接近到期日时出售金额不重大的投资),如果本公司未能将这些投资持
有至到期日,则须将全部该类投资重分类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
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如出现此类情况,可能对财
务报表上所列报的相关金融资产价值产生重大的影响,并且可能影响本公司的金融工具风险
管理策略。
(7)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
本公司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否减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发生减值的客
观证据包括发行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使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无法履行合同
条款(例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等。在进行判断的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发生减值
的客观证据对该项投资预计未来现金流的影响。
(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确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否减值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和假设,以确
定是否需要在利润表中确认其减值损失。在进行判断和作出假设的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
项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和持续期间,以及被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和短期业务展望,
包括行业状况、技术变革、信用评级、违约率和对手方的风险。
(9)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
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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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
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
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
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
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
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10)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
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
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
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11)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
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12)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
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
影响。
(13)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
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
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
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
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
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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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
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14)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的某些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的董事会已成立估价委
员会(该估价委员会由本公司的首席财务官领导),以便为公允价值计量确定适当的估值技
术和输入值。在对某项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公司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
数据。如果无法获得第一层次输入值,本公司会聘用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师来执行估价。估
价委员会与有资质的外部估价师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首
席财务官每季度向本公司董事会呈报估价委员会的发现,以说明导致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公允
价值发生波动的原因。在确定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
值的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五、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具体税率情况
增值税
应税收入按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
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缴。
2、税收优惠及批文
2015 年 8 月 17 日,公司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率为 15%。
六、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含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除非特别指出,年初指 2017 年 1 月 1
日,期末指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期指 2017 年度,上期指 2016 年度。
1、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库存现金
9,484.80
77,257.80
银行存款
2,463,973.95
1,116,920.14
合计
2,473,458.75
1,194,177.94
注:银行存款中 1,501,684.15 元为保证金,其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
95
区 支行 500,000.00 元为 长期借 款 ---中 国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银 川市兴庆 支行借 款
22,500,000.00 元的保证金;宁夏银行湖滨支行 1,001,684.15 元为公司北京市平谷区市政市
容管理委员会项目保证金。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类别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款项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款项
28,426,047.17
100.00 1,977,272.96
6.96 26,448,774.21
其中:账龄组合
28,426,047.17
100.00 1,977,272.96
6.96 26,448,774.21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款项
--
--
--
--
--
合计
28,426,047.17
100.00 1,977,272.96
-- 26,448,774.21
(续)
类别
年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款项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款项
24,239,161.55
100.00 1,474,278.00
6.08 22,764,883.55
其中:账龄组合
24,239,161.55
100.00 1,474,278.00
6.08 22,764,883.55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款项
--
--
--
--
--
合计
24,239,161.55
100.00 1,474,278.00
-- 22,764,883.55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20,276,986.46
1,013,849.32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