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大城市基层减负增效何以实现[摘要]党的二十大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基层治理目标。人口基数大、社会流动性强的超大城市如何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实现基层减负增效,成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共同议题。从实践来看,超大城市的基层减负增效并非不可实现。松岗街道—社区职责异构的基层治理改革实践可以成为分析党组织在超大城市基层减负增效中作用机制的样本。超大城市人口流动量大、经济社会多元,基层组织权责倒挂、社会自主性缺失和强烈的问责担忧成为掣肘基层减负增效的困点,打破体制机制桎梏、补齐社会短板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基层党组织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集中体现为:发挥领导优势重塑街道—社区工作关系,以“管治二分”厘清职责边界、提升联动协调效率;发挥政治优势以党员积分服务弥合城市管理与社会治理缝隙,缓解基层组织的问责担忧;发挥组织优势以基层党建社会化建构社会自主性,理顺党组织与行政系统、社会力量之间的优势互补关系,使基层组织摆脱职责同构和社会“失灵”的困局。最终,党在组织上的嵌入引领与实质性有效治理的统一将得以实现,进而形成多元主体协同的现代化基层治理体系。[关键词]基层减负增效;超大城市;党建引领;职责异构[DOI编号]10.14180/j.cnki.1004-0544.2023.08.004[中图分类号]D6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0544(2023)08-0038-09基金项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完善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研究”(20ZDA024);第71批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2022M712177)。作者简介:安园园(1990—),女,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博士后;陈家喜(1976—),男,深圳改革开放干部学院副院长,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安园园,陈家喜党的二十大提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1](p54)的目标要求,为基层治理的理论探索和改革实践指明了努力方向。改革开放之后,城市管理重心从市、区级政府转移到街道和社区[2](p43-52)。基层组织以无所不包的方式应对不断扩大的责任边界,结果陷入“欲减负而不能”的困局。对此,有学者指出,台账数据呈报繁复、会议与考评过多、权力小责任重是基层“超载”的主要原因[3](p111-121)。这一分析不仅在学术界产生了广泛影响,同时也引发了实务界的共鸣,影响了中央和地方的制度变革。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动社会治理和——基于党建引领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