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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
风景名胜
建设
发展
概况
分析
第一章 黑龙江省风景名胜区建设发展概况与分析
第一节 风景名胜区体系建制状况与特点分析
1982年,黑龙江省五大连池风景区和镜泊湖风景区被国务院首批审定公布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989年,经黑龙江省政府审定批准设立了太阳岛、丹清河、二龙山、桃山、兴凯湖5处风景区为省级风景名胜区。1994年,省政府审定批准延寿山庄、莲花湖、吉兴河、哈达河、柳树岛、四丰山、明月岛、卧牛湖、龙凤山9处风景区为省级风景名胜区。1988年,国家组织审定第二批国家重点风景区,要求各省从已建制的省级风景区中选送,当时我省虽然尚无省级风景区建制,但积极补充申报了兴凯湖风景区,由于准备不够等原因,未获批准。
当前黑龙江省正式建立有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处,省级风景名胜区14处,详见表1-1。全省各地进行旅游开发建设的风景区点200余处,虽然部分风景旅游开发地以风景区命名,但是除上述16处风景区外,其它都未经正式审批建制并报送风景区主管部门备案。
黑龙江省现状16处风景区主要分布于黑龙江省中东部地区,分属8个地市。大庆市、绥化市、鹤岗市、双鸭山市、大兴安岭地区尚未建立风景区。16处风景区全部属于自然风景资源主导型,各风景区都有少量人文景观,但与自然景观相比,人文景观价值较低。按主体风景资源类型划分为以下5种类型:
·山林——湖泊景观类型:镜泊湖、莲花湖、卧牛湖、二龙山、龙凤山、吉兴河、四丰山、哈达河、延寿山庄9处风景区。其中,镜泊湖风景区拥有火山熔岩地貌、天然瀑布及火山口森林等特色景观,风景资源价值较高。其它8处风景区都是因修建水库而形成的山水风光区。
·火山地貌(矿泉)型:五大连池风景区,属于特色风景资源区,有较高的观赏、科学研究、医疗保健价值。
·山地森林型:桃山、丹清河2处风景区,北国山林特色,生态环境质量较好。
·天然湖泊型:兴凯湖风景区,中俄界湖,天然景色极为秀美。
·江河洲岛型:太阳岛、明月岛、柳树岛3处风景区,均位于大城市近郊区,景区内开发建设有娱乐、度假等旅游服务建筑,特别是太阳岛风景区已出现“城市化”建设形态。
由以上分析表明,黑龙江省现状风景区以山林——湖泊(水库)资源型为主,类型不够丰富,黑龙江省内具有地方特色的冰雪气象、原生森林、湿地、草原等特色景观资源在风景区内尚未得到充分展现。
表1-1 黑龙江省现状风景名胜区统计表
风景名胜区名称
位置
面积
(km2)
景观类型
批准建立
时 间
镜泊湖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宁安市
1214
高山堰塞湖自然景观
1982年
五大连池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五大连池市
1060
矿泉、火山口、熔岩奇观
1982年
太阳岛省级风景名胜区
哈尔滨市
38
江河洲岛景观
1989年
兴凯湖省级风景名胜区
密山市
2800
天然湖泊
1989年
二龙山省级风景名胜区
宾 县
25
湖泊(水库),山水结合型
1989年
桃山省级风景名胜区
铁力市
1000
山地森林景观
1989年
丹青河省级风景名胜区
依兰县
460
山地森林、历史文化景观
1989年
延寿山庄省级风景名胜区
延寿县
99
湖泊(水库),山水结合型
1994年
莲花湖省级风景名胜区
海林市
1900
湖泊(水库),山水结合型
1994年
吉兴河省级风景名胜区
勃利县
40
湖泊(水库),山水结合型
1994年
哈达河省级风景名胜区
鸡西市
30.7
湖泊(水库),山水结合型
1994年
柳树岛省级风景名胜区
佳木斯市
10.57
江河洲岛景观
1994年
四丰山省级风景名胜区
佳木斯市
15
湖泊(水库),山水结合型
1994年
明月岛省级风景名胜区
齐齐哈尔市
7.66
江河洲岛景观
1994年
卧牛湖省级风景名胜区
黑河市
50
湖泊(水库),山水结合型
1994年
龙凤山省级风景名胜区
五常市
1840
湖泊(水库),山水结合型
1994年
第二节 风景资源开发与保护状况
一、风景资源开发进程
黑龙江省风景旅游活动萌发于19世纪末期,随着我国东北地区交通的建设而逐渐发展起来。1903年中东铁路建成,黑龙江省铁路、公路、码头也纷纷兴建,游客多时铁路部门便临时增发列车。哈尔滨周边扎兰屯、巴林、二层甸子、一面坡、呼兰等地成为重要旅游地。民国初年,群众性旅游兴起,黑龙江巡抚衙门曾通知各地中小学校组织“暑假游历”。旅游活动从观赏“三风”——自然风光、建筑风貌、风土人情,发展扩充为到自然环境中避暑、钓鱼、狩猎、探胜等项目。
日伪统治的萧条时期,旅游市场受到政治和经济影响,旅游业呈现一蹶不振的局面。其间产生“近郊四景”的称谓,包括呼兰、阿城、玉泉、第二松花江。在牡丹江、佳木斯、齐齐哈尔、黑河等地区也进行了风景旅游开发活动,开发的景区有镜泊湖、横道河子、雅鲁河等。新中国成立后,旅游业曾一度展现复苏态势,但“文化大革命”的冲击使旅游业重新步入低潮,风景旅游地的开发建设几乎处于停顿状态,直到“文化大革命”后期才又展现回暖之势。
改革开放之后,黑龙江省旅游资源开发条件逐步改善,促进旅游发展的政策陆续出台,风景资源开发受到全省各地高度重视,风景旅游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全省每年都有一批风景旅游区(点)投入运营,原有的景区景点也纷纷增加旅游项目,逐渐形成规模。对镜泊湖高山堰塞湖、五大连池火山矿泉以及冰雪、森林等特色旅游资源的开发力度加强,自然景观游览观赏、野生动物观赏、狩猎、滑雪、休疗养、度假、历史名胜观赏考察等风景旅游项目渐成体系。至2000年,黑龙江省已经进行风景资源开发的风景旅游地达200余处,其中主要风景旅游地100余处,见表1-2。
表1-2 黑龙江省主要风景旅游地名录
地 市
县 市
主要风景旅游地名称
哈尔滨市
市 区
太阳岛、森林植物园、东北虎林园
依兰县
丹清河风景区
方正县
双凤水库景区
通河县
乌龙狩猎区
尚志市
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帽儿山旅游区、乌吉密滑雪场、石嘴山旅游区、兴安林场森林公园
延寿县
延寿山庄风景区、长山滑雪场
宾 县
二龙山风景区、长寿森林公园
木兰县
香磨山风景区
五常市
龙凤山风景区、月牙湖旅游区
阿城市
松峰山游览区、红星水库游览区、玉泉狩猎场、金泉森林公园、威虎山森林公园
巴彦县
驿马山森林公园
齐齐哈尔市
市 区
明月岛风景游览区、龙沙公园、扎龙自然保护区、青松狩猎场
富拉尔基
鸡心岛、红岸公园
昂昂溪
榆树崴子风景旅游区、金三角森林公园
牡丹江市
市 区
牡丹峰自然保护区
宁安市
镜泊湖风景区(火山口森林公园)、桦树川旅游风景区
海林市
莲花湖风景区、横道河镇虎园、“八一”滑雪场
林口县
莲花避暑山庄、合兴山庄、九龙山庄、南山旅游区、 “八女投江”殉难地
穆棱市
六峰山自然保护区、绥楞阁旅游度假区、张家湾旅游度假区、四海店旅游度假区
佳木斯市
市 区
柳树岛风景区、四丰山风景区、清真寺
汤原县
大亮子河森林公园、嘟鲁河水禽猎场
桦川县
瓦里堆吞古城、前董家子古山寨、星火朝鲜族乡
富锦市
霍吞吉里古城遗址、嗄尔当古城
同江市
街津山国家森林公园、三江口风景区、
抚远县
莽吉塔古城遗址、东方第一哨
大庆市
市 区
大庆水库
林甸县
林甸温泉疗养区、东升水库风景区、狐狸芯观鹤地、黑山狩猎场
杜尔伯特县
寿山民俗旅游度假区、连环湖旅游度假区、石人沟旅游区、新店松林公园、五马沙坨风景区
肇源县
大庙风景区、莲花泡风景区
伊春市
市 区
五营森林公园、带岭滑雪场、带岭红松林风景区、朗乡狩猎场、朗乡滑雪场、朗乡红松林风景区、美溪回龙湾度假村、大丰河漂流景区、南山景区
嘉荫县
茅兰沟自然风景区、龙骨山恐龙化石产地遗址景区、太平峡风景区
铁力市
黄金龙沟森林公园、桃山森林公园、(桃山狩猎场、桃山滑雪场)
鸡西市
市 区
卧龙湖森林公园
鸡东县
哈达河风景区、八楞山风景区
密山市
兴凯湖风景区、青年水库旅游区、北大荒书法长廊景区
虎林市
虎头地下军事要塞旅游区、珍宝岛
鹤岗市
市 区
松鹤公园、五指山公园、东湖度假村
萝北县
尚志公园、黑龙江峡谷、名山岛风景区
双鸭山市
市 区
青山旅游区、北秀公园
集贤县
七星峰森林公园
友谊县
友谊农场
宝清县
珍宝岛烈士陵园
七台河
市 区
桃山湖风景区、石龙山水库风景区
勃利县
青松岭森林公园、吉兴河水库风景区
绥化市
市 区
秦家双桥旅游区、民吉五泉山旅游区、金龟山庄度假村、卧龙湖山庄、兴和朝鲜族民俗村、
四方台金源文化旅游区
安达市
东湖风景区
海伦市
东方红水库风景区
肇东县
八里城
青岗县
幸福旅游区、新村草原旅游区、兴华水库旅游区
兰西县
拉哈岗旅游区
绥棱县
绥楞阁旅游度假区、张家湾旅游度假区、四海店旅游度假区、阁山
庆安县
柳河水库风景区、金沟林场风景区
黑河市
市 区
瑷珲古城旅游区、卧牛湖风景名胜区
嫩江县
高峰森林公园
五大连池市
五大连池风景区
孙吴县
日军侵华遗址
大兴安岭地区
加格达奇市
甘河风景区
漠河县
“北极村”风景区、大兴安岭“6·6”特大火灾纪念地
呼玛县
白银纳鄂伦春民俗村
呼中区
大白山风景区、呼中自然保护区
二、风景资源保护状况
1982年,经建设系统组织申报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工作,标志着我国对风景名胜资源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开始,1985年,国务院颁布的《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风景名胜区工作应当坚持严格保护,统一管理,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法和为公众服务的原则”,把保护工作作为重点强调。黑龙江省自1982年五大连池、镜泊湖被国务院审定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后,风景名胜区建制管理工作在全省逐步展开,并把风景资源保护作为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风景资源开发活动,减少了破坏型开发现象的发生。
在1989年1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把“环境”界定为“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称。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法规中界定的环境因素大部分是可以作为风景资源的内容,表明风景名胜资源正式进入国家立法保护时期。
《环境保护法》中还提出了在珍贵稀有动物和植物的生长繁殖地区划定自然保护区的要求,此后国家有关部门和各地方政府加快批准建立了一批自然保护区,黑龙江省大部分自然保护区都是在此之后建立的。至2000年黑龙江省已建成自然保护区133处,其中国家级11处,省级23处,市级33处,县级66处,保护区总面积超过332.95万hm2。根据主要保护对象的不同,自然保护区可以划分为以下4种类型:天然森林和植物(如丰林、呼中、凉水、牡丹峰、鹤北、太平台、库尔宝等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如扎龙、呼玛河、七星砬子、山河、兴凯湖、逊别拉河、密山铁西、碧水等自然保护区)、地质地貌(五大连池自然保护区)、湿地(如扎龙、洪河、三江、月牙湖、莲花湖自然保护区)、湖泊(镜泊湖、兴凯湖、六峰湖自然保护区)。绝大多数保护区中已经开发了一些旅游项目,其中,镜泊湖自然保护区、五大连池自然保护区、扎龙自然保护区已成为黑龙江省重要的风景旅游地,在国内外享有较大的知名度。保护区在保护自然风景资源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1992年,中国正式加入世界湿地公约组织,到目前黑龙江省有12块重要的湿地列入了亚洲湿地名录,开始按公约有关规定要求对湿地内环境景观进行科学的保护和合理的开发利用,对诸如扎龙、洪河等各类湿地风景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