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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高宗谥议》读释_李思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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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谥议 读释 李思语
年月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 卷 第期 ():唐 高宗谥议 读释李思语,陈飞(上海师范大学 文学院,上海 )摘要:高宗谥议 是唐代皇帝谥议文中颇为独特的一篇。唐代皇帝谥号主要由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御史台等部门官员集体议定,上奏朝廷确认。高宗谥议 的作者涉及执笔者、身份作者、精神作者等多重关系,虽以中宗口吻表达,实反映武后的意志。其按语关于“天”“皇”“大”的解释,或循旧例,或据经典,或为新创,与武后及官方的习惯说法不尽一致。高宗谥号“天皇大帝”应理解为“天皇”“大帝”的合称,文中关于高宗谥号的解释及其“九德”的过度虚美,杂糅诸家思想学说,大抵以儒家为根本,以道家为归宿。武后将高宗神圣化,与其特定的现实背景和政治用意有关。关键词:武则天;唐高宗;天皇大帝;虚美作者简介:李思语(),女,河南驻马店人,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博士生,主要研究唐代丧葬制度与文学;陈飞(),男,江苏睢宁人,上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唐代文学制度的教学与研究。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收稿日期:“谥议”是关于谥号的评议。“谥号”是为死者所加称号,一般要通过评议来确定,故就谥号议定规则及过程而言,属“制度”范畴;将议谥的内容撰写成谥议文,则属于“文学”的范畴。谥议集制度与文学于一体,是较为典型的“文学制度”之一。古人死而有谥,起源甚早,一般认为西周时期已形成制度,秦朝短暂废止,汉以后复行,至唐代更加完备而规范。谥号有官谥和私谥之别,国家层面的官谥又可分为“君谥”和“臣谥”。前者包括皇帝、后妃、太子等;后者一般为高阶(三品以上)大臣。唐代皇帝谥号的确定过程,通常是先举行“南郊请谥”的礼仪,然后议定,将议定结果上报朝廷最终确认,然后以“谥册文”布告天下,有的还刻成类似图章的“谥宝”随葬。相关制度和仪式流程学者多有论述,但大都属史学的研究,很少从文学制度视角进行考察。目前可见的唐代皇帝谥议文共有八篇,高宗天皇大帝谥议(以下简称 高宗谥议)是颇为独特的一篇。相关论著虽有所涉及,但较简略或语焉不详。本文拟就其中几个问题试作解说,以期获得更为准确的认识。文学制度,简单地说就是关于文学的制度,包括文学本身的制度以及与文学密切相关的制度,笔者于此拟另文论述,这里不多涉及。如汪受宽:谥法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年;彭裕商:谥法探源,中国史研究,年第期;王岩:唐代太常博士考论;陕西师范大学硕士论文,年;赵雪梁:唐代皇室谥号研究,陕西师范大学硕士论文,年;白雪兵:唐代皇帝谥号制度研究,南京师范大学硕士论文,年;徐路:隋唐官员谥法研究,西北大学硕士论文,年。网络首发时间:2023-03-09 13:52:41网络首发地址:https:/ 高宗谥议 的独特之处,首先是其作者。目前所见明确标署有二:一为 唐大诏令集,题曰 高宗天皇帝谥议,下署“武后”。一为 全唐文 之 中宗 二,题为 高宗天皇大帝谥议。如此便有武后、中宗(李显)二说。据 唐会要 载:“高宗天皇大圣大宏孝皇帝讳治宏道元年十二月四日,崩于东都贞观殿(年五十六)。文明元年八月庚寅,葬乾陵(在京兆府奉天县界)。谥曰 天皇大帝。庙号 高宗。哀册文(天后武氏撰),谥册文(阙),谥议(阙)。”“高宗天皇大圣大宏孝皇帝”为天宝十三载()所加尊号,“天皇大帝”为最初的谥号,“高宗”为庙号。王溥()为五代至宋初的四朝宰相,也是著名学者和文人,当时他已不详高宗谥议文和谥册文(迄今未见)的作者为谁,可知 唐大诏令集 全唐文 所署作者大概为后人(编者)所加。两个署名皆有其合理性,也有其不确定性,这须要联系当时议谥的实际情况来解读。旧唐书高宗纪 载:“(弘道元年十二月四日)是夕,帝崩于真观殿,时年五十六。宣遗诏:七日而殡,皇太子即位于柩前。园陵制度,务从节俭;军国大事有不决者,取天后处分。群臣上谥曰 天皇大帝,庙号 高宗。”“群臣上谥”就是群臣议定谥号上报朝廷,据此可知“天皇大帝”这个谥号应为群臣所议定,其谥议文的写作也应是群臣所为,至于具体执笔者为谁,尚不得其详,不论是谁,都表明 高宗谥议 的作者还有第三者的可能。文献关于唐代“臣谥”制度的记载较为详明,如 唐六典太常寺:“太常博士掌辨五礼之仪式,奉先王之法制;适变随时而损益焉。凡大祭祀及有大礼,则与太常卿以导赞其仪。凡王公已上拟谥,皆迹其功德而为之褒贬。(议谥:职事官三品已上,散官二品已上,佐史录行状,申考功勘校,下太常拟谥讫,申省议定奏闻。)无爵称 子。养德丘园,声实名著,则谥曰 先生。大行则大名,小行则小名之。(旧有 周书谥法 大戴礼谥法。又汉刘熙注 谥法 一卷,晋张靖撰 谥法 二卷,又有 广谥 一卷。至梁,沈约总集谥法,凡有一百六十五称)”学者或据此认为“太常卿和太常少卿负责拟定皇帝谥号”,此说可能并不全面和准确。实际上唐代参与“臣谥”的部门和人员尚不止此,如 唐六典尚书吏部 载:“考功郎中、员外郎之职,掌内外文武官吏之考课其谥议之法,古之通典,皆审其事,以为不刊。(诸职事官三品已上、散官二品已上身亡者,其佐史录行状申考功,考功责历任勘校,下太常寺拟谥讫,覆申考功,于都堂集省内官议定,然后奏闻。赠官同职事。无爵者称 子。若蕴德丘园,声实明著,虽无官爵,亦奏赐谥曰 先生。)”可知吏部考功郎中、员外郎也有参与谥号议定的职能。至于唐代的“君谥”,除了太常寺,还应有鸿胪寺的参与。唐六典鸿胪寺 载:“鸿胪寺:卿一人,从三品。(周官:大行人掌大宾客之礼。秦官有典客,掌诸侯及归义蛮夷。汉改为鸿胪。景帝中二年令:诸侯王薨、列侯初封及之国,大鸿胪奏谥、诔、策;列侯薨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谥、诔、策。隋初鸿胪寺卿一人,正第三品,统典客,司仪、崇玄等三署。开皇三年省并太常,十二年复旧。炀帝降卿为从三品,皇朝依焉。龙朔二年改为同文正卿,咸亨元年复曰鸿胪。光宅元年改为司宾寺卿,神龙元年复旧。旧属官有崇元署,开元二十五年,敕改隶宗正寺。)少卿二人,从四品上。鸿胪卿之职,掌宾客及凶仪之事,领典客、司仪二署,以率其官属,而供其职务;少卿为之贰。凡皇帝、皇太子为五服之亲及大臣发哀临吊,则赞相焉。凡诏葬大臣,一品则卿护其丧事;二品则少卿;三品,丞一人往,皆命司仪,以示礼制也。”又载:“司仪令掌凶礼之仪式及供丧葬之具,丞为之贰。(若皇帝、皇太后、皇后、皇太子为五服之亲举哀,本服周年者,三朝哭而止;大功者,其日朝晡哭而止;小功已下,及皇帝为内命妇二品已上者、百官执事及散官一品丧,皇太后、皇后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中华书局,年,第 页。案:据文义,前者标题应有“大”字。本文所引 高宗谥议 文皆据 唐大诏令集。又文中所引古代文献皆酌加标点。董诰:全唐文,卷,中华书局,年,第 页。王溥:唐会要,卷,中华书局,年,第页。案:括号内原为小字注文。刘昫:旧唐书,卷,中华书局,年,第 页。李林甫,陈仲夫:唐六典,卷,中华书局,年,第 页。案:括号原为小字注文。白雪兵:唐代皇帝谥号制度研究,南京师范大学硕士论文,年,第 页。李林甫,陈仲夫:唐六典,卷,中华书局,年,第 页。案:括号原为小字注文。李林甫,陈仲夫:唐六典,卷,中华书局,年,第 页。案:括号原为小字注文。为内命妇三品已上丧,皇太子为三师、三少及宫臣三品已上,并一举哀而止。)”可知自汉以来诸侯王的谥、诔、策(册)皆为鸿胪寺职掌。唐制多沿前代,大抵亦当如此。又“凶仪”主要指丧葬礼仪,应当包括谥、诔、策(册)之类。据此推之,唐代皇帝、后妃、宗室,以及三品以上大臣的谥、诔、册等议定施行,皆当有鸿胪寺的参与。尤可注意的是,唐会要 载:元和十五年四月,礼仪使奏:群臣告天,请大行皇帝谥。准礼及故事,合集中书、门下、御史台五品以上、尚书省四品以上,于南郊告天毕,议定,然后联署闻奏。“群臣告天请大行皇帝谥”应为此奏文的“事由”(主题),然后说按照礼仪制度和以往惯例,“群臣”先举行南郊告天请谥礼仪,然后议定谥号,然后“联署”“闻奏”。参加请谥和议定的“群臣”包括中书、门下、御史台五品以上及尚书省四品以上官员;“联署”应为各部门长官联合署名;“闻奏”则是将议定的谥号(包括依据、理由等)上报朝廷(新嗣位皇帝)确定。由此逆推唐前期皇帝谥号的议定,大概也应如此。也就是说,高宗谥号的议定,应是由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御史台,以及太常寺、鸿胪寺等相关部门官员组成的“议谥小组”来具体负责,议定后各部门长官联合签署,然后“闻奏”(虽然嗣君为中宗,但决定权在武后),最后确认。如果武后没有异议,那么这个“闻奏稿”应该就是最终的定稿;如果武后有不同意见或新的指示,则以武后满意的“修改稿”为最终定稿。总之,不论是闻奏稿还是修订稿,都要由“某人”来执笔完成,这个“某人”当然必须是官职、威望和文学水平都举足轻重的大臣,姑且称为“执笔者”。然而这个执笔者未必就是 高宗谥议 的“身份作者”。所谓身份作者,是指文章所代表的“主人公”的身份,也就是以谁的身份和口吻来说话。在古今中外的官府文书中,执笔者和“身份作者”的不一致是普遍情况。如文臣为皇帝拟写诏敕,就必须以皇帝的口吻来说话。诗文中经常采用的“代言体”,也属于类似的情况。高宗谥议 所代表和代言的身份主体为中宗(李显),文中称:顾以虚菲,夙承乾荫。既忝彰明之地,常怀辅佐之诚。荐萤烛以助光,引鹤露而添海。而圣德虚受,无来不应。每听览余暇,侍奉话言。论道德则洞启元枢,语忠孝则广通心极。叙轩顼之淳化,积若神交;述尧禹之清风,宛成晤对。“乾荫”一般指父亲,如 梁书袁昂传 载:“昂幼孤,为(从兄)彖所养,乃制期服。人有怪而问之者,昂致书以喻之曰:窃闻礼由恩断,服以情申孤子夙以不天,幼倾乾荫,资敬未奉,过庭莫承,藐藐冲人,未达朱紫。从兄提养训教,示以义方。”“幼倾乾荫”,即谓父亲早逝,幼年便成孤儿,由从兄抚养教育成人。唐人敬让 请致仕侍亲表 云:“臣未登壮岁,乾荫先倾。逮于强仕,母氏为育。欣欣而就禄者,希禄养之及亲也。”是说自己很早父亲就不在了,由母亲养育长大,出仕为官。至于“过庭”,更是人所熟知的子受父教的熟典。“冲人”则多用作儿子的自称谦辞,这里显然是指新即位的中宗。总的来看这段文字大意是说:自己资质一般,但一向承蒙父皇(高宗)的慈爱恩荫,被置于显要的地位。自己常怀感恩忠诚之心,愿为辅佐父皇尽微薄之力。父皇虚怀若谷,经常和自己交谈,从道德修养,到忠孝礼义,自己受益无穷。尤其是在谈到黄帝和颛顼的治化、尧舜及夏禹的成功时,父子之间有着强烈的共鸣。这些无疑都是以昔日皇子、当下新君的姿态和口吻在说话,可证 高宗谥议 的“身份作者”为中宗无疑,这应是 全唐文 将 高宗谥议 置于中宗名下的主要依据。这段文字紧扣父与子、先皇与嗣君的双重关系来叙写,重在以情动人。或者说 高宗谥议 中的“感情”部分是与中宗相对应的,但其“精神”部分却未必出于中宗。这里的“精神”是指主旨、原则、基调及用意等,略同今人所说的领导讲话或上级文件的“精神”。高宗谥议 的“精神”应主要出自武后,因为高宗谥号实质上就是高宗的盖棺论定,在当时朝廷权力格局下,即便是当朝宰相乃至嗣君中宗,都没有资格来作最终结论,而必须听命于武后。据 唐会要 载,早在“显庆五年()十月已后,上(高宗)苦风眩,表奏时令皇后(武后)详决,李林甫,陈仲夫:唐六典,卷,第 页。案:括号原为小字注文。王溥:唐会要,卷,中华书局,年,第 页。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第 页。姚思廉:梁书 卷,中华书局,年,第 页。李昉:文苑英华,卷 ,中华书局,年,第 页。自此参预朝政,几三十年。当时畏威,称为 二圣。咸亨五年八月十五日,称 天后。”旧唐书高宗纪亦载:“时帝风疹不能听朝,政事皆决于天后。自诛上官仪后,上每视朝,天后垂帘于御座后,政事大小皆预闻之,内外称为“二圣”。”资治通鉴 述其事于麟德元年()。大抵自麟德以后,武后便成为实际上的最高统治者,及高宗遗诏“军国大事有不决者,取天后处分”,更加名正言顺地独揽军国大权。这段时间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故:先是弘道(亦即永淳)元年()十二月四日晚高宗崩逝;十一日中宗即位,同时“尊天后为皇太后,政事咸取决焉”。则此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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