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卷第2期2023年3月政法论坛TribuneofPoliticalScienceandLawVol.41,No.2Mar.2023数字经济发展的经济法理论因应张守文摘要:对于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诸多挑战,需要在经济法理论的不同层面做出具体回应。首先,在本体论和发生论层面,数字经济并未改变经济法学既有的基本理论框架,运用经济法理论仍可解释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及其经济法规制问题;其次,在价值论层面,对数字经济进行经济法规制,仍需遵循和兼顾经济法的各类价值,这更有利于保障和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最后,在规范论和运行论层面,针对数字经济所带来的诸多新问题,需要正视相关主体及其权利、责任追究等方面的特殊性,改变不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理论和制度,并在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中加以落实。上述三个层面体现了数字经济时代经济法理论的“变与不变”,把握上述“因应之道”,不仅有助于揭示数字经济与经济法的紧密关联以及相应的经济规制原理,深化经济法、信息法和数字法治的理论研究,也有助于切实推进制度完善,促进数字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关键词:数字经济;经济法;理论因应;数字经济法;变与不变一、问题的提出市场化、信息化和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引发了诸多领域的惊世巨变。从技术革命到产业转型,从制度变迁到理论创新,可谓日新月异,令人目不暇接。特别是融入现代信息技术的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极大推进了数字经济的发展,但也对既有理论和制度提出了广泛挑战①。对此如何进行理论回应和制度应对,已成为普遍关注的重大现实问题。针对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诸多法律问题,学界已有大量研讨。例如,对各类平台的义务和责任,尤其是对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的研究②;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特别是对个人信息权保护的探讨③;对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法律问题的具体研究④,等等。在上述分问题、分领域的“分散研究”的基础上,还需要从数字经济与法律调整相结合的角度展开“整体研究”,以提炼数字经济的共性问题,分析在哪些方面需要对既有理论和制度作出改变或调整,这对于深化法理学和相关部门法研究尤为重要。从部门法研究的视角看,由于数字经济主要涉及经济问题,与经济法的关联更为密切,因而需要经济法研究有更多回应。除了上述整体法学应关注的重要问题外,经济法研究还需回应一些特殊问题。例如,数字经济发展是否会导致经济法基本理论框架和调整基础的改变,如何理解数字经济与经济法作者简介:张守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基金项目: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