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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53_2007_佳纸1_2007年年度报告_2008-08-06.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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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53 _2007_ 佳纸 _2007 年年 报告 _2008 08 06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年度报告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八月五日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1 目 录 一、重要提示.............................................................................................................. 2 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 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5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9 六、公司治理结构.................................................................................................... 13 七、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14 八、董事会报告........................................................................................................ 15 九、监事会报告........................................................................................................ 17 十、重要事项............................................................................................................ 17 十一、财务报告........................................................................................................ 20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2 一、重 要 提 示 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公司 任家华、熊德章、梁凯、黄超、付燕、彭思源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帅建伦委托董事 任家华表决。 3、北京 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 注意阅读。 4、公司法定代表人帅建伦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任家华先生、财务机构负责人封秀萍女士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 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Jiamusi Jindi Paper Co.,Ltd. 2、公司法定代表人:帅建伦 3、董事会秘书:罗陈 联系地址:佳木斯市光复路 306 号 联系电话:0454-8377217 传 真:0454-8375080 电子信箱:jdgfgs@ 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孟宪有 联系地址:佳木斯市光复路 306 号 联系电话:0454-8375070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3 传 真:0454-8375080 电子信箱:jdgfgs@ 4、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光复路 306 号 邮政编码:154005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jdgfgs@ 5、 公司年度报告登载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公司股票交易场所:代办股份转让交易系统 股票简称:佳纸 1 股票代码:400053 7、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4 年 1 月 28 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300001100173 公司税务登记号码:230805129733731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 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2 层 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㈠本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总额 -125,409,180.97 净利润 -125,409,180.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24,482,549.17 主营业务利润 -36,855,261.82 其他业务利润 -8,872,144.49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4 营业利润 -124,462,549.17 投资收益 20,000.00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支净额 -94,6631.8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261.5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38.44 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 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产生的损益 扣除公司日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其他各项营业 外收入、支出 -94,6631.80 投资收益 20,000.00 所得税影响数 合 计 -92,6631.80 ㈢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7 年 2006 年 本期比上期增减 (%) 2005 年 主营业务收入 165277139.86 268242362.08 -38.39 255710435.47 利润总额 -125409180.97 -223793642.56 43.36 -682369943.07 净利润 -125409180.97 -223793642.56 43.96 -681872162.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24482549.17 -217469285.91 42.77 -681138912.44 每股收益 -0.55 -0.9839 44.10 -2.9979 最新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15.63 -33.05 52.88 -147.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基础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 -15.51 -32.11 51.59 -147.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基础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6.82 -38.98 56.85 -56.314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5 益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261.56 214586.27 -128.55 685303.1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0.0003 0.0009 -133.3333 0.0030 总资产 732166856.88 748409757.22 -2.24 970824675.03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802579946.52 -677170765.55 -18.43 -461142532.95 主要财务指标 每股净资产 -3.5286 -2.9773 -53 -20274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7.2046 -6.3343 -14 -1.9523 ㈣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及变化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股 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 益金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期初数 227448000 245911945.90 31279149.54 -1181809860.99 -677170765.55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125409180.97 -125409180.97 期末数 227448000 245911945.90 31279149.54 -1307219041.96 -802579946.52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㈠股本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配股 增发 小计 本次变动后 一、未上市流通股 份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6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 合计 48,818,931 48,818,931 85,029,069 133,848,000 48,818,931 48,818,931 85,029,069 133,848,000 二、已上市流通股 份 1、人民币普通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 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 股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 计 93,598,440 1560 93,600,000 93,598,440 1560 93,600,000 三、股份总数 227,448,000 227,448,000 2.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⑴前三年历次股票发行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为止的前三年内,公司无新股发行。 ⑵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的变动情况 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27448000 股,其中发起人股为 48818931 股,占总股 本的 21.46%;上市流通普通股 93598440 股,占总股本的 41.15%。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在本年度内 未发生变动。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7 ㈡股东情况介绍 1.股东数量和持股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确权的股东总数 3687 人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例(%) 持股总数 年度内增 减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 的股份数量 成都科邦电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 25.13 57160827 0 57160827 57160827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国有股东 23.31 53023048 20000000 53023048 未知 中天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其他 1.19 2700000 0 2700000 未知 黑龙江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其他 1.14 2600000 0 2600000 未知 勃利县发展煤炭产销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0.84 1916125 0 1916125 未知 哈尔滨大正产权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0.78 1778500 0 1778500 未知 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74 1690000 0 1690000 未知 中国轻工物资供销(集团)总公司 其他 0.57 1300000 0 1300000 未知 中轻物产集团沈阳有限公司 其他 0.57 1300000 0 1300000 未知 黑龙江省造纸总公司 其他 0.57 1300000 0 1300000 未知 前十名已确权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王思言 1567598 人民币普通股 何锡海 1422600 人民币普通股 时亚斌 1109963 人民币普通股 王文珠 1033700 人民币普通股 朱洪涛 738800 人民币普通股 胡康定 570078 人民币普通股 黎景源 558000 人民币普通股 程耀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孙秀魁 433200 人民币普通股 王正华 39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8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 行动关系的说明 控股股东成都科邦电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余 9 名股东无关联关系, 2-10 名 间无法确定。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⑴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科邦电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樊继光 成立日期:1994 年 4 月 30 日 注册资本:46188 万元 股权结构:华庆时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51%; 经营范围: 制造销售通信产品,数字通信电缆;加工销售矿产品;房地产开发经营。技术咨询、 技术投资、管理投资、旅游服务、商贸信息服务。 ⑵实际控制人情况 名 称:刘来春 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⑷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3.公司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 股东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29 号东环广场 华庆时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科邦电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刘来春 51% 51% 25.13%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9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亿元 企业类型: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1999 年 4 月 19 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 29 号东环广场 B 座 经营范围:收购并经营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追偿债务;对所收购的 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资 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财务及法律咨 询,资产及项目评估;收购中国建设银行剥离的外汇不良资产;外汇债权追收,对所收购的外汇不 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外汇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 该公司实收资本金 100 亿元是由财政部全额划入。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截至 2007.12.31) 单位:股 姓名 职 务 性 别 年 龄 任 期 年初 持股 数 年末 持股 数 股份增 减数 变动原 因 帅建伦 董事长 男 51 2003.03-2007.12 0 0 0 付 平 董事、总经理 男 44 2003.03-2007.12 0 0 0 任家华 董事、财务总 监 男 35 2003.03-2007.12 0 0 0 黄 超 独立董事 男 32 2003.03-2007.12 0 0 0 熊德章 独立董事 男 37 2003.03-2007.12 0 0 0 彭思源 独立董事 男 37 2003.03-2007.12 0 0 0 叶 鸿 独立董事 男 31 2007.06-2007.12 0 0 0 郑志强 监事会主席 男 35 2003.03-2007.12 0 0 0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10 李 杰 监事 女 34 2003.03-2007.12 0 0 0 崔秀荣 监事 女 51 2003.03-2007.12 0 0 0 杨书江 监事 男 44 2003.03-2007.12 0 0 0 罗 宏 监事 女 30 2003.03-2007.12 0 0 0 丁 伟 副总经理 男 52 2003.03-2007.12 0 0 0 崔乃龙 副总经理 男 42 2003.03-2007.12 0 0 0 孙立华 董事副总经 理 男 43 2003.03-2007.12 0 0 0 罗 陈 董秘 男 32 2003.03-2007.12 0 0 0 杨士杰 总工程师 男 45 2003.03-2007.12 0 0 0 孟宪有 证券事务代 表 男 43 2003.03-2007.12 0 0 0 黄兆兴 副总经理 男 50 2006.04-2007.1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⑴帅建伦:董事长。曾任四川崇州伏虎塑料厂厂长、四川温江崇温塑料厂厂长、山西省闻喜县 塑料电线厂厂长、四川崇州市羊马镇联营东方电缆厂厂长、成都东方邮电电缆厂厂长、成都科邦电 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⑵付 平:董事、总经理。曾任佳木斯造纸厂制网场技术员、场长、佳木斯造纸厂原料处处长、 佳木斯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部长、佳木斯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佳木斯造 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佳木斯金地造纸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⑶叶鸿: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历任成都电子工程公司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现任中国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理财储备经理。 ⑷任家华:董事。历任重庆市油脂公司会计、财务主管、重庆外天电子有限公司副经理,佳木 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⑸黄 超:独立董事。1993 年 9 月后,四川理工学院电子工程系"工业自动化专业"学习;1997 年 7 月后,中国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电气助理工程师(期间:1999 年 9 月至 2000 年 4 月,参加 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习,1999 年 10 月考取中国律师资格);2000 年 4 月后, 四川华楚律师事务所助理律师;2001 年 9 月后,四川成都兴精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11 (6)黄兆兴:董事副总经理。历任江西永修县食品厂厂长,海南文昌石应矿总经理,广东罗浮药 谷公司总经理助理。 (7)熊德章:独立董事。曾任重庆电炉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电气工程师、三利亚中瓷有限责任公 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发展战略部研究员。 (8)彭思源:独立董事。曾在自贡鸿化总厂工作、任四川师范学院中文系文学学士、自贡市第四 中学任教、中国政法大学双学士班法学士、云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 师。 (9)郑志强:监事会主席。曾任成都市线厂财务科主办会计、广东番禹金沙酒店有限公司财务经 理、四川泰华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部干事、四川三江电力建设工程处财务经理,现任成都科邦电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 (10)崔秀荣:监事。曾任佳木斯造纸厂团委干事、副书记、教育中心政工办副主任、计生办副 主任、主任,现任佳纸集团工会副主席。 (11)杨书江:监事。曾任佳木斯造纸厂财务处主管会计、副处长,现任佳纸集团资产管理处副 处长、财务处副处长。 (12)罗 宏:监事。历任成都市崇州市工商局科员,崇州市场管理局科员,崇州市国土资源局 办公室科员,现任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 (13)孙立华:董事副总经理。曾任佳木斯造纸厂教育中心教师、佳木斯纸业集团公司团委副书记、 书记,党委宣传部副部长、佳木斯造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公司副总经理、佳木斯纸业集团驻京办 事处主任、佳木斯造纸股份公司北京销售处经理、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现任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4)罗 陈:董事会秘书。曾任四川成都水电设计院研究员、川财证券客户部干事、新希望董事 会办公室证券部干事,现任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15)杨士杰:总工程师。曾任佳木斯造纸厂调度室调度员、工艺专责师、造纸二厂副厂长、佳纸集 团调度室副主任、佳纸股份制造部部长助理、调度室主任、制造部部长、佳纸股份副总经理,现任 佳纸股份公司总工程师。 (16)孟宪有:证券事务代表。历任佳木斯造纸厂团委干事、党办秘书、副主任,佳木斯造纸厂厂办、 总经理办副主任,佳纸集团企管办副主任,佳纸股份公司证券办主任、董事会秘书处主任,现任佳 纸股份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17)李杰:监事。大学学历,历任成都科邦集团财务主管、连云港南洋国际学校财务部主任,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12 现任佳纸股份公司审计处长。 (18)崔乃龙:副总经理。大学学历,历任佳木斯造纸厂团委干事、书记,佳木斯量子经贸副总 经理。现任佳纸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㈡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不详。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除上述披露情况及孙立华在佳木斯量子经贸公司任董事长,孔凡廷在佳木斯兴 达煤炭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外,公司无董事、监事、高管在其他单位任职。 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薪酬 考核委员会确定。董事、监事津贴由股东大会批准。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国内上市公司的一般情况, 根据公司的实际盈利水平和具体岗位及个人贡献综合考评,本着有利于人员稳定及激励与约束相结 合的原则,确定报酬标准。 3.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的董事监事情况(截至 2008.6.30) 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的董事、监事的姓名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 贺继乐 否 赵宏伟 否 付 燕 否 帅雨欣 否 崔秀荣 否 杨书江 否 ㈣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 名 担任的职务 离任原因 张社佳 副董事长 辞职 冯志廷 董事 辞职 魏 君 董事 辞职 刘明波 监事会副主席 辞职 张 辛 副总经理 辞职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13 孙 伟 副总经理 辞职 刘广生 副总经理 解聘 孔凡廷 常务副总经理 解聘 报告期内,因工作原因,张社佳先生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职务;冯志廷先生、魏君先生辞去公司 董事职务;刘明波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副主席职务;张辛先生、孙伟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刘广生、孔凡廷解聘副总经理职务。 ㈤公司员工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职员工为 1880 人,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为 15 人。 1、员工的结构如下: ⑴专业构成情况 专业构成的类别 专业构成的人数 生产人员 1582 销售人员 53 技术人员 88 财务人员 23 行政人员 70 其他人员 64 ⑵教育情况 教育程序的类别 教育程序的人数 大学本科学历以上 37 大学专科学历 182 中专及高中学历 1181 高中以下学历 480 六、公司治理结构 ㈠公司治理情况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14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继制定了投资者关系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工作制度等,完善、修改了《公司章程》,进一步完善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的议事规则,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但在 2007 年下半年,公司引入佳木斯兴达煤炭有限公司 与公司投资合作后,公司经营层因法人代表监视居住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主要经营管理者之间矛盾 增加,致使公司内部管理出现较大问题,给经营活动带来负面影响。 1.关于股东大会:公司根据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进一步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 能够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决策和程序有明确的规定,相关关联股东均采取了 回避表决措施,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关系: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 决策和经营的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了“三分开”和“两 独立”。 在人员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方面完全独立。在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 生产体系、辅助设施和配套设施;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由佳纸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本公司与 其共同使用。在财务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独立的会 计核算体系,公司有自己独立的银行帐号,独立纳税。在机构方面,公司组织机构健全且独立于控 股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机构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在业 务方面,公司的生产经营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的人 数和人员结构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结构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实了职工代表 监事。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并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秘开展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准确、真 实、完整、及时的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 披露大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资料和股份的变化情况。 七、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15 一、报告期内股东大会情况 ㈠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于 2007 年 6 月 9 日召开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1. 关于公司 2006 年年报的议案; 2. 关于 2006 年利润分配的议案; 3.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6 月 30 日的代办股份转让网站。 二、报告期内公司选举或更换董事、监事的状况 报告期张社佳先生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职务;冯志廷先生、魏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刘 明波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副主席监事职务;股东大会选举叶鸿先生为公司董事。 八、董事会报告 ㈠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1、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国内工业技术包装用纸及木材市场竞争更加激烈,面对原材料、原木、木片及煤等 价格持续上涨的形势,公司立足主业,调整经营策略,推进公司内部调整,深挖自身潜力,消化外 部不利因素,4—9 月经营有所改善,但由于公司历史上应收款巨大,财务费用负担过重等因素,全 年业绩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实现 16527 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 38.39%;主营业务利润实现-3685 万元;净利润实现-12541 万元。 2、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分析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工业包装用纸,特种纸、制浆造纸副产品的销售,造纸机械设备制造、 安装、加工及维修,科技咨询协作,对外贸易合作业务,木材、化工原料及产品;电信、电缆、通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16 讯、多媒体器材及设备开发、制造和销售,热缩制品、给水管的生产销售。 3、主要控股公司的情况 ⑴成都科邦电信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是本公司 2002 年 11 月与佳木斯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股权置换划为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注册资本 3580 万元。公司拥有 90%的股权,都江堰市科邦热缩制品有限公司拥有 10%的股权; 主要产品为动力电缆。 ⑵连云港中奥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至本期末本公司实际持有中奥教育公司 90%股权。 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本公司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无法偿还到期债务,逾期贷款已经进入诉讼程序,营运资金 出现负数,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董事长涉嫌南洋教育非法集资被公安机关传讯, 不能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进行管理。截至报告日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长期离职且无人替代,缺乏 改善公司现状的具体可行措施,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生产经营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本公司除林业 正常生产经营外,主业及其他无法持续经营。 ㈢公司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2.非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非募集资金投资。 (四)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 董事会会议情况 1)公司于 2007 年 2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40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2006 年报。决议公告 刊登在 2007 年 2 月 14 日的《证券时报》。 2)公司于 2007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41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07 年第一季度报 告等事项。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6 月 14 日的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 3)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22 日在大同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42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增加公 司董事等事项。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12 月 24 日的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17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地完成了股东大会确定的各项 工作。 (五)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 2007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九、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007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07 年 2 月 12 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人,实到 3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 一致通过了公司 2006 年年报 。 十、重要事项 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07 年 10 月 15 日,中国工商银行佳木斯分行就本公司拖欠其十一笔总额 2.96 亿元人民币 贷款(含本息,其中本金 2.35 亿元)向佳木斯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7 年 12 月 18 日佳 木斯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审理并判决。随后本公司针对其中四笔贷款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 法院提起上诉。2008 年 2 月 18 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 决。2008 年 3 月,佳木斯中级人民法院依据生效的十一份民事判决开始对本公司进行强制执行。 2008 年 4 月底至 5 月,陆续查封相应纸业等资产,截至报告日本公司主业生产经营处于停滞状 态。 承续的几项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18 1、深圳发展银行 2004 年将本公司起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本公司立即偿还贷款 本金人民币 3 亿元及利息、罚息和复利(利息、罚息和复利计算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之日止, 起诉时暂计到 2004 年 5 月 10 日,合计为人民币 11,020,486.88 元),同时赔偿原告为实现上述 债权而支出的相关费用。2006 年 7 月 21 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公司及担保 人黑龙江省电力公司、黑龙江华夏公司均败诉,2006 年 8 月黑龙江省电力公司上诉到黑龙江省 高级人民法院,截止报告日案件尚在进行中。 2、2004 年佳木斯船务公司将本公司诉讼至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公司偿还欠款 2,997,341.91 元及利息。2005 年 3 月 21 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5)黑海商终字第 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于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给付佳木斯船务公司欠款 2,997,341.91 元, 同时给付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欠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 息分段计算),案件受理费本公司负担 49,993.42 元。2006 年进行被强制执行阶段,共执行现 款 60 万元及价值 23 万元的两台轿车,此案尚未执行完毕。 3、2005 年 3 月中国工商银行佳木斯市分行将本公司诉讼至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公 司偿还借款及利息。2005 年 5 月 30 日,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5)佳民商初字第 15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于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给付中国工商银行佳木斯市分行贷款本金 19,500,000.00 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有关规定计算,自 2003 年 6 月起至 本金还时止),案件受理费 119,830.00 元由本公司负担,2006 年进行被强制执行阶段,此案尚 未执行完毕。 4、大兴安岭十八站林业局将本公司诉讼到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本公司给付货款 100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2005 年 7 月 5 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5)黑商终字第 4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判决生效后 15 日内偿还大兴安岭十八站林业局货款 100 万元,并 承担诉讼费用合计 30,620.00 元。2006 年进行被强制执行阶段,已被执行现款 25 万元,此案 尚未执行完毕。 5、2004 年 5 月 20 日,广州福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本公司起诉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05 年 3 月 14 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以(2004)天法民二初字第 1016 号民事判决书,判 决:(1)本公司于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返还借款 2,082,331.50 元,逾期不还,以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同类商业贷款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本公司于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清 付 1000 万元借款的利息,逾期不还,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商业贷款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等,本公司负担 42,890 元,2005 年 12 月 16 日本公司与广州福 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书,公司同意用三辆轿车抵偿部分欠款共作价人民币 100 万元,法院已执行,其余欠款公司承诺分 8 期支付,支付期限为 2006 年 3 月至 2006 年 10 月, 截至报告日公司未结清欠款,此案尚未执行完毕。 6、佳木斯生达木业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10 月 15 日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19 求本公司偿还该公司货款 30,767,271.62 元,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诉讼请求,并于 2007 年 10 月 25 日查封本公司相应涉案金额的生产经营设备,黑龙江省龙广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提供了担保,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中。 ㈡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㈢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十 关联方交易之具体内容。 ㈣报告期末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方案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没有实质进展。 ㈤托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托管事项。 ㈥承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承包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承包本公司资产事项。 ㈦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租赁本公司资产事项。 ㈧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担保事项。 ㈨委托理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㈩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含 5%)的股东在报告期内无对公开披露事项的履行情况。 (十一)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审计机构。 (十二)公司、董事会、董事受处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没有被监管机构处罚。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20 十一、财务报告 (一)审 计 报 告 中审审字[2008]第 8218 号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后附的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纸股份公 司)财务报表,包括200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7年度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 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佳纸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 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 的会计估计。 二、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 佳纸股份公司累计亏损巨大,主要财务指标显示其财务状况恶化,无力偿还到期 债务。截至审计报告日,佳纸股份公司处于停产状态,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已经离岗多 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其拖欠中国工商银行佳木斯分行贷款一案已查封 公司办公楼和部分生产经营资产,部分被查封资产已拍卖完毕。由于上述情况的存在, 我们无法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取得佳纸股份公司继续按照持续经营原则假设编制的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21 财务报表是否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审计意见 由于上述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我们无法对佳纸股 份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吉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田绍青 2008 年 6 月 25 日 (二)会计报表(附后) 1.比较式资产负债表 2.比较式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三)会计报表附注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根据《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经黑龙江省体改委黑体改复[1993]374 号《关于同意组建佳木斯造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 准,1994 年 1 月以佳木斯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为独家发起人,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本公司 在 1997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字(1997)42 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 A 股股票 5000 万股,并于 1997 年 3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07 年 4 月 4 日本公司股票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股份转让事宜委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办。 截止 200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227,448,000 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2300001100173,法定代表人:帅建伦。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22 本公司属造纸行业,经营范围:工业包装用纸、特种纸的销售,制浆造纸副产品的销售, 造纸机械设备制造、安装、加工及维修,科技咨询协作,对外贸易业务。木材,化工原料及产 品(不含危险品)。 本公司原名佳木斯造纸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 6 月 3 日名称变更为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 限公司。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本公司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本公司原按照 2006 年以前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以下合称“原会计准 则和制度”)编制财务报表。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本公司开始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2007 年度财务报表为本公司首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的年度财务报表。 在编制 2007 年度财务报表时,2006 年度的相关比较数字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 - 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所有项目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重新列报。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 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1.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本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2.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和影响 本公司 2002 年前所欠职工个人工资 1,181,298.00 元已由佳木斯纸业集团公司并入补偿金 一次性清还,本年度冲回 2002 年度以前所欠的奖金,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 1,181,298.00 元; 本公司 2005 年因计量问题少付结转成本 565,410.03 元 ,本年度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 565,410.03 元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23 五、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2.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 价物指持有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5. 外币折算 (1)外币交易 本公司的外币交易按业务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折算成人民币记账,资产 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 益,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且在其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前的,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与购 建固定资产无关的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 的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 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 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股东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24 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 汇兑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也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股东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处 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 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6. 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本公司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拥有的金融资产分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大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的主要目的是短期内出售的 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 资产列示。 2)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 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 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 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 (2) 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 认金额。当某项金融资产收取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与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已转移至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 本计量;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列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25 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股东权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 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 益;处置时,取得的价款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 额,计入投资损益。 (3) 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 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如 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或非暂时性下降,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 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 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 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股东权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7.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 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 以摊余成本减坏账准备列示。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 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 1-2 年 15% 2-3 年 30% 3-5 年 80% 5 年以上 100% 8. 存货 (1)存货的分类:存货分为原材料、燃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和库存商 品等。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26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购入和入库按实际成本计价,领 用和销售原材料以及销售产成品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 (3)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成本费用。 (4)期末存货计价原则及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 值孰低原则计价;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 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产成 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 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5)产成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 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 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 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 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9.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的计价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 股权投资,以在合并(购买)日为取得对被合并(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 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在合并(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 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通过支付的现金、付出的非货 币性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方式取得的,以其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以债权转为股权所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 人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是投资者投入的,以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时,则以投入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长期 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27 (2)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是指本公司对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股权投资。本公司对子公司投 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进行调整。 本公司对合营公司的投资,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 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的股权投 资。对合营投资本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对联营公司的投资,是指本公司对其具有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对联营投资本公司 采用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对不具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 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本公司对不具重大影响,但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或公允价值能够可靠 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列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计 入股东权益。 10. 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分类: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 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价: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 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 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 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 (3)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和处置: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则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 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则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 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 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28 11.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 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超过 2,000 元的有形资产。 (2)固定资产的分类: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林地。 (3)固定资产的计价:固定资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 括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 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 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 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4)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林地外,本公司对所有固 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直线法,按预计的使用年限,以单项折旧率按月计算,并根 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费用。预计净残值率为 3%,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折 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45 年 9.70%-2.16% 专用设备 10-35 年 9.70%-2.77% 通用设备 8-28 年 2.13%-3.46% (5)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处理: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主要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良支出及 装修支出等内容,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 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 (6)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 核并作适当调整。 (7)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 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 当期损益。 12. 在建工程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29 (1)在建工程的计价: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 工费等计量;出包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值、安装 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 用和汇兑损益。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本公司建造的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 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作调整。 13.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 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并且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才能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 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为购建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 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资产成本;若固定资产或投资性 房地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时, 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为购建或者生产开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 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 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14.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 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 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2)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和期限: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 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和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 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3)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30 复核并作适当调整。并于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 核,对于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 销。 15. 研究与开发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 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开发阶段的支 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 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 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16. 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年末对长期股权投资(除不具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 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迹 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本公司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受益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 产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资产的可 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的较高者。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31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 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 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 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17. 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的或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投 资单位或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取得日或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与子公司有关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关的商誉,包 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根据 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分摊至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18. 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 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 职工教育经费等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32 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计入当期损益。 (2)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包括本公司决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 期前不论职工愿意与否,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鼓 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以及本公司实施的内部退休计划。 辞退福利的确认原则: 1) 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 2) 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 辞退福利的计量方法: 1) 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根据计划条款规定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 每一职工的辞退补偿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2) 对于自愿接受裁减的建议,首先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再根据预计的 职工数量和每一职工的辞退补偿等计提应付职工薪酬。 辞退福利的确认标准: 1) 对于分期或分阶段实施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自愿裁减建议,在每期或每阶段计划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将该期或该阶段计划中由提供辞职福利产生的预计负债予以确认, 计入该部分计划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当期管理费用。 2) 对于符合规定的内退计划,按照内退计划规定,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 休日之间期间、企业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预计负债,计入当 期管理费用。 19. 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 亏损合同、重组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 将其确认为负债: 1)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33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计量方法: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 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 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 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因时间推移导致的预 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20. 收入确认方法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与交易 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列各项经营活动的特定收 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 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2)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收入 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证据时,确认 劳务收入;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 况下,按制度规定的条件以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以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 使用权收入的实现。 21. 租赁 本公司租赁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 当期损益。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34 22.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 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按照应收的金额计 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 额(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 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 23.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 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 减,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 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 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 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 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 税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 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24.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预计到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 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35 25. 分部报告 业务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可区分的、能够提供单项或一组相关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该组 成部分承担了不同于其他组成部分的风险和报酬。地区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可区分的、能够在一 个特定的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承担了不同于在其他经济环境内 提供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的风险和报酬。 26. 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指本公司已被处置或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 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按照本公司计划将整体或部分进行处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 司组成部分被划归为持有待售:本公司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本公司已经与受让方 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以及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7.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先行出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 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 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 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多使用市场参数,不使用与本公司特定相关 的参数。 六、 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1.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 33%。 2.增值税 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内销商品销项税率为 17%。 购买原材料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税率为 17%。其中:为出口产品 而支付的进项税可以申请退税。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36 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 3.营业税 本公司收入适用营业税,适用税率 5%。 4.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均以应纳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分别为 7%和 3%。 七、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除特别注明之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年初”指 2007 年 1 月 1 日,“年末” 指 2007 年 12 月 31 日,“上年”指 2006 年度,“本年”指 2007 年度。 1. 货币资金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库存现金 3,361.45 4,507.73 银行存款 9,623.70 5,438.98 合 计 12,985.15 9,946.71 2.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账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 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3,140,438.74 1.03% 895,510.92 17,910,218.36 5.93% 895,510.92 1-2 年 17,910,218.36 5.87% 1,630,055.09 10,867,033.94 3.60% 1,630,055.09 2-3 年 10,867,033.94 3.56% 9,099,242.15 30,330,807.18 10.04% 9,099,242.15 3-5 年 30,330,807.18 9.94% 64,785,996.64 80,982,495.79 26.82% 64,785,996.64 5 年以上 242,852,167.06 79.60% 161,869,671.27 161,869,671.27 53.61% 161,869,671.27 合 计 305,100,665.28 100% 238,280,476.07 301,960,226.54 100% 238,280,476.07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37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及比例参见附注五、7。 3. 预付款项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58270.33 0.07% 33,640,622.87 52.70% 1-2 年 33,640,622.87 38.54% 9,099,586.73 14.25% 2-3 年 9,099,586.73 10.42% 19,799,138.26 31.02% 3 年以上 44,497,022.05 50.97% 1,297,883.79 2.03% 合 计 87,295,501.98 100% 63,837,231.65 100.00% 4.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账龄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 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3,232,203.17 0.61% 236,486.19 4,964,599.00 0.89% 248,229.95 1-2 年 4,964,599.00 0.94% 152,083.16 1,013,887.74 0.18% 152,083.16 2-3 年 1,013,887.74 0.19% 9,789,881.60 32,632,938.68 5.85% 9,789,881.60 3-5 年 32,632,938.68 6.18% 143,577,041.32 179,471,301.64 32.20% 143,577,041.32 5 年以上 485,781,720.97 92.07% 339,310,419.33 339,310,419.33 60.88% 339,310,419.33 合 计 527,625,349.56 100% 493,065,911.60 557,393,146.39 100.00% 493,077,655.36 (2)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及比例参见附注五、7。 5. 存货 存货的类别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原材料 41,515,663.82 37,118,350.79 在产品 11,868,557.81 136,699.32 产成品 5,334,451.39 辅助材料 21,998,856.98 31,015,880.82 合 计 80,717,530.00 68,270,930.93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38 6. 长期股权投资 (1)被投资单位明细 被投资公司名称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连云港中奥教育投资 有限公司 59,080,783.01 59,080,783.01 成都双流科邦电信器 材有限责任公司 8,141,559.22 8,141,559.22 都江堰市科邦热缩制 品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科邦电信科技有 限公司 71,804,357.34 71,804,357.34 广东发展银行 50,000.00 50,000.00 河南思达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240,000.00 240,000.00 合 计 139,316,699.57 290,000.00 139,026,699.57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本期减少额 被投资单位名称 年初余额 本期计提额 转回 其他转出 年末余额 成都双流科邦电 信器材有限责任 公司 8,141,559.22 8,141,559.22 成都科邦电信科 技有限公司 38,356,793.36 38,356,793.36 合计 46,498,352.58 46,498,352.58 7.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明细表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39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年末余额 一、原价合计 606,583,760.90 5,700.00 606,589,460.90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76,185,334.81 176,185,334.81 通用设备 82,197,232.65 5,700.00 82,202,932.65 专用设备 303,101,144.44 303,101,144.44 林地 45,100,049.00 45,100,049.00 二、累计折旧合计 214,842,290.94 24,884,909.41 239,727,200.35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37,350,412.17 6,525,938.71 43,876,350.88 通用设备 41,084,312.94 5,154,182.61 46,238,495.55 专用设备 136,407,565.83 13,204,788.09 149,612,353.92 林地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 计金额合计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通用设备 专用设备 林地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 计 391,741,469.96 —— —— 366,862,260.55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38,834,922.64 —— —— 132,308,983.93 通用设备 41,112,919.71 —— —— 35,964,437.10 专用设备 166,693,578.61 —— —— 153,488,790.52 林地 45,100,049.00 —— —— 45,100,049.00 (2)部分固定资产已被抵押、查封。 (3)原佳纸集团置换进入本公司的 30 万平米土地因种种原因至今尚未办妥产权过户手续。 8. 短期借款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40 借款类别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抵押借款 388,505,292.03 388,505,292.03 保证借款 2,196,518.27 2,196,518.27 合 计 390,701,810.30 390,701,810.30 已到期未偿还短期借款: 贷款单位 金额 利率 贷款用途 未按期还款 原因 工行佳木斯市分行 388,505,292.03 5.31% 流动资金贷款 资金紧张 建行佳木斯市分行东风支行 2,196,518.27 11.088% 流动资金贷款 资金紧张 合 计 390,701,810.30 建行佳木斯市分行东风支行贷款已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9. 应付款项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应付账款 200,996,919.77 155,979,694.18 其他应付款 78,211,532.23 56,605,917.07 合 计 279,208,452.00 212,585,611.25 10. 预收款项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93,362,100.63 105,052,100.63 11. 应付职工薪酬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18,851,627.31 25,033,993.71 期末余额中拖欠 1998 年度工资 2,694,715.59 元, 1999 年度工资 3,544,093.05 元, 2002 年度工资 1,624,994.00 元, 2003 年度工资 1,200,079.00 元,拖欠工资合计 9,063,881.64 元。 12. 应付利息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41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是否逾期 银行利息 310,363,807.55 258,146,487.47 是 合 计 310,363,807.55 258,146,487.47 13. 应付股利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欠付原因 法人股 3,112,500.00 3,112,500.00 资金紧张 职工股 428,970.00 428,970.00 资金紧张 合 计 3,541,470.00 3,541,470.00 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逾期借款 贷款单位 金额 未按期还款原因 是否获得展期 深圳发展银行 300,000,000.00 资金紧张 否 该逾期贷款涉及诉讼事项,详见本附注十一、3。 15. 预计负债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结转 年末余额 诉讼 15,997,166.84 15,997,166.84 合 计 15,997,166.84 15,997,166.84 预计负债形成原因详见本附注十一、1。 16. 股本 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股东名称/类别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未上市流通股份 发起人 48,818,931.00 48,818,931.00 其中:国家持有股 48,818,931.00 48,818,931.00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42 境内法人持有股 境外法人持有股 其他 募集法人股 85,029,069.00 85,029,069.00 内部职工股 优先股或其他 其中:转配股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33,848,000.00 133,848,000.00 已上市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93,598,440.00 93,598,440.00 境内上市外资股 境外上市外资股 其他 1,560.00 1,560.00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93,600,000.00 93,600,000.00 股份总额 227,448,000.00 227,448,000.00 17. 资本公积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股本溢价 214,386,164.98 214,386,164.98 其他资本公积 31,525,780.92 31,525,780.92 合 计 245,911,945.90 245,911,945.90 18. 盈余公积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31,279,149.54 31,279,149.54 任意盈余公积 合 计 31,279,149.54 31,279,149.54 19. 未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表 项 目 本年发生 上年发生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43 期初未分配利润 -1,181,809,860.99 -958,016,218.43 加:本年净利润 -125,409,180.97 -223,793,642.56 减:提取盈余公积金 分配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1,307,219,041.96 -1,181,809,860.99 其中:拟分配现金股利 期初未分配利润调整见本附注四、2。 20.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 项 目 本年发生 上年发生 主营业务收入 165,277,139.86 268,242,362.09 其他业务收入 22,582,695.06 34,330,008.86 合 计 187,859,834.92 302,572,370.95 (2)营业成本 项 目 本年发生 上年发生 主营业务成本 202,132,401.68 285,413,918.71 其他业务成本 31,454,839.55 45,435,786.84 合 计 233,587,241.23 330,849,705.55 21. 财务费用 项 目 本年发生 上年发生 利息支出 52,824,195.24 64,246,281.69 减:利息收入 394.48 加:其他支出 45,921.96 合 计 52,824,195.24 64,291,809.17 22. 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本年发生 上年发生 年末调整的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净增减 -2,590,476.51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44 的金额 股权投资转让收益 20,000.00 其他 -6,324,356.65 合 计 20,000.00 -8,914,833.16 23. 营业外收入 项 目 本年发生 上年发生 其他 76,444.44 640,409.29 合 计 76,444.44 640,409.29 24.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本年发生 上年发生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752,287.36 其他 1,023,076.24 346,114.62 合 计 1,023,076.24 1,098,401.98 25. 现金流量表 (1)列示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 项 目 2007年度 2006年度 现金 12,985.15 9,946.71 其中:库存现金 3,361.45 4,507.73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9,623.70 5,438.9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期末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余额 其中: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45 项目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25,409,180.97 -223,793,642.56 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89,374,999.02 固定资产折旧 24,844,216.95 26,038,750.00 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的损失(减:收益) -563,268.2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财务费用 159,023.12 投资损失(减:收益) -20,000.00 8,914,833.16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减:增加)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减:减少)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11,881,189.04 21,229,456.0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3,157,344.00 58,569,461.6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107,984,982.63 20,284,974.12 其他 1,262,564.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261.56 214,586.27 八、 债务重组 本公司无需披露的重大债务重组事项。 九、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本公司无需披露的重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事项。 十、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一)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1. 本公司控制、共同控制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单位。 2.能够对本公司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单位或个人。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46 3.与本公司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单位。 (二)关联方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关 系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 人 成都科邦电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 制造销售通信 产品、数字通 信电缆;加工 销售矿产品; 房地产开发经 营、技术投资、 管理投资、旅 游服务、商贸 信息服务 第一大股东 股份有限公 司 樊继光 连云港中奥教育 投资有限公司 连云港 教育文化投 资、管理、咨 询;国际文化 交流(演出活 动除外)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 司 孙福成 成都科邦电信科 技有限公司 崇州市 电信产品开发 制造、销售电 力电缆及电信 电缆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 司 朱文富 都江堰市科邦热 缩制品有限责任 公司 都江堰市 热缩制品、交 联电缆、给水 管的生产销售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 司 孙福成 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性质 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佳木斯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47 北京佳纸雪松纸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副经理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直系亲属 佳木斯量子经贸有限公司 本公司副经理为该公司总经理 成都科邦邮电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 佳木斯兴达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本公司副经理为该公司总经理 佳木斯市杉泉纸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副经理为该公司总经理 四川量子纸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北京兴华大学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大同南洋国际学校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连云港中奥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四川省量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3、关联方交易 (1)价格政策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执行市场购销价格。 (2)采购货物 金额(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上期数 本期数 佳木斯兴达煤炭经销有限公 司 购煤炭 26517452.45 31502561.23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48 佳木斯市杉泉纸业有限公司 购木片 131648063.00 103549120.00 (3)产品销售 金额(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上期数 本期数 佳木斯量子经贸有限公司 购纸 257,247,913.38 181434448.40 佳木斯兴达煤炭经销有限公 司 购纸 6425386.50 (4)其他业务销售 金额(元) 关联方名称 交易内容 上期数 本期数 佳木斯量子经贸有限公司 水、电、热 99.13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项 目 年末数 应收账款: 北京佳纸雪松纸业有限公司 28,383,857.02 其他应收款: 佳木斯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339,923,577.70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49 项 目 年末数 大同南洋国际学校 400,000.00 连云港中奥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400,000.00 四川省量子控股有限公司 500,000.00 预收账款: 佳木斯量子经贸有限公司 80,520,537.10 应付账款: 佳木斯兴达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1,094,212.93 佳木斯市杉泉纸业有限公司 28,027,365.00 十一、 或有事项 1、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起诉佳木斯纸业集团有限公司追索外汇贷款,同时要求本公司承 担连带还款责任,该案已于 2004 年 5 月终审判决。根据黑龙江省高院(2003)黑商终字第 145 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应对佳纸集团应付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的 1,918,319.56 美元借款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并负担 120,195.00 元的案件受理费。依据该判决,2004 年本公司计提预计负 债 15,997,166.84 元和对佳纸集团的其他应收款 15,876,971.84 元(按 2004 年 12 月 31 日美元 基准价 827.65 计算)计提管理费用 120,195.00 元。2005 年 8 月 8 日,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以 佳检民建提抗[2005]1 号民事行政检察建议提请抗诉报告书,建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对上述 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上述事项目前尚未得到解决。 2、2002 年 11 月 22 日本公司与黑龙江华夏造纸有限公司共同以存放在中储物资总公司的产 成品向佳木斯复兴物资经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共计 3,719 万元。本年度该产品经协议各方同意 已销售,但原担保协议未撤销。 3、深圳发展银行 2004 年将本公司起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请求本公司立即偿还贷款 本金人民币 3 亿元及利息、罚息和复利(利息、罚息和复利计算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之日止, 起诉时暂计到 2004 年 5 月 10 日,合计为人民币 11,020,486.88 元),同时赔偿原告为实现上述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50 债权而支出的相关费用。2006 年 7 月 21 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公司及担保 人黑龙江省电力公司、黑龙江华夏公司均败诉,2006 年 8 月黑龙江省电力公司上诉到黑龙江省 高级人民法院,截止报告日案件尚在进行中。 4、本公司于 1998 年与中国工商银行佳木斯市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将价值 27,468 万元的设备抵押给工行佳木斯市分行,并于 2002 年 12 月 13 日办理了抵押物登记。 5、2004 年佳木斯船务公司将本公司诉讼至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公司偿还欠款 2,997,341.91 元及利息。2005 年 3 月 21 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5)黑海商终字第 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于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给付佳木斯船务公司欠款 2,997,341.91 元, 同时给付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欠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利 息分段计算),案件受理费本公司负担 49,993.42 元。2006 年进行被强制执行阶段,共执行现 款 60 万元及价值 23 万元的两台轿车,此案尚未执行完毕。 6、2005 年 3 月中国工商银行佳木斯市分行将本公司诉讼至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公 司偿还借款及利息。2005 年 5 月 30 日,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5)佳民商初字第 15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于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给付中国工商银行佳木斯市分行贷款本金 19,500,000.00 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有关规定计算,自 2003 年 6 月起至 本金还时止),案件受理费 119,830.00 元由本公司负担,2006 年进行被强制执行阶段,此案尚 未执行完毕。 7、大兴安岭十八站林业局将本公司诉讼到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本公司给付货款 100 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2005 年 7 月 5 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5)黑商终字第 4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判决生效后 15 日内偿还大兴安岭十八站林业局货款 100 万元,并 承担诉讼费用合计 30,620.00 元。2006 年进行被强制执行阶段,已被执行现款 25 万元,此案 尚未执行完毕。 8、原佳纸集团置换进入本公司的 30 万平米土地因种种原因至今尚未办妥产权过户手续。 9、2004 年 5 月 20 日,广州福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本公司起诉到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05 年 3 月 14 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以(2004)天法民二初字第 1016 号民事判决书,判 决:(1)本公司于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返还借款 2,082,331.50 元,逾期不还,以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同类商业贷款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本公司于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清 付 1000 万元借款的利息,逾期不还,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商业贷款利率加倍支付迟延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等,本公司负担 42,890 元,2005 年 12 月 16 日本公司与广州福 达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书,公司同意用三辆轿车抵偿部分欠款共作价人民币 100 万元,法院已执行,其余欠款公司承诺分 8 期支付,支付期限为 2006 年 3 月至 2006 年 10 月, 截至报告日公司未结清欠款,此案尚未执行完毕。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51 9、佳木斯生达木业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10 月 15 日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 求本公司偿还该公司货款 30,767,271.62 元,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诉讼请求,并于 2007 年 10 月 25 日查封本公司相应涉案金额的生产经营设备,黑龙江省龙广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提供了担保,目前该案尚在审理中。 10、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无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十二、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07 年 10 月 15 日,中国工商银行佳木斯分行就本公司拖欠其十一笔总额 2.96 亿元人 民币贷款(含本息,其中本金 2.35 亿元)向佳木斯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7 年 12 月 18 日 佳木斯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审理并判决。随后本公司针对其中四笔贷款向黑龙江省高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2008 年 2 月 18 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 判决。2008 年 3 月,佳木斯中级人民法院依据生效的十一份民事判决开始对本公司进行强制执 行。2008 年 4 月底至 5 月,陆续查封相应纸业等资产,截至目前本公司生产经营处于停滞状态。 十三、 其他重要事项 1、本公司 2006 年 12 月 31 日在工行佳木斯市分行的贷款帐面数为 38,850 万元,除帐面数 外在黑龙江省工行佳木斯市分行还有以本公司的名义贷款共 57,238 万元,合计金额 96,088 万 元。对该项贷款的确认,佳木斯市工行工银佳发字[2001]39 号文件《关于佳纸集团和佳纸股份 划分贷款的请示》中确认本公司贷款额为 39,100 万元;工行黑龙江省分行黑发[2001]236 号文 件《关于佳纸集团和佳纸股份划分贷款事宜审查意见的报告》中同意工行佳木斯市分行对本公 司贷款额的确认;此后即 2005 年 7 月,工行黑龙江省分行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 处签订了编号为:0904000000033 号的债权转让协议,已将前述本公司贷款本金人民币 74,422 万元及相应利息作为金融不良债权转让给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此外,在中 国建设银行佳木斯市分行历史上以本公司名义但在佳木斯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核算的贷款 1,040 万元未作入帐处理,同属并帐管理造成的。由于上述款项分帐的不可确定性,将会对本公司的 资产负债率及相关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2、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温江区支行起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科邦电信科技有限公 司,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土地资产,即:位于成都温江区的 “温国用(2001)字第 4623 号土地、温国用(2001)字第 4625 号土地、温国用(2001)字第 4622 号土地”使用权。 3、本公司 2007 年用以资抵债所得的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向成都科邦电信科技有限公 司增资入股的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变更完毕。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52 4、报告期内,本公司子公司成都双流科邦电信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土地及房屋已经被北京市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予以拍卖; 5、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连民初字第 81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连云港中奥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连云港开发区支行归还 4000 万元贷款及 相关贷款利息; 江苏省连云港仲裁委员会(2006)连仲裁字第 138 号《裁决书》判令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连云港中奥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向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归还全部土地使用权。 日前,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连云港中奥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的土地及房屋强制执行进 入拍卖程序; 6、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科邦电信科技有限公司、都江堰市科邦热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管理不便,2007 年以前委托给成都大邑莱特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委托期间成都大 邑莱特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应每月向本公司支付 15 万元委托经营费,相关费用至今仍未收到。因 成都大邑莱特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经营不善,生产完全停顿,相关管理人员无法联系,至今未能 办理终止委托经营善后手续。后经询知,该公司未参加工商年检。 7、报告期内,关联企业佳木斯兴达煤炭经销有限公司查封、变卖本公司部份资产用于抵债, 具体金额和作价情况不详,到目前为止,未见相关审批手续。 8、本公司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无法偿还到期债务,逾期贷款已经进入诉讼程序,营 运资金出现负数,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董事长涉嫌南洋教育非法集资被公 安机关传讯,不能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进行管理,截至报告日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长期离职 且无人替代,缺乏改善公司现状的具体可行措施,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生产经营中变现资产、清 偿债务。本公司财务报表未对资产负债的数额和分类做出在无法持续经营的情况下所必需的调 整。 十四、 补充资料 1. 非经营性损益表 项 目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净损 益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53 除上述各项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946,631.80 -457,992.69 小 计 -946,631.80 -457,992.69 所得税影响 非经常性净损益合计 -946,631.80 -457,992.69 其中:归属于公司股东 -946,631.80 -457,992.69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要求,本公司全面摊薄和加权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1)2007 年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63% -16.95% -0.55 -0.55 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5.51% -16.82% -0.55 -0.55 (2)2006 年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 益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05% -39.59% -0.98 -0.98 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2.98% -39.51% -0.98 -0.98 (3)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过程 项 目 序号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 -125,409,180.97 -223,793,642.56 归属于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 2 -946,631.80 -457,992.69 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 3=1-2 -124,462,549.17 -223,335,649.87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54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 4 -802,579,946.52 -677,170,765.55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Ⅰ) 5=1÷4 -15.63% -33.05%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Ⅱ) 6=3÷4 -15.51% -32.98%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7 -677,170,765.55 -453,377,122.99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新增净资产下一 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9 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 10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减少净资产下一 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11 报告期月份数 12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权平均数 13=7+1÷② +8×9÷12 -10×11÷12 -739,875,356.04 -565,273,944.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Ⅰ) 14=1÷13 -16.95% -39.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Ⅱ) 15=3÷13 -16.82% -39.51% (4)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项目 序号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 -125,409,180.97 -223,793,642.56 归属于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 2 -946,631.80 -457,992.69 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 3=1-2 -124,462,549.17 -223,335,649.87 期初股份总数 4 227,448,000 227,448,000 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 加股份数(Ⅰ) 5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Ⅱ) 6 增加股份(Ⅱ)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 期末的月份数 7 报告期因回购或缩股等减少股份数 8 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 月份数 9 报告期月份数 10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55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1=4+5+6× 7÷10 -8×9÷ 10 227,448,000 227,448,000 基本每股收益(Ⅰ) 12=1÷11 -0.55 -0.98 基本每股收益(Ⅱ) 13=3÷11 -0.55 -0.98 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 息 14 转换费用 15 所得税率 16 认股权证、期权行权增加股份数 17 稀释每股收益(Ⅰ) 18=[1+(14- 15)×(1-16 )]÷(11+17 ) -0.55 -0.98 稀释每股收益(Ⅱ) 19=[3+(14- 15)×(1-16 )]÷(11+17 ) -0.55 -0.98 3.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本期减少额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期计提额 转回 其他 转出 年末余额 坏账准备 731,358,131.43 11,743.76 731,346,387.67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值准备 46,498,352.58 46,498,352.58 合 计 777,856,484.01 11,743.76 777,844,740.25 4. 备考合并利润表 假设本公司 2006 年度全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此为基础编制备考合并利润表: 项 目 2006 年度 营业收入 302,572,370.95 减:营业成本 330,849,705.55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56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58,149.48 销售费用 885,280.55 管理费用 119,408,242.91 财务费用 64,291,809.17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8,914,833.16 营业利润 加:营业外收入 640,409.29 减:营业外支出 1,098,401.98 利润总额 -223,793,642.56 减: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223,793,642.56 十五、 财务报告批准 本财务报告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十二、备查文件 1.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经办人员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指定网站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 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年度报告正本。 上述备查文件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提供时和股东依据法规或公司章程要求查阅 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提供。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八月五日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57 资 产 负 债 表 2007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年末数 年初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12,985.15 9,946.71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七、2 66,820,189.21 63,679,750.47 预付款项 七、3 87,295,501.98 63,837,231.65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七、4 34,559,437.96 64,315,491.03 存货 七、5 80,717,530.00 68,270,930.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69,405,644.30 260,113,350.7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七、6 92,528,346.99 92,818,346.99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七、7 366,862,260.55 391,741,469.96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58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3,370,605.04 3,736,589.48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62,761,212.58 488,296,406.43 资产总计 732,166,856.88 748,409,757.22 资 产 负 债 表 (续) 2007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年末数 年初数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七、8 390,701,810.30 390,701,810.3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七、9 200,996,919.77 155,979,694.18 预收款项 七、10 93,362,100.63 105,052,100.63 应付职工薪酬 七、11 18,851,627.31 25,033,993.71 应交税费 122,720,368.77 114,521,882.57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59 应付利息 七、12 310,363,807.55 258,146,487.47 应付股利 七、13 3,541,470.00 3,541,470.00 其他应付款 七、9 78,211,532.23 56,605,917.0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七、14 300,000,000.00 30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518,749,636.56 1,409,583,355.9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七、15 15,997,166.84 15,997,166.84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5,997,166.84 15,997,166.84 负债合计 1,534,746,803.40 1,425,580,522.77 股东权益: 股本 七、16 227,448,000.00 227,448,000.00 资本公积 七、17 245,911,945.90 245,911,945.90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七、18 31,279,149.54 31,279,149.54 未分配利润 七、19 -1,307,219,041.96 -1,181,809,860.99 股东权益合计 -802,579,946.52 -677,170,765.5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732,166,856.88 748,409,757.22 所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单位负责人:帅建伦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任家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封秀萍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60 利 润 表 2007 年度 编制单位: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本年实际数 上年实际数 一、营业收入 七、20 187,859,834.92 302,572,370.95 减:营业成本 七、20 233,587,241.23 330,849,705.55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57,992.91 1,558,149.48 营业费用 1,184,838.72 885,280.55 管理费用 23,688,115.99 119,408,242.91 财务费用 七、21 52,824,195.24 64,291,809.17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七、22 20,000.00 -8,914,833.16 其中:对联营企业与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4,462,549.17 -223,335,649.87 加:营业外收入 七、23 76,444.44 640,409.29 减:营业外支出 七、24 1,023,076.24 1,098,401.9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5,409,180.97 -223,793,642.56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5,409,180.97 -223,793,642.56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十四、 2 -0.55 -0.98 (二)稀释每股收益 十四、 2 -0.55 -0.98 所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61 单位负责人:帅建伦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任家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封秀萍 现 金 流 量 表 2007 年度 编制单位: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注释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0,210,352.60 115,532,907.15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286.1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39,573.84 5,52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563,212.60 115,538,427.1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4,691,927.99 80,729,186.4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6,784,084.20 16,302,780.94 支付的各项税费 5,649,221.96 12,581,200.24 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99,240.01 5,710,673.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624,474.16 115,323,840.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261.56 214,586.2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5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0,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现金流入小计 70,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 的现金 5,700.00 25,520.00 佳木斯金地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年 度 报 告 62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现金流出小计 5,700.00 25,52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300.00 -25,52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4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59,023.1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9,023.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9,023.1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038.44 -109,956.8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946.71 119,903.5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2,985.15 9,946.71 所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单位负责人:帅建伦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任家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封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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