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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934_2016_颐丰食品_2016年年度报告_2017-04-13.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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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934 _2016_ 食品 _2016 年年 报告 _2017 04 13
2016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YIFENG FOOD CO.,LTD. 颐丰食品 NEEQ :839934 年度报告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2 公 司 年 度 大 事 记 2016 年 11 月 14 日,颐丰食品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 挂牌。 2016 年 12 月 8 日,颐丰食品新 三板挂牌敲钟仪式在北京举行。 公司荣获“2016 年度诚信经营示 范单位”荣誉称号。 目 录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5 第二节 公司概况………………………………………………………8 第三节 主要会计数据和关键指标……………………………………10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 第五节 重要事项………………………………………………………23 第六节 股本、股东情况………………………………………………25 第七节 融资情况………………………………………………………2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28 第九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31 第十节 财务报告………………………………………………………42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颐丰食品 指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颐丰有限、有限公司 指 中山市肉联厂有限公司,系颐丰食品前身 肉类加工厂 指 中山市肉类联合加工厂,系有限公司前身 中山市国资委 指 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食品总公司 指 广东省中山市食品总公司 兴中集团 指 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 物发公司 指 中山市交通物业开发有限公司 交通集团 指 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温氏公司 指 开平市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恩平分公司 纸箱总厂 指 中山市纸箱总厂有限公司 食出公司 指 广东省中山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格兰特实业 指 中山市格兰特实业有限公司 冠中投资 指 中山市冠中投资有限公司 中垣物业 指 中山市中垣物业拓展有限公司 智杰食品 指 中山市智杰食品有限公司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大信会计师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观韬律师 指 北京观韬(广州)律师事务所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指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 指 中山市肉联厂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白条猪 指 仅去除内脏、头脚等部位后没有经过其他任何加工的猪肉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5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年度报告中财 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异议事项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否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否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6 【重要风险提示表】 重要风险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公司从 事的生猪屠宰业务属于农产品初加工范围,免征企业所得税; 公司生猪销售业务免征增值税,国家政策的支持对公司业务 发展有较大影响,若国家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影响公 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法人治理的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努力按照现代企业管理体系逐步建立相关法 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股份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 交易等制度,并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了内 部机构,陆续制定并通过了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但由于 股份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公司现行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 体系尚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有效执行。随着公司规模的 不断扩大和人员的持续增加,对公司治理将会提出更高的要 求。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内部管理不适应发展而影 响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风险。 生猪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屠宰与生猪销售、鲜肉配送业务,生猪价 格对公司采购成本及下游猪肉消费量均有较大影响。由于公 司与供应商及客户之间的价格商议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白 条猪及鲜肉产品价格调整相对滞后于生猪价格变动,因此生 猪价格短期内的快速上升对公司盈利能力将造成不利影响。 现金交易占比较大的风险 公司生猪屠宰业务面向客户中多为猪肉批发个体户或个人客 户,由于长期交易习惯的影响,且单头猪屠宰收费金额较小, 上述客户较为普遍采用现金交易,存在个体散户使用现金支 付屠宰费用的情况,2014 年、2015 年、2016 年现金收款占 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91.99%、47.32%、19.11%,报告期内, 公司针对现金交易的结算方式已经采取必要措施逐步改变, 如增设 POS 机,引导客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等;但如果 未来对现金交易的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仍将会出现内部控制 风险,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造 成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完善的管理,将现金交易 占比较大的风险有效降低。 公司部分房产未办理报建审批程序 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房产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办理房屋权属证 书,主要是由于公司拥有的中府国用(2005)第 200893 号土 地使用权为工业用地,与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对于公司所处地 区的城乡用地规划不相符,导致公司不能办理报建审批手续。 中山市人民政府已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出具中府函字 [2016]134 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中山市西区沙朗东、 沙朗西片区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因此, 待上述规划调整完成前,公司该部分房产无法办理报建审批 程序并取得报建文件。 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较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原材料主要为生猪,主要购买自开平市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7 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恩平分公司,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公司向温氏公司采购占比分别达到 84.63%、93.17%、76.06%。 由于公司 2014 年下半年才开始拓展生猪销售业务,生猪客户 数量较少,对生猪产品需求不高,因此公司目前主要向温氏 公司进行采购。供应商的过度集中将对公司的业务稳定性产 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较集中的 风险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收入占比 分别达到 36.15%、82.23%、66.63%。客户集中度自 2015 年 起大幅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生猪销售及鲜肉配送业务量大 幅提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生猪销售主要客户为中山市智 兴食品配送有限公司,2015 年及 2016 年收入占比均在 60% 以上。若公司主要客户减少合作将对公司营业收入造成不利 影响。 毛利率下降风险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4.45%、 26.19%、17.83%,呈逐年下降趋势,公司为增加上、下游的 粘性,完善服务产业链条,2015、2016 年,公司生猪销售业 务收入大幅上升,由于其附加值较低,故毛利率较低,受其 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大幅下降。随着公司生猪销售等 业务的逐步拓展,毛利率存在进一步下降风险。 公司在报告期内新开拓业务的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仅从事生猪屠宰业务,为拓展业务渠道, 2014 年起开始拓展生猪销售及鲜肉配送业务。2014 年、2015 年及2016年,公司生猪销售业务的收入分别为1353.28万元、 3527.04 万元、4381.097 万元,鲜肉配送业务 61.21 万元、 511.03 万元、500.98 万元,公司新业务的拓展大幅提高了营 业收入。但上述新业务由于开展时间较短,现有客户及供应 商渠道比较单一,且毛利率相对较低,新业务后续的发展情 况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 公司第一大客户存在款项代付的风 险 中山市智兴食品配送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5 年及 2016 年第一 大客户,智兴食品在与公司的交易中存在让其实际控制人潘 帧锡个人代付款项的情况,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 对智兴食品销售回款中潘帧锡个人代付比例分别为 87.13%、 89.25%、41.82%。智兴食品报告期内个人代付比例较高,公 司第一大客户的经营不规范性将对公司产生潜在的经营风 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否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8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GUANGDONG YIFENG FOOD CO.,LTD. 证券简称 颐丰食品 证券代码 839934 法定代表人 黄智勇 注册地址 中山市西区港隆中路 1 号 办公地址 中山市西区港隆中路 1 号 主办券商 广发证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号-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会计师事务所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 岑溯鹏、牛良文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 陈文哲 电话 0760-88551701 传真 0760-88551720 电子邮箱 179871850@ 公司网址 -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中山市西区港隆中路 1 号,528411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中山市西区港隆中路 1 号三楼行政部办公室 三、企业信息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时间 2016-11-14 分层情况 基础层 行业(证监会规定的行业大类) 农副食品加工业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猪屠宰服务、白条猪、生鲜猪肉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 协议转让 普通股总股本(股) 31,250,000 做市商数量 0 控股股东 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注册情况 项目 号码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91442000282149240D 是,2016 年 1 月 6 日变更为 社会信用代码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9 税务登记证号码 91442000282149240D 是,2016 年 1 月 6 日变更为 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91442000282149240D 是,2016 年 1 月 6 日变更为 社会信用代码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10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72,147,198.29 66,330,374.05 8.77% 毛利率% 17.83 26.19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89,439.23 11,834,389.08 -14.74%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 7,367,983.25 11,645,314.96 -36.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计算) 21.40 35.6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15.63 35.11 - 基本每股收益 0.32 11.83 -97.30% 二、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60,820,205.82 47,438,285.10 28.21% 负债总计 8,022,153.38 8,356,871.89 -4.01%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798,052.44 39,081,413.21 35.10%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69 1.30 30.00% 资产负债率 13.19% 17.62% - 流动比率 375.00% 131.00% - 利息保障倍数 - - - 三、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388,616.62 13,210,526.16 -6.22% 应收账款周转率 119.30 318.97 - 存货周转率 1,148.82 648.69 - 四、成长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28.21 7.45 - 营业收入增长率% 8.77 58.30 - 净利润增长率% -14.74 1.67 - 五、股本情况 单位:股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11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普通股总股本 31,250,000 30,000,000 4.17%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 - -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 - - 六、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2,741,250.98 所得税影响数 19,795.0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721,455.98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12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分析 (一)商业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屠宰、生猪销售、鲜肉配送业务。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商品猪和生鲜猪肉,公司主要 提供的服务是生猪屠宰服务。 (一)采购模式 公司设经营部,其中设立了采购小组,负责物料的采购及管理,公司采购人员主要 负责与供应商进行沟通,采购计划及供应商确认由公司领导批复,产品质量检验由公司生产人员及农业局 派驻检验人员负责检验。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是生猪、生鲜猪肉等。采购部制定了《采购管理控制程序》, 以确保所采购的物料符合适质、适量、适时、适用的原则。对于合格供应商的确定,采购部审阅收集供应 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检测报告,品质保证书,并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验,评定合格并报总经 理批准后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作为合作对象。公司目前的主要供应商为开平市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恩平分公 司。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供货渠道稳定。 (二)生产模式 公司生猪销售业务主要为将采购回的活猪经屠宰为白条猪后进行销售。公司的主要 提供的服务为生猪屠宰服务,由于服务周期较短,基本为当天完成服务,因此公司主要根据市场对于猪肉 的需求安排公司加工的时间。公司进行屠宰业务的时间主要为每日凌晨,如遇到客户需求较多的时候会增 加每日下午的工作时间进行加工。公司制定了《生猪屠宰操作规程》、《屠宰车间管理制度》、《污水处 理站运行管理规定》、《无害化处理制度》等文件,所有工序均按照要求完成,确保服务的质量及生产效 率保持较高的水平。 (三)销售模式 公司生猪销售及鲜肉配送主要采用直销的销售方式,通过主动推销、挖掘存量客户 以及转介绍获取销售订单。公司设立经营部,经营部下属的市场小组,负责市场开发、产品营销以及客户 服务,市场小组成员均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及市场开发能力。公司产品销售客户主要为生猪销售商以及工 厂、学校等单位食堂。目前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中山市智兴食品配送有限公司、中山市智杰食品有限公司、 中山市实验中学、中山职业技术学院等。 年度内变化统计: 事项 是或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否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13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否 (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 总体回顾: 2016 年度,由于受市场因素影响生猪价格大幅飙升,导致市场对猪肉需求量下降,直接影响到公司 屠宰量与同期对比下降了 11.3%,屠宰收入同期下降了 12.16%。为了适应市场变,保持公司业绩,公司加 大了市场拓展力度和生猪销售渠道,使生猪销售收入同比上升 24.2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214.72 万元,同比增长 8.77%,营业成本 5928.29 万元,同比增长 21.08%,净利润为 1008.94 万元,同 比下降 14.74%。 2016 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6082.02 万元,同比增加 28.21%,主要原因是公司增加本期经营收入所 产生的利润 1008.94 万元及新增股东投入资本金 362.72 万元;负债总额为 802.22 万元,同比下降 4.01%, 主要是公司本期期末应交税费和应付职工薪酬同比分别减少 32.6 万元和 13 万元所致;所有者权益合计 5279.81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5.10%,主要是公司新增股东投入资本金 362.72 万元和本年度经营产生 净利润 1008.94 万元所致;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82.19 万元,主要是报告期 内 2016 年屠宰总量 55.2 万头,比 2015 年 61.7 万头下降了 6 万头,致使生猪屠宰收入减少。 1、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金额 变动比例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金额 变动比例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营业收入 72,147,198.29 8.77% - 66,330,374.05 58.30% - 营业成本 59,282,942.08 21.08% 82.17% 48,961,529.87 110.33% 73.81% 毛利率 17.83% - - 26.19% - - 管理费用 3,688,132.09 7.59% 5.11% 3,427,931.36 -28.69% 5.17% 销售费用 724,221.57 19.54% 1.00% 605,828.11 185.75% 0.91% 财务费用 -51,116.75 -831.42% -0.07% 6,988.73 -98.81% 0.01% 营业利润 7,704,546.40 -38.13% 10.68% 12,452,093.63 2.63% 18.77% 营业外收入 2,773,735.97 697.29% 3.84% 347,896.27 34.47% 0.52% 营业外支出 32,484.99 -61.97% 0.05% 85,422.41 - 0.13% 净利润 10,089,439.23 -14.74% 13.98% 11,834,389.08 1.67% 17.84%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公司本期收入与上期相比增长了 581.68 万元,增长比例为 8.77%,主要为生猪销售业务进一步拓 展市场,其收入上升了 854.05 万元。公司毛利率较上期相比下降了 8.36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一方面, 公司屠宰业务毛利率较高,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屠宰业务由于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导致 2016 年度屠宰业务收入有所下降,使得屠宰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 2015 年度的 36.04%下降到 2016 年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14 度的 29.1%,减少了 6.94 个百分点;同时,毛利率较低的生猪销售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 2015 年 度的 53.17%上升至 2016 年度的 60.72%。另一方面,2016 年度,公司对部分生产设备和污水处理设施进 行更新改,同时引进了一批优秀的生产骨干,因此增加了折旧、排污和生产人工等相关成本。 综上,使得公司 2016 年度毛利率有所下降。 2、销售费用随着收入的增长而上升了 11.84 万元,上升比例为 19.54%,主要由于公司加大力度拓展 业务,增加了广告投入及销售相关人员,导致销售费用上升。 3、财务费用相比去年同期减少了 5.81 万元,主要原因是利息支出的减少,2015 年公司因资金需求 存在短期融资而支付了相应的利息,2016 年度,公司不存在短期融资,因此,财务费用有所下降。 4、营业利润减少 38.13%,主要由于:生猪价格大幅飙升,影响到屠宰量同期下降了 11.3%,2016 年 屠宰总量 55.2 万头,比 2015 年 61.7 万头下降了 6.6 万头,生猪屠宰业务毛利同比减少 290 万元。 5、营业外收入相比去年同期上升了 242.58 万元,上升比例为 697.29%,主要是收到中山市发展和改 革局给予价格调节补贴经费 245 万元;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了 5.29 万元,下降比例为 61.97%,主 要原因是 2015 年处置了一批报废的固定资产,产生净损失 8.54 万元。 6、净利润减少 14.74%,主要是由于生猪价格大幅上升导致猪肉需求下降,进而导致公司屠宰收入下 滑。 (2)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收入金额 本期成本金额 上期收入金额 上期成本金额 主营业务收入 63,204,816.46 55,694,929.38 56,525,374.21 45,731,929.72 其他业务收入 8,942,381.83 3,588,012.70 9,804,999.84 3,229,600.15 合计 72,147,198.29 59,282,942.08 66,330,374.05 48,961,529.87 按产品或区域分类分析: 单位:元 类别/项目 本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上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一、主营业务小计 63,204,816.46 87.61% 56,525,374.21 85.22% 生猪屠宰 14,384,178.84 19.94% 16,144,718.84 24.34% 生猪销售 43,810,867.80 60.72% 35,270,390.76 53.17% 鲜肉配送 5,009,769.82 6.94% 5,110,264.61 7.70% 二、其他业务小计 8,942,381.83 12.39% 9,804,999.84 14.78% 屠宰附加 6,613,027.47 9.17% 7,759,367.00 11.70% 房屋租赁 1,936,650.68 2.68% 2,032,470.00 3.06% 腊味销售 392,703.68 0.54% 13,162.84 0.02% 合 计 72,147,198.29 - 66,330,374.05 -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1、生猪销售收入上升了 854.05 万元,上升比例为 24.21%,主要是为了适应市场变化及构建相关产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15 业链,对生猪销售业务加大了拓展力度所致。 2、生猪屠宰收入下降 176.05 万元,下降比例为 12.16%,主要是由于受市场因素影响生猪价格大幅 飙升,导致市场对猪肉需求量下降,直接影响公司屠宰量的下降,从而使得屠宰收入有所下降了。 (3)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388,616.62 13,210,526.1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545,638.61 -4,177,792.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27,200.00 -10,376,416.69 现金流量分析: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82.19 万元,下降了 6.22%,主要是报告期内 2016 年屠宰总量 55.2 万头,比 2015 年 61.7 万头下降了 6 万头,致使生猪屠宰收入减少%; 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流出 1,654.56 万元,主要是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务产品支出 1,500.00 万元及购买设备工程款支付 154.56 万元; 3、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 362.72 万元,为收到股东新增投资款。2015 年度筹资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 1,037.64 万元,为归还兴中集团 1,000.00 万元流动资金借款及相应的利息支出 37.64 万元。 (4)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中山市智兴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32,891,089.20 45.59% 否 2 谭云英 11,919,778.60 16.52% 否 3 中山市智杰食品有限公司 1,610,678.00 2.23% 否 4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862,360.80 1.20% 否 5 王怀清 786,018.20 1.09% 否 合计 48,069,924.80 66.63% - (5)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开平市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恩平分公司 45,091,948.76 76.06% 否 2 甘杰志 588,141.00 0.99% 否 3 梁炯枝 584,965.00 0.99% 否 4 广东红日太阳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22,496.00 0.54% 否 5 杨秀形 289,170.00 0.49% 否 合计 46,876,720.76 79.07% - (6)研发支出与专利 研发支出: 单位:元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16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研发投入金额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 专利情况: 项目 数量 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 - 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 - 研发情况: 公司目前暂未开展研发工作,下一步将因应市场对不同产品的需求,视情况增加研发投入。 2、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本年期末 上年期末 占总资 产比重 的增减 金额 变动 比例 占总资产的 比重 金额 变动 比例 占总资产的 比重 货币资金 6,056,943.09 -8.04% 9.96% 6,586,765.08 -16.94% 13.88% -3.92% 应收账款 793,596.73 90.81% 1.30% 415,908.29 - 0.88% 0.42% 存货 85,302.01 376.42% 0.14% 17,904.78 -86.54% 0.04% 0.10%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固定资产 16,031,332.27 -0.31% 26.36% 16,081,005.50 29.27% 33.90% -7.54% 在建工程 - - - 950,000.00 21.87% 2.00% - 短期借款 - - - - - - - 长期借款 - - - - - - - 资产总计 60,820,205.82 28.21% - 47,438,285.10 7.45% - -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本期末应收账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37.77 万元,增长了比例为 90.81%,主要原因是公司生猪销售 业务为月结方式结算,2016 年度随着生猪销售业务收入的上升,导致 2016 年末结算期内的相关应收货 款有所增加。 2、本期存货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6.74 万元,增长比例为 62.14%,主要原因系公司为开拓腊味业务, 于年底进行了腊味备货,使得腊味库存增加了 5.00 万元; 3、本期资产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 1,338.19 万元,增长比例为 28.21%,主要原因是 2016 年度所实 现的净利润 1,008.94 万元及收到股东新增投入的资本金 362.72 万元。 3、投资状况分析 (1)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2)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通过决议,同意以闲置资金 1500 万购买 保本理财产品。2016 年 12 月 9 日,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予以审议并通过。根据公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17 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以 1500 万元购买农业银行的“本利丰步步高” 产品。 “本利丰步步高”理财产品,是保本浮动收益型的开放式理财产品,赎回期实时到账,可多次部分 赎回,灵活调用资金。由于该理财产品可以随时赎回,不影响公司流动资金的周转。 (三)外部环境的分析 猪肉类食品作为居民日常生活中必备的食品,在我国大宗商品消费中占有重要地位。我国国内猪肉 生产消费市场庞大,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 年全国猪牛羊禽肉产量 8540 万吨,其中猪 肉产量 5671 万吨,占比 66.4%,同比增长 3.2%。2014 年猪肉国内消费量 5716.9 万吨,人均猪肉消费为 41.46 千克/人/年,在所有肉类食品中占据首位。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猪肉消费 量逐年上升。《中国农业展望报告(2015-2024)》指出,随着中国人口政策的放宽,中国新增人口将继 续保持增长,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未来 10 年猪肉消费量和人均占有量年均增速将保持在 1.3% 和 0.8%。预计到 2020 年城镇人均猪肉消费量为 48.9 千克。猪肉消费市场的持续扩大将带动生猪屠宰、 批发行业的持续发展。 由于 2010 年之前部分屠宰企业扩张速度过快,加之生猪屠宰行业集中度不高、企业散而小,导致 我国生猪屠宰行业产能过剩,落后产能过多。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定点屠宰企业设计年屠宰能力约为 8.5 亿头,全年实际生猪屠宰量是 3.55 亿头,仅占设计产能的 42%左右,产能严重过剩。经过 2012 年的审 核清理,目前我国屠宰行业规模化程度有小幅提高,区域集中度也基本稳定。但屠宰及肉制品加工业产 业链源头的分散化形势依然严峻,导致行业集中度较低,依旧处于分散竞争型阶段。目前,我国屠宰企 业前三强的市场份额仅为 6%左右。行业的集中度偏低不仅限制屠宰及肉制品加工行业的工业化、标准化、 规模化经营,还加大了肉类质量安全的监管难度。在我国,白条肉、热鲜肉占生肉上市量的 60%左右, 冷鲜肉和小包装分割肉各自仅占 10%,肉制品产量只占肉类产量的 15%,这样的结构决定了我国生鲜猪 肉大部分经由批发市场进行流通,因此对于屠宰企业的需求较大。但现阶段,我国屠宰企业产品差异化 和品牌化程度低,附加值不高。加上受生猪价格波动、人力及水电煤等经营成本持续上升等因素影响, 国内生猪屠宰行业面临较大经营压力,行业整体利润率偏低。 近年来,我国的生猪屠宰行业不断朝着“压数量、提规模、优结构”的方向快速发展,一些技术先 进、管理水平高的大型龙头企业依托自身质量、品牌和规模优势,纷纷在全国或较广区域内配置生产资 源,开展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经营,在全国建立品牌肉连锁店、专卖店,实现优质猪 肉产品跨区域流通,提高企业全产业链管理技术水平和综合经营效益。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消费者消费观念的转变、冷链配送完善,猪肉市场销售渠道也开始呈现多样 化和细分化,除了农贸市场、KA 卖场、企事业单位采购等传统渠道,近年来也兴起了肉品专卖店、社区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18 生鲜店、网络商城等新兴销售渠道,进一步推进了猪肉行业的发展。 (四)竞争优势分析 1、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支持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国务院 2007 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于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商务部、财政部 2008 年发布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规定,国家财政对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 处理费用予以补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2012 年发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 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 征增值税;农业部 2015 年发布的《农业部关于做好 2015 年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也要求加快 屠宰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推进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 因此,公司产品及发展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未来将受益于国家的政策支持。 2、符合社会发展需求 猪肉是居民生活消费的必备品,随着中国人口政策的放宽,中国新增人口将继续保持增长,同时,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来猪肉消费量和人均占有量将持续增长,进而带动 生猪屠宰行业的发展。因此公司所处行业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 3、品牌优势 公司属于国有企业,专注于生猪屠宰服务的企业已近 20 年,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屠宰技术的更新 以及服务质量的提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通过为客户提供好产品和好服务赢得了良好的口碑,树立了 好品牌,与中山市周边范围内的主要生猪销售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此类优质客户对供应商的考察 通常需要经历一至两年,一旦确定该企业为供应商则不会轻易更换,从而保证了公司优质客户群体的稳 定性。 4、管理团队稳定的优势 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均具有多年的业内经验。公司的经营者长期保持稳定,保证了企业经 营计划稳定有序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持续经营评价 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机制与独立经营所需各种资源,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完全独 立,保持有良好的公司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 运行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健康;经营管理层、核心业务人员队伍稳定;所属行业并未发生 重大变化,公司积极开拓主营业务,保持良好的盈利能力,继续实现资产规模的健康快速增长,保证公 司具有可持续的经营能力。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19 报告期内并未发生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扶贫与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扶贫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诚信经营、按时纳税、积极吸纳就业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尽全力做到对社会负责、 对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负责。 二、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一)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公司从事的生猪屠宰业务属于农产品初加工范围, 免征企业所得税;公司生猪销售业务免征增值税,国家政策的支持对公司业务发展有较大影响,若国家相 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应对措施:公司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开拓新业务渠道,包括向上下游产业链延伸,持续提升综 合竞争力,树立公司品牌,加强公司的风险应对能力。 (二)公司法人治理的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努力按照现代企业管理体系逐步建立相关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股份公司设立了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制度,并结合自身 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了内部机构,陆续制定并通过了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但由于股份公司成 立时间较短,公司现行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尚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有效执行。随着公司规模 的不断扩大和人员的持续增加,对公司治理将会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内部管理 不适应发展而影响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三会制度,并将持 续不断地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逐步实现以高效透明的内部治理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三)生猪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屠宰与生猪销售、鲜肉配送业务,生猪价格对公司采购成本及下游猪肉消费量均有 较大影响。由于公司与供应商及客户之间的价格商议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白条猪及鲜肉产品价格调整相 对滞后于生猪价格变动,因此生猪价格短期内的快速上升对公司盈利能力将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对存货的管理制度,即时关注市场价格变化,制订严谨的备货计划。未 来将根据客户订单配备相关存货,以应对材料价格的波动风险。 (四)现金交易占比较大的风险 公司生猪屠宰业务面向客户中多为猪肉批发个体户或个人客户,由于长期交易习惯的影响,且单头猪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20 屠宰收费金额较小,上述客户较为普遍采用现金交易,存在个体散户使用现金支付屠宰费用的情况,2014 年、2015 年、2016 年现金收款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91.99%、47.32%、19.11%,报告期内,公司针对现 金交易的结算方式已经采取必要措施逐步改变,如增设 POS 机,引导客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等;但如 果未来对现金交易的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仍将会出现内部控制风险,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数据的真 实性、准确性造成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完善的管理,将现金交易占比较大的风险有效降低。 应对措施:为降低现金交易占比,公司增加了 POS 机刷卡设备,积极向客户建议进行转账付款,目前, 公司主要客户均通过转账付款,单次收款 200 元以上的基本均通过转账付款。公司通过上述措施,现金交 易比例已大幅下降,经统计,2016 年现金收款比例为 19.11%。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加强现金管 理。 (五)公司部分房产未办理报建审批程序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房产因历史遗留问题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主要是由于公司拥有的中府国用 (2005)第 200893 号土地使用权为工业用地,与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对于公司所处地区的城乡用地规划不 相符,导致公司不能办理报建审批手续。中山市人民政府已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出具中府函字[2016]134 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中山市西区沙朗东、沙朗西片区工业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批复》。 因此,待上述规划调整完成前,公司该部分房产无法办理报建审批程序并取得报建文件。 应对措施:中山市人民政府已同意对公司所处地区用地规划进行调整,公司未报建房产待用地规划调 整后办理相关手续不存在障碍。公司的控股股东兴中集团出具承诺:若公司因未办理审批手续而进行建设, 及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而受到处罚或遭受损失,均由其承担。 (六)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较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原材料主要为生猪,主要购买自开平市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恩平分公司,2014 年、 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向温氏公司采购占比分别达到 84.63%、93.17%、76.06%。由于公司 2014 年下半 年才开始拓展生猪销售业务,生猪客户数量较少,对生猪产品需求不高,因此公司目前主要向温氏公司进 行采购。供应商的过度集中将对公司的业务稳定性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生猪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司将积极拓展生猪供应渠道,开发更多的合格供应商。 (七)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较集中的风险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收入占比分别达到 36.15%、82.23%、66.63%。客 户集中度自 2015 年起大幅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生猪销售及鲜肉配送业务量大幅提高。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生猪销售主要客户为中山市智兴食品配送有限公司,2015 年及 2016 年收入占比均在 60%以上。若公 司主要客户减少合作将对公司营业收入造成不利影响。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21 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拓展生猪销售及鲜肉配送客户渠道,减少客户集中度,同时做好现有客户关 系维护,保证收入来源的稳定性。 (八)毛利率下降风险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4.45%、26.19%、17.83%,呈逐年下降趋势,公 司为增加上、下游的粘性,完善服务产业链条,2015、2016 年,公司生猪销售业务收入大幅上升,由 于其附加值较低,故毛利率较低,受其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大幅下降。随着公司生猪销售等业务的 逐步拓展,毛利率存在进一步下降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进一步向上、下游拓展,丰富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进一步提升毛利率。 (九)公司在报告期内新开拓业务的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仅从事生猪屠宰业务,为拓展业务渠道,2014 年起开始拓展生猪销售及鲜肉配送 业务。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生猪销售业务的收入分别为 1353.28 万元、3527.04 万元、4381.097 万元,鲜肉配送业务 61.21 万元、511.03 万元、500.98 万元,公司新业务的拓展大幅提高了营业收入。 但上述新业务由于开展时间较短,现有客户及供应商渠道比较单一,且毛利率相对较低,新业务后续的发 展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稳定性。 应对措施:公司将采取稳步发展策略,巩固现有客户关系,同时丰富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十)公司第一大客户存在款项代付的风险 中山市智兴食品配送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5 年及 2016 年第一大客户,智兴食品在与公司的交易中存在 让其实际控制人潘帧锡个人代付款项的情况,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公司对智兴食品销售回款中潘帧 锡个人代付比例分别为 87.13%、89.25%、41.82%。智兴食品报告期内个人代付比例较高,公司第一大客 户的经营不规范性将对公司产生潜在的经营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与智兴食品沟通减少个人代付比例,保证销售回款的稳定性。 (二)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报告期内,未新增风险。 三、董事会对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 否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不适用 (二)关键事项审计说明: 不适用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2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否 -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否 -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 资产的情况 否 -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二(一) 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否 -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 本年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否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 否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二(二)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否 -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否 -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重要事项 否 - 二、重要事项详情 (一)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事项类型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 -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 963,413.23 3.投资(含共同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 - 4.财务资助(挂牌公司接受的) - - 5.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接受劳务) - 88,288.29 6.其他 - - 总计 - 1,051,701.52 备注: 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未对 201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 计。2017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 2016 年度日常性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对公司 2016 年度发生的 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对 2017 年度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2017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 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发生金额 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中山市纸箱总厂有限公司 销售鲜肉 589,477.25 是,已经过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2017 年第二 中山市格兰特实业有限公司 销售鲜肉 285,553.37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23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认 中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销售鲜肉 88,382.61 中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接受煤气管道安装工程服务 88,288.29 总计 - 1051701.52 -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关联交易定价均以市场行情为定价基 础,采取市场定价,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它股 东的情形。 (二)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兴中集团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在报告 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任何违背承诺事项。 2、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兴中集团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函》,在 报告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任何违背承诺事项。 3、关于报建审批的承诺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兴中集团作出了关于公司报告审批的《承诺书》,在报告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有任 何违背承诺事项。 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条 件股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 - -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 - 董事、监事、高管 - - - - - 核心员工 - - - - - 有限售条 件股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31,250,000 100.00% 0 31,250,000 100.00%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0,000,000 96.00% 0 30,000,000 96.00% 董事、监事、高管 - - - - - 核心员工 - - - - - 总股本 31,250,000 - 0 31,25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2 备注:此处期初股本 31,250,000 股,审计报告期初股本 30,000,000 股,两者不一致是由于公司在 2016 年期初处于有限公司阶段,审计报告数据为中山市肉联厂有限公司的实收资本,而此处期初数为 2016 年 5 月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公司股本数据。 (二)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 股比例% 期末持有限售 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无限售 股份数量 1 中山兴中集团 有限公司 30,000,000 0 30,000,000 96.00% 30,000,000 0 2 中山市交通物 业开发有限公 司 1,250,000 0 1,250,000 4.00% 1,250,000 0 合计 31,250,000 0 31,250,000 100.00% 31,250,000 0 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兴中集团与物发公司母公司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同为中山市国资委控制的企业,此外公司 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上述股东之间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 二、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单位:股 项目 期初股份数量 数量变动 期末股份数量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 - - -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25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 - - - 优先股总股本 - - -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0,000,000 股,持股比例为 96.00%。 中山市国资委持有兴中集团 100.00%的股权。兴中集团成立于 2001 年 11 月 09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91442000733112675H,住所:中山市石岐区悦来南路 5 号,注册资本为 134,048.00 万元,法定代表 人:梁悦恒,经营期限至长期,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物业租赁;对委托经营的企业进行经营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兴中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 96.00%的股份,中山市国资委持有兴中集团 100.00%的股权。 另外,物发公司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 4.00%的股份,物发公司为交通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 中山市国资委持有交通集团 100.00%的股权。中山市国资委作为最终投资方,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 经营管理层决策过程中能够起到主导作用,对公司形成实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26 第七节 融资及分配情况 一、挂牌以来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单位:元/股 发行方 案公告 时间 新增股 票挂牌 转让日 期 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 募集金额 发行对 象中董 监高与 核心员 工人数 发行对 象中做 市商家 数 发行对 象中外 部自然 人人数 发行对 象中私 募投资 基金家 数 发行对 象中信 托及资 管产品 家数 募集资 金用途 是否变 更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募集资金情况。 二、债券融资情况 单位:元 代码 简称 债券类型 融资金额 票面利率% 存续时间 是否违约 无 - 三、间接融资情况 单位:元 融资方式 融资方 融资金额 利息率% 存续时间 是否违约 无 - 四、利润分配情况 (一)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股 股利分配日期 每 10 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无 - - - (二)利润分配预案 单位:元/股 项目 每 10 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无 - - -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2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学历 任期 是否在公司领取薪 酬 黄智勇 董事长 男 52 中专 2016 年 5 月—2019 年 5 月 否 汪洋 董事 男 47 本科 2016 年 5 月—2019 年 5 月 否 崔茹平 董事 男 43 本科 2016 年 5 月—2019 年 5 月 否 王强 董事 男 45 本科 2016 年 5 月—2019 年 5 月 否 叶灿雄 董事、总经理 男 54 高中 2016 年 5 月—2019 年 5 月 是 高绍文 监事会主席 男 54 中专 2016 年 5 月—2019 年 5 月 是 李缨 监事 女 44 大专 2016 年 5 月—2019 年 5 月 否 陆永红 监事 男 46 本科 2016 年 5 月—2019 年 5 月 否 梁泽贤 副总经理 男 57 初中 2016 年 5 月—2019 年 5 月 是 陈文哲 董事会秘书 男 35 本科 2016 年 5 月—2019 年 5 月 是 谢法标 财务总监 男 53 大专 2016 年 5 月—2019 年 5 月 是 董事会人数: 5 监事会人数: 3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关系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关系: 公司董事会成员黄智勇和汪洋为控股股东兴中集团的董事;董事会成员黄智勇、汪洋和崔茹平为控股 股东兴中集团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叶灿雄同时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成员李缨为控股 股东的部门经理。除上述关系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 其他关系。 (二)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期初持普通股 股数 数量变动 期末持普通股 股数 期末普通股持 股比例% 期末持有股票 期权数量 无 - 0 0 0 0.00% 0 (三)变动情况 本年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职业经历: 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召开股东大会,选举黄智勇、汪洋、崔茹平、叶灿雄、王强为董事,选举高 绍文、李缨、陆永红为监事;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任命叶灿雄为总经 理,任命梁泽贤为副总经理,任命陈文哲为董事会秘书,任命谢法标为财务总监。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职业经历见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颐丰食品:公开转让说明书》。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28 二、员工情况 (一)在职员工(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行政管理人员 10 13 财务人员 4 5 研发人员 0 0 销售人员 5 7 采购人员 1 1 生产人员 64 63 其他人员 25 26 员工总计 109 115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0 0 本科 6 8 专科 7 9 专科以下 96 98 员工总计 109 115 人员变动、人才引进、培训、招聘、薪酬政策、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员工总数较上年末增加 6 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增加 3 人、财务人员增加 1 人、销售 人员增加 2 人、生产人员减少 1 人、其他人员增加 1 人。2016 年度公司加强内部管理,随着公司规模的增 加,行政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出现增长;另由于员工正常离职,导致生产人员较上年末减少 1 人。 2、人才引进情况 2016 年度,公司通过多种引进人才渠道,引入一批优秀的业务骨干,充实到各个部门里面。 3、人员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企业文化培训、技术培训等,使 公司员工掌握更多的技能,熟悉企业文化,更好更快的熟悉岗位知识,更好的实现自身的价值。 4、人才招聘情况 公司通过现场招聘、网络招聘以及员工内部推荐等多种形式,及时满足车间、管理等岗位的用工缺口。 5、薪酬政策情况 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和富有竞争力的薪酬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员工的年度报酬均依 据公司制定的有关工资管理和等级标准的规定进行发放。 6、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29 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内无公司需承担费用的 离退休人员。 (二)核心员工以及核心技术人员 期初员工数量 期末员工数量 期末普通股持股数量 核心员工 0 0 0 核心技术人员 1 1 0 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叶灿雄:董事、总经理,男,196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助理工程 师。1979 年 9 月至 1988 年 7 月就职于中山市石岐农药厂任化工分析员;1988 年 7 月至 2003 年 12 月就职 于中山市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制罐厂制罐车间主任、质量主管、副厂长、厂长以及公司生产技 术办主任;2004 年 1 月至 2007 年 7 月就职于中山市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任日化厂厂长;2007 年 7 月至 2009 年 7 月就职于中山市凯达精细化工股份限公司任企管部部长兼采购中心部长;2009 年 7 月至 2010 年 7 月就职于中山市凯达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1 年 3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有限公司任副 总经理;2012 年 1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今任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30 第九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是 董事会是否设置专业委员会 否 董事会是否设置独立董事 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否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否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是 备注: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 错责任追究制度》,该制度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治理 (一)制度与评估 1、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 业制度,建立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实现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司章程》; 同时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规章 制度,不断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重大决策均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告期内,公司相关机构和人员依 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2、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根据公 司所处行业的业务特点,公司建立了与目前规模及近期战略相匹配的组织架构,制定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作的内部控制环境,从制度层面上保证了现有公司治理机制 能为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报告期内,公司召集并召开的股东大会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保障股 东充分行使表决权。 3、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31 监事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部控制制度 的程序和规则进行, 截至报告期末,三会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董监高能够切实履 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4、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1)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并相应修改章程的议案》、《关于规范公司住所门牌号码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16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公司经营范围和住所门牌号码变更,需修改 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经营范围原为:牲畜批发;动物饲养、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销售:肉类及其制品;场地租赁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拟变更为:牲畜批发;动物饲养、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销售:肉类及其制品、粮油、 水产品、农副产品、蔬菜、蛋类、水果、日用百货;食品流通;场地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变更情况具体以工商部门审批为准。 由于中山市沙朗镇已撤销并入西区办事处,公司为规范住所门牌号码,拟将住所门牌号码由中山市沙 朗镇沙港公路港隆中路变更为中山市西区港隆中路 1 号,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最终变更情况具体以工商 部门审批为准。 (2)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需修改和增加公司章程条款,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公司原《章程》条款为: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非公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修订后的《章程》条款为: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公司原《章程》条款为:第一百零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32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董事会须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 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七)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制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 以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修订后的《章程》条款为: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33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董事会须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 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七)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制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 以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事项,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党支部的意见。 公司章程新增内容如下: 第八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在公司发挥政 治核心作用。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 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十二条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党支部委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 格遵守。 第九十五条 公司党支部按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批准设立。党支部在公司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承担 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负责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加 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公司设纪 委,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履行党的纪律审查和纪律监督职责。党支部设党支部书记 1 名,纪 检委员 1 名,其他党支部委员若干名。党支部书记及其他党支部成员的任免按照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党委党支部委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 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34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 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 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委派、选举党委党支部委员、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委派、选举 或者聘任无效。 党委党支部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党委党支部书记、党委党支部副书记,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第九十七条 党委党支部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 勉义务: (一)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股东、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 法规以及国家各项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三)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四)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五)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十八条 党委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党委党支部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党委党支部的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四)坚持党委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与董事会、经理层依法依章程行使职权相统一,把党的主张 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董事会或者经理层的决定。 第九十九条 党委党支部委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35 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 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党委党支部委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党委党支部委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 党委党支部讨论并决定以下事项: (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上级党委党支部和政府重要会议、文件、决定、决 议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二)研究决定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等有关工作; (三)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和党管人才原则,完善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市场需求的选人用人机制, 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队伍和人才队伍; (四)研究决定以党委党支部名义部署的重要工作、重要文件、重要请示,审定下属企业党组织提请 议定的重要事项等; (五)研究决定党委党支部的年度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六)研究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七)研究决定企业职工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需党委党支部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零一条 党委党支部参与决策以下事项: (一)企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三)企业生产经营方针; (四)企业重大投融资、贷款担保、资产重组、产权变动、重大资产处置、资本运作等重大决策中的 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五)企业重要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36 (六)企业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七)企业的章程草案和章程修改方案; (八)企业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九)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企业在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十一)董事会和经营班子认为应该提请党委党支部讨论的其他“三重一大”问题。 第一百零二条 坚持“先党内、后提交”的程序。对关系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三重一大”问题,董 事会、经营班子拟决策前应提交企业党委党支部进行讨论研究,党委党支部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后提出意见 建议,再按程序提交董事会、经营班子进行决策。 党委党支部制定专门的议事规则及相关配套工作制度,确保决策科学、运作高效,全面履行职责。 第二百零三条 股东、党委党支部委员、董事、监事应当把联系方式(包括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 箱等)报公司置备,发生变动的,应及时报公司予以更新。 第二百零四条 本章程涉及的党委党支部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可以采取口头、电子邮 件、书面等方式通知。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除条款编号根据新增条款顺延外,其他内容维持不变。 本次章程修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实施。 (二)三会运作情况 1、三会召开情况 会议类型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次数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董事会 4 一、2016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事项: 1、《关于选举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聘任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5、《关于聘任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37 财务总监的议案》; 6、《关于〈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二、2016 年 5 月 1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事项: 1、《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 2、《关于公司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公开转 让股票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 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的有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三、2016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相应修改章 程》,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牲畜批发;动 物饲养、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销售:肉类及其 制品、粮油、水产品、农副产品、蔬菜、蛋类、 水果、日用百货;食品流通;场地租赁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2、《关于规范公司住所门牌号码并相应修 改章程》,同意公司住所门牌规范为:中山市西 区港隆中路 1 号,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保本理财》。 四、2016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详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38 见第九节第一小节公司治理第二点制度与评估 的第四小点“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监事会 1 2016 年 5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选举高绍文先生为公司监事 会主席》的议案。 股东大会 3 一、2016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筹办 情况的报告》、《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设 立费用的报告》、《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的议案》、《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广东颐丰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广东颐丰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议案。 二、2016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申请 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 转让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挂牌后采取协议 转让方式转让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 与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并公开转让的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三、2016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 围并相应修改章程》、《关于规范公司住所门牌 号码并相应修改章程》、《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资 金进行保本理财》等议案。 2、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公司 2016 年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三会议事 规则等要求,决议内容没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形,会议程序规范。公司三会成员 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任职要求,能够按照《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勤勉、诚信地 履行职责和义务。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39 (三)公司治理改进情况 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面推进公司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特定时期,公司 建立了与目前规模及近期战略相匹配的组织架构,制定并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 构,建立了规范公司运作的内部控制环境。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在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投资者权益。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建立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进 行投资者互动交流的有效途径,确保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畅通有效的沟通联系。 二、内部控制 (一)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本年度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本年度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认真履 行职责,列席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决议事项,董 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 2016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依法规范运作,董事会运作规范、经营决策科学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 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公司职务,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 健全,会计档案及财务管理符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通过对公司 2016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相互独立,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公司具备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 (三)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40 公司现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均是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 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在完整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由于内部管理制度是一 项长期和持续的系统工程,需要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经营现状和发展情况不断调整、完善。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的 具体政策、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及制定的指引下做到有序工作、 严格管理,继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 等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完善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继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报告 期内,公司未发现上述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四)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管理事务,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报告期内,公司 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不存在重大信息遗漏的情况。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及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 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4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 大信审字[2017]第 34-00001 号 审计机构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 审计报告日期 2017-04-12 注册会计师姓名 岑溯鹏、牛良文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2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17】第 34-00001 号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 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 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 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 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岑溯鹏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牛良文 二○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42 二、财务报表 (一)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 货币资金 五、(一) 6,056,943.09 6,586,765.08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五、(二) 793,596.73 415,908.29 预付款项 五、(三) 452,331.34 433,840.53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五、(四) 740,555.46 456,739.1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五、(五) 85,302.01 17,904.78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五、(六) 15,129,264.73 554,098.29 流动资产合计 - 23,257,993.36 8,465,256.12 非流动资产: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五、(七) 16,916,311.54 17,381,923.06 固定资产 五、(八) 16,031,332.27 16,081,005.50 在建工程 五、(九) - 950,000.00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五、(十) 3,270,330.52 3,378,574.84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43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五、(十一) 1,318,130.86 1,169,385.48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十二) 26,107.27 12,140.10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7,562,212.46 38,973,028.98 资产总计 - 60,820,205.82 47,438,285.10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拆入资金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五、(十三) 463,771.50 152,193.50 预收款项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职工薪酬 五、(十四) 2,012,294.73 2,142,539.28 应交税费 五、(十五) 744,550.47 1,070,600.91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五、(十六) 2,989,046.79 3,116,855.63 应付分保账款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6,209,663.49 6,482,189.32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44 递延收益 五、(十七) 1,812,489.89 1,874,682.57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12,489.89 1,874,682.57 负债合计 - 8,022,153.38 8,356,871.8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股本 五、(十八) 31,250,000.00 3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五、(十九) 12,376,831.78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五、(二十) 917,122.06 5,242,510.36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五、(二十一) 8,254,098.60 3,838,902.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2,798,052.44 39,081,413.21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2,798,052.44 39,081,413.2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0,820,205.82 47,438,285.10 法定代表人: 黄智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叶灿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 谢法标 (二) 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 72,147,198.29 66,330,374.05 其中:营业收入 五、(二十二) 72,147,198.29 66,330,374.05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64,442,651.89 53,878,280.42 其中:营业成本 五、(二十二) 59,282,942.08 48,961,529.87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五、(二十三) 742,604.23 833,305.26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45 销售费用 五、(二十四) 724,221.57 605,828.11 管理费用 五、(二十五) 3,688,132.09 3,427,931.36 财务费用 五、(二十六) -51,116.75 6,988.73 资产减值损失 五、(二十七) 55,868.67 42,697.0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704,546.40 12,452,093.63 加:营业外收入 五、(二十八) 2,773,735.97 347,896.2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 140.00 减:营业外支出 五、(二十九) 32,484.99 85,422.4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2,123.99 85,422.4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445,797.38 12,714,567.49 减:所得税费用 五、(三十) 356,358.15 880,178.4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089,439.23 11,834,389.08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089,439.23 11,834,389.08 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6.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089,439.23 11,834,389.0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32 11.83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32 11.83 法定代表人: 黄智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叶灿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 谢法标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46 (三)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4,584,881.70 68,642,784.4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三十一) 6,255,648.00 24,657,435.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840,529.70 93,300,220.1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2,520,566.69 41,127,138.89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328,604.11 9,891,469.85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441,809.31 4,516,408.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三十一) 3,160,932.97 24,554,677.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451,913.08 80,089,693.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88,616.62 13,210,526.1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62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62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45,638.61 4,178,412.59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00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4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545,638.61 4,178,412.5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545,638.61 -4,177,792.5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627,2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27,2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376,416.6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三十一) - 1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10,376,416.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27,200.00 -10,376,416.6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29,821.99 -1,343,683.1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586,765.08 7,930,448.2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056,943.09 6,586,765.08 法定代表人: 黄智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叶灿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 谢法标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48 (四) 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 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益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30,000,000.00 - - - - - - - 5,242,510.36 - 3,838,902.85 - 39,081,413.21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30,000,000.00 - - - - - - - 5,242,510.36 - 3,838,902.85 - 39,081,413.2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1,250,000.00 - - - 12,376,831.78 - - - -4,325,388.30 - 4,415,195.75 - 13,716,639.23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10,089,439.23 - 10,089,439.2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250,000.00 - - - - - - - - - - - 1,250,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1,250,000.00 - - - 2,377,200.00 - - - - - - - 3,627,2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本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金额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2,377,200.00 - - - - - - - -2,377,200.00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1,008,943.92 - -1,008,943.9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1,008,943.92 - -1,008,943.92 - -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4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12,376,831.78 - - - -5,334,332.22 - -4,665,299.56 - 2,377,2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12,376,831.78 - - - -5,334,332.22 - -4,665,299.56 - 2,377,200.00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31,250,000.00 - - - 12,376,831.78 - - - 917,122.06 - 8,254,098.60 - 52,798,052.44 (续上表)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 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益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综 合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000,000.00 - - - - - - - 6,059,071.45 - 20,187,952.68 - 27,247,024.13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5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1,000,000.00 - - - - - - - 6,059,071.45 - 20,187,952.68 - 27,247,024.1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29,000,000.00 - - - - - - - -816,561.09 - -16,349,049.83 - 11,834,389.08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11,834,389.08 - 11,834,389.0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1,183,438.91 - -1,183,438.9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1,183,438.91 - -1,183,438.9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29,000,000.00 - - - - - - - -2,000,000.00 - -27,00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000,000.00 - - - - - - - -2,000,000.00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4.其他 27,000,000.00 - - - - - - - - - -27,000,000.00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51 (六)其他 - - - - - - - - - - -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30,000,000.00 - - - - - - - 5,242,510.36 - 3,838,902.85 - 39,081,413.21 法定代表人: 黄智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叶灿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 谢法标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52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中山市肉类联合 加工厂,系于 1997 年 10 月 23 日由中山市食品总公司出资建立,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改制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经 中 山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批 准 , 取 得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42000282149240D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25 万元,股本 为人民币 3125 万元;法定代表人:黄智勇;住所:中山市西区港隆中路 1 号。 公司主要从事生猪销售、鲜肉配送以及提供生猪屠宰劳务服务。 本财务报告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 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 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持续经营:本公司综合评价目前可获取的信息,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不存在明 显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因素,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进行编制。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一年 12 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53 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 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 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六)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 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 认减值损失。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在 100.00 万以上的款项并且风险明显异常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 间差额确认,计入当期损益。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经减值测 试后不存在减值,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款项性质及风险特征 组合 1:账龄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 征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 至 2 年(含 2 年) 10 10 2 至 3 年(含 3 年) 50 50 3 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 由 账龄 3 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 (七)存货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54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 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 易耗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八)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取得被合 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购买 日确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 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 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 始投资成本根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 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 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 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55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 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 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 当持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上至 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 20%,但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 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九)投资性房地产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系用于出租的房屋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 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 资产部分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 (十)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 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生产设备、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折旧方 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 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 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 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40 5 2.38 生产设备 15 5 6.33 办公设备 3、5 5 31.67、19.00 交通工具 5 5 19.0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56 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 为入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及减值准备。 (十一)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2、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3、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并经 公司验收通过。 (十二)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 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 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 进行相应的调整。 (十三)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采用成本 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 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 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 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十四)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 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57 (十五)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 或补偿。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 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 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 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 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 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 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 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 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十六)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 流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 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 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 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58 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十七)收入 本公司主要向客户销售生猪、配送鲜肉、提供生猪屠宰劳务服务。 1、销售商品收入。本公司按合同约定销售生猪、配送鲜肉、销售腊味及其他商品, 当相关商品交付给客户并得到客户确认,主要风险和报酬发生转移时,按合同约定金额确 认收入。 2、提供劳务服务收入。本公司提供生畜屠宰劳务服务及屠宰附加服务,当相关劳务 完成时,按收费标准确认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本公司出租房屋,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时期及租金,按月 确认收入。 (十八)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 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 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 情况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 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十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 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 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 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 值。 (二十) 主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59 本公司于 2016 年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的要求,将利润 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自 2016 年 5 月 1 日企业经营活 动发生的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列示于“税金及附加”项目。上述事项对 2016 年度和 2015 年度的净利润以及所有者权益无影响。 四、 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17%、13%、6%、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7%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2% 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根据财税〔2016〕36 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 通知》,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本公司房屋租赁业务营业税改征为增值税,执行 5%简易 征收税率。 (二)重要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财税〔2012〕75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本公司鲜肉配送业务符合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规定, 享受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六条、以及财税〔2008〕149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 惠的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11〕26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48 号《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等文件之规定,企业从 事农产品初加工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屠宰劳务收入符合上述政策文件规定, 享受农产品初加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五、 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 (一)货币资金 类 别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现金 562.67 735.75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60 银行存款 6,056,380.42 6,586,029.33 合 计 6,056,943.09 6,586,765.08 (二)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 类 别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835,364.98 100 41,768.25 5.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835,364.98 100 41,768.25 5.00 类 别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437,798.20 100 21,889.91 5.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437,798.20 100 21,889.91 5.00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①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835,364.98 5.00 41,768.25 437,798.20 5.00 21,889.91 合 计 835,364.98 5.00 41,768.25 437,798.20 5.00 21,889.91 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余额 中山市实验中学 168,874.80 20.22 8,443.74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100,994.00 12.09 5,049.70 中山市红光林果有限公司 90,946.48 10.89 4,547.32 中山市智兴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61,740.00 7.39 3,087.00 中山市纸箱总厂有限公司 49,667.90 5.95 2,483.40 合 计 472,223.18 56.53 23,611.16 (三)预付款项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61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452,331.34 100.00 431,568.27 99.48 1 至 2 年 2,000.00 0.46 2 至 3 年 272.26 0.06 合 计 452,331.34 100.00 433,840.53 100.00 2、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开平市温氏畜牧有限公司恩平分公司 432,140.80 95.53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中山 石油公司 16,178.86 3.58 广东联合电子收费股份有限公司 4,011.68 0.89 合 计 452,331.34 100.00 (四)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 类 别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803,216.27 100.00 62,660.81 7.8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803,216.27 100.00 62,660.81 7.80 类 别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83,409.63 100.00 26,670.48 5.5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483,409.63 100.00 26,670.48 5.52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①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62 账 龄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计提比 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计提比 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753,216.27 5.00 37,660.81 433,409.63 5.00 21,670.48 1 至 2 年 50,000.00 10.00 5,000.00 2 至 3 年 50,000.00 50.00 25,000.00 合 计 803,216.27 — 62,660.81 483,409.63 — 26,670.48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金 50,000.00 50,000.00 个人所得税 11,806.27 2,380.84 关联方往来 366,041.66 非关联方往来 741,410.00 64,987.13 合计 803,216.27 483,409.63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债务人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余额 烧味加工厂集体租户 注 非关联方往来 735,800.00 1 年以内 91.61 36,790.00 开平市温氏畜牧有限 公司恩平分公司 保证金 50,000.00 2 至 3 年 6.22 25,000.00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11,806.27 1 年以内 1.47 590.31 中山市小榄镇裕华彩 印厂 非关联方往来 2,610.00 1 年以内 0.32 130.50 广州市城域信息科技 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往来 2,000.00 1 年以内 0.25 100.00 合 计 — 802,216.27 — 99.87 62,610.81 注:本公司代垫烧味加工厂集体租户建设管道燃气设施款项,承建方交付使用后,该代垫 款项分期向烧味厂集体租户收回。 (五)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类别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35,270.21 35,270.21 10,752.42 10,752.42 包装物 7,152.36 7,152.36 库存商品 50,031.80 50,031.80 合 计 85,302.01 85,302.01 17,904.78 17,904.78 (六)其他流动资产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63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理财产品 15,000,000.00 待抵扣及留抵进项税 129,264.73 554,098.29 合 计 15,129,264.73 554,098.29 (七)投资性房地产 1、按成本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9,606,342.77 19,606,342.77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19,606,342.77 19,606,342.77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2,224,419.71 2,224,419.71 2.本期增加金额 465,611.52 465,611.52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2,690,031.23 2,690,031.23 三、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16,916,311.54 16,916,311.54 2.期初账面价值 17,381,923.06 17,381,923.06 (八)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办公设备 交通工具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0,167,660.96 8,860,667.76 410,681.76 1,107,267.90 30,546,278.38 2.本期增加金额 1,232,912.63 55,568.80 1,288,481.43 (1)购置 108,487.07 55,568.80 164,055.87 (2)在建工程转 入 1,124,425.56 1,124,425.56 3.本期减少金额 112,478.50 112,478.50 (1)处置或报废 112,478.50 112,478.50 4.期末余额 20,167,660.96 10,093,580.39 353,772.06 1,107,267.90 31,722,281.31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0,710,263.81 2,712,387.51 313,767.89 728,853.67 14,465,272.88 2.本期增加金额 774,108.48 423,673.83 38,786.00 99,462.36 1,336,030.67 (1)计提 774,108.48 423,673.83 38,786.00 99,462.36 1,336,030.67 3.本期减少金额 110,354.51 110,354.51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64 (1)处置或报废 110,354.51 110,354.51 4.期末余额 11,484,372.29 3,136,061.34 242,199.38 828,316.03 15,690,949.04 三、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8,683,288.67 6,957,519.05 111,572.68 278,951.87 16,031,332.27 2.期初账面价值 9,457,397.15 6,148,280.25 96,913.87 378,414.23 16,081,005.50 (九)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基本情况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烧味 厂燃气 管道工 程 950,000.00 950,000.00 合 计 950,000.00 950,000.00 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期末余额 资金来源 烧味厂燃气管道工程 950,000.00 950,000.00 自筹 分拆车间(宿舍车库) 271,089.19 271,089.19 自筹 猪仓除臭设备工程 230,144.44 230,144.44 自筹 预冷间设备工程 222,927.71 222,927.71 自筹 630KVA 变压器 134,408.52 134,408.52 自筹 太阳能供热系统项目工 程 290,536.94 290,536.94 自筹 天燃气锅炉设备 158,119.66 158,119.66 自筹 锅炉房管道燃气安装工 程 88,288.29 88,288.29 自筹 合计 950,000.00 1,395,514.75 1,124,425.56 1,221,089.19 — (十)无形资产 项 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使用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5,040,746.74 77,989.74 5,118,736.48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5,040,746.74 77,989.74 5,118,736.48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1,725,343.08 14,818.56 1,740,161.64 2.本期增加金额 100,835.04 7,409.28 108,244.32 (1)计提 100,835.04 7,409.28 108,244.32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65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1,826,178.12 22,227.84 1,848,405.96 三、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3,214,568.62 55,761.90 3,270,330.52 2.期初账面价值 3,315,403.66 63,171.18 3,378,574.84 (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类 别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摊销额 其他减少额 期末余额 综合楼修缮装修 191,290.62 54,434.00 59,606.16 186,118.46 厂区修缮绿化 838,851.40 77,647.42 761,203.98 生产车间修理 139,243.46 425,098.70 193,533.84 370,808.42 合计 1,169,385.48 479,532.70 330,787.32 1,318,130.86 (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26,107.27 104,429.06 12,140.10 48,560.39 合 计 26,107.27 104,429.06 12,140.10 48,560.39 (十三)应付账款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含 1 年) 463,771.50 152,193.50 合 计 463,771.50 152,193.50 (十四)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分类列示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2,142,539.28 8,690,858.84 8,821,103.39 2,012,294.73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507,500.72 507,500.72 合 计 2,142,539.28 9,198,359.56 9,328,604.11 2,012,294.73 2、短期职工薪酬情况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工资薪金 2,141,293.41 7,828,901.56 7,968,656.80 2,001,538.17 2.社会保险费 106,886.32 106,886.32 其中:医疗保险费 65,383.75 65,383.75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66 工 伤 保 险费 19,328.45 19,328.45 生 育 保 险费 22,174.12 22,174.12 3.住房公积金 379,012.00 379,012.00 4.工会经费 1,245.87 143,196.46 133,685.77 10,756.56 5.职工教育经费 4,021.50 4,021.50 6.补充医疗保险 228,841.00 228,841.00 合 计 2,142,539.28 8,690,858.84 8,821,103.39 2,012,294.73 3、设定提存计划情况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484,398.55 484,398.55 2.失业保险费 23,102.17 23,102.17 合 计 507,500.72 507,500.72 (十五)应交税费 税 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263,697.70 243,083.17 营业税 49,954.58 城建税 18,458.85 20,512.68 教育费附加 7,910.98 8,791.17 地方教育费附加 5,273.96 5,860.79 房产税 206,649.59 205,809.24 土地使用税 126,942.55 117,187.17 堤围防护费 4,414.56 所得税 115,616.84 414,987.55 合 计 744,550.47 1,070,600.91 (十六)其他应付款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押金保证金 1,727,899.03 1,500,843.42 关联方往来 54,000.00 475,000.00 其他非关联方往来 1,207,147.76 1,141,012.21 合 计 2,989,046.79 3,116,855.63 注:2011 年 5 月 24 日,本公司与母公司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书及续签借款协议书, 借款 1500 万元用于烧味加工厂工程建设,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利率结算。截止 2014 年 12 年 31 日,已 归还母公司借款 500 万,剩余 1000 万于 2015 年 10 月还清。 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情况的说明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67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未偿还原因 济宁兴隆食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90,000.00 质保金 合 计 190,000.00 — (十七)递延收益 1、 递延收益按类别列示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生产设备补助 437,425.27 22,176.27 415,249.00 政府补助 财政贴息 1,437,257.30 40,016.41 1,397,240.89 政府补助 合 计 1,874,682.57 62,192.68 1,812,489.89 — 2、政府补助项目情况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新增 补助金额 本期计入营业 外收入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生产设备补助 437,425.27 22,176.27 415,249.00 与资产相关 财政贴息 注 1 1,437,257.30 40,016.41 1,397,240.89 与资产相关 合 计 1,874,682.57 62,192.68 1,812,489.89 — 注 1:根据 2009 年 3 月 9 日中山市人民办公室[2009]5 号文件市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同意公 司烧味加工场工程造价给予 3 年贷款贴息。本公司分别于 2013 年 3 月、2014 年 3 月、2015 年 5 月收到 贷款贴息 50 万元,合计 150 万元。 (十八)股本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股份总数 30,000,000.00 1,250,000.00 31,250,000.00 2016 年 4 月 27 日,根据公司全体出资人关于公司改制变更的股东会决议和改制后章程的规定,申 请登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250,000.00 元,由公司原股东以其拥有中山市肉联厂有限公司的净资产折 合为股本。截至 2016 年 4 月 29 日止,股份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以其拥有的中山市肉联厂有限公司净 资产折合的股本人民币 31,250,000.00 元。各发起人以经审计截止 2016 年 2 月 29 日的净资产 43,626,831.78 元折股投入,其中:人民币 31,250,000.00 元折合为股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共 31,25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上述净资产扣除折合股本后的余额 12,376,831.78 元计入资本 公积。上述事项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16】第 22-00024 号《验 资报告》。 (十九)资本公积 类 别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68 一、资本溢价 2,377,200.00 2,377,200.00 二、净资产折合股本后转入 12,376,831.78 12,376,831.78 合 计 14,754,031.78 2,377,200.00 12,376,831.78 详见五之(十九)股本。 (二十)盈余公积 类 别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5,242,510.36 1,008,943.92 5,334,332.22 917,122.06 合 计 5,242,510.36 1,008,943.92 5,334,332.22 917,122.06 详见五之(十九)股本。 (二十一)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期末余额 金 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3,838,902.8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089,439.2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08,943.92 1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未分配利润股改转入资本公积 4,665,299.56 期末未分配利润 8,254,098.60 (二十二)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一、主营业务小计 63,204,816.46 55,694,929.38 56,525,374.21 45,731,929.72 生猪屠宰 14,384,178.84 7,531,137.12 16,144,718.84 6,399,081.18 生猪销售 43,810,867.80 43,310,507.44 35,270,390.76 34,704,029.34 鲜肉配送 5,009,769.82 4,853,284.82 5,110,264.61 4,628,819.20 二、其他业务小计 8,942,381.83 3,588,012.70 9,804,999.84 3,229,600.15 屠宰附加 6,613,027.47 2,010,661.55 7,759,367.00 1,905,845.31 房屋租赁 1,936,650.68 1,264,957.93 2,032,470.00 1,308,354.32 腊味销售 392,703.68 312,393.22 13,162.84 15,400.52 合 计 72,147,198.29 59,282,942.08 66,330,374.05 48,961,529.87 (二十三) 税金及附加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69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税 136,382.13 489,591.89 城市维护建设税 136,276.90 200,499.42 教育费附加 58,404.41 85,928.36 地方教育费附加 38,936.24 57,285.59 房产税 288,104.31 土地使用税 84,500.24 合 计 742,604.23 833,305.26 2016 年 12 月 3 日,财政部印发财会[2016]22 号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营业税金 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 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二十四) 销售费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595,222.99 507,880.09 广告及推广费 39,813.15 办公费 89,185.43 97,948.02 合 计 724,221.57 605,828.11 (二十五) 管理费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2,389,116.64 2,105,858.56 办公费 461,217.78 165,605.84 固定资产折旧 223,049.77 211,295.49 无形资产摊销 108,244.32 108,225.84 长期待摊摊销 96,283.50 79,216.84 业务招待费 84,394.82 135,513.00 税费 192,398.35 602,215.79 咨询服务费 133,426.91 20,000.00 合 计 3,688,132.09 3,427,931.36 (二十六) 财务费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手续费 13,311.43 9,036.88 利息支出 376,416.69 利息收入 -64,428.18 -378,464.84 合 计 -51,116.75 6,988.73 (二十七) 资产减值损失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70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9,878.34 21,889.91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35,990.33 20,807.18 合 计 55,868.67 42,697.09 (二十八) 营业外收入 1、 营业外收入分项列示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益的金额 递延收益 62,192.68 157,973.86 62,192.68 其他政府补助 注 2,692,432.00 167,335.00 2,692,432.00 处置非流动资产 140.00 其他 19,111.29 22,447.41 19,111.29 合 计 2,773,735.97 347,896.27 2,773,735.97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本期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 关 生产设备补助 22,176.27 123,665.17 与资产相关 财政贴息 40,016.41 34,308.69 与资产相关 其他政府补助 注 2,692,432.00 167,335.00 与收益相关 合 计 2,754,624.68 325,308.86 — 注:根据财建[2007]608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2015 年收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 147,335.00 元;2016 年收到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 补贴 82,432.00 元。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办事处《西区培育高成长中小微企业实施方案》、《西区中小微企业融资 扶持专项资金操作细则》,本公司符合相关要求,2015 年获取补助资金 20,000.00 元。 根据中农财[2016]21 号《关于下拨 2016 年农业专项资金(动植物防疫奖补资金)的通知》,本公司 的动物防疫工作符合该通知的要求,2016 年获取补助资金 60,000.00 元。 根据中经信[2016]488 号《关于下达中山市 2016 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计划的通条》, 本公司,本公司列入本地区高成长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助计划的条件,2016 年获取 专项资助资金 100,000.00 元。 根据粤财综[2010]98 号《广东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 的暂行办法》,本公司 2014 至 2015 年度在维稳市场及食品安全方面的投入符合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的相 关要求,经申请,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给予价格调节补贴经费 2,450,000.00 元。 (二十九) 营业外支出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71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益的金额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2,123.99 85,422.41 2,123.99 罚款及滞纳金 30,361.00 30,361.00 合 计 32,484.99 85,422.41 32,484.99 (三十)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明细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费用 370,325.32 890,852.68 递延所得税费用 -13,967.17 -10,674.27 合 计 356,358.15 880,178.41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金 额 利润总额 10,445,797.38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611,449.35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2,299,450.14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44,358.95 所得税费用 356,358.15 (三十一) 现金流量表 1、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255,648.00 24,657,435.72 其中:利息收入 64,428.18 378,464.84 政府补助 2,692,432.00 665,735.00 收到其他营业外收入 19,111.29 24,187.41 收回或收到其他应来款 430,000.00 23,233,748.27 收回或收到押金及保证金 3,049,676.53 355,300.2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60,932.97 24,554,677.09 其中:付现销售费用 128,998.58 97,948.02 付现管理费用 940,054.25 950,249.76 付现财务费用 13,311.43 9,036.88 付现营业外支出 30,361.00 支付其他往来款 23,165,163.43 支付押金及保证金 2,048,207.71 332,279.00 2、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7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00,000.00 其中:偿还关联方借款 10,000,000.00 (三十二)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0,089,439.23 11,834,389.08 加:资产减值准备 55,868.67 42,697.0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336,030.67 1,519,171.68 无形资产摊销 108,244.32 108,225.8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30,787.32 293,766.6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2,123.99 84,802.41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3,967.17 -10,674.2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7,397.23 115,146.3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11,030.67 -1,013,070.6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858,517.49 236,072.07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388,616.62 13,210,526.1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6,056,943.09 6,586,765.0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6,586,765.08 7,930,448.20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29,821.99 -1,343,683.12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6,056,943.09 6,586,765.08 其中:库存现金 562.67 735.75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7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6,056,380.42 6,586,029.3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056,943.09 6,586,765.08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 本公司的母公司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母公司对本公司 的持股比例(%) 母公司对本公司 的表决权比例(%) 中山兴中集团 有限公司 中山 投资、租赁、 委托经营 134,048.00 万 96.00 96.00 (二)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方 实际控制人名称 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的 持股比例(%) 实际控制人对本公 司的表决权比例(%) 与公司关系 中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100.00 100.00 实际控制方 (三) 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中山市交通物业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参股股东 中山市纸箱总厂有限公司 受控股股东同一控制 中山市格兰特实业有限公司 受控股股东同一控制 中山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受控股股东同一控制 中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兴中集团参股 30.00%的企业 (四)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 易类型 关联交易内容 关联交易 定价方式 及决策程 序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金额 占同类 交易金 额的比 例(%) 金额 占同类 交易金 额的比 例(%) 中 山 市 纸 箱 总 厂 有 限 公 司 销售商 品 销售鲜肉 市场定价 589,477.25 11.77 878,868.67 17.20 中 山 市 格 兰 特 实 业 有 限 公司 销售商 品 销售鲜肉 市场定价 285,553.37 5.70 261,315.98 5.11 中 山 市 保 安 销售商 销售鲜肉 市场定价 88,382.61 1.76 8,094.70 0.16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74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品 中 山 港 华 燃 气有限公司 接受劳 务 接受煤气管道 安装工程服务 市场定价 88,288.29 100.00 950,000.00 100.00 2、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年份 关联方 类型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上年度 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 拆出 32,929,436.76 2014 年 12 月 2015 年 12 月 中山兴中集团有限公司 拆入 23,189,322.77 2014 年 12 月 2015 年 12 月 注:本公司 2014 年 12 月参与母公司中兴集团资金池管理体系,于 2015 年 12 月退出资金池管理体系。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合 计 523,075.00 726,201.29 8、其他关联交易 (五)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中 山市 纸箱 总厂 有限公司 49,667.90 2,483.40 76,851.80 3,842.59 应收账款 中山市有限公司 20,486.14 1,024.31 30,964.10 1,548.21 应收账款 中 山市 保安 服务 有限公司 4,754.14 237.71 8,094.70 404.74 其他应收款 中 山兴 中集 团有 限公司 366,041.66 18,302.08 合计 — 74,908.18 3,745.42 481,952.26 24,097.62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 中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54,000.00 475,000.00 合 计 — 54,000.00 475,000.00 七、 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承诺事项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75 八、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无重大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九、 其他重要事项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 补充资料 (一)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金 额 备注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123.99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 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754,624.68 3.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249.71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795.00 合计 2,721,455.98 (二)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本年度 上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1.40 35.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15.63 35.11 (三)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 上年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32 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0.24 0.26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广东颐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76 附: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 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年度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中山市西区港隆中号 1 号三楼行政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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