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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
交易过程
资产
确权
方法
研究
王娜
2023年第2期(上)/总第624期30专题研究:数据资产管理与人员能力提升数据交易过程中数据资产确权方法研究 王 娜(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摘 要: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经成为核心生产要素,也必将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由于数据的获取更加便利,数据所呈现出来的结果也更多地被各类组织所利用,相关行业对于数据资产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迫切需要建设更加完善的数据资产市场,而数据资产确权问题则是培育数据资产市场的关键。然而,由于数据交易具有无限复制、反复使用,以及权利主体的多样性等特点,我国数据交易相关法律对数据资产权利的定义和划分、数据资产确权的方法和路径并不明确。本文对数据交易过程中的数据资产确权方法进行研究和总结,以期为后续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关键词:数据资产,数据资产确权,数据交易,数据权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3.03.002Research on the Method of Confi rming Data Asset Rights in Data Transaction ProcessWANG Na(China Datang Corpor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General Research Institute Ltd.)Abstract:In the era of digital economy,data has become a core factor of production,and will also become a strategic resource for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As the acquisition of data is more convenient now,the results presented by data are increasingly used by various organizations,and related industries are increasingly relying on data assets.There is an urgent need to build a more complete data asset market.The issue of right confi rmation is the key to cultivating the data asset market.However,due to the characteristics of unlimited copying,repeated use,and the diversity of rights subjects in data transactions,the defi nition and division of data assets rights in Chinas data transaction laws are not clear,so are the methods and paths for data asset rights confi rmation.This paper studies and summarizes the method of data asset ownership confi rmation in the process of data transaction,in order to provide a theoretical basis for subsequent research.Keywords:data asset,data asset confi rmation,data transaction,data rights1 数据交易中的数据权1.1 数据权类型数据资产作为数据的经济维度,是由个人或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为个人或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以物理或电子的方式记录的数据资源1。传统的数据交易多为自采自用,而现阶段数据交易流通更活跃、方便、快捷,并且可无限复制、反复使用。一切能够对数据实施一定行为的主体,都可以是数据交易的权利主体。在数据交易中数据的来源并不是单一的,许多主体都为之付出了劳动,使得数据获得收益不断扩大,更多表现为各类主体权益相2023年第2期(上)/总第624期31王娜:数据交易过程中数据资产确权方法研究互交织缠绕。数据交易中的权利客体应为数据产品,即利用算法技术对数据集合进行深度加工分析,从而得出新知识以供数据控制者做出智力决策的无形财产2。在数据交易中提到的数据权是指其在交易过程中可能转移或授予的权利,包括数据所有权、数据收益权、数据用益权、数据享益权、数据使用权等3。1.2 数据交易对数据资产确权的需求当前对于数字经济的发展需求,围绕数据资产权利,深挖数据资产权属关系,对数据权进行清晰的概念化界定,明确各个权利主体的权利义务,对于充分发挥数据资产的应用价值,释放数据资产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数据权属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数据交易过程中的报酬定价,间接影响了数据背后各利益主体的利益分配,同时对数据本身的安全问题和产业未来的发展走向也有很大影响。数据权属界定不明确造成数据在流通、交易、使用过程中的可解释空间大,导致市场规范性变差1。数据确权有助于推动我国数据要素各项权益的划分,推动我国数据权保护问题的深入探究,进一步促进确权理论的深化,推动我国数据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发展。目前,数据权属问题界定的不确定性,间接造成数据在交易过程中违法交易成本降低、数据隐私泄露,给相关法律的执行带来许多难题。需尽快建立健全数据权属界定的方法体系,为数据资产流通和交易奠定基础。明晰数据权属,进行权力化确认是立法者当前应该重点填补的空缺,也是保障数字经济长足发展的重要前提2。2 数据交易中的数据权识别与保护2.1 数据权的识别关于数据权的识别问题,有观点认为数据权应类比传统理论界定方式来确定权属,还有观点认为数据具有多重属性,应进行场景化确权,而非过于依赖自上而下的规则制定,并且确权依据要进行分类。此外,也有观点认为应当弱化数据产权,从数据利用和共享角度出发来确定数据权属。2.2 数据权的保护2.2.1 国家数据权的保护国家数据权属强调以整体数据为主的数据主权,在以国家为主体进行数据权属配置时,重点应当在数据公物属性的凸显,通过公法来规制整体数据的流转和处理,从而维护国家公共利益。保护国家数据权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对本国数据的管理和维护,二是国家要对本国公民和其他境内行为主体在国际社会的数据行为负责4。2.2.2 政府数据权的保护政府数据权属强调以个人集合数据为主的数据所有权。政府是数据所有权的具体代理主体,享有本国范围内对个人集合数据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3,其能够通过数据所有权转让或者对特定规模的市场经营者征收数字税的方式获得相应收益,并以此收益为基础践行公共利益。为保护政府数据权,在坚持个人集合数据所有权属不变的基础上,开发利用应当坚持以政府为基础,市场化为导向。2.2.3 企业数据权的保护企业数据权属强调以采集和加工数据为主的财产权益保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其对数据要素市场的参与核心在于经济效益的获取,因此其重心在于数据商品化的实现。企业数据的合理流通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对于企业数据权应该合理维护,确保数据来源可靠,完善开发、许可、转让等积极权能和相应的消极防御权能5。2.2.4 个人数据权的保护个人数据权属强调以原始数据为主的个人数据权保护。保护重点在于对人格权的保护,可以通过数据删除权、数据更正权、数据限制权、数据拒2023年第2期(上)/总第624期32王娜:数据交易过程中数据资产确权方法研究绝权等为代表的个人数据权利行使,避免其个人数据遭受非正当使用。完善“知情同意”保护规则,要避免使用模棱两可的语言,真正落实知情同意规则。3 数据资产确权的原则与方法3.1 数据资产确权的原则解决数据资产权属问题,要通过加强数据资产权利制度建设以解决企业数据集中和无序竞争的问题,还要充分发挥我国庞大的数据规模优势,推动数据有效合理利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6。数据资产权利确权方法应当以保护个人信息为基本原则,特别是在权衡商业利益和用户权益时要践行“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明确优先保护用户个人信息,以提高用户的安全感、信任感和幸福感6。在对数据资产进行编目、标准化、确权、管理等行为时,以及在提供数据资产服务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对数据资产进行分级分类。数据资产分级是从安全合规性、数据保护要求出发,根据数据敏感维度进行划分。数据资产分类是从业务角度或数据资产管理角度出发,根据不同维度,将具有相同属性或特征的数据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归类。3.2 数据资产确权的方式数据资产确权之前,应先对数据资源是否属于数据资产进行确认,确认过程中应考虑如下因素:(1)能够合法有效地控制数据资源。(2)能够可靠地计量数据资源。(3)企业能够获得与数据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或社会效益。现有的数据资产确权方式有两类,即正向确权和反向确权。正向确权方式从数据资产的来源入手,明确数据资产的权利、利益主体和利益分配规则。反向确权方式通过设置数据相关的责任清单或负面清单来描述数据资产使用超出边界限制的可能成本,并据此确定数据资产使用的权利边界7。4 数据资产确权的实践路径4.1 法律路径 解决数据资产确权问题的根本方式是通过法律途径。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制度、规范法律制度是数据资产主体互动和数据资产权属配置的基础。我国现行的有关数据保护的相关法律对数据权属的保护,特别是数据交易等问题做留白处理或仅作原则性规定,相关法律缺失和模糊不清已严重影响了数据资产的流通和交易。进一步明确数据权属问题,建立包括数据资产确权、数据流通规则在内的相关数据交易制度,将推动数据流通和交易过程中数据资产确权问题的解决。4.2 监管路径 4.2.1 加强数据安全监管如今针对数据资产的问题存在大量违法违规处理,严重损害了企业的权益,甚至扰乱数字经济市场的秩序。需从长远考虑,通过系统谋划,将现有的“运动式”执法转向“专项整治和长效治理相结合”的监管模式,从“局部监管、突出问题”转为“全流程、全链条、全主体”监管,加强对数据资产流通、交易行为的监管6。4.2.2 建立全国统一的数据交易所市场分散的数据产品或者数字服务交易无法充分展现数据资产的应用价值,也无法贴合数据要素本身特征,更无法充分激活数字经济的发展潜力。因此,通过平台化的数据交易所形式,集合分散数据,降低信息成本,构建有效的数据要素市场。参考证券交易所模式,由政府监管部门制定市场准入、交易和监管等规则,并针对数据资产要素全环节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要求。4.3 技术路径 当下数据经济的蓬勃发展离不开信息技术的进步,更离不开数据资产作为关键要素在其中发挥的巨大作用。数据资产作为权利的客体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同时承载数据资产的信息技术手段也在不2023年第2期(上)/总第624期33王娜:数据交易过程中数据资产确权方法研究断发生变化。因此,应打破传统财产权利体系,以数据要素为依托,构建一个开放性、包容性以及发展性的数据资产权利体系8,明确数据资产权利的法律属性的同时保持一定的开放性,以适应日后的实践需求变化。目前已经形成的数据资产确权方式有专利法和版权法两种模式。专利法模式要求申请人在获得保护之前就自己发明的技术方案撰写权利要求,明确发明要素和权力边界,然后由政府审查决定是否授权。版权法模式不要求数据资产的权利人事先明确其保护范围,数据资产无需经过政府审查就自动获得保护。这两种模式都是现代知识产权法诸多确权模式中典型代表,应因地制宜选择最适合的方式对数据资产进行确权。5 结 论本文对数据交易过程中的数据权的权利主体、分类、识别和保护等内容进行整理总结。结合相关实践经验,进一步对数据交易过程中数据资产确权的原则和方法进行研究和总结,提出数据资产确权的实践路径,以期为后续的研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