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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与“口头”之争视角下中国早期文本的流传与使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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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 口头 视角 中国 早期 文本 流传 使用
义线,但对我们既有亦能有所启发分利用出土文献相关成果的很少。西方学术理路下产生的话题虽不必成为本土研究的主些学参与讨论2但能充时知识文化的传播方式及其与社会的关系。中中国学界亦有个文献学的问题,而是将早期文本当做切入点,透过它探讨当题的旨意并仅限于解答话与“口头性”白的争论。这“书写性”特别是诗经的生成与流传方式。形成随着近年典籍类简帛的大量出土,西方汉学开始利用这些新材料讨论早期中国文本109之争视角下中国早期文本的流传与使用“书写与“口头”“书写”与“头”之争视角下中国早期文本的流传与使用口梁睿成【摘要】西方汉学界近年展开了一场关于早期中国文本“书写性”与“口头性”的争论。从诗经战国写本的出土、“焚书令”等文献记载以及楚地写本的非楚地因素等方面可以看出,早期中国文本包括诗经在内主要以书写的方式流传。与此相对,早期文本中并不存在大量的语音性异文,故不能据此论证早期文本中“口头性”的存在。而连读音变用字则可视作声音参与文本生成的证据。若将“口头性”仅视作使用场景,而不视作传播的媒介,“口头性”与“书写性”之争就自然消解了,“书写性”的文本完全可以在口语化的环境中使用,“训”类文本就是很好的例子。【关键词】书写;口头;文本;诗经;周驯一、早期文本“书写性”补证与“口头性”纠谬口头学说较有代表性的论证者是柯马丁,他基于郭店简、上博简、马王堆帛书、又相关学术史可参看张万民:诗经)早期书写与口头传播一一近期欧美汉学界的论争及其背景,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 0 1 7 年第6 期;夏含夷:诗经)口传起源说的兴起与发展,饶宗颐国学院院刊(增刊),2 0 1 8 年。黄卓越:消失的声音:公羊传的前书写状态,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 0 2 0年第3 期;徐建委:早期诗经)的记诵、书写和阅读,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 0 2 2年第3 期。110-文史考证古堆汉简数篇文献中引诗的异文绝大多数为语音性异文,从而推断早期文本流传并不存在一个抄写复制的文本族谱。口头、记忆的流传方式可能在当时是非常普遍的。同样运用出土文献,夏含夷却持不同观点。他虽不否认口传的存在与作用,但认为书写在早期文献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且有直接的证据。战国时期诗经已书于简,如清华简耆夜中的蟋蟀,周公之琴舞中的敬之;而都士人首章的错简则侧面证明了诗经已写在简上并被编连;皇维天之命中的“比”“惠”二字是“从”“”之误,这两例误认只会在战国之前的文字形体中出现,说明战国之前诗经就形成文字了。除去诗经,夏氏还在整理者的基础上,进一步论证了清华简郑文公问太伯甲、乙本分别抄自两个不同的底本,且抄手在抄写时如实保留了各自底本的面貌。此外,上博简天子建州甲、乙本也存在“抄本一底本”的关系。这些都是早期依靠底本进行抄写、复制的证据,相反,柯马丁所说的无底本、依靠记忆或他人唱诵的文献生成方式虽并非完全不可能,但缺乏硬性的证据。夏含夷偏向实证与“直接证据”的观点是有说服力的,但也存在些许瑕疵。例如他引用于省吾先生的观点,认为“比”“惠”二字分别是“从”“”之误。现在看来,于先生的观点是有问题的。商周金文中有大量从“过”的“从”,其出现频率远超不从“辽”的“从”,“从”大概率不会与“比”发生混淆;金文中“惠”与“”其实也不形似,该句“骏惠我文王”不通,问题并不出在“惠”字上,而是未将“骏”读为“允”。另外,夏氏在脚注中提到方善柱先生的观点,十月之交中“十月”的“十”当为“七”之讹,古文“七”的字形与隶书的“十”相同。夏氏进而推断汉代诗经编纂者可能直接依样转录战国古文而将这个错误带入了诗经。其实,秦汉简中所见“七”与“十”仍大量保留战国的书写习惯,前者横长竖短,后者横短竖长。虽然个别字形横竖长度相当,可能会造成误认,但此类字形亦见于楚简,如清华简系年中不少“十”都写作“”形。因此难以断定是汉代抄错了战国的文本。这种错讹可能在战国就已发生;亦可能错讹并未发生,汉人仍如实过录了战国的文本,但字形本身不易辨识,导致了汉人的误认。但无论如何,“七”“十”之误,一定与书写性、视觉性相关。再者,“十”(禅母缉部)、“七”(清母质部)的语音差异十分明显。若诗经在当时柯马丁:方法论反思:早期中国文本异文之分析和写本文献之产生模式,李芳、杨治宜译,陈致编:当代西方汉学研究集萃:上古史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 0 1 2 年,第3 4 9 3 8 6 页。夏含夷:出土文献与诗经)口头和书写性质问题的争议,孙夏夏译,蒋文校,文史哲2020年第2 期。夏含夷:郑文公问太伯与中国古代文献抄写的问题,简帛第1 4 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 0 1 7 年,第1 1 1 6 页。蒋文:先秦秦汉出土文献与诗经)文本的校勘和解读,上海:中西书局,2 0 1 9 年,第3044页。陈松长、李洪财、刘欣欣等编:岳麓书院藏秦简(壹一叁)文字编,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 0 1 7 年,第9 6 1 0 4、5 3 0 5 3 3 页;张守中编撰:张家山汉简文字编,北京:文物出版社,2 0 1 2年,第5 6、3 8 2 页;宇骞编:银雀山汉简文字编,北京:文物出版社,2 0 0 1 年,第7 4 7 6、4 5 9 页。“书写”与“口头”111之争视角下中国早期文本的流传与使用主要依靠口传,到汉代时才落实到书面上,那大概率不会造成这种失误。可以说先秦时期已经存在书写下来的诗经文本,当时的读者可以依赖纯文本阅读的方式获得关于诗经的知识。除去“七”“十”,诗经还存在其他早期抄写讹误的例子,如采蔽“玄衮及”中的“及”字,当为金文“屯”字的形讹,金文多见“屯”“屯”的用法。顺着夏含夷的思路,还能找到更多“书写性”的证据。首先,是诗经的实物证据。夏文中提到了清华简两篇文章中所附带的诗经,但毕竟这些并非独立的文本,与其他篇章的引诗性质类似,只是更完整而已,因此要证明诗经确实书于竹帛,仍旧隔了一层。幸而目前战国楚简中确实存在三种独立文本的诗经:第一种是2 0 1 4 一2 0 1 5 年在荆州夏家台M106出土的邯风十四篇。目前这批资料未有新的信息公布,具体情况还不得而知。第二种是2 0 1 9 年出版的安大楚简诗经,现存9 3 简,涉及六国国风,共五十七篇。每简末都有简号,且每国国风的诗均连续书写,诗之间用墨块隔开,最后一首写毕,会有国风名加篇数的题记(如简2 0 的“周南十又一”、简8 3 的“侯六”等),下一国风则换简书写。第三种是2 0 2 1 年在荆州王家咀M798出土的诗经,其内容可与今本十五国风的部分篇章对读,篇内除首章外,皆有分章提示,篇末作有篇名和章数统计(如“汉广二章成篇”),后有墨块与下一首诗相隔。从安大简和王家咀简所公布的情况看,战国时期的诗经已经存在有意识的编辑和整理,从分章、分篇、篇名以及各类统计的运用中可以看到诗经文本的书面规范性,这些视觉因素较为成熟的文本很可能已经成为部分读者学习诗经的主要途径。再者,一些战国秦汉时期的文献记载亦不经意流露出“书写性”相关的证据。兹举数例。一是经学史上较为著名的孔子删诗说,史记对此有详细的论述: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始于席,故日“关睢之乱以为风始,鹿鸣为小雅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史记孔子世家)1蒋文:先秦秦汉出土文献与诗经)文本的校勘和解读,上海:中西书局,2 0 1 9 年,第6973页。2田勇、王明钦:湖北荆州刘家台与夏家台墓地发现大批战国墓葬,中国文物报,2 0 1 6 年4月8 日,第8 版。3黄德宽、徐在国主编: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一),上海:中西书局,2 0 1 9 年,“前言”第1页。湖北“六大”终评项目一-荆州王家咀7 9 8 号战国楚墓,https:/mp.w e i x i n.q q.c o m/s/6E9Er8MxbK_QFfxoLHwekg,2 0 2 2 年5 月1 0 日。112文史考证这里的“诗三千余篇”“去其重”“三百五篇”无疑当按照写本而非口传的状态来理解,很难想象去重的工作是通过脑海或口头的方式进行。我们还可以对照刘向校战国策的情况:护左都水使者光禄大夫臣向言:所校中战国策书。中书余卷,错乱相营。又有国别者八篇,少不足。臣向因国别者,略以时次之。分别不以序者以相补,除复重,得三十三篇。“中书余卷,错乱相营”正是“除复重”的原因。孔子面临“古诗”的情况,与刘向类似。当然“删诗说”的真实性自孔颖达以来就不断受到质疑,这点学界多有讨论,无需赘述。尽管孔子删诗未必真有其事,但它反映了汉代人一种潜在认识,即诗经很早就形成了文字。而这种潜在认识并非虚妄,是渊源有自的,这点从商鞅、秦朝焚烧诗书的政令上就可以得到说明: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设告坐之过,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劳,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韩非子和氏)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史记秦始皇本纪)如果先秦时期(至少是战国时期)诗经未大规模形成文字且广为流传,那焚的对象、藏的对象是什么呢?无疑这些政令的提出都需要以写本诗经的大量存世为基础。当然引文也提到了“语诗书”,即口传的情况,正如夏含夷所言,诗歌的口头唱诵从古到今都是普遍存在的,但不能就此否认早期中国书写的重要性。除去诗经,为证明当时的文本更大程度依赖抄写的方式流传,夏氏主要选取楚简中存在甲、乙本的篇章来互校,从而发现底本的存在。其实,古文字学界还有一种研究,不依赖于甲、乙本,即可论证底本的存在,即楚简篇章中非典型楚文字的字形周凤五先生首先注意到郭店楚简的语丛唐虞之道忠信之道中存在齐鲁、三晋的文字特征。继而冯胜君先生发现郭店简简五行以及上博简细衣等也存刘向、刘歆撰,姚振宗辑录,邓骏捷校补:七略别录佚文七略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 0 0 8 年,第3 2 页。“案书传所引之诗,见在者多,亡逸者少,则孔子所录,不容十分去九。司马迁言古诗三千余2篇,未可信也。”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 9 8 0 年,第2 6 3 页。3周凤五:郭店楚简的形式特征及其分类意义,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 0 0 0 年,第5 8 5 9 页。冯胜君:谈谈郭店简五行篇中的非楚文字因素,简帛第1 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 0 0 6 年,第4 5 5 2 页。“书写与“口头”113之争视角下中国早期文本的流传与使用在类似的情况。后来公布的清华简良臣子产系年厚父越公其事邦家之政等均存在三晋文字的特征,而保训成人则存在齐鲁文字特征。尽管以上所列的这些写本大部分已经用楚文字书写,但残留的一些其他地域特征的文字,却反映出这些写本可能转抄自楚以外的地区。甚至一些抄本如前面所提的厚父封许之命摄命还出现了更古老的文字写法,透露出该篇的书写、创作也可能较为古老。综上,从诗经写本的出土、“焚书令”等文献记载以及楚地写本的非楚地因素等方面不难看出,战国时期包括但不限于诗经的文本流传其实很大程度上都离不开书写文化的背景。虽然书写的重要性已不容否认,那柯马丁关于“口头性”的论证又该如何去认识呢?正如柯氏在其文末所引,朱熹已经认为“如孟子所引诗书亦多错,以其无本,但记得耳”。李学勤先生其实2 0 世纪研究马王堆帛书系辞时也有类似观点,他认为帛书大量使用通假字和古代的口传有密切的关系。因此,柯马丁基于出土文献中的异文以语音性为主,进而推断当时文本大量依赖口传,这种观点并非“舶来品”。而且柯氏早就注意到西方学者诸如易彻理、余宝琳的研究已非常有力地否定了2 0 世纪7 0 年代以来套用西方理论研究诗经的方法,他认为目前基于出土文献而兴起的关于中国早期文本文化的讨论与7 0 年代那次是不可混同的。除去大力论证“书写性”,夏含夷对柯马丁的正面论述也有所批判,他提道:“在诗经的例子中,尽管许多异字确实是假借字,因此可能是各家用不同的字来写同一个冯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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