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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推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的百年回顾与思考_苗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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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 推动 民族区域自治 制度 建设 百年 回顾 思考
收稿日期: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建党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力建设的历史逻辑与当代发展研究”();年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宁夏行政学院)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理论与实践”专项研究课题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苗奇(),男,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中共宁夏区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讲师,主要从事民族学理论、执政党建设等方面研究。年 月 理论研究 ,第 期总第 期 .中国共产党推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的百年回顾与思考苗 奇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摘要:正确解决民族问题始终是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国共产党坚持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成功探索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区域自治问题的百年探索可划分为初步探索、奠基时期、继承发展、守正创新四个时期,为探究我国坚持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成功经验作理论性总结。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多元一体;百年回顾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中国自古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着在少数民族聚居的边疆地区采取“自治”形式维持大一统局面的传统。中国共产党坚持推进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成功探索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在过去一段时间,国内外学术界对我国民族理论与政策的讨论中,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态度出现过两种极端化的倾向,要么离开“统一”谈“自治”,片面要求强化民族区域自治并对自治地方“提级”“扩容”的思路,要么诋毁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民族政策,认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脱胎于“苏联模式”,是虚假的“政治花瓶”。如何看待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为做好我国民族工作的核心议题和焦点之一。对此,改革开放以来的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都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地位和重要性进行了强调和重申。年 月,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在深刻总结党的百年奋斗历程的同时,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所发挥出的重大作用充分认可。DOI:10.15876/ki.llyj.2022.06.007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与发展,离不开党对民族区域自治的百年探索历程。基于对中国共产党推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的百年回顾,试以探究我国坚持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成功经验。一、回顾: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区域自治问题的探索与制度构建 正确解决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区域自治问题的百年探索历程与制度构建可划分为初步探索、奠基时期、继承发展、守正创新四个时期。(一)年:党对民族问题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初步探索党对民族问题的探索产生于世界人民反殖民斗争的背景下。近代以来,西方列强依靠船坚炮利打开中国市场大门,中央政府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内部的权威性、领导力、凝聚力面临严峻挑战。中国共产党创立后,为挽救民族危亡、民众疾苦,自觉肩负起以实现中华民族解放为前提的民族复兴大业的重要使命。中共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首次提出解决民族问题的政治主张,即首先打倒一切军阀,由人民统一中国本部,建立一个真正的民主共和国。然而,成立不久的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国内多民族的历史、现状、特点等基本情况掌握不全面,作为共产国际的一个远东支部,在民族纲领和政策制定上又容易受到共产国际的影响。因此,直到 世纪 年代初期,中国共产党在中央苏区对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主张表现为“民族自决”“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从土地革命战争后期到全民族抗日战争开始,党对国内民族问题的探索逐渐走上“民族区域自治”的轨道上来,团结各阶级各民族建立起同仇敌忾、万众一心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为民族解放事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年 月,红军三大主力经过长征分别于会宁、将台堡会师,党中央和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前沿途与中南、西南、西北等地的少数民族群众结下了深情厚谊,对当地少数民族实际情况的认识进一步加深。“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借机挑拨煽动国内民族间矛盾对立,打着“帮助民族自决”的幌子,暗中策划分裂中国的阴谋,妄图在东北、华北、西北等地扶持一些少数民族分裂分子并建立傀儡政权。面对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的历史关头,中国共产党以民族大义为重,团结全国各民族各阶层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不再强调“民族自决”和“独立自治”,而是以新的民族区域自治的主张取而代之。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创造性地探索出具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雏形的“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并积累了丰富的民族宗教工作经验,为推动构建统一国家基础上的民族区域自治政权形式的主张奠定了实践基础。进入解放战争时期,党对民族区域自治从理论到实践的探索进一步深化,制度构建扩大到省级范围。年 月,内蒙古自治政府正式在今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的王爷庙宣告成立,成为我国首个少数民族自治政府。年 月 日至 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顺利举行,大会明确将“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写入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二)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奠基时期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推进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按照“慎重稳进”方针,积极探索民族区域自治在我国推行的制度模式,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中华民族大家庭”。为了科学、规范地推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前期调研基础上,毛泽东同志专门就新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问题征求了党内外众多专家意见,中央达成了“中国不宜搞联邦制,而宜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一致共识。随后,一系列法律条文规范也陆续颁布。例如,年,政务院依法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年 月 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总纲”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从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被固定下来,并随着实践发展逐渐在全国形成了三个层级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旗)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基本格局。这一时期为促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良好运转,还卓有成效地开展了三项重要工作。一是开展全国范围内的民族识别和民族身份确认工作。从 世纪 年代初到 年代末,在党的领导下组织上千名专家赴民族地区,在科学调查和历史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对多民族、多语言、多文化等基本国情进行全面了解,各个少数民族称谓报经国务院批准后身份甄别工作顺利结束。二是消除带有民族歧视性历史遗留文化符号。新中国成立伊始,消除历史上强加于少数民族的歧视性侮辱性称谓被提到中央人民政府的议事日程上。在党的领导下,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的关于处理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匾联的指示作为指导文件,我国消除带有民族歧视性历史遗留符号工作成效显著。三是大力支援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积极支援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仅在“一五”时期,全国、的大型重点项目、新建铁路干线布局到民族地区,有力带动了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发展,推动了民族地区工业化进程和经济结构的优化。在文化方面,国家在制定“一五”规划时要求,“对于没有文字的少数民族要帮助他们创制文字”,有效促进了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和少数民族语言的传承。然而,在“左”倾错误影响下,“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民族自治地方的大多数自治机关遭到严重破坏,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实践运行中陷入低潮。(三)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继承发展 年 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实事求是、拨乱反正,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的伟大决策,自此我国民族工作在改革开放开启的序幕中蒸蒸日上、快速发展。邓小平同志站在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高度,明确指出“解决民族问题,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我们有很多优越的东西,这是我们社会制度的优势,不能放弃”。后来,在邓小平同志指示精神的指导下,国家逐步恢复了“文化大革命”时期被取消的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利,还成立了一批新的自治地方。这一时期,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顺利通过,这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更好地结合法律规范提供了依据和参考。世纪 年代末到 年代初,在世界民族主义浪潮和社会主义运动遭遇重大挫折的形势下,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顶住国际国内局势的巨大压力,立足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各项改革事业,明确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为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政治制度,在党的十五大上,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一同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内容,纳入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彰显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我国国家政治体制中的地位。年 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的提法,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修改,被正式确立,成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史上又一个值得载入史册的历史性标志。党的十六大之后,面对全球化快速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大势,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立足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视野布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了民族工作的与时俱进和可持续发展。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繁荣进步,党和国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各项规定落细落实。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党和国家站在全局高度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远景规划目标,统筹解决了包括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在内的诸多问题,以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等一批文件为代表,国家正式确定了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五年发展目标,并经国务院批准付诸实施;党中央、国务院还研究制定、出台了各项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政策文件,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此外,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严厉打击破坏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行径,采取坚决有效措施铲除各种敌对势力生存的土壤,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开拓了良好局面。(四)年至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守正创新党的十八大以来,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新起点上,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深入思考当代中华民族发展面临的复杂局势,对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出了一系列方向性、战略性和根本性重要论述,使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了新的高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守正创新集中表现在:第一,明确表达和重申中央对坚持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决心。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掷地有声地指出:“取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种说法可以休矣!”年 月,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将“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集中概括为“十二个必须”,其中第七条明确指出,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年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第二,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从“爱护眼睛”“珍视自己生命”喻体出发强调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到巩固发展“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希冀,再到增强“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逐步形成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深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第三,法治在我国民族事务治理中的地位日益凸显,构建了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这是我们党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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