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nce&Accounting财务与会计·20230254摘要:本文基于产权理论分析企业自有数据资产估值入表的内在逻辑和现实困境以及数据资产的特征属性,强调数据资产是数字化有形资产,提出数据资产具有“一般属性——共有属性——专有属性”的属性层次;基于部分国际准则制定机构目前对数据资产估值入表的相关意见,提出数据资产分类、计量、列报和披露的相关建议。关键词:数据;数据产权观;数据资产估值入表;计量;列报中图分类号:F27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3-286X(2023)02-0054-03数据资产分类、计量、列报与披露问题的实质是关于企业数据资产的产权核算与权益实现问题,是如何建立数据资产用益权的问题,更是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数据基础制度建设问题。若要推动经济发展与经济转型,就要从根本上理顺数据产权关系,赋予数据资产以权益属性,将其正式纳入资产负债表加以规范并建立专有的会计准则。本文拟对企业自有数据资产估值入表的内在逻辑与现实困境、数据资产的特征属性进行分析,进而对其分类、计量、列报与披露提出建议。一、企业自有数据资产估值入表的内在逻辑与现实困境(一)数据资产入表的内在逻辑一是数据资产入表管理的本质是数据的产权界定问题。依据现代产权理论,产权界定是市场资源有效配置的前提。从法理上来说,数据资产估值入表是对企业合法拥有其数据资源控制权的证成,是以会计的制度安排来表征企业持有数据资产物权的正当性。换言之,数据要素的流通与治理需要标识数据资产的产权归属,进而以受法律保护的方式主张数据资产的用益权。企业将自有数据资产估值入表,即确定了企业作为数据产权主体的正当性,以及数据资源参与权益分配的合法性。而且在数据产权清晰的前提下,企业可以创建新的业务模式,对数据资产进行加工、利用、运营管理,数据生产要素就能有序流通并参与到经济资源的配置过程中,进而增加经济效益,提升生产率,增进社会福祉福利。可见,企业自有数据资产估值入表,既有内在的产权基础,也有外在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二是劳动投入是数据资产化的前提,也是数据资产估值入表的物质基础。信息科学领域专家周宏仁(2016)认为,从经济和法律角度来看,数据是一种资产,这是因为数据由信息系统建设而产生的过程中需要资金、技术、设备和劳动力的大量投入。企业需要对数据进行分类、收集、整理才能形成数据资源,再加以规划和利用才能产生经济收益。数据从资源转变为具有变现能力的资产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