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TIMESOFECONOMY&TRADEEXCLUSIVEARTICLE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国引领RCEP经贸合作专题RCEP背景下中国-东盟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研究黄明智(广州工商学院广东广州510850)【摘要】近年来,中国-东盟农产品外贸增长迅速。2020年,我国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为中国-东盟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带来新机遇。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和SWOT分析法,分析RCEP背景下中国-东盟农产品跨境电商的发展。本文认为,为了让我国更多的农产品进入东盟市场,应调整农产品进出口品类,减少逆差,保障跨境供应链稳定,积极参与农产品跨境电商法律法规及质量标准建设,创新监管模式、开拓市场,打造响亮的品牌,以及大力培养面向东盟的农产品跨境电商人才。【关键词】跨境电商;农产品电商;进出口贸易;中国-东盟【中图分类号】F7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2949(2023)08-0014-04引言RCEP由东盟发起,邀请中国、韩国、日本、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加入,其目标是建立自由贸易统一市场。该协议覆盖的成员国经济体量和贸易总额约占全球总量的30%,协议包括电商领域合作的展开、贸易便利化措施的实施,这为中国-东盟农产品跨境电商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跨境电商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在电商平台完成订单磋商,支付货款,然后通过跨境物流完成商品配送的交易活动。近年来,我国已有多种农产品以跨境电商的方式远销海外,如山东的鲜姜、大蒜等。本文基于RCEP背景,分析中国-东盟农产品跨境电商的发展现状,指出其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并提出对策建议。中国-东盟农产品跨境电商的优势及机遇(一)中国-东盟农产品跨境电商的优势1.我国与东盟农产品交易规模大,发展速度快,跨境电商规模增长迅速。2021年,我国与东盟货物贸易额为8782亿美元,同比增长28.1%。东盟连续两年成为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2020年,我国同东盟农产品贸易总额达到430.14亿美元。2021-2022年,我国同东盟的农产品进出口规模增长势头迅猛。2021-2022年,我国对多个东盟国家的农产品出口类章继续增长,跨境电商B2B简化申报商品也有较大发展。2022年1-7月,我国对缅甸出口活动物和蔬菜分别为24916万元和38896万元,远超2021年全年出口缅甸同类产品总额16151万元和21650万元;我国对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出口的动植物油脂分别为19352万元和104868万元,亦远超过2021年全年出口同类产品到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9177万元和71295万元。跨境电商B2B简化申报商品,2021年,缅甸和越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