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乡村振兴研究No.1,20232023年第1期●实践创新乡村共富: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及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机制杨曦娥(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党校,浙江杭州311300)摘要:文章基于社会实践理论建立分析框架,选取浙江省杭州市上田村和指南村作为案例进行归纳分析,发现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通过基层政府的政策影响,村委会的民主决策,乡村宗族的凝聚协调,运营公司和投资商的村庄规划、业态补充及股份合作等,协同推动了乡村共同富裕。在此基础上,分析总结出实现乡村共富的主要经验:一是牢牢抓好村党组织建设;二是优化多元主体协同机制;三是着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四是夯实乡村共富人才基石。关键词:社会实践理论;多元主体;协同共治;共同富裕中图分类号:F321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7-1931(2023)01-0052-10收稿日期:2022-11-22基金项目:2022年度杭州市社科规划专项课题“乡村共富: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及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机制”(22NHZX11);中共杭州市委党校系统社科联2022年度课题“乡村共富过程中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机制及其作用”(hdskl22057)作者简介:杨曦娥(1982—),女,苗族,湖南邵阳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农”问题。一、引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1]。“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2]。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乡村振兴是必经之路。促进乡村共同富裕,离不开有效的乡村治理,而在治理上关键是要解决人的精神思想、人的社会管理和人的公共服务等重大问题和现实难题[3]。在实现现代转型过程中,乡村治理面临着经济失衡、乡规失范、人才流失、文化失语等困境[4]。例如,自然禀赋差导致村庄经济基础薄弱,人口大量流动导致原有社会关系衰退,农村空心化、农业边缘化、农民老龄化的问题突出。对于这些困境,单一的治理主体难以有效发挥作用:部分基DOI:10.13454/j.issn.2097-1931.2023.01.00652乡村共富: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及多元主体协同共治机制No.1,20232023年第1期层政府因工作繁重和信息不对称等因素而陷入“无为无效”;乡村宗族在一定程度上会干扰基层民主;普通村民公共意识淡薄,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不高;年轻骨干外流,村组织队伍结构老化、力量弱化。那么,什么样的治理主体机制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