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社会一直把消除贫困作为重要目标,我国也不例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脱贫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已经消除了绝对贫困,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进入了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阶段。由于相对贫困可能比绝对贫困更复杂、更持久,相对贫困、相对落后、相对差距问题在我国长期存在,因此,研究普惠金融发展的减贫效应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有助于我国消除相对贫困实现共同富裕。一、普惠金融减贫效应的理论概述(一)普惠金融的概念和特征普惠金融的概念最早由联合国在宣传“2005国际小额信贷年”时提出,其基本含义是最大限度地向需要金融服务的社会各阶层提供公平、适当和高效的金融服务。普惠金融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服务体系,具有金融服务可获得性、金融成本可负担性、金融发展可持续性等特征,金融排斥、包容性增长等理论都为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二)普惠金融对贫困减缓的影响机制分析普惠金融可以通过直接和间接两种机制产生减贫效应。从直接机制看,普惠金融可以通过为低收入者、贫困者提供低成本的、低门槛的、可获得的储蓄、信贷和保险等金融服务,直接增加其收入,为其创造发展机会,并降低因灾致贫、因病返贫的可能性,从而减缓贫困。从间接机制看,普惠金融可以通过“涓滴效应”或“益贫式增长”来促进经济增长,从而促进减贫。二、我国普惠金融和贫困问题现状简介(一)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现状1.普惠金融的供给(1)金融供给数量增加我国普惠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主要有商业银行、证券机构以及保险公司等,主要供给主体是银行机构;从信贷规模来看,银行机构的信贷规模占据了绝对份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区域金融运行报告》考察金融机构网点数量和从业人数发现,2005—2019年,金融机构网点数量从203745个增加到226409个,增加了22664个,年均增长率0.71%,整体来看金融机构网点数量呈增长趋势;金融从业人数从2602683人增加到3963786人,增加了1361103人,年均增长率为3.49%。以上说明,自普惠金融概念提出以来,我国普惠金融供给取得了明显的进步,金融供给逐年增加,辐射区域也越来越广。(2)金融供给服务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不断完善的代表性特征是农商行数量增加且其金融产品有诸多创新。据银保监会统计,2005年我国农商行不到20家,而2019年我国农商行数量已近1500家。各大银行为响应国家号召推出了系列普惠金融产品。农商行也对金融产品种类进行了创新,推出了农户联保贷款、农村工商业贷款等新兴的普惠金融产品。以农商行为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