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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9768 _2021_ 瑞科汉斯 _2021 年年 报告 _2022 03 27
公告编号:2022-011 1 2021 瑞科汉斯 NEEQ:839768 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Jilin Rui Ke Hans Electric Co.,ltd. 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11 2 公司年度大事记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吉林省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吉工信民营〔2021〕217 号)标准要求,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通过 2021 年 度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 定,有效期三年。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收到全国 股转公司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对公司 报送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文件进行审 查,经审查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精选层挂牌审查细则(试行)》的 相关要求并予以受理。 2021 年度,公司在 2021 第五届中 国新三板年度风云榜评选活动中荣获 “新三板成长性优质企业”荣誉称号; 公司董事长廖长春先生获得“新三板优 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公司 2015 年 10 月被认定为高新技 术企业,依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 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新技术企 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 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国科发火【2016】195 号】”有关规 定,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取得编号 为 GR202122000006 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有效期三年。 公告编号:2022-011 3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8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0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4 第五节 重大事件 .......................................................... 33 第六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 49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 55 第八节 行业信息 .......................................................... 59 第九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 60 第十节 财务会计报告 ...................................................... 65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80 公告编号:2022-011 4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廖长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丹保证年度报 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 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 √否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是 √否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年度报告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1、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 24,851.34 万元,占当期 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60.76%。目前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若未来不能有效控制应收账款规模,将会占用更多流动资金, 产生流动性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一直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通过改善 客户结构和调整产品结构来降低应收账款占比,使应收账款保 持在合理可控范围内。目前公司通过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 严格按照合同回款时限进行应收账款催款工作,改善企业资金 周转。同时通过加强企业信用政策管理,防范应收账款信用风 险。另一方面公司根据会计政策,已对应收账款充分计提坏账 准备。 公告编号:2022-011 5 2、技术创新风险 公司产品种类丰富,能够满足不同客户个性化需求。随着 客户需求差异性变化,公司将持续保持技术创新,及时研发新 产品,否则公司将在市场竞争者处于劣势,对公司产品竞争力 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通过及时申报专利等手段,保护公司知识 产权。报告期末,公司合计拥有 40 项专利技术,其中发明专利 6 项,拥有 37 项软件著作权及多项核心技术。公司已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未来将通过多渠道吸纳业内高端技术 人才加盟,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同时公司加大软硬 件投入建设,并建立良好的人才激励机制,通过内外部专业技 能培训,提高内部研发人员的专业水平,不断创新技术,有效 降低技术创新风险。 3、产品质量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产品从未发生产品质量事故,也从未因产 品质量问题与客户产生纠纷,若未来因生产发生疏漏造成产品 瑕疵,将会给公司品牌声誉带来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持续 生产经营。 应对措施:公司始终将产品的质量放在首位,秉承诚信为 本的经营理念,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标准组织生产, 建立系统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体系,为客户提供性能更 优良可靠的产品,赢取更高的品牌声望。 4、客户集中风险 2021 年度,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收入为 13,512.19 万元,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 58.61%,公司客户相对集中,若该地区 市场竞争环境、客户偏好发生不利于本公司变化,公司的业务 开展将受到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积极开发新产品及提高其市场占有率,电 锅炉产品采取经销和直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随着产品销售区 域的分散,客户已相对分散,未来随着公司产品结构、客户结 构持续改善,客户集中度风险将弱化。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存在被调出创新层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2-011 6 □是 √否 公告编号:2022-011 7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瑞科汉斯 指 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瑞盛新能 指 吉林瑞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主办券商、东北 证券 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 所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煤改电 指 将以煤炭为燃料的传统锅炉更换成以电这种清洁能源 为主的锅炉。 电采暖 指 用电实现采暖,是一种将电能转成热能直接放热或通 过热质在采暖管道中循环来满足供暖需求的供暖方式 或设备。 电锅炉、电采暖炉 指 以电力为能源并将其转化成为热能,从而经过锅炉转 换,向外输出具有一定热能的蒸汽、高温水或有机热 载体的锅炉设备。传统上应用在工业上统称电锅炉, 应用于民用上统称电采暖炉。 节能环保型电锅炉、电采暖炉 指 区别于传统电锅炉,采用最新 PTC 陶瓷半导体加热技 术,具有热转化效率高,加热速度快,节能环保等优 点。 输配电 指 输配电的概念包括三个方面,即输电、变电、配电。 其中输电是指电能的传输,通过输电,把相距甚远的 (可达数千公里)发电厂和负荷中心联系起来,使电 能的开发和利用超越地域的限制;变电是指利用一定 的设备将电压由低等级转变为高等级(升压)或由高 等级转变为低能级的过程配电则是消费电能地区内将 电力分配至用户的分配手段,直接为用户服务 碳达峰 指 某一个时点,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 逐步回落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 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末 指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告编号:2022-011 8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Jilin Rui Ke Hans Electric Co.,Ltd. 证券简称 瑞科汉斯 证券代码 839768 法定代表人 廖长春 二、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 张文福 联系地址 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工业北区甲九南路 电话 0431-81617899 传真 0431-84761599 电子邮箱 jilinrkhs@ 公司网址 办公地址 长春九台经济开发区工业北区甲九南路 邮政编码 130507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公司董秘办公室 三、 企业信息 股票交易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成立时间 2009 年 11 月 20 日 挂牌时间 2016 年 11 月 15 日 分层情况 创新层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制造业(C)-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C382)-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C3823)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节能环保型电采暖炉及电采暖设备、智能配电设备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交易 □做市交易 普通股总股本(股) 104,538,000 优先股总股本(股) 0 做市商数量 0 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为廖长春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为廖长春、刘兵,无一致行动人 公告编号:2022-011 9 四、 注册情况 项目 内容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81691495531C 否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经济开发区工 业北区甲九南路 否 注册资本 104,538,000 是 注: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 104,538,000 元,总股本为 104,538,000 股。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10 日的股本 74,670,000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 29,868,000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04,538,000 股,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变更为 104,538,000 元。 五、 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 东北证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 5 号中商大厦四层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否 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 东北证券 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范学军 顾庆刚 赵锋 1 年 1 年 1 年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六、 自愿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2-011 10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230,538,067.40 175,299,970.32 31.51% 毛利率% 35.96% 44.65%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939,055.27 40,636,235.04 -23.86%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30,484,044.82 39,716,853.84 -23.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12.54% 23.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计算) 12.36% 22.90% - 基本每股收益 0.30 0.44 -31.82%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409,011,293.13 306,309,226.74 33.53% 负债总计 146,894,701.33 75,131,690.21 95.52%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62,116,591.80 231,177,536.53 13.38%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51 3.10 -19.0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5.91% 24.53% - 资产负债率%(合并) 35.91% 24.53% - 流动比率 2.36 3.27 - 利息保障倍数 14.52 25.18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130,380.75 11,322,270.61 -489.77% 应收账款周转率 1.06 1.18 - 存货周转率 4.26 3.49 - 公告编号:2022-011 11 四、 成长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33.53% 27.91% - 营业收入增长率% 31.51% 32.83% - 净利润增长率% -23.86% 55.42% - 五、 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 普通股总股本 104,538,000 74,670,000 40.00%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0 0 0%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0 0 0% 六、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七、 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532,981.98 债务重组损益 -27,485.9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499.6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397.06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500,393.42 所得税影响数 45,382.9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55,010.45 九、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十、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2-011 12 单位:元 科目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应收票据 1,489,742.50 2,666,534.18 0.00 889,525.74 应收账款 157,555,177.66 148,462,106.18 128,455,421.15 121,458,157.88 应收款项融资 5,119,703.33 3,688,500.20 650,000.00 50,000.00 预付款项 8,506,957.73 8,556,369.43 2,115,197.71 5,683,290.04 其他应收款 3,394,826.98 3,300,787.85 3,785,069.58 3,624,648.01 存货 28,021,674.68 32,983,632.00 20,815,905.93 22,127,668.23 合同资产 4,827,980.41 9,203,045.09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105,323.59 0.00 0.00 16,885.32 流动资产合计 236,264,213.84 236,103,801.89 181,938,760.83 179,967,341.68 固定资产 0.00 0.00 31,038,847.86 31,829,215.94 无形资产 0.00 0.00 8,500,223.07 8,639,525.8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29,080.89 2,698,810.00 1,736,397.77 2,214,167.75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0.00 2,690,354.75 19,784.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69,635,695.74 70,205,424.85 60,763,617.59 59,500,487.65 资产总计 305,899,909.58 306,309,226.74 242,702,378.42 239,467,829.33 短期借款 19,000,000.00 19,038,255.56 39,000,000.00 39,080,736.48 应付账款 31,426,001.75 31,119,065.80 32,673,861.76 32,999,306.05 预收款项 0.00 0.00 3,358,041.83 2,995,495.55 合同负债 4,485,639.15 9,760,116.12 0.00 0.00 应付职工薪酬 0.00 0.00 705,320.53 927,214.87 应交税费 4,808,007.11 6,259,060.75 5,778,102.32 6,602,961.05 其他应付款 732,263.05 888,610.70 1,639,702.47 2,115,032.76 其他流动负债 493,420.31 1,050,204.17 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65,077,806.79 72,247,788.52 89,175,519.41 90,741,237.26 递延收益 2,233,353.49 2,883,901.69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33,353.49 2,883,901.69 0.00 0.00 负债合计 67,311,160.28 75,131,690.21 92,250,197.86 93,815,915.71 盈余公积 10,173,865.67 9,432,744.37 5,849,147.58 5,369,120.87 未分配利润 91,564,790.98 84,894,699.51 52,642,328.20 48,322,087.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合计 238,588,749.30 231,177,536.53 150,452,180.56 145,651,913.6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8,588,749.30 231,177,536.53 150,452,180.56 145,651,913.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总计 305,899,909.58 306,309,226.74 242,702,378.42 239,467,829.33 营业收入 179,494,514.00 175,299,970.32 136,546,379.56 131,973,542.38 营业成本 95,558,436.40 97,024,729.52 76,732,608.28 75,559,858.58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63,628.11 1,980,108.11 939,978.81 882,015.70 销售费用 11,714,773.78 8,032,481.44 7,445,717.59 7,854,245.45 管理费用 8,056,537.24 8,140,057.24 7,060,420.00 7,418,358.51 研发费用 8,788,174.97 7,353,979.17 7,083,968.04 6,025,131.44 公告编号:2022-011 13 财务费用 2,004,810.27 1,962,329.35 2,383,367.18 2,596,337.46 信用减值损失(损 失以“-”号填列) 1,739,145.24 3,433,029.44 457,275.71 2,065,386.26 资产减值损失(损 失以“-”号填列) 878,742.27 892,163.36 0.00 0.00 其他收益 1,090,540.58 439,992.38 0.00 0.00 营业利润 49,780,806.30 46,921,085.07 35,794,265.16 30,008,878.77 营业外收入 22,098.72 0.00 10,956.55 2,637.97 所得税费用 6,543,690.22 6,272,816.10 4,655,607.52 3,865,927.76 净利润 43,247,180.87 40,636,235.04 31,149,456.55 26,145,431.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43,247,180.87 40,636,235.04 31,149,456.55 26,145,431.34 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收到的现金 159,178,691.22 157,383,065.12 115,166,848.67 115,565,853.9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 动有关的现金 13,615,230.20 14,145,665.32 14,910,095.01 14,344,985.66 购买商品、接受劳 务支付的现金 108,379,919.47 99,130,279.14 58,081,597.44 66,205,157.2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 职工支付的现金 12,553,223.06 12,785,643.90 11,181,379.61 11,099,407.81 支付的各项税费 22,012,179.09 20,067,356.38 4,775,170.50 4,803,583.0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动有关的现金 24,259,523.23 28,314,120.82 27,542,708.80 26,854,863.73 购建固定资产、无 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25,409,702.10 30,105,955.73 15,238,768.91 14,066,088.6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 动有关的现金 6,000,000.00 13,864,000.00 0.00 36,2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 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0.00 0.00 2,688,253.70 2,899,574.4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 动有关的现金 6,445,000.00 15,255,000.00 242,000.00 29,960,000.00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余额 0.00 0.00 14,232,699.59 14,337,599.59 公告编号:2022-011 14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电采暖设备及配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致力于实现产品的数字化、智 能化、网络化,以满足客户对清洁采暖、可靠用电的市场需求,生产的电采暖系列产品具有安全、节能、 环保等特性,广泛应用于工业、民用电采暖领域;高低压成套设备、电气安全类产品等配电设备产品主 要应用于电力生产、电力工程设施等领域,公司在电力系统、汽车制造、房地产等行业具有一定客户基 础。 1、研发模式 公司新产品开发主要采用自主研发方式进行。公司已通过自主研发的方式取得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和 多项核心产品。研发部门主要参与新产品开发的决策工作,承担方案设计、可行性分析、技术分析、工 艺分析等主要任务,并负责设计质量及样品的测试改进等工作,针对现有产品功能与现场使用情况反馈 对产品的功能、外观等进行改进创新。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未来将通过多渠道吸纳业内高端技术人才加盟,不断提升 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同时公司加大软硬件投入建设,并建立良好的人才激励机制,通过内外部专业技 能培训,提高内部研发人员的专业水平,不断创新技术,有效降低技术创新风险。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批量采购与项目订单采购两种模式。对于批量采购模式,采购部根据各生产部门提供 的请购单制定采购计划,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常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零采材料等同质性物料;对于 项目订单采购模式,主要根据具体销售订单需求,采购内容主要为具体项目所需原料、辅料等,由技术 部出具相应的物料清单,采购部根据物料清单执行项目订单采购。 公司采购环节选定的合格供应商源自两个方面:一部分是考虑客户所指定的关键元器件品牌,由技 术部、采购部共同确定是否符合标准进而决定供应商;另一部分则是由公司采购部自行选定。公司已制 定了合格供应商评价标准及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按照多家对比、市场反馈、优胜劣汰的原则,从以往 提供的物资品质、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等方面对合格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定与筛选。 3、生产模式 (1)电采暖设备生产模式 公司电采暖设备主要采用“备货生产”与“以销定产”相结合的生产模式。由于电采暖设备销售具 公告编号:2022-011 15 有明显季节性,销售主要集中在第三、第四季度,为保证集中销售需求,公司会根据市场需求预测、销 售经验等提前进行备货生产,以满足交货周期需要。在获取到销售订单的情况下,公司会根据库存情况 安排生产计划,同时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对产品规格、型号及功能进行灵活调整,以满足销售客户需求。 (2)配电设备的生产模式 对于配电备产品,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现有库存备件可以满足生产需求的, 生产部门会直接领用备件进行生产和组装,在合同约定交期内完成供货;对于有特定功能需求的产品, 公司技术部负责完成产品的设计、测试,然后交由生产部组织生产和组装。 4、销售模式 公司对电采暖设备主要采用经销与直销相结合的模式。对于经销模式,首先是公司将产品销售给经 销商,再由经销商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经销商与公司签订经销协议,其根据销售经验对区域市场进 行需求调研并预判销售规模后向公司进行采购,采购产品后需要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公司对于经销商会 给予前期技术支持、营销培训支持,经销商在限定的区域进行销售。对于直销模式,公司主要通过自建 营销团队获取市场需求信息,依靠参与投标、商务谈判等方式获取订单,直接销售给各级政府部门、国 有企业、房地产公司等。 具有燃煤锅炉改造需求的企业安装工业电锅炉属于市场购买行为,不需要入围政府“煤改电”工程 目录。对采用电能作为清洁能源替代的企业,可根据各地政策享受电价优惠或申请其他形式的差异化补 贴。民用电锅炉、电暖气、电暖风基本通过招标入围各市、县政府“煤改电”工程实现销售。各地政府 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均需通过公开招标程序进行,具备投标资质的企业在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参与 投标,竞标成功后其生产的产品入围“煤改电”工程目录,方可在当地进行销售。 公司配电设备产品全部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公司通过自建营销团队,采用投标、商务谈判的方式 获取订单,实现产品销售。销售对象主要为国家电网及各省电网公司、电力企业、大型汽车制造类企业 等具有良好信誉度的客户。客户对产品性能、服务体验、技术服务支持要求较高,直销模式可以更好的 满足终端客户的各类需求,也更有利于实现对客户的全方位服务。 报告期内商业模式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专精特新”认定 □国家级 √省(市)级 “单项冠军”认定 □国家级 □省(市)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是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是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是 公告编号:2022-011 16 其他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 详细情况 公司 2015 年 10 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依据全国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2016]3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 发火【2016】195 号】”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取得 编号为 GR202122000006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吉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工作的通知》(吉工信民营[2021]217 号)标准要求,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通过 2021 年度吉林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 有效期三年。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事项 是或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二、 经营情况回顾 (一) 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3,053.81 万元,同比增长 31.51%;营业成本 14,763.92 万元,同比 增长 52.17%;实现净利润 3,093.91 万元,同比下降 23.86%。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40,901.13 万元,同比增长 33.53%;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6,211.66 万元,同比增长 13.38%。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营销网络建设,先后在新疆乌鲁木齐、乌什县、内蒙古包头、黑龙江佳木斯等 地设立分公司,积极参与当地政府煤改电项目,同时工业品电锅炉参与一批大型央企煤改电项目,扩大 市场应用。年度内,公司参与了一汽红旗繁荣基础建设项目、一汽解放青岛基地建设项目、龙翔产业园 建设项目等重大工程,带动了配电设备业绩快速增长。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取得了国家高新技术复 审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取得吉林省工信厅颁发的吉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 公告编号:2022-011 17 业证书。 (二) 行业情况 一、清洁取暖行业政策 2013 年 9 月,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 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 2017 年,除必要保留 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 10 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 20 蒸吨以 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2)2016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多部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指出: “在存在采暖刚性需求的北方地区和有采暖需求的长江沿线地区,重点对燃气(热力)管网覆盖范围以 外的学校、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大力推广碳晶、石墨烯发热器件、发热电缆、电 热膜等分散电采暖替代燃煤采暖。在燃气(热力)管网无法达到的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或生态要求较 高区域的居民住宅,推广蓄热式电锅炉、热泵、分散电采暖。在农村地区,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为重点, 逐步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工作,大力推广以电代煤。” (3)2016 年 12 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提出:“(五)推动能源结 构优化。加强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 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 (4)2017 年 5 月,财政部、能源局等多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 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中央财政支持试点城市推进清洁方式取暖替代散煤燃烧取暖,并同步开展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地方政府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实现 试点地区散烧煤供暖全部“销号”和清洁替代,形成示范带动效应。试点示范期为三年,中央财政奖补 资金标准根据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安排 10 亿元,省会城市每年安排 7 亿元,地级城市每年 安排 5 亿元。 (5)2017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多部委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 提出: ①对于涵盖了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2+26”个重点城市,2021 年城市城区全部实现清洁取 暖,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 80%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 60%以上; ②按照由城市到农村分类全面推进的总体思路,加快提高非重点地区清洁取暖比重。城市城区优先 发展集中供暖,集中供暖暂时难以覆盖的,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2019 年,清洁取暖率达到 公告编号:2022-011 18 60%以上;2021 年,清洁取暖率达到 80%以上,2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新建建筑全部实现清洁 取暖。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构建以集中供暖为主、分散供暖为辅的基本格局。2019 年,清洁取暖率达到 50%以上;2021 年,清洁取暖率达到 70%以上,1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农村地区优先利用地热、 生物质、太阳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有条件的发展天然气或电供暖,适当利用集中供暖延伸覆盖。2019 年,清洁取暖率达到 20%以上;2021 年,清洁取暖率达到 40%以上。 截至 2021 年,国家陆续推出四批“清洁供暖”试点城市,每批示范期 3 年,试点城市合计达 63 个。 在国家政策背景下,黑龙江、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新疆等地陆续出台清洁供暖补 贴政策,对电采暖业务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自 2017 年起研发电采暖设备产品并于 2018 年投 入市场,2018 年至 2020 年间电采暖产品收入保持了较好的增长态势。国家及各地区对于清洁供暖的政 策支持并不是短期行为,第四批清洁供暖试点城市中央财政补贴刚刚开始,而且第一批试点城市在中央 财政补贴到期后,天津、唐山、济南等地方政府陆续公开发布关于示范期后的清洁取暖相关运行补贴支 持政策,为电采暖产品应用起到持续支持作用。另外,从试点城市落实清洁供暖工作情况分析,城市城 区、县城与城乡结合部清洁供暖完成率较好,农村的清洁供暖完成率较低,未来也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二、配电设备行业政策 输配电设备行业是智能电网发展的重要基础性行业,它连接电力生产和电力消费,其发展状况不仅 决定电力能否安全的输送到消费终端,还决定着电力传输的效率,是影响国民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 重要行业。近年我国主要行业政策: 1、2020 年 2 月 17 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正式发布《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工作方案》(以下简 称“《方案》”),“十四五”是我国能源转型、清洁能源发展的关键窗口期,必须转变化石能源为主 的发展方式,下决心严控煤电总量、优化布局,大力发展西部北部清洁能源和东中部分布式能源,加快 构建特高压输电通道,推动东部、西部同步电网建设,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根本扭转“一煤独大” 格局,以风光水储输联合模式满足新增能源需求,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清洁 和绿色的能源保障。 2、2021 年国务院发布《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 “十四五”规划及纲要提出将提高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智能调节能力,加强源网荷储衔接,提升清洁能 源消纳和存储能力,提升向边远地区输配电能力;提出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 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产业。 3、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 号), 其中文中提到:坚持节能优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大力推 公告编号:2022-011 19 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水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光热发电。加快大容 量储能技术研发推广,提升电网汇集和外送能力。增加农村清洁能源供应,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促 进燃煤清洁高效开发转化利用,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加快天 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验示范。 随着近年来国内的快速经济发展,国内居民用电和工业用电量持续增长,国家持续推进电网投资建 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同时,国家倡导的“一带一路”构想和构建“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 的目标为电网建设提供了大量的投资机会。在国家出台的“十四五”规划建议中,加快智能电网的建设、 促进电力工业企业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升级,以及节能低碳政策的落实已成为重要任务,我国输配电行 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行业内企业通过提升产品科技含量,改善产品性能,满足客户多样化需要,提 供客户整体解决方案。未来相当长时间会保持健康稳定发展。 (三) 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本期期末与本期期 初金额变动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的 比重% 金额 占总资产的 比重% 货币资金 20,496,301.69 5.01% 27,242,826.96 8.89% -24.76% 应收票据 0.00 0.00% 2,666,534.18 0.87% -100.00% 应收账款 248,513,365.34 60.76% 148,462,106.18 48.47% 67.39% 应收款项融资 500,000.00 0.12% 3,688,500.20 1.20% -86.44% 预付款项 13,347,385.64 3.26% 8,556,369.43 2.79% 55.99% 其他应收款 7,231,623.68 1.77% 3,300,787.85 1.08% 119.09% 存货 34,641,229.15 8.47% 32,983,632.00 10.77% 5.03% 合同资产 12,200,856.74 2.98% 9,203,045.09 3.00% 32.57%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资产 19,999.36 0.00% 0.00 0.00% 100.00% 其他流动资产 2,169,238.61 0.53% 0.00 0.00% 100.00% 使用权资产 467,474.33 0.11% 0.00 0.00% 100.00%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0.00 0.00% 0.00 0.00% 0.00% 长期应收款 148,974.09 0.04% 0.00 0.00% 100.00% 固定资产 56,935,568.82 13.92% 59,082,899.55 19.29% -3.63% 在建工程 0.00 0.00% 0.00 0.00% 0.00% 无形资产 8,166,791.82 2.00% 8,423,715.30 2.75% -3.05% 商誉 0.00 0.00% 0.00 0.00% 0.00% 公告编号:2022-011 20 长期待摊费用 138,187.44 0.03% 0.00 0.00% 100.00% 递延所得税资 产 4,034,296.42 0.99% 2,698,810.00 0.88% 49.48% 短期借款 59,525,476.16 14.55% 19,038,255.56 6.22% 212.66% 应付票据 13,317,781.24 3.26% 2,177,821.60 0.71% 511.52% 长期借款 0.00 0.00% 0.00 0.00% 0.00% 应付账款 44,163,224.28 10.80% 31,119,065.80 10.16% 41.92% 应付职工薪酬 1,173,727.99 0.29% 1,954,653.82 0.64% -39.95% 应交税费 8,371,468.05 2.05% 6,259,060.75 2.04% 33.75% 其他应付款 2,279,579.01 0.56% 888,610.70 0.29% 156.53%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负债 281,946.28 0.07% 0.00 0.00% 100.00% 其他流动负债 6,882,841.84 1.68% 1,050,204.17 0.34% 555.38% 租赁负债 193,791.35 0.05% 0.00 0.00% 100.00% 其他非流动负 债 26,358.64 0.01% 0.00 0.00% 100.00%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 100.00%,主要原因是期初应收票据已到期承兑; 2.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 67.39%,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销售增加,销售回款较慢,结 算周期较长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减少 86.44%,主要原因是期末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4.预付款项较期初增加 55.99%,主要原因是期末未完工订单预付了部分采购货款所致; 5.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 119.09%,主要原因是本期进行了债权转让,转让应收账款导致往来其他 应收款增加所致; 6.合同资产较期初增加 32.57%,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 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电锅炉出租模式,构成分期 收款销售业务; 8.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增加 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挂账的上市中介费所致; 9.使用权房地产较期初增加 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租赁房产增加所致; 10.长期应收款较期初增加 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了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所致; 11.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 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了装修支出所致; 12.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 49.48%,主要原因是本期信用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13.短期借款较期初增加 212.66%,主要原因是随着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增加了银行短期贷款用于购 买原材料及经营费用所致; 公告编号:2022-011 21 14.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 511.52%,主要原因是本期用于支付贷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有所增加,期末未 到期偿还所致; 15.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 41.92%,主要原因是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采购规模增加所致; 16.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 39.95%,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的奖金金额减少所致; 17.应交税费较期初增加 33.75%,主要原因是国家支持企业发展,实施税款延缓缴纳政策,期末未 交税款增加所致; 18.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 156.53%,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应付中介机构费用增加所致; 1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 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租赁房产增加所致; 20.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 555.38%,主要原因是分期收款产生的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21.租赁负债较期初增加 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租赁房产增加所致; 22.其他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 100.00%,主要原因是分期收款对应的待转销项税。 2. 营业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本期与上年同期金 额变动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营业收入 230,538,067.40 - 175,299,970.32 - 31.51% 营业成本 147,639,166.59 64.04% 97,024,729.52 55.35% 52.17% 毛利率 35.96% - 44.65% - - 销售费用 8,505,835.13 3.69% 8,032,481.44 4.58% 5.89% 管理费用 12,148,993.59 5.27% 8,140,057.24 4.64% 49.25% 研发费用 9,916,827.18 4.30% 7,353,979.17 4.20% 34.85% 财务费用 2,588,997.31 1.12% 1,962,329.35 1.12% 31.93% 信用减值损失 -12,200,875.99 -5.29% -3,433,029.44 -1.96% 255.40% 资产减值损失 -1,568,640.99 -0.68% -892,163.36 -0.51% 75.82% 其他收益 535,379.04 0.23% 439,992.38 0.25% 21.68% 投资收益 -27,485.99 -0.01% 0.00 0.00% -100.00% 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 0.00 0.00% 0.00 0.00% 0.00% 资产处置收益 0.00 0.00% 0.00 0.00% 0.00% 汇兑收益 0.00 0.00% 0.00 0.00% 0.00% 营业利润 34,880,696.16 15.13% 46,921,085.07 26.77% -25.66% 营业外收入 2,229.83 0.00% - 0.00% 100.00% 营业外支出 9,729.46 0.00% 12,033.93 0.01% -19.15% 净利润 30,939,055.27 13.42% 40,636,235.04 23.18% -23.86% 公告编号:2022-011 22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31.51%,主要原因是本期智能型高低压成套设备订 单比去年有所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 52.17%,主要原因是本期营业收入有所增加,且原 材料价格上涨导致营业成本有所增加所致; 3.管理费用:报告期内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49.25%,主要原因是本期管理人员薪酬、中介机构 费用和新建办公楼折旧增加所致; 4.研发费用:报告期内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34.85%,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研发投入所致; 5.财务费用: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 31.93%,主要原因是上年收到财政贴息冲减了财务 费用所致; 6.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 255.40%,主要原因是应收账款有所增加, 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 75.82%,主要原因是合同资产有所增加, 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8.投资收益: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100.00%,主要原因是本期发生债权转让所致; 9.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00.00%,主要原因多收回质保金所致。 (2) 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230,451,160.24 175,277,871.60 31.48% 其他业务收入 86,907.16 22,098.72 293.27% 主营业务成本 147,639,166.59 97,024,729.52 52.17% 其他业务成本 - - - 按产品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 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同 期 增减% 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节能环保型 电采暖设备 72,025,549.46 36,410,959.20 49.45% -5.67% 28.73% -13.51% 智能型高低 90,182,280.32 67,021,315.49 25.68% 42.60% 49.89% -3.61% 公告编号:2022-011 23 压成套设备 电气安全类 产品 11,621,411.30 7,746,893.02 33.34% 198.44% 217.63% -4.03% 电力工程施 工 56,621,919.16 36,459,998.88 35.61% 78.12% 68.90% 3.51% 按区域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为 23,045.12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31.48%。主营业务成本为 14,763.92 万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52.17%。 智能型高低压成套设备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 42.60%,营业成本比去年同期增长 49.89%,毛利 率比去年同期减少 3.61%,主要原因是本期智能型高低压成套设备订单比去年有所增加,导致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及毛利同时增加,由于今年原材料价格上涨,毛利率略有下降所致; 电气安全类产品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 198.44%,营业成本比去年同期增加 217.63%,主要原因 是本期需求客户增加,订单增加,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同时增加,由于今年原材料价格上涨,毛利率略 有下降所致; 电力工程施工营业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 78.12%,营业成本比去年同期增长 68.90%,主要原因是本 期施工订单有所增加,导致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及毛利同时增加。 (3)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客户 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 53,329,494.67 23.13% 否 2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9,414,151.34 12.76% 否 3 新星宇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林 省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3,199,294.06 10.06% 否 4 中煤地华盛水文地质勘察有限公司绿 寰地源空调分公司 18,030,279.11 7.82% 否 5 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1,148,672.18 4.84% 否 合计 135,121,891.36 58.61% - 注:前五大客户已按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口径合并披露,具体包括:国家电网有限公司:1)沈阳 电业电气安装有限公司;2)国网智联电商(沈阳)有限公司;3)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大庆供电 公司;4)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沈阳供电公司;5)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绥化供电公司;6)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 公告编号:2022-011 24 (4)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 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本溪佰汇铜业有限公司 12,355,016.45 8.17% 否 2 青岛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6,636,301.77 4.39% 否 3 海宁宝光太阳能工业有限公司 6,267,449.96 4.15% 否 4 吉林省隆创科电发展有限公司 6,084,327.22 4.03% 否 5 吉林省安洋电气有限公司 5,929,203.34 3.93% 否 合计 37,272,298.74 24.67% - 3. 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130,380.75 11,322,270.61 -489.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3,456.67 -30,105,955.73 92.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068,255.12 21,029,701.29 71.51% 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13.04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489.77%,主要原因是一是本 期销售回款减少,二是原材料价格上涨及部分库存备库,导致采购支出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5.35 万元,较去年增长 92.85%,主要原因是去年厂房建设已 基本完工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606.83 万元,较去年增长 71.51%,主要原因是上期定向增发 股份融资吸收投资及本期新增银行贷款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为 3,093.91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13.04 万元,主要 原因是应收账款增加导致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吉林瑞盛 新能源有 限公司 控股子公 司 主要包括 配电设备 行业电气 设备、清 洁能源行 10,000,000.00 2,318.27 -4,681.73 0.00 -4,681.73 公告编号:2022-011 25 业电采暖 设备。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 □是 √否 (五) 研发情况 研发支出情况: 项目 本期金额/比例 上期金额/比例 研发支出金额 9,916,827.18 7,353,979.17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30% 4.20% 研发支出中资本化的比例 - - 研发人员情况: 教育程度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1 0 本科以下 26 28 研发人员总计 27 28 研发人员占员工总量的比例 14% 16% 专利情况: 项目 本期数量 上期数量 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 40 35 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 6 6 研发项目情况: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研发工作,通过持续性研发投入,带动公司产品链更新,产品性能提高、产品功 能完善。2019 年研发费用投入 6,025,131.44 元,2020 年研发费用投入 7,353,979.17 元,2021 年研 发费用投入 9,916,827.18 元,研发支出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分别为 4.57%、4.20%、4.30%,研发成果 有显著成效。近三年,完善了电采暖炉、电锅炉功能属性,使电采暖炉实现双温双控、远程控制、远程 数据传输、智能控制等功能。增加了防干烧、漏电保护等八项保护措施,开发出多功能电采暖炉。公司 先后研发出大功率(386KW、640KW、768KW)工业用电锅炉,使公司单体设备供暖面积超过 8000 平米。 在工业品方面,还研制出电蒸汽锅炉,丰富了电采暖设备的应用范围。公司未来还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 入,特别电采暖设备与太阳能、空气能组合应用等产品的研发,为不同地区、不同应用环境客户提供更 公告编号:2022-011 26 丰富产品体系,提高市场竞争力,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2021 年度,公司持续开展研发项目工作,研发项目共计 9 项。截至报告期末,已结项目 3 项。� (六) 审计情况 1. 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键审计事项说明: 具体详见第十节、一、审计报告正文部分“三、关键审计事项”。 (七)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 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其中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可以提前实施。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三、24。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 赁。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本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 或者包含租赁。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留存 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A.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 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B.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承租人增 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及预付租金进行必要 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公告编号:2022-011 27 C.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按照附注三、17 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本公司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除此之外,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下列一项或多项简化处理: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及其他最新情 况确定租赁期;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 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 用权资产;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本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在首 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做出分类。除此之外,本公司未对 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衔接规定进行调整,而是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③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资产转让是否符合附注 三、21 作为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应当作为销售和融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 租回交易,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按照与其他融资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继续在 租赁期内摊销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对于首次执行日前作为销售和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 易,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应当按照与其他经营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首次 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调整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无需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 报表相关项目。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具体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公告编号:2022-011 28 (八)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企业社会责任 1. 扶贫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持续经营评价 一、国家政策长期支持:公司主要生产电采暖设备与配电设备产品。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 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以及《2017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电采暖设备和配电设备在行 业大类上同属于“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电采暖作为清洁能源取暖的重要方式,属于国家支持 发展的产业。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鼓励和支持清洁能源供暖行业发展的政策,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 鼓励支持清洁能源取暖行业快速发展。公司自主研发生产智能化半导体电采暖炉和电锅炉产品,广泛应 用于工厂、企业、事业、机关、学校、农场、部队战区等各种业态供暖,被国家煤改电项目大量采用, 受益于国家政策支持,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 二、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治理体系,强化三会运作水平,通过规范化运 作管理来不断提升治理结构完善,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各项风险管控的制度和机构设置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 三、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公司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与控股股东及控制公司完全独立,资产 与其分开,保持了良好的公司独立自主经营能力。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同业竞争的情形。 综上,公司营业收入近三年保持 30%的年复合增长率,行业受国家重点鼓励支持,行业前景广阔, 具有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 四、 未来展望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公告编号:2022-011 29 (一) 行业发展趋势 1、工业电采暖设备市场前景广阔 2017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多部委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提 出: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 70%,“2+26”个重点城市 2021 年,全部实现清洁取暖,35 蒸吨燃煤炉 全部拆除,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 80%,20 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拆除。经过 5 年努力,北 方城市清洁取暖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取缔 35 蒸吨燃煤炉、20 蒸吨以下燃煤炉目标还有一定距离。 未来工业用户对电锅炉的需求将变为刚性需求。采用小燃煤锅炉供暖将变为历史。公司将深挖工业品用 户供暖市场,通过直销、经销两种市场化运作模式,利用未来 5-8 年时间,为广大有供暖需求的工业电 锅炉用户提供综合供暖设计方案,为国家实现减少碳排放,实现碳达峰目标助力。 2、国家煤改电政府项目持续时间长 自 2017 年国家提出涵盖了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2+26”个重点城市进行先期煤改清洁能源 试点以来,国家陆续推出四批“清洁供暖”试点城市,每批示范期 3 年,试点城市合计达 63 个。在国 家政策背景下,黑龙江、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新疆等地陆续出台清洁供暖补贴政 策,对电采暖业务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截止目前,西北五省、东北三省、内蒙古等省自治区清洁 能源取暖计划尚处于试点城市推广进程中,距离全面推广清洁能源取暖尚有相当长时间才能完成国家提 出的任务目标。从试点城市落实清洁供暖工作情况分析,城市城区、县城与城乡结合部清洁供暖完成率 较好,农村的清洁供暖完成率较低,未来北方广大农村将是政策落实的着力点,市场空间巨大广阔。 3、行业头部企业需保持持续创新特征 电采暖行业发展起步较晚,行业从最初的电阻丝发热取暖,到依靠新型节能材料供暖,行业发展进 步明显。从国家煤改电采购招标情况分析,对高耗能产品已排除在政府补贴范围外。各参与市场主体将 竞争优势集中在新品研发上,通过创新性开发出节能、环保、安全的新品,同时在产品功能属性上保持 领先优势,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使产品科技含量与现代信息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储能蓄热技术等 相结合,符合未来智能家居,物联网相融合的趋势。同时在产品应用上能够满足不同地区、不同业态、 不同消费者需求。行业产品创新为消费者提供不同选择的同时,为产品迭代更新创造了更多市场空间。 公司将牢牢抓住清洁能源取暖的历史契机,提高产品竞争力,提升品牌影响力,提升市场份额。 (二)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秉承清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继续实施清洁能源供暖业务优先发展的战略 定位,实施清洁能源供暖综合设计方案与专业设备提供商的发展战略,基于大数据、智能化、节能的设 公告编号:2022-011 30 计思路,为不同业态、不同客户群体、不同应用领域客户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努力成为成为具有专精 特新且在清洁能源供暖细分领域应用场景产品开发中的行业头部企业。 2022 年,公司通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清洁供暖应用技术,形成一体化专业应用方案解决能力,聚焦 北方清洁能源供暖分领域各应用场景,打造政府清洁能源供暖项目标杆案例,并在各地成功复制,实现 清洁能源供暖业务板块和智能配电设备业务板块业绩稳步提升。 (三) 经营计划或目标 一、经营战略目标 公司将推进落实上述公司发展战略的关键策略,扎实推进各项关键工作任务。保持清洁能源供暖设 备及配电设备业务平稳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拓展产品应用领域范围,实现清洁能源供 暖、智能配电设备业务板块高质量发展。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为完成上述经营目标,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确保全年目标的顺利实现: 1、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年度内,公司将继续对国家煤改电市场全面发力,积极参与黑龙江、吉林、 辽宁、内蒙古、新疆、宁夏、甘肃、陕西、青海等地煤改电试点城市市场,同时对大型央企、部队战区 等大客户项目进行深度挖掘,对各个业态煤改电潜在市场进行广泛参与。力争年度内实现电采暖设备营 业收入同比增长 50%目标。 2、持续的技术研发能力:年度内,公司将继续开发新产品,增加研发投入,增加新产品推广力度, 扩大应用领域,为广大用户增强体验感。 3、进行管理创新和文化创新:持续推动管理创新,推进绩效管理,抓好人才培养,服务品牌传播, 不断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在新的经济形势之下,公司管理层注重企业文化引领,带领全公司持续奋斗、 创新进取,从客户、产品、经营、研发、质量、制造、人才培养、产业资源等全方位提升核心竞争力, 为公司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 (四) 不确定性因素 无。 公告编号:2022-011 31 五、 风险因素 (一) 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 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 24,851.34 万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为 60.76%。目前公司的 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若未来不能有效控制应收账款规模,将会占用更多流动资金,产生流动性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一直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通过改善客户结构和调整产品结构来降低应收账款 占比,使应收账款保持在合理可控范围内。目前公司通过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严格按照合同回款时 限进行应收账款催款工作,改善企业资金周转。同时通过加强企业信用政策管理,防范应收账款信用风 险。另一方面公司根据会计政策,已对应收账款充分计提坏账准备。 2、技术创新风险 公司产品种类丰富,能够满足不同客户个性化需求。随着客户需求差异性变化,公司将持续保持技 术创新,及时研发新产品,否则公司将在市场竞争者处于劣势,对公司产品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通过及时申报专利等手段,保护公司知识产权。报告期末,公司合计拥有 40 项专 利技术,其中发明专利 6 项,拥有 37 项软件著作权及多项核心技术。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管 理体系,未来将通过多渠道吸纳业内高端技术人才加盟,不断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同时公司加大 软硬件投入建设,并建立良好的人才激励机制,通过内外部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内部研发人员的专业水 平,不断创新技术,有效降低技术创新风险。 3、产品质量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产品从未发生产品质量事故,也从未因产品质量问题与客户产生纠纷,若未来因生 产发生疏漏造成产品瑕疵,将会给公司品牌声誉带来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持续生产经营。 应对措施:公司始终将产品的质量放在首位,秉承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 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建立系统完善的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体系,为客户提供性能更优良可靠的产品,赢 取更高的品牌声望。 4、客户集中风险 2021 年度,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收入为 13,512.19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 58.61%,公司客 户相对集中,若该地区市场竞争环境、客户偏好发生不利于本公司变化,公司的业务开展将受到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积极开发新产品及提高其市场占有率,电锅炉产品采取代理商加盟销售模式,随着 产品销售区域的分散,客户已相对分散,未来随着公司产品结构、客户结构持续改善,客户集中度风险 将弱化。 公告编号:2022-011 32 (二) 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无。 公告编号:2022-011 33 第五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五.二.(一) 是否存在提供担保事项 √是 □否 五.二.(二)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 源的情况 □是 √否 五.二.(三)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其他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五.二.(四)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及出售资产、对外投资, 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五.二.(五)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五.二.(六)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是 √否 二、 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 公司发生的提供担保事项 挂牌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在提供担保 √是 □否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被担 保人 担保金额 实际履行担 保责任的金 额 担保 余额 担保期间 责任 类型 被担 保人 是否 为挂 牌公 是否 履行 必要 的决 策程 是 否 因 违 规 是 否 因 违 规 违规 担保 是否 完成 整改 起始 终止 公告编号:2022-011 34 司控 股股 东、 实际 控制 人及 其控 制的 企业 序 已 被 采 取 行 政 监 管 措 施 已 被 采 取 自 律 监 管 措 施 1 吉林 电企 电力 安装 有限 公司 8,000,000.00 8,000,000.00 0 2020 年 8 月 18 日 2021 年 8 月 17 日 连带 是 已事 前及 时履 行 不 涉 及 不 涉 及 不涉 及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提供担保分类汇总 单位:元 项目汇总 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 报告期内挂牌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对表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8,000,000.00 0 公司及表内子公司为挂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担保 8,000,000.00 0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不含本数)的被担保 人提供担保 0 0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 0 0 公司为报告期内出表公司提供担保 0 0 应当重点说明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为关联方吉林电企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亚泰大 街支行借款 8,000,000.00 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21 年 2 月 8 日上述担保全部解除完毕。 公司接受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司为关联方吉林电企电力安装有限公司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亚泰大街 支行借款 8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由长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春亚泰大街支行出具担保函,公司为长春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资产 公告编号:2022-011 35 抵押反担保,同时,电企电力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2021 年 2 月 8 日上述反担保全部解除完 毕。 违规担保原因、整改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因提供担保事项的涉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担保合同履行情况 2021 年 2 月 8 日上述担保全部解除完毕,担保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三)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四)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交易类型 审议金额 交易金额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 0 0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0 0 债权债务往来或担保等事项 80,000,000.00 74,723,005.18 重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债权债务担保是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做担保,上述担保 事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平台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4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43)。上述担保系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由关联方为公司提供 无偿担保,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 (五)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日 期 承诺结束 日期 承诺来源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 况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2016 年 5 月 20 日 - 挂牌 同业竞争承 诺 承诺不构成同业 竞争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2016 年 6 月 26 日 - 挂牌 同业竞争承 诺 承诺不构成同业 竞争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2016 年 5 月 20 日 - 挂牌 资金占用承 诺 承诺不存在资金 占用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2016 年 5 月 20 日 - 挂牌 关联交易承 诺 承诺避免关联交 易 正在履行中 公告编号:2022-011 36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2016 年 5 月 20 日 - 挂牌 社保、公积金 承诺 承诺对部分员工 未缴纳社保、住 房公积金提出合 法权利要求代偿 相关费用 正在履行中 其他 2016 年 5 月 20 日 - 挂牌 股份无代持 承诺 承诺不存在股份 代持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2020 年 11 月 11 日 2021 年 3 月 31 日 挂牌 同业竞争承 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已履行完毕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2021 年 11 月 18 日 - 北交所上市 限售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的亲属廖长 安、廖理燃、 王生、刘璐 2021 年 11 月 18 日 - 北交所上市 限售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2021 年 11 月 18 日 - 北交所上市 限售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正在履行中 公司 2021 年 11 月 18 日 - 北交所上市 关于公司向 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 后三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 划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正在履行中 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 事(不含独 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 员 2021 年 11 月 18 日 - 北交所上市 稳定股价的 预案及增持 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正在履行中 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 监高 2021 年 11 月 18 日 - 北交所上市 关于《招股说 明书》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情形的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正在履行中 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 事、监事、 2021 年 11 月 18 日 - 北交所上市 对发行申请 文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 性的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正在履行中 公告编号:2022-011 37 高级管理人 员 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 理人员 2021 年 11 月 18 日 - 北交所上市 填补被摊薄 即期回报的 措施及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正在履行中 控股股东 2021 年 11 月 18 日 - 北交所上市 关于股权不 存在纠纷的 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2021 年 11 月 18 日 - 北交所上市 关于股权不 存在纠纷的 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2021 年 11 月 18 日 - 北交所上市 减少并规范 关联交易的 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2021 年 11 月 18 日 - 北交所上市 减少并规范 关联交易的 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2021 年 11 月 18 日 - 北交所上市 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正在履行中 实际控制人 或控股股东 2021 年 11 月 18 日 - 北交所上市 关于社保、公 积金缴纳事 项的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正在履行中 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 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 员 2021 年 11 月 18 日 - 北交所上市 关于未能履 行承诺时的 约束措施的 承诺 详见承诺事项详 细情况 正在履行中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内容 如下: ①承诺人目前为止没有从事与股份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行为。承诺人保证并承诺,将不在中国 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 竞争关系的任何经营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营实体、机构、经济组 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营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或虽有投资但未 有控制权的企业目前不存在、将来亦不会从事与股份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生产经营业务,不生产、 公告编号:2022-011 38 开发任何对股份公司产品及拟开发的产品构成直接竞争的同类产品,也不会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参与 投资与股份公司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企业、业务产品、新技术,从而确保避免 对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 ②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则承诺人及承诺人此后控制的其它企 业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若与股份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受承诺人控制的其它企 业将通过以下方式避免同业竞争:停止生产和经营存在竞争的业务;将存在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 将存在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③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若承诺人或承诺人此后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股份公司主营业 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承诺人在知悉该等商业机会后将立即通知股份公司;若股份公 司拟争取该等商业机会,承诺人将给予充分的协助,以确保股份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因与承诺人 及承诺人此后控制的其他企业同业竞争而受到损害。 ④如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承诺人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公司实际控制人廖长春和刘兵于 2016 年 6 月 26 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内容 如下:“为避免吉林省华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产生潜在的同业竞争关 系,实际控制人廖长春、刘兵承诺自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功挂牌之日起 24 个月内办理完 毕吉林省华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全部注销手续。同时, 吉林省华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注销期间不开展任 何生产经营业务,只处理以前年度尚未收回的合同款项,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实 际控制人廖长春、刘兵将向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廖长春、刘兵已出具承诺自公司成功挂牌之日起 24 个月内办理完毕华 盛电力及华冠电力的全部注销手续。同时,华盛电力及华冠电力注销期间不开展任何生产经营业务,只 处理以前年度尚未收回的合同款项,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实际控制人廖长春、刘 兵将向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华冠电力已注销完毕。公司实际控制人廖长春和刘兵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出具承诺: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前办理完毕吉林省华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全部注销手续,承诺其他事项不变。截止 2021 年 1 月 18 日,吉林省华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全部注销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资金占用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出具了《对资金占用等事宜的承诺》: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人(本 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的关联方将不会发生任何占用或者转移股份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 形。若发生上述情形,本人(本公司)愿意就因此给股份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公告编号:2022-011 39 3、关联交易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长春和刘兵均出具了《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书》,承诺:本人将 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机构(以下简称“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与股份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 般商业原则,与股份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 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本人保证不利用在股份公司中的地位和影 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人在 股份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要求股份公司违规提供担 保。 4、社保、公积金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廖长春、刘兵针对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出具承诺如下:公司 因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需补缴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因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事宜受到处罚,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 出有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利要求,本人将代公司承担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 需由公司补缴的全部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罚款或赔偿款项,全额承担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要 求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或赔偿款项,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公司支付的或应由公司支付的所 有相关费用。本人进一步承诺,在承担上述款项和费用后将不向公司追偿,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 损失。 5、其他承诺 2016 年 5 月,有限公司现有 20 名股东已签署《关于股份不存在代持情况的声明》:承诺所持公司 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转让限制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股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的情形;所持公司股份为真实持有,不存在代持的情况;如上述该等声明及承诺有任何不实,其愿承担 全部法律责任。上述股权不存在股权代持情形,也不存在股东与公司或控股股东签署对赌协议或股权激 励协议的情形。 6、限售承诺 (1)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廖长春和刘兵出具承诺:“本人作为吉林瑞 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关于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股票的限售安排,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1、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公告编号:2022-011 40 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前述股份。2、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2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实现盈利后,可以 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股份,但应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3、 上述股份锁定期间,本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亦不以其他方式处置或影响该等锁 定股份的完整权利。4、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后,本人由于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票,亦应遵 守上述承诺。5、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人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 监管意见出具相应调整后的股份锁定承诺。” (2)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的亲属廖长安、廖理燃、王生、刘璐出具承诺:“本人作为公司控股 股东及/或实际控制廖长春、刘兵的亲属,关于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限售安排,不可撤销地承诺如 下:1、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前述 股份。2、上述股份锁定期间,本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亦不以其他方式处置或 影响该等锁定股份的完整权利。3、本次发行实施完成后,本人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 公司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承诺。4、若上述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人将 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出具相应调整后的股份锁定承诺。” (3)公司现任董监高出具承诺:“本人作为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之一,关于本人所 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限售安排,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1、本人承诺,自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2、本人承诺向公司申报 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 2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减持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实现盈利后,可 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股份,但应遵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 人在本条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条前述承诺。4、股份锁定期间,本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 委托他人管理该等股份,亦不以其他方式处置或影响该等锁定股份的完整权利。5、本次发行实施完成 后,本人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承诺。6、若上述限售期 安排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人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出具相应调整后的股份 锁定承诺。” 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告编号:2022-011 41 承诺: “一、制定本规划的原则为: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 展实际情况、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理诉求、社会资金成本、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结合相关监 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审慎确定利润分配方案,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利 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当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 分配方式。二、利润分配规划的考虑因素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的发展战略、 盈利能力、经营环境、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公 司将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资本金、业务发展、盈利规模、所处发展阶段、投资资金需求和自身流动性 状况等情况,平衡业务持续发展与股东综合回报二者间的关系,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 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三、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一) 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釆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 并优先考虑釆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二)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在当年度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 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 项”是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3,000 万元;(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6%;(3)公司认为可能影响未来 十二个月公司经营的其他事项。(三)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董事会根据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 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适度扩张与业绩增 长相适应,公司可以实施股票股利分配。股票股利分配可以单独实施,也可以结合现金分红同时实施。 具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四)利润分配方案 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结 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制定分配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应 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 低比例等事宜。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之后,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五)利润分配的实施时间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应在 2 个月内完成实施。(六)利润分配政策的 调整 1、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 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2、调整 公告编号:2022-011 42 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七)股 东权益保护 1、征集中小股东意见和诉求(1)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 接提交董事会审议。(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1)公司 董事会提出修改利润分配政策,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注重对 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并在提交股东大会的利润分配政策修订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 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2)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修订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经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且发表独立意见。(3)公司监事会应对公司董事会制订或修订的利润分配政策 进行审议。监事会同时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监督。” 8、稳定股价的预案及增持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以下承诺:“一、启 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前提条件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15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 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处理,下同)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则公司及相关主体应按本预 案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前述启动条件的监测。自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 起 5 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召开董事会会议制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并告知稳定预案履行义务人。 二、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达成时,公司将及时按照以下 1-3 顺序依次采 取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2、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回购股票。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包括公司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触发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 司股票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 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而增持公司股份应 遵循以下原则:(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本次发行价;(2)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 度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2、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自公司股 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已履行稳定股价措施且仍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时,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将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而增持公司股份应遵循以 下原则:(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本次发行价;(2)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 司领取的税后薪酬金额的 10%,同一会计年度增持股票的资金不高于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金 公告编号:2022-011 43 额的 30%。3、公司回购股票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 施的前提条件满足,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履行稳定股 价措施且仍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时,公司将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公司为稳定股价而回购公 司股份应遵循以下原则:(1)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本次发行价;(2)单次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不低 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不高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同一年度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不高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 50%;(3)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三年内 转让或者注销。三、股价稳定措施停止的条件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时点至本预案尚未实施前或本预案实施 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预案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本预案停止执行:1、自 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 格;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3、继续增持股 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相关主体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4、各相关主体在单次或单一会计 年度回购或增持股票的数量、金额均已达到上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人将严格按照《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人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各项义务和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稳定公司股价及增持股票的承诺如下:1、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处理,下同)均 低于本次发行价格,则公司及本人应按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启动稳定股价措施。2、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 月内,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本人承诺将增持公司股份。本人为稳定股价而增持公 司股份应遵循以下原则:(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本次发行价;(2)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 于上一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 20%。3、在本承诺人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 述情形之一时,本承诺人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增持公司股票方案:(1)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2)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4、本承诺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 公告编号:2022-011 44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说明未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 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在限期内继续履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并自触发本承诺人增持公 司股票的条件触及时之日起,本人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承诺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本承诺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9、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出具承诺:“一、公司承诺: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2、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北交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 影响的,则公司依法回购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按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公司 股票有利润分配、送配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加 上缴纳股票申购款日至回购实施日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将及时提出预案,并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讨论。3、若因公司制作、出具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4、公司若 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若 因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 予以认定的,公司将自愿按照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以为公司需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赔偿 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承诺:1、《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2、 若因公司制作、出具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0、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1、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 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全套申报材料进行了认 真核查和审阅,确认上述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 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全套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核查和审阅,确 认上述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公告编号:2022-011 45 的法律责任。” 11、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针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可能使原股东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的情况,公司制定填补即期回报 措施并承诺如下:一、加强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将及时与保荐机构、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储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明确各控制环节 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以确保募集资金 的有效管理和使用。二、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收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 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募投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产品的技术水平、人才吸引力、市 场风险抵御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已对上述募投项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论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若 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投资回报,降低上 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三、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完善,规定了公司的利 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和实施程序、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调整机制以及股东的分红回报规 划,加强了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公司章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 红的条件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明确了现金分红优先于股利分红。 四、保持并发展公司现有业务公 司主营业务一直为配电设备行业电气设备、清洁能源行业电采暖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未来,公司 将充分利用行业发展机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并进一步发展公司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厚 公司的每股收益,以降低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五、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提 高日常运营效率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治理,提升管理水平,在日常运营中提高生产效率,强化内部成本 和费用控制。公司将不断进行生产信息化与自动化改造,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单位产出成本, 提升生产效益。公司将继续通过加强预算管控和内部监督,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降低财务成 本。六、公司承诺将积极采取上述措施填补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 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公司控股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实施完毕,若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本人承诺将按照证券监管机 公告编号:2022-011 46 构最新规定作出承诺;3、作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 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 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4、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自愿接受中 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 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 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考核方案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实行股权激励,该等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 挂钩。 6、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 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关于股权不存在纠纷的承诺 (1)控股股东出具承诺:“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作为公司股东(下称“本股东”),作出不可撤销地承诺如下:1、本股东已履行了公司《公司章程》 规定的全额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股东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 义务及责任的行为。2、本股东所持有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合法、完整、有效,本股东以自身名义实际持 有对公司的股权,不存在且将来亦不会通过委托、信托等任何形式为他人持有或由他人代为持有公司股 权,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本股东与公司股权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限制。 3、本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不存在遭到任何第 三人追索或提出权利请求的潜在风险。4、本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 查封、拍卖本股东持有之公司股权的情形。5、本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负债、担保及其他或有 事项,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本股东所持公司股权的权属转移手续不存在法律障碍。六、本股东确认知 悉并同意公司设立至今本股东的历次出资,对公司历史及现有股东历次出资的方式及认购价格均无异 议。” (2)持股董监高出具承诺:“1、本股东已履行了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全额出资义务,不存在 公告编号:2022-011 47 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本股东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2、本股 东所持有公司股权的所有权合法、完整、有效,本股东以自身名义实际持有公司的股权,不存在且将来 亦不会通过委托、信托等任何形式为他人持有或由他人代为持有公司股权,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本股 东与公司股权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限制。3、本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权属 清晰、完整,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不存在遭到任何第三人追索或提出权利请求的潜在 风险。4、本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等任何权利限制情形, 也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查封、拍卖本股东持有公司股权的情形。5、本股东对公司历史及 现有股东历次出资及认购的情况无异议。” 13、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出具承诺:“1、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公 司为本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担保。2、本人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或 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 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 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 合法权益。3、作为公司的股东,本人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切实遵守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相应的回避程序。4、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承诺自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公司存续且依照 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被认定为公司关联人期间内有效。” (2)董监高出具承诺:“1、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制度的规定行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不 要求公司为本人提供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担保。2、本人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下简称“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 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或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 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3、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切实遵守公司召开董事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相应的回避程序。4、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公司中的 公告编号:2022-011 48 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本承诺自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 可撤销,并在公司存续且依照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人被认定为公司关联人期间内有 效。” 14、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出具承诺:“1、本人将尽职、勤勉地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的职权,不利用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 他股东、债权人的正当权益;2、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 事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相近的、对发行人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 及活动;3、本人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业务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相近的或对发行人业务在 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4、本人不会向其他业务与发行人相同、相似或相 近的或对发行人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 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5、如未来存在与本人有直接及间接控制关系的任何除发行人以外的其 他公司,本人亦承诺该等公司不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业务 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6、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子女配偶 的父母,本人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以及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同受本承诺约束。7、本承诺自出具之 日起生效,本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8、如因未 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发行人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15、关于社保、公积金缴纳事项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出具承诺:“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或实际控制人,现就公司及其子 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事宜郑重承诺如下:如因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等主管部门认定瑞科汉 斯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全部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按规定缴 纳相关款项,或者由此发生诉讼、仲裁及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本人将无条件地全额承担该等应当补缴 的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证瑞科汉斯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 16、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公司承诺: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 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2、若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则本公 司承诺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 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 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3、本公司在作出的各项承 公告编号:2022-011 49 诺事项中已提出有具体约束措施的,按照本公司在该等承诺中承诺的约束措施履行。二、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承诺:1、本人将严格按照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2、若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各项 义务和责任,则本人承诺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 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该违反 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3、本人 在作出的各项承诺事项中已提出有具体约束措施的,按照本人在该等承诺中承诺的约束措施履行。 报告期内,上述人员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事项。 (六)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权利受限类 型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 例% 发生原因 货币资金 流动资产 保证金 4,122,403.51 1.01% 票据及保函保证金 应收账款 流动资产 质押 10,176,041.40 2.49% 质押担保及开具银 行承兑汇票 合同资产 流动资产 质押 1,125,498.69 0.28% 质押担保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抵押 52,288,177.54 12.78% 抵押担保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抵押 7,993,339.57 1.95% 抵押担保 总计 - - 75,705,460.71 18.51%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受限资产属公司为开展正常经营业务而发生,上述事项将视业务到期抵押和质押业务解除而终 止,对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未产生不利影响。 第六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 条件股 无限售股份总数 26,647,028 35.6864% 9,628,540 36,275,568 34.7008%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79,445 0.3742% -279,445 0 0% 公告编号:2022-011 50 份 人 董事、监事、高管 577,193 0.7730% -577,193 0 0% 核心员工 90,260 0.1209% 32,104 122,364 0.1171%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48,022,972 64.3136% 20,239,460 68,262,432 65.2992%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38,747,739 51.8920% 15,890,319 54,638,058 52.2662% 董事、监事、高管 4,292,437 5.7485% -1,544,055 2,748,382 2.6291% 核心员工 - - - - - 总股本 74,670,000 - 29,868,000 104,538,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311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 2021 年 5 月 10日的股本 74,67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 29,868,000 股,公司总股本变 更为 104,538,000 股。 (二)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 号 股东名 称 期初持股 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 数 期末持 股比 例% 期末持有 限售股份 数量 期末持有 无限售股 份数量 期末持 有的质 押股份 数量 期末 持有 的司 法冻 结股 份数 量 1 廖长春 36,709,180 14,683,672 51,392,852 49.1619% 51,392,852 0 7,926,100 0 2 龙翔(长 春)贸易 有限公司 5,070,000 2,028,000 7,098,000 6.7899% 0 7,098,000 0 0 3 徐云鹏 3,413,124 1,365,250 4,778,374 4.5709% 3,577,392 1,200,982 0 0 4 吉林省科 技投资基 金有限公 司 2,873,000 1,149,200 4,022,200 3.8476% 0 4,022,200 0 0 5 无锡兆泽 利丰投资 管理有限 公司 0 3,800,000 3,800,000 3.6350% 0 3,800,000 0 0 6 廖长安 2,575,872 1,030,349 3,606,221 3.4497% 3,606,221 0 0 0 7 刘兵 2,318,004 927,202 3,245,206 3.1043% 3,245,206 0 0 0 公告编号:2022-011 51 8 朱平东 0 2,782,442 2,782,442 2.6617% 0 2,782,442 0 0 9 倪风兰 1,758,200 703,280 2,461,480 2.3546% 0 2,461,480 0 0 10 李雅楠 1,661,800 664,720 2,326,520 2.2255% 0 2,326,520 0 0 合计 56,379,180 29,134,115 85,513,295 81.8011% 61,821,671 23,691,624 7,926,100 0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除了股东廖长春与刘兵之间系夫妻关系、廖长春与廖长安系亲兄弟关系外,上述其他股东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截至报告期末,廖长春直接持有发行人 51,392,852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49.1619%,系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其配偶刘兵直接持有发行人 3,245,206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1043%,系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二人合计控制公司 52.2662%股份,二人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 议产生重大影响,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廖长春,男,1972 年 1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1993 年 7 月至 2003 年 1 月任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技术员;2003 年 1 月至 2009 年 4 月任长春市兴华电 控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 年 2 月 2021 年 1 月任吉林电企电力安装有限公司监事;2008 年 3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吉林省华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1 年 11 月至 2013 年 4 月任 吉林瑞科汉斯电气有限公司监事,2013 年 4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 5 月至 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兵女士,1974 年 5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5 年 8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技术员;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长春市兴华电控自动化设备有限公 司销售经理;2007 年 2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吉林电企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 年 11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吉林瑞科汉斯电气有限公司监事;2013 年 3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吉林省华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监事;2013 年 4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吉林瑞科汉斯电气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5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 公司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公告编号:2022-011 52 四、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发行次数 发行情况 报告书披 露时间 募集金额 报告期内使 用金额 是否变更 募集资金 用途 变更用途 情况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金额 是否履行必 要决策程序 2020 年第 一次股票 发行 2020 年 8 月 24 日 45,131,355 1,292,593.20 是 详见公告 2020-050 5,000,000 已事前及时 履行 募集资金使用详细情况: 注: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20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5)、2022 年 3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 编号:2022-014)。 五、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发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 号 贷款方式 贷款提供 方 贷款 提供 方类 型 贷款规模 存续期间 利息 率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1 委托贷款 南关惠民 银行 10,000,000.00 2020 年 5 月 8 日 2021 年 5 月 7 日 8.20% 公告编号:2022-011 53 村镇银行 2 抵押及保 证贷款 兴业银行 长春分行 银行 9,000,000.00 2020 年 12 月 23 日 2021 年 12 月 22 日 4.80% 3 抵押及保 证贷款 兴业银行 长春分行 银行 9,000,000.00 2021 年 2 月 23 日 2022 年 2 月 22 日 5.00% 4 抵押及保 证贷款 兴业银行 长春分行 银行 7,000,000.00 2021 年 4 月 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4.90% 5 委托贷款 南关惠民 村镇银行 银行 10,000,000.00 2021 年 4 月 26 日 2022 年 4 月 25 日 8.20% 6 委托贷款 南关惠民 村镇银行 银行 5,000,000.00 2020 年 12 月 28 日 2021 年 12 月 27 日 8.00% 7 抵押及保 证贷款 兴业银行 长春分行 银行 5,000,000.00 2021 年 6 月 8 日 2022 年 6 月 7 日 5.00% 8 抵押及保 证贷款 兴业银行 长春分行 银行 5,000,000.00 2021 年 10 月 9 日 2022 年 10 月 8 日 5.00% 9 委托贷款 南关惠民 村镇银行 银行 10,000,000.00 2021 年 12 月 10 日 2022 年 12 月 9 日 8.00% 10 抵押及保 证贷款 兴业银行 长春分行 银行 9,000,000.00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22 年 12 月 21 日 5.00% 11 质押及保 证贷款 招商银行 经开支行 银行 81,500.00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022 年 12 月 15 日 4.35% 12 质押及保 证贷款 招商银行 经开支行 银行 644,407.44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022 年 12 月 16 日 4.35% 13 质押及保 证贷款 招商银行 经开支行 银行 641,246.50 2021 年 12 月 24 日 2022 年 12 月 22 日 4.35% 14 质押及保 证贷款 招商银行 经开支行 银行 38,070.00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28 日 4.35% 15 保理质押 贷款 建信融通 有限责任 公司 非银行 金融机 构 3,015,845.77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 3.85% 合 计 - - - 83,421,069.71 - - - 注:南关惠民村镇银行 5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放款。 九、 权益分派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或股 股利分配日期 每 10 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 股送股数 每 10 股转增数 2021 年 5 月 28 日 - - 4 合计 - - 4 报告期内未执行完毕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2-011 54 □适用 √不适用 (二) 权益分派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2-011 55 第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职起止日期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廖长春 董事长、总经理 男 1972 年 1 月 2019 年 5 月 23 日 2022 年 5 月 22 日 刘兵 董事、副总经理 女 1974 年 5 月 2019 年 5 月 23 日 2022 年 5 月 22 日 张文福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 总经理 男 1971 年 11 月 2019 年 5 月 23 日 2022 年 5 月 22 日 王斌 董事、财务总监 女 1974 年 7 月 2019 年 5 月 23 日 2022 年 5 月 22 日 刘忠贵 董事 男 1970 年 1 月 2019 年 5 月 23 日 2022 年 5 月 22 日 胡金贵 原董事 男 1970 年 10 月 2020 年 12 月 29 日 2021 年 10 月 15 日 陈守东 独立董事 男 1955 年 1 月 2020 年 12 月 29 日 2022 年 5 月 22 日 孙立荣 独立董事 女 1956 年 10 月 2020 年 12 月 29 日 2022 年 5 月 22 日 王希庆 独立董事 男 1962 年 10 月 2020 年 12 月 29 日 2022 年 5 月 22 日 廖长安 原副总经理 男 1966 年 5 月 2019 年 5 月 23 日 2021 年 4 月 22 日 张喜中 原副总经理 男 1975 年 6 月 2019 年 5 月 23 日 2021 年 8 月 25 日 张兴华 副总经理 男 1964 年 5 月 2020 年 12 月 29 日 2022 年 5 月 22 日 陈英智 副总经理 男 1971 年 5 月 2021 年 8 月 26 日 2022 年 5 月 22 日 李春宇 监事会主席 女 1983 年 3 月 2019 年 5 月 23 日 2022 年 5 月 22 日 陈晶 监事 女 1986 年 10 月 2019 年 5 月 23 日 2022 年 5 月 22 日 李亮 职工监事 男 1985 年 10 月 2019 年 5 月 23 日 2022 年 5 月 22 日 董事会人数: 8 监事会人数: 3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6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 董事廖长春与刘兵之间系夫妻关系,与副总经理廖长安之间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期初持普 通股股数 数量变动 期末持普 通股股数 期末普通 股持股比 例% 期末持有 股票期权 数量 期末被授 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 量 廖长春 董事长、总经 36,709,180 14,683,672 51,392,852 49.1619% 0 公告编号:2022-011 56 理 刘兵 董事、副总经 理 2,318,004 927,202 3,245,206 3.1043% 0 0 张文福 董事、董事会 秘书、副总经 理 780,000 101,800 881,800 0.8435% 0 0 王斌 董事、财务总 监 456,300 182,520 638,820 0.6111% 0 0 刘忠贵 董事 310,284 124,113 434,397 0.4155% 0 0 胡金贵 原董事 0 0 0 0% 0 0 陈守东 独立董事 0 0 0 0% 0 0 孙立荣 独立董事 0 0 0 0% 0 0 王希庆 独立董事 0 0 0 0% 0 0 廖长安 原副总经理 2,575,872 1,030,349 3,606,221 3.4497% 0 0 张喜中 原副总经理 182,520 73,008 255,528 0.2444% 0 0 张兴华 副总经理 300,000 122,849 422,849 0.4045% 0 0 陈英智 副总经理 0 0 0 0% 0 0 李春宇 监事会主席 264,654 105,862 370,516 0.3544% 0 0 陈晶 监事 0 0 0 0% 0 0 李亮 职工监事 0 0 0 0% 0 0 合计 - 43,896,814 - 61,248,189 58.5893% 0 0 (三) 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详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期初职务 变动类型 期末职务 变动原因 刘兵 董事 新任 董事、副总经理 聘任 陈英智 新任 副总经理 聘任 廖长安 副总经理 离任 营销总监 个人原因辞去职务 张喜中 副总经理 离任 无 个人原因辞去职务 胡金贵 董事 离任 无 个人原因辞去职务 报告期内新任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刘兵女士,1974 年 5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5 年 8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技术员;2005 年 7 月至 2007 年 2 月任长春市兴华电控自动化设备有限公 公告编号:2022-011 57 司销售经理;2007 年 2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吉林电企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 年 11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吉林瑞科汉斯电气有限公司监事;2013 年 3 月至 2021 年 1 月任吉林省华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监事;2013 年 4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吉林瑞科汉斯电气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5 月至 2021 年 8 月,任 公司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陈英智,男,1971 年 5 月 4 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管理咨询师。1992 年 7 月毕业于东北师范大学应用统计专业,大专学历。2019 年 1 月至 2021 年 6 月在 东北师范大学会计学专业学习,本科学历。2000 年 1 月至 2006 年 5 月担任吉林天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主管;2006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担任成都航天模塑集团长春华涛汽车塑料饰件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兼 财务部长;2012 年 7 月至 2016 年 11 月任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 年 12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吉林省锐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吉林省锐迅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5 月入职公司。2021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生产人员 71 0 10 61 技术人员 34 0 6 28 销售人员 53 0 17 36 财务人员 10 3 0 13 行政管理人员 24 9 0 33 员工总计 192 12 33 171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1 硕士 4 3 本科 47 41 专科 34 32 专科以下 107 94 员工总计 192 171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公告编号:2022-011 58 1、薪酬政策:员工薪酬不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部分高精尖人才薪酬高于当地薪酬标准。且公 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地方相 关法规要求,依法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及住房公积金,为员工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报告期内,公司员工薪酬基本保持稳定。 2、培训:员工在岗期间,公司组织多项、多岗位技能及素质培训,制定了系列的培训计划与人才培 训项目,全面加强各级别员工培训工作,包括:公司文化理念培训、技术技能培训、产品构造原理培训、 设备操作技能培训、营销培训等,对各级别员工多方位多角度的培训,提升员工素质。 3、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为 0 人。 (二) 核心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变动情况 任职 期初持普通股股 数 数量变动 期末持普通股股 数 曹荣辉 离职 销售经理 - - - 孙凤田 无变动 研发工程师 - - - 王磊 无变动 研发部长 - - - 陈晶 无变动 证券事务代表 - - - 尹成林 无变动 研发工程师 - - - 李亮 无变动 预算报价室主 任 - - - 杨小亮 无变动 生产部主任 - - - 于大义 无变动 销售经理 90,260 32,104 122,364 核心员工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核心员工除曹荣辉正常离职以外,其他核心员工无变动,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 生影响。 三、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2-011 59 第八节 行业信息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公告编号:2022-011 60 第九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事项 是或否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是 □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是 √否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 (一)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治理工作均有序推进。公司积极落实《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理规则》的相关要求,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公司章 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董事会议事规则(北 交所上市后适用)》、 《监事会议事规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及《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等内部管理制度,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深入执行,进一步细化完善了 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三会运行良好,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议事规则的规定规范召开三会并做出有 效决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各司其责,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议事规则的规定切实行 使权利、履行职责。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 益。首先,公司严格依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进行充分的信息 披露,依法保障股东对公司重大事务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其次,公司通过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 加强中小股东保护,已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 定,在制度层面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质询权等合法权利。因此,公司的治理 机制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其合法权利。� 公告编号:2022-011 61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决策严格遵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并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的职责和要求, 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程序合规、合法,决策有效。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一、2021 年 3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修改系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管理办法》 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具体详见《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 告》(公告编号:2021-013)。 二、2021 年 5 月 6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49.16%股份的控股股东廖长春书面提交的《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请在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中增加临时提案,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104,538,000 元。具体详见《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三、2021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 年 10 月 2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增加: “生物质锅炉、生物质炊事采暖炉具、生物质燃料、高压电极锅炉、高压电固体蓄热储能锅炉、电蒸汽 发生器,承压电热水锅炉、太阳能采暖系统、全玻璃真空太阳集热管、太阳能储热水箱、空气源热泵、 热泵空调、远红外电热辐射器、散热器、电采暖节能控制系统、碳晶电暖器、碳纤维电暖器、对流式电 暖器、电暖风、电热炕等多种节能电采暖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具体详见《关于拟变更经营 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同时,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 《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告编号:2021-060)。 四、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制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公告编号:2021-117)。 公告编号:2022-011 62 (二) 三会运作情况 1、 三会的召开次数 项目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召开次数 5 9 7 2、 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授权委托、审议、表决、决议等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三会规则等要求,决议内容没有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情形,会议程序规范。公司三会成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任职要求,能够按照《公司章程》、 三会规则等治理制度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三) 公司治理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 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均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 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 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报告期内,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行,未出现违法、 违规现象,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治理和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四)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信息披露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各项定 期报告和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其他重大事项,确保公司股东、潜在投资者准 确及时地掌握公司经营、财务和内控等信息,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公司将在今后继续通过 规范和强化信息披露,加强与外部各界的信息沟通,规范资本市场运作,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和保护投 资者利益。� 二、 内部控制 (一) 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独立运作,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在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 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公告编号:2022-011 63 (二)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1、业务独立 公司独立从事业务经营,对控股股东不存在依赖关系。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生产、供应、销售体 系,能够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独立核算和决策、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未受到公司控股股东的干涉、 控制。 2、资产独立 公司具有公司业务运营所需的独立的固定资产和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截至披露日,公司不存在资 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 3、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选举或聘任产生,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薪,没有在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财务人员不存在公司股 东企业兼职和领取薪酬的情形。 4、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设财务负责人一名,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公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 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受公司股东的人为干预。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 立纳税,不存在与公司股东企业共享银行账户的情形。 5、机构独立 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制定了完善的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的运作独立。公司的经营机构与公司股东完全分开且独立运作,不存在混合经营、合并办公的情形, 完全拥有机构设置自主权等。 (三)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发展需要。同时公司将根据发展情况,不断更新和完善相关制 度,保障公司健康平稳运行。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 公告编号:2022-011 64 的具体细节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及制度的指引下,做到有序工 作、严格管理,继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 险等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继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四) 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及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报告期内, 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等情况。 三、 投资者保护 (一) 公司股东大会实行累积投票制和网络投票安排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网络投票安排情况如下:2021 年 10 月 28 日、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通过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保障了公司中 小股东的权益。 (二) 特别表决权股份 □适用 √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2-011 65 第十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容诚审字[2022]251Z0005 号 审计机构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 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审计报告日期 2022 年 3 月 25 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 限 范学军 顾庆刚 赵锋 1 年 1 年 1 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是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1 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 30 万元 审 计 报 告 容诚审字[2022]251Z0005 号 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科汉斯)财务报表,包括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瑞科汉斯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 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 于瑞科汉斯,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 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 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公告编号:2022-011 66 (一)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7“金融工具”及附注五、3“应收账款”,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瑞科 汉斯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70,363,700.53 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1,850,335.19 元,应 收账款账面价值 248,513,365.34 元,占资产总额的 60.76%。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瑞科汉斯管理 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时作出了重大判断,为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确定 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对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及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和测试; (2)了解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评估所使用方法的恰当性; (3)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 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4)分析、计算资产负债表日坏账准备金额与应收账款余额之间的比率,比较前期坏账准备计提 数和实际发生数,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5)通过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客户信誉情况,并执行应收账款函证及替代测试程序,评价应收 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6)对超过信用期及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分析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7)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基于上述工作结果,我们认为相关证据能够支持管理层关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判断及估计。 (二)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1“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及附注五、33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2021 年度营业收入为 230,538,067.40 元,瑞科汉斯主要从事节能环保型电采暖设备、智能型高低压成 套设备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由于营业收入为瑞科汉斯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 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关键控制点进行测试,以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 合理以及是否有效运行; 公告编号:2022-011 67 (2)了解经营核算模式及收入的确认方法,通过抽样检查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出库单、送 货清单、验收单等,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3)我们根据客户交易的特点和性质,挑选样本执行函证程序以确认应收账款余额和销售收入金 额; (4)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5)实施分析性复核程序,评估销售收入与毛利率变动的合理性; (6)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披露是否恰当。 基于上述工作结果,我们认为管理层对收入确认事项作出的会计处理是合理的。 四、其他信息 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瑞科汉斯 2021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 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 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 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 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瑞科汉斯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 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瑞科汉斯、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瑞科汉斯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 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 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 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 以下工作: 公告编号:2022-011 68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 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 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 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 瑞科汉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 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 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 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瑞科汉斯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瑞科汉斯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 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 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 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 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 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 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范学军(项目合伙人)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顾庆刚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 锋 2022 年 3 月 25 日 公告编号:2022-011 69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1 20,496,301.69 27,242,826.9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五、2 2,666,534.18 应收账款 五、3 248,513,365.34 148,462,106.18 应收款项融资 五、4 500,000.00 3,688,500.20 预付款项 五、5 13,347,385.64 8,556,369.4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五、6 7,231,623.68 3,300,787.8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五、7 34,641,229.15 32,983,632.00 合同资产 五、8 12,200,856.74 9,203,045.09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五、9 19,999.36 其他流动资产 五、10 2,169,238.61 流动资产合计 339,120,000.21 236,103,801.8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五、11 148,974.09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五、12 56,935,568.82 59,082,899.55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五、13 467,474.33 公告编号:2022-011 70 无形资产 五、14 8,166,791.82 8,423,715.3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五、15 138,187.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16 4,034,296.42 2,698,81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69,891,292.92 70,205,424.85 资产总计 409,011,293.13 306,309,226.7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17 59,525,476.16 19,038,255.56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五、18 13,317,781.24 2,177,821.60 应付账款 五、19 44,163,224.28 31,119,065.80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五、20 7,439,174.56 9,760,116.1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五、21 1,173,727.99 1,954,653.82 应交税费 五、22 8,371,468.05 6,259,060.75 其他应付款 五、23 2,279,579.01 888,610.7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五、24 281,946.28 其他流动负债 五、25 6,882,841.84 1,050,204.17 流动负债合计 143,435,219.41 72,247,788.52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五、26 193,791.35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公告编号:2022-011 71 递延收益 五、27 3,239,331.93 2,883,901.6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五、28 26,358.64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59,481.92 2,883,901.69 负债合计 146,894,701.33 75,131,690.2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五、29 104,538,000.00 74,67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五、30 32,312,092.65 62,180,092.6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五、31 12,527,118.07 9,432,744.3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五、32 112,739,381.08 84,894,699.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合计 262,116,591.80 231,177,536.53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 计 262,116,591.80 231,177,536.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总计 409,011,293.13 306,309,226.74 法定代表人:廖长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丹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0,493,983.42 27,242,826.96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666,534.18 应收账款 十三、1 248,513,365.34 148,462,106.18 应收款项融资 500,000.00 3,688,500.20 预付款项 13,347,385.64 8,556,369.43 其他应收款 十三、2 7,238,623.68 3,300,787.85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34,641,229.15 32,983,632.00 公告编号:2022-011 72 合同资产 12,200,856.74 9,203,045.09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9,999.36 其他流动资产 2,169,238.61 流动资产合计 339,124,681.94 236,103,801.89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148,974.09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56,935,568.82 59,082,899.55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467,474.33 无形资产 8,166,791.82 8,423,715.3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138,187.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34,296.42 2,698,81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69,891,292.92 70,205,424.85 资产总计 409,015,974.86 306,309,226.7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9,525,476.16 19,038,255.56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3,317,781.24 2,177,821.60 应付账款 44,163,224.28 31,119,065.80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职工薪酬 1,173,727.99 1,954,653.82 应交税费 8,371,468.05 6,259,060.75 其他应付款 2,279,579.01 888,610.70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合同负债 7,439,174.56 9,760,116.12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81,946.28 其他流动负债 6,882,841.84 1,050,204.17 公告编号:2022-011 73 流动负债合计 143,435,219.41 72,247,788.5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193,791.35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239,331.93 2,883,901.69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26,358.64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59,481.92 2,883,901.69 负债合计 146,894,701.33 75,131,690.2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104,538,000.00 74,67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32,312,092.65 62,180,092.6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12,527,118.07 9,432,744.3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12,744,062.81 84,894,699.5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 计 262,121,273.53 231,177,536.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总计 409,015,974.86 306,309,226.74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1 年 2020 年 一、营业总收入 230,538,067.40 175,299,970.32 其中:营业收入 五、33 230,538,067.40 175,299,970.3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公告编号:2022-011 74 二、营业总成本 182,395,747.31 124,493,684.83 其中:营业成本 五、33 147,639,166.59 97,024,729.5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五、34 1,595,927.51 1,980,108.11 销售费用 五、35 8,505,835.13 8,032,481.44 管理费用 五、36 12,148,993.59 8,140,057.24 研发费用 五、37 9,916,827.18 7,353,979.17 财务费用 五、38 2,588,997.31 1,962,329.35 其中:利息费用 2,578,733.92 1,940,022.79 利息收入 48,652.99 44,553.95 加:其他收益 五、39 535,379.04 439,992.3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40 -27,485.9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7,485.99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41 -12,200,875.99 -3,433,029.4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42 -1,568,640.99 -892,163.3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4,880,696.16 46,921,085.07 加:营业外收入 五、43 2,229.83 减:营业外支出 五、44 9,729.46 12,033.9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4,873,196.53 46,909,051.14 减:所得税费用 五、45 3,934,141.26 6,272,816.1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0,939,055.27 40,636,235.04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0,939,055.27 40,636,235.0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30,939,055.27 40,636,235.04 公告编号:2022-011 7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0,939,055.27 40,636,235.04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0,939,055.27 40,636,235.04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0 0.4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0 0.44 法定代表人:廖长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丹 (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1 年 2020 年 一、营业收入 十三、3 230,538,067.40 175,299,970.32 减:营业成本 十三、3 147,639,166.59 97,024,729.52 税金及附加 1,595,927.51 1,980,108.11 销售费用 8,505,835.13 8,032,481.44 管理费用 12,144,713.59 8,140,057.24 研发费用 9,916,827.18 7,353,979.17 财务费用 2,588,595.58 1,962,329.35 其中:利息费用 2,578,733.92 1,940,022.79 利息收入 48,651.72 44,553.95 加:其他收益 535,379.04 439,992.3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7,485.9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告编号:2022-011 76 (损失以“-”号填列)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7,485.99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2,200,875.99 -3,433,029.4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568,640.99 -892,163.36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4,885,377.89 46,921,085.07 加:营业外收入 2,229.83 减:营业外支出 9,729.46 12,033.93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4,877,878.26 46,909,051.14 减:所得税费用 3,934,141.26 6,272,816.1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0,943,737.00 40,636,235.0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30,943,737.00 40,636,235.04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0,943,737.00 40,636,235.04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1 年 2020 年 公告编号:2022-011 77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2,737,649.70 157,383,065.1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57,247.11 90,940.4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46(1) 12,035,968.41 14,145,665.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4,930,865.22 171,619,670.8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0,259,111.99 99,130,279.1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6,205,046.89 12,785,643.9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354,362.63 20,067,356.3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46(2) 32,242,724.46 28,314,120.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9,061,245.97 160,297,400.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130,380.75 11,322,270.6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2,153,456.67 30,105,955.73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53,456.67 30,105,955.73 公告编号:2022-011 7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3,456.67 -30,105,955.7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5,131,355.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4,421,069.71 47,5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46(3) 13,864,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421,069.71 106,495,355.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4,000,000.00 67,608,1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497,814.59 2,602,503.7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46(4) 1,855,000.00 15,25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352,814.59 85,465,653.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068,255.12 21,029,701.2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215,582.30 2,246,016.1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589,480.48 24,343,464.3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373,898.18 26,589,480.48 法定代表人:廖长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丹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1 年 2020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2,737,649.70 157,383,065.12 收到的税费返还 157,247.11 90,940.4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028,967.14 14,145,665.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4,923,863.95 171,619,670.8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0,259,111.99 99,130,279.1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6,205,046.89 12,785,643.90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354,362.63 20,067,356.3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238,041.46 28,314,120.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9,056,562.97 160,297,400.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132,699.02 11,322,270.6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公告编号:2022-011 7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2,153,456.67 30,105,955.73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53,456.67 30,105,955.7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3,456.67 -30,105,955.7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5,131,355.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4,421,069.71 47,5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864,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4,421,069.71 106,495,355.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4,000,000.00 67,608,1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497,814.59 2,602,503.7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55,000.00 15,25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8,352,814.59 85,465,653.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068,255.12 21,029,701.2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217,900.57 2,246,016.1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589,480.48 24,343,464.3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371,579.91 26,589,480.48 公告编号:2022-011 80 (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有者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 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74,670,000.00 62,180,092.65 9,432,744.37 84,894,699.51 231,177,536.5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74,670,000.00 62,180,092.65 9,432,744.37 84,894,699.51 231,177,536.5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29,868,000.00 -29,868,000.00 3,094,373.70 27,844,681.57 30,939,055.27 (一)综合收益总额 30,939,055.27 30,939,055.2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公告编号:2022-011 81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3,094,373.70 -3,094,373.70 1.提取盈余公积 3,094,373.70 -3,094,373.7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29,868,000.00 -29,868,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9,868,000.00 -29,868,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104,538,000.00 32,312,092.65 12,527,118.07 112,739,381.08 262,116,591.80 公告编号:2022-011 82 项目 2020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有者权益合 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 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64,640,810.00 27,319,894.78 5,369,120.87 48,322,087.97 145,651,913.6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64,640,810.00 27,319,894.78 5,369,120.87 48,322,087.97 145,651,913.6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以“-”号填列) 10,029,190.00 34,860,197.87 4,063,623.50 36,572,611.54 85,525,622.91 (一)综合收益总额 40,636,235.04 40,636,235.0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0,029,190.00 34,860,197.87 44,889,387.87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10,029,190.00 34,860,197.87 44,889,387.87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4,063,623.50 -4,063,623.50 公告编号:2022-011 83 1.提取盈余公积 4,063,623.50 -4,063,623.5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74,670,000.00 62,180,092.65 9,432,744.37 84,894,699.51 231,177,536.53 法定代表人:廖长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丹 (八)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 年 公告编号:2022-011 84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74,670,000.00 62,180,092.65 9,432,744.37 84,894,699.51 231,177,536.5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74,670,000.00 62,180,092.65 9,432,744.37 84,894,699.51 231,177,536.5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29,868,000.00 -29,868,000.00 3,094,373.70 27,849,363.30 30,943,737.00 (一)综合收益总额 30,943,737.00 30,943,737.0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3,094,373.70 -3,094,373.70 1.提取盈余公积 3,094,373.70 -3,094,373.7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公告编号:2022-011 85 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29,868,000.00 -29,868,00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9,868,000.00 -29,868,00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104,538,000.00 32,312,092.65 12,527,118.07 112,744,062.81 262,121,273.53 项目 2020 年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 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 计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64,640,810.00 27,319,894.78 5,369,120.87 48,322,087.97 145,651,913.6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公告编号:2022-011 86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64,640,810.00 27,319,894.78 5,369,120.87 48,322,087.97 145,651,913.6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10,029,190.00 34,860,197.87 4,063,623.50 36,572,611.54 85,525,622.91 (一)综合收益总额 40,636,235.04 40,636,235.0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10,029,190.00 34,860,197.87 44,889,387.87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10,029,190.00 34,860,197.87 44,889,387.87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4,063,623.50 -4,063,623.50 1.提取盈余公积 4,063,623.50 -4,063,623.5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公告编号:2022-011 87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74,670,000.00 62,180,092.65 9,432,744.37 84,894,699.51 231,177,536.53 公告编号:2022-011 88 三、 财务报表附注 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1 年度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 2009 年 11 月 20 日在 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吉林瑞科汉斯电气有限公司整体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20181691495531C 的营业执照。 2016 年 5 月 24 日,全体发起人股东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经审 计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 27,165,893.47 元,按照 1:0.9203 的折股比例折为公司的注册资本 2,500.00 万元,折合股本 2,5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剩余部分 2,165,893.47 元 计入资本公积。 2016 年 10 月 27 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股转系统函[2016]7882 号”《关于同意吉林瑞 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本公司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本公司股票在 2016 年 11 月 15 日起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2017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吉林瑞科 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新增注册资本 280.00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 册资本 2,780.00 万元。 2017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8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8 股,共计转增 222.40 万股,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 3,002.40 万元。 公告编号:2022-011 89 2017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新增注册资本 822.50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3,824.90 万元。 2018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年度利润分 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824.9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1,147.47 万股,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 4,972.37 万元。 2019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2018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972.37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1,491.711 万股,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 6,464.081 万元。 2020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瑞 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新增注册资本 1,002.919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7,467.00 万元。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467.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4 股,共计转增 2,986.80 万股,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 10,453.80 万元。 主要经营活动:智能型高低压开关柜、电气元件、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生产制造与销 售;电采暖设备、半导体电热采暖炉的生产制造与销售;母线、桥架生产及销售;输变电 工程。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决议批准报 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 (1)本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序 号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简称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1 吉林瑞盛新能源有限公司 瑞盛新能 100.00 上述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 公告编号:2022-011 90 本公司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 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 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 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公告编号:2022-011 91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 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 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 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 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 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 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 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 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 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 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告编号:2022-011 92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 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 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 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 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 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 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 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 并利润表。 公告编号:2022-011 93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 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 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 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 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 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 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 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 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 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 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 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 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 公告编号:2022-011 94 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 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 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 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 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 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 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 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 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 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 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 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 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公告编号:2022-011 95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 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 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 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 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 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 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 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 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 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 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 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 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 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 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 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 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公告编号:2022-011 96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 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 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 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 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 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 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 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 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公告编号:2022-011 97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 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 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 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 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 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 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 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 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 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 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 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 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 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 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公告编号:2022-011 98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 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 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 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 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 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 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 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 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 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 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公告编号:2022-011 99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 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 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 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 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 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 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 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 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 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 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 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 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 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 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 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 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 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公告编号:2022-011 100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 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 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 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 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 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 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 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 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 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 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 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 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公告编号:2022-011 101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 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 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 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 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1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 2 应收其他客户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1 应收票据 公告编号:2022-011 102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2 应收账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 1 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长期应收款组合 1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对于划分为组合 1 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 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 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 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 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 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 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公告编号:2022-011 103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 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 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 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 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 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 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 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 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 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 的付款期限 30 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 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公告编号:2022-011 104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 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 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 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 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 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 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 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 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 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 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 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 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 认该金融资产。 公告编号:2022-011 105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 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 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 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 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 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 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 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 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 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 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 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公告编号:2022-011 106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 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 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8。 8. 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 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 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 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 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 关负债的市场。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 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1)估值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1 107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 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 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 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 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 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 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 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2)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 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 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 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 观察输入值。 9.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 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公告编号:2022-011 108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 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 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 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 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 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 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 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0. 合同资产及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 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 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 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三、7。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 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公告编号:2022-011 109 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 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11. 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 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 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 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 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 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 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 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 资产”项目中列示。 公告编号:2022-011 110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 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 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12. 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 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 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 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 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 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 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 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 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 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 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 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 20%)以上但低于 50%的表 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 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 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 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 公告编号:2022-011 111 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 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 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 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 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 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 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 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 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 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 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 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公告编号:2022-011 112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 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 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 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 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 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 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 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 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 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 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 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 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 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 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公告编号:2022-011 113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三、17。 13.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 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 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 的类别、估计的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的净残值率分别确定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00 5.00 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10.00 5.00 9.5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4.00 5.00 23.75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00-5.00 5.00 31.67-19.00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 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14.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公告编号:2022-011 114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 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 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 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 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 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 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5.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 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 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 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 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 公告编号:2022-011 115 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 算确定。 16.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37-50 年 法定使用权 专利权 10 年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软件 10 年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 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 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 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 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 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 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 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 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 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3)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公告编号:2022-011 116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 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4)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 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 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17. 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 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 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 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 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 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 公告编号:2022-011 117 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 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 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 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8.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 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各项费用摊销的年限如下: 项 目 摊销年限 装修支出 5 年 19.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 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 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 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 薪酬”项目。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 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公告编号:2022-011 118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 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 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 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 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 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 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 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 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 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 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 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 公告编号:2022-011 119 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 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 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 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 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 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 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 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并 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 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 公告编号:2022-011 120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 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 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 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0. 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 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 公告编号:2022-011 121 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 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1. 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 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 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 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 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 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 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 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 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 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 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 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 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 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 公告编号:2022-011 122 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 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 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2)具体方法 公司销售电采暖设备、高低压成套设备、电气安全类产品和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服务, 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 销售商品收入 公司销售电采暖设备、高低压成套设备、电气安全类产品,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 给购货方,并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进行核对确认后,在验收单上签字,公司在收到经 客户签字确认的验收单时确认收入,如产品根据合同要求需要安装,则取得已完成安装确 认单后确认收入。 ② 电力工程施工收入 工程合同分为电力工程施工合同与销售商品同时进行电力工程施工合同,销售商品同 时进行电力工程施工合同进一步细分为明确区分商品金额和电力工程施工金额的合同与未 明确区分商品金额和电力工程施工金额的合同。具体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大类 小类 收入确认原则 电力工程施工合同 纯工程服务合同以竣工验收单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同时进行电 力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中明确区分商品金额和 电力工程施工金额 销售商品以验收单确认收入,电力工程施工以竣 工验收单确认收入 公告编号:2022-011 123 销售商品同时进行电 力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中未明确区分商品金额 和电力工程施工金额 识别为销售商品和提供电力施工服务两项履约 义务,销售商品和电力工程施工均以竣工验收单 确认收入 22.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 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 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 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 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 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 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告编号:2022-011 124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 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 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3.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 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 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 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 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 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公告编号:2022-011 125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 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 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 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 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 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 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 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 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 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 公告编号:2022-011 126 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 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 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 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 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 12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 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 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 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 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 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 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 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 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24. 租赁 公告编号:2022-011 127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 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 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 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 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 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 承 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 该资产与合同 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 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 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 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 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 励相关金额; 公告编号:2022-011 128 •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 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 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附注三、20。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 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 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 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 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各类使用权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3 - 33.33%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 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 择权; •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 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告编号:2022-011 129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 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 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 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 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 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 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 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租赁收款额按市场利率折现的现值 两者孰低确认收入,并按照租赁资产账面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的现值后的余额结转销售成 本,收入和销售成本的差额作为销售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 计处理: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 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公告编号:2022-011 130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 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 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 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 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 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 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 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 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 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附注三、21 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①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 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附注三、7 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 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 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②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公告编号:2022-011 131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 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附注三、7 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 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 行会计处理。 以下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会计政策适用于 2020 年度及以前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 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 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 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 金费用及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 中扣除后的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 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 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 公司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 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 期收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 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 进行分摊,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公告编号:2022-011 132 在计提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时,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折旧 期间以租赁合同而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本公司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本公司是 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②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应收款额与 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收款,同时 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应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 差额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为租赁收入。 25.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 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其中母公司或子 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 企业可以提前实施。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 行调整,详见附注三、24。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 或者包含租赁。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后签订或变更的合同,本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中租赁的定义评估合 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选择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 2021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A.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 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公告编号:2022-011 133 B.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 行日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并根据每项租赁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 的金额及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C.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按照附注三、17 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 处理。 本公司首次执行日之前租赁资产属于低价值资产的经营租赁,采用简化处理,未确认 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除此之外,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下列一项 或多项简化处理: • 将于首次执行日后 12 个月内完成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 • 计量租赁负债时,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采用同一折现率; • 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 存在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选择权的实际行使 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 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 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 入资产负债表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 首次执行日之前发生租赁变更的,本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划分为经营租赁且在首次执行日后仍存续的转租赁,本公司作为转 租出租人在首次执行日基于原租赁和转租赁的剩余合同期限和条款进行重新评估并做出分 类。除此之外,本公司未对作为出租人的租赁按照衔接规定进行调整,而是自首次执行日 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③售后租回交易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不重新评估资产转让 是否符合附注三、21 作为销售进行会计处理的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应当作为销售和融 资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按照与其他融资租赁相 公告编号:2022-011 134 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继续在租赁期内摊销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对于首次执 行日前作为销售和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应 当按照与其他经营租赁相同的方法对租回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首次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 债表的相关递延收益或损失调整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租赁准则,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无需调整首次执行当 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四、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提供 应税服务的增值额 13%、9%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00%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00%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00%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00%、20.00% 本公司及子公司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的情况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 15.00% 瑞盛新能 20.00% 2. 税收优惠 (1)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了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 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12200000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 15.00%,期限为 3 年, 税收优惠期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2)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公告编号:2022-011 1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 条例》第九十五条、《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关于提高研 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 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 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3 号)规定, 公司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3)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 13 号,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0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0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00%计入应纳税所得 额,按 20.0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2 号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 政策的公告,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 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第二条规定的优 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瑞盛新能 2021 年度享受此优惠。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992.59 3,446.15 银行存款 16,372,905.59 26,586,034.33 其他货币资金 4,122,403.51 653,346.48 合计 20,496,301.69 27,242,826.96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1)其他货币资金中 3,881,095.39 元系公司为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存入的保证金, 241,308.12 元系保函保证金存款。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 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 应收票据 公告编号:2022-011 136 (1)分类列示 种 类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商业承兑汇票 - - - 1,568,150.00 132,818.95 1,435,331.05 银行承兑汇票 - - - 1,231,203.13 - 1,231,203.13 合计 - - - 2,799,353.13 132,818.95 2,666,534.18 (2)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质押的应收票据。 (3)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 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 - - 1.商业承兑汇票 - - - - - 2.银行承兑汇票 - - - - - 合计 - - - - - (续上表) 类 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799,353.13 100.00 132,818.95 4.74 2,666,534.18 1.商业承兑汇票 1,568,150.00 56.02 132,818.95 8.47 1,435,331.05 2.银行承兑汇票 1,231,203.13 43.98 - - 1,231,203.13 合计 2,799,353.13 100.00 132,818.95 4.74 2,666,534.18 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说明: ①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商业承兑汇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名 称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长春济涛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 - - - 368,150.00 18,407.50 5.00 吉林省领地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 - - - 200,000.00 14,411.45 7.21 公告编号:2022-011 137 名 称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龙翔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 - - 1,000,000.00 100,000.00 10.00 合计 - - - 1,568,150.00 132,818.95 8.47 ②按银行承兑汇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 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三、7。 (5)本期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类 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变动金额 2021年12月31 日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银行承兑票据 - - - - - 商业承兑票据 132,818.95 -132,818.95 - - - 合计 132,818.95 -132,818.95 - - - (6)2021 年末应收票据较 2020 年末减少 100.00%,主要由于本期末银行承兑汇票和 商业承兑汇票相应款项全部收回。 3.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82,229,034.92 131,424,349.53 1 至 2 年 75,483,872.57 23,668,571.34 2 至 3 年 7,827,534.57 6,281,145.06 3 至 4 年 3,433,699.29 1,320,865.04 4 至 5 年 1,320,865.04 68,694.14 5 年以上 68,694.14 小计 270,363,700.53 162,763,625.11 减:坏账准备 21,850,335.19 14,301,518.93 合计 248,513,365.34 148,462,106.18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 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公告编号:2022-011 138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70,363,700.53 100.00 21,850,335.19 8.08 248,513,365.34 1.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 方客户 - - - - - 2.应收其他客户 270,363,700.53 100.00 21,850,335.19 8.08 248,513,365.34 合计 270,363,700.53 100.00 21,850,335.19 8.08 248,513,365.34 (续上表) 类 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9,212,376.55 5.66 3,684,950.62 40.00 5,527,425.93 四平市乐万嘉房地产置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 平乐万嘉”) 9,212,376.55 5.66 3,684,950.62 40.00 5,527,425.9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53,551,248.56 94.34 10,616,568.31 6.91 142,934,680.25 1.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 方客户 - - - - - 2.应收其他客户 153,551,248.56 94.34 10,616,568.31 6.91 142,934,680.25 合计 162,763,625.11 100.00 14,301,518.93 8.79 148,462,106.18 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说明: ①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应收其他客户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账 龄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82,229,034.92 9,111,451.75 5.00 1 至 2 年 75,483,872.57 7,548,387.26 10.00 2 至 3 年 7,827,534.57 2,348,260.37 30.00 3 至 4 年 3,433,699.29 1,716,849.65 50.00 4 至 5 年 1,320,865.04 1,056,692.02 80.00 5 年以上 68,694.14 68,694.14 100.00 合计 270,363,700.53 21,850,335.19 8.08 (续上表) 账 龄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31,424,349.53 6,571,217.48 5.00 公告编号:2022-011 139 账 龄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至 2 年 14,456,194.79 1,445,619.48 10.00 2 至 3 年 6,281,145.06 1,884,343.52 30.00 3 至 4 年 1,320,865.04 660,432.52 50.00 4 至 5 年 68,694.14 54,955.31 80.00 合计 153,551,248.56 10,616,568.31 6.91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三、7。 (3)本期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类 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变动金额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合同资产 转入 收回或转 回 转销或核销 预期信用损失 14,301,518.93 12,418,243.04 484,536.23 5,353,963.01 21,850,335.19 合计 14,301,518.93 12,418,243.04 484,536.23 5,353,963.01 21,850,335.19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 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526,477.00 其中,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 联交易产生 四平乐万嘉 货款 526,477.00 无法收回 董事长审批 否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 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 比例(%) 坏账准备余额 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 26,650,732.65 9.86 1,332,536.63 新星宇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2,751,433.37 8.42 1,137,571.67 中煤地华盛水文地质勘察有限公司绿 寰地源空调分公司 19,293,933.04 7.14 964,696.65 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2,597,999.56 4.66 629,899.98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注) 10,906,140.21 4.03 730,098.81 合计 92,200,238.83 34.11 4,794,803.74 注: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用于质押取得短期借款。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公告编号:2022-011 140 项 目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终止确认金额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四平乐万嘉 转让 9,654,972.00 -27,485.99 合计 9,654,972.00 -27,485.99 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与四平乐万嘉签订以房屋抵顶工程款事宜签署的《协议书》。 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宋金侠、四平乐万嘉签订三方协议书,协议约定,宋金侠以 4,800,000.00 元买断式承接公司对四平乐万嘉的 9,654,972.00 元债权所对应的房屋产权,该 部分债权已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827,486.01 元,转让后转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827,486.01 元。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项 目 资产转移的方式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中煤地华盛水文地 质勘察有限公司绿 寰地源空调分公司 应收账款保理 3,015,845.77 3,015,845.77 合计 3,015,845.77 3,015,845.77 公司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与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委托债权转让协议》,约定 公司将对中煤地华盛水文地质勘察有限公司绿寰地源空调分公司的债权合计 3,015,845.77 元以平价转让给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因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公司账务处理时未终止 确认应收账款。 (8)2021 年末应收账款较 2020 年末增加 67.39%,主要由于销售增加及销售回款较慢 所致。 4. 应收款项融资 (1)分类列示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允价值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允价值 应收票据 500,000.00 3,688,500.20 应收账款 - - 合计 500,000.00 3,688,500.20 (2)应收票据按减值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 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减值准备的基础 计提比例(%) 减值准备 备注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500,000.00 - - 公告编号:2022-011 141 类 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减值准备的基础 计提比例(%) 减值准备 备注 1.商业承兑汇票 - - - 2.银行承兑汇票 500,000.00 - - 合计 500,000.00 - - (续上表) 类 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减值准备的基础 计提比例(%) 减值准备 备注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3,688,500.20 - - 1.商业承兑汇票 - - - 2.银行承兑汇票 3,688,500.20 - - 合计 3,688,500.20 - - (3)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900,000.00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900,000.00 - (4)2021 年末应收款项融资较 2020 年末减少 86.44%,主要由于本期收到的银行承兑 汇票减少所致。 5.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 龄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2,756,538.08 95.57 8,101,269.22 94.68 1 至 2 年 590,847.56 4.43 119,419.90 1.40 2 至 3 年 - - 108,644.50 1.27 3 年以上 - - 227,035.81 2.65 合计 13,347,385.64 100.00 8,556,369.43 100.00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单位名称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本溪佰汇铜业有限公司 6,312,283.33 47.29 公告编号:2022-011 142 单位名称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沈阳达旭铜业有限公司 900,276.81 6.74 河北正奥线缆有限公司 667,343.00 5.00 长春北方金属板材有限公司 555,402.63 4.16 长春市丰和物资有限公司 449,545.30 3.37 合计 8,884,851.07 66.56 (3)2021 年末预付款项较 2020 年末增加 55.99%,主要由于原材料镀锡铜排价格上涨, 需预付货款所致。 6. 其他应收款 (1)分类列示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7,231,623.68 3,300,787.85 合计 7,231,623.68 3,300,787.85 (2)其他应收款 ①按账龄披露 账 龄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6,424,879.06 2,557,303.33 1 至 2 年 1,079,982.00 441,270.00 2 至 3 年 60,000.00 384,009.56 3 至 4 年 64,009.56 410,000.00 4 至 5 年 410,000.00 2,000.00 5 年以上 2,000.00 400,000.00 小计 8,040,870.62 4,194,582.89 减:坏账准备 809,246.94 893,795.04 合计 7,231,623.68 3,300,787.85 ②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金及押金 2,460,810.50 3,359,855.52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 700,000.00 备用金 506,242.24 42,564.02 公告编号:2022-011 143 款项性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往来款项 5,073,817.88 92,163.35 小计 8,040,870.62 4,194,582.89 减:坏账准备 809,246.94 893,795.04 合计 7,231,623.68 3,300,787.85 ③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A.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坏账准备按三阶段模型计提如下: 阶 段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第一阶段 7,227,362.62 432,422.44 6,794,940.18 第二阶段 813,508.00 376,824.50 436,683.5 第三阶段 - - - 合计 8,040,870.62 809,246.94 7,231,623.68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理由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227,362.62 5.98 432,422.44 6,794,940.18 1.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 - - 2.应收其他款项 7,227,362.62 5.98 432,422.44 6,794,940.18 合计 7,227,362.62 5.98 432,422.44 6,794,940.18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处于第二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理由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813,508.00 46.32 376,824.50 436,683.50 1.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 - - 2.应收其他款项 813,508.00 46.32 376,824.50 436,683.50 合计 813,508.00 46.32 376,824.50 436,683.50 B.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坏账准备按三阶段模型计提如下: 阶 段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第一阶段 3,401,681.29 662,649.96 2,739,031.33 第二阶段 792,901.60 231,145.08 561,756.52 第三阶段 - - - 合计 4,194,582.89 893,795.04 3,300,787.85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公告编号:2022-011 144 类 别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理由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401,681.29 19.48 662,649.96 2,739,031.33 1.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 - - 2.应收其他款项 3,401,681.29 19.48 662,649.96 2,739,031.33 合计 3,401,681.29 19.48 662,649.96 2,739,031.33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处于第二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理由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92,901.60 29.15 231,145.08 561,756.52 1.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 - - 2.应收其他款项 792,901.60 29.15 231,145.08 561,756.52 合计 792,901.60 29.15 231,145.08 561,756.52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三、7。 ④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 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未发生 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已发生 信用减值) 2020 年 1 月 1 日余额 662,649.96 231,145.08 - 893,795.04 2020 年 1 月 1 日余额在本期 — — — — --转入第二阶段 -1,000.00 1,000.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本期计提 -229,227.52 144,679.42 - -84,548.10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32,422.44 376,824.50 - 809,246.94 ⑤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 质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宋金侠 往来款 4,800,000.00 1 年以内 59.70 240,000.00 吉林省华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金 600,000.00 1-2 年 7.46 60,000.00 长春鹿鸣谷生态旅游建设有限公司 保证金 390,000.00 4-5 年 4.85 312,000.00 芮城县新能源服务中心 保证金 216,000.00 2 年以内 2.69 11,800.00 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 保证金 200,000.00 1 年以内 2.49 10,000.00 公告编号:2022-011 145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 质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合计 6,206,000.00 77.19 633,800.00 (3)2021 年末其他应收款较 2020 年末增加 119.09%,主要系由于本期进行债务重组, 转让应收账款所致。 7. 存货 (1)存货分类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 备或合同履 约成本减值 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 备或合同履 约成本减值 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3,192,409.20 814,382.75 12,378,026.45 7,811,440.53 251,586.99 7,559,853.54 在产品 6,441,656.37 - 6,441,656.37 2,186,571.75 - 2,186,571.75 库存商品 5,056,628.07 252,994.65 4,803,633.42 4,867,996.83 315,078.43 4,552,918.40 发出商品 - - - 524,702.35 - 524,702.35 合同履约成本 11,017,912.91 - 11,017,912.91 18,159,585.96 - 18,159,585.96 合计 35,708,606.55 1,067,377.40 34,641,229.15 33,550,297.42 566,665.42 32,983,632.00 (2)存货跌价准备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251,586.99 565,731.83 - 2,936.07 - 814,382.75 库存商品 315,078.43 10,291.35 - 72,375.13 - 252,994.65 合计 566,665.42 576,023.18 - 75,311.20 - 1,067,377.40 (3)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项 目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的原因 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的原因 原材料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 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以前期间计提了存货跌 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 值上升 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的存货耗用 库存商品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 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以前期间计提了存货跌 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 值上升 本期已将期初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 (4)合同履约成本摊销金额的说明: 本年确认的合同履约成本摊销金额为 38,842,148.67 元。 公告编号:2022-011 146 8.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未到期质保金 14,806,206.68 2,605,349.94 12,200,856.74 11,300,313.45 2,097,268.36 9,203,045.09 合计 14,806,206.68 2,605,349.94 12,200,856.74 11,300,313.45 2,097,268.36 9,203,045.09 (2)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重分类至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本期转销/ 核销 2021年12月31 日 资产减值准备 2,097,268.36 992,617.81 - 484,536.23 2,605,349.94 合计 2,097,268.36 992,617.81 - 484,536.23 2,605,349.94 (3)2021 年末合同资产较 2020 年末增加 32.57%,主要由于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19,999.36 - 合计 19,999.36 - 10. 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待抵扣进项税 454,331.10 - 上市费用 1,714,907.51 - 合计 2,169,238.61 - 11.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折现率 区间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209,190.41 - 209,190.41 - - - 6.51%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40,216.96 - 40,216.96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应收款 19,999.36 - 19,999.36 - - - 合计 148,974.09 - 148,974.09 - - - / 12. 固定资产 (1)分类列示 公告编号:2022-011 147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 56,935,568.82 59,082,899.55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56,935,568.82 59,082,899.55 (2)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办公设备及 其他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0 年 12 月 31 日 58,050,407.02 3,525,307.74 930,882.57 283,187.95 62,789,785.28 2.本期增加金额 690,512.27 362,831.58 - 99,748.72 1,153,092.57 (1)购置 690,512.27 362,831.58 - 99,748.72 1,153,092.57 (2)在建工程转入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4.2021 年 12 月 31 日 58,740,919.29 3,888,139.32 930,882.57 382,936.67 63,942,877.85 二、累计折旧 1.2020 年 12 月 31 日 1,963,179.94 991,003.21 574,610.23 178,092.35 3,706,885.73 2.本期增加金额 2,762,615.24 294,491.99 181,740.91 61,575.16 3,300,423.30 (1)计提 2,762,615.24 294,491.99 181,740.91 61,575.16 3,300,423.30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4.2021 年 12 月 31 日 4,725,795.18 1,285,495.20 756,351.14 239,667.51 7,007,309.03 三、减值准备 1.2020 年 12 月 31 日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1)计提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4.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 - -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2021 年 12 月 31 日账面 价值 54,015,124.11 2,602,644.12 174,531.43 143,269.16 56,935,568.82 2.202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 价值 56,087,227.08 2,534,304.53 356,272.34 105,095.60 59,082,899.55 ②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公告编号:2022-011 148 ③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④本期固定资产抵押情况 固定资产抵押情况详见附注五、4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3. 使用权资产 项 目 房屋及建筑物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0 年 12 月 31 日 — — 会计政策变更 - - 2021 年 1 月 1 日 - - 2.本期增加金额 560,969.19 560,969.19 3.本期减少金额 - - 4.2021 年 12 月 31 日 560,969.19 560,969.19 二、累计折旧 1.2020 年 12 月 31 日 — — 会计政策变更 - - 2021 年 1 月 1 日 - - 2.本期增加金额 93,494.86 93,494.86 3.本期减少金额 - - 4.2021 年 12 月 31 日 93,494.86 93,494.86 三、减值准备 1.2020 年 12 月 31 日 — — 会计政策变更 - - 2021 年 1 月 1 日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四、账面价值 1.2021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467,474.33 467,474.33 2.2021 年 1 月 1 日账面价值 - - 说明:2021 年度使用权资产计提的折旧金额为 93,494.86 元,其中计入销售费用的折旧 费用为 93,494.86 元。 14.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公告编号:2022-011 149 项 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0 年 12 月 31 日 9,205,575.35 50,000.00 266,253.07 9,521,828.42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1)购置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1)处置 - - - - 4.2021 年 12 月 31 日 9,205,575.35 50,000.00 266,253.07 9,521,828.42 二、累计摊销 1.2020 年 12 月 31 日 986,937.70 11,566.48 99,608.94 1,098,113.12 2.本期增加金额 225,298.08 4,999.92 26,625.48 256,923.48 (1)计提 225,298.08 4,999.92 26,625.48 256,923.48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1)处置 - - - - 4.2021 年 12 月 31 日 1,212,235.78 16,566.40 126,234.42 1,355,036.60 三、减值准备 1.2020 年 12 月 31 日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1)计提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1)处置 - - - - 4.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 - 四、账面价值 1.2021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7,993,339.57 33,433.60 140,018.65 8,166,791.82 2.2020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8,218,637.65 38,433.52 166,644.13 8,423,715.30 (2)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3)无形资产抵押情况详见附注五、48.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5. 长期待摊费用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摊销 其他减少 装修支出 - 153,541.60 15,354.16 - 138,187.44 合计 - 153,541.60 15,354.16 - 138,187.44 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告编号:2022-011 150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3,672,727.34 550,909.10 2,663,933.78 399,590.06 信用减值准备 22,659,582.13 3,398,937.32 15,328,132.92 2,299,219.94 递延收益 563,000.00 84,450.00 - - 合计 26,895,309.47 4,034,296.42 17,992,066.70 2,698,810.00 (2)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可抵扣亏损 4,681.73 - 合计 4,681.73 -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 份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备注 2022 年 - - 2023 年 - - 2024 年 - - 2025 年 - - 2026 年 4,681.73 - 合计 4,681.73 - 17.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委托借款 20,000,000.00 10,000,000.00 抵押及保证借款 35,000,000.00 9,000,000.00 质押及保证借款 1,405,223.94 - 质押借款 3,015,845.77 - 小计 59,421,069.71 19,000,000.00 应计利息 104,406.45 38,255.56 合计 59,525,476.16 19,038,255.56 (2)2021 年末短期借款较 2020 年末增加 212.66%,主要由于本期资金需求增加,新 增短期借款所致。 18. 应付票据 种 类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13,317,781.24 2,177,821.60 公告编号:2022-011 151 种 类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13,317,781.24 2,177,821.60 2021 年末应付票据较 2020 年末增加 511.52%,主要由于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增加所 致。 19. 应付账款 (1)按性质列示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货款 37,233,510.91 27,869,580.32 应付运费 1,177,915.00 758,825.00 应付工程款 248,176.38 479,429.77 应付设备款 4,271.20 480,523.00 工程服务费 5,499,350.79 1,530,707.71 合计 44,163,224.28 31,119,065.80 (2)期末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上金额 未偿还或未结转的原因 辽宁华科创拓电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794,651.12 2,512,654.04 尚未结算 合计 6,794,651.12 2,512,654.04 (3)2021 年末应付账款较 2020 年末增加 41.92%,主要由于采购规模增加所致。 20. 合同负债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预收商品款 5,838,491.12 5,810,724.68 预收工程款 1,600,683.44 3,949,391.44 合计 7,439,174.56 9,760,116.12 21.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一、短期薪酬 1,954,653.82 14,404,533.36 15,185,459.19 1,173,727.99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23,589.27 1,023,589.27 - 三、辞退福利 -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公告编号:2022-011 152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1,954,653.82 15,428,122.63 16,209,048.46 1,173,727.99 (2)短期薪酬列示 项 目 2020年12月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908,495.14 12,919,821.76 13,700,729.55 1,127,587.35 二、职工福利费 - 468,650.07 468,650.07 - 三、社会保险费 - 488,792.58 488,792.5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44,155.46 444,155.46 - 工伤保险费 - 22,951.56 22,951.56 - 生育保险费 - 21,685.56 21,685.56 - 四、住房公积金 - 340,859.00 340,859.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46,158.68 186,409.95 186,427.99 46,140.64 六、其他 - - - - 合计 1,954,653.82 14,404,533.36 15,185,459.19 1,173,727.99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离职后福利: 1.基本养老保险 - 980,538.55 980,538.55 - 2.失业保险费 - 43,050.72 43,050.72 - 合计 - 1,023,589.27 1,023,589.27 - (4)2021 年末应付职工薪酬较 2020 年末减少 39.95%,由于公司本期利润降低、计提 奖金金额减少所致。 22. 应交税费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增值税 3,434,325.65 1,792,950.45 企业所得税 4,431,513.46 4,228,164.54 个人所得税 10,370.21 6,368.64 城市维护建设税 282,257.14 122,623.27 教育费附加 119,501.20 52,552.83 地方教育费附加 79,667.46 35,035.22 印花税 2,512.40 21,365.80 水利基金 11,320.53 - 公告编号:2022-011 153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8,371,468.05 6,259,060.75 23. 其他应付款 (1)分类列示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2,279,579.01 888,610.70 合计 2,279,579.01 888,610.70 (2)其他应付款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金 851,860.00 525,733.60 其他单位往来 1,153,720.02 269,168.61 代垫款 273,998.99 93,708.49 合计 2,279,579.01 888,610.70 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③2021 年末其他应付款较 2020 年末增加 156.53%,主要由于本期计提应付中介机构费 用增加所致。 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281,946.28 — 合计 281,946.28 — 25. 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待转销项税额 6,882,841.84 1,050,204.17 合计 6,882,841.84 1,050,204.17 2021 年末其他流动负债较 2020 年末增加 555.38%,主要由于未申报增值税销项税额增 加所致。 26. 租赁负债 公告编号:2022-011 154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付款额 500,000.0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24,262.37 — 小计 475,737.63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281,946.28 — 合计 193,791.35 — 27. 递延收益 (1)递延收益情况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2,883,901.69 563,000.00 207,569.76 3,239,331.93 与资产相关 合计 2,883,901.69 563,000.00 207,569.76 3,239,331.93 (2)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补助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新增补 助金额 本期计入其 他收益金额 其他 变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PDM/ERP 信息化建设项目 214,186.09 - 64,656.00 - 149,530.09 与资产相关 年产 10 万台电气火灾安全 智能监控器建设项目 1,282,715.60 - 69,913.76 - 1,212,801.84 与资产相关 年产 1 万台智能监控多功 能电力仪表项目 437,000.00 - 23,000.00 - 414,000.00 与资产相关 创新型企业改造升级类示 范项目 950,000.00 - 50,000.00 - 900,000.00 与资产相关 电采暖项目补贴 - 563,000.00 - - 563,000.00 与资产相关 合计 2,883,901.69 563,000.00 207,569.76 - 3,239,331.93 28. 其他非流动负债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待转销项税额 26,358.64 - 合计 26,358.64 - 29. 股本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增减变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74,670,000.00 - - 29,868,000.00 - 29,868,000.00 104,538,000.00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规定,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 的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4 股的比例,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9,868,000.00 元向全 体出资者转增股本 29,868,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增加实收资本人民币 29,868,000.00 元。 公告编号:2022-011 155 30. 资本公积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股本溢价 62,180,092.65 - 29,868,000.00 32,312,092.65 合计 62,180,092.65 - 29,868,000.00 32,312,092.65 资本公积增减变动原因详见附注五、29。 31. 盈余公积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法定盈余公积 9,432,744.37 3,094,373.70 - 12,527,118.07 合计 9,432,744.37 3,094,373.70 - 12,527,118.07 32.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91,564,790.98 52,642,328.20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6,670,091.47 -4,320,240.23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84,894,699.51 48,322,087.9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939,055.27 40,636,235.04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094,373.70 4,063,623.5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112,739,381.08 84,894,699.51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6,670,091.47 元。 33.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30,451,160.24 147,639,166.59 175,277,871.60 97,024,729.52 其他业务 86,907.16 - 22,098.72 - 合计 230,538,067.40 147,639,166.59 175,299,970.32 97,024,729.52 (2)主营业务(分产品) 产品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电采暖设备 72,025,549.46 36,410,959.20 76,353,330.50 28,284,864.34 公告编号:2022-011 156 产品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高低压成套设备 90,182,280.32 67,021,315.49 63,242,025.15 44,714,661.57 电气安全类产品 11,621,411.30 7,746,893.02 3,894,036.57 2,438,944.61 电力工程施工 56,621,919.16 36,459,998.88 31,788,479.38 21,586,259.00 合计 230,451,160.24 147,639,166.59 175,277,871.60 97,024,729.52 (3)2021 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 2020 年度分别增长 31.51%、52.17%,主要由于 本期收到并完成客户大额订单所致。 34. 税金及附加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439,822.45 838,946.97 教育费附加 187,704.23 356,488.04 地方教育附加 125,135.89 237,658.70 土地使用税 249,813.00 225,384.75 印花税 91,031.10 98,304.50 房产税 379,175.44 141,397.32 水利基金 123,245.40 81,927.83 合计 1,595,927.51 1,980,108.11 35. 销售费用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职工薪酬 3,719,181.55 4,386,528.45 办公费 655,886.59 787,215.24 差旅费 1,225,582.10 686,153.92 业务招待费 1,063,225.60 894,627.34 短期租赁费用 125,091.94 租赁费 32,580.00 车辆使用费 166,143.16 108,836.40 水电费 19,263.73 16,520.07 折旧 348,557.83 27,797.82 售后服务 439,531.16 278,127.07 业务宣传 403,592.11 575,782.68 使用权资产折旧 93,494.86 - 其他 246,284.50 238,312.45 合计 8,505,835.13 8,032,481.44 公告编号:2022-011 157 36. 管理费用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职工薪酬 4,669,796.50 3,568,154.09 中介机构费 3,606,919.72 2,064,458.96 折旧摊销 1,966,888.38 895,825.58 办公费 484,675.83 300,727.91 差旅费 50,075.45 9,991.30 业务招待费 160,057.38 117,564.91 车辆费用 362,621.78 298,852.02 邮寄及运费 49,911.80 11,145.12 无形资产摊销 250,273.56 209,160.60 短期租赁费用 45,371.29 - 其他 502,401.90 664,176.75 合计 12,148,993.59 8,140,057.24 2021 年度管理费用较 2020 年度增长 49.25%,主要由于本期管理人员薪酬、中介机构 费用和房屋建筑物折旧增加所致。 37. 研发费用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材料费 5,908,717.14 4,020,503.27 职工薪酬 2,641,601.08 2,307,120.23 折旧费 241,037.70 248,418.77 无形资产摊销 6,649.92 6,649.92 电费 70,018.74 60,190.37 检测费 440,760.38 279,675.62 咨询费 400,975.72 216,188.74 其他 207,066.50 215,232.25 合计 9,916,827.18 7,353,979.17 2021 年度研发费用较 2020 年度增长 34.85%,主要由于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38. 财务费用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利息支出 2,578,733.92 1,940,022.79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14,768.44 - 减:利息收入 48,652.99 44,553.95 利息净支出 2,530,080.93 1,895,468.84 公告编号:2022-011 158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银行手续费 58,916.38 66,860.51 合 计 2,588,997.31 1,962,329.35 2021 年度财务费用较 2020 年度增长 31.93%,主要由于上年收到财政贴息冲减财务费 用所致。 39. 其他收益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 相关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532,981.98 438,334.11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07,569.76 190,776.76 与资产相关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325,412.22 247,557.35 与收益相关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 目 2,397.06 1,658.27 其中: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2,397.06 1,658.27 合计 535,379.04 439,992.38 40. 投资收益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债务重组收益 -27,485.99 - 合计 -27,485.99 - 41. 信用减值损失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32,818.95 -132,818.95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2,418,243.04 -3,075,924.75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84,548.10 -224,285.74 合计 -12,200,875.99 -3,433,029.44 42.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576,023.18 -566,665.42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992,617.81 -325,497.94 合计 -1,568,640.99 -892,163.36 43. 营业外收入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其他 2,229.83 - 2,229.83 公告编号:2022-011 159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合计 2,229.83 - 2,229.83 44.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 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2,033.93 - 其他 9,729.46 - 9,729.46 合计 9,729.46 12,033.93 9,729.46 45.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的组成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 5,269,627.68 6,757,458.35 递延所得税费用 -1,335,486.42 -484,642.25 合计 3,934,141.26 6,272,816.10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利润总额 34,873,196.53 46,909,051.14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5,230,979.48 7,036,357.6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234.0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153,827.94 63,781.09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 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 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936.35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1,451,368.42 -827,322.66 所得税费用 3,934,141.26 6,272,816.10 46.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政府补助 731,165.11 776,616.94 备用金及其他往来款项 419,509.16 554,566.82 押金、保证金 10,178,667.78 10,994,567.19 公告编号:2022-011 160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银行承兑保证金 653,346.48 1,773,702.15 其他 53,279.88 46,212.22 合计 12,035,968.41 14,145,665.32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支付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 款额 170,463.23 - 押金、保证金 8,253,496.36 11,539,981.65 银行承兑保证金 4,122,403.51 653,346.48 付现的期间费用 19,686,631.90 16,120,792.69 其他 9,729.46 - 合计 32,242,724.46 28,314,120.82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转贷收回 - 7,864,000.00 拆借款 - 6,000,000.00 合计 - 13,864,000.00 (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转贷支付 - 9,000,000.00 拆借款 - 6,000,000.00 为发行证券、债券而支付的审计、咨 询费 1,750,000.00 255,000.00 租赁费 105,000.00 - 合计 1,855,000.00 15,255,000.00 47.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30,939,055.27 40,636,235.04 加:资产减值准备 1,568,640.99 892,163.36 信用减值损失 12,200,875.99 3,433,029.44 固定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3,300,423.30 2,045,246.57 公告编号:2022-011 161 补充资料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使用权资产折旧 93,494.86 无形资产摊销 256,923.48 215,810.5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5,354.1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 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033.9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2,578,733.92 2,560,022.7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7,485.9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335,486.42 -484,642.2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158,309.13 -11,422,629.1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27,286,522.06 -45,857,007.6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35,668,948.90 19,292,008.05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130,380.75 11,322,270.6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6,373,898.18 26,589,480.4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6,589,480.48 24,343,464.31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215,582.30 2,246,016.17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构成情况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一、现金 16,373,898.18 26,589,480.48 其中:库存现金 992.59 3,446.1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6,372,905.59 26,586,034.3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373,898.18 26,589,480.48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 - - 公告编号:2022-011 162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金等价物 48.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银行存款 4,122,403.51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 10,176,041.40 质押借款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合同资产 1,125,498.69 质押借款及开具银行承兑汇票 固定资产 52,288,177.54 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 7,993,339.57 抵押借款 合计 75,705,460.71 / 49. 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项 目 金额 资产负债 表列报项 目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 关成本费用损失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 或冲减相关成 本费用损失的 列报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PDM/ERP 信息化建设项目 400,000.00 递延收益 64,656.00 47,863.00 其他收益 年产 10 万台电气火灾安全智能监 控器建设项目 1,360,000.00 递延收益 69,913.76 69,913.76 其他收益 年产 1 万台智能监控多功能电力仪 表项目 460,000.00 递延收益 23,000.00 23,000.00 其他收益 创新型企业改造升级类示范项目 1,000,000.00 递延收益 50,000.00 50,000.00 其他收益 电采暖项目补贴 563,000.00 递延收益 - - 合计 3,783,000.00 207,569.76 190,776.76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项 目 金额 资产负债表 列报项目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 用损失的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或冲 减相关成本费用损 失的列报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失业稳岗补贴 7,797.75 - 7,797.75 36,693.94 其他收益 科技局补助 160,000.00 - 160,000.00 - 其他收益 入规企业奖补 - - - 76,923.00 其他收益 房产税土地税退税 157,247.11 - 157,247.11 90,940.41 其他收益 财政贴息 - - - 620,000.00 财务费用 专利补助 - - - 43,000.00 其他收益 增值税减免 367.36 - 367.36 - 其他收益 合计 325,412.22 - 325,412.22 867,557.35 50. 租赁 公告编号:2022-011 163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项 目 2021 年度金额 短期租赁费用 170,463.23 合 计 170,463.23 (2)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项 目 2021 年度金额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14,768.44 计入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275,463.23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瑞盛新能 吉林省 吉林省 制造业 100.00 - 设立 七、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 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 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 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长期应收 公告编号:2022-011 164 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 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 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 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 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 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 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 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 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 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 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 著增加: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 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 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 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 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 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公告编号:2022-011 165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 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 以 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 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 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 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 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 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 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 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 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 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 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 34.11%(比较期: 30.21%);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 总额的 77.19 %(比较期:57.08 %)。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 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 公告编号:2022-011 166 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项目名称 2021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59,525,476.16 - - - 59,525,476.16 应付票据 13,317,781.24 - - - 13,317,781.24 应付账款 44,163,224.28 - - - 44,163,224.28 其他应付款 2,279,579.01 - - - 2,279,579.01 租赁负债 300,000.00 200,000.00 - - 500,000.00 合计 119,586,060.69 200,000.00 - - 119,786,060.69 (续上表) 项目名称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19,038,255.56 - - - 19,038,255.56 应付票据 2,177,821.60 - - - 2,177,821.60 应付账款 31,119,065.80 - - - 31,119,065.80 其他应付款 888,610.70 - - - 888,610.70 合计 53,223,753.66 - - - 53,223,753.66 3. 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 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不存在外汇汇率变动导致的市 场风险。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短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 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 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公告编号:2022-011 167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 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 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止期间,在其他风险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 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 50 个基点,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的 影响。 八、公允价值的披露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 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第二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第三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二)应收款项融资 - - 500,000.00 500,000.00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500,000.00 500,000.00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 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 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 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 定性及定量信息 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应收款项融资,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将这部分应收款项在其到 期之前通过背书转让或贴现的方式收回其合同现金流量,鉴于这些应收款项属于流动资产, 其期限不超过一年,资金时间价值因素对其公允价值的影响不重大,票据背书的前后手双 方均认可按票据的面值抵偿等额的款项,因此可以近似认为该等应收款项的期末公允价值 公告编号:2022-011 168 等于其面值扣减按预期信用风险确认的坏账准备后的余额,即公允价值基本等于其摊余成 本。 3.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本期估值技术未发生变更。 4.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 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租赁负债等。 九、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名称 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实际控制人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廖长春 49.16 49.16 刘兵 3.10 3.10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廖长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39.2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49.16%, 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股东刘兵为廖长春的妻子,刘兵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4.52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 3.10%;上述二人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 52.26%,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决策 起到重大影响。据此,认定廖长春和刘兵夫妇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吉林电企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公司 4. 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 ①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吉林电企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8,000,000.00 2020-8-18 2021-8-17 是 该项担保所对应的借款已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偿还完毕。 公告编号:2022-011 169 ②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担 保 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 完毕 廖长春、刘兵 10,000,000.00 2020/5/8 2021/5/7 是 廖长春、刘兵 9,000,000.00 2020/12/23 2021/12/22 是 廖长春、刘兵 5,000,000.00 2021/1/22 2021/12/27 是 廖长春、刘兵 9,000,000.00 2021/3/15 2022/3/14 否 廖长春、刘兵 7,000,000.00 2021/4/1 2022/3/31 否 廖长春、刘兵 10,000,000.00 2021/4/26 2022/4/25 否 廖长春、刘兵 5,000,000.00 2021/6/29 2022/6/28 否 廖长春、刘兵 10,000,000.00 2021/12/17 2022/12/9 否 廖长春、刘兵 9,000,000.00 2021/12/22 2022/12/21 否 廖长春、刘兵 5,000,000.00 2021/10/9 2022/10/8 否 廖长春 81,500.00 2021/12/16 2022/12/15 否 廖长春 644,407.44 2021/12/17 2022/12/16 否 廖长春 641,246.50 2021/12/24 2022/12/22 否 廖长春 38,070.00 2021/12/30 2022/12/28 否 廖长春、刘兵 1,147,600.00 2020/8/27 2021/2/27 是 廖长春、刘兵 820,221.60 2020/9/10 2021/3/10 是 廖长春、刘兵 210,000.00 2020/9/25 2021/3/25 是 廖长春、刘兵 1,079,090.00 2021/7/1 2022/1/1 否 廖长春、刘兵 956,157.50 2021/7/6 2022/1/6 否 廖长春、刘兵 2,123,874.50 2021/7/9 2022/1/9 否 廖长春、刘兵 1,381,932.00 2021/7/15 2022/1/15 否 廖长春、刘兵 1,143,952.24 2021/7/30 2022/1/30 否 廖长春、刘兵 1,851,580.00 2021/8/6 2022/2/6 否 廖长春、刘兵 313,291.61 2021/8/20 2022/2/20 否 廖长春、刘兵 980,000.00 2021/8/27 2022/2/27 否 廖长春、刘兵 1,916,708.39 2021/9/3 2022/3/3 否 廖长春、刘兵 1,000,000.00 2021/9/24 2022/3/24 否 廖长春、刘兵 571,195.00 2021/12/23 2022/6/23 否 (2)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 目 2021 年度发生额 2020 年度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497,467.35 2,651,909.66 十、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公告编号:2022-011 17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 2022 年 3 月 25 日,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2021 年 11 月 2 日,瑞科汉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差错进 行更正的议案》,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对相关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调整。上述差错更正 事项对瑞科汉斯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具体调整见容诚专字[2021]251Z0062 号会计差 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差错更正事项对瑞科汉斯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应收票据 1,489,742.50 1,176,791.68 2,666,534.18 应收账款 157,555,177.66 -9,093,071.48 148,462,106.18 应收款项融资 5,119,703.33 -1,431,203.13 3,688,500.20 预付款项 8,506,957.73 49,411.70 8,556,369.43 其他应收款 3,394,826.98 -94,039.13 3,300,787.85 存货 28,021,674.68 4,961,957.32 32,983,632.00 合同资产 4,827,980.41 4,375,064.68 9,203,045.09 其他流动资产 105,323.59 -105,323.59 - 流动资产合计 236,264,213.84 -160,411.95 236,103,801.89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29,080.89 569,729.11 2,698,81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69,635,695.74 569,729.11 70,205,424.85 资产总计 305,899,909.58 409,317.16 306,309,226.74 短期借款 19,000,000.00 38,255.56 19,038,255.56 应付账款 31,426,001.75 -306,935.95 31,119,065.80 合同负债 4,485,639.15 5,274,476.97 9,760,116.12 应交税费 4,808,007.11 1,451,053.64 6,259,060.75 其他应付款 732,263.05 156,347.65 888,610.70 其他流动负债 493,420.31 556,783.86 1,050,204.17 流动负债合计 65,077,806.79 7,169,981.73 72,247,788.52 递延收益 2,233,353.49 650,548.20 2,883,901.69 公告编号:2022-011 171 报表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33,353.49 650,548.20 2,883,901.69 负债合计 67,311,160.28 7,820,529.93 75,131,690.21 盈余公积 10,173,865.67 -741,121.30 9,432,744.37 未分配利润 91,564,790.98 -6,670,091.47 84,894,699.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38,588,749.30 -7,411,212.77 231,177,536.5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8,588,749.30 -7,411,212.77 231,177,536.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05,899,909.58 409,317.16 306,309,226.74 2. 股权质押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股东廖长春先生持有公司普通股股数 51,392,85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1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 7,926,100.00 股,占廖长 春先生共持有普通股数的 15.42%,占公司总股本的 7.58%。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三、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账 龄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182,229,034.92 131,424,349.53 1 至 2 年 75,483,872.57 23,668,571.34 2 至 3 年 7,827,534.57 6,281,145.06 3 至 4 年 3,433,699.29 1,320,865.04 4 至 5 年 1,320,865.04 68,694.14 5 年以上 68,694.14 小计 270,363,700.53 162,763,625.11 减:坏账准备 21,850,335.19 14,301,518.93 合计 248,513,365.34 148,462,106.18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类 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70,363,700.53 100.00 21,850,335.19 8.08 248,513,365.34 公告编号:2022-011 172 类 别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1.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 方客户 - - - - - 2.应收其他客户 270,363,700.53 100.00 21,850,335.19 8.08 248,513,365.34 合计 270,363,700.53 100.00 21,850,335.19 8.08 248,513,365.34 (续上表) 类 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9,212,376.55 5.66 3,684,950.62 40.00 5,527,425.93 四平市乐万嘉房地产置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 平乐万嘉”) 9,212,376.55 5.66 3,684,950.62 40.00 5,527,425.9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53,551,248.56 94.34 10,616,568.31 6.91 142,934,680.25 1.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 方客户 - - - - - 2.应收其他客户 153,551,248.56 94.34 10,616,568.31 6.91 142,934,680.25 合计 162,763,625.11 100.00 14,301,518.93 8.79 148,462,106.18 坏账准备计提的具体说明: ①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应收其他客户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账 龄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82,229,034.92 9,111,451.75 5.00 1 至 2 年 75,483,872.57 7,548,387.26 10.00 2 至 3 年 7,827,534.57 2,348,260.37 30.00 3 至 4 年 3,433,699.29 1,716,849.65 50.00 4 至 5 年 1,320,865.04 1,056,692.02 80.00 5 年以上 68,694.14 68,694.14 100.00 合计 270,363,700.53 21,850,335.19 8.08 (续上表) 账 龄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31,424,349.53 6,571,217.48 5.00 公告编号:2022-011 173 账 龄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至 2 年 14,456,194.79 1,445,619.48 10.00 2 至 3 年 6,281,145.06 1,884,343.52 30.00 3 至 4 年 1,320,865.04 660,432.52 50.00 4 至 5 年 68,694.14 54,955.31 80.00 合计 153,551,248.56 10,616,568.31 6.91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三、7。 (3)本期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类 别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变动金额 2021 年 12 月 31 日 计提 合同资产 转入 收回或转 回 转销或核销 预期信用损失 14,301,518.93 12,418,243.04 484,536.23 5,353,963.01 21,850,335.19 合计 14,301,518.93 12,418,243.04 484,536.23 5,353,963.01 21,850,335.19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 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526,477.00 其中,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 联交易产生 四平乐万嘉 货款 526,477.00 无法收回 董事长审批 否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 额 占应收账款余额的 比例(%) 坏账准备余额 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 司 26,650,732.65 9.86 1,332,536.63 新星宇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2,751,433.37 8.42 1,137,571.67 中煤地华盛水文地质勘察有限公司绿 寰地源空调分公司 19,293,933.04 7.14 964,696.65 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2,597,999.56 4.66 629,899.98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10,906,140.21 4.03 730,098.81 合计 92,200,238.83 34.11 4,794,803.74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项 目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终止确认金额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公告编号:2022-011 174 项 目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终止确认金额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四平乐万嘉 转让 9,654,972.00 -27,485.99 合计 9,654,972.00 -27,485.99 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与乐万嘉签订以房屋抵顶工程款事宜签署的《协议书》。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宋金侠、四平乐万嘉签订三方协议书,协议约定,宋金侠以 4,800,000.00 元买断式承接公司对四平乐万嘉的 9,654,972.00 元债权所对应的房屋产权,该部分债权已计 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827,486.01 元,转让后转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827,486.01 元。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项 目 资产转移的方式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中煤地华盛水文地 质勘察有限公司绿 寰地源空调分公司 应收账款保理 3,015,845.77 3,015,845.77 合计 3,015,845.77 3,015,845.77 公司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与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委托债权转让协议》,约定 公司将对中煤地华盛水文地质勘察有限公司绿寰地源空调分公司的债权合计 3,015,845.77 元以平价转让给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因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公司账务处理时未终止 确认应收账款。 (8)2021 年末应收账款较 2020 年末增加 67.39%,主要由于销售回款较慢所致。 2. 其他应收款 (1)分类列示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7,238,623.68 3,300,787.85 合计 7,238,623.68 3,300,787.85 (2)其他应收款 ①按账龄披露 账 龄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6,431,879.06 2,557,303.33 1 至 2 年 1,079,982.00 441,270.00 2 至 3 年 60,000.00 384,009.56 公告编号:2022-011 175 账 龄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3 至 4 年 64,009.56 410,000.00 4 至 5 年 410,000.00 2,000.00 5 年以上 2,000.00 400,000.00 小计 8,047,870.62 4,194,582.89 减:坏账准备 809,246.94 893,795.04 合计 7,238,623.68 3,300,787.85 ②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保证金及押金 2,460,810.50 3,359,855.52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 700,000.00 备用金 506,242.24 42,564.02 往来款项 5,080,817.88 92,163.35 小计 8,047,870.62 4,194,582.89 减:坏账准备 809,246.94 893,795.04 合计 7,238,623.68 3,300,787.85 ③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A.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坏账准备按三阶段模型计提如下: 阶 段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第一阶段 7,234,362.62 432,422.44 6,801,940.18 第二阶段 813,508.00 376,824.50 436,683.5 第三阶段 - - - 合计 8,047,870.62 809,246.94 7,238,623.68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理由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234,362.62 5.98 432,422.44 6,801,940.18 1.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7,000.00 - - 7,000.00 2.应收其他款项 7,227,362.62 5.98 432,422.44 6,794,940.18 合计 7,234,362.62 5.98 432,422.44 6,801,940.18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处于第二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理由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公告编号:2022-011 176 类 别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理由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813,508.00 46.32 376,824.50 436,683.50 1.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 - - 2.应收其他款项 813,508.00 46.32 376,824.50 436,683.50 合计 813,508.00 46.32 376,824.50 436,683.50 B.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坏账准备按三阶段模型计提如下: 阶 段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第一阶段 3,401,681.29 662,649.96 2,739,031.33 第二阶段 792,901.60 231,145.08 561,756.52 第三阶段 - - - 合计 4,194,582.89 893,795.04 3,300,787.85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理由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401,681.29 19.48 662,649.96 2,739,031.33 1.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 - - 2.应收其他款项 3,401,681.29 19.48 662,649.96 2,739,031.33 合计 3,401,681.29 19.48 662,649.96 2,739,031.33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处于第二阶段的坏账准备: 类 别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理由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792,901.60 29.15 231,145.08 561,756.52 1.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 - - 2.应收其他款项 792,901.60 29.15 231,145.08 561,756.52 合计 792,901.60 29.15 231,145.08 561,756.52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三、7。 ④坏账准备的变动情况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 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未发生 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已发生 信用减值) 2020 年 1 月 1 日余额 662,649.96 231,145.08 - 893,795.04 2020 年 1 月 1 日余额在本期 — — — — 公告编号:2022-011 177 坏账准备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合计 未来 12 个月预期 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未发生 信用减值)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已发生 信用减值) --转入第二阶段 -1,000.00 1,000.00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本期计提 -229,227.52 144,679.42 - -84,548.10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432,422.44 376,824.50 - 809,246.94 ⑤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 质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坏账准备 宋金侠 往来款 4,800,000.00 1 年以内 59.64 240,000.00 吉林省华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金 600,000.00 1-2 年 7.46 60,000.00 长春鹿鸣谷生态旅游建设有限公司 保证金 390,000.00 4-5 年 4.85 312,000.00 芮城县新能源服务中心 保证金 216,000.00 2 年以内 2.68 11,800.00 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 保证金 200,000.00 1 年以内 2.49 10,000.00 合计 6,206,000.00 77.12 633,800.00 3.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230,451,160.24 147,639,166.59 175,277,871.60 97,024,729.52 其他业务 86,907.16 - 22,098.72 - 合计 230,538,067.40 147,639,166.59 175,299,970.32 97,024,729.52 (2)主营业务(分产品) 产品名称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电采暖设备 72,025,549.46 36,410,959.20 76,353,330.50 28,284,864.34 高低压成套设备 90,182,280.32 67,021,315.49 63,242,025.15 44,714,661.57 电气安全类产品 11,621,411.30 7,746,893.02 3,894,036.57 2,438,944.61 电力工程施工 56,621,919.16 36,459,998.88 31,788,479.38 21,586,259.00 合计 230,451,160.24 147,639,166.59 175,277,871.60 97,024,729.52 (3)2021 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 2020 年度分别增长 31.51%、52.17%,主要由于 本期收到并完成客户大额订单所致。 公告编号:2022-011 178 十四、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2,033.9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532,981.98 1,058,334.11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 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27,485.99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 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 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 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 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499.6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397.06 1,658.27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500,393.42 1,047,958.45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45,382.97 128,577.25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55,010.45 919,381.2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55,010.45 919,381.20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公告编号:2022-011 179 ①2021 年度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54 0.3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12.36 0.29 / ②2020 年度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3.43 0.4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东的净利润 22.90 0.43 / 公司名称:吉林瑞科汉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2 年 3 月 25 日 公告编号:2022-011 180 附: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 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年度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董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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