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记忆是人的一种生理机能和心理意识,亦是文学领域探究的一个重要论题。所谓“文学记忆”,目前学界对它并未有严格的定义,本文姑且用它来指称以文学为媒介的记忆形式及以记忆为主创方式的文学。作为一个模糊多歧的记忆研究概念,文学记忆与历史记忆、社会记忆和文化记忆等记忆名称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一方面,文学记忆的论题围绕“文学”展开,其在本质上属于文学研究范畴;另一方面,文学记忆关涉“记忆”问题,势必与历史记忆、社会记忆和文化记忆等诸种记忆研究产生交集,或谓从“文学”的特定视角研究记忆问题。由此,心理学、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的理论资源,能够为文学记忆研究所征用。文学记忆书写常常采用第一人称(我)的叙述形式。就其一般意义而言,第一人称叙述之“我”,既有“自我”指涉功能(指向叙述者或作者自身),亦兼具社会表征功能(指向“我”身处的社会)。一个是个体经验形式的“自我”,一个是作为社会表征符号的“自我”,两个面相的“自我”叙述所表征的意义如何融合协调?美国社会心理学家米德(GeorgeHerbertMead)将“自我”的内在结构分为“主我”与“客我”两个方面,两者的互动反应及其逻辑机制,有助于理解文学记忆叙述中的“自我”意涵。一、客我:“自我”叙述与社会表征记忆是个体自我对外在环境的意识反应,由此关涉到“自我”的认知与理解问题。美国心理学家詹姆斯(WilliamJames)认为“自我”是一个二重体:一个是思考形式的“主我/主体我”(I),一个是作为思考的客体对象的“客我/客体我”(me)。[1](P132)詹姆斯主张从人的社会存在理解“自我”意识,认为“自我”意识从根源上来说是产生于“我在”,即自我的社会行动与经验过程。米德继承并推进詹姆斯的“自我”理论,更重视“自我”的两个面相(“主我”与“客我”)之间的双向互动关系。米德在哲学观念上是一个美式实用主义者,关于他在实用主义理论方面的贡献,美国符号学文学记忆:“自我”的面相及其表征意义卢永和(肇庆学院文学院,广东肇庆526061)摘要:美国社会心理学家米德将“自我”分为“主我”与“客我”两个面相,此观点有助于理解文学记忆叙述中的“自我”意涵。从“客我”层面而言,“见证文学”中回忆的“自我”,是社会表征的一个符号;而《忏悔录》中回忆的“自我”,既是一个“主我”(独特的文学典型),亦是一个“客我”(浸染时代精神的社会人)。詹姆斯与伯格森的“自我”意识理论,可以用来解释两种不同风格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