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卷第4期宁波教育学院学报Vol.25No.42023年8月JOURNALOFNINGBOINSTITUTEOFEDUCATIONAug.2023——————————————收稿日期:2022-09-29基金项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湖南省0~3岁家庭教育指导现状与推进策略研究”(XJK20CJC005)第一作者简介:刘勇(1976-),女,湖南湘潭人,副教授,研究方向:早期教育、婴幼儿照护服务。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的调查与分析——以长沙地区为例刘勇,林静,李香(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学院,湖南长沙410116)摘要: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如何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采用随机抽样法对长沙地区553名婴幼儿家长进行了问卷调查,访谈了16名婴幼儿家长。大部分婴幼儿家长能认识到家庭教育指导的重要作用,但对于家庭教育指导的主体、指导内容、指导形式、指导时间等方面的需求有所不同。为了更好地促进家庭教育指导的落实,政府应组织行业企业专家研究并解读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的政策,托育机构应建立规范的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学校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养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人才。关键词: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指导;需求中图分类号:G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560(2023)04-0037-05“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1]。随着家庭教育研究的不断深入以及家庭教育理念的变化,指向于家庭教育指导的需求也日益提升。《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中强调“以家庭为主,加强儿童早期家庭教育指导,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2]。《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四条提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应当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科学养育指导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在《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文件中均提出,家长是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家庭教育是家长和儿童共同成长的过程;家庭、学校、社会是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共同体[3]。可见,国家越来越重视家庭教育对人类进步的作用,全社会也越来越需要共同提升家庭教育的地位。目前,我国家庭教育指导的研究基础十分薄弱,理论研究较为匮乏并缺少系统性,实践研究视野较窄,细化程度不足[4]。我国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主要依靠家庭来实现,家长教养观念、知识、能力上存在差异,家长的教育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