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9766
_2017_
维多宝
_2017
年年
报告
_2018
03
12
1
2017
年度报告
维多宝
NEEQ : 839766
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Heilongjiang Weiduobao Food Company Limited
2
公司年度大事记
2017 年 6 月,公司完成发
行股票 400 万股,募集资金 2000
万元,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 2000
万股,增加至 2400 万股。
公司与我市阜宁镇建新村
达成合作意向,完成签约 500 亩
种植基地项目,此次签约将保障
公司稳定和优质的原料来源。
截至 2017 年,公司已经成
立满 20 周年,在二十年的发展
历程中,市场份额逐年递增,公
司规模不断扩大。
3
目 录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 5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7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9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19
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 22
第七节
融资及利润分配情况 ....................................................................................... 2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 26
第九节
行业信息 ......................................................................................................... 29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9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35
4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维多宝、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
指
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三会
指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
三会议事规则
指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
董事会
指
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高级管理人员、高管
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食用菌
指
子实体硕大、可供食用的大型真菌,通称为蘑菇
菌种
指
食用菌菌丝体及其生长基质组成繁殖材料;菌种分为母种(一
级种)、原种(二级种)和栽培种(三级种)三级
5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绍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宫洵保证年度报
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异议事项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
确、完整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是 √否
【重要风险提示表】
重要风险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1、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木耳、榛蘑等食用菌是公司采购的最主要的原材料,原料供应
量、价格波动及原材料质量对公司生产经营至关重要。公司采
购量最大的木耳虽已形成较成熟的种植技术,但光照、雨水等
自然条件仍会影响其品质;公司第二采购量的榛蘑,因其不能
人工栽培,其产量、质量均受自然环境变化影响,采购价波动
较大。且自然灾害及自然条件的变化是影响农业生产的主要风
险,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必然给木耳、榛蘑等食用菌种植带来
较大影响,从而影响原材料的供应,可能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
2、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产品定位为高品质食用菌及山珍等产品,目前公司主要销
售渠道为大型国际商超系统及东北三省极具影响的大型商超系
统,如沃尔玛、大润发、联华、欧亚等,一旦未来因为激烈竞
争、产品质量等问题丧失了主要渠道客户,可能会对公司的业
务发展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3、个人供应商采购占比较大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品质食用菌及山珍等产品的加工和销售业务,
该业务决定了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为个人农业生产者。采购
过程中,公司经广泛询价后,综合考虑原材料质量、价格和供
货的稳定性等因素,直接向农户进行收购。公司向个人供应商
采购额占总采购额比例较高,存在相关风险,原材料质量和供
应量的稳定性存在一定的风险。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6
[2011]137 号)文件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
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
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
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本公司的食用菌类产
品属《蔬菜主要品种目录》内品种,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
如果未来国家和地方有关的农业扶持政策发生变化,相关税收
优惠政策出现重大变动,将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食品安全风险
食用菌作为生活中常见食品,其食品安全性直接关系到消费者
的身体健康。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如果所采购的原材料出现严
重的重金属或农药残留超标情况,将引发食品安全问题;食品
流通环节也可能受到二次污染。近年来,因发生了一系列“重金
属超标”等食用菌食品安全事件,使得消费者和主管政府部门对
食用菌安全日益重视,对食用菌企业的质量管理、诚信守法要
求也逐步提高。虽然公司已建立了严格的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
标准,并且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生产,但是食用菌行业仍面
临着固有的食品安全风险。如果公司由于管理疏忽或因供应商
等原因造成产品污染,进而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将对公司造成
重大不利影响。
6、市场竞争风险
中国食用菌市场整体规模逐年增长,行业发展前景较好,食用
菌工厂化生产利润可观,吸引各类企业和投资机构涉足食用菌
行业,新的产能不断涌现。随着生产厂商的扩张,市场竞争加
剧,从而使用食用菌产品平均价格出现下滑趋势。如公司未来
不能有效提高企业自身和产品的竞争力或成功实施差别化的竞
争策略,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7、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随着公司的发展,生产经营规模将不断扩大,人员将不断增加,
从而对未来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通过
股份制改制和中介机构辅导,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公
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和内部控制体系,并且针对内部控制中
的不足已经采取积极的改进措施,但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
存在不能防止或发现错报的可能性。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公
司治理不善或内部控制未能有效执行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的风险。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过于
集中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海锐先生、
邹忆楠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76.88%的股份,同时吴海锐先生担
任公司董事长,邹忆楠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因此,公司
客观上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绝对控股地位,通
过不当行使其表决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
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施加影响,从而可能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否
7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Heilongjiang Weiduobao Food Company Limited
证券简称
维多宝
证券代码
839766
法定代表人
杨绍里
办公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迎新街 200 号
二、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刘晓晶
职务
董事会秘书
电话
0453-3929827
传真
0453-3929827
电子邮箱
weiduobao1997@
公司网址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迎新街 200 号 157399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
企业信息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成立时间
1997-02-26
挂牌时间
2016-11-14
分层情况
基础层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A 农、林、牧、渔业—A05 农、林、牧、渔服务业—A051 农业服
务业—A0513 农产品初加工服务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木耳系列产品、榛蘑系列产品、银耳系列产品、香菇系列产品、
枸杞系列产品、猴头菇系列产品等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
协议转让
普通股总股本(股)
24,000,000
优先股总股本(股)
0
做市商数量
0
控股股东
吴海锐、邹忆楠
实际控制人
吴海锐、邹忆楠
8
四、
注册情况
项目
内容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31081X06392201W
否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迎新街 200 号 否
注册资本
24,000,000
是
2017 年 6 月,公司完成发行股票 400 万股,公司注册股份由原来的 2000 万股增加至 2400 万股。
五、
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
江海证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 52 号顺迈金钻大厦 16 层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否
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
徐冉、渠军芳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2 幢 13 层
六、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股转公司《关于发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的公告》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转让方式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由协议转让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
9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51,769,833.56
50,324,347.64
2.87%
毛利率%
30.00%
27.59%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80,018.94
424,325.93
790.83%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1,780,018.94
574,780.21
209.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8.49%
1.6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计算)
4.00%
2.27%
-
基本每股收益
0.1667
0.0234
612.39%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59,216,497.90
47,577,311.89
24.46%
负债总计
6,312,772.05
18,193,604.98
-65.30%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2,903,725.85
29,383,706.91
80.04%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2.20
1.47
49.6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0.66%
38.24%
-
资产负债率%(合并)
10.66%
38.24%
-
流动比率
653.00%
174.00%
-
利息保障倍数
9.13
1.99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86,932.89
-10,464,838.41
136.19%
应收账款周转率
1,015.00%
832.00%
-
存货周转率
153.00%
220.00%
-
10
四、
成长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24.46%
35.37%
-
营业收入增长率%
2.87%
1.27%
-
净利润增长率%
790.83%
-21.19%
-
五、
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普通股总股本
24,000,000
20,000,000
20.00%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
-
-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
-
-
六、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政府补助
2,000,000.00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2,000,000.00
所得税影响数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000,000.00
七、
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高品质食用菌及山珍等产品的种植、加工与销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实行以市
场为导向的生产销售模式,采购或种植品质较高的木耳、榛蘑等食用菌及山珍等产品,并对其进行加工,
销售给各大商超,如:沃尔玛、欧亚、大润发等,获取收入、利润和现金流。
公司属于高品质食用菌及山珍等产品的加工企业,对外采购主要包括木耳、榛蘑等食用菌及山珍原
材料和其他辅料、包装物、备品备件等,经过 20 多年的经营发展,公司对采购业务建立了完善的业务
流程和管理制度,以提高采购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
公司建立了由主管生产经理全面负责,生产部统一安排,各生产车间全力参与,质检部全程监管的
生产加工模式。
食用菌及山珍等产品的加工需要经过筛选——挑选——杀菌——验质——包装的生产加工过程。生
产部根据每年销售部门统计数据及多年生产销售经验积累制定生产计划,安排生产。为保证公司产品质
量,公司质检部对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不仅在采购前就已经对采购原材料进行了检验,同时在生产过
程中也进行抽样检验,各车间生产的产品入库均需质检部检验并由质检员签字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且
公司每季度均会选择将所有品类抽取样本送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验。
公司经营 20 多年,已经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及完善的销售渠道。公司建立了主管副总经理领导、
销售部全面负责、销售人员积极参与并密切配合的营销体系,实行统一营销规划、统一产品定价原则、
统一产品配货、统一产品促销、统一品牌宣传的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事项
是或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二、
经营情况回顾
(一)
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按照年度经营计划,一方面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继续专注于主营业务的
稳健发展,另一方面积极展开行业拓展,丰富和优化经营模式。截至 2017 年,公司已经成立满 20 周年,
在二十年的发展历程中,市场份额逐年递增,公司规模不断扩大。报告期内公司完成签约 500 亩种植基
地项目,此次签约将保障公司稳定和优质的原料来源,同时公司为了满足业务规模扩张所需要的资金量,
顺利完成了增资,注册资本由 2000 万增至 2400 万。此次增资为公司增加了 2000 万的募集资金,大大
满足了公司后续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
12
1、财务状况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 5,921.65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1,163.92 万元,增幅 24.46%,主要是由于期
末有 3,010,443.63 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另一方面公司加强了销售收款。归属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 5,290.37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2,352 万元,增幅 80.04%,呈稳定增长趋势。报告期公司净利润为 378.00
万元,较上年末增长 335.57 万元,增幅为 790.83%,主要原因为公司 2017 年 5 月收到绥芬河市财政局
拨付的省专项资金新三板挂牌补助费 200.00 万元;另一方面,公司持有的龙江银行股份获得投资收益
554,411.12 元;同时本期公司毛利率有所上涨,致使公司净利润进一步增加。
2、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8.69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1,425.18 万元,主要原
因为一方面本期销售收入增加且公司加强销售收款,使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较大;另
一方面,公司于 2017 年 5 月收到新三板挂牌的政府补助 200 万元;同时,公司 2016 年度存货增加较多,
而 2017 年度存货变动相对较小,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降幅较大。
(二)
行业情况
食用菌作为国际性的健康食品,高蛋白、低脂肪、低热量,含人体所需多种氨基酸和微量元素,是
兼有荤素两者之长的食品。食用菌可调节机体免疫功能,抗癌效果显著,对心血管系统具有保护作用;
还可治疗肝炎、缓解亚健康状态、提高健康水平等,食用菌味道鲜美、营养丰富,并有一定防病治病的
功效,其营养价值与保健作用已逐渐被人们所认识、接受,是典型的食药两用佳品。食用菌强化人体免
疫力的作用更为突出,其提高人体免疫力的功能已为国内外医学专家所公认。联合国粮农组织所倡导的
“一荤一素一菇”是现代最科学的饮食营养搭配。“可食可补可药”成为 21 世纪人们追求健康的首选。
目前,全球食用菌产量一直保持增长态势,随着食用菌生产的发展,食用菌贸易量的不断增加以及
人类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用菌已成为人类三大食物结构的组成部分,食用菌消费量也随之日益增长。
在贸易方面,主要出口国有中国、荷兰、波兰、英国、法国,以及日本、韩国、越南和印度等。在消费
方面,欧盟地区法国、意大利、德国等是食用菌消费的主要国家;美洲以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巴西、
秘鲁等国为主;亚洲市场以日本、韩国和中国香港为主。中国是食用菌产量最大的国家,随着食用菌消
费意识的深入,食用菌消费量逐年增长。
(三)
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本期期末与上年期
末金额变动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的
比重
金额
占总资产的
比重
货币资金
4,903,951.36
8.28%
629,546.36
1.32%
678.97%
应收账款
4,419,013.50
7.46%
5,273,184.73
11.08%
-16.20%
存货
24,712,656.85
41.73%
22,582,741.22
47.46%
9.43%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固定资产
8,631,922.16
14.58%
7,260,756.13
15.26%
18.88%
在建工程
829,583.59
1.40%
短期借款
4,000,000.00
6.75%
16,000,000.00
33.63%
-75.00%
长期借款
-
-
-
-
-
资产总计
59,216,497.90
-
47,577,311.89
-
24.46%
13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本期期末货币资金比上年期末增加 4,274,405.00 元,增幅 678.97%,主要原因为一方
面期末有 3,010,443.63 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另一方面公司加强了销售收款。
2、短期借款:本期期末短期借款为 4,000,000.00 元,较上年期末降幅 75.00%,主要原因为公司本年
度存货储量没有增加且公司新建设的木耳基地部分已经转固开始生产木耳等原材料,减少了公司贷款购
买原材料的需求,导致期末贷款余额减少。
2. 营业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本期与上年同期金
额变动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
营业收入
51,769,833.56
-
50,324,347.64
-
2.87%
营业成本
36,240,342.70
70.00%
36,441,844.87
72.42%
-0.55%
毛利率%
30.00%
-
27.59%
-
-
管理费用
3,167,133.85
6.12%
4,261,145.82
8.47%
-25.67%
销售费用
10,163,166.67
19.63%
8,283,854.57
16.46%
22.69%
财务费用
494,490.88
0.96%
648,801.97
1.29%
-23.78%
营业利润
2,164,670.65
4.18%
790,400.51
1.57%
173.87%
营业外收入
2,000,000.00
3.86%
1,720.86
0.00%
116,120.96%
营业外支出
156,237.99
0.31%
-100.00%
净利润
3,780,018.94
7.30%
424,325.93
0.84%
790.83%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营业外收入:本期营业外收入 200.00 万元,较去年增幅较大,主要原因为公司 2017 年 5 月收到
绥芬河市财政局拨付的省专项资金新三板挂牌补助费 200.00 万元。
2、净利润:本期净利润 3,780,018.94 元,较上年期末增幅 790.83%,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公司 2017
年 5 月收到绥芬河市财政局拨付的省专项资金新三板挂牌补助费 200.00 万元;另一方面,公司持有的龙
江银行股份获得投资收益 554,411.12 元;同时本期公司毛利率有所上涨,致使公司净利润进一步增加。
(2) 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51,382,166.76
50,324,347.64
2.10%
其他业务收入
387,666.80
-
-
主营业务成本
35,937,891.60
36,441,844.87
-1.38%
其他业务成本
302,451.10
-
-
14
按产品分类分析:
单位:元
类别/项目
本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上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木耳
25,413,888.09
49.09%
25,700,339.03
51.07%
榛蘑
6,074,626.85
11.73%
6,704,021.39
13.32%
枸杞
4,526,553.96
8.74%
3,718,928.88
7.39%
银耳
3,143,979.35
6.07%
2,740,233.82
5.45%
香菇
2,019,905.64
3.90%
1,948,002.80
3.87%
猴头
1,549,720.05
2.99%
1,841,856.42
3.66%
其它
8,653,492.82
16.72%
7,670,965.30
15.24%
按区域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项目
本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上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东北地区
35,959,082.27
69.46%
36,046,244.01
71.63%
华北地区
12,455,087.40
24.06%
12,693,069.43
25.22%
华南地区
3,355,663.89
6.48%
1,585,034.20
3.15%
合计
51,769,833.56
100.00%
50,324,347.64
100.00%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本期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按产品及按区域分类同比上年同期变动较小。
(3)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客户
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13,228,884.00
25.55%
否
2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41,683.92
15.53%
否
3
哈尔滨中央红小月亮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3,361,405.82
6.49%
否
4
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
3,334,718.08
6.44%
否
5
黑龙江远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1,957,924.46
3.78%
否
合计
29,924,616.28
57.79%
-
(4)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
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宁夏红枸杞商贸有限公司
2,026,217.00
6.50%
否
2
周金科
1,320,433.50
4.24%
否
3
张淑兰
1,096,692.70
3.52%
否
4
叶大俊
815,410.00
2.62%
否
5
李茂运
771,760.00
2.48%
否
合计
6,030,513.20
19.36%
-
15
3. 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86,932.89
-10,464,838.41
136.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40,436.22
-2,615,693.81
-234.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27,908.33
13,655,316.49
-32.42%
现金流量分析: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 136.19%,主要原因为:一方面,本期销
售收入增加且公司加强销售收款,使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较大;另一方面,公司于 2017
年 5 月收到新三板挂牌的政府补助 200 万元;同时,公司 2016 年度存货增加较多,而 2017 年度存货变
动相对较小,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期降幅较大。
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 234.15%,主要原因是公司预付种植基地
的工程款所致。
3、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 32.42%,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减少了银
行贷款所致。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无
2、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无
(五)
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
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
3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
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仅涉及会计科目列示的变化,不影响公司当期及
前期列报损益。
16
(七)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企业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对社会发展有益的工作,立足
本职尽到了一个企业对社会的企业责任。
三、
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增长能力良好,市场开发进展正常,未发生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重大不利风险
事项。
四、
未来展望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五、
风险因素
(一)
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一、原材料供应的风险
木耳、榛蘑等食用菌是公司采购的最主要的原材料,原料供应量、价格波动及原材料质量对公司生
产经营至关重要。作为公司采购量最大的木耳虽已形成较成熟的种植技术,但光照、雨水等自然条件仍
会影响其品质;且作为公司第二大采购量的榛蘑,因其不能人工栽培,其产量、质量均受自然环境变化
影响,采购价格波动较大。且自然灾害及自然条件的变化是影响农业生产的最大风险,一旦发生自然灾
害,必然给木耳、榛蘑等食用菌种植带来严重影响,从而影响原材料的供应,进而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
应对措施:未来公司一方面充分利用当地优越的气候及土壤环境,通过建设自有基地种植保证原材
料供应;另一方面公司与多家农户开展长期合作,公司利用其对本地环境、气候条件的预判,充分沟通、
提前备货,以防范原材料供需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产品定位为高品质食用菌及山珍等产品,目前公司主要销售渠道为大型国际商超系统及东北三
省极具影响的大型商超系统,一旦未来因为激烈竞争、产品质量等问题丧失了主要渠道客户,可能会对
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应对措施:一方面,立足于既有的商超渠道客户,确保客户和业务的稳定性;另一方面,公司积极
拓展包括餐饮公司、大型批发市场及电子商务购物平台等渠道,在扩大公司业务规模的同时降低客户的
集中度。
三、个人供应商采购占比较大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品质食用菌及山珍等产品的加工和销售业务,该业务决定了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商
为个人农业生产者。采购过程中,公司经广泛询价后,综合考虑原材料质量、价格和供货的稳定性等因
素,直接向农户进行收购。公司向个人供应商采购额占总采购额比例较高,存在相关风险,一是原材料
质量和数量的稳定性风险;二是个人供应商在采购流程、发票开具、采购付款较企业类供应商存在不规
范之处。因上述因素变更供应商将导致公司采购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受到影响。
17
应对措施:公司将在付款流程及付款流程严格控制,建立《采购管理制度》,规范公司采购付款。
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采购原材料的结算方式已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 号)文件规定:“对从事蔬
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
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本公司的食
用菌类产品属《蔬菜主要品种目录》内品种,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如果未来国家和地方有关的农业
扶持政策发生变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出现重大变动,将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未来将山珍等产品充分利用当地优越的气候及土壤环境,未来通过建设自有种植基
地,提升公司的产品附加值,提高盈利能力,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减少因不能持续享受国家税收优惠
政策而带来的潜在风险。
五、食品安全风险
食用菌作为生活中重要食品供应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如果所采购的
原材料出现严重的重金属或农药残留超标情况,将引发食品安全问题;食品流通环节也可能受到二次污
染。近年来,因发生了一系列“重金属超标”等食用菌食品安全事件,使得消费者和主管政府部门对食
用菌安全日益重视,对食用菌企业的质量管理、诚信守法要求也逐步提高。公司已建立了严格的质量和
食品安全管理标准,并且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生产,但是食用菌行业仍面临着固有的食品安全风险。
如果公司由于管理疏忽或因供应商等原因造成产品污染,进而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将对公司造成重大不
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建立了符合行业规范要求的质量管理标准和生产操作流程,并严格执行,同时公司
引进了检测设备及利用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严格按照行业相关规定和内部质量管理标准进行检验,并
对进厂的原材料、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和出厂的产成品进行全程跟踪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最大限
度地防范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六、市场竞争风险
中国食用菌市场整体规模逐年增长,行业前景向好,食用菌工厂化生产利润可观,吸引各类投资机
构涉足食用菌行业,新的产能不断涌现。随着生产厂商的扩张,市场竞争加剧,从而使得食用菌产品平
均价格出现初步下滑的趋势。如公司未来不能有效提高企业自身和产品的竞争力或成功实施差别化的竞
争策略,将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应对措施:公司主要销售渠道为商超,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网上购物逐渐发挥其主流作用,
目前公司已与淘宝、天猫、京东商城、当当网等主流电子商务开展合作;未来公司将发展种植基地,向
行业上游进行延伸,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七、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随着公司的发展,生产经营规模将不断扩大,人员将不断增加,从而对未来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通过股份制改制和中介机构辅导,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公司章程》、三
会议事规则和内部控制体系,并且针对内部控制中的不足已经采取积极的改进措施,但内部控制具有固
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或发现错报的可能性。公司未来经营中存在因公司治理不善或内部控制未能有
效执行而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根据公众公司要求,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不断完善公司的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机制,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以尽可能减少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风险。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过于集中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海锐先生、邹忆楠先生合计持有公司 76.88%的股份,同时吴海锐先生
担任公司董事长,邹忆楠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因此,公司客观上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
绝对控股地位,通过不当行使其表决权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决策、人事安排和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施
18
加影响,从而可能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已经依据《公司法》建立监事会。公司一方面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另一方面随着生产经
营规模的扩大和外部投资者的进入,未来公司还将考虑引进独立董事制度,设立外部董事席位,进一步
完善公司决策机制,减少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过于集中而带来的潜在决策风险。
(二)
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无
19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五.二.(一)
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五.二.(二)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
或者本年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五.二.(三)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五.二.(四)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是 √否
二、
重要事项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具体事项类型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
-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
-
3.投资(含共同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
-
4.财务资助(挂牌公司接受的)
-
-
5.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
-
6.其他
71,800.00
71,800.00
总计
71,800.00
71,800.00
(二)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是否履行
必要决策
程序
临时报告披露时
间
临时报
告编号
吴海锐、邹忆楠、杨绍
里、文景林、王丁、张
晨、吴凤杰、王君英、
刘光学
公司股东为公司银
行借款提供担保
16,000,000.00
否
不适用
不适用
20
吴海锐、邹忆楠、邹忆
楠配偶李艳怡、杨绍
里、杨绍里配偶吴凤娟
公司股东及其配偶
为公司银行借款提
供担保
2,000,000.00
是
2017 年 1 月 10 日
2017-001
总计
-
18,000,000.00
-
-
-
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2016 年 5 月 6 日,本公司与龙江银行签订循环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 1,600 万元,循环借款额
度的期限为 36 个月,即从 2016 年 5 月 6 日起到 2019 年 5 月 3 日止,合同编号 G23162016000006,该借
款由股东吴海锐、邹忆楠、杨绍里、文景林、王丁、张晨、吴凤杰、王君英、刘光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此笔偶发性关联交易为公司有限公司阶段发生。
2、2017 年 1 月 12 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芬河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额度金
额为 200 万,借款额度有效期间自 2017 年 1 月 7 日至 2018 年 1 月 7 日,公司股东杨绍里及其配偶吴凤
娟、股东吴海锐、股东邹忆楠及其配偶李艳怡作为本公司债务担保人同时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
保证合同号分别为:建绥芬税易贷保 2017001(01)号,建绥芬税易贷保 2017001(02)号,建绥芬税
易贷保 2017001(03)号),在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本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6 日,
取得该合同项下银行借款 200 万元。
以上偶发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开展业务所需发生的,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了推动作用,不会
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海锐、邹忆楠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
诺其本人,除已经在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的吉林省维多宝商贸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锐德兴信息咨询有限
公司外,目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形,其本人从未从事或参与和维多宝存在同业竞争的
活动,与维多宝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出具了关于竞业禁止的相关承诺,承诺其本人及本人直系亲
属未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维多宝同类的业务,也不存在与维多宝有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
2、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承诺将尽可能的避免、减少其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将促使此等交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维多宝《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中所规定的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回避制度等内容,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开、
公平、公允原则及正常的商业条款进行交易,确保将不会要求或接受维多宝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
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3、公司与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签订了《劳动合同》,为避免同业竞争,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对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性的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分别向公司出具了相关的《声明与承诺》,内容包括:关于任职资格的承诺、关于竞业禁止及对外
投资事项的声明与承诺、关于与维多宝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系的声明、关于个人债权、债
务的声明、关于任职情况的声明、关于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的声明等。除此之外,未签订其他重
要协议或做出重要承诺。
4、公司在报告期进行了股票发行,对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根据认购对象出具的声明,认购对象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存在获取
其他自然人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维多宝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在册股东)资金认购维多宝本次股票发行的
情况,不存在为其他自然人或机构代持维多宝股份的情况。
21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不存在资金占用的说明函》,自公司挂牌时至提交
股票发行备案文件之日,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或采用预收款、应付款等形式违规变相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今后也将预防和杜绝任何违规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根据维多宝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股票发行认购
对象出具的声明,未发现维多宝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次股票发
行对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或存在因违法行为而被列入环保、食品药品、
产品质量“黑名单”的情形。
报告期内,承诺人员严格遵守其作出的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
权利受限类型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例
发生原因
房屋建筑物
抵押
2,175,716.97
3.67%
2016 年 5 月 6 日,本公
司与龙江银行签订循环
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
1,600 万元,循环借款额
度的期限为 36 个月,即
从 2016 年 5 月 6 日起至
2019 年 5 月 3 日止,本
公司房屋建筑物(综合楼
房权证:绥芬河字第
02119 号)为本公司最高
额抵押贷款 2,000 万元做
抵押担保。
土地使用权
抵押
3,917,693.95
6.62%
2016 年 5 月 6 日,本公
司与龙江银行签订循环
贷款合同,借款额款为
1,600 万元,循环借款额
度的期限为 36 个月,即
从 2016 年 5 月 6 日起到
2019 年 5 月 3 日止,以
本公司土地使用权【绥国
用(2011)第 137 号、绥
国用(2013)第 182 号】
做抵押担保(最高额担保
合同号
D0523162016000005)。
总计
-
6,093,410.92
10.29%
-
22
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
-
7,050,000
7,050,000
29.38%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4,612,500
4,612,500
19.22%
董事、监事、高管
-
-
1,037,500
1,037,500
4.32%
核心员工
-
-
-
-
-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20,000,000 100.00%
-3,050,000
16,950,000
70.63%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8,450,000
92.25%
-4,612,500
13,837,500
57.66%
董事、监事、高管
140,000
7.00%
1,712,500
3,112,500
12.97%
核心员工
-
-
-
-
-
总股本
20,000,000
-
4,000,000
24,00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13
(二)
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
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
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
股比例%
期末持有限
售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无限
售股份数量
1
吴海锐
10,200,000
-
10,200,000
42.50%
7,650,000
2,550,000
2
邹忆楠
8,250,000
-
8,250,000
34.38%
6,187,500
2,062,500
3
林长春
-
1,200,000
1,200,000
5.00%
900,000
300,000
4
陈伟健
-
1,000,000
1,000,000
4.17%
750,000
250,000
5
于艳春
-
1,000,000
1,000,000
4.17%
-
1,000,000
合计
18,450,000
3,200,000
21,650,000
90.22%
15,487,500
6,162,500
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吴海锐和邹忆楠为公司一致行动人,两人为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公司排名前五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截止到 2017 年 12 月 30 日,吴海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2.5%,邹忆楠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38%,
二人已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两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76.88%,为公司控股股东。报告期内,
公司控股股东无变动。
23
吴海锐先生,197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2 年 2 月至 1993 年
12 月,任职于绥芬河市边境贸易公司;1994 年 1 月至 1997 年 3 月,在绥芬河市海涛经济贸易公司担任
总经理;1997 年 4 月至 1998 年 1 月,在绥芬河市楠楠山珍食品厂担任经理;1998 年 2 月至 2002 年 6
月,在绥芬河市维多宝食品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02 年 7 月至 2007 年 4 月,在绥芬河市维多宝食
品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07 年 5 月至 2016 年 5 月,在绥芬河市维多宝食品有限公司担任副
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今,在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邹忆楠先生,1973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 年 12 月至 1993
年 12 月,任职于武警绥芬河边防检查站;1994 年 1 月至 1997 年 2 月,在绥芬河市海涛经济贸易公司担
任副总经理;1997 年 2 月至 1998 年 1 月,在绥芬河市楠楠山珍食品厂担任负责人;1998 年 2 月至 2002
年 6 月,在绥芬河市维多宝食品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02 年 7 月至 2016 年 5 月,在绥芬河
市维多宝食品有限公司任担副总经理;2016 年 6 月至今,在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董
事长。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海瑞、邹忆楠,具体内容详见“第六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三、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无变动。
24
第七节
融资及利润分配情况
一、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内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股
发行方案
公告时间
新增股
票挂牌
转让日
期
发行
价格
发行数量
募集金额
发行
对象
中董
监高
与核
心员
工人
数
发行
对象
中做
市商
家数
发行
对象
中外
部自
然人
人数
发行
对象
中私
募投
资基
金家
数
发行
对象
中信
托及
资管
产品
家数
募集资
金用途
是否变
更
2017-3-10 2017-6-9
5.00
4,000,000
20,000,000
5
0
1
0
0
是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菌种培养基地及食用菌种植基地,后经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变更了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中的 12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其余
的 800 万元仍用于食用菌种植基地的投资建设。
二、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违约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开发行债券的特殊披露要求
□适用 √不适用
四、
间接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融资方式
融资方
融资金额
利息率%
存续时间
是否违约
银行借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绥芬河支行
2,000,000
5.655%
2017 年 1 月 7 日起到
2018 年 1 月 7 日止
否
银行借款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牡
丹江绥芬河支行
4,000,000
5.655%
2016 年 5 月 6 日起到
2019 年 5 月 3 日止
否
合计
-
6,000,000
-
-
-
25
违约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利润分配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2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学历
任期
是否在公
司领取薪
酬
吴海锐
董事长
男
46
本科学历
2016 年 6 月 6 日--2019 年 6 月 5 日
是
邹忆楠
副董事长
男
45
本科学历
2016 年 6 月 6 日--2019 年 6 月 5 日
是
杨绍里 董事、总经理
男
56
本科学历
2016 年 6 月 6 日--2019 年 6 月 5 日
是
张晨
董事
男
42
本科学历
2016 年 6 月 6 日--2019 年 6 月 5 日
是
王君英
董事
女
45
本科学历
2016 年 6 月 6 日--2019 年 6 月 5 日
是
林长春
董事
男
39
本科学历 2017 年 3 月 22 日--2019 年 6 月 5 日
否
陈伟健
董事
男
41
本科学历 2017 年 3 月 22 日--2019 年 6 月 5 日
否
王丁
监事会主席
男
32
本科学历
2016 年 6 月 6 日--2019 年 6 月 5 日
是
刘光学
监事
男
31
大专学历
2016 年 6 月 6 日--2019 年 6 月 5 日
是
刘海英
职工监事
女
38
大专学历
2017 年 6 月 8 日--2019 年 6 月 5 日
是
李艳红
副总经理
女
43
大专学历
2017 年 3 月 7 日--2019 年 6 月 5 日
是
刘晓晶
董事会秘书
女
36
中专学历 2017 年 6 月 19 日--2019 年 6 月 5 日
是
张琳
财务总监
女
32
大专学历 2017 年 6 月 19 日--2019 年 6 月 5 日
是
董事会人数:
7
监事会人数:
3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关系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关系:
杨绍里为吴海锐的姐夫、刘光学为吴海锐、杨绍里的外甥。张晨为邹忆楠的妹夫,李艳红为邹忆楠
妻子的姐姐。除此之外,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
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期初持普通
股股数
数量变动
期末持普通
股股数
期末普通股
持股比例%
期末持有股
票期权数量
吴海锐
董事长
10,200,000
-
10,200,000
42.50%
0
邹忆楠
副董事长
8,250,000
-
8,250,000
34.38%
0
杨绍里
董事、总经理
250,000
-
250,000
1.04%
0
张晨
董事
250,000
-
250,000
1.04%
0
王君英
董事
150,000
-
150,000
0.63%
0
林长春
董事
-
1,200,000
1,200,000
5.00%
0
陈伟健
董事
-
1,000,000
1,000,000
4.17%
0
李艳红
副总经理
-
520,000
520,000
2.17%
0
王丁
监事会主席
250,000
50,000
300,000
1.25%
0
27
刘光学
监事
250,000
230,000
480,000
2.00%
0
刘海英
职工监事
-
-
-
-
0
刘晓晶
董事会秘书
-
-
-
-
0
张琳
财务总监
-
-
-
-
0
合计
-
19,600,000
3,000,000
22,600,000
94.18%
0
(三)
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姓名
期初职务
变动类型(新任、
换届、离任)
期末职务
变动原因
林长春
无
新任
董事
因公司发展需要
陈伟健
无
新任
董事
因公司发展需要
李艳红
无
新任
副总经理
因公司发展需要
文景林
董事会秘书兼
财务总监
离任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
总监
因个人原因离职
刘晓晶
职工监事
新任
董事会秘书
原董事会秘书因个人
原因离职
张琳
财务责任人
新任
财务总监
原财务总监因个人原
因离职
刘海英
人资专员
新任
职工监事
原职工监事因个人原
因离职
本年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职业经历:
林长春先生,1979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3 年 6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职于哈尔滨中宝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2008 年 9 月至 2012 年 3 月,任职于哈慈集团,2012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哈尔滨鑫源名车维修中心。2017 年 3 月 22 日兼职于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
陈伟健先生,197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9 年 7 月至 2001 年 6 月,
任职于黑龙江省水产局,2001 年 7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职于哈慈集团,2003 年 10 月至 2012 年 2 月,
任职于黑龙江省联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3 年 3 月至今,任职于黑龙江省维安中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2 日兼职于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艳红女士,197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 年 8 月至 2001 年 12
月任职于北京万津商贸公司,2002 年 1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职于哈尔滨健科公司,2008 年 3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职于黑龙江旭晨科技有限公司,2016 年 3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职于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市场部,2017 年 1 月 15 日任职于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晓晶女士,1982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1 年 8 至 2004 年 3
月,任职于绥芬河市免税店;2004 年 4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职于中国石油黑龙江牡丹江销售分公司绥
芬河经营部;2008 年 4 月至 2009 年 8 月,自由职业;2009 年 9 月至 2012 年 6 月,任职于绥芬河龙江
商联进出口有限公司;2012 年 7 月至 2016 年 5 月,在绥芬河市维多宝食品有限公司担任办公室主任;
28
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在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办公室主任,2017 年 6 月
19 日至今,担任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琳女士,198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8 年 5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职于绥芬河龙江商联进出口有限公司;2012 年 8 月至 2014 年 6 月,自由职业;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职于绥芬河市兴佳集团;2016 年 9 月至今,在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责
任人,2017 年 6 月 19 日至今,担任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刘海英女士,198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 年 5 月至 2016 年
5 月任职于绥芬河市维多宝食品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办公室主任,2016 年 6 月至 2017 年 5 月,在黑
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人资专员,2017 年 6 月 8 日至今,担任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职工监事。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行政管理人员
14
16
技术人员
11
6
销售人员
34
22
财务人员
6
7
生产人员
58
62
员工总计
123
113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硕士
0
本科
10
8
专科
20
19
专科以下
93
86
员工总计
123
113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人员略有减少。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对内部员工进行
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强化培训。
(二)
核心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核心员工: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 √不适用
核心人员的变动情况:
公司没有核心员工,但有 2 名技术人员,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无变化。
29
第九节
行业信息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是 □否
董事会是否设置专门委员会
□是 √否
董事会是否设置独立董事
□是 √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是 √否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
(一)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均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
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2017 年 3 月 10 日,公司为募集资金规范化管理,建立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
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公司治理机构有效的规范了公司的运行,能够保证全体股东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合法权利,享有平等地位,保证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中明确了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股东的参会资格和对董事会的授权原则等,董事会在
报告期内做到认真审议并安排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公司主营业务明确,并且自建木耳种植基地,为保障公司稳定和优质的原料来源提供有利的保障。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报告期内,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及财务决策事项等,均按
照《公司章程》等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程序进行决策。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1、2017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八条: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修改后公司章程第一百
30
零八条为: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五条:公司设总经理
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修改后公司章
程第一百二十五条为: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修改后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条为:公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00 万元。具体条款以股票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额、股份总数变化的相应情况进
行修改。
3、2017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注册资本、股东变更而修改公司章
程已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及高管变更而修改公司章程已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末及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现公司股东确认,
上述议案仍然有效。
4、2017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一条为: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
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食品销售;(以上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社会经济信息咨询,
初级农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通过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向毗邻国家和地区开展各类商品及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修改后第二章第十一条公司经营范围
为: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
豆制品,食品销售;食用菌种植及销售(以上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社会经济信息咨询,初级农产品零
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通过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向毗邻国家和地区开展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
三会运作情况
1、 三会召开情况
会议类型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次数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董事会
7 1、2017 年 1 月 9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绥芬
河支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2、2017 年 3 月 3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艳红为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案》、《关于提名陈伟建为公司董事的议
案》、
《关于提名林长春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7 年 3 月 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关于黑龙江
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关于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关于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31
2016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黑龙江省维
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议案》、《关于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
预计公司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定向
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制定<黑龙江省维多
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
案》、《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
事宜的议案》、《关于修改<黑龙江省维多宝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续聘北
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
司 2017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4、2017 年 6 月 19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刘晓晶女士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选举张琳女士为公司
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
议案》、
《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17 年 8 月 1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6、2017 年 10 月 20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艳红为公司副总
经理的议案》、《关于选举陈伟健、林长春为董
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
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
议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7、2017 年 10 月 20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晓晶为董事会秘
书》、《关于聘任张琳为财务总监》、《关于变更
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关于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监事会
4 1、2017 年 2 月 26 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黑龙江
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
32
算方案的议案》、《关于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
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黑龙江省维多宝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2、2017 年 6 月 9 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
3、2017 年 8 月 1 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4、2017 年 10 月 23 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组成的变更》。
股东大会
5 1、2017 年 3 月 22 日,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林长春为第一届
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陈伟健为第一
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
2、2017 年 3 月 31 日,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黑
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黑龙江省维多宝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
议案》、《关于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黑龙
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关于预计公司 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
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改<黑龙江省维多
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 2017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3、2017 年 7 月 4 日,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使
用用途的议案》;
4、2017 年 11 月 4 日,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33
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伟健、林长春
为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
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2017 年 11 月 7 日,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
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 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审议、通知时间、召开程序、授权委托、表决和决议等符
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
公司治理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
的程序和规则进行,上述机构和成员均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
尽的职责和义务。
(四)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并及时编制公司定期
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投资者能获得公平、公正、公开的信息。
二、
内部控制
(一)
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
议。
(二)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1、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高品质食用菌及山珍等产品的加工和销售业务。公司具有独立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业
务体系,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能够独立支配和使用人、财、物等生产经营要素,顺利组织和实施生
产经营活动。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的重大或频繁的关联交易。公司业务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分开的。
2、资产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房屋、土地、机器设备、运输设备、
商标等主要资产,且产权清晰,不存在与股东共同使用财产或相互提供服务等情形,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公司的资产完全独立于主要股东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公司目前没有以资产或权益为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
资产、资金被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资产与控股股东、
34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分开的。
3、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和工资管理制度,具有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体
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产生,不存在股东
超越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任除董事、监事
之外其他职务或领取薪酬的情形。公司财务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
职的情形。公司人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分开的。
4、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人员并进行了适当的分工授权,拥有比较完善的财
务管理制度与财务核算体系并依法独立纳税。公司开立了独立的银行基本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在有限公司阶段持有有效的国税和地税《税务
登记证》,在股份公司阶段持有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231081X06392201W”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公司能独立运营资金,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财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分开的。
5、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已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完备的法人治理结构,聘请了总
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已设立了采购部、质检部、生产车间、市场部、行
政部、财务部等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内部职能机构,具有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相关机构及人员能够依
法行使经营管理职权。公司组织机构独立运作,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不存在股东及其他
单位、个人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机构设置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形,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混
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公司机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是分开的。
(三)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
的具体细节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在国家政策及制度的指引下,在企业
的相关规定下,不断梳理财务管理体系,明确汇报关系,做到体系清晰有效。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
险等的前提下,采取事前呈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总结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继续完善风
险控制体系。
(四)
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建立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35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无
审计报告编号
京永审字(2018)第 146009 号
审计机构名称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2 幢 13 层
审计报告日期
2018 年 3 月 13 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
徐冉、渠军芳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
京永审字(2018)第146009号
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贵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
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
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
36
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贵公司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
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
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
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
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
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
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
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
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
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
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
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
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
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公司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
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37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冉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渠军芳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三日
二、
财务报表
(一)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1
4,903,951.36
629,546.3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五、2
4,419,013.50
5,273,184.73
预付款项
五、3
6,945,486.25
2,889,470.51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五、4
221,929.37
271,803.7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五、5
24,712,656.85
22,582,741.22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五、6
49,759.02
70,476.23
流动资产合计
41,252,796.35
31,717,222.8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五、7
4,500,000.00
4,5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五、8
8,631,922.16
7,260,756.13
在建工程
五、9
829,583.59
工程物资
38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五、10
3,917,693.95
4,005,572.2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11
84,501.85
93,760.7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963,701.55
15,860,089.06
资产总计
59,216,497.90
47,577,311.8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12
4,000,000.00
16,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五、13
1,751,064.90
856,073.66
预收款项
五、14
150,267.67
315,167.7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五、15
318,483.89
155,710.96
应交税费
五、16
62,687.59
188,824.83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五、17
30,268.00
677,827.83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312,772.05
18,193,604.9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3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6,312,772.05
18,193,604.9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五、18
24,000,000.00
2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五、19
25,047,241.22
9,307,241.2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五、20
385,648.46
7,646.5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五、21
3,470,836.17
68,819.1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2,903,725.85
29,383,706.91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52,903,725.85
29,383,706.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9,216,497.90
47,577,311.89
法定代表人:杨绍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宫洵
(二)
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51,769,833.56
50,324,347.64
其中:营业收入
五、22
51,769,833.56
50,324,347.6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0,159,574.03
49,533,947.13
其中:营业成本
五、22
36,240,342.70
36,441,844.8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40
税金及附加
五、23
131,475.35
98,856.27
销售费用
五、24
10,163,166.67
8,283,854.57
管理费用
五、25
3,167,133.85
4,261,145.82
财务费用
五、26
494,490.88
648,801.97
资产减值损失
五、27
-37,035.42
-200,556.3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28
554,411.1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他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164,670.65
790,400.51
加:营业外收入
五、29
2,000,000.00
1,720.86
减:营业外支出
五、30
156,237.9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164,670.65
635,883.38
减:所得税费用
五、31
384,651.71
211,557.4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780,018.94
424,325.93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
3,780,018.94
424,325.93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少数股东损益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780,018.94
424,325.9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780,018.94
424,325.93
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780,018.94
424,325.9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1667
0.023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1667
0.0234
法定代表人:杨绍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宫洵
(三)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1,356,420.81
46,339,436.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32
494,367.41
1,897,801.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850,788.22
48,237,237.8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4,598,739.00
46,137,163.4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568,752.94
5,200,397.32
支付的各项税费
711,516.76
1,017,618.9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32
5,184,846.63
6,346,896.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063,855.33
58,702,076.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86,932.89
-10,464,838.4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554,411.1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4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4,411.1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9,294,847.34
2,615,693.81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294,847.34
2,615,693.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40,436.22
-2,615,693.8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
14,8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000,000.00
2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000,000.00
34,8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9,000,000.00
20,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12,091.67
644,683.5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32
26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772,091.67
21,144,683.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227,908.33
13,655,316.4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74,405.00
574,784.2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29,546.36
54,762.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03,951.36
629,546.36
法定代表人:杨绍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宫洵
43
(四)
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数
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益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
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20,000,000.00
9,307,241.22
7,646.57
68,819.12
29,383,706.9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20,000,000.00
9,307,241.22
7,646.57
68,819.12
29,383,706.9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以“-”号填列)
4,000,000.00
15,740,000.00
378,001.89
3,402,017.05
23,520,018.94
(一)综合收益总额
3,780,018.94
3,780,018.9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4,000,000.00
15,740,000.00
19,740,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4,000,000.00
15,740,000.00
19,74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378,001.89
-378,001.89
44
1.提取盈余公积
378,001.89
-378,001.8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24,000,000.00
25,047,241.22
385,648.46
3,470,836.17
52,903,725.85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有者权益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
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
股
永续
债
其他
45
一、上年期末余额
12,600,000.00
79,812.97
1,479,568.01
14,159,380.9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2,600,000.00
79,812.97
1,479,568.01
14,159,380.98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以“-”号填列)
7,400,000.00
9,307,241.22
-72,166.40
-1,410,748.89
15,224,325.93
(一)综合收益总额
424,325.93
424,325.9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7,400,000.00
7,400,000.00
14,800,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7,400,000.00
7,400,000.00
14,8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42,432.59
-42,432.59
1.提取盈余公积
42,432.59
-42,432.59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907,241.22
-114,598.99
-1,792,642.23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46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1,907,241.22
-114,598.99
-1,792,642.23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
四、本年期末余额
20,000,000.00
9,307,241.22
7,646.57
68,819.12
29,383,706.91
法定代表人:杨绍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宫洵
47
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
一、公司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
为绥芬河市楠楠山珍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是由邹忆楠、刘俊杰、张仁聪共同出资
组建,经绥芬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 1998 年 1 月 9 日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13050904-0。1999 年 1 月 18 日,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
公司名称变更为绥芬河市维多宝食品有限公司,绥芬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此
次变更并颁发新的营业执照,注册号:2310811150152。2016 年 5 月 22 日,本
公司通过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本公司进行股份
制改造。根据《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本公司股东吴
海锐、邹忆楠、杨绍里、文景林、张晨、王丁、刘光学、吴凤杰、王君英共同作
为发起人将本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改制后的公司名称为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各方以其享有的截止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绥芬河市维多宝食品有限
公司净资产作为对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各发起人投入净资
产按 1:0.682425 折为 20,000,000 股。2016 年 6 月 21 日,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
公司整体变更为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绥芬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
准此次变更并颁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081X06392201W。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非公开发行 4,000,000 股新股,增加注册资
本 4,000,000.00 元。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00 万元,股本为人民币 2,400
万元。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绥芬河市迎新街 200 号
本公司经营范围:粮食加工,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
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食品销售(以上取得许可后方可
经营);食用菌种植及销售;社会经济信息咨询,初级农产品零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通过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向毗邻国家和地区开展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48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于 2018 年 3 月 13 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
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
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
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
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
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
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
司201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1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49
本公司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现金等价物包括
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
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
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
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
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
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
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
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
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
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
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
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
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
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
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
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
50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
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
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
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
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
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
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
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
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
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
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
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
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
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1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
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其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
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
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
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
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
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
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
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
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
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
52
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
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
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
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
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
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
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
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
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
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
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
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
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
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
53
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
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
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
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
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
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
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
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
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
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
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
54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
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
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
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
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8)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
合同。企业合并中合并方发行权益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抵减权益工具的溢价收入,
不足抵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其余权益工具,在发行时收到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
后增加股东权益。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7、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
据或金额标准
年末单项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且风险较大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
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
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
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
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账龄分析法
55
(3)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5
5
1-2年
10
10
2-3年
20
20
3-4年
50
50
4-5年
80
80
5年以上
100
100
(4)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
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应收款项同时运用个别方式和组合方式评估减值损失。
运用个别方式评估时,当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不包括尚未发生的
未来信用损失) 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该应收款
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该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当运用组合方式评估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时,减值损失金额是根据具有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包括以个别方式评估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 的以
往损失经验,并根据反映当前经济状况的可观察数据进行调整确定的。
在应收款项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
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本公司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
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8、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产成品、在产品、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56
(3)期末存货的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
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
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9、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
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
可靠计量的有形资产。
(1)固定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
其他设备。
(2)固定资产折旧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
成本;不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 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0
5
2.375
构筑物
5-10
5
19-9.50
机器设备
10
5
9.50
运输工具
8
5
11.875
电子设备
5
5
19
其他
3-5
5
19-33.33
57
本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
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
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
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
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3)固定资产的减值,按照本公司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0、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指兴建中的厂房与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按工程项目进行明
细核算,按实际成本入账,其中包括直接建筑及安装成本,以及符合资本化条件
的借款费用。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暂估结转为固定资产,停止利息
资本化,并开始按确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待工程竣工决算后,按竣
工决算的金额调整原暂估金额,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1、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所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
币性资产。
(1)无形资产的确认
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无形资产:
A、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B、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的计量
A、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B、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 (仅限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及减值准
备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将无形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
累计减值准备后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寿命期内摊销,除非该无形资产符合持有待
售的条件。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分别为:
58
各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分别为:
类 别
摊销年限
年摊销率(%)
软件
5
20
土地使用权
50
2
12、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
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
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
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2)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
计划,是指本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或者本公司为向职工提供离
职后福利制定的规章或办法等。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
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
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3)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
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
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
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
述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除此以外的,按照上述设定受益计划的会
计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59
13、收入确认方法和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
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在其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
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并且同时满足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
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为:
(1)对各大商超的销售确认:发出商品,商超收货后开具收货单,分公司财
务人员根据收货单给总公司财务开具结算单,总公司财务根据结算单开具销售发
票,确认收入实现。
(2)中小超市、土特产店、零售及团购客户主要是交款提货或预付货款后
发货,公司根据收款凭证和经客户签字确认的出库凭证开具发票,确认收入实现。
14、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
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
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
期资产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
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
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者确认为递延收益在
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则计入递延收益,于相关成本费用
或损失确认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相同或类似的政府补助业务,采用一致的方法处理。
60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
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
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
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1)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未来期
间很可能取得的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收回
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
②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
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③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
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
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按照预期收
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确认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
得税负债。
16、资产减值
当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
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本公司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
期或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用
来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61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本公司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预计金额
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除外)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
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
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
准备。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本公司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
可收回金额。当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
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本公司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
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资产组的认定,
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
据。
本公司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
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的减值测试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7、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62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
后的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
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
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通知》(财会〔2017〕30 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该通知要求编制 2017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仅涉及会计科目列示的变
化,不影响公司当期及前期列报损益。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18、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无重大前期差错更正事项。
四、税项
1、税率
税 种
税 率
计税基础
增值税
0%、11%、17%
按扣除进项税后的余额缴纳
城市建设维护税
7%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地方教育费附加
2%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
企业所得税
25%
应纳税所得额
2、税收优惠
根据《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137 号)
文件规定:“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蔬菜是
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
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种参照《蔬菜主要品种目录》执行。”本公司的食用菌类产
品属《蔬菜主要品种目录》内品种,批发、零售免征增值税。
五、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附注未经特别注明,期末指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期初指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期指 2017 年度,上期指 2016 年度。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63
1、
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现金
113,139.79
26,884.49
银行存款
4,790,811.57
602,661.87
合计
4,903,951.36
629,546.36
注:货币资金本年比上年增加 4,274,405.00 元,包括期末尚未使用完的
募集资金 3,010,443.63 元。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类 别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4,651,593.16 100.00 232,579.66 5.00
4,419,013.50
(续)
类 别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5,550,720.77 100.00
277,536.04 5.00
5,273,184.73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期末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4,651,593.16
232,579.66
5
(续)
账 龄
期初数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550,720.77
277,536.04
5
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
项。
64
(2)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44,956.38 元,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
司关系
期末余额
账 龄
占应收账款总
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期
末金额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客户
1,422,425.94 1年以内
30.58
71,121.30
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
客户
833,853.00 1年以内
17.93
41,692.65
沈阳兴隆大家庭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客户
405,922.80 1年以内
8.73
20,296.14
欧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客户
140,096.41 1年以内
3.01
7,004.82
长春卓展时代广场百货有限公司
客户
139,617.39 1年以内
3.00
6,980.87
合 计
2,941,915.54
63.25
147,095.78
3、预付款项
(1)预付账款按账龄列示:
账龄结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占总额的比(%)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6,945,486.25
100.00
2,889,470.51
100.00
本报告期预付账款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
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未结算原因
绥芬河市金帝装饰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650,000.00
1年以内
工程未完工
东宁县宪春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
非关联方
1,500,000.00
1年以内
货物未提供
绥芬河鑫浩盛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500,000.00
1年以内
工程未完工
黑龙江华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360,000.00
1年以内
货物未提供
绥芬河市正泰五金电器商店
非关联方
359,000.00
1年以内
货物未提供
合计
5,369,000.00
4、其他应收款
65
(1)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类 别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27,357.10 100.00
105,427.73 32.21
221,929.37
(续)
类 别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69,310.55
100.00 97,506.77
26.40
271,803.78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期末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149,285.25
45.60
7,464.26
1年至2年(含2年)
6,109.00
1.87
610.90
2年至3年(含3年)
55,762.85
17.03
11,152.57
3年至4年(含4年)
60,000.00
18.33
30,000.00
5年以上
56,200.00
17.17
56,200.00
合计
327,357.10
100.00
105,427.73
账龄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150,285.80
40.69
7,514.29
1年至2年(含2年)
70,324.75
19.04
7,032.48
2年至3年(含3年)
60,000.00
16.25
12,000.00
66
账龄
期初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4年至5年(含5年)
88,700.00
24.02
70,960.00
合计
369,310.55
100.00
97,506.77
本报告期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
款项。
(2)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7,920.96 元,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3)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押金及保证金
266,162.85
239,053.25
备用金
34,209.00
116,066.10
往来款
26,985.25
14,191.20
合 计
327,357.10
369,310.55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年
末余额合计数的
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绥芬河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押金及保证金
55,762.85 2-3 年
17.03
11,152.57
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押金及保证金
50,000.00 3-4 年
15.27
25,000.00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押金及保证金
50,000.00 1-5 年
15.27
21,500.00
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押金及保证金
50,000.00 1 年以内
15.27
2,500.00
任翠萍
备用金
27,000.00 5 年以上
8.25
27,000.00
合 计
232,762.85
71.09
87,152.57
5、存货
67
项 目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5,869,433.18
15,869,433.18
包装物
711,527.23
711,527.23
产成品
7,584,277.73
7,584,277.73
在产品
547,418.71
547,418.71
合 计
24,712,656.85
24,712,656.85
(续)
项 目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6,950,537.04
6,950,537.04
包装物
214,645.72
214,645.72
产成品
15,400,973.84
15,400,973.84
低值易耗品
16,584.62
16,584.62
合 计
22,582,741.22
22,582,741.22
6、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49,759.02
70,476.23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4,500,000.00
4,500,000.00 4,500,000.00
4,500,000.00
其中:按成本计量的
4,500,000.00
4,500,000.00 4,500,000.00
4,500,000.00
合 计
4,500,000.00
4,500,000.00 4,500,000.00
4,500,000.00
(2)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8
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期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00,000.00
4,500,000.00
(续)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500,000.00
4,500,000.00
(续)
被投资单位
期末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本期现金红利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589
554,411.12
(续)
被投资单位
期初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上期现金红利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1589
注:本公司于 2006 年 6 月 29 日对牡丹江市城市信用社(后更名为牡丹江市
商业银行)入股投资 450 万元,2009 年 12 月齐齐哈尔市商业银行、牡丹江市商
业银行、大庆市商业银行和七台河市城市信用社合并成立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龙江银行”),龙江银行于 2009 年 12 月 25 日签发股权证,本公司
持有股权份额 6,930,139 股,股权证编号:龙银股字 F044 号。
8、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其他
构筑物
合 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7,396,529.72
214,859.74
1,420,662.00
299,206.22
2,950.00
66,796.12
9,401,003.80
2、本期增加金额
214,020.51
91,808.79
812,276.55
781,550.00
1,899,655.85
(1)购置
214,020.51
91,808.79
812,276.55
37,750.00 1,155,855.85
(2)在建工程转入
743,800.00
743,800.00
69
项 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电子设备
其他
构筑物
合 计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7,396,529.72
428,880.25
1,420,662.00
391,015.01
815,226.55
848,346.12 11,300,659.65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
1,031,286.63
96,849.77
871,627.05
140,203.96
280.26
2,140,247.67
2、本期增加金额
175,667.64
24,259.30
168,703.68
46,906.12
33,555.70
79,397.38
528,489.82
(1)计提
175,667.64
24,259.30
168,703.68
46,906.12
33,555.70
79,397.38
528,489.82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1,206,954.27
121,109.07
1,040,330.73
187,110.08
33,835.96
79,397.38
2,668,737.4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6,189,575.45
307,771.18
380,331.27
203,904.93
781,390.59
768,948.74
8,631,922.16
2、期初账面价值
6,365,243.09
118,009.97
549,034.95
159,002.26
2,669.74
66,796.12
7,260,756.13
注:2016 年 5 月 6 日,本公司与龙江银行签订循环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
1600 万元,循环借款额度的期限为 36 个月,即从 2016 年 5 月 6 日起到 2019 年
5 月 3 日止,本公司房屋建筑物(综合楼房权证:绥芬河字第 02119 号)为本公
司最高额抵押贷款 2,000 万元做抵押担保。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综合楼原值
3,240,286.59 元,净值 2,175,716.97 元。
9、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基本情况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70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仓储基地围栏
139,713.59
139,713.59
建东村种植基地
55,885.00
55,885.00
建新村种植基地
633,985.00
633,985.00
合 计
829,583.59
829,583.59
(2)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项 目
预算数
(万元)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转入固
定资产金额
本期其他
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工程进度
仓储基地围栏
139,713.59
139,713.59
90%
建东村木耳种植基地 200.00
799,685.00 743,800.00
55,885.00
40%
建新村木耳种植基地 600.00
633,985.00
633,985.00
10%
合 计
1,573,383.59 743,800.00
829,583.59
注:1、木耳种植基地建设资金来源为本期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
2、本公司 2017 年在阜宁镇建东村建设富硒木耳种植大棚 35 个,2017 年 6
月已建成的 13 个大棚转入固定资产,尚有 22 个未完工,工程整体完工进度为
40%;
3、本公司 2017 年在阜宁镇建新村建设富硒木耳种植基地,其中一期工程建
设木耳种植大棚 70 个,工程进度 10%。
10、无形资产
项 目
土地使用权
合 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4,393,911.82
4,393,911.82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71
项 目
土地使用权
合 计
4、期末余额
4,393,911.82
4,393,911.82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388,339.59
388,339.59
2、本期增加金额
87,878.28
87,878.28
(1)计提
87,878.28
87,878.28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476,217.87
476,217.87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3,917,693.95
3,917,693.95
2、期初账面价值
4,005,572.23
4,005,572.23
注:1、2016年5月6日,本公司与龙江银行签订循环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
1600万元,循环借款额度的期限为36个月,即从2016年5月6日起到2019年5月3
日止,以本公司土地使用权(绥国用(2011)第137号、绥国用(2013)第182
号)做抵押担保(最高额担保合同号D0523162016000005)。至2017年12月31日
该土地使用权原值4,393,911.82元,净值3,917,693.95元。
11、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坏账准备
338,007.39
84,501.85
375,042.81
93,760.70
72
12、短期借款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4,000,000.00
16,000,000.00
注:2016 年 5 月 6 日,本公司与龙江银行签订循环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
1600 万元,循环借款额度的期限为 36 个月,即从 2016 年 5 月 6 日起到 2019 年
5 月 3 日止,以本公司房屋建筑物-综合楼(绥房权证:绥芬河字第 02119 号)
及土地使用权(绥国用(2011)第 137 号、绥国用(2013)第 182 号)做抵押担
保(最高额担保合同号 D0523162016000005)。公司股东邹忆楠、吴海锐、杨绍
里、文景林、王丁、张晨、吴凤杰、王君英、刘光学作为本公司债务担保人同时
签 订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号 分 别 为 D0423162016000016 、
D0423162016000017
、
D0423162016000018
、
D0423162016000019
、
D0423162016000020
、
D0423162016000021
、
D0423162016000022
、
D0423162016000023、D0423162016000024),在抵押物价值不足以偿还债务时承
担连带责任保证。
13、应付账款
(1)应付款项列示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货 款
1,751,064.90
856,073.66
(2)按应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 龄
占应付款期末余额合
计数的比例 (% )
潘金炎
366,326.00
1 年以内
20.92
宁夏红枸杞商贸有限公司
291,189.00
1 年以内
16.63
华盈彩印厂
224,895.00
1 年以内
12.84
柴宗新
114,760.00
1 年以内
6.55
侯雪斌
99,160.00
1 年以内
5.66
合 计
1,096,330.00
62.60
14、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货 款
150,267.67
315,167.70
73
(2)按预收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 龄 占预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辽宁首座生活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海城腾鳌分公司
39,635.00 1 年以内
26.38
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4,526.98 1 年以内
22.98
深圳市蔚蓝时代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9,747.89 1 年以内
19.80
大庆市萨尔图区天祥云伟经贸有限公司
12,629.80 1 年以内
8.40
哈尔滨市道里区骐商生活超市
11,858.00 1 年以内
7.89
合 计
128,397.67
85.45
15、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短期薪酬
318,483.89
155,710.96
(2)短期薪酬列示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支付额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7,000.00
6,011,350.23
6,021,350.23
7,000.00
二、职工福利费
68,831.96
68,831.96
三、社会保险费
478,293.43
478,293.43
其中:1.医疗保险费
435,982.62
435,982.62
2.工伤保险费
22,310.18
22,310.18
3.生育保险费
20,000.63
20,000.63
四、住房公积金
182,228.37
182,228.37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38,710.96
210,397.25
37,624.32
311,483.89
合 计
155,710.96
6,951,101.24
6,788,328.31
318,483.89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支付额
期末余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
751,302.27
751,302.27
二、失业保险
29,122.36
29,122.36
74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支付额
期末余额
合 计
780,424.63
780,424.63
16、应交税费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企业所得税
54,405.58
185,168.38
房产税
2,357.49
2,357.49
土地使用税
5,924.48
1,298.96
其他
0.04
合 计
62,687.59
188,824.83
17、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往来款
620,000.00
保证金
30,268.00
50,000.00
其他
7,827.83
合 计
30,268.00
677,827.83
(2)按应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 龄
占应付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员工服装押金
30,268.00
3-4 年
100.00
18、股本
期初余额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20,000,000.00
4,000,000.00
4,000,000.00
24,000,000.00
注: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000,000 股新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0.00 元。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2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 4,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5.0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
关的费用人民币 26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740,000.00
75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 4,000,000.00 元,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15,740,000.00
元。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00 万元,股本为人民币 2,400 万元。
19、资本公积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
9,307,241.22
15,740,000.00
25,047,241.22
注:资本溢价增加额 15,740,000.00 元为本公司 2017 年 4 月 12 日非公开发
行股票 4,000,000 股,资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
20、盈余公积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7,646.57 378,001.89
385,648.46
21、未分配利润
项 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年未分配利润
68,819.12
1,479,568.01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68,819.12
1,479,568.01
加:本年净利润
3,780,018.94
424,325.9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78,001.89
42,432.59
转入资本公积的未分配利润
1,792,642.23
年末未分配利润
3,470,836.17
68,819.12
2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51,382,166.76
35,937,891.60
50,324,347.64
36,441,844.87
其他业务收入
387,666.80
302,451.10
合 计
51,769,833.56
36,240,342.70
50,324,347.64
36,441,844.87
(2)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按品种列示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76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木 耳
25,413,888.09
16,310,244.74
25,700,339.03
17,464,866.51
榛 蘑
6,074,626.85
3,768,834.41
6,704,021.39
4,314,610.59
枸 杞
4,526,553.96
3,174,827.49
3,718,928.88
2,898,757.51
银 耳
3,143,979.35
2,035,123.13
2,740,233.82
1,858,116.52
香 菇
2,019,905.64
1,450,844.02
1,948,002.80
1,396,745.52
猴 头
1,549,720.05
969,425.66
1,841,856.42
1,267,767.61
其 他
8,653,492.82
8,228,592.15
7,670,965.30
7,240,980.61
合 计
51,382,166.76
35,937,891.60
50,324,347.64
36,441,844.87
(3)公司前五名客户的营业收入情况
客户名称
本期发生额
占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13,228,884.00
25.55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041,683.92
15.53
哈尔滨中央红小月亮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3,361,405.82
6.49
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
3,334,718.08
6.44
黑龙江远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1,957,924.46
3.78
合 计
29,924,616.28
57.79
23、税金及附加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5,495.78
13,136.45
教育费附加
2,355.34
5,629.92
地方教育费附加
1,570.23
3,753.30
房产税
28,289.88
16,502.42
土地使用税
75,719.28
41,471.36
印花税
16,244.84
16,562.82
车船税
1,800.00
1,800.00
合 计
131,475.35
98,856.27
77
24、销售费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4,441,008.50
2,519,946.51
运费
390,276.00
411,881.87
商场管理费
3,560,492.22
4,139,654.04
差旅及会议费
427,078.68
335,907.92
其他包装用品及制版费
184,623.74
168,654.35
办公费
667,388.25
310,871.54
租赁费
116,800.00
135,360.00
活动经费
184,060.76
58,489.50
展会费用
16,200.00
85,428.00
其他
175,238.52
117,660.84
合 计
10,163,166.67
8,283,854.57
25、管理费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
873,880.13
1,035,961.70
折旧费
242,702.74
259,225.17
办公费
875,805.91
503,275.55
差旅及交通费
161,479.61
157,632.46
税金
53,246.95
无形资产摊销
87,878.28
87,878.28
质量认证及保险费
79,354.35
167,117.93
中介服务费
392,893.08
1,598,337.73
修理及维护费
164,731.00
184,527.75
汽车费用
95,960.05
104,153.00
招待费用
104,466.19
38,632.60
其他
87,982.51
71,156.70
合 计
3,167,133.85
4,261,145.82
78
26、财务费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512,091.67
644,683.51
减:利息收入
28,248.41
3,572.35
手续费及其他
10,647.62
7,690.81
合 计
494,490.88
648,801.97
27、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坏账损失
-37,035.42
-200,556.37
28、投资收益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554,411.12
29、营业外收入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盘盈收入
1,420.86
绿色食品认证补贴
300.00
政府补助
2,000,000.00
合 计
2,000,000.00
1,720.86
注:2017 年 5 月 4 日本公司收到绥芬河市财政局拨付的省专项资金新三板
挂牌补助费 2,000,000.00 元。
30、营业外支出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4,062.85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4,062.85
罚款支出
152,175.14
合 计
156,237.99
79
31、所得税费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375,392.86
161,418.35
递延所得税费用
9,258.85
50,139.10
合 计
384,651.71
211,557.45
32、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
466,119.00
1,892,508.08
其他
28,248.41
5,293.21
合 计
494,367.41
1,897,801.29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往来款
722,000.00
1,100,766.02
付现费用
4,452,199.01
5,086,264.63
其他
10,647.62
159,865.95
合 计
5,184,846.63
6,346,896.60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新三板挂牌补助费
2,000,000.00
(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中介机构费用
260,000.00
3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3,780,018.94
424,325.93
80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加:资产减值准备
-37,035.42
-200,556.3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528,489.82
294,781.64
无形资产摊销
87,878.28
87,878.2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
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4,062.8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512,091.67
644,683.5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554,411.1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258.85
50,139.1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129,915.63
-12,036,867.9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295,809.99
2,422,333.2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94,747.51
-2,155,618.70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86,932.89
-10,464,838.4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4,903,951.36
629,546.36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629,546.36
54,762.09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74,405.00
574,784.27
81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现金
4,903,951.36
629,546.36
其中:库存现金
113,139.79
26,884.4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4,790,811.57
602,661.8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2.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3.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903,951.36
629,546.36
3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 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权属证号
评估报告号
固定资产--综合
楼
2,175,716.97 为银行借款抵押担保 绥芬河 字 第 02119 号
黑普华同信房评报字
[2016]BLD-003 号
无形资产--综合
楼土地使用权
28,199.41 为银行借款抵押担保 绥国用(2011)第 137 号
黑普华同信房评报字
[2016]BLD-003 号
无形资产--生产
基地土地使用权
3,889,494.54 为银行借款抵押担保 绥国用(2013)第 182 号
(绥芬河市)大地
(2016)
(估)字第 010
号
六、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共同控股股东
共同控制人持股比例(%)
吴海锐
42.50
邹忆楠
34.38
(二)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的关系
杨绍里
董事、总经理
王君英
董 事
张 晨
董 事
林长春
董 事
82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的关系
陈伟健
董 事
王 丁
监事会主席
刘光学
监 事
刘海英
职工监事
刘晓晶
董事会秘书
张 琳
财务总监
吴凤娟
董事长吴海锐大姐
(三)关联方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在公司领取薪酬外,
公司与关联方不存在经常性关联交易。
2、关联租赁
承租人
出租人
地址
租用面积(㎡) 租金(元/年)
租赁期限
本公司
吴海锐
长春市朝阳区建设街2577号
101.44
28,800.00
2016/4/1至
2020/12/31
本公司
吴凤娟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75
号9层A9号
128.63
25,000.00
2016/3/28至
2020/3/27
本公司
吴凤娟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8号
(7-09)
85.01
18,000.00
2016/4/1至
2020/12/31
3、关联担保
2016 年 5 月 6 日,本公司与龙江银行签订循环借款合同,借款
额度为 1600 万元,循环借款额度的期限为 36 个月,即从 2016 年 5
月 6 日起到 2019 年 5 月 3 日止,合同编号 G23162016000006,该借
款由股东吴海锐、邹忆楠、杨绍里、文景林、王丁、张晨、吴凤杰、
王君英、刘光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四)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无
2、应付关联方款项
83
无
七、 或有事项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八、 承诺事项
1、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
2、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承诺事项。
九、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一、补充资料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4,062.85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000,00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84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
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50,454.2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小 计
2,000,000.00 -154,517.13
所得税影响额
-585.5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 计
2,000,000.00 -153,931.63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的要求
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计算结果:
本期利润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49
0.1667
0.16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00
0.0785
0.0785
(续)
上期利润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67
0.0234
0.023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27
0.0319
0.0319
85
附: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
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年度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黑龙江省维多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