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3期·经济纵横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上市公司追求利益,往往忽视了其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等多个领域,负面新闻频发,这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长足发展。因此,在当前经济飞速发展的背景下,上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日渐引起学界和实务界的广泛重视。然而,由于《证券法》(2020年)将上市公司披露信息重点置于公司发展状况、财务状况等,对社会责任信息关注度不够,加之有关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规范体系层级较低,适用标准差异化,使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显现出随意性等情况,这背离了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初衷。本文从我国现有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出发,结合有关实践经验,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进行探究,对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进行重构,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并为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制度发展探寻更多可能。一、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披露制度的现状分析(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规范体系现行《证券法》中有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主要涉及公司的财务现状、经营状况等方面,对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并无直接规定。有关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信息的规定,多见于自治组织所发布的相关文件之中,例如,深交所于2006年发布的《关于深圳市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沪交所于2008年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的指引》。上述两个指引均要求上市公司将社会责任承担情况、问题编制为报告,定期向社会披露。2021年,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明确指出,上市公司对社会责任信息分层次进行披露,如公司精准扶贫规划、成效。2021年1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草案》载明“国家支持公司发布社会责任报告,也鼓励公司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2022年1月7日,沪、深两证券交易所分别更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两份上市规则均强制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公布社会责任报告。综上可以看出,时下,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规范体系,由证券监管机构以及其他与之有关的行政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为主。整体上看,层级效力偏低。(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依照《中国上市企业社会责任指数报告》(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