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9777
_2017_
中构新材
_2017
年年
报告
_2018
04
16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
2017
年度报告
中构新材
NEEQ : 839777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Xiamen Zhonggou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rp.,Ltd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2
公司年度大事记
2017 年 6 月公司成为中国钢结构协会
理事单位,将秉承“合心合力,共营
共赢”经营理念,以良好的产品和服
务,加强与协会、同行的交流合作。
2017 年 8 月 24 日,中构楼承板品牌沟通语
“可靠,来自超高层品质”开始启用。建立与
用户全新的沟通方式,突破传统 2B 品牌的
局限,与用户建立更紧密的情感诉求。
2017 年 3 月子公司漳浦盛新彩钢结构
有限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方面再次得到
肯定,获得福建省科技型企业荣誉。
2017 年中构新材共取得国家知识产权
局正式颁发的 14 项实用新型专利证
书。子公司漳浦盛新彩钢结构有限公
司共取得 7 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2017 年 7 月 5 日国际绿色建筑建材博览会
在上海举行。中构新材携专业建筑钢结构楼
承板产品参加到此次上海绿博会“绿色建
筑”六大互通融合板块中。
2017 年 10 月子公司漳浦盛新彩钢结
构有限公司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认定,其研发管理水平、科研成果转
化能力、科研创新水准得到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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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目 录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 5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7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 9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5
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 28
第七节
融资及利润分配情况 .................................................................................................. 30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 31
第九节
行业信息 ...................................................................................................................... 34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35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41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4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本公司、公司、股份公司、中构
新材
指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盛新钢构、盛新有限
指
厦门盛新彩钢结构有限公司,系公司前称
漳浦盛新
指
漳浦盛新彩钢结构有限公司
晟乾钢品
指
厦门晟乾钢品科技有限公司
晟乾集团
指
厦门晟乾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富行
指
厦门东方富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豪立林
指
厦门豪立林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章程》
指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主办券商
指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会计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报告期/本期/本年
指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上期/上年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末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钢结构
指
由钢制材料组成的结构,是主要的建筑结构类型之一。
组合楼板
指
组合楼板又可称为楼承板、承重板、楼层板、楼盖板、钢承板,指使
用压型钢板作为混凝土楼板的永久性模板,而且压型钢板或钢筋桁架
在使用阶段与混凝土一起共同工作的钢结构建筑材料。
围护系统
指
能够遮蔽外界恶劣气候的侵袭,同时起到隔声作用,从而形成使用人
群的安全性和私密性的内部空间屋面、外墙、门、窗等建筑结构的统
称。
镀锌钢板
指
表面镀有一层锌的钢板。
混凝土
指
简称为“砼”,是对由胶凝材料将骨料胶结成整体的工程复合材料的
统称。
现浇混凝土楼板
指
又名现浇楼板,是指在现场依照设计位置,进行支模、绑扎钢筋、浇
筑混凝土,经养护、拆模板而制作的楼板。
钢筋混凝土结构
指
用配有钢筋增强的混凝土制成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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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培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跃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跃龙保证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异议事项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
确、完整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是 √否
【重要风险提示表】
重要风险事项名称
重要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培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 54.04%的股
份,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生产经营、人事、财务管
理均可施予重大影响。虽然公司在《公司章程》、“三会”议
事规则及其他治理制度、内控制度等方面做了相关限制性安排,
但是如果当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对公司生产经营
等方面进行不当控制,可能导致出现损害公司或其他中小股东
权益的风险。
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筋线材、镀锌钢卷
等相关辅材,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比重较大。
钢材市场价格近两年来波动剧烈,公司虽然通过紧盯市场价格、
及时采购锁定原材料价格等方式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但未来公司若应对不及时或不妥当,仍可能承担因原材料价格
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
客户违约风险
公司楼承板产品大多数为定制化产品,公司主要通过客户
支付一定比例的合同定金或预付款、及时跟踪生产进度安排、
分阶段分批进行货款结算、与客户保持紧密沟通等方式防范客
户违约风险,但仍可能由于客户自身原因(如工期延缓或停滞)
而出现违约的情况,同时由于违约责任的追究时间跨度较长、
程序较为复杂,一旦出现客户违约,公司生产经营将受到一定
不利影响。
市场竞争风险
钢结构建筑作为替代传统建筑形式的新型产业和绿色建筑
的典型代表,是解决建筑业人工成本上升、资源浪费、环境污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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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等问题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国钢结构行业市场发展速度
较快,楼承板新进厂家迅速增加,目前我国钢筋桁架楼承板生
产企业数量已超过 300 家,但年产量 100 万平米以上的企业不
到 10 家,行业基本处于竞争状态。楼承板行业规模普遍偏小,
产品同质化严重,不同类型楼承板企业之间的专业化分工协作
程度不高,如果公司在未来不能继续巩固并提升自己的品牌优
势和行业地位,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主要客户依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最终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占
比 48.91%以上。公司客户集中可以为公司带来稳定的销售订单,
降低生产成本,维持良好的客户关系,同时降低销售费用。如
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订单减少,而公司未能及时开拓新的客户,
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开
拓新客户,拓展业务范围,减少对重要客户的依赖,降低客户
集中的风险。
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风险
公司目前主营钢结构组合楼板,产品广泛应用于多高层及
超高层建筑、文化地标性建筑、购物中心、展示厅、音乐厅、
大剧院、火车站、机场候机楼、道路桥梁、物流中心等钢结构
建筑类型,建筑行业景气度与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等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有着紧密的联系,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密切相关。
2017 年中国仍处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国家相关宏观经济政
策的调整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公司面临国家
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的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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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Xiamen Zhonggou New Material Technology Corp.,Ltd
证券简称
中构新材
证券代码
839777
法定代表人
杨培顺
办公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 2362 号 1103 室
二、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谢水龙
职务
董事会秘书
电话
0592-5705739
传真
0592-5705863
电子邮箱
466695883@
公司网址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厦门湖里区枋钟路 2362 号 1101 室 361010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
企业信息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成立时间
2005 年 1 月 18 日
挂牌时间
2016 年 11 月 14 日
分层情况
基础层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制造业(C)-金属制品业(33)-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331)-金
属结构制造(3311)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新型绿色建筑环保建材之围护钢构楼承板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
集合竞价
普通股总股本(股)
34,550,000
优先股总股本(股)
0
做市商数量
0
控股股东
厦门晟乾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杨培顺
四、
注册情况
项目
内容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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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6769261496E
否
注册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 2362 号 1103 室
否
注册资本
34,550,000
是
五、
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
华创证券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 216 号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否
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
吴天明、杨昇权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 1032 号中外运营运中心大厦 A 幢 16 层
六、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8 年 1 月 15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转让细则》正式实施,公司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由协议转让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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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152,191,021.67
83,574,017.72
82.10%
毛利率%
20.24%
22.10%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835,916.36
2,633,928.79
235.69%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7,308,279.07
2,121,794.13
256.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
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17.24%
11.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计算)
14.26%
9.23%
-
基本每股收益
0.27
0.11
145.45%
二、
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120,684,683.69
64,044,110.02
88.44%
负债总计
63,520,459.88
33,479,953.52
89.73%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57,164,223.81
30,564,156.50
87.03%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1.65
1.02
61.7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1.35%
53.79%
-
资产负债率%(合并)
52.63%
52.28%
-
流动比率
149.76%
122.00%
-
利息保障倍数
6.66
4.35
-
三、
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006,998.79
-22,226,893.25
12.51%
应收账款周转率
3.51
2.91
-
存货周转率
9.55
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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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成长情况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总资产增长率%
88.44%
-2.32%
-
营业收入增长率%
82.10%
9.06%
-
净利润增长率%
235.47%
-24.14%
-
五、
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普通股总股本
34,550,000
30,000,000
15.17%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0
0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0
0
六、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402,681.1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2,140.03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1,704,821.14
所得税影响数
426,633.8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278,187.27
七、
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营业外收入
658,592.67
639,919.23
0
0
资产处置收益
0
18,673.44
0
0
持续经营净利润
0
2,633,928.79
0
0
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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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该准则修订
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采用该修订后的准则,上述会计政策变化的主要内容为:利润表中
增加“其他收益”科目,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自“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科目
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对比较报表中其他收益的列报进行
相应调整。
(2)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该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
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
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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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
中构新材专注绿色建筑钢结构楼承板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等,成立以来,业务已覆
盖全国 20 几个城市,品牌位列中国同行前三甲。产品主要运用在多高层建筑、市政工程、工业厂房、
轻钢别墅、装配式建筑等,所接工程大部分是城市地标建筑,如厦门的国际金融中心、厦门中心,深圳
的平安南塔、重庆来福士、新疆的益民大厦、深圳国际会展、武汉汉南机场等,客户主要是中国乃至世
界 500 强企业,如中建钢构、中国建筑、中铁建工集团等。
中构新材以四轮驱动(楼板制作、渠道协作、产业合作和金融运作)作为企业创新发展模式,其推
行的“珠联璧合”战略合作计划,是中国楼承板行业首创新型商业合作模式,紧紧围绕“协同生产、合
成订单和采销集成”三大支柱展开,不断升级延展,致力于解决“信息不对称、物流难跨区和产销不均
衡”三大行业壁垒,联动实现“本地化加工、同城化配送和云数据管理”等运营模式,为客户提供“效
率高、品质高、价值高”等超高层品质楼承板服务。
中构新材,以助力行业发展为己任,共建民族品牌为目标,以绿色楼板为主营,延伸到环保建材、
运用到绿色建筑,以福建厦门为基地,辐射全国,走向全球,致力于为客户带来超值产品,为伙伴带去
共赢合作,为行业带上规范之路。
建筑金属围护行业经营模式包括工程业务模式和产品销售模式两类。部分综合实力较
强的企业能提供围护系统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一体化服务,直接面向业主或总包单位承
揽项目。此外部分企业定位于围护系统的专业制造商,侧重于围护系统的生产与产品销售,
不提供安装施工服务。建筑金属围护工程不同于土建、主体工程,属于专项分包工程,业
主在确定项目建设方案后,通常以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总包和分包单位。常见的发包模式包
括总包模式与分开发包模式两种:
第一种、总包模式:如下图所示。由业主确定总包后再委托总包确定围护等专项分包
单位,在该模式下,围护专项分包单位和总包单位签订合同,并与总包进行结算。
第二种、分开发包模式:如下图所示。在该模式下,总包以及主要专项分包单位均由
业主直接确定,围护专项分包单位直接和业主签订合同,并与业主进行结算。
工程业主
设计院
工程总包
工程监理
楼板分包
工程总包
设计院
工程业主
工程监理
楼板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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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事项
是或否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是 √否
二、
经营情况回顾
(一)
经营计划
一、业绩情况
近年来,我国大宗商品产能过剩,需求不足已成为常态,在制造业经济持续萎缩的情况下,公司积
极面对,专注组合楼板市场的同时,加强内控标准化建设,提升品牌服务理念,优化采购模式降低采购
成本,继续贯彻“走品牌之路,行高端市场”的理念,依托中构新材的信誉和品牌影响力,上下一心,
团结协作,较好的完成了公司 2017 年年度经营管理计划。
2017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219.1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2.10%,报告期内组合楼板产品销量
同比大幅上升,其它业务销量同比小幅上升,所以确保了报告期营业收入大幅度增长。 2017 年年末公
司净利润为 883.5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35.47%,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规模大比例增长相应的摊薄了
经营关联费用与成本,同时公司获得政府关于挂牌等奖励。截至 2017 年年末,公司资产总额 12068.4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8.44%;负债总额 6352.05 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 89.73%;净资产 5716.42
万元,较上年同期大比例增加 87.03%,主要是因为 2017 年公司进行了定增,募集资金 1820.00 万元。
二、公司业务
(一)销售方面
1、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销售策略、修正销售价格政策,提升服务理念,以顾客为中心,
得到了大批新老客户的认可。同时不断积极探索细分市场,与省内外 50 多家工程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
并与中建钢构等全球知名钢企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积极与行业协会对接,
为提升公司在建筑围护系统行业的知名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2、公司 2017 年重新划分市场区域及调整销售模式,开始网销和联销模式的探讨,虽对组合楼板等
传统围护产品销售产生了一定影响,但网络对接与协同生产等方面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公司还通
过逐步深入市场、广泛挖掘各种资源和渠道等方式,紧盯每个潜在订单,均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二)技术研发方面
1、公司加大研发投入,不断自主研究开发新产品,2017 年研发的楼承板系列产品,即将投放市场、
届时必将赢得业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更是让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了很大优势,公司相信投产
后销售市场也会取得良好的发展趋势。
2、公司不断研发、改善产品生产线,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制造方面
公司制定生产指标规章、设定各班组及产线标准产能、设计与优化数据记录表格,实现生产基础数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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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的统计和分析,为车间生产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提高生产效率。其中,楼承板电焊组生产效率提升
25%,效果显著。
(四)管理方面
1、公司自从施行方针目标管理方法,从 SWOT 分析,到方针目标的制定分解,再到目标执行表的梳
理,各个部门管理者都密切参与其中,融入大家的智慧,拓宽管理层面,明确方针目标,团结一心,共
创佳绩。
2、公司建设全面品管体系,重新规划原材检验、过程检验、成品检验以及工艺检查等模块工作内
容及要求,为客户提供了合格放心产品,提升公司声誉。
3、公司加强 ISO 管理,梳理工作流程,提高个人专业水平。各部门定期交流、经验共享,不断提
升团队综合素质,为未来发展夯实基础。
4、公司开始着手 ERP 之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开发与运用,全面提升和优化销售、采购、生产和物流
以及办公、财务等方面的协同与合作,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为企业内控和经营保驾护航。
(二)
行业情况
(1)围护系统产品及施工服务在公共工程领域具有较大发展空间
2016 年国内制造业经济持续收缩,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和环比也均呈现下降趋势,
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在这种异常严峻的经济形势下,整个钢结构及建筑产业都承受了巨大的增长压
力。但是政府在公共工程领域的投资行为一直没有停止过。公司产品在公共建筑市场的应用领域主要有
机场航站楼、火车站及大型交通枢纽、会议及展览中心、体育场馆等。该类工程投资主体主要以政府为
主,投资规模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国家财政收支情况以及经济周期密切相关。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经
济快速发展期,与交通、文化娱乐、体育等领域相关的公共设施基础薄弱,未来投资空间较大。政府在
公共工程领域的投资行为通常具有逆经济周期的特征,即在经济萧条时期增加公共投资规模,以增加社
会有效需求,尽快使经济恢复活力。下游公共建筑市场逆经济周期的发展规律增强了公司业务的抗风险
能力。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具有循环利用率高、绿色节能环保、易于造型、抗震性能好等诸多优点,属于
国家大力发展的新型墙体材料。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墙材革新为建材工业的城乡建设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国城乡
区域发展不平衡,空间开发粗放低下,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扭转,遏制毁田
烧砖、节约保护资源,发展本质安全、节能环保、轻质高强的新型墙材也成为建材工业亟待破解的发展
难题,也是建材工业坚持创新驱动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客观要求。”
在材料应用上,设计师不断追求新的设计灵感,配合不同建筑特色,一方面,人们给各种材料赋予
更多大胆的色彩选择,为各类建筑增添亮色;其次,新材料不断推陈出新,如各种新型的复合材料不断
问世,在不降低使用效果(防腐性能、机械强度等)的前提下达到节约资源、降低成本的效果。在工艺
控制上,随着更成熟、更稳定的辊弯成型生产工艺发展,为金属围护系统在工艺上提供着出色的表现,
冷弯设备能将材料一次性完成多项塑性加工工艺,如复杂异型金属板及围护构建等进行一次成型,满足
了更多的建筑需求。在产品选择上,建筑需求直接带动行业发展,行业厂家不断发展壮大,行业不断研
发出更多的面板板型及系统搭配,并逐渐以地域性、气候性分区不同而形成了不同的金属围护系统类型,
产品设计更加细化,产品选择更加多元化。到目前,将金属板材作为建筑围护系统已经大量应用于工业
建筑、民航建筑、文化建筑、体育建筑、会展建筑等领域,金属围护系统的技术水平日臻成熟,行业发
展已步入成熟期。
“建筑业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十三五期间要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建筑、推广绿色建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中强调“要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
群为重点推进地区,常住人口超过 300 万的其他城市为积极推进地区,其余城市为鼓励推进地区,因
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力争用 10 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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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 30%。”2017 年 3 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十三五”装配式
建筑行动方案》中指出“到 2020 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15%以上,其中重点推进
地区达到 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 15%以上,鼓励推进地区达到 10%以上。鼓励各地制定更高的
发展目标。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规划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产品体系和监管体系,形
成一批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形成装配式建筑专业化队
伍,全面提升装配式建筑质量、效益和品质,实现装配式建筑全面发展。”这些政策为建筑金属围护行
业指明了发展方向并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和政策支持。建筑金属围护系统,具有强度高、抗震性强、
可循环利用、节能环保、易于标准化生产和装配式施工的优点,一方面对于绿色建筑的发展具有促进作
用,另一方面对于发展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2)组合楼承板产品必将在公共和民用建筑中得到广泛的应用
有资料显示发达国家的钢结构住宅占住宅总数的 40%左右,而我国还没有达到 5%;为了节能减排,
节约资源,减少人力成本,今年国家明确提出了要实行“绿色行动计划”,提出要“建筑工业化,住宅
产业化”钢结构及其配套的金属幕墙等围护产品以其高强度、重量轻、抗震性能好等优点,必将成为高
层住宅的首选材料,同时也会成为低层住宅、公共建筑的首选。随着钢结构建筑的成本与混凝土建筑成
本的接近,钢结构及金属幕墙的各项优势在住宅建设领域将会更加明显的体现。公司的建筑围护系统设
计、生产、施工体系已日趋成熟,预计在新的一年中会有比较大的突破。
(3)政府相关政策大力推进金属建材在建筑业的应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了《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方
案要求,到 2018 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 30%,绿色建筑应用比例达到 50%;明确开展“钢
结构和木结构建筑推广的行动”等十大行动方向;要求发展钢结构建筑和金属建材,在文化体育、教育
医疗、交通枢纽、商业仓储等公共建筑中积极采用钢结构,发展钢结构住宅;工业建筑和基础设施大量
采用钢结构;在大跨度工业厂房中全面采用钢结构;推进轻钢结构农房建设等。
(三)
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本期期末与上年期
末金额变动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的
比重
金额
占总资产的
比重
货币资金
5,291,550.82
4.38%
3,546,788.49
5.54%
49.19%
应收账款
59,631,159.54
49.41%
26,988,873.50
42.14%
120.95%
存货
18,863,200.73
15.63%
6,568,381.66
10.26%
187.18%
长期股权投资
0
0.00%
0
0.00%
-
固定资产
29,637,569.21
24.56%
23,175,029.38
36.19%
27.89%
在建工程
356,498.99
0.30%
0
0.00%
100.00%
短期借款
37,000,000.00
30.66%
20,000,000.00
31.23%
85.00%
长期借款
0
0.00%
0
0.00%
-
资产总计
120,684,683.69
-
64,044,110.02
-
88.44%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同期增长 49.19%。主要原因是 2017 年公司定增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 1,820 万元,及公司规模增长、利润增加导致。
2、应收账款:报告期内应收账款较上年同期增长 120.95%。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业务增加,工程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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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多,存在账期,进度结算工作要根据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所以应收账款随着营业收入增加、业务扩张
相应增长。
3、存货:报告期内存货较上年同期增长 187.18%。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订单量增加,以备出售的产
成品及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半成品相应增加。
4、在建工程: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较上年同期增长 100%。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漳浦盛新对新办公楼及员工
食堂进行装修,改善办公环境及员工用餐环境。
5、短期借款: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增长 85%。主要原因是公司向厦门银行贷款 3000 万元,用于补充生
产经营流动资金,为日常经营所需。
2. 营业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本期与上年同期金
额变动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
入的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营业收入
152,191,021.67
-
83,574,017.72
-
82.10%
营业成本
121,385,827.30
79.76% 65,103,713.71
77.90%
86.45%
毛利率%
20.24%
-
22.10%
-
-
管理费用
11,666,456.36
7.67%
8,838,198.37
10.58%
32.00%
销售费用
6,603,978.88
4.34%
3,749,415.66
4.49%
76.13%
财务费用
1,842,237.69
1.21%
1,481,619.25
1.77%
24.34%
营业利润
10,131,233.31
5.54%
3,364,619.06
4.00%
201.11%
营业外收入
303,854.36
1.32%
639,919.23
0.79%
-52.52%
营业外支出
1,736.03
0.00%
561.17
0.00%
209.36%
净利润
8,835,916.36
5.81%
2,633,928.79
3.15%
235.47%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82.10%,主要原因是公司扩大生产线,品质提升,
加大品牌宣传力度,销售区域范围逐渐扩张,得到客户广泛认可,因此营业收入增长迅速。
2、营业成本: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 86.45%,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增长,产量提升,
人员需求量增加,因此相对的原材料、劳务成本也增加。
3、管理费用: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 32.00%,主要是因为公司引进人才,加大
了团队建设,完善了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梳理了生产和管理流程,所以导致了公司管理费用大比例增加。
4、销售费用: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 76.13%,主要是因为公司规模增大,扩大
销售团队,员工工资薪酬增加至 1,599,781.31 元,较上期发生额增长了 141.84%,运输费用也增加至
4,504,792.01 元,较上期发生额增长了 65.28%,从而导致了销售费用的提升。
5、营业利润: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201.11%,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规模大比例增长,
各项费用和单位成本得以摊薄,且公司加强成本管控,故营业利润在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也相应增长。
6、营业外收入: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52.52%,主要原因是会计政策变更导致挂牌新三
板获得政府新三板上市补贴款、上市工作经费补助及融资奖励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7、营业外支出: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 209.36%。主要原因是公司 5 月份发生滞纳金 1,736.03 元。
8、净利润: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235.47%,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规模大幅增长,各项费
用及单位成本摊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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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50,575,927.45
80,638,012.15
86.73%
其他业务收入
1,615,094.23
2,936,005.57
-44.99%
主营业务成本
121,008,207.11
62,366,590.21
94.03%
其他业务成本
377,620.19
2,737,123.50
-86.20%
按产品分类分析:
单位:元
类别/项目
本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上期收入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例%
钢筋楼承板
76,141,291.13
50.03%
37,114,304.70
44.41%
开口/闭口楼承板
29,296,077.13
19.25%
24,305,480.22
29.08%
彩钢压型板
9,878,411.09
6.49%
9,987,141.43
11.95%
镀锌板
7,083,948.74
4.65%
3,581,793.22
4.29%
其它
29,791,293.59
19.57%
8,585,298.15
10.27%
合计
152,191,021.68
100.00%
83,574,017.72
100.00%
按区域分类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金额增加了 86.73%,主营产品面向全国市场拓展,并加大品牌的宣传
力度,坚持“保质保量保工期”的服务理念,建立行业口碑,品牌逐渐被全国客户接受,所以主营产品
销售增长。
2、报告期内,钢筋桁架楼承板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为 50.03%,主要是公司战略规划聚焦钢筋桁架楼承
板业务,业务从福建拓展至华东、华南、华中等全国区域,从而增速明显。
(3)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客户
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中建钢构有限公司
46,210,518.03
30.36% 否
2
深圳建升和钢结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
公司
12,175,269.94
8.00% 否
3
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廊坊钢结
构分公司
6,354,240.18
4.18% 否
4
福建鑫晟钢业有限公司
5,142,714.38
3.38% 否
5
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
4,548,499.62
2.99% 否
合计
74,431,242.15
48.91%
-
(4)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供应商
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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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1,291,385.77
16.55% 否
2
漳州路桥物资发展有限公司
11,541,158.86
8.97% 否
3
福建凯景新型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7,200,644.88
5.60% 否
4
晋江裕福集团有限公司
6,171,364.08
4.80% 否
5
厦门市晟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339,391.75
4.15% 是
合计
51,543,945.34
40.07%
-
3. 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006,998.79
-22,226,893.25
12.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15,578.21
-2,130,606.00
266.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567,339.33
26,718,373.84
29.38%
现金流量分析: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006,998.79 元,较上期减少 2,780,105.54 元,主要是公司业务
量增大,工程订单多导致应收账款回款周期加长,回款较慢,但日常性费用开支,如工资房租水电,
日常费用必须按时支付,导致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15,578.21 元,较上期减少 5684972.21 元,其主要原因是投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支出增加,报告期内子公司漳浦盛新对新办公楼及食堂进行装修,子公司晟乾
钢品购买机器设备等开支多。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金额增长 29.3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定增股票,募集资
金额为 18,200,000.00 元,吸收资金较上年多。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1、全资子公司厦门晟乾钢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5 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0.00 万元.报告
期内资产总额 24,250,055.12 元,净资产 10,659,459.12 元,实现营业收入 42,601,816.54 元,净利
润为 1,085,304.29 元;
2、全资子公司漳浦盛新彩钢结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6 月,注册资本 1,580.00 万元。报告期内资
产总额 22,873,888.76 元,净资产 18,043,313.44 元,实现营业收入 14,052,517.33 元,净利润为
4,750,742.22 元。
2、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无
(五)
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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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正常变更
(1)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该准则修订
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采用该修订后的准则,上述会计政策变化的主要内容为:利润表中
增加“其他收益”科目,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自“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科目
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对比较报表中其他收益的列报进行
相应调整。
(2)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该准则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在利润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
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
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两项准则和财会〔2017〕30 号的主要影响如下:
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
称
本期影响金额
上期影响金额
备注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准则修订
其他收益
1,701,895.11
营业外收入
-1,701,895.11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
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准
则发布、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7〕30 号)
资产处置收益
158.12
18,673.44
营业外收入
-158.12
-18,673.44
持续经营净利润
8,835,916.36
2,633,928.79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七)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秉承“合心合力、共营共赢”的经营理念和“让绿色钢构走进千家万户,让企业品牌走入用户
心智”的经营目标,积极为社会做慈善公益活动。仅 2017 年一年慈善费用开支约 200,000 元,对公司
困难职工及其家属积极帮扶,职工扶助金累计约 97,000 元;社会方面不断走访周边社区老党员及困难
党员、敬老院等,社会走访慰问金发放约 83,000 元;热心公益事业,积极联合红十字会,资助困难学
生元;对社会困难群众奉献爱心,时时刻刻用爱心从事着公益、慈善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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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等完全独立,保持有良好的公司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会
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主要财务、业务等经营指标健康;经
营管理层、核心业务人员队伍稳定;公司和全体员工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拥有自己的产品和
商业模式,拥有与当前生产经营紧密相关的要素或资源,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终止经营或丧
失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公司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因此,公司拥有良好的持
续经营能力。
四、
未来展望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一)
行业发展趋势
我国建筑金属围护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1.装配式钢结构将引领未来建筑发展方向
2016 年 9 月 14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大力发展钢结构、混凝土等装配
式建筑。预制装配钢结构同钢筋混凝土结构相比要轻 30%-50%,且断面小,与钢筋混凝土结构相比可增
加建筑有效面积 8%左右。钢结构建筑渐成趋势,并被列入中国钢结构行业“十三五”规划:“力争到
2020 年钢结构用钢量由目前的 5000 万吨增加到 1 亿吨以上,占建筑用钢比重超过 25%”。未来 5 年我
国钢结构产业将迎来发展的春天。现在,中国钢结构产业企业有 1 万多家,一大批有实力的钢结构企业
正承担着国内重点大型钢结构工程的生产和安装。钢结构的科研、设计、生产、配套等各个领域迅猛发
展,行业内不断涌现着优秀钢结构设计方案,设计软件和科研成果,它们提高了钢结构设计、施工质量,
提升了行业规范和规程,使得我国钢结构的产量、产业规模、市场开发应用都位居世界第一,装备制造
和安装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钢结构已成为新建筑时代的脊梁。装配式钢结构是名副其实的绿色建筑,
是有利于保护环境、节约能源的建筑。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可以节约施工时间,施工不受季节影响;可增
大住宅空间使用面积;减少建筑垃圾和环境污染,建筑材料可重复利用;抗震性能好。而装配式钢结构
住宅建设因周期短、节省占地,使得房地产业融资快、资金使用率高,这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非
常大。但我国装配式建筑进程较全球来说,起步较迟。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在在工业发达国家应用更为普
遍:美国钢结构住宅占比在 25%以上,且以装配式住宅为主;20 世纪 90 年代末,日本预制装配住宅钢
材结构系列比例就已经多达 71%。虽然起步迟于发达国家,但我国钢结构起点颇高,随着中国钢结构建
筑中的广泛应用;新技术、新工法、新设备层出不穷,施工安装水平也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钢结构配
套产品齐全,加工设备制造厂发展迅速。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必定迅速崛起。
2、金属围护系统与钢结构系统专业分工进一步细化
金属围护系统与钢结构系统专业分工差别较大,二者专业分工进一步细化。金属围护系统通常是由
建筑师依设计理念初步订出技术要求,再而选择具备专业能力的厂商进行系统配套式设计,以满足建筑
师所需的建筑与造型要求,在有需要时,特别是重大基建项目或建筑造型独特的,专业厂家可以对建议
的系统进行定案前实样检测论证,故金属围护厂家需具备过硬的综合技术能力;而钢结构一般由建筑师
设计造型后通过结构工程师配合进行结构计算以及所有的构件及节点的设计,在项目总承建方的分项分
包管理下,再发包予钢结构专业生产厂商。
因此与钢结构企业相比,优秀的金属围护系统厂家更应具备完整的系统研发以及基于研发基础上的
配套应用技术能力,包括建筑、结构、安全、接点处理、造型配合等等的周全考虑。未来金属围护系统
与钢结构系统将呈专业分工进一步细化的发展趋势。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又是一个建筑大国,每年新建房屋面积高达 16 亿至 20 亿平方米,超过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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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发达国家每年建成建筑面积的总和。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逐步推进,建设事业迅猛发展,建筑能
耗迅速增长。建筑能耗中采暖、空调能耗约占 60%~70%。中国既有的近 400 亿平方米建筑,仅有 1%
为节能建筑,其余无论从建筑围护结构还是采暖空调系统来衡量,均属于高耗能建筑。单位面积采暖所
耗能源相当于纬度相近的发达国家的 2~3 倍。这是由于中国的建筑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差,采暖用
能的 2/3 白白跑掉。而每年的新建建筑中真正称得上“节能建筑”的还不足 1 亿平方米,建筑耗能总量
在中国能源消费总量中的份额已超过 27%,逐渐接近三成。因此,建筑节能势在必行。目前,随着我国
新的节能 50%的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建筑已从低层次的解决人的居住向高层次的绿色生态建筑发展。
在建筑物的耗热中,外墙耗热占了 30%左右。因此,新型节能建材的研发、使用和推广,成为我国降低
建筑物能耗的主要途径之一。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绿色环保低碳产业的范畴,是国家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塑持续转型升
级的产业生态,培植新动能、新业态的重点发展方向。政策红利的持续推动以及国家“一带一路”重大
战略决策的牵引,绿色环保低碳产业的发展空间巨大。
3、技术日趋成熟,应用范围将逐步扩大
金属围护系统适用面较广,在所有钢结构建筑上,金属围护系统都能运用并实现围护的基本功能,
但目前国内建筑金属围护系统主要应用于工业建筑与公共建筑领域,在低层住宅、高层建筑领域应用较
少。
(1)轻钢住宅体系
钢结构建筑在国外发展较早,除工业建筑以及公共建筑领域,在民用住宅领域已广泛运用,并以
轻钢住宅体系为代表。轻钢住宅体系选用镀锌或镀铝锌轻钢龙骨作为承重体系,并开发出与轻钢住宅配
套的多种金属围护体系,例如彩色金属瓦、金属压型板围护体系等。国外低层轻钢住宅体系已较为成熟,
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早已在低层住宅中广泛采用轻钢结构,据统计,日本大量建造的钢结构建
筑中 90%以上为 5 层及以下的低层建筑,在澳大利亚钢结构预制轻钢住宅市场占有率为 15%,欧洲一些
地区也采用了联排式钢结构住宅。
轻钢住宅体系具有节能环保、抗风抗震、工业化生产、施工快捷等优点,在我国虽然起步较晚,
但未来发展前景广阔。2010 年 4 月中国住建部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关于钢结构住宅的规范——《轻型钢结
构住宅技术规程》(JGJ209-2010),规范了轻型钢结构住宅的工程实践,对我国轻钢住宅的规范化发
展具有重要意义。
(2)高层建筑及建筑装饰领域
在高层建筑领域,受业主对工程外观形象要求、使用习惯等因素影响,金属围护使用较少,多采用
玻璃幕墙或石材幕墙。在建筑装饰领域,多选用石膏板、大理石板等非金属板材。随着材料技术的进步,
目前已出现仿石面金属板、仿木纹金属板等新型产品,新产品的出现将扩大金属板材的适用范围,例如
仿石面金属板可以用于高层建筑外围护替代现有的石材幕墙,仿木纹金属板可作为装饰材料用于建筑内
装领域。未来随着建筑金属围护系统技术的日渐成熟和我国各地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金属围护系统
还将持续发展,应用将更加广泛,市场前景更趋广阔。
(二)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继续秉承“合心合力、共营共赢”的核心价值观,以助力行业发展为己任,共建民族品牌为目
标,以绿色钢构为主营,延伸到环保建材,绿色建筑,以福建厦门为基地,辐射全国,走向全球,致力
于为客户带来便利产品,为伙伴带去共赢合作,为行业带上规范之路。在建筑围护系统产品上,加大研
发费用的投入,继续开发高端技术、高附加值的钢结构楼承板产品;让生产制造向“智能化转型”,打
造成为中国最优秀的楼承板服务商。在产业合作上,会将更多人才、资金等资源配置于战略合作的市场
开发、渠道建设和品牌维护等,在保障现有华东、华南占有率的基础上,大力开发和提升公司在全国市
场的占有率,不断提升客户的美誉度和忠诚度,用心打造让客户“省心、省力、省钱”的“安全、绿色、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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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的综合产品与服务。
(三)
经营计划或目标
在公司“建模式、圈城市、求上市”经营管理发展战略指导下,2018 年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管理、
技术改造、规模、资质和品牌等方面的优势,不断开拓市场,创造利润。为实现 2018 年度经营目标拟
采取的方针——四轮驱动:前轮楼板制作-专注楼承板的销售、生产与服务;后轮渠道协作-致力于打造
标准模式打通全国渠道;左轮产业合作-整合行业资源,实现“本地加工、同城配送”;右轮金融运作-
试水供应链金融,解决行业融资难问题,为用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1、前轮楼板制作:专注楼承板的销售、生产与服务。坚持以顾客为中心,以品牌为导向,在现有
客户群体的基础上进行市场细分,对细分客户提供更符合其需求的产品及专业的服务,同时筹建进出口
公司,做好拓展海外市场的调研工作。
2、后轮渠道协作:致力于打造标准模式打通全国渠道;建立“大区经销,城市经理”的服务网络,
通过这个网络,走出福建走向全国,布局生产渠道,充分运用信息化管理模式,从而实现“一站式采购,
一体化服务”。为公司的营业高速增长和营运创新模式做好强有力的保障,为行业的健康发展做好带头
铺垫工作。
3、左轮产业合作:整合行业资源,实现“本地加工、同城配送”。通过与上中下游的“联盟、联
营和联体”三步合作计划,不断规范行业规则,输出行业标准化,为终端用户的品质安全和履约保障提
供坚实的督导管理,为生产加工等合作商提供品牌化运作和智能化管理,从而实现“合成订单、协同生
产”,真正解决“物流跨区难、交货周期长”等行业痛点。
4、右轮金融运作:试水供应链金融,解决行业融资难问题,为用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计划设计
设备金融、货贷合作、信用评估和风控管理等系列的具有实际操作意义的供应链金融衍生产品,为用户
和供应商提供资金平台,从而满足行业采销资金需求的同时,为企业和平台锻造竞争壁垒并实现持续盈
利。
(四)
不确定性因素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未来发展战略或经营计划有重大影响的不确定因素。
五、
风险因素
(一)
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培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 54.04%的股份,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生产经
营、人事、财务管理均可施予重大影响。虽然公司在《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治理制度、
内控制度等方面做了相关限制性安排,但是如果当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对公司生产经营等
方面进行不当控制,可能导致出现损害公司或其他中小股东权益的风险。
对策:公司在加强内部机制建设的同时,完善各项议事规则,遵守回避表决规则,同时开创投资者
信箱,保持与股东的紧密对接,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管理模式,并引进职业经理人团队,努力实现合法
合规的经营管理模式。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筋线材、镀锌钢卷等相关辅材,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
料成本占比比重较大。钢材市场价格近两年来波动剧烈,公司虽然通过紧盯市场价格、及时采购锁定原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23
材料价格等方式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但未来公司若应对不及时或不妥当,仍可能承担因原材料
价格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
对策:公司在内部采取联合采购、市场、销售和财务人员,组建市场行情分析团,定期对市场信息
进行收集、整理,并进行严谨的分析与研究,确保市场的有效对接和科学判断;同时,公司在采购销售
上,紧紧围绕客户订单,锁定原材料的采购价格,确保价格波动的影响最小;在外部,公司还紧密对接
行业协会、著名行业资讯网站和研究人员,确保公司的决策紧跟形势。
3、客户违约风险
公司楼承板产品大多数为定制化产品,公司主要通过客户支付一定比例的合同定金或预付款、及时
跟踪生产进度安排、分阶段分批进行货款结算、与客户保持紧密沟通等方式防范客户违约风险,但仍可
能由于客户自身原因(如工期延缓或停滞)而出现违约的情况,同时由于违约责任的追究时间跨度较长、
程序较为复杂,一旦出现客户违约,公司生产经营将受到一定不利影响。
对策:1、注重前期业务考察,强化客户信用评价。对拟合作的所有客户进行详细考察,广泛收集
相关资料,形成考察报告。必要时组成专项考察小组,多途径、深层次准确掌握对方财务状况、经营情
况和相关信息;2、夯实管理基础,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以合同为主线,始终严格按诉讼标准完善资
金收付证据链、发票证据链、材质书证据链、运输仓储证据链及货权转移证据链等基础资料。加强业务
台账、三方对账、货权确认、债权落实、数据统计与监控等基础工作;3.提升危机处理能力,及时采取
法律手段,综合利用各种资源,最大程度地挽回经营风险带来的损失。
4、市场竞争风险
钢结构建筑作为替代传统建筑形式的新型产业和绿色建筑的典型代表,是解决建筑业人工成本上
升、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问题的必然选择。近年来,我国钢结构行业市场发展速度较快,楼承板新进
厂家迅速增加,目前我国钢筋桁架楼承板生产企业数量已超过 300 家,但年产量 100 万平米以上的企业
不到 10 家,行业基本处于竞争状态。楼承板行业规模普遍偏小,产品同质化严重,不同类型楼承板企
业之间的专业化分工协作程度不高,如果公司在未来不能继续巩固并提升自己的品牌优势和行业地位,
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对策:本公司经过多年发展,已成长为行业领军企业之一,具备建筑金属围护系统一体化解决实力,
主要面向大型工业厂房和公共建筑等中高端市场。公司致力于管理上的变革创新,致力于新产品、新工
艺研发,以研发创新做为企业发展的最强驱动,致力于提高生产效率、提高质量和成本控制上的竞争力,
优化研发、制造、营销、施工、服务的每一个环节,并通过建立学习型组织、完善管理体系、提高经营
质量,不断打造建筑金属围护系统的强势品牌。同时公司将持续强化成本控制,优化业务流程,从公司
内部挖掘盈利潜力。
5、主要客户依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最终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比较高。公司客户集中可以为公司带来稳定的销售
订单,降低生产成本,维持良好的客户关系,同时降低销售费用。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订单减少,而
公司未能及时开拓新的客户,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开拓新客户,
拓展业务范围,减少对重要客户的依赖,降低客户集中的风险。
对策:公司在巩固老客户的基础上,加强新市场、新客户的开发与对接,特别是引进新的团队,布
局全国市场,采取品牌区域代理模式和同行业“协同生产与合成订单”的紧密无缝对接策略,挖掘潜在
的客户群体,扩大公司客户数量,减少对主要客户的依赖。
6、宏观经济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目前主营钢结构组合楼板,产品广泛应用于多高层及超高层建筑、文化地标性建筑、购物中心、
展示厅、音乐厅、大剧院、火车站、机场候机楼、道路桥梁、物流中心等钢结构建筑类型,建筑行业景
气度与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着紧密的联系,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密切相关。2017
年中国将继续承受经济下行的压力,处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国家相关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将会对公
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公司面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的风险。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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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策:长期来看,建筑金属围护行业作为新兴行业,未来成长性较好、市场前景广阔。尽管受到宏
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建筑金属围护行业存在短期调整的可能性,但另一方面宏观调控也会推动行业集中
度的提高和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加强,具备核心竞争力和领先优势的企业将会生存下来并进一步发展壮
大,从而有利于整个建筑金属围护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同时公司及时对宏观经济及市场情况的变化
进行深入研究,加强对市场的调研和分析,调整与指导经营政策应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共建筑领域建
设投资通常具有逆经济周期特征,在经济萧条时期政府倾向于通过增加财政支出、扩大基础投资规模刺
激经济复苏,公司积极开拓公共建筑领域建设投资项目。下游行业不同的经济周期特征提高了公司业务
的整体抗风险能力。
(二)
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无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25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五.二.(一)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是 □否
五.二.(二)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五.二.(三)
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五.二.(四)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
或者本年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五.二.(五)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是 √否
二、
重要事项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 10%及以上
□是 √否
(二)
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对外担保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 10%及以上
√是 □否
单位:元
担保对象
担保金额
担保期间
担保类型
责任类型
是否履行
必要决策
程序
是否关联
担保
厦门市晟乾实
业发展有限公
司、厦门中构新
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33,940,000.00 2017年8月
11 日至
2020年8月
11 日
抵押
连带
是
是
总计
33,940,000.00
-
-
-
-
-
注:2017 年 8 月 11 日,中构新材和厦门市晟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共同授信人,与厦门银行五一支行
共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子公司漳浦盛新彩钢结构有限公司位于漳浦县绥安工业区的房地产提供抵
押,最高抵押额为 3,394 万元。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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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担保分类汇总:
项目汇总
余额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包括公司、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33,940,000.00
公司及子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0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
0
清偿和违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未出现违规担保情况。
(三)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具体事项类型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70,000,000.00
5,339,391.75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委托或者受托销
售
20,000,000.00
5,746,098.90
3.投资(含共同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0
0
4.财务资助(挂牌公司接受的)
0
0
5.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10,000,000.00
2,426,592.99
6.其他
3,000,000.00
0
总计
103,000,000.00
13,512,083.64
注:1、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包括:(1)2017 年度向关联方厦门市晟乾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购买设备交易 2,246,592.99 元;(2)2017 年度向关联方厦门晟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
厂房发生的租赁费 180,000.00 元;此两笔交易已经在《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告》(编号:
2017-012)中预计,预计内容如下:公司与厦门晟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往来货款金额合计为 8,000 万元。
2、其他预计金额 300 万元指:在《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公告》中,预计与厦门晟乾集团有限
公司发生资金拆借合计为 300 万元,报告期内未发生该事项。
(四)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是否履行必
要决策程序
临时报告披露
时间
临时报告编号
福建盛新金属制品
有限公司
采购角钢等辅
助材料
155,675.00 是
2017 年 8 月 28
日
2017-036
厦门市欣德瑞进口
有限公司
采购镀锌彩板
及镀铝彩板等
原材料
51,313.00 是
2017 年 11 月 1
日
2017-042
福建盛新金属制品
有限公司
销售彩钢板、
铝镁锰板及镀
锌板
121,815.20 是
2018 年 4 月 17
日
2018-012
总计
-
328,803.20
-
-
-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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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关联方采购与接受服
务等关联交易与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采购和接受服务的价格差异不大,其价格均由交易双方根据市场价
格协商确定的,市场价与协议价相结合是一种公允、合理的定价方式。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关联方的业务往来,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 2016 年 6 月 6 日分别出具《关于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向公司做出了避免与公司同业竞争的声明和承诺,主要内容为:将不在中国境
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
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营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或在该经营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
而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有违
背承诺事项。
(2)防止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司尽量避免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直接或间接发生新的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资金拆借的行为;如需发生的,公司承诺将根据
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同时支付或收取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利息;公司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前,亦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有违
背承诺事项。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28
第六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0
0%
14,141,666 14,141,666
40.93%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0
0%
7,091,666
7,091,666
20.53%
董事、监事、高管
0
0%
500,000
500,000
1.4%
核心员工
0
0%
0
0
0%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30,000,000
100%
-9,591,666 20,408,334
59.07%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
28,000,000 93.33% -13,091,666 14,908,334
43.15%
董事、监事、高管
2,000,000
6.67%
-500,000
1,500,000
4.34%
核心员工
0
0%
0
0
0%
总股本
30,000,000
-
4,550,000
34,55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
(二)
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
数
持股变
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
股比例%
期末持有限
售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无
限售股份数
量
1
厦门晟乾集团
有限公司
19,100,000
0
19,100,000
55.28%
12,733,334
6,366,666
2
厦门豪立林资
产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3,000,000
0
3,000,000
8.68%
2,000,000
1,000,000
3
厦门东方富行
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3,000,000
0
3,000,000
8.68%
2,000,000
1,000,000
4
杨培顺
2,900,000
0
2,900,000
8.39%
2,175,000
725,000
5
肖明土
2,000,000
0
2,000,000
5.79%
1,500,000
500,000
合计
30,000,000
0
30,000,000
86.82%
20,408,334
9,591,666
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 10%及以上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杨培顺与肖明土系叔侄关系,杨培顺系晟乾集团股东,持股比例为 70%,杨培顺为厦门豪林立资产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权益比例为 40%,杨培顺为厦门东方富行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普通合伙人,权益比例为 40%,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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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厦门晟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 20 日,法定代表人为肖宝凤,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证:91350200581280062M,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
报告期内厦门晟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55.28%股份,所持股份未发生变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杨培顺,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86 年 7 月至 2004 年 12
月自由职业,2005 年 1 月至 2016 年 6 月就职于厦门盛新彩钢结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厦门中构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股份公司董事长。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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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融资及利润分配情况
一、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内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股
发行
方案
公告
时间
新增
股票
挂牌
转让
日期
发行价
格
发行数
量
募集金
额
发行对
象中董
监高与
核心员
工人数
发行对
象中做
市商家
数
发行对
象中外
部自然
人人数
发行对
象中私
募投资
基金家
数
发行对
象中信
托及资
管产品
家数
募集
资金
用途
是否
变更
2017
年 1
月 3
日
2017
年 4
月 10
日
4 4,550,
000
18,200
,000
0
0
5
0
0 否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此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不存在用于持有交易性质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委托理财的情形。
二、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违约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开发行债券的特殊披露要求
□适用 √不适用
四、
间接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违约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利润分配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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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学历
任期
是否在公司
领取薪酬
杨培顺
董事长
男
47
初中
2016-06-06 至 2019-06-05
是
肖明土
董事、总经理
男
37
高中
2016-06-06 至 2019-06-05
是
谢水龙
董事、董事会秘书 男
41
硕士
2016-06-06 至 2019-06-05
是
许祈琦
董事
女
39
高中
2016-06-06 至 2019-06-05
是
林建生
董事
男
48
大专
2016-06-06 至 2019-06-05
是
李林越
监事会主席
男
31
本科
2017-11-30 至 2019-06-05
是
王锦山
监事
男
36
高中
2016-06-06 至 2019-06-05
是
刘晓燕
监事
女
31
本科
2017-11-17 至 2019-06-05
是
王跃龙
财务总监
男
44
大专
2016-06-06 至 2019-06-05
是
董事会人数:
5
监事会人数:
3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3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关系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关系:
除了董事、总经理肖明土与控股股东厦门晟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杨培顺的配偶
肖宝凤为姑侄关系之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
关联关系。
(二)
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期初持普通
股股数
数量变动
期末持普通
股股数
期末普通股
持股比例%
期末持有股
票期权数量
杨培顺
董事长
2,900,000
0
2,900,000
8.3936%
0
肖明土
董事 总经理
2,000,000
0
2,000,000
5.7887%
0
谢水龙
董事、董事会秘书
0
0
0
0%
0
许祈琦
董事
0
0
0
0%
0
林建生
董事
0
0
0
0%
0
李林越
监事会主席
0
0
0
0%
0
王锦山
监事
0
0
0
0%
0
刘晓燕
监事
0
0
0
0%
0
王跃龙
财务总监
0
0
0
0%
合计
-
4,900,000
0
4,900,000
14.1823%
0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32
(三)
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姓名
期初职务
变动类型(新任、
换届、离任)
期末职务
变动原因
杨青恋
监事会主席
离任
内务主管
个人原因离任
高丹夏
监事
离任
内勤主管
个人原因辞职
李林越
研发主管
新任
监事会主席 研发主管
监事会选举
刘晓燕
客服主管
新任
监事 客服主管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本年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职业经历:
(1)李林越,男,1987 年 1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 年 4 月至 2010
年 6 月,福建工程学院本科毕业;2010 年 9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福建超平简则设计有限公司结构设计
工程师;2014 年 6 月至 2014 年 10 月,任厦门银家园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工程招标代理;2015 年 3
月至今,任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主管。
(2)刘晓燕,女,1987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 年 1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湖南力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市场部区域经理助理;2011 年 9 月至 2015 年 2 月,自由职业;
2015 年 3 月至今,任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主管。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行政管理人员
14
29
生产人员
35
96
销售人员
12
28
技术人员
11
16
财务人员
7
18
电商人员
12
0
员工总计
91
187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2
1
本科
12
20
专科
30
23
专科以下
47
143
员工总计
91
187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33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薪酬政策: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全体员工签订了
《劳动合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保密协议,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社保政策,为员工
办理养老、医疗、工商、失业、生育的社会保险。
培训: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员工个人职业生涯的发展,制定了系列的培训计划和人才培育项
目,不断提升公司员工素质和能力,以及部门工作效率,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实的基础和确实
的保障。
报告期内暂无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二)
核心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核心员工: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 √不适用
核心人员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核心员工没有变动。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34
第九节
行业信息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2017 年度是我国建筑业继续深入改革、继续调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一年,也是全行业继续聚焦大
力推广装配式建筑承前启后的关键年。积极稳妥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提高建筑质量、促进建筑业转型
升级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有关绿色生态发展、提高发展质量、优化产业结构的重要举措。在党中央、
国务院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委和各省市 政府及相关部门不断出台政策和措施的引领和规范
下,装配式建筑已从试点示范项目向区域性全面推广发展,并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
1、 党的十九大明确未来发展方向
党的十九大明确了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动新型工业化发展,提高“中国制造和中国建造”水平,推
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质量强国、建设美丽中国等核心内容,具体到建筑行业,就是全面推进绿色
生态发展,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成为重要载体,在未来的几十年中,将面临持续发展大好机遇。
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确定到 2020 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
建筑的比例达到 15% 以上,其中重点推进地区达到 20% 以上, 积极推进地区达到 15% 以上,鼓励推
进地区达到 10% 以上。鼓励各地制定更高的发展目标。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规划体系、标
准体系、技术体系、产品体系和监管体系,形成一批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
和工程总承包企业,形成装 配式建筑专业化队伍,全面提升装配式建筑质量、效益和品质,实现装配
式建筑全面发展。 到 2020 年,培育 50 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0 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500 个以上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设 30 个以上装配式建 筑科技创新基地,充分发挥示 范引领和带
动作用。 《“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从编制发展规划、健全标准体系、完善技术标准、 提高设
计能力、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推进建筑全装修、促进绿色发展、提高工程质量安全、
培育产业队伍等十个方面提出主要任务,并明确了落实支持政策、创新工程管理制度、建立统计 上报
制度、强化考核监督和加强宣传等保障措施。
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该意见指出,要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力争在 10 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
到 30%。建筑业转型升级,以绿色发展为核心,全面深入地推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被动
式建筑发展等以及推广绿色施工、综合管廊等实践。
4、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中指出,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
全水平,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住建部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相对于传统现浇建筑,装配式建筑可缩短施工周期 25%至 30%,节水约 50%,节约
木材约 80%,减少建筑垃圾 70%以上,并显著降低施工粉尘和噪声污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系列政策文件,宣贯最新发
布实施的一系列装配式建筑标准、定额及规 范性文件,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学会、协会及相关企业纷
纷组织装配式建筑交流大会、技术研讨会和现场观摩会等各种会议,以及各类培训宣传活动,普及装配
式建筑政策和技术知识。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35
第十节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
是或否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是 □否
董事会是否设置专门委员会
□是 √否
董事会是否设置独立董事
□是 √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是 √否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
(一)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建立并披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
告编号 2017-024);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建立并披露《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告编号
2017-023);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建立并披露《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关联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
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控制程序和规则进行。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公司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规范运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开程序、决
议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也没有损害股东、债权人及第
三人合法利益的情况,已做出的三会决议均能得到切实的执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均符合《公司法》
及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能按照要求出席参加相关会议,并履行相关权利职责。公司完善了股东保护相
关制度,注重保护股东表决权、知情权、质询权及参与权,在制度层面切实完善和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权利。《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股东参会资
格及董事会的授权原则做了明确规定,在制度设计方面确保中小股东与大股东享有平等权利。公司建立
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细化投资者参与公司管理及股东权利保护的相关事项,并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
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董事会、监事会
的决议,历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均按照《公司章程》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
定,进行了公告,会议程序规范、会议决议记录完整。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2017 年度公司重大事项均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决策,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公司重大的人事
变动、关联交易等均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没有出现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表
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形。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
以来,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对于加强管理、规范运行、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公司的长远发展发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36
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1)2017 年 8 月 28 日披露《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35),经中构新材第一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及 2017 年 9 月 13 日中构新材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改如下:
将原第三十八条修改为:“第三十八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给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
的权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得擅自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如需使
用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需按照公司相关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履行决策程序,如果存在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公司应当扣减相关股东所应分配的红利,以偿还被其
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控股股东发生上述情况时,公司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
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控股股东若不能以现金清偿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公司应通过
变现司法冻结的股份清偿。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维护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安全的法定义务,不得侵占公
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或协助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违反上述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董事会
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予以解除聘职,对于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应当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罢免。公司还有权视其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其他处分。”
将原第三十九条修改为:“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将原第四十条修改为:“第四十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
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37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上述以外的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
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2017 年 11 月 1 日披露《关于新增经营场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43),经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及 2017 年 11 月 17 日中构新材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
正如下:
将原第四条修改为:“第四条 公司住所: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 2362 号 1103 室。经营场所:厦门
市同安区潘涂前宅里 13 号。”
(二)
三会运作情况
1、 三会召开情况
会议类型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次数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董事会
6
(1)2017 年 1 月 2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关于更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提名谢水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的议
案》等议案。
(2)2017 年 4 月 1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 2016 年
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重大会计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关
于修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
(3)2017 年 8 月 2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改
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等议案。
监事会
4
(1)2017 年 4 月 18 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2016 年度监事工作报告》、《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
(2)2017 年 8 月 28 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
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2017 年 11 月 15 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关于补选李林越为公司监事会监事
的议案》。
(4)2017 年 11 月 30 日第一届监事会五次会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38
议审议《关于选举李林越先生为厦门中构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股东大会
6
(1)2017 年 1 月 25 日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关于因本次股票发行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关于提名谢水龙先生为公司董
事会董事的议案》等议案。
(2)2017 年 2 月 10 日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
(3)2017 年 9 月 13 日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等议
案。
2、 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审议、通知时间、召开程序、授权委
托、表决和决议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三会规则等要求,决议内容没有违反《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形,会议程序规范。公司三会成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任职要
求,能够按照《公司章程》、三会规则等治理制度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三)
公司治理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延续和完善了已建立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年度
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董事会秘书和管理层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各
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
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能够切实履
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在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合法权益的原则下,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
件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
工作时,对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保密。确保投资者及时、准确的了解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
划及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广泛的沟通,并借助
互联网等便捷方式,提高沟通效率、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循环。公司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等应披露信息全部第一时间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以供投资者查阅。
二、
内部控制
(一)
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积极认真履行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39
对公司经营、财务运行的监督、检查职责。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以
及董事、高管履行职责方面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运作规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
在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员工利益的行为。
(二)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和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
体系及自主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性
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经营范围内的业务,不存在因与关联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使本公司经营业务的
完整性、独立性受到不利影响的情况,同时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不依赖与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的关联
交易。
(2)人员独立性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或聘任;公司
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
理人员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没有在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及
领取薪酬。
(3)资产独立性
公司资产独立完整,各项资产产权界定清晰,权属明确。公司对所有的资产具有完整的控制支配权,
没有以公司资产、权益等为股东提供担保,也不存在资产被股东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其它资源的情况。
(4)财务独立性
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相关人员均未在任何其他单位兼职。根据现行
会计制度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独立、规范、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
度。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
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与大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无混合纳税现象。
(5)机构独立性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设股东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设董事会为决策机构、
设置监事会为监督机构,并设有相应的办公机构和经营部门,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形成有机的独立运
营主体,不受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干预。
(三)
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在内部控制建立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行业特点和公司多年的管理经验,保证内部控制符合公司
生产经营需要,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控制作用;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以来,各项制度均得到有效执
行,对公司加强管理、规范动作、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公司长远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同时公司将
根据发展情况,不断更新和完善相关制度,保障公司健康平稳运行。
(四)
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40
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制定并披露《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告
编号 2017-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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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无
审计报告编号
大华审字[2018]006759 号
审计机构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审计报告日期
2018 年 4 月 16 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
吴天明、杨昇权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
大华审字[2018]006759号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构新材”)财务报表,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
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构新
材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我们独立于中构新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其他信息
中构新材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 2017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
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
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42
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
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构新材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
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构新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
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构新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构新材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
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
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
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
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
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
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
对中构新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
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
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
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构新材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
交易和事项。
6.就中构新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
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43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
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天明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昇权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附注六、注释 1
5,291,550.82
3,546,788.4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附注六、注释 2
1,939,067.06
应收账款
附注六、注释 3
59,631,159.54
26,988,873.50
预付款项
附注六、注释 4
1,863,553.19
2,456,889.1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附注六、注释 5
1,425,210.6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89,922.79
存货
附注六、注释 6
18,863,200.73
6,568,381.66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附注六、注释 7
479,941.57
113,926.37
流动资产合计
89,493,683.51
40,364,781.9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0
0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44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附注六、注释 8
29,637,569.21
23,175,029.38
在建工程
附注六、注释 9
356,498.99
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附注六、注释 10
51,148.86
递延所得税资产
附注六、注释 11
1,145,783.12
504,298.7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1,191,000.18
23,679,328.09
资产总计
120,684,683.69
64,044,110.0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附注六、注释 12
37,000,000.00
20,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附注六、注释 13
12,093,059.23
6,868,808.50
预收款项
附注六、注释 14
2,330,353.60
2,402,828.6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附注六、注释 15
1,919,073.99
611,743.00
应交税费
附注六、注释 16
4,141,166.74
2,440,691.60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附注六、注释 17
114,578.05
32,207.01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附注六、注释 18
2,160,344.43
786,174.75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9,758,576.04
33,142,453.5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0
0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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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附注六、注释 19
2,169,346.6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附注六、注释 20
1,592,537.17
337,5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761,883.84
337,500.00
负债合计
63,520,459.88
33,479,953.5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附注六、注释 21
34,550,000.00
3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附注六、注释 22
13,264,959.92
50,808.9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附注六、注释 23
378,828.85
46,853.0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附注六、注释 24
8,970,435.04
466,494.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7,164,223.81
30,564,156.5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57,164,223.81
30,564,156.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20,684,683.69
64,044,110.02
法定代表人:杨培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跃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跃龙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334,127.30
1,251,117.4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939,067.06
应收账款
附注十四、注释 1
47,650,762.63
26,988,873.50
预付款项
3,824,589.18
332,957.62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46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附注十四、注释 2
8,213,395.82
4,657,362.93
存货
13,488,092.24
6,936,658.58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344,436.22
67,350.71
流动资产合计
77,794,470.45
40,234,320.7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附注十四、注释 3
22,458,632.27
22,458,632.27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5,084,459.04
2,887,997.68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1,148.86
递延所得税资产
690,045.54
462,023.7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284,285.71
25,808,653.66
资产总计
106,078,756.16
66,042,974.4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7,000,000.00
20,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6,641,524.78
6,088,046.50
预收款项
1,898,843.61
687,492.16
应付职工薪酬
708,202.99
272,817.00
应交税费
2,492,208.15
1,528,070.33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6,947,208.82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160,344.43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47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0,901,123.96
35,523,634.8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2,169,346.6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1,405,037.1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574,383.84
负债合计
54,475,507.80
35,523,634.81
所有者权益:
股本
34,550,000.00
30,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3,264,959.92
50,808.9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78,828.85
46,853.0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3,409,459.59
421,677.6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603,248.36
30,519,339.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106,078,756.16
66,042,974.45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152,191,021.67
83,574,017.72
其中:营业收入
附注六、注释 25 152,191,021.67
83,574,017.7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43,761,841.59
80,228,072.10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48
其中:营业成本
附注六、注释 25 121,385,827.30
65,103,713.7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附注六、注释 26
694,113.39
538,621.06
销售费用
附注六、注释 27
6,603,978.88
3,749,415.66
管理费用
附注六、注释 28
11,666,456.36
8,838,198.37
财务费用
附注六、注释 29
1,842,237.69
1,481,619.25
资产减值损失
附注六、注释 30
1,569,227.97
516,504.0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附注六、注释 31
158.12
18,673.44
其他收益
附注六、注释 32
1,701,895.11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131,233.31
3,364,619.06
加:营业外收入
附注六、注释 33
303,854.36
639,919.23
减:营业外支出
附注六、注释 34
1,736.03
561.1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0,433,351.64
4,003,977.12
减:所得税费用
附注六、注释 35
1,597,435.28
1,370,048.3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835,916.36
2,633,928.79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
8,835,916.36
2,633,928.79
2.终止经营净利润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少数股东损益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835,916.36
2,633,928.7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49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8,835,916.36
2,633,928.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8,835,916.36
2,633,928.7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7
0.1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7
0.11
法定代表人:杨培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跃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跃龙
(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108,752,738.93
66,484,696.71
减:营业成本
附注十四、注释 4
89,748,191.43
52,502,692.14
税金及附加
附注十四、注释 4
240,254.05
295,703.41
销售费用
5,919,273.99
3,690,833.29
管理费用
7,383,104.26
6,184,667.62
财务费用
1,703,874.06
1,262,076.12
资产减值损失
937,769.56
516,261.0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益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8,673.44
其他收益
1,402,681.1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222,952.69
2,051,136.52
加:营业外收入
303,854.36
429,966.38
减:营业外支出
1,714.33
546.9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525,092.72
2,480,555.95
减:所得税费用
1,205,334.95
646,372.04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319,757.77
1,834,183.91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50
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3,319,757.77
1,834,183.91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5,245,856.61
83,118,507.5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附注六、注释 36
10,479,927.42
2,237,124.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5,725,784.03
85,355,631.8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6,525,001.48
55,541,72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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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648,283.16
6,187,947.64
支付的各项税费
6,115,726.56
4,553,046.0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附注六、注释 36
8,443,771.62
41,299,807.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0,732,782.82
107,582,525.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006,998.79
-22,226,893.2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2,900.00
114,27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00.00
114,27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7,818,478.21
2,244,876.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818,478.21
2,244,876.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815,578.21
-2,130,606.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8,200,000.00
24,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7,000,000.00
2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附注六、注释 36
3,6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8,800,000.00
44,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
1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509,807.23
997,926.1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附注六、注释 36
2,722,853.44
1,283,7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232,660.67
17,281,626.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567,339.33
26,718,373.8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44,762.33
2,360,874.5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546,788.49
1,185,913.9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291,550.82
3,546,788.49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52
法定代表人:杨培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跃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跃龙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9,798,756.04
61,202,920.04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857,716.70
3,258,508.6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8,656,472.74
64,461,428.7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4,016,067.15
42,712,635.3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643,585.09
2,756,984.42
支付的各项税费
3,274,286.41
3,328,651.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506,931.61
35,566,265.9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2,440,870.26
84,364,537.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784,397.52
-19,903,108.4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114,27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4,27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1,463,685.40
115,926.00
投资支付的现金
8,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63,685.40
8,115,926.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3,685.40
-8,001,656.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8,200,000.00
24,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7,000,000.00
2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8,800,000.00
44,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
15,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509,807.23
997,926.1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59,1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468,907.23
15,997,926.16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331,092.77
28,002,073.8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83,009.85
97,309.3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51,117.45
1,153,808.0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34,127.30
1,251,117.45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54
(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有者权益
股本
其他权益工
具
资本
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
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30,000,000.00
50,808.97
46,853.07
466,494.46
30,564,156.5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30,000,000.00
50,808.97
46,853.07
466,494.46
30,564,156.5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4,550,000.00
13,214,150.95
331,975.78
8,503,940.58
26,600,067.31
(一)综合收益总额
8,835,916.36
8,835,916.3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4,550,000.00
13,214,150.95
17,764,150.95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4,550,000.00
13,214,150.95
17,764,150.95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55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331,975.78
-331,975.78
1.提取盈余公积
331,975.78
-331,975.7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34,550,000.00
13,264,959.92
378,828.85
8,970,435.04
57,164,223.81
项目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有者权益
股本
其他权益工
具
资本
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
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56
一、上年期末余额
10,000,000.00
-6,069,772.29
3,930,227.71
加:会计政策变更
0
前期差错更正
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0
其他
0
二、本年期初余额
10,000,000.00
-6,069,772.29
3,930,227.7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20,000,000.00
50,808.97
46,853.07
6,536,266.75
26,633,928.79
(一)综合收益总额
2,633,928.79
2,633,928.7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20,000,000.00
4,000,000.00
24,000,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0,000,000.00
4,000,000.00
24,0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0
46,853.07
-46,853.07
1.提取盈余公积
46,853.07
-46,853.0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3,949,191.03
3,949,191.03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3,949,191.03
3,949,191.03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57
(五)专项储备
0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30,000,000.00
50,808.97
46,853.07
466,494.46
30,564,156.50
法定代表人:杨培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跃龙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跃龙
(八)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本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
具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30,000,000.00
50,808.97
46,853.07
421,677.60
30,519,339.6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30,000,000.00
50,808.97
46,853.07
421,677.60
30,519,339.6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以“-”号填列)
4,550,000.00
13,214,150.95
331,975.78
2,987,781.99
21,083,908.72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58
(一)综合收益总额
3,319,757.77
3,319,757.7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4,550,000.00
13,214,150.95
17,764,150.95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4,550,000.00
13,214,150.95
17,764,150.95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331,975.78
-331,975.78
1.提取盈余公积
331,975.78
-331,975.78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34,550,000.00
13,264,959.92
378,828.85
3,409,459.59
51,603,248.36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59
项目
上期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
库
存
股
其他
综合
收益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
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
计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10,000,000.00
-5,314,844.27
4,685,155.7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10,000,000.00
-5,314,844.27
4,685,155.7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以“-”号填列)
20,000,000.00
50,808.97
46,853.07
5,736,521.87
25,834,183.91
(一)综合收益总额
1,834,183.91
1,834,183.9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20,000,000.00
4,000,000.00
24,000,000.00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0,000,000.00
4,000,000.00
24,0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46,853.07
-46,853.07
1.提取盈余公积
46,853.07
-46,853.0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6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3,949,191.03
3,949,191.03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3,949,191.03
3,949,191.03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30,000,000.00
50,808.97
46,853.07
421,677.60
30,519,339.64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61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厦门盛新彩钢
结构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1 月 18 日在福建省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2015 年 12
月 4 日,公司名称由“厦门盛新彩钢结构有限公司”变更为“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6 日的发起人协议和 2016 年 6 月 6 日厦门中
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章程,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将厦门中构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为人民币 3,000.00
万元。原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即为股份公司的全体发起人。按照发起人协
议及章程(草案)的规定,各股东以其所拥有的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经审计的净
资产人民币 30,050,808.97 元,按原出资比例认购股份公司股份,按 1: 0.9983 的比例折合股
份总额,共计 3,000.00 万股,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人民币 50,808.97 元计入资本公积。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 2016 年 12 月 30
日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 455.00 万元,增加股份 455.0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 4 元,由全体新股东以货币资金投入共计 1,820.00 万。公司社会统一信
用代码为 91350206769261496E。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股本总数 3,455.00 万股,注册资本 3,455.00 万
元,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 2362 号 1103 室;法定代表人:杨培顺。本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中构新材,证券代
码:839777。
经营范围: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新材料科技推广服务;
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生产、销售楼承板等钢结构产品。
(二)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全体董事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批准报出。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1.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 2 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漳浦盛新彩钢结构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62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级次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厦门晟乾钢品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厦门
中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二级
100.00
100.00
注 1:本公司通过股权受让方式,分别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和 2015 年 10 月 12 日取得同一控制下漳浦
盛新彩钢结构有限公司、厦门晟乾钢品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厦门中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00%股权。
注 2:子公司厦门晟乾钢品科技有限公司名称由“厦门中构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变更为“厦门晟乾钢品科
技有限公司”,并于 2017 年 9 月 26 日完成工商变更。
2. 本期无新纳入合并范围的经营实体。
3. 本期无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
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
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规定,
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
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四、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报告期为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三)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
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63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
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
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
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
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
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
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
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
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
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
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
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
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
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
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
相应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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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
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
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
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
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
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
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
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五)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
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
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
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
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
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
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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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
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
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
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
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
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
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
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
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
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
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
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
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
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
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
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
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
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
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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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
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
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
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
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
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
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
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
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
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
(六)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 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
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
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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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
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
和承担义务。
(2)
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
和承担义务。
(3)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
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
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 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
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
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
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
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
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
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
行会计处理。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
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八)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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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
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
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
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
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
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九)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
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
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
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
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
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
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
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
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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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
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
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
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
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
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债权(不
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
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
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
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
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
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
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
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
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
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
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
所引起。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
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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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
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
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
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
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5)
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
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
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
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
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
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
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
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
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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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
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
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
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
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
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
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
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
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
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
步;
(4)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
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
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
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
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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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
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
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
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
益;对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通过权益转
回;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
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
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
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十)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金额在 100.00 万元以上(含)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
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一
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
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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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组合 1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应收款项、押金、备用金、
保证金以及取得国内信用证等无信用风险
的应收款项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2
组合 1 以外的其他应收款项
按账龄分析法
(2)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①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应收账款的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的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30.00
30.00
3-4 年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
回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进行计提。
(十一)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
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
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 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
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
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
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
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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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
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
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
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
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
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
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二) 持有待售
1. 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
售;
(2)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股
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3)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 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固定资产的预
计净残值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
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
损益。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
净额孰低进行计量。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
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
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十三) 长期股权投资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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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四/(四)同一控制下
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
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
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
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
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
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
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
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
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
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
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
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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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
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
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
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
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
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
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
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
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
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
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
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
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
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
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
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
入当期损益。
(3)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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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
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
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
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
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
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
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
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
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
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
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
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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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
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
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
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
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
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
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
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
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
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
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
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
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
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
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
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
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
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
术资料。
(十四)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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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
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
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
的必要支出构成。
(3)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
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
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
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
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
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
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
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的类别
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0-50
5.00
1.90- 3.17
机器设备
3-10
5.00
9.50-31.67
运输设备
4-10
5.00
9.50-23.75
电子设备
3-10
5.00
9.50-31.67
其他设备
5-10
5.00
9.50-19.00
(2)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
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
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
当期损益。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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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
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
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
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
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
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
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
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
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
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
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十五)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
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
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
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
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六)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
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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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
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
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
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
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
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
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
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
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
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
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
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七) 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
权、商标权、财务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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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
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
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
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
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
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
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
确定的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
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软件
3-5 年
受益期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
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
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经复核,本期期末不存在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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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
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
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
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
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
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十八) 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
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
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
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
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
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
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
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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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
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十九) 长期待摊费用
1. 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 年以上
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 摊销年限
类别
摊销年限
备注
装修费、车间改造费用
3
(二十)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
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
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
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
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之外,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
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
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本。
3. 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
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
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
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
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
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
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85
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
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
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
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
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
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一)
收入
1.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
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
售收入实现。
2.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
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 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
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
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
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
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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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
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
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
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
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4. 具体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从事楼承板等钢结构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钢筋桁架楼层板和
开口/闭口楼层板销售业务。根据本公司业务特点,本公司对钢结构产品销售业务的收入确
认制定了以下具体标准:
对于直接销售的商品,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指定地点交货,并开具销货清单且得到客户
签字确认时,公司确认收入;对于用于工程项目的商品,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商品运至指
定地点后,客户安装完成,并与公司核对商品数量、金额,确认无误后,根据结算单据,公
司确认收入。
(二十二)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
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 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
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 1 元)计量。按照
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 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
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
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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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
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
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三)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
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
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
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
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
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
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
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 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
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
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
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二十四)
租赁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
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经营租入资产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
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88
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
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
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
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
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
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
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
的收益金额。
(二十五)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1)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公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该准则修订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同时要求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
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
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本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采用该修订后的准则,上述会计政策变化的主要内容为:
利润表中增加“其他收益”科目,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自“营业外收入”
调整至“其他收益”科目核算,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不
对比较报表中其他收益的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2)2017 年 4 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
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该准则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本公司根据该准则及财政
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规定,在利润
表中新增了“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并对净利润按经营持续性进行分类列报。本公司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本公司执行上述两项准则和财会〔2017〕30 号的主要影响如下:
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名称
本期影响金额
上期影响金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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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准则修订
其他收益
1,701,895.11
营业外收入
-1,701,895.11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
经营》准则发布、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7〕30 号)
资产处置收益
158.12
18,673.44
营业外收入
-158.12
-18,673.44
持续经营净利润
8,835,916.36
2,633,928.79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五、 税项
(一)
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
25%
增值税
按货物销售额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7%/5%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2%
不同纳税主体所得税税率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5%
厦门晟乾钢品科技有限公司
25%
漳浦盛新彩钢结构有限公司
15%
(二)
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经漳浦县国家税务局以浦国税通[2018]558 号《税务事项通知》通知受理漳浦盛新彩钢
结构有限公司申请的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事项。
六、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释1. 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25,301.00
53,781.00
银行存款
5,172,263.65
3,493,007.49
其他货币资金
93,986.17
合计
5,291,550.82
3,546,788.49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质押、冻结,或有潜在收回风险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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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2.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的分类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439,067.06
商业承兑汇票
500,000.00
合计
1,939,067.06
2.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27,521,711.41
合计
27,521,711.41
注释3.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种类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62,944,190.31
100.00
3,313,030.77
5.26
59,631,159.54
其中:组合 1
组合 2
62,944,190.31
100.00
3,313,030.77
5.26
59,631,159.54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62,944,190.31
100.00
3,313,030.77
5.26
59,631,159.54
续:
种类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8,835,877.54
100.00
1,847,004.04
6.41
26,988,873.50
其中:组合 1
组合 2
28,835,877.54
100.00
1,847,004.04
6.41
26,988,87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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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28,835,877.54
100.00
1,847,004.04
6.41
26,988,873.50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60,600,364.79
3,030,018.24
5.00
1-2 年
2,100,675.62
210,067.56
10.00
2-3 年
243,149.90
72,944.97
30.00
合计
62,944,190.31
3,313,030.77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491,708.96 元。
3.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25,682.23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
程序
是否由
关联交
易产生
中建钢构有限公司
百度项目货款
25,682.23
项目结算差异
审批程序
否
合计
25,682.23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
额的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中建钢构有限公司
36,462,761.82
57.93
1,823,138.09
深圳建升和钢结构建筑安装工程有
限公司
6,395,450.36
10.16
319,772.52
汉佳(福建)展示货架有限公司
3,875,748.80
6.16
193,787.44
福建首尚陈列展示用品有限公司
1,614,788.40
2.57
80,739.42
厦门市中科建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1,545,268.41
2.45
77,263.42
合计
49,894,017.79
79.27
2,494,700.89
注释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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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863,553.19
100.00
2,456,889.12
100.00
合计
1,863,553.19
100.00
2,456,889.12
100.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金额
占预付账款总
额的比例(%)
账龄
未结算原因
厦门海峡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
540,000.00
28.98
一年以内
预付货款
上海经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0,000.00
8.59
一年以内
私募基金服务费
无锡市广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47,249.08
7.90
一年以内
预付货款
晋江裕福集团有限公司
146,551.07
7.86
一年以内
预付货款
厦门锐品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14,000.00
6.12
一年以内
预付安装费
合计
1,107,800.15
59.45
注释5.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类别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1,428,514.52
100.00
3,303.92
0.23
1,425,210.60
其中:组合 1
1,362,436.00
95.37
1,362,436.00
组合 2
66,078.52
4.63
3,303.92
5.00
62,774.6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合计
1,428,514.52
100.00
3,303.92
0.23
1,425,210.60
续:
类别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691,363.57
100.00
1,440.78
0.21
689,922.79
其中:组合 1
662,547.98
95.83
662,54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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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组合 2
28,815.59
4.17
1,440.78
5.00
27,374.8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
其他应收款
合计
691,363.57
100.00
1,440.78
0.21
689,922.79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66,078.52
3,303.92
5
合计
66,078.52
3,303.92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863.14 元。
3.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金
1,362,436.00
630,000.00
押金及备用金
20,100.00
32,547.98
其他
45,978.52
28,815.59
合计
1,428,514.52
691,363.57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注释6. 存货
1. 存货分类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8,839,961.53
8,839,961.53
1,881,807.18
1,881,807.18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期
末余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广东中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租赁保证金
900,000.00
1 年以内
63.00
中建钢构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
300,000.00
5 年以上
21.00
福建金海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保证金
72,000.00
1 年以内
5.04
厦门市晟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房租押金
45,000.00
1 年以内
3.15
深圳市华西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保证金
20,100.00
1 年以内
1.41
合计
1,337,100.00
93.60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94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2,345,859.61
2,345,859.61
548,523.36
548,523.36
发出商品
6,532,898.10
75,655.87
6,457,242.23
3,972,840.40
3,972,840.40
在途物资
365,592.73
365,592.73
165,210.72
165,210.72
委托加工物
资
854,544.63
854,544.63
合计
18,938,856.60
75,655.87
18,863,200.73
6,568,381.66
6,568,381.66
2. 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
转销
其他
发出商品
75,655.87
75,655.87
合计
75,655.87
75,655.87
注释7.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认证进项税/留抵税额
364,589.46
46,759.25
预付房租
88,721.79
61,469.95
待摊服务器租金
5,697.17
5,697.17
预缴税费
20,933.15
-
合计
479,941.57
113,926.37
注释8. 固定资产原值及累计折旧
1. 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其他设备
合计
一. 账面原值
1. 期初余额
15,056,668.15
10,899,901.57
1,955,206.82
395,577.08
38,644.23
28,345,997.85
2. 本期增加金
额
10,435,521.25
935,238.64
384,320.27
10,898.29
11,765,978.45
购置
5,166,101.78
360,000.00
384,320.27
10,898.29
5,921,320.34
其他
5,269,419.47
575,238.64
5,844,658.11
3. 本期减少金
额
4,316,495.73
982,976.82
5,299,472.55
处置或报废
46,410.25
46,410.25
售后回租
4,270,085.48
982,976.82
5,253,062.30
4. 期末余额
15,056,668.15
17,018,927.09
1,907,468.64
779,897.35
49,542.52
34,812,503.75
二. 累计折旧
1. 期初余额
864,218.76
3,046,305.75
989,197.72
265,846.73
5,399.51
5,170,968.47
2. 本期增加金
额
369,579.75
1,372,183.11
425,246.25
65,486.65
6,524.57
2,239,020.33
计提
369,579.75
1,372,183.11
425,246.25
65,486.65
6,524.57
2,239,020.33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95
项 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其他设备
合计
3. 本期减少金
额
1,611,091.86
623,962.40
2,235,054.26
处置或报废
44,089.74
44,089.74
售后回租
1,567,002.12
623,962.40
2,190,964.52
4. 期末余额
1,233,798.51
2,807,397.00
790,481.57
331,333.38
11,924.08
5,174,934.54
三. 账面价值
1. 期末账面价
值
13,822,869.64
14,211,530.09
1,116,987.07
448,563.97
37,618.44
29,637,569.21
2. 期初账面价
值
14,192,449.39
7,853,595.82
966,009.10
129,730.35
33,244.72
23,175,029.38
2. 期末通过融资性售后回租获得的固定资产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
8,803,310.72
1,496,297.89
7,307,012.83
运输设备
575,238.64
34,736.72
540,501.92
合计
9,378,549.36
1,531,034.61
7,847,514.75
3. 本报告期末公司用于抵押的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 15,056,668.15 元,累计折旧
1,233,798.51 元,账面净值 13,822,869.64 元。
注释9.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新办公楼装修
313,255.74
313,255.74
食堂装修
43,243.25
43,243.25
合计
356,498.99
356,498.99
2.
在建工程增减变动情况
工程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
固定资产
本期其他减少
期末余额
新办公楼装修
313,255.74
313,255.74
食堂装修
43,243.25
43,243.25
合计
356,498.99
356,498.99
注释10.
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摊销额
其他减少额
期末余额
车间改造费用
52,610.25
1,461.39
51,148.86
合计
52,610.25
1,461.39
51,148.86
注释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96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其中:坏账准备
3,316,334.69
829,016.68
1,848,444.82
462,111.21
存货跌价准备
75,655.87
18,913.97
政府补助
93,750.00
14,062.50
281,250.00
42,187.50
可弥补亏损
649,396.43
162,349.11
其他(未实现内部利
润)
809,605.70
121,440.86
合计
4,944,742.69
1,145,783.12
2,129,694.82
504,298.71
注释1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
7,000,000.00
保证+抵押担保借款
30,000,000.00
20,000,000.00
合计
37,000,000.00
20,000,000.00
注 1:相关担保情况详见附注十一(五)4.关联担保情况。
注 2: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借款余额为 700.00 万元,该
借款系保证借款,由杨培顺、肖宝凤、厦门市晟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该借款提供连带保证
担保;本公司向厦门银行五一支行借款余额为 3,000.00 万元,该借款系由厦门晟乾集团有限
公司、漳浦盛新彩钢结构有限公司、厦门金凯盛金属有限公司、杨培顺和肖宝凤夫妇共同提
供保证(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为 GSHT2017080249 额 1 保,担保最高额为 5,000.00 万元),
并且由漳浦盛新彩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位于漳浦县绥安工业区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由厦门
市晟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西柯 509 号工业厂房及办公楼提供抵押担保。
注释13.
应付账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如下: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运输费
2,536,713.30
908,091.27
购机器设备款
146,650.00
774,422.00
货款
9,294,637.83
5,186,295.23
其他
115,058.10
合计
12,093,059.23
6,868,808.50
注释14.
预收款项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97
1. 预收账款情况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货款
2,330,353.60
2,402,828.66
合计
2,330,353.60
2,402,828.66
注释15.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短期薪酬
611,743.00
10,548,812.39
9,241,481.40
1,919,073.99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440,032.55
440,032.55
合计
611,743.00
10,988,844.94
9,681,513.95
1,919,073.99
2. 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611,743.00
9,584,188.26
8,276,857.27
1,919,073.99
职工福利费
524,198.36
524,198.36
社会保险费
258,580.50
258,580.50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
208,589.35
208,589.35
工伤保险费
31,139.53
31,139.53
生育保险费
18,851.62
18,851.62
住房公积金
122,100.00
122,100.00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59,745.27
59,745.27
合计
611,743.00
10,548,812.39
9,241,481.40
1,919,073.99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基本养老保险
419,592.81
419,592.81
失业保险费
20,439.74
20,439.74
合计
440,032.55
440,032.55
注释16.
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1,779,337.13
1,081,676.33
企业所得税
2,178,824.32
1,182,362.07
城市维护建设税
76,985.44
72,578.91
房产税
33,957.79
36,616.05
土地使用税
13,371.47
13,371.47
教育费附加
35,214.42
32,452.06
地方教育费附加
23,476.17
21,634.71
合计
4,141,166.74
2,440,691.60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98
注释17.
其他应付款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往来款项
114,578.05
32,207.01
合计
114,578.05
32,207.01
注释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2,160,344.43
786,174.75
合计
2,160,344.43
786,174.75
注释19.
长期应付款
1. 长期应付款分类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融资租赁款
4,329,691.10
786,174.75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2,160,344.43
786,174.75
合计
2,169,346.67
2. 长期应付款的说明
2017 年 11 月,本公司(承租人)与广东中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出租人)签订售后回
租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为 2017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5 日。租赁物本金为
4,500,000.00 元,租金总额 4,992,900.00 元,租金按月分 24 期支付,第 1 至 23 期每期支付
租金人民币 208,600.00 元,第 24 期支付 195,100.00 元。该项交易属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本公司将未来应支付的租金之和与借款本金的差额 492,900.00 元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按实
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长期应付款的账面价值为 4,329,691.10 元,
调整一年以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2,160,344.43 元至一年以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长期应
付款期末余额为 2,169,346.67 元。
注释20.
递延收益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337,500.00
150,000.00
187,500.00
新能源汽车补助
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1,437,902.22
32,865.05
1,405,037.17
融资性售后回租形成
合计
337,500.00
1,437,902.22
182,865.05
1,592,537.17
注: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系子公司漳浦盛新彩钢结构有限公司购买新能源电动汽车的
政府补助,2015 年取得政府补助 600,000.00 元,按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分摊。
注释21.
股本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增(+)减(-)
期末余额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99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
股
其他
小计
股份总数
30,000,000.00
4,550,000.00
4,550,000.00
34,550,000.00
注 1:根据 2016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订案规定,本公司以定向增
发的方式发行股票 455.00 万股,每股价格人民币 4.00 元,新股东张亚恋、许宝珠、曾就生
分别各认购 100.00 万股,新股东杨添丁认购 30.00 万股,新股东吴卫东认购 125.00 万股,
全体新股东共认购增发股份 455.00 万股,此次发行股份,公司募集资金总额共计 1,820.00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超过新增股本金额的 1,365.00 万元扣除增发股份的直接费用 43.58 万元
后的余额 1,321.4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完成工商变更
登记。
以上增发新股增加的股本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2 月 6
日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7)第 19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
注释22.
资本公积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50,808.97
13,214,150.95
13,264,959.92
合计
50,808.97
13,214,150.95
13,264,959.92
注 1:公司本期增发股份募集资金总额共计 18,200,0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超过新增股
本金额的 13,650,000.00 元扣除增发股份的直接费用 435,849.05 元后的余额 13,214,150.95 元
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注释23.
盈余公积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46,853.07
331,975.78
378,828.85
合计
46,853.07
331,975.78
378,828.85
注释24.
未分配利润
项目
金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466,494.4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466,494.4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835,916.36
—
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31,975.78
期末未分配利润
8,970,435.04
注释25.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00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50,575,927.45
121,008,207.11
80,638,012.15
62,366,590.21
其他业务
1,615,094.22
377,620.19
2,936,005.57
2,737,123.50
2. 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分业务)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钢筋楼承板
76,141,291.13
56,279,730.18
37,114,304.70
25,741,317.25
开口/闭口楼承板
29,296,077.13
23,388,393.79
24,305,480.22
18,237,695.04
彩钢压型板
9,987,141.43
9,911,524.02
镀锌板
7,083,948.74
6,606,800.06
3,581,793.22
3,581,794.98
彩钢板
9,878,411.09
9,018,987.18
委托加工收入
246,963.34
231,365.58
其它
27,929,236.02
25,482,930.32
5,649,292.58
4,894,258.92
小 计
150,575,927.45
121,008,207.11
80,638,012.15
62,366,590.21
其他业务:
材料销售
403,244.27
145,597.59
2,936,005.57
2,737,123.50
其他
1,211,849.95
232,022.60
-
-
小 计
1,615,094.22
377,620.19
2,936,005.57
2,737,123.50
合 计
152,191,021.67
121,385,827.30
83,574,017.72
65,103,713.71
注释26.
税金及附加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
238,473.35
206,545.44
教育附加费
116,380.53
95,216.49
地方教育费附加
77,586.99
63,477.67
印花税
61,980.70
22,323.90
车船税
2,400.00
1,095.00
房产税
143,805.94
109,848.15
土地使用税
53,485.88
40,114.41
合计
694,113.39
538,621.06
注释27.
销售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工资薪酬
1,599,781.31
661,493.12
差旅费
214,142.17
133,941.56
运输费
4,504,792.01
2,725,498.56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01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业务招待费
93,190.73
113,234.03
广告费
115,422.16
77,448.77
其他
76,650.50
37,799.62
合计
6,603,978.88
3,749,415.66
注释28.
管理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工资薪酬
3,777,138.89
2,557,139.99
业务招待费
148,156.15
146,836.19
通讯费
13,495.46
19,790.75
税费
46,919.50
86,469.32
水电费
72,582.64
59,634.29
交通费
71,124.22
9,672.85
中介机构咨询费
484,533.35
1,397,999.34
差旅费
101,983.71
37,409.49
办公费
312,012.06
161,665.94
汽车费
42,553.32
112,307.54
修理费
-
2,982.00
折旧费
753,172.59
706,625.27
研究开发费
4,798,638.38
2,931,920.83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364,957.46
306,013.65
其它
679,188.62
301,730.92
合计
11,666,456.35
8,838,198.37
注释29.
财务费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606,451.43
1,196,992.47
减:利息收入
50,194.71
39,765.79
手续费支出
34,520.20
42,895.82
贴现利息
251,460.77
281,496.75
合计
1,842,237.69
1,481,619.25
注释30.
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坏账准备
1,493,572.10
516,504.05
存货跌价损失
75,655.87
合计
1,569,227.97
516,504.05
注释31.
资产处置收益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02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益的金额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158.12
18,673.44
158.12
合计
158.12
18,673.44
158.12
注释32.
其他收益
1. 其他收益明细情况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
1,701,895.11
1,701,895.11
合计
1,701,895.11
1,701,895.11
2.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高新企业补助
50,000.00
与收益相关
农村劳动力社保补差
12,641.88
与收益相关
厦门市商务局黄标车补贴
16,000.00
与收益相关
厦门市湖里区财政局新三板上市补贴款
1,0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厦门市财政局上市工作经费补助及融资奖励
3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通讯补贴
200.00
与收益相关
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稳岗补贴款
5,839.23
与收益相关
厦门市湖里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 年度工业企
业增产增效奖励金
68,000.00
与收益相关
科技型企业备案补贴
30,000.00
与收益相关
用电奖励
6,135.00
与收益相关
人社局支薪酬调查工资经费收入
2,000.00
与收益相关
用电奖励
14,779.00
与收益相关
13 项实用新型奖励
39,000.00
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
7,300.00
与收益相关
电动车新能源补贴
150,000.00
与资产相关
合计
1,701,895.11
注释33.
营业外收入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
570,875.43
其他
303,854.36
69,043.80
303,854.36
合计
303,854.36
639,919.23
303,854.3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03
农村劳动力社保补差
12,259.43
与收益相关
2015 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湖里区 2015 年度规下转规上奖励
200,000.00
与收益相关
工业用电奖励
4,616.00
与收益相关
薪酬调查工作经费
4,000.00
与收益相关
新能源电动汽车补贴
150,000.00
与资产相关
合计
570,875.43
注释34.
营业外支出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
益的金额
罚款及滞纳金
1,736.03
555.87
1,736.03
其他支出
5.30
合计
1,736.03
561.17
1,736.03
注释35.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2,238,919.69
1,312,450.70
递延所得税费用
-641,484.41
57,597.63
合计
1,597,435.28
1,370,048.33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0,433,351.64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608,337.91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448,109.52
调整以前期间企业所得税影响
102,644.46
研发加计扣除的影响
-103,713.85
对以前年度亏损弥补的影响
-350,715.09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影响
44,656.34
税率变动对期初递延所得税余额的影响
28,125.00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162,349.11
内部未实现销售利润的影响
-121,440.86
所得税费用
1,597,435.28
注释36.
现金流量表附注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资金往来、保证金、员工借款等
8,879,252.66
1,777,363.87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04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存款利息收入
48,779.65
39,765.79
政府补助
1,551,895.11
419,994.70
合计
10,479,927.42
2,237,124.36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资金往来、保证金、员工借款等
865,376.80
33,725,049.09
支付日常经营费用
7,578,394.82
7,574,758.74
合计
8,443,771.62
41,299,807.83
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到融资性售后回租款
3,600,000.00
合计
3,600,000.00
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融资租赁款
1,972,353.44
1,283,700.00
融资直接费用
750,500.00
合计
2,722,853.44
1,283,700.00
注释37.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8,835,916.36
2,633,928.79
加:资产减值准备
1,569,227.97
516,504.0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2,239,020.33
1,934,257.10
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461.3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收益以“-”号填列)
158.12
-18,673.44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606,451.43
1,478,489.2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41,484.41
57,597.6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2,370,474.94
4,228,435.7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7,563,358.96
-4,334,118.80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05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1,316,083.92
-28,723,313.55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006,998.79
-22,226,893.25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5,291,550.82
3,546,788.4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546,788.49
1,185,913.90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44,762.33
2,360,874.59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5,291,550.82
3,546,788.49
其中:库存现金
25,301.00
53,781.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5,172,263.65
3,493,007.49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93,986.17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291,550.82
3,546,788.49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
注释38.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余额
受限原因
房屋建筑物
13,822,869.64
用于本公司短期借款抵押担保
机器设备
7,307,012.83
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运输设备
540,501.92
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合计
21,670,384.39
七、 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未发生变更。
八、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企业集团的构成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06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
地
注册地
业务
性质
持股比例(%)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漳浦盛新彩钢结构有限公
司
漳浦县
漳浦县
加工
100
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厦门晟乾钢品科技有限公
司(原名为厦门中构电子商
务有限公司)
厦门市
厦门市
加工、销
售
100
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九、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披露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和市场风险主要为汇率风
险和利率风险)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
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一) 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管理层已制
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
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
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
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
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
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对于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设定相关政策,只投资于保本稳健型理财产品,交易对
方的信用评级较高。鉴于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良好,本公司管理层并不预期交易对方会无法
履行义务。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
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
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
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
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各项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
到期日列示如下: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07
项目
期末余额
账面净值
账面原值
1 年以内
1-2 年
2-5 年
5 年以上
货币资金
5,291,550.82
5,291,550.82
5,291,550.82
应收票据
1,939,067.06
1,939,067.06
1,939,067.06
应收账款
59,631,159.54
62,944,190.31
62,944,190.31
其他应收款
1,425,210.60
1,428,514.52
1,428,514.52
金融资产小计
68,286,988.02
71,603,322.71
71,603,322.71
短期借款
37,000,000.00
37,000,000.00
37,000,000.00
应付账款
12,093,059.23
12,093,059.23
12,093,059.23
其他应付款
114,578.05
114,578.05
114,578.05
长期应付款
2,169,346.67
2,169,346.67
2,169,346.67
金融负债小计
51,376,983.95
51,376,983.95
49,207,637.28
2,169,346.67
续:
项目
期初余额
账面净值
账面原值
1 年以内
1-2 年
2-5 年
5 年以上
货币资金
3,546,788.49
3,546,788.49
3,546,788.49
应收账款
26,988,873.50
28,835,877.54
28,835,877.54
其他应收款
684,942.31
691,363.57
691,363.57
金融资产小计
31,220,604.30
33,074,029.60
33,074,029.60
短期借款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应付账款
6,868,808.50
6,868,808.50
6,868,808.50
其他应付款
32,207.01
32,207.01
32,207.01
长期应付款
786,174.75
786,174.75
786,174.75
金融负债小计
27,687,190.26
27,687,190.26
27,687,190.26
(三) 市场风险
1. 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非金融机构融资等。浮动
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
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年度公司无利率互换安排。
十、 公允价值
(一)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二)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08
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十一、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万元)
对本公司的
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的表
决权比例(%)
厦门晟乾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市
商务服务业
5,000.00
55.28
55.28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杨培顺。
(二)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八(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三)
本公司无联营企业
(四)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林建生
董事
肖明土
董事、总经理
厦门晟乾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本公司 55.28%的股份
厦门晟乾进出口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杨培顺控制企业
厦门市晟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杨培顺控制企业
福建盛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杨培顺兄弟控制企业
厦门金凯盛金属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杨培顺叔叔控制企业
厦门市欣德瑞进出口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许宝珠配偶控制的企业
(五)
关联方交易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厦门晟乾进出口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2,527,113.50
1,884,678.40
厦门市晟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销售设备
205,770.00
厦门市晟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3,218,985.40
11,850,880.11
福建盛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销售商品
121,815.20
合 计
5,867,914.10
13,941,328.51
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厦门市晟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5,339,391.75
3,993,526.85
厦门市晟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
2,246,592.99
福建盛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155,675.00
97,997.00
厦门市欣德瑞进出口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
51,313.00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09
合 计
7,792,972.74
4,091,523.85
3. 关联租赁情况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厦门市晟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房屋建筑物
180,000.00
合计
180,000.00
注:以上租赁事项系子公司厦门晟乾钢品科技有限公司在 2017 年 9 月-2017 年 12 月期
间承租厦门市晟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位于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街 509 号的厂房及办
公楼发生的租金费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借款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人
担保
方式
担保金额
担保
起始日
担保
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
履行完毕
漳浦盛新彩钢结构有
限公司
中构新材、
晟乾实业
抵押
33,940,000.00
2017/8/18
2018/8/18
否
厦门市晟乾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
中构新材、
晟乾实业
抵押
30,000,000.00
2017/8/18
2018/8/18
否
厦门晟乾集团有限公
司、漳浦盛新彩钢结构
有限公司、厦门金凯盛
金属有限公司、杨培
顺、肖宝凤
中构新材、
晟乾实业
保证
50,000,000.00
2017/8/18
2018/8/18
否
杨培顺、肖宝凤、厦门
市晟乾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
中构新材
保证
11,660,000.00
2017/11/9
2020/5/9
否
关联方担保情况说明:
2017 年 11 月 8 日,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共同签订《综合授
信额度合同》(合同号:0304201711060038),授信额度 1,166 万元,授信期限 2017
年 11 月 9 日至 2020 年 5 月 9 日,杨培顺、肖宝凤、厦门市晟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
为该综合授信协议提供全额连带保证担保。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向厦门国
际银行厦门分行借款 700 万元。
2017 年 8 月 11 日,公司和厦门市晟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共同授信人,与厦门银
行五一支行共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协议编号:GSHT2017080249 额 1),授信额
度 5000 万,授信期限为 2017 年 8 月 11 日至 2020 年 8 月 11 日。本协议所有授信人对
本协议项下形成的所有负债以共同负债形式承担。本授信协议由漳浦盛新彩钢结构有限
公司位于漳浦县绥安工业区的房地产提供抵押,最高抵押额为 3,394 万元(抵押合同编
号:GSHT2017080249 额 1 抵 1),由厦门市晟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西柯 509 号工
业厂房及办公楼提供抵押担保最高抵押额为 3,000 万元(抵押合同编号:
GSHT2017080249 额 1 抵 2),并且由厦门晟乾集团有限公司、漳浦盛新彩钢结构有限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10
公司、厦门金凯盛金属有限公司、杨培顺、肖宝凤共同提供最高额 5,000 万元保证担保
(合同编号:GSHT2017080249 额 1 保)。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向厦门银
行五一支行借款 3,000 万元,厦门市晟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厦门银行五一支行借款
2,000 万元。
5.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本公司应付关联方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付账款
厦门市晟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602,576.04
厦门晟乾进出口有限公司
111,488.80
预收账款
福建盛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59,212.00
厦门市晟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89,656.60
十二、 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要承诺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二)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本公司期末存在重要的或有事项详见本附注十一(五)4 关联担保情况。
十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购买资产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 2018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向鑫志鸿
(厦门)实业有限公司购买位于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 484 号的 6 个车位和 4 套房产,预计成
交总价为 2,200.00 万元。
(二)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四、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释1.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类别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11
类别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50,333,246.19
100.00
2,682,483.56
5.33
47,650,762.63
其中:组合 1
组合 2
50,333,246.19
100.00
2,682,483.56
5.33
47,650,762.6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50,333,246.19
100.00
2,682,483.56
5.33
47,650,762.63
续:
类别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8,835,877.54
100.00
1,847,004.04
6.41
26,988,873.50
其中:组合 1
组合 2
28,835,877.54
100.00
1,847,004.04
6.41
26,988,873.5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28,835,877.54
100.00
1,847,004.04
6.41
26,988,873.50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47,989,420.67
2,399,471.03
5
1-2 年
2,100,675.62
210,067.56
10
2-3 年
243,149.90
72,944.97
30
合计
50,333,246.19
2,682,483.56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861,161.75 元。
3. 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25,682.23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如下: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12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
程序
是否由
关联交
易产生
中建钢构有限公司
百度项目货款
25,682.23
项目结算差异
审批程序
否
合计
25,682.23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应收账款期末
余额的比例(%)
已计提坏账准备
深圳建升和钢结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6,395,450.36
12.71
319,772.52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1,476,418.51
2.93
147,641.85
中建二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廊坊钢结构分公司
1,317,704.80
2.62
65,885.24
中建钢构四川有限公司
746,091.32
1.48
74,609.13
中建钢构有限公司
36,462,761.82
72.44
1,823,138.09
合计
46,398,426.81
92.18
2,431,046.83
注释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类别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8,215,438.54
100.00
2,042.72
0.02
8,213,395.82
其中:组合 1
8,174,584.10
99.50
8,174,584.10
组合 2
40,854.44
0.50
2,042.72
5.00
38,811.7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8,215,438.54
100.00
2,042.72
0.02
8,213,395.82
续:
类别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4,658,453.71
100.00
1,090.78
0.02
4,657,362.93
其中:组合 1
4,636,638.12
99.53
4,636,638.12
组合 2
21,815.59
0.47
1,090.78
5.00
20,724.81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
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4,658,453.71
100.00
1,090.78
0.02
4,657,362.93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13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40,854.44
2,042.72
5
合计
40,854.44
2,042.72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951.94 元。
3.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金
1,292,336.00
319,336.00
押金及备用金
20,100.00
1,840.30
其他及往来款
6,903,002.54
4,337,277.41
合计
8,215,438.54
4,658,453.71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的比
例(%)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厦门晟乾钢品科技有限公司
往来款
6,882,248.10
1 年以内
83.77
广东中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租赁保证金
900,000.00
5 年以上
10.95
中建钢构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
300,000.00
1 年以内
3.65
福建金海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保证金
72,000.00
1 年以内
0.88
厦门永佳和塑胶有限公司
房租押金
19,336.00
1 年以内
0.24
合计
8,173,584.10
99.49
注释3. 长期股权投资
款项性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22,458,632.27
22,458,632.27 22,458,632.27
22,458,632.27
合计
22,458,632.27
22,458,632.27 22,458,632.27
22,458,632.27
1. 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初始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计提
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漳浦盛新彩钢结构
有限公司
7,800,000.00
11,668,869.96
11,668,869.96
厦门晟乾钢品科技
有限公司
12,000,000.00
10,789,762.31
10,789,762.31
合计
19,800,000.00
22,458,632.27
22,458,632.27
注释4.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14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08,349,494.66
89,602,593.84
63,548,691.14
49,765,568.64
其他业务
403,244.27
145,597.59
2,936,005.57
2,737,123.50
合计
108,752,738.93
89,748,191.43
66,484,696.71
52,502,692.14
十五、 补充资料
(一)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58.1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701,895.1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02,118.33
小计
2,004,171.56
减:所得税影响额
476,534.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527,637.29
(二)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24
0.27
0.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14.26
0.22
0.22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厦门中构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14
115
附: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
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年度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