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稿日期:2022-04-24作者简介:林新美(1982—),男,工程师,硕士,现就职于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主要从事消防监督、火灾调查等。浅谈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的几点意见林新美(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福建福州350000)摘要:合用场所面广量大、形式多样,常态监管困难,火灾隐患治理反复回潮,发生火灾后亡人事件频频发生。文章针对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难点,结合工作实际,探讨研究了此类场所的消防安全防控办法。关键词:合用场所;消防;治理中图分类号:TU998.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6921(2023)02—0038—03相关数据表明,2012年—2021年,全国共发生居住场所火灾132.4万起,造成11634人遇难、6738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77.7亿元。全国重大亡人火灾事故中,有近40%的发生在合用场所内,且呈上升趋势。2021年前9个月合用场所共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6起,共造成52人死亡、54人受伤。由此可以看出,合用场所火灾造成的群死群伤情况严重,已经成为消防安全领域的突出风险,“多合一”场所隐患治理是消防安全管理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1合用场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1.1场所建筑先天隐患多首先场所来源多,包含工业厂房、自建房、沿街商铺等改建场所,改建时主观随意性极大,一些个体、私营经营者甚至未经规划部门规划、建设部门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擅自改变场所的使用功能及结构,存在防火间距不足、疏散条件差、消防设施缺乏等问题,留下先天性隐患严重。其次,在装修过程中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分隔墙壁或吊顶,违规增设简易阁楼或夹层形成住宿空间,增加了建筑物内火灾荷载。再者,场所内经常堆放大量可燃易燃物品,这些物质燃烧会产生大量烟雾和有毒气体,给逃生带来潜在威胁。1.2消防意识弱、安全管理乱合用场所绝大多数都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者重企业经济效益而轻生产安全的现象严重,缺乏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以至于在消防设施、相应器材以及人员配备上投入不足,甚至不符合要求,导致防范措施、企业消防安全制度不能落到实处。其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员工文化素质偏低,而企业在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上投入少,在缺少相应的消防安全培训的情况下,他们对火灾危险性认识不足,灭火、逃生技能差,安全管理能力差,导致在火灾初起阶段无法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甚至错过逃生机会。1.3缺乏法律政策约束,管理机制空缺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企业和个人消防安全责任进行了规定,但合用场所业主对权利与义务分辨不清,法律法规自学不多,自我管理能力不济,加之缺少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