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四十七卷收稿日期:圆园23原07原08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22YJA850008)作者简介:康晓,男,湖北武汉人,北京外国语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全球治理与中国外交研究;通信作者:赵子辰,男,辽宁沈阳人,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全球治理与中国外交研究。“德”“才”之辩:论魏晋时期九品中正制的原初合理性康晓,赵子辰(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北京100089)摘要:九品中正制是中国古代政治的三大选官制度之一,上承两汉重“德”“孝”的察举制,下启隋唐以“才”“学”为标准的科举制,在历史上有着承上启下的存在合理性。开明的魏武帝曹操率先打破汉末的察举制桎梏,开启了“唯才是举”的选官先河,而魏文帝曹丕则将兼重“德”“才”的九品中正选官制度定于一尊,其存在近四百年之久。九品中正制在其创立之初,打破出身的界限,缓和了豪族与寒族在为官入仕方面的矛盾,选拔出了真正意义上的德才兼备的官员,适应了历史潮流,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关键词:九品中正制;起源;合理性中图分类号:D69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5450(2023)05-0069-07魏晋时期是中国社会发生巨变的时代,汉帝国崩溃,标志着一种制度、一种秩序乃至一种意识形态的瓦解,这是继春秋战国之后最大的变局,各种思潮风起云涌。当此之际,曹操变汉立魏,引领潮流,为新政权树立新的组织制度[1]9。九品中正制又名九品官人法,最早兴起于三国曹魏时期(公元220年至266年)。公元220年,魏文帝曹丕采纳了尚书令陈群的建议,建立了具有法律效力的选官制度,即九品中正制。据《资治通鉴·魏纪一》载:“文帝黄初元年,尚书陈群以天朝选用不尽人才,乃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以定其选,择州郡之贤有识鉴者为之,区别人物,第其高下。”[2]2175胡三省注云:“九品中正自此始。九品,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也。”[2]2176该制度沿用于两晋时期并日渐完善(公元266年至420年),但在南北朝时期日益呈现衰颓之势(公元420年至589年),直至隋朝才被废除,最终被科举制所代替。上承两汉察举制度,下启隋唐科举制度,九品中正制承前启后,既衔接着中国选官制度的演进历程,又预示着新旧秩序与社会思潮的更迭发展,系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举足轻重的一环。九品中正制作为魏晋南北朝时期最为流行的官员选拔制度一直备受学者关注。很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