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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推进
新能源
汽车
推广
应用
调研
报告
2023年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调研报告
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驶入“快车道”。对此,我省高度重视,出台专项文件、召开专题会议,系统部署推进整车、零部件、后市场三位一体全面发展。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促进新能源汽车产销衔接,助力我省打造新能源汽车强省,近期,市委办公室组织人员,围绕市新能源汽车后市场建设特别是推广应用领域专题进行了调研,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连续8年居全球第一,市场渗透率达25.6%,较2020年提高了20.2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数量创历史新高,占新登记汽车总量的26.6%。我省新能源汽车跑出“加速度”,2022年产量居全国第7,今年1—5月跃居全国第4。据乘联会预测,2023年全国新能源乘用车市场渗透率有望达36%。可见,由新能源汽车引领和主导的汽车消费时代已经到来。
同全国、全省一样,市新能源汽车消费也迎来高速增长。特别是年呈现井喷之势,全市限额以上新能源汽车实现零售额万元,同比增长%;今年—月的零售额已超过去年全年,同比增长%,增速高于全省个百分点,月当月增速突破%,高于全省个百分点。
但整体来看,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起步较晚、进度落后、普及率较低,存在规模总量偏小、品牌车型结构较为单一、市场环境不优、消费潜力难以完全释放等不足。
从保有量上看。截至年月,全市汽车总量辆,其中新能源汽车辆,占比为%,明显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从销售额上看。今年—月,全市限上汽车类零售额亿元,其中新能源汽车亿元、占比仅为%。而同期市占比达%,限上汽车类零售额亿元,其中新能源汽车亿元,分别是我市的倍、倍。
从品牌上看。截至今年月,占据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前三位的品牌分别是:五菱、比亚迪、奇瑞,而全省前三位依次是比亚迪、奇瑞、五菱。我市高端车型偏少,消费层次偏低,畅销品牌多为万元以下车型,—万元主力车型占比不高,万元以上的少之又少。
由此可见,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尚未完全打开、需求尚未完全释放,推广应用亟需进一步加强。
二、存在问题
(一)汽车流通环节存在堵点
一是市场培育滞后。新能源车市起步相对较晚,以今年月份我市新能源汽车销量前三甲的品牌为例占据了我市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的%、%、%,但这三个品牌经销商分别于年月、月、月进驻,明显晚于周边城市。加之,特斯拉、蔚来、小鹏、理想等热门品牌均未在布局,消费者选择受限,一部分人继续观望、持币待购,另一部分赴周边城市购车,导致购买力外流。
二是展销水平不高。我市对汽车销售市场建设缺少统筹整体规划,现有家市场综合承载力不强、消费场景较为单一、消费体验不佳,当前日益兴起的汽车商超店、城市展厅、交付中心等新兴销售业态在我市尚属空白。其中,区寇湾汽车城总面积约亩,是我市首家汽车销售市场,起步早、集聚度高、人气较旺,登记入驻企业家(其中限上企业家),是经销商落户的首选。但该市场规划布局不够合理,传统汽车、新能源汽车、二手车销售交叉重合,部分车企档次较低,而且内部容量几近饱和,基本没有空余土地供新品牌入驻,发展空间严重受限;国购汽车城,一期建成面积约亩,目前入驻个汽车品牌、家4S店,及汽配汽车周边行业商户余家,品牌入驻率不高,客流量不足,集聚效应未能充分发挥,难以吸引新的经销商落户。另外,我市举办的汽车展会层次偏低,参展品牌多以本地经销商为主,且运营模式局限于集中展销,缺少专业活动策划、会展运作和现场服务,吸引力不足。
三是促消费举措和成效有待优化提升。今年月,我市开展汽车消费促进月活动,投放首轮万元消费券,当月新能源汽车销售额分别为月、月的倍、倍,拉动全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个百分点。月我市又投放新能源汽车消费券万元,累计达万元。但从省内情况来看,我市发放汽车消费券金额较(万元)、(万元)、(万元)等市相比还有差距。综合来看,我市汽车零售价格相较周边城市,优势不明显,异地购车者不在少数。在各地竞相发放汽车消费补贴背景下,如不及时跟进,改进优化促消费举措,将导致更多消费外流。
(二)充(换)电基础设施不完善在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一是数量不多。截至年底,全市建成充电站处、各类充电桩个,车桩比为:。今年上半年,我市又新建了一批充电基础设施,目前车桩比:。但综合考虑近年来我市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的因素,完成省定目标(年低于:,年低于:),保持适度超前、车桩协调,还需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
二是分布不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缺少科学规划,点位设置不科学,快慢充配比不合理,“挑肥拣瘦”现象依然存在。比如,目前已建成充电设施集中于中心城区,其余区域分布较少,特别是农村地区仅建有个公共充电站、个镇建成充电桩,不利于推广新能源汽车下乡。
三是管护不足。参与建设运营充电设施的门槛不高,目前除家市级和县区平台公司外,星星充电、特来电、云快充等市场主体也参与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个别公司为抢占市场无序竞争,盲目布点建设充电桩,且建成后缺少有效管护,出现一些闲置率高、故障频发的“僵尸桩”。比如,市区内一些充电基础设施,特别是早期建设的充电桩不少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未能及时维修或更新,造成资源浪费。
四是使用不便。当前,各家运营商都在打造充电服务平台,推出“相易充”“快来充”“淮优出行”等多款APP,但彼此之间未能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且功能单一。此外,燃油车、满电车长时间占用充电车位现象较为突出,给新能源车主带来不便。
在个人充电桩安装使用方面:
个人充电桩使用方便、价格较低,受到消费者青睐,但安装环节困难重重。一方面,多数老旧小区没空装。部分老旧小区电网接近满载,不能满足充电桩安装使用要求;大部分老旧小区停车位数量少、面积小,甚至根本没有停车位,没有足够空间安装充电桩。
另一方面,有的新建小区不让装。依据相关规定,消费者在小区内安装私人充电桩,需提供车位产权证明以及物业公司安装充电桩同意书。调研发现,个别小区物业公司以电容量不够、存在安全隐患等理由,或拒绝业主安装申请,或只允许使用物业公司供电,未实行谷峰分时电价政策,价格普遍较高,每度电达元甚至元以上;部分小区未配备公共充电停车位,没有固定车位的业主只能外出找“桩”。
(三)售后服务质效有待提升
一是专业维修网点较少。不同于传统燃油车的维修保养,新能源车整车及零部件集成度相对较高,维护频次、费用与传统燃油车相比较低,部分经销商对售后维保重视不足。比如,全市现有个纯新能源汽车品牌中,仅有家经销商达到4S店标准,其余品牌未配套售后服务。
二是专业技术人员不足。虽然各家厂商加紧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但不同品牌新能源汽车技术标准尚未统一,我市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存在缺口,导致新能源汽车维修保养、售后服务等方面质量不高。随着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持续增长,以及部分新能源汽车即将进入维保高峰期,售后服务需求与能力不足矛盾将愈发凸显。
(四)公共领域新能源替代率不高,未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一是公务车辆方面。市县(区)两级公务用车平台(不含镇、街道)自有车辆均为燃油车,各平台均通过向第三方租赁方式补充公务用车需求,其中租用新能源车辆;全市公安系统执法执勤类车辆中,仅有台是新能源车。
二是客运车辆方面。据统计,目前我市出租车、公交车新能源替代率为%、%。全市网约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为%。
三是货运车辆方面。全市货运车辆中新能源车占比不足千分之一。
三、对策建议
当前,新能源汽车销售市场正逐步由一二线城市转向三四线城市和乡村市场扩张。对此,建议我市抢抓当前一系列重大政策机遇、发展机遇,推动购买、使用、维保各个环节“全链条”优化,创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良好环境。
(一)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
一是统筹谋划推动汽车销售市场更新改造。坚持全市“一盘棋”,由市级有关部门指导帮助区、区,修订完善寇湾汽车城和国购汽车城发展规划,优化空间布局,明确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深挖内部潜力,盘活低效闲置土地、房屋,布局建设集“展示、销售、体验、交付”等于一体的新能源汽车综合体项目,形成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共同提档升级的良好格局。加大企业招引力度,灵活制定引进政策,尽快吸引更多知名新能源汽车品牌入驻,为市民购买和更换新能源汽车,带来更多便利、提供更多选择,减少购买力外流。
二是培育壮大消费新场景、新业态。出台优惠支持政策,引导各品牌新能源汽车“走”出门店,“开”进商超、车站、公园等人流密集场所,鼓励经销商开展丰富多彩的展销活动,发展“4S店+直播”模式,推动汽车销售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汽车展会专业化运作水平,逐步将展会过渡到专业固定场所,邀请更多高端品牌和车型参展,做好汽车文化与旅游品牌结合文章,打造特色亮点,提升品牌内涵。
三是积极开拓农村新能源汽车市场。把新能源汽车下乡作为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准确把握消费需求,立足农村地区老龄化严重、消费层级偏低等实际情况,推广更多经济实用、适销对路车型;鼓励实力强信誉好的经销商和电商平台下沉业务渠道,构建城乡一体的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确保送下乡的是能够精准对接需求的适配车型、与城市一样的优质服务。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同步下乡,加大乡村电网改造升级投入,进一步加快配电网增容提质,提高乡村入户电压稳定性、供电可靠性,确保安全平稳充电。
四是加密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围绕季节性消费热点和重要节假日,精准投放消费券,重点向新能源汽车倾斜,同步引导各品牌经销商配合推出让利活动,推行新能源汽车免查验、上牌流程优化简化等服务举措,形成“政府补、企业让、部门推”联动格局。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淘汰更新,开展“以旧换新”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活动,全面挖掘消费潜力、释放消费需求。
五是着力优化消费环境。加强行业监管,实行经营者自治,引导经销商强化行业自律、规范销售行为、提升服务品质,抵制虚假宣传、捆绑销售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把握最早一批新能源汽车已进入置换期、大规模置换高峰期也将逐步到来的趋势,规范发展新能源汽车二手车市场,完善技术检测和评估体系,提高市场透明度和便捷性,打通二手新能源汽车流通渠道,突破“易买难卖”困境。
(二)打造像加油一样便捷的充电基础设施
新能源汽车“充电之困”是其推广应用的一大堵点,车主焦虑、准车主顾虑。让充电像加油一样方便,是让车主安心用车、让准车主放心购车的关键。
一是推动公共充电设施“供需匹配”。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按照“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创新融合、安全便捷”原则,有力有序推动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市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借鉴、等地先进经验,探索推行“++N”全域充电模式,按照每区县建设个全业态集中式充电示范站+个骨干网络卫星站+N个场景充电站标准,加快构建中心城区公里充(换)电服务圈,提高农村地区建设比例,确保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加大在新建住宅停车位、公共停车场、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等公共领域配建力度,加快推动旅游景区、公路沿线、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场所充电设施建设,错时开放具备条件的公交场站、单位内部停车场等充电设施,更好满足市民充电需求。
二是打通充电桩进小区“最后一米”。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充电基础设施配建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及公共停车场车位应%预留安装条件(含电力负荷及管线预埋至车位)。针对老旧小区,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同步开展配套供配电设施建设,探索推行“临近车位共享”“社区分时共享”“多车一桩”等模式,逐步释放更多充电车位。针对有固定停车位小区,结合住宅物业管理“三大攻坚”行动,明确全市物业公司应主动配合业主安装充电设施,推动提供充电桩单独装表立户服务,确因安全、消防及电力容量等原因无法安装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文件并做好解释工作,真正为业主安装充电桩提供便利。
三是加强充电设施运行与充电价格监管。跟进对接我省建设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推动现有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高效整合现有平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