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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物化”论反思--基于语言符号对应性视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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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化 反思 基于 语言 符号 对应 视角
第 卷第 期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年 月 收稿日期:作者简介:陶强强()男安徽寿县人助教硕士主要从事对比语言学及句法学研究“名物化”论反思 基于语言符号对应性视角陶强强丁延海田晨旭(亳州学院 外语系安徽 亳州)摘要:语言符号的对应性与任意性并无矛盾 对应性体现的是语言符号内部形式与其意义约定俗成后的一种关系传统观点夸大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忽视语言符号对应性这有失偏颇 从对应性看“名物化”论会发现其问题所在“名物化”与“名词化”理应存在对应关系这是语言“形 义”符号本质的体现关键词:语言符号对应性任意性对应关系“形 义”符号本质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从 世纪五六十年代开始学界对汉语词类问题进行了大讨论引出了汉语主宾语位置的动词是否名词化之争 讨论中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即“名词化”说与“词性不变”说 持前一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汉语动词在充当句子主语时已经转化为名词其经历了一个“名词化”的过程“名词化”说的代表人物有马建忠、黎锦熙等 坚持“词性不变”说的学者则认为汉语的动词在充当句子主语时词性并未发生改变依旧是动词 代表人物是朱德熙 随着争论的持续部分学者又提出了“名物化”的观点认为汉语动词在充当主宾语时有时候已经不是指其行为动作本身而是指称“事物”即已经“名物化”了但是在词类范畴里其依旧为动词 例如:例 游泳对身体有好处例 偷盗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持“名词化”观点的学者认为例、例 中的“游泳”“偷盗”充当主语后已经由动词名词化而成为了名词 而持“名物化”观点的学者则会认为这里的“游泳”“偷盗”依旧是动词但是在意义上则是指称“事物”“名词化”与“名物化”的不同在于:“名词化”这一概念的着眼点为词类范畴其关注的是动词转化为名词的过程或手段 而“名物化”的着眼点是语义其关注的是动词的语义变化这种变化基本不牵涉词类的转化问题 从词类范畴转变与否的角度来看“名物化”说更趋向于“词性不变”说本文首先就“名物化”论相关研究做一梳理再引入语言符号“对应性”概念最后基于该概念论证“名物化”论存在的问题一、相关研究综述对于单个动词、形容词作主语时的句法性质问题黎锦熙、刘世儒认为处于主语位置上的“单个儿动词即是名词性干脆说就是名词”“名词化”的观点受到了王力、吕叔湘、朱德熙等人的反对 吕叔湘赞同汉语中的确存在“名词化”的现象但是认为“名词化”现象的产生是有条件的而不是任意的所以只承认受数量词修饰的动词和形容词“已经变成”名词面对“名词化”“名物化”等的种种争论朱德熙等明确反对“名物化”观点此后“本能说”日趋流行 所谓“本能说”是指汉语的动词、形容词做主语依旧为动词、形容词其词性并未发生改变 它充当主语或宾语时既没有增加什么也没有失去什么所以也就没有什么“名物化”朱德熙等人的核心观点是汉语的动词、形容词本来就具有充当主语和宾语的功能 这一观点影响很大继而催生了后来的“汉语的动词、形容词能够直接做主宾语为汉语的特点”这一观点 朱德熙等人的“本能说”实际上与“词性不变”说本质上是一样的是一种大同小异的说法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年的全国语法和语法教学讨论会取消了“名物化”的说法 到了 世纪 年代伴随着对汉语“的”结构与向心结构的讨论“名词化”“名物化”再次引起学界注意 年胡裕树、范晓从语言研究的“三个平面”角度系统地区分了“名词化”与“名物化”他们认为“名物化”专指动词形容词的“述谓义”在语义平面转化为“名物义”(“事物”)而“名词化”则专指动词形容词在句法平面转化成名词的现象 可以看出胡、范对“名物化”与“名词化”的定义区分了语义平面和句法平面 除此之外他们还对“名词化”与“名物化”的关系做了阐述:“名物化与名词化没有对应关系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这表现在:动词形容词在句法平面的名词化在语义平面必然表现为名物化 但动词形容词在语义平面上的名物化在句法平面却不一定全都名词化有的是名词化了即动词形容词性词语转化成名词性词语有的还没有名词化即动词形容词性词语未变成名词性词语”但胡、范并没有深入探讨什么情况下动词名物化了却没有名词化 从“三个平面”角度探究汉语名词化、名物化问题很新颖 但是其观点内部依旧存在矛盾让人费解到了 世纪沈家煊用一系列文章阐述“名动包含”的语法思想认为汉语的动词本属名词因此便不存在所谓的“名物化”“名词化”的问题 陆俭明则认为汉语的动词、形容词做主语有的的确是名词化了其经历了“零派生”的过程 他进而指出汉语词类的根本特点是大量的“零派生”与省略新世纪以来针对汉语“名词化”“名物化”的争论依旧没有停止观点见仁见智二、语言符号的对应性需要指出的是本文所要讨论的“名物化”问题跟朱德熙等人在关于动词形容词“名物化”问题中讨论的“名物化”不同 他们把“名词化”“名物化”等统称为“名物化”本文将其称作“广义的名物化”本文要讨论的是“狭义的名物化”相当于胡、范所提出的“名物化”概念 下面从语言符号的“对应性”角度来论证“名物化”说存在的问题(一)语言符号的任意性与对应性在讨论语言符号的“对应性”之前需要就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做一说明 语言是符号系统符号包含形式和意义两个方面 一般认为语言的形式与意义是任意的()具有任意性 任意性指的是“作为符号系统的成员单个语言符号的形式与意义之间没有自然属性上的必然联系”目前关于象似性()的研究对“任意性”理论提出了挑战 例如海曼()在研究语言象似性理论时提出“成分象似”的观点即“一个形式对应一个意义”的原则 语言符号的意义与其形式的对应关系是普遍存在的 可以认为语言的自然状态是为一个意义保存一种形式为另外一个形式保存一个意义这一点不言而喻很多语法意义跟其形式也存在对应关系 例如英语的 与 的词汇意义没有区别但语法意义显然不同前者是单数概念后者是复数概念这种区别是形式标记 决定的 传统观点特别强调形式与意义的任意性然而所谓“意义”其本身就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概念 到底何为“意义”可能至今为止都没有一个十分合理的解释 不管从语言符号的“词汇意义”还是“语法意义”的角度来看“任意性”都很难站得住脚实际上语言符号的的任意性和对应性并不矛盾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它们是平行的而不是交叉有冲突的(图)图 语言符号的任意性与对应性汉语与英语分别用“猪”和 指称同一概念意义图 中方框体现的是语言符号的任意性 两个椭圆体现的是语言符号的对应性 汉语中该概念意义对应的是“猪”(用实线表示)而不是“狗”(用虚线表示)同理英语中用 指称该概念意义(用实线表示)而不是(用虚线表示)语言符号的对应性是说符号的形式和意义的联系体现为社会约定俗成后的关系 传统观点过分关注语言符号的任意性“语言符号的任意性被轻易地夸大了”语言符号的“对应性”与“规约性()”不同 对应性强调的是形式与意义约定俗成后的结果关系而规约性重在强调这种约定俗成的过程性关系陶强强等:“名物化”论反思语言符号的对应性理应与任意性获得同等关注使用者经过社会约定对应关系随之固化下来最终体现为对应性(二)词类与形式的对应关系基于前一部分的讨论得出以下结论:词类跟形式存在对应关系因为词类是语法意义的抽象概括在英语中 与 均表示“爆炸”义但这个“爆炸”义存在区别 前者属动词义后者是名词义 我们不能用 来表示“爆炸”这一事物也不能用 来表示“爆炸”这一动作 英语中的 后缀是英语名词的一种形式体现除此之外 、等都是名词性后缀 一般情况下在动词后加上这些词缀便让英语的动词转变为名词从而实现形式与词类范畴的配对因为形式与词类范畴存在对应关系所以在划分英语词类时会考虑形式 有人或许会对形式跟语法范畴存在对应关系持怀疑态度说英语中也存在光杆动词()同时作为名词的情况 例如:例 .(为了生亚历山大她放弃了学习)例 .(医生学习人体的构造)同样是 例 中是名词而例 中是动词佩里()指出英语中动作名词化()最简单的操作方式便是“零派生”()根据陆镜光的调查英语中兼属两个或两个以上范畴的词占常用单词(不包括复合词)的 由此可见英语中同时属于两类或三类范畴的词相当常见 所以形式化是一种手段英语的动词可以通过形式化变为名词 同样英语的部分动词也可以不用这一方式而变成名词 举个例子假如我是一名警察你不能因为我没穿警服就否定我是警察的这一事实 穿上警服只是体现我作为警察这一身份的手段而已反观汉语如果说汉语的词类跟形式存在对应关系恐怕不会有多少人同意 原因在于汉语是孤立语()压根就没有什么形式变化 但这一理由实际上并不充分 黄伯荣、廖序东版现代汉语提到:“就汉语来说(对于划分词类)语法功能是主要依据形态和意义是参考依据”需要明白的是说“形态是参考依据”是肯定形式与词类范畴存在对应关系 如果没有对应关系“参考依据”便站不住脚陆俭明曾就词的形态、词的语法功能、词的语法意义三者的关系做过论述 他指出:“词的语法功能是词的语法意义的一种外在表现而词的形态又是词的语法功能的外在表现形式”这是说词的形态与其语法意义本质上存在对应关系 表面上说汉语缺少形式变化只能说明用形式标准给汉语词划类会存在难题但无法否定词类跟其形式存在对应关系这一事实同样胡裕树、范晓认为汉语的“的”是汉语名词化的一种形态标记 这是从语言形式角度考量汉语的词类问题 陆俭明认为汉语的动词、形容词作主语时有的经历了跟英语类似的“零派生”过程已经“名词化”了 例如:例 .(游泳对身体有好处)英语中光杆动词 如果做主语就必须进行形式变化即在其后加上 变成 陆俭明假设“游泳”经历了名词化的“零派生”过程最终在句法层面表现为名词词类范畴与形式的对应关系普遍存在 不能认为汉语缺少形式变化就认为汉语的“游泳”永远都是动词 单一词隶属不同词类范畴是语言常态 从例 可知英语作为一门形式变化丰富的语言都存在光杆动词成为名词的情况汉语作为一种缺少形式变化的孤立语其光杆动词为什么不可以成为名词呢?三、“名物化”论之问题前文中胡裕树、范晓关于“名物化”与“名词化”的关系的认识以下用例子加以说明:例 住的是洋式的房子吃的是鱼肉荤腥例 这来的便是闰土例 跌倒的是一个女人例 洗菜的是一个女孩子汉语中“的”字的一大功能便是名词化标记以上“住的”“来的”“跌倒的”“洗菜的”是句法平面的名词化在语义平面也已经名物化 但是他们认为下面两句话中的“骄傲”“打”“骂”均发生了名物化但否认名词化例 骄傲使人落后现代汉语词典(第 版)“游泳”存在名词义项现代汉语词典(第 版)则只有动词义项解释为“人或动物在水里游动”“体育运动项目之一”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例 打是疼骂是爱最让人疑惑不解的是即然承认主语位置的“骄傲”“打”“骂”已经指称“事物”了但在词类范畴上却极力反对他们为名词克罗夫特()从语言类型学的角度对世界语言的词类进行了研究得出下列结论(表):表 词类、意义、语用的组配关系词类语义类语用类名词事物指称形容词性质修饰动词动作陈述 无独有偶新世纪以来的跨语言词类研究把“指称”和“述谓”看成是“名词”和“动词”进行跨语言比较的基础 汉格维尔德()提出了一个词项和功能槽位的组配表(表):表 词项及其功能指称述谓核心成分名词动词附加成分形容词副词 语言类型学的研究表明名词指称事物而动词陈述(述谓)动作 在汉语中把动词跟“事物”“指称”挂钩着实很难得到语言类型学的支持 目前国内外对名词与动词的关系见解不甚相同 一般认为存在两种情况即名动分立小有交叉和名动包含 这两种观点的逻辑前提是自然世界中存在名动之分 名词(语法上的)是表示人或事物名称的词动词是表示人或事物的动作、存在、变化的词一般认为名词基于空间维度而动词基于时间维度在此基础上可以自然推导出不同词类与其语义及语用功能的组配关系应该是以人类的一般认知经验为基础的这是基于人在认知上对事物与动作必有的区分 名词与动词是自然世界中最基本的语法范畴 即便在某种程度上名词和动词存在相似性名词终究与动词存在本质上的不同需归属于不同的范畴名词与动词之别本质上是以概念为出发而绝不是以功能为导向的换言之语法功能说只是评判词类范畴的手段而已即“词类是从语法功能角度分出的类但语法功能的本质还是语义范畴”日常生活中人们把“苹果”“香蕉”“梨子”归类为名词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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