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全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Longtermcareinsurance,LTCI)”,近年来,快速老龄化国家的政府希望实施公共保险计划,考虑将长期护理保险作为全面的社会健康保障计划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帮助支付老年公民的医疗费用。长期护理保险被认为是应对人口老龄化过程中老年人对长期护理需求日益增长关键策略,德国、日本、韩国等国针对人口老龄化趋势相继推行长期护理保险计划,我国也开展了试点施行。长期护理保险是国内在公认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之后的第六险种,是对老年人在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等多种养老形式产生的护理费用的给付补偿型险种,是保障居民老有所养的重要手段,也是未来老龄化国家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了适应这一趋势,为社会发展和长期护理保险在国内全面推行提供人才支撑和技术保障,护理教育的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也对护理教育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护理教育者要顺应发展大潮,也要做足针对性准备,思考更多护理教育的发展路径。一、国外长期护理保险对护理教育发展的启发1.德国德国是世界最早颁布护理保险法的国家,1994年颁布《强制性护理保险法》,1995年开始推行,并扩大到覆盖机构护理、住院护理及居家护理。面对老龄化社会对养老服务需求的快速增长,德国为构建长期护理保险来解决老年人养老问题开创了先例,目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较为完善。长期护理保险由实施者即当地政府,参与者即老年需要照护的人群,以及操作者即护理工作相关人员,和其他保障制度有效实施的人员组成。这个过程中,为了保障护理对象能够做到安全、舒适养老,对于护理人员的护理服务内容就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德国,长期护理保险的护理服务内容一般与身体照护和生活所需有关,包含但不局限于环境护理、饮食护理、晨晚间护理、清洁舒适护理等。德国在实施了长期护理保险后,护理事业也得到了发展和完善,在制度保障上出台了相关法律,保障了护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也为护理职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在管理水平上提出了更高要求,监督保障体系也渐臻完善。同时,在为长期护理保险储备人才的护理教育发展中,更趋于向高质量、多元化、多层次的教育模式发展,同时也培养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为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后护理人员就业岗位增加导致护理人员紧缺而急需一批合格的护理人才做了重要贡献。2.日本日本是继德国之后,又一推行长期护理保险的国家,2000年推出了长期护理全民医疗保险,向有需求且参与保险的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