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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平台劳动者就业身份认定及社会保障权益实现路径_刘桂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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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 平台 劳动者 就业 身份 认定 社会保障 权益 实现 路径 刘桂莲
国际经济评论数字平台劳动者就业身份认定及社会保障权益实现路径*刘桂莲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吸引了大量新业态从业人员,从事非标准就业的劳动者占比不断上升。平台劳动者的自我雇佣、劳务合作或多平台就业的形式明显不同于传统的单一型“雇主雇员”模式。平台劳动者兼具自雇劳动和劳动控制的性质,其就业身份认定备受争议,由此引发的社会保障问题更是关注的核心议题。本文在对平台工作类型化的基础上,探讨平台劳动者不稳定风险加剧脆弱性和真假自雇辨识的困境,并分析其对社会保障制度充足性和财务可持续性的挑战,通过合理借鉴国外平台劳动者就业身份认定和社会保障适应性调整的经验,最后从明晰雇佣关系、创新社保制度设计、分类分层次保障和优化经办管理服务等方面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关键词:平台经济 平台劳动者 劳动关系认定 社会保障权益 灵活就业人员数字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降低了劳动者进出劳动力市场的门槛,提升了资源配置的效率,成为经济增长和促进就业的重要驱动力,依赖平台就业的劳动者占比不断上升。平台经济和劳动力市场数字化改革创新了工作方式,但也挑战了传统正规的劳资关系,催生出大量劳务派遣、业务分包和外包、人才外包、兼职和依附型自雇等多种混合用工形式。传统劳动二元划分法难以适用于平台劳动者。平台与平台劳动者的雇佣关系不清晰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其中最直接的是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的缺失。刘桂莲系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讲师,Email:guilian_。*本文系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2020年后北京市相对贫困标准的制定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应对研究”(项目编号:20SRC02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作者感谢匿名审稿专家及编辑部的宝贵意见,当然文责自负。114数字平台劳动者就业身份认定及社会保障权益实现路径国际经济评论/2023 年/第 1 期近些年,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和零工经济等新经济业态孕育出大量无稳定、持久雇佣关系的灵活就业形式。中国目前约2亿多灵活就业人员,其中依托互联网就业人数约8000万。灵活就业人员中既有受雇劳动,也有自主创业和平台就业等多种类型,给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和实施带来了很多现实困难。为促进平台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要及时补齐制度短板,维护好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而劳动者的就业身份是打开享有社会保障、集体谈判、结社自由、带薪休假等劳动权益保障之门的关键。现阶段中国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障问题仍处于探索阶段,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权益捆绑带来的权责不清和制度设计无法适应平台劳动者多元化需求的问题依旧突出,导致大量从业人员游离在社保覆盖范围之外,大量从业人员面临缺乏保护或保障不足的困境,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和尊严,而且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为此,本文聚焦于三个问题:一是数字平台经济对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障制度带来哪些挑战?二是平台劳动者的就业身份应该如何认定?三是如何调整社会保障制度以适应平台经济的发展?平台工作的界定与类型划分(一)平台工作的内涵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的兴起,不仅实现从传统经济全球化向数字经济全球化的跨越,1而且促进多元化平台工作的产生。在线平台工作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以在线平台或应用程序为中介载体,用户通过平台分享、借贷、租赁或购买商品和服务,2以解决特定问题或提供特色服务开展有偿工作为目标,实现高效精准匹配按需劳动服务。3国内外学者从功能角度分别提炼出平台工作不同于正规就业的特征,具体包括:一是通过在线平台组织有偿工作;二是平台工作至少涉及平台、服务需求方(用户)和服务供给方(从业人员)三方或多方关系;三是组织工作的方式是以完成特定任务或解决特定问题为目标,将工作分解1 陈伟光、钟列炀:“全球数字经济治理:要素构成、机制分析与难点突破”,国际经济评论,2022年第2期。2 Zachary K.,Karolien L.and Miroslav B.,“The Platform Economy and Industrial Relations:Applying theOld Framework to the New Reality”,CEPS Research Report No.2017/12,August 2017,https:/ Joyce S.,Neumann D.and Trappmann V.,“A Global Struggle:Worker Protest in the Platform Economy”,ETUI Research Paper-Policy Brief,2:1-6,2020.115刘桂莲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为若干微型小任务;四是工作采取外包、分包或承包等多元方式,劳动者不再被雇佣到具体岗位,而是提供按需服务;五是数字平台利用算法技术对劳动过程进行控制,劳动者收入受到平台或客户评价系统的影响。大多数平台工作都符合这一宽泛的定义,但也存在明显的内部差异。为便于区分,需要从不同维度细分平台工作。(二)平台工作的类型划分平台工作既包括在线教育和软件设计等高技能的知识密集型工作岗位,也包括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低技能熟练型劳动岗位。欧洲委员会根据平台结构特征、平台业务模式、平台工作可及性、任务规模和开展相关任务活动等维度将平台工作划分为27种类型,其中常见的分类维度包括三种。第一种是根据服务提供形式分为线上平台工作(Online Platform Work)和现场平台工作(On-locationPlatform Work)。线上平台工作,又称为众包工作,通过互联网平台中介提供商品或服务,平台提供虚拟服务,交付不受时空限制。根据所需技能水平高低进一步分为微型平台任务和创造性独立项目两种形式。1现场平台工作,也称为通过应用程序按需工作(Work On-demand via Apps)、线下工作(Offline Work)或零工工作(Gig Work),是指通过网络或应用程序提供实体服务或本地服务,服务供需双方必须面对面在本地或特定地点进行交易。技能水平较低的现场服务包括家政服务、外卖送餐和网约车服务,技能水平较高的工作包括提供艺术表演和护理工作等。第二种是根据工作复杂程度和技能水平高低分为低技能和高技能平台工作。服务提供形式直接影响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和工作条件的保障程度,而所需技能的高低决定着任务是分配给所有人还是只分配给拥有特定技能的劳动者。第三种是根据地理位置的差异分为全球性服务或本地服务(见图1)。这种复式分类法有助于将不同运营平台工作类型化,从而识别出工作条件不稳定、待遇水平较低的平台劳动者。1 De Groen W.and Maselli I.,“The Impact of the Collaborative Economy on the Labour Market”,CEPSSpecial Report No.138,2016,https:/ 年/第 1 期图1 平台工作的类型划分资料来源:Vallas S.P.,“Platform Capitalism:Whats at Stake for Workers?”,New LaborForum,28(1):48-59,2019.作者在此文献基础上再整理。当前,中国新经济形态吸纳较多的是从事低技能劳动的就业者,他们面临的不稳定风险程度更高、经济脆弱性更突出和用工形式更加多元化。因此,本文以该类群体为重点研究对象,探讨其身份认定方式,并由此深入分析其社会保障问题。数字平台劳动者的身份辨识困境及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挑战许多人将通过应用程序开展平台工作视为一种全新的工作方式,认为其是资本组织劳动力的一种新方式。实质上,平台工作并非全新事物,其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新型信息技术的支撑重构工作形式。平台工作的部分功能也不是全新的,比如随叫随到的工作、计件工作、分包工作等都可以追溯到工业革命早期。1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数字技术的驱动,但技术需要服务于社会经济关系,技术进步带来的生产组织形式和生产结构的变革推动个性化和多元化需求的发展,2从而衍生出大量灵活就业形式。作为“零工+数字平台”的模式,平台工作的新1 Stewart A.and Stanford J.,“Regulating Work in the Gig Economy:What Are the Options?”,TheEconomic and Labour Relations Review,28(3):420-437,2017.2 李力行、周广肃:“平台经济下的劳动就业和收入分配:变化趋势与政策应对”,国际经济评论,2022年第2期。117刘桂莲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颖之处更多地体现为平台、平台从业者和服务需求方等三边或多元的主体关系,挑战了传统的雇佣关系。(一)数字平台劳动者身份辨识的困境平台工作的大量扩张带来正规就业人口比例的下降,以及非标准就业人数占比相应增加。1互联网平台工作为劳动者提供了获取收入和工作经验的机会,但也加剧了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性,给平台劳动者的法律身份认定带来了很大挑战。第一,组织用工灵活性带来复杂多元的用工形式,增加了治理难度和不稳定风险。平台与平台劳动者形成的关系大体划分为标准就业关系和非标准就业关系。标准就业关系的主要特征是依赖型的全职雇员与单一雇主之间稳定、无限期的全职工作。正规雇佣关系的关键要素既包括劳动者的从属性、“雇主雇员”双边关系、工资为主要收入来源、经济依赖和固定工作场所等,也包含相应的劳动过程保障和收入保障。不同于标准雇佣形式的类别将被归为非标准或非典型就业形式,非标准就业形式复杂多样,包括兼职工作、临时工作、零时工作合同形式等。2平台工作属于典型的非标准就业形式,其性质脱离了全职、无限期、从属和双边雇佣关系。比如,平台提供大量基于短期合同的临时工作安排,劳动者在完成客户任务后,双方关系立即终止,雇主不提供任何就业和劳动权利保障。不同类型的雇佣关系蕴含的不稳定风险差异很大,所谓的不稳定风险包括工资收入、社会保护、劳动权利、职业培训以及集体权利等方面的风险。总体而言,非标准就业比标准就业面临更高的风险水平(见表1)。1 Sheehan M.and McNamara A.,“Business Start-Ups&Youth Self Employment.A Policy Literature Review Synthesis Report”,STYLE Working Paper No.7,April 2015,https:/www.style-research.eu/wp-content/uploads/ftp/D_7_1_Business_Start-Ups_Youth_Self-Employment_Policy_Literature-Review_FINAL.pdf2022-01-25.2 兼职工作是指每天工作少于4小时、每周工作少于35小时的就业形式。临时工作是指员工在短时间或特定一段时间内受雇从事某项工作,包括从事固定期限、基于项目或任务的工作,以及季节性临时工作。零时工合同是指雇主无义务向雇员提供最低工作时数或无法保证给其安排工作,同时雇员也没有义务接受雇主提供给他们的工作,雇员只在有工作要求时干活,需要随叫随到,零时工为雇主提供了根据业务需要雇佣员工的灵活性。三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点。第一,工作持续时间的不同。临时工作一般是短期工作或有限时间内工作,雇佣时有预先确定的时间,工作时间上更加明确,通常雇员在雇佣之前就会被告知工作结束的时间;兼职工作更多的是一种长期的、持续需要的工作,可能会无限期地持续下去;零时工合同工作的稳定性更差。第二,福利待遇不同。较之兼职工作,临时工作通常获得较少的工资和有限的福利待遇。零时工合同的员工从雇主获取的福利待遇很少或几乎没有。118数字平台劳动者就业身份认定及社会保障权益实现路径国际经济评论/2023 年/第 1 期表1 不同就业类型的不稳定风险程度序号122a2b2c34就业关系正式受雇劳动非标准就业非自愿性兼职工作(part-time work)临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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