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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22_2010_海洋3_2010年年度报告_2011-04-28.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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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22 _2010_ 海洋 _2010 年年 报告 _2011 04 28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年 度 报 告 2 目 录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3 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3 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3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4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6 六、公司治理结构……………………………………………………………………8 七、股东大会情况简介………………………………………………………………8 八、董事会报告………………………………………………………………………9 九、监事会报告……………………………………………………………………10 十、重要事项………………………………………………………………………11 十一、财务报告……………………………………………………………………12 十二、备查文件……………………………………………………………………41 3 第一章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第二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名称(中文):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Xiamen Marine Industry (Group) Co., Ltd. 二、法定代表人:孙建斌 三、董事会秘书:王华 联系地址:厦门市蜂巢山路3号 电 话:0592-2085752 电子邮箱:haiy400022@ 四、公司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厦门市蜂巢山路3号 邮政编码:361005 五、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代办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平台(网址为 ),公司定期报告备置地点为厦门市蜂巢山路3号二楼公司证券 事务部。 六、股份简称:海洋3 股份代码:400022 股票交易地点: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七、其他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3年6月18日。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00100017684。 税务登记号码:税厦征字350203155005420号。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办公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埠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座15层。 第三章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数据 营业利润: -13,579,233.02元 利润总额:-13,740,494.95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740,494.95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3,579,233.02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34.72元 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6,534.72元 备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中扣除的非经 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非经常性项目 金额(元) 营业外支出-员工安置支出 161,261.93 营业外收支净额 -161,261.93 二、最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0 年度 2009 年度 2008 年度 营业收入 230,184.00 190,684.00 168,784.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13,740,494.95 -17,585,573.95 -17,063,014.9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 -13,579,233.02 -17,612,408.32 -17,597,305.04 总资产 23,887,927.59 27,758,542.60 28,230,697.9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 有者权益 -626,723,831.83 -612,983,336.88 -595,397,762.93 基本每股收益 -0.088 -0.112 -0.109 稀释每股收益 -0.088 -0.112 -0.109 扣除非常性损益后的基 本每股收益 -0.086 -0.112 -0.11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 股净资产 -3.991 -3.904 -3.79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 --- 净资产收益率(%) --- --- --- 注:因净利润为负值,故不计算净资产收益率。 三、报告期内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期初数 157,021,602.00 136,319,036.12 14,452,626.75 -920,776,601.75 -612,983,336.88 本期增加 -13,740,494.95 -13,740,494.95 本期减少 期末数 157,021,602.00 136,319,036.12 14,452,626.75 -934,517,096.70 -626,723,831.83 变动原因 报告期亏损 报告期亏损 第四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项 目 期初数 报告期增减变动 期末数 一、尚未流通股份 5 1、国家持有股份 其中:国家股 国有法人股 2、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25,967,604 25,967,604 31,339,000 57,306,604 -13,661,355 -13,661,355 13,661,355 0 12,306,249 12,306,249 45,000,355 57,306,604 二、已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已流通股份合计 99,714,998 99,714,998 99,714,998 99,714,998 股份总数 157,021,602 0 157,021,602 二、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的前三年,公司没有发行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公司股本结构及 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无内部职工股。 三、股东情况 1、报告期末股东户数:20,900 户。 2、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名 次 股东名称 本期末持股数 (股) 持股占总股 本比例(%) 持有股份的质 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性质 1 福州牛津--剑桥集团公司 31,339,000 19.96 质押冻结 境内法人股 2 宏亿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661,355 8.70 未冻结 境内法人股 3 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 8,000,000 5.09 未冻结 国有法人股 4 厦门国贸控股有限公司 4,306,249 2.74 未冻结 国有法人股 5 何峻 1,715,949 1.09 未冻结 流通股 6 杨文兵 1,634,506 1.04 未冻结 流通股 7 王文千 933,500 0.59 未冻结 流通股 8 何雄冠 817,135 0.52 未冻结 流通股 9 徐乜道 745,700 0.47 未冻结 流通股 10 颜维德 586,900 0.37 未冻结 流通股 注:(1)福州牛津--剑桥集团公司已将其持股中的 23,874,910 股股份委托 给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管理(详见本章第五条);(2)根据公司所了解的情 况,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变动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名次 股东名称 本期末持股数(股) 股份种类 1 何峻 1,715,949 流通股 2 杨文兵 1,634,506 流通股 3 王文千 933,500 流通股 4 何雄冠 817,135 流通股 5 徐乜道 745,700 流通股 6 颜维德 586,900 流通股 7 谢锦健 550,000 流通股 6 8 刘升凤 539,900 流通股 9 刘人健 528,111 流通股 10 黄杰 525,200 流通股 注:根据公司所了解的情况,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四、公司持股 10%以上法人股股东情况简介 1、福州牛津--剑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 亿元, 法定代表人为欧阳必增,该公司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设计开发、环保产 业、高新技术开发等。 五、关于控股情况的说明: 1、2001 年 4 月,福州牛津--剑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牛津剑桥)与北京清 华科技园发展中心(简称清华科技园)签订协议,牛津剑桥将其所持持 31,339,000 股法人股中的 23,874,910 股(占总股本的 15.21%)转让给清华科 技园。由于相关法人股股份已用于本公司银行借款的担保被质押,该项股权转 让直至目前尚未完成过户手续。故牛津剑桥仍为本公司持股数量最大的股东。 2、2001 年底,牛津剑桥与清华科技园分别签订了《股份托管协议》和《股 份托管补充协议》,牛津剑桥同意将其所持海洋法人股中的 23,874,910 股股份 委托给清华科技园管理,即由清华科技园全权行使相应的投票表决权等股东权 利。据此,清华科技园自 2001 年 12 月起成为本公司拥有最多投票表决权(占 29%) 的股东,即清华科技园为本公司的实质控股股东。 2010 年 7 月,清华科技园将其所持股份中的 13,661,355 股股份(占总股本 的 8.7%)转让给宏亿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宏亿隆),清华科技园的持股数 变为 8,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5.09%),但目前清华科技园仍为拥有最多投票表 决权(占 20.3%)的股东,即清华科技园仍为本公司的实质控股股东。 3、宏亿隆目前持股 13,661,355 股(占总股本的 8.7%),系持股数量第二位 及拥有投票表决权比例第二位的股东,但公司董事会成员 5 人中,宏亿隆推荐人 员担任的董事有 3 人、且分别兼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 第五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职起始日 孙建斌 董事长 男 1969.1 2010.8.5 胡尔钢 董事、总经理 男 1954.11 2010.8.5 畅文智 董事 男 1979.1 2008.6.20 金莉苗 董事 女 1974.4 2010.6.11 杨琼娟 董事、财务负责人 女 1974.2 2010.8.5 7 王华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男 1971.2 2008.6.20 郑斌 监事会主席 女 1978.9 2010.8.5 李国文 监事 男 1978.1 2008.6.20 王晓妙 职工监事 女 1981.11 2010.8.5 说明: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2、本公司尚未聘请独立董事。 3、董事畅文智、金莉苗以及监事会主席郑斌、监事李国文目前在股 东单位或其关联单位担任行政职务。 二、年度报酬情况 1、除畅文智、金莉苗未在公司领取报酬以外,其他三名董事有在本公司领 取报酬,该三名董事在本报告年度的报酬总额为 10 万元。 2、除由职工监事以外,其他监事未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公司董事会决定,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 理人员的本年度报酬总额为 24 万元。 4、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年度报酬 10 万元以 下的有 3 人,10 万元以上的有 2 人。 5、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的董事包括畅文智、金莉苗,不在公司领取报 酬、津贴的监事包括郑斌、李国文。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董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邰志强辞去董事长和董事职务,杨俊、廖军、王华辞去董事职务, 股东大会补选孙建斌、胡尔钢、金莉苗、杨琼娟四人为董事,补选后的董事会选 举孙建斌为董事长。 2、监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罗茁辞去监事职务、郭丽娜辞去职工监事职务,股东大会补选郑 斌为监事、职工大会补选王晓妙为职工监事。另外,鉴于李国文辞去监事会主席 职务,补选后的监事会选举郑斌为监事会主席。 3、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邰志强辞去总经理职务、张琦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补选后的董 事会聘任胡尔钢为总经理、聘任杨琼娟为财务责任人。 四、公司员工情况 1、截至2010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在职员工为7人,其中:管理人员3人, 财务人员2人,行政后勤人员2人。 2、公司现有员工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共6人。 3、除在职员工外,公司还须负担部分原公司老员工的安置费用。 8 第六章 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在治理结构上的差距 对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本 公司主要存在以下差距: 1、本公司与第一大股东福州牛津--剑桥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独立性存在问 题。 2、本公司目前尚未建立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 二、本公司目前尚未聘任独立董事。 三、与控股股东的分开情况 1、业务方面 报告期内,由于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公司未开展任何业务经营活动,故不存 在与控股股东的业务独立与否的问题。 2、资产方面 由于以前年度管理混乱,运作不规范,公司资产独立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1)由于以前年度管理混乱,原控股股东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的部分出资 至今未完全到位,实物资产基本上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仍然登记在原控 股股东的名下)或从未按规定办理过产权登记手续。另外,原控股股东占用公司 资金(包括配股募集资金)、资产尚余数千万元未归还。 (2)截止目前,公司现第一大股东福州牛津--剑桥集团有限公司结欠公司 1980万元款项尚未归还。 3、组织机构方面 公司有独立的组织结构,公司各部门未有与控股股东混合经营的情况,控股 股东也未干预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 4、人员方面 本公司在职员工未在股东单位担任行政职务,本公司拥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 工资管理体系。 5、财务方面 本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和财务 管理制度,开设了独立的银行帐户。 第七章 股东大会简介 一、公司于 2010 年 6 月 11 日在厦门市虎园路 16 号厦门宾馆 8#楼 3F 会议 室召开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9 4、关于聘任2010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5、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2009年年度报告。 7、补选金莉苗女士为公司董事。 二、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5 日在厦门市虎园路 16 号厦门宾馆 8#楼召开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董事的议案》。 鉴于邰志强、杨俊、王华三人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股东大会决定补选孙建斌、 胡尔钢、杨琼娟三人为公司董事。补选后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孙建斌、胡尔钢、 畅文智、金莉苗、杨琼娟五人组成。 2、《关于变更部分监事的议案》。 鉴于罗茁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股东大会决定补选郑斌为公司监事。补选后的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郑斌、李国文、王晓妙三人组成。 第八章 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由于公司债务负担沉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有标的达数亿元的已判决债务 尚待执行,公司在报告期内仍然无法开展任何业务经营活动,公司的持续经营能 力受到极大的影响。 二、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开展任何投资活动。 三、公司财务状况 1、主要会计科目增减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指标项目 2010 年度(或年末) 2009 年度(或年末) 增减变动 总资产 23,887,927.59 27,758,542.60 减少 13.94% 股东权益 -626,723,831.83 -612,983,336.88 减少 2.24% 净利润 -13,740,494.95 -17,585,573.95 减亏 21.86% 注:报告期末,总资产比上年末减少 387 万元,主要原因是以部分应收款抵偿 债务,导致资产和债务均减少;股东权益比上年末减少 1374 万元,主要原因是报 告期继续亏损。报告期净利润比上年度减亏 384 万元,主要原因部分银行借款经 由资产管理公司转让给非金融机构后法院裁定不再计息、减少了财务费用。 四、经营环境重大变化的影响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恶化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善,由于债 务负担极为沉重,数亿元的已判决债务尚待执行,公司无法开展除房屋临时出租 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整个公司基本上处于停顿状态。公司财务状况的好转和业 务经营的恢复有赖于公司与债权人之间达成重大的和解协议、并实施实质性的重 10 大资产重组。 五、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的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0 年度会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董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六、新年度的经营计划 1、继续做好原流通股份在股份代办转让系统交易的有关工作。 2、寻求解决或缓解债权债务问题的可能办法。 3、密切关注有关政策变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时开展重组活动。 七、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无法开展任何经营活动,在此情况 下,公司董事会仍然尽力维持必要的机构和人员处理老员工安置、公众股东接待、 咨询、资产清理以及应对诉讼等工作。 2、报告期内,董事会主要召开了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公司董事会于 201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 2009 年年度报 告以及 2010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 (2)、公司董事会于 2010 年 7 月 16 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同 意股东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和宏亿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的提议;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 (3)、公司董事会于 2010 年 8 月 5 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选 举孙建斌为董事长、聘任胡尔钢为总经理、聘任杨琼娟为财务负责人。 (4)、公司董事会于 2009 年 8 月 30 日召开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2010 年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5)、公司董事会于 201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由董事会执行的股东大会决议。 八、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由于公司无法开展经营活动,2010年度仍然亏损,董事会决定2010年度不分 红,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须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九章 监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 2009 年年 度报告及 2010 年第一季度报告、选举郑斌为监事会主席、2010 年半年度报告及 摘要、2010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议案。 二、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11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 职责,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 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0 年度会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认为该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认可 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的意见。 3、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发生。 4、报告期末,公司现第一大股东福州牛津--剑桥集团有限公司仍结欠公司 1980万元款项,严重损害了公司和其它股东的权益,公司管理当局应尽可能寻求 解决办法。 5、报告期末,公司原控股股东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仍结欠公 司巨额资金未予归还,严重损害了公司和广大股东的权益,公司管理当局应当积 极进行追讨,减少损失。 6、报告期内,公司恶化的财务状况没有得到改善,无法开展业务经营活动, 整个公司基本上处于停顿状态,公司管理层应在条件成熟时适时开展重组工作。 第十章 重要事项 一、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涉及诉讼案件标的合计约为 3.9 亿元(不含利息), 其中绝大部分判决应由本公司承担直接或连带还款责任,主要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新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发生在以前年度、尚未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1)、关于原告投资 2234 中国第一号基金公司与被告厦门海洋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报告期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审作出如 下判决: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2274 万元及相应 利息;原告对蜂巢山路 3 号的土地使用权享有抵押权,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 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后,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 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上述判决, 已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尚未通知开庭。 (2)、关于本公司就原告刘益龙、范志明租赁合同纠纷一审判决向厦门市中 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案,报告期内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 上诉人厦门市迎海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等的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尚未执行。 (3)、除此之外,本公司发生在以前年度、尚未结案的其它重大诉讼、仲裁 事项在报告期内基本上仍处于判决已生效、尚未执行的状态。 12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重大资产、吸收合并等事项。 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应披露的重大合同事项。 四、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没有承诺事项,也没有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五、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具体详见会计报表附注。 六、董事会提议聘请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1 年度的财务审计 机构,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七、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八、关于“委托代办股份转让”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原流通股股份在股份代办转让系统(即三板)进行转让,股 份简称海洋 3,股份代码 400022,每周一、三、五转让。 九、公司没有其它需披露的重要事项。 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11)第 1702006 号)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后附的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厦门海洋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0 年度 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厦门海洋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 责任包括: (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选择和运用适当的会计政策; (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导致无法发表意见的事项 厦门海洋公司账面上的固定资产-房产、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大部分未办理 相关的产权证明,或已办理产权但产权所属非厦门海洋公司;固定资产-车辆未 能提供车辆登记证明,因此无法确认其权属;银行存款账户因涉及债权债务诉讼 被冻结,无法提供银行对账单,亦无法实施函证;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无法实 施函证;因厦门海洋公司的大部分资产已被查封,我们无法对上述资产执行审核、 监盘、函证程序及其他审计程序。 厦门海洋公司账面短期借款未能提供借款合同,或银行借据,也无法实施 13 函证及其他相关的审计程序。 厦门海洋公司基本处于停产状态,存在巨额债务及对外担保,财务状况十分 恶化,未能就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的后续措施提供充分适当的依 据,我们无法判断其 2010 年度财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性。 三、 审计意见 由于上述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我们无法对厦 门海洋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长振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俊霞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后附)。 三、会计报表附注 附注一、公司基本情况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系由原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原公司”)经厦门市人民政府“厦府(1996)综 215 号”文批准分立后的存续公司。原公司是 1992 年 11 月 30 日经厦门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厦体改[1992]025 号”文批准,通过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 份制企业。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6)361 号”和“证监发字(1996)362 号”文批准, 于 1996 年 12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 A 股 1100 万股,并于同年 12 月 18 日正式挂牌上市交易。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600 万股,经过公司 1994 至 1997 年分红送股,至 1998 年末 本公司的总股本为 134,309,998 股。 根据本公司 1998 年 3 月 18 日董事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122 号”文 批复,本公司于 1998 年 11 月实施以总股本 134,309,998 股为基数、每 10 股配 2.727273 股的配股方案, 每股配股价为 3.75 元人民币,实际配售股份 22,711,604 股,其中 9,157,500 股获准从 1998 年 12 月开始 上市交易。本公司内部职工股 56,979,999 股于 1999 年 12 月上市流通。经配股后本公司总股本为 157,021,602 股,其中发起人股份 57,306,604 股,占总股本 36.50%,社会公众股 99,714,998 股,占总股 本 63.50%。 2001 年 2 月,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通过受让西安市飞天科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 21,661,355 股法人股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2001 年 4 月 26 日,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拟受让第一大股东福州牛津 —剑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法人股中的 23,874,910 股(占总股本的 15.21%),如果本次转让完成,北 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持股数将增至 45,536,265 股(占总股本的 29%)。但由于福州牛津-剑桥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所持法人股因本公司的银行借款担保而被质押,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完成上述股权的转让 过户手续。 2001 年底,牛津剑桥与清华科技园先后签订了《股份托管协议》和《股份托管补充协议》,牛津剑桥 同意将上述拟转让的 23,874,910 股法人股股份委托给清华科技园管理,即由清华科技园全权行使相应的投 票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据此,清华科技园自 2001 年 12 月起成为公司拥有最多投票表决权(占 29%)的股东, 即北京科技园发展中心为本公司的实质控股股东。 由于清华大学校企改制的原因,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所持本公司股份应由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但尚未完成过户手续。 福州牛津-剑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目前已更名为福州牛津--剑桥集团有限公司。 由于本公司 1999 至 2001 年度连续三年亏损,本公司股票于 2002 年 4 月起被暂停上市,此后,因各债 权人的追债诉讼进一步加剧了财务状况的恶化,致使本公司 2002 年中期仍然未能实现盈利,根据有关退市 规定,本公司股票自 2002 年 9 月 20 日起被终止上市(即退市)。 自 2004 年 5 月起,本公司股票开始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即三板市场)挂牌转让,股份简称“海洋 3”, 14 股份代码“400022”,公司委托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为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网址为 。 2010 年 7 月,清华科技园将其所持股份中的 13,661,355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8.7%)转让给宏亿隆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宏亿隆),清华科技园的持股数量变为 8,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5.09%),但目前清 华科技园仍为拥有最多投票表决权(占 20.3%)的股东,即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仍为本公司的实质控股 股东。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1.高新技术产品及软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2.科技园区开发、房屋出租及物业 管理;3.办公自动化及系统网络集成;4.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 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的其他商品及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加工贸易(对外销售、转口贸易)业务;5.通 讯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6.生物技术开发、研究;7.种植业、养殖业;8.文化、艺术、教育交流;9. 房地产开发。 本公司自 2002 年退市后已基本停上经营,目前主要依靠房屋临时出租收入及法人股东的支持维持留守 机构的运转。 公司住所:思明区蜂巢山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斌 注册资本:15,702 万元 附注二、本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 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三)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计量属性在本年度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年度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如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则对个别会计要素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 (六)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 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权益性投资不作为现金等价物。 (七)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 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的 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外币专门借款账户期末折算差额,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按规定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余的外币账户折算差额均计入财务费 用。不同货币兑换形成的折算差额,均计入财务费用。 (八)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 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 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方法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公司管理层按照取得或承担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目的、基于风险管理、战略投资需要等所作的指 定以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特征,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15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上述分类一经确定,不会随意变更。 2.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 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 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本公司于到期日前出售或重分类了较大金额的持有至到期类投资(较大金额是指相对该类投资出 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总金额而言),则本公司将该类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 计期间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下列情况除外:出售日 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 没有显著影响;根据合同约定的定期偿付或提前还款方式收回该投资几乎所有初始本金后,将剩余部分予 以出售或重分类;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本公司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项所 引起。 (3)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 确认金额。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 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 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通常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 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 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会计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公司将 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 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 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 16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5.金融工具的汇率风险 本公司业已存在的承担汇率波动风险(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 波动的风险)的金融工具。 6.金融资产减值见本附注二、(十六).2。 (十)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备品备件、维修 设备、消耗性生物资产等。 2.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日常核算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 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 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存货减值见本附注二、(十六).1。 (十一)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本公司固 定资产、无形资产相同的折旧或摊销政策;投资性房地产减值见二、(十六).4。 (十二)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 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和其他设备。 3.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通常按照实际成本作为初始计量。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 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 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 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固定资产 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 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 17 本,不确认损益。 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入账金额。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 价值。 4.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分类计提,根据固定 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 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 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 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预计使用年限 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35 年 3-5% 2.74-9.70% 机器设备 10-20 年 3-5% 9.60-19.20% 办公设备 5-10 年 3-5% 9.50-19.20% 运输工具 5-10 年 3-5% 9.50-19.20% 其他 5-10 年 3-5% 9.50-19.20% 铁壳船 15-16 年 3-5% 6.00-6.40% 5.固定资产减值见二、(十六).4。 (十三)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的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 在建工程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运 转所发生的净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建工程项目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取得的试运转过程中形成的、 能够对外销售的产品,其发生的成本,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时,按实际销售收入或按 预计售价冲减工程成本。在建工程发生的借款费用,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 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3.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 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 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 旧额。 上述"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固定资产已达到本公司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 则认为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①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②已经过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者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 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 ③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④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 18 地方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也不足以影响其正常使用。 4.在建工程减值见本附注二、(十六).4。 (十四)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1.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 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 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 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 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 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 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 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本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 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 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4.研究开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划分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为: 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 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 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使用寿命有限的,按该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年限采用直线法进行摊 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不予摊销。 5.无形资产减值见二、(十六).4。 (十五)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及摊销年限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其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 均摊销。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装修费用,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 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十六)主要资产的减值 1.存货 19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 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 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 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 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证 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减值事项是指在该等资产初始确认后发生的、 对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的,且本公司能对该影响做出可靠计量的事项。 (1) 应收款项 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 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额是通过对其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信用损失)按原 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扣除预计处置费用等)。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应收款项 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若应收款项属于浮动利率金融资产的,在计算可收回金额时可采用合同规定的当 期实际利率作为折现率。 期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采用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 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期末余额的一定 比例(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该比例反映各项目实际发生的减值损 失,即各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 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即账龄组合)的 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以下应收款项组合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账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0.5% 1-2 年(含 2 年) 8% 2-3 年(含 3 年) 20% 3 年以上 100% (2)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 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 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通过损益转回。 3.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损失是根据 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20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4.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商誉等长期非金融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本公司 在每期末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 试。 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 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 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长期非金融资产资产减值损失 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 时,在认定资产组时,考虑本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 式等。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 几项资产的组合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存在活跃市场的,即使部分或者所有这些产品(或者其 他产出)均供内部使用,也在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况下,将这几项资产的组合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如果该资 产组的现金流入受内部转移价格的影响,按照本公司管理层在公平交易中对未来价格的最佳估计数来确定 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的商誉,不包括子本公司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但对相关的资产组进行 减值测试时,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根据调整后的资产组 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上述资产组发生减值的,该损失按比例扣除少数股东权益份额后, 来确认归属于母本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十七)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1.初始计量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确定合并成本。本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 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 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 或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以及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确定合并成本。本公司以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 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采用吸收合并 时,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采用控股合并 时,合并成本大于在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成本,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其差额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控股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 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1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 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 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 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收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 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 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 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如果本公司无法取得被投 资单位会计政策的详细资料,则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之间的关系不认定为重大影响、共同控制,对该项权 益性投资将重新进行分类并确定其核算方法。 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以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 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 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合同或协议约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 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 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 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公司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 单位为其合营企业。共同控制经营的合营方,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确认其所控制的用于共同控制经营的资产及发生的负债。 (2)确认与共同控制经营有关的成本费用及共同控制经营产生收入的份额。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 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 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十八)借款费用资本化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 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 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 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借 22 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 用停止资本化。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按季度计算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 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 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 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 利息金额。 (十九)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 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 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 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下列方法确定: (1)已完工作的测量。 (2)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 (3)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 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 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 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建造合同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企业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 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 期确认为费用。 (2)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二十)所得税核算方法 本公司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交所得税)以及递延税项(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 上,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 23 得税影响。 递延税项是由于财务报表中资产及负债的账面金额与其用于计算应税利润的相应税基之间的差额所产 生的预期应付或可收回税款。递延税项采用资产负债表负债法核算。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 得税资产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一般情况下,所有应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均予确认,而递延所得税资产则只能在未来应纳税利润足以用作抵销暂时性差异的限度内,才予以确认。 如果暂时性差异是由商誉,或在某一既不影响纳税利润、也不影响会计利润的交易(除了实际合并)中的 其它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下产生的,则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则不予确认。 对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投资,以及在合营公司的权益产生的应税暂时性差异会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但本公司能够控制这些暂时性差异的转回,而且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将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情况则属例 外。 本公司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核查,并且在未来不再很可能有足够纳 税所得以转回部份或全部递延所得税资产时,按不能转回的部份扣减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是以预期于相关资产实现或相关负债清偿当期所使用的所得税率计算。递延所得税通常会 计入损益,除非其与直接计入权益的项目有关,在这种情况下,递延所得税也会作为权益项目处理。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只有在与它们相关的所得税是由同一个税务机构征收,并且本公司打算以净额 结算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负债时才互相抵销。 (二十一)股份支付 本公司授予高管人员以权益结算或以现金结算的股权激励。用于股权激励的权益工具按照授权日的公 允价值计量。 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 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对于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授予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期 权等权益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 模型至少应当考虑以下因素:①期权的行权价格;②期权的有效期;③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④股价预计波 动率;⑤股份的预计股利;⑥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 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 致。 根据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止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 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附注三、本年度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其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无 2.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无 3.前期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原因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均采用追溯调整法,累计影响所有者权益 24,775,149.95 元,累计影响资产 2,160,847.73 元,累计影响负债-22,614,302.22 元。 附注四、税项 (一)本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费项目 报告期执行的法定税率 增值税 17% 营业税 5% 24 城建税 7% 企业所得税 22% 房产税 12% 土地使用税 6 元/每平方米 个人所得税 超额累进税率 教育费附加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1% (二)税负减免 本公司隶属厦门经济特区,本年度企业所得税实行 22%的优惠政策。 附注五、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凡未注明年初数的均为年末数) (一)货币资金 1.货币资金构成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现金 6,534.72 银行存款 其中:人民币 美元 其他货币资金 其中:人民币 合 计 6,534.72 2.抵押、冻结等限制变现或存放在境外、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本公司 2010 年末共有银行账户 18 户,均被抵押、冻结。 (二)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构成 年末数 年初数 账 龄 账面余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占总额比 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16,586,670.37 100% 16,586,670.37 16,586,670.37 100% 16,586,670.37 合 计 16,586,670.37 100% 16,586,670.37 16,586,670.37 100% 16,586,670.37 2.应收账款的类别 客户类别 年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25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12,278,057.86 12,278,057.86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 4,308,612.51 4,308,612.51 其他不重大的应收款项 合 计 16,586,670.37 16,586,670.37 3.年末应收账款中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4.年末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名 欠款人名称 欠款金额 欠款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厦门兴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渔船 5,824,330.66 三年以上 35.11% 厦门海洋集团远洋渔业有限公司 渔船 3,869,065.46 三年以上 23.33% 蔡清灿 1,320,000.00 三年以上 7.96% 林建忠 1,623,816.00 三年以上 9.79% 厦门新税泰有限公司 1,568,450.00 三年以上 9.46% 合计 14,205,662.12 85.65% (三)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构成 年末数 年初数 账 龄 账面余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占总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5,132.01 0.00% 463.38 75,608.87 0.02% 129.73 1-2 年 1,132,231.75 0.36% 31,635.96 2-3 年 395,449.56 0.13% 112,291.08 3 年以上 310,120,227.45 100.00% 290,300,582.50 312,715,241.94 99.49% 290,688,500.21 合 计 310,125,359.46 100.00% 290,301,045.88 314,318,532.12 100.00% 290,832,556.98 2.按个别认定法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欠款人名称 年末数 年初数 账 龄 福州牛津剑桥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19,800,717.95 19,800,717.95 3 年以上 合 计 19,800,717.95 19,800,717.95 3.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欠款人名称 欠款金额 计提比例 计提金额 理由 厦门海洋集团远洋渔业 有限公司 84,017,712.06 100% 84,017,712.06 50 万元以上账龄 3 年以上 厦门兴洋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 60,895,199.00 100% 60,895,199.00 50 万元以上账龄 3 年以上 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 57,000,956.03 100% 57,000,956.03 50 万元以上账龄 3 年以上 26 欠款人名称 欠款金额 计提比例 计提金额 理由 (怡安)厦门无纺布有限 公司 24,682,776.80 100% 24,682,776.80 50 万元以上账龄 3 年以上 厦门新东海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 20,498,723.74 100% 20,498,723.74 50 万元以上账龄 3 年以上 福州牛津剑桥科技发展 有限公司 19,800,717.95 本公司股东,不计提坏账 厦门海洋裕丰网有限公 司 9,526,893.86 100% 9,526,893.86 50 万元以上账龄 3 年以上 厦门海味大厦 8,065,813.0 100% 8,065,813.0 50 万元以上账龄 3 年以上 厦门金斯达无纺布制品 有限公司 8,032,011.04 100% 8,032,011.04 50 万元以上账龄 3 年以上 合作开发富城花园款 4,400,000.00 100% 4,400,000.00 50 万元以上账龄 3 年以上 厦门鹭台大饭店 3,176,530.39 100% 3,176,530.39 50 万元以上账龄 3 年以上 厦门中兴发展公司 2,323,268.34 100% 2,323,268.34 50 万元以上账龄 3 年以上 香港怡洋有限公司 1,181,571.50 100% 1,181,571.50 50 万元以上账龄 3 年以上 厦门海光制衣公司 976,452.73 100% 976,452.73 50 万元以上账龄 3 年以上 泛亚投资公司 714,355.41 100% 714,355.41 50 万元以上账龄 3 年以上 闽厦渔 0281*0282 张玉 华 628,710.00 100% 628,710.00 50 万元以上账龄 3 年以上 闽厦渔 0217*0218 张金 才 608,710.00 100% 608,710.00 50 万元以上账龄 3 年以上 厦门角屿金例有限公司 500,000.00 100% 500,000.00 50 万元以上账龄 3 年以上 合 计 307,030,401.85 287,229,683.90 4.年末其他应收款中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福州牛津剑桥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欠款为 19,800,717.95 元,详见本附注六。 5.年末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名 欠款人名称 欠款金额 性质或内容 欠款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 例 厦门海洋集团远洋渔业有限公 司 84,017,712.06 资金往来 3 年以上 26.73% 厦门兴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0,895,199.00 资金往来 3 年以上 19.37% 厦门海洋实业总公司 57,000,956.03 资金往来 3 年以上 18.13% (怡安)厦门无纺布有限公司 24,682,776.80 资金往来 3 年以上 7.85% 厦门新东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498,723.74 资金往来 3 年以上 6.52% 合 计 247,095,367.63 78.61% 6.年末关联方其他应收款占其他应收款总金额的 6.38%。 (四)固定资产原值及累计折旧 1.分类明细 27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一、原价合计 7,025,373.98 7,025,373.98 其中:房屋建筑物 6,509,748.27 6,509,748.27 运输设备 430,433.19 430,433.19 电子设备机器 15,568.00 15,568.00 其他设备 69,624.52 69,624.52 二、累计折旧合计 3,924,829.89 180,703.68 4,105,533.57 其中:房屋建筑物 3,431,779.66 179,563.92 3,611,343.58 运输设备 413,215.86 413,215.86 电子设备机器 13,286.14 1,126.80 14,412.94 其他设备 66,548.23 12.96 66,561.19 三、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房屋建筑物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机器 其他设备 四、账面价值合计 3,100,544.09 2,919,840.41 其中:房屋建筑物 3,077,968.61 2,898,404.69 运输设备 17,217.33 17,217.33 电子设备机器 2,281.86 1,155.06 其他设备 3,076.29 3,063.33 注 1:上述房屋建筑物基本上无产权证明或有产权证明但产权非本公司所有。 注 2:年末查封、抵押的固定资产见本附注五(七)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五)无形资产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一、原价合计 1,833,240.00 1,833,240.00 1.土地使用权 1,770,000.00 1,770,000.00 2.办公室管理网站 30,000.00 30,000.00 3.财务软件 1 17,000.00 17,000.00 4.财务软件 2 2,240.00 2,240.00 5.商标 14,000.00 14,000.00 28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二、累计摊销合计 662,746.63 37,662.24 700,408.87 1.土地使用权 601,800.00 35,400.00 637,200.00 2.办公室管理网站 30,000.00 30,000.00 3.财务软件 1 15,111.09 1,888.91 17,000.00 4.财务软件 2 1,835.54 373.33 2,208.87 5.商标 14,000.00 14,000.00 三、减值准备合计 1.土地使用权 2.办公室管理网站 3.财务软件 1 4.财务软件 2 四、账面价值合计 1,170,493.37 1,132,831.13 1.土地使用权 1,168,200.00 1,132,800.00 2.办公室管理网站 0.00 3.财务软件 1 1,888.91 4.财务软件 2 404.46 31.13 5.商标 0.00 注:年末用于抵押、担保的无形资产见本附注五(七)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资产减值准备 本年减少额 项 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计提额 转回 冲回 年末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307,419,227.35 531,511.10 306,887,716.25 固 定 资 产 减 值准备 合 计 307,419,227.35 306,887,716.25 (七)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 资产 年初账面价值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一、用于担保的资 产 29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 资产 年初账面价值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二、其他原因造成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 资产 1.房屋建筑物 3,077,968.61 179,563.92 2,898,404.69 查封、抵押 2.土地使用权 1,168,200.00 35,400.00 1,132,800.00 抵押、担保 合 计 4,246,168.61 214,963.92 4,031,204.69 (八)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信用借款 95,301,522.99 95,301,522.99 质押借款 19,129,510.00 19,129,510.00 抵押借款 21,498,525.00 21,498,525.00 保证借款 合 计 135,929,557.99 135,929,557.99 2.已到期未偿还的借款: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 贷款利 率 贷款资金 用途 未按期偿还原因 预计还款期 报表日后 是否归还 厦门农业银行 40,189,557.99 无资金偿还 不确定 否 厦门滨海信用社 12,000,000.00 无资金偿还 不确定 否 投资 2234 中国第 一号基金公司 22,740,000.00 无资金偿还 不确定 否 厦门市億源置业 有限公司 20,000,000.00 无资金偿还 不确定 否 厦门兴业银行 16,000,000.00 无资金偿还 不确定 否 厦门居泰安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 12,500,000.00 无资金偿还 不确定 否 国际银行借款 12,500,000.00 无资金偿还 不确定 否 合 计 135,929,557.99 (九)预收账款 账 龄 年末数 年初数 1 年以内 57,546.00 1 年以上 1,040,225.00 合 计 1,097,771.00 1.年末余额中无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2.年末余额中无欠关联方款项。 3.无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预收账款 (十)其他应付款 账 龄 年末数 年初数 30 1 年以内 1,716,783.93 344,961.62 1 年以上 16,824,112.95 20,287,617.21 合 计 18,540,896.88 20,632,578.83 1.年末余额中无欠持本公司 5%以上(含 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2.年末余额中关联方欠款为 1,704,611.31 元,占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的 9.19%,详见本附注六。 3.账龄超过一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 债权人名称 金 额 未偿还原因 报表日后是否归还 厦门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7,259,141.39 无资金偿还 否 厦门华顺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3,987,992.72 无资金偿还 否 厦门海洋华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47,567.94 无资金偿还 否 部门职工保证金 1,330,000.00 无资金偿还 否 厦门地方税务局滞纳金 779,069.17 无资金偿还 否 合计 15,503,771.22 4.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 债权人名称 金额 性质或内容 备注 厦门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7,259,141.39 往来款 厦门华顺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3,987,992.72 往来款 厦门海洋华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47,567.94 往来款 启迪科技 1,554,611.31 往来款 部门职工保证金 1,330,000.00 押金 厦门地方税务局滞纳金 779,069.17 税款滞纳金 合计 17,058,382.53 (十一)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支 付 年末数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59,320.60 98,705.83 37,929.00 120,097.43 二、职工福利费 651,280.31 83,325.00 567,955.31 三、社会保险费 30,507.89 30,507.89 其中:1.医疗保险费 24,095.84 24,095.84 2.基本养老保险费 6,315.56 6,315.56 3.年金缴费 4.失业保险费 96.49 96.49 31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支 付 年末数 5.工伤保险费 6.生育保险费 四、住房公积金 180,203.33 2,995.83 177,207.50 五、工会经费 111,683.15 111,683.15 六、职工教育经费 53,042.60 53,042.60 七、非货币性福利 360 360.00 八、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九、其他 其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合 计 1,086,397.88 98,705.83 124,249.83 1,060,853.88 2. 本年提供的非货币性福利及应付职工薪酬中属于拖欠性质或工效挂钩的部分 无 (十二)应交税费 税 种 年末数 年初数 报告期执行的法定税率 应交增值税 -6,958.10 -6,958.10 应交营业税 122,614.98 119,737.68 5%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8,072.39 7,870.94 7% 应交房产税 628,722.34 628,722.34 12% 应交个人所得税 -64,501.14 -61,610.34 应交土地使用税 33,614.00 33,614.00 6 元/㎡ 应交印花税 2,930.34 2,930.34 应交企业所得税 1,339,432.44 1,339,432.44 22% 应交教育费附加 580.6 494.32 4% 基础设施附加 3,256.96 3,256.96 地方教育附加 122.61 93.83 社会事业发展费用 3,722.24 3,722.24 应交社保费 8,129.70 -6,211.62 应交公积金 -1,260.97 -8,388.00 合计 2,061,685.51 2,056,707.03 (十三)预计负债 1.分类 32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本期确认的预 期补偿金额 对外提供担保 328,263,187.05 328,263,187.05 未决诉讼 4,450,798.00 4,450,798.00 合 计 332,713,985.05 332,713,985.05 2.被担保单位及计提的预计负债明细如下: 被担保单位名称 年末数 年初数 计提理由 厦门华德实业总公司 2,242,504.75 2,242,504.75 被担保单位借款未偿还 厦门中贸进出口有限公司 43,930,879.90 43,930,879.90 被担保单位借款未偿还 厦门源益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88,070.00 20,288,070.00 被担保单位借款未偿还 福建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3,029,472.40 113,029,472.40 被担保单位借款未偿还 怡安(厦门)无纺布有限公 司 96,335,300.00 96,335,300.00 被担保单位借款未偿还 厦门海洋裕丰网公司 2,386,900.00 2,386,900.00 被担保单位借款未偿还 厦门金斯达无纺布制品企业 有限公司 4,637,100.00 4,637,100.00 被担保单位借款未偿还 厦门兴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805,560.00 1,805,560.00 被担保单位借款未偿还 厦门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12,646,000.00 12,646,000.00 被担保单位借款未偿还 厦门华泓经济发展公司 1,482,700.00 1,482,700.00 被担保单位借款未偿还 厦门海洋华顺食品工业有限 公司 29,478,700.00 29,478,700.00 被担保单位借款未偿还 小计 328,263,187.05 328,263,187.05 注:对外担保债务计算到 2001 年末的利息约为 1 亿(即本息合计约为 3.3 亿元,已记入预计负债), 2002 年起的利息未再计算。 (十四)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长期借款 17,609,426.10 17,609,426.10 合 计 17,609,426.10 17,609,426.10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借款条件 年末数 年初数 已到期末偿还原因 信用借款 抵押借款 4,609,426.10 4,609,426.10 无能力偿还 保证借款 13,000,000.00 13,000,000.00 无能力偿还 质押借款 合 计 17,609,426.10 17,609,426.10 33 2.以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均已逾期,具体明细如下表: 贷款单位 币种 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 年利率 借款条件 福建华侨信托投资公司 美元 4,609,426.10 1997-06-27 至 2000-06-27 抵押借款 厦门市億源置业有限公司 人民币 13,000,000.00 1998-01-08 至 2000-01-05 保证借款 合 计 17,609,426.10 (十五)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数 厦门工商银行利息 33,424,985.07 33,424,985.07 证券时报信息报刊费用 150,000.00 150,000.00 福建省华侨信托投资公司利 息 2,723,707.79 2,723,707.79 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 司 224,273.16 224,273.16 福建省华侨信托投资公司美 元利息 2,826,117.20 2,826,117.20 中国证券报报刊费用 130,000.00 130,000.00 厦门外汇管理局外汇罚款 134,260.71 134,260.71 农业银行利息 4,421,082.48 4,421,082.48 厦门滨海信用社利息 1,445,437.50 1,445,437.50 福建兴业银行利息 1,726,678.04 1,726,678.04 建设银行利息 1,460,723.96 1,460,723.96 厦门国际银行利息 1,596,219.45 1,596,219.45 深圳交易所 18,000.00 18,000.00 北京京都会计事务所 200,000.00 200,000.00 厦门市国资局 12.05 12.05 长短期借款利息 79,133,958.19 13,079,898.41 92,213,856.60 合计 129,615,455.60 13,079,898.41 142,695,354.01 注:本公司按年利息 10%计提长、短期借款的应计利息,本期计提 13,079,898.41 元。 (十六)股本 年内增减变动 年末数 比例% 项目 年初数 比例 % 股权转让 其它 1.非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57,306,604.00 36.50 0 57,306,604.00 36.50 ①国家持有股份 25,967,604.00 16.54 -13,661,355.00 12,306,249.00 7.84 其中:国有股 34 国有法人股 25,967,604.00 16.54 % -13,661,355.00 12,306,249.00 7.84 ②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1,339,000.00 19.96 13,661,355.00 45,000,355.00 28.66 非流通股份合计 57,306,604.00 36.50 57,306,604.00 36.50 2.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股 3.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A 股 99,714,998.00 63.50 99,714,998.00 63.5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 计 99,714,998.00 63.50 99,714,998.00 63.50 4.股份总数 157,021,602.0 0 100 157,021,602.00 100 注:截止报告期末,持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福州牛津-剑桥有限公司 31,339,000.00 19.96% 境内法人股 宏亿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661,355.00 8.70% 境内法人股 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 8,000,000.00 5.10% 国有法人股 (十七)资本公积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股本溢价 116,613,617.82 116,613,617.82 其他资本公积 19,705,418.30 19,705,418.30 合计 136,319,036.12 136,319,036.12 (十八)盈余公积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7,657,569.74 7,657,569.74 任意盈余公积 6,795,057.01 6,795,057.01 合 计 14,452,626.75 14,452,626.75 (十九)未分配利润 项 目 金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调整前年初未分配利润 -945,551,751.70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增+,调减-) 24,775,149.95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920,776,601.75 加:本年净利润 -13,740,494.95 加: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35 项 目 金额 提取或分配比例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年末未分配利润 -934,517,096.70 (二十)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项 目 主营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主营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营业收入 230,184.00 190,684.00 190,684.00 营业成本 14,305.21 39,552.95 39,552.95 营业毛利 215,878.79 151,131.05 151,131.05 本公司本期无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所发生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房屋租赁收入,其他业务成本为应 支付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二十一)财务费用 类 别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利息支出 13,079,898.41 16,672,403.28 减:利息收入 1.73 汇兑损失 减:汇兑收益 其 他 合 计 13,079,898.41 16,672,401.55 (二十二)营业外收入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1.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3.债务重组利得 4.政府补助 5.盘盈利得 6.捐赠利得 43,000.00 合 计 43,000.00 (二十三)营业外支出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3.债务重组损失 36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4.公益性捐赠支出 5.非常损失 6.盘亏损失 7.其他 161,261.93 16,165.63 合 计 161,261.93 16,165.63 (二十四)现金流量表附注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往来款 1,210,390.64 685,845.03 合计 1,210,390.64 685,845.03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费用 116,673.57 206,974.74 往来支出 166,874.13 75,608.87 合计 283,547.70 282,583.61 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3,740,494.95 -17,585,573.95 加:资产减值准备 -531,511.1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180,703.68 263,589.63 无形资产摊销 37,786.68 38,575.5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 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3,079,898.41 16,672,401.55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694,284.34 -75,608.87 37 补充资料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85,867.66 447,416.40 其 他 238,812.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34.72 -387.23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87.2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6,534.72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534.72 -387.23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 目 年末数 年初数 一、现金 6,534.72 其中:库存现金 6,534.7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被冻结的银行存款 被冻结的其他货币资金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534.72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 金等价物 附注六、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认定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40 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本公司关联方认定标准为: 1.关联方定义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 38 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2.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1)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3)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 外的法人; (4)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5)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本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 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 (7)本公司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本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上述第 1、2 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6)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 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3.不构成本公司关联方的法人和自然人 (1)与本公司发生日常往来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2)与本公司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关系的单个客户、供应商、特许商、经销商或代理。 (3)与该企业共同控制合营企业的合营者。 (4)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 (二)母公司和子公司有关信息 1.本公司的母公司有关信息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 福州牛津-剑桥集团公 司 福州 计算机软件开发等 28,000.00 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 心 北京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清华 大学科技园的开发等 40,116.00 102071926000 宏亿隆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北京 投资及投资管理等 5,000.00 注 1:本公司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为福州牛津--剑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牛津剑桥,持股 31,339,000 股,占总股本的确良 9.96%)。 注 2:2001 年 4 月牛津剑桥协议将所持法人股中的 23,874,910 股(占总股本的 15.21%)转让给北京清 华科技园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清华科技园)。由于牛津剑桥所持法人股因本公司的银行借款担保而被质押, 此后一直没有完成股权的过户手续。 2001 年 11 月和 2001 年 12 月,牛津剑桥与清华科技园分别签订了《股份托管协议》和《股份托管补 充协议》,牛津剑桥同意将其所持海洋法人股中的 23,874,910 股股份委托给清华科技园管理,即由清华科 技园全权行使相应的投票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据此,清华科技园自 2001 年 12 月起成为本公司拥有最多投 票表决权(占 29%)的股东,即北京科技园发展中心为本公司的实质控股股东。 2010 年 7 月,清华科技园将其所持股份中的 13,661,355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8.7%)转让给宏亿隆投 39 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宏亿隆),清华科技园的持股数量变为 8,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5.09%),但目前清 华科技园仍为拥有最多投票表决权(占 20.3%)的股东,即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仍为本公司的实质控股 股东。 注 3:宏亿隆目前持股 13,661,355 股(占总股本的 8.7%),系持股数量第二位及拥有投票权比例第二 位的股东,但公司董事会成员 5 人中,宏亿隆推荐人员担任的董事有 3 人、且分别兼任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和财务负责人。 2.母公司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股本)变化情况 母公司名称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年末数 福州牛津-剑桥集团公司 28,000.00 28,000.00 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 40,116.00 40,116.00 宏亿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50,000.00 3.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母公司名称 合计持股比例(%) 合计享有的表决权比例(%) 福州牛津-剑桥集团公司 19.96 4.75 北京清华科技园发展中心 5.09 20.30 宏亿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70 8.70 (三)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 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厦门启迪科技有限公司 受本公司潜在控股股东控制 北京启迪控股有限公司 受本公司潜在控股股东控制 (四)关联方交易 1.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按市场价确定关联交易价格。 2.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项 目 年末金额 占所属科目全部应收(付)款项余 额的比重(%) 本年末 上年末 本年末 上年末 其他应收款: 福州牛津-剑桥集 团公司 19,800,717.95 19,800,717.95 6.38 6.04 北京分公司 1,550,785.12 0.47 小计 19,800,717.95 21,351,503.07 6.38 6.51 其他应付款: 厦门启迪科技有限 公司 1,554,611.31 777,902.11 8.38 3.66 北京启迪控股有限 公司 150,000.00 150,000.00 0.81 0.71 小计 1,704,611.31 927,902.11 9.19 4.37 3.其他关联方交易事项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牛津剑桥为本公司 4,356 万元的银行借款提供信用担保、并以其所持的 3,133.9 40 万股“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为本公司的 2,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附注七、或有事项 (一)重大诉讼事项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涉及诉讼案件标的合计约为 3.9 亿元(不含利息),其中绝大部分判决应由 本公司承担直接或连带还款责任,主要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新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发生在以前年度、尚未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 (1)、关于原告投资 2234 中国第一号基金公司与被告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 纷一案,报告期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审作出如下判决: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 借款本金 2274 万元及相应利息;原告对蜂巢山路 3 号的土地使用权享有抵押权,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 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后,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不服上述判决,已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尚未通知开庭。 (2)、关于本公司就原告刘益龙、范志明租赁合同纠纷一审判决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一案, 报告期内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人厦门市迎海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厦门海洋实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的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尚未执行。 (3)、除此之外,本公司发生在以前年度、尚未结案的其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在报告期内基本上仍 处于判决已生效、尚未执行的状态。 (二)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为关联方及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对外担保本金总计约为人民币 24,305 万元,本公司已对上述对外担保本金及 截止 2001 年 12 月 31 日预计由本公司负担的利息全额计提预计负债,以后年度未再计提预计负债。 附注八、承诺事项:无。 附注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无。 附注十、其他事项说明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无。 (二)债务重组:无。 (三)资产置换:无。 (四)外币折算:无。 附注十一、本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损失以“-”列示) 项 目 金 额 (一)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三)债务重组损益 (四)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161,261.93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合 计 -161,261.93 附注十二、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0.09 -0.09 41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本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09 -0.09 附注十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全体董事于 2011 年 4 月 7 日批准报出。 第十二章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制表人签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证券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 及公告原稿; 四、公司章程。 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O11 年 4 月 26 日 42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资产 注释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一) 6,534.72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五、(二) - - 预付款项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其他应收款 五、(三) 19,824,313.58 23,485,975.1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4,407.75 1,530.00 流动资产合计 19,835,256.05 23,487,505.1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五、(四) 2,919,840.41 3,100,544.09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五、(五) 1,132,831.13 1,170,493.37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4,052,671.54 4,271,037.46 资 产 总 计 23,887,927.59 27,758,542.60 43 资产负债表(续)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注释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八) 135,929,557.99 135,929,557.99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五(九) 1,097,771.0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五(十一) 1,060,853.88 1,086,397.88 应交税费 五(十二) 2,061,685.51 2,056,707.03 应付利息 其他应付款 五(十) 18,540,896.88 20,632,578.83 应付分保账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五(十四) 17,609,426.10 17,609,426.10 其他流动负债 五(十五) 142,695,354.01 129,615,455.60 流动负债合计 317,897,774.37 308,027,894.4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五(十三) 332,713,985.05 332,713,985.05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332,713,985.05 332,713,985.05 负债合计 650,611,759.42 640,741,879.4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五(十六) 157,021,602.00 157,021,602.00 资本公积 五(十七) 136,319,036.12 136,319,036.12 减:库存股 - - 盈余公积 五(十八) 14,452,626.75 14,452,626.75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五(十九) -934,517,096.70 -920,776,601.7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26,723,831.83 -612,983,336.88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626,723,831.83 -612,983,336.8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887,927.59 27,758,542.60 44 利润表 编制单位: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 单位:元 项 目 注释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230,184.00 190,684.00 其中:营业收入 五、(二十) 230,184.00 190,684.0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3,809,417.02 17,803,092.32 其中:营业成本 五、(二十) 14,305.21 39,552.9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715,213.40 1,091,137.82 财务费用 五、(二十一) 13,079,898.41 16,672,401.55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填列) 三、营业利润 -13,579,233.02 -17612408.32 加:营业外收入 五、(二十二) 43,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五、(二十三) 161,261.93 16,165.6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740,494.95 -17,585,573.95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填列) -13,740,494.95 -17,585,573.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740,494.95 -17,585,573.95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33,684.0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45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10,390.64 685,845.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10,390.64 919,529.0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6,974.7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83,328.97 600,282.62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979.25 37,050.0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3,547.70 75,608.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03,855.92 919,916.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34.72 -387.2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534.72 -387.2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7.2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534.72 股东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 金额单位:元 本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实收资本(或股 本) 资本公积 减:库 存股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其他 少数 股东 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57,021,602.00 136,319,036.12 14,452,626.75 -920,776,601.75 -612,983,336.88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157,021,602.00 136,319,036.12 14,452,626.75 -920,776,601.75 -612,983,336.88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 -13,740,494.95 -13,740,494.95 (一)净利润 -13,740,494.95 -13,740,494.95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利得和损失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净增加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 其他所有者权益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 目相关得所得税 4、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13,740,494.95 -13,740,494.95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 益额 3、其他 47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157,021,602.00 136,319,036.12 0.00 14,452,626.75 0.00 -934,517,096.70 0.00 -626,723,8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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