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分类、表征与测量指标施雪华摘要:“人类命运共同体”主要有六个子系统:人类意识共同体、人类价值共同体、人类权力共同体、人类安全共同体、人类发展共同体、人类治理共同体,每个子系统又有初级、中级、高级三种不同的发展水平与发展阶段,六个子系统的三种不同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都有不同的表征与测量指标。分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分类、表征与测量指标,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学术研究和中国对外战略与政策的制定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关键词: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表征;测量指标中图分类号:DO;D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23)08-0056-10目前,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研究尚需在多个方面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其中,建构一套比较科学、系统的测量指标体系,实现定性与定量研究相结合,是一种值得尝试的路径。我们认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个旨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的人类意识、价值、权力、安全、发展和治理的共同体。也就是说,“人类命运共同体”主要有六个层面或日子系统,它们分别是:人类意识共同体、人类价值共同体、人类权力共同体、人类安全共同体、人类发展共同体、人类治理共同体,而每个子系统又有初级、中级、高级三种不同的发展水平与发展阶段,这六个子系统的三种发展水平和发展阶段都有相应的表征与测量指标。本文拟就此进行初步的探讨。一、“人类意识共同体”的表征与测量指标意识是人的大脑对客观事物的一种内在的主观映象或感知。共同体的本质是“人的意志完善的统一体”,不过,它最初只是一种“原始的或天然的状态”,即初级意识,后来才发展为明确的意志。①人类初级意识共同体的表征为:合作伙伴意识清晰度不高。首先,共同体成员国对身处的共同体561江汉论坛有了一定的或模糊的共同体意识。成员国之间有时候被看作是合作伙伴,有时候被看作是竞争对手甚至敌人,共同体意识还不是十分明确、强烈。其次,成员国的共同体意识稳定度不够,互相之间一有利益冲突或其他矛盾,共同体意识就会很快消失。再次,成员国间争端解决意识的组织化程度还不高。成员国间的伙伴合作意识有了一定的初级的组织化形态依托,但这种组织形态还不够稳定和有力,一旦有内部矛盾或外部冲击,便很容易瓦解。“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构想就是一个典型例子。20世纪80、90年代,东亚的中日韩三国基于互相之间紧密合作的经贸关系,萌生了建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