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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司法强制亲职教育的缘起与规范发展研究_吴进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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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 司法 强制 职教 缘起 规范 发展 研究 吴进娥
DOI:10 13796/j cnki 1001 5019 2023 01 011我国司法强制亲职教育的缘起与规范发展研究吴进娥摘要:强制亲职教育是司法机关强制要求失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制度,在实践中以亲职教育令的签发与执行为标志。强制亲职教育是在家庭教育失衡现象凸显的社会背景下作出的制度选择,对改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教育理念、教育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但由于缺乏统一的法律规范,亲职教育令的签发几乎完全依赖自由裁量,执行上各行其是,专业化程度不高,效力保障措施单一,很难发挥实效。为了保障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强制亲职教育的实效,我国需规范亲职教育令签发的自由裁量权,将离婚案件、涉家庭暴力案件、遗弃案件等严重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以及未成年人故意犯罪案件列入法定强制亲职教育的范围;推动强制亲职教育专业化与社会支持的协同发展,并构建多层级的亲职教育令效力保障机制。关键词:司法;亲职教育;令状;规范发展中图分类号:D926 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 5019(2023)01 0099 11基金项目: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刑事缺席审判诉讼结构平衡机制研究”(20FXC003);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外逃人员刑事缺席审判证明难题研究”(2020SJA2048)作者简介:吴进娥,江苏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江苏 镇江212000)。2022 年 1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正式施行以后,全国各地法院、检察院相继发出“首份”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对特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和其他监护人承担家庭教育责任和义务提出法律刚性要求,正式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国事”,开启了强制亲职教育新纪元。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是司法机关签发的司法令状,属于正式的司法文书,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标志着我国强制亲职教育制度的正式落地。强制亲职教育是司法机关强制要求失职父母或者其他失职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制度。强制亲职教育对改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教育理念、教育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从实践来看,我国强制亲职教育尚没有建立统一的规范,亲职教育令的签发几乎完全依赖自由裁量,执行上各行其是,专业化程度不高,也缺乏有效的保障机制,严重影响亲职教育令的权威和实效。为此,理论上有必要对强制亲职教育的规范化问题展开深入的研究,以期为强制亲职教育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一、我国司法强制亲职教育缘起的社会背景与理论基础我国强制亲职教育起步较晚,一方面受到家庭教育属于“私事”的传统思想的影响,另一方面也与我国亲职教育发育迟缓有关。随着未成年人暴力犯罪频发、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问题不断凸显,家庭教育失衡问题开始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亲权理念也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亲权主体间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强制亲职教育制度在我国变得越来越必要和迫切。(一)社会背景:家庭教育失衡现象凸显制度的发展与社会的现实需要紧密相关。我国强制亲职教育是在家庭教育失衡越来越凸显的背景99下作出的制度选择。1 家庭教育失衡的表现样态家庭教育失衡在生活中主要表现为两种样态,一是负有监护责任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积极履行教养责任,导致家庭教育缺位;二是负有监护责任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当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家庭教育失范。(1)家庭教育缺位父母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融合不断加深,在人口从农村大规模流向城镇的过程中,大多数流动父母将未成年子女留在家乡,代理抚养、隔代抚养成为常态。在儿童、青少年期各种社会关系中,亲子关系至关重要,积极的亲子关系有助于促进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能减少不良因素的消极影响。代理抚养、隔代抚养很难满足未成年人对亲情抚育、精神教养的需要。在父母与子女两地分居,代理抚养、隔代抚养不能有效发挥监护职能的情况下,家庭教育处于缺位状态,导致未成年人极易暴露在不良社会环境中,也使学校教育大打折扣。其后果就是未成年人的社会化过程被扭曲,未成年人很容易出现心理和性格方面的障碍,甚至做出越轨行为。此外,婚姻观念的变迁对家庭结构产生了猛烈的冲击,损害家庭结构的稳定性。据民政部公开数据显示,我国离婚数据从 2002 年开始已连续 14 年增长,2013 年、2014 年、2015 年离婚夫妻分别为 350 万对、363 7 万对、384 1 万对,到2016 年已高达 485 万对。近年来,离婚数据虽然有所下降,但依然保持在高位态势。根据民政部公开的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9 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有 470 1 万对,比上年增长 5 4%。2020 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有 433 9 万对,离婚率为 3 1。离婚激增使大量家庭解体,重组家庭或者单亲家庭增多。在这些家庭中,未成年人普遍得不到父母应有的关心和教养,甚至遭受虐待或遗弃。(2)家庭教育失范与家庭教育缺位不同,家庭教育失范是指监护人给予了未成年人不当的家庭教育或影响。造成家庭教育失范的原因很多,最常见的原因是监护能力不足和监护能力缺陷。监护能力不足主要表现为监护人不会教育、不懂教育而过分溺爱或苛责未成年人,做出不当的管教行为。2015 年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对北京、天津等 28 个省市、93 个市县的中小学生父母调查结果显示,家长面临不知道如何教育等多方面的困境,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养育焦虑,对家庭教育指导表现出强烈的需求。监护能力缺陷则表现为监护人本身存在性格缺陷甚至人格缺陷,在生活中做出某些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例如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在我国依然大量存在,以“家庭暴力”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截至目前,相关民事案件高达 38226 个,相关刑事案件有 360 个,判决书高达 34139 份,其中刑事判决书有 300 余份。而这些数字仅仅显示家庭暴力的冰山一角,绝大多数家庭暴力行为因受害人的隐忍难以进入公众的视野。2 家庭教育失衡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不利影响家庭教育缺位、家庭教育失范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带来诸多不利的影响,不仅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还会影响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甚至导致人格的扭曲,出现严重的暴力犯罪倾向。近几年我国未成年人暴力犯罪频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例持续增长便是最好的证明。(1)家庭教育失衡与未成年人暴力犯罪频发紧密相关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暴力犯罪频发,呈现出低龄化特点。根据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统计,001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 年第 1 期参见段成荣、吕利丹、王宗萍 城市化背景下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2014 年第 3 期。参见吴旻、刘争光、梁丽婵 亲子关系对儿童青少年心理发展的影响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 年第 5 期。参见王道春 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刍议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06 年第 3 期。参见肖建国 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困惑及法律对策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2018 年第 2 期。第二次全国家庭教育现状调查结果发布会 ,中华家教 2016 年第 3 期。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 court gov cn,最后访问日期:2022 04 21。张戈曦:青少年犯罪现状及预防探讨 ,犯罪研究 2019 年第 3 期。2015 年至 2017 年全国共发生校园暴力案件 2600 余起,在将近 5000 名被告人中,未成年人占 60%以上。特别是在涉抢劫罪校园暴力案件中,超八成被告人为未成年人。涉强奸罪和强迫卖淫罪校园暴力案件中,16 至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占比最大。未成年人暴力犯罪对校园安全、公共安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带来很大的影响。校园暴力给被害人造成极大的伤害,有 88 74%的案件造成受害人不同程度的伤亡,其中,有 11 59%的案件受害人死亡,31 87%的案件中受害人涉及重伤。根据社会心理学研究,暴力行为是会“遗传”的,此处的“遗传”并非指亲代传递给子代的先天遗传,而是指家庭环境对个体的成长产生影响。家庭是儿童人性的养成场所,儿童的行为特点和应对方式无不受到父母潜移默化的影响。一系列研究证实,父母不良的教养方式和不和谐的关系是儿童侵犯行为发生的重要原因。侵犯行为者的家庭特点表现为缺乏情感温暖,父母的教养方式多以粗暴惩罚为主。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0 日,全国法院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来自流动家庭、离异家庭、留守家庭、单亲家庭、再婚家庭的未成年人排名前五,这也佐证了未成年人犯罪与家庭教育因素的关系。未成年是人成长的过渡阶段,是个体在身体和精神上都快速发展的阶段,容易面临生理、心理等各方面的矛盾和困惑。如果监护人没有进行及时引导和教育,很容易出现越轨行为。(2)家庭教育失衡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家庭是第一所学校,家长是第一位老师。家庭、家教和家风对青少年健康成长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家庭教育不仅是基于身份产生的家庭义务,也是一种社会责任”。然而,我国越来越多的家庭没能承担起这份社会责任,家庭教育失衡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司法统计数据,在民事上,我国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呈现上升趋势,家庭因素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影响日益显著,2013 年至 2017 年,全国人民法院共审理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 49 万件,而且增长趋势十分明显,从 2013 年 8 3 万件增加至 2017 年 11 8 万件,年均增加率达到10 46%。刑事上,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仍然基数很大,遗弃儿童、家暴乃至家暴犯罪仍然普遍存在。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检察院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仅 2021 年,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立案 6633 件,是 2020 年的 4 2 倍,是 2018、2019 两年总和的 3 3 倍。(二)理论基础:亲权主体间的交往行为理论国家亲权理论和儿童福利原则确立了国家的监护人资格并明确了国家亲权与父母亲权的位阶。人类发展生态学理论、家庭系统理论及家庭治疗理论则从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相互影响的视角论证了亲职教育的必要性。人类发展生态学理论主张个体的发展主要受后天环境的影响,强制亲职教育的执行应调动全社会的资源为监护人参与亲职教育提供方便。家庭系统理论主张个体的发展也影响家庭环境,进而影响家庭中的其他个体。个体出现不良行为不仅是个体问题,也是家庭系统和家庭关系问题,司法机关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不能仅着眼于未成年人本人,还要放眼于其家庭及家庭成员。家庭治疗理论将家庭中某一成员的问题看作整个家庭的问题,当某一家庭成员出现心理行为问题时,治疗者应改变他与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不良交往模式,来改变其心理行为问题或症状。上述这些理论为国家干预家庭教育提供了依据,但还不够充分。因为强制亲职教育本质上是国家101吴进娥:我国司法强制亲职教育的缘起与规范发展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 court gov cn/fabu xiangqing 119881 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2 04 25。钟毅平主编:社会心理学,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20 年,第 318 319 页。参见 从司法大数据看我国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及其预防,https:/www court gov cn/fabu xiangqing99402 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2 4 25。胡云腾:认真落实“青年发展规划”切实预防青少年犯罪 兼论家庭、家教、家风与青少年犯罪 ,中国青年社会科学 2017年第 4 期。参见 从司法大数据看我国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和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及其预防,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s:/www courtgov cn/fabu xiangqing 99402 html,最后访问日期:202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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