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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
安全监管
实践
及其
优化
探索
綦佩妍
第27卷 第6期全球航运的快速发展,带来了船舶压载水的大量转移与排放。人们在认识到压载水带来的海洋生物入侵的危害后制定了一系列国际公约、标准,以维护航运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习近平主席在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要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1在压载水公约不断深入推进的当下,如何加强我国压载水生物安全监管,做好履约工作,进一步维护海洋生物安全是一个值得关注和研究的问题。1压载水生物安全监管的现状1.1压载水的概念19世纪80年代钢壳船舶问世以来,人们发现压载水作为压舱物具有易装卸、随用随取、成本低、容易控制各压载舱重量分布的巨大优势并广泛使用。压载水对船舶航行安全的主要作用如下:(1)补偿各种货物装载水平以及船舶因燃油、淡水等物资消耗引起的船体吃水重量变化,使船舶压载水生物安全监管实践及其优化探索綦佩妍广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广州海关口岸门诊部)(广东,广州,510000)郑夔黄树祥黎东红蔡扬尧孙芳芳戴智萍戴俊(通信作者)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广东,广州,510000)摘要全球航运的快速发展,带来了船舶压载水的大量转移与排放。人们在认识到压载水带来的海洋生物入侵的危害后制定了一系列国际公约、标准,以维护航运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本文简述了压载水的由来及其危害,以及相关国际公约、国内法律法规与标准对相关行政监管部门提出的压载水生物安全监管要求,分别从行政管理视角对压载水生物安全监管的现状、压载水生物安全监管中存在的不足以及相关各方如何立足当下、协同强化船舶压载水生物安全监管提出了建议。关键词压载水检测生物安全监管中图分类号R185.3+2文献标识码Bdoi103969jissn1008-5777202206007Bio-safety Supervision Practice and Optimization of Ballast WaterQi PeiyanGuangzhou International Travel and Healthcare Center(Guangzhou,Guangdong,510000)Zheng KuiHuang ShuxiangLi DonghongCai YangyaoSun FangfangDai ZhipingDai Jun(Correspond-ing Author)Guangzhou Customs Technology Center(Guangzhou,Guangdong,510000)Abstract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global shipping has brought about a large number of ship ballast watertransfer and discharge.In order to maintain the health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shipping industry,a se-ries of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 and standards have been formulated after people realized the harm of Marine or-ganism invasion caused by ballast water.This paper briefly describes the origin of ballast water and its hazards,as well as the requirements of ballast water bio-safety supervision put forward by relevant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domestic laws,regulations and standards.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opinions areput forward about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shortcomings of ballast water bio-safety supervision.This paper alsodiscusses the strengthening measures based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coordination of ship ballast water bio-safety supervision for relevant parties.Key wordsBallast waterDetectionBio-safety supervision卫生检疫监管与卫生监督口岸卫生控制23-口岸卫生控制第27卷 第6期在装载货物较少甚至空载时仍能保持船体在水中的深度,以确保有效的螺旋桨和方向舵操作;(2)减少船体压力,提供横向稳定性,提高推进力和机动性,调节船舶的纵倾、横倾、吃水、稳心高度,以保证船舶航行所需的稳性;(3)减小船舶的弯矩和剪力,降低船体振动,避免船体变形,延长船体寿命。2004年国际海事组织拟定的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国际公约将压载水定义为:“为控制船舶横倾、纵倾、吃水、稳性或应力而加装到船上的水及其悬浮物质。”21.2国外压载水生物安全监管现状1903年,在北海大量出现亚洲浮游植物藻类Odontella(Biddulphia sinensis)后,科学家们首先认识到了外来物种引入的迹象。但直到1970年代,科学界才开始详细审查这个问题。在1980年代后期,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是在入侵物种方面遇到特殊问题的国家之一,它们引起了IMO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的关注。联合国海洋公约(1982年)规定“各国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防止、减少和控制由于在其管辖或控制下使用技术而造成的的海洋环境污染,或由于故意或偶然在海洋环境某一特定部分引进外来的或新物种致使海洋环境可能发生重大和有害的变化。”3其后,生物多样性公约在1992年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其目的是保护生物多样性。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为免受外来入侵物种侵害所采取的措施提供了依据。1995年“关于海洋和沿海生物多样性的雅加达任务规定”、1997年控制和管理船舶压载水使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的转移降至最小程度指南等国际范围内的协约,逐步构建了全球防治海洋外来生物入侵的共识及程序与技术标准,2004年国际船舶压载水管理外交大会通过了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2,4-5(以下简称压载水公约或“公约”)。公约包括正文和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规则两部分,旨在控制和消除压载水的危害。5压载水公约于2016年9月8日达到生效条件,2017年9月8日正式生效实施2,2019年1月22日起对我国正式生效。公约目前缔约国数量达86个,船舶总吨位之和占全球91.12%6。公约由22个条款和一个包含5个章节的附件组成。还制定了配套的14项技术导则。需要注意的是,2017年7月7日MEPC.290(71)决议提出了“经验积累阶段”7的规定只要船舶正确安装并使用合格的压载水管理系统,就不应该因压载水超出D-2标准而受到制裁、警告、滞留或驱逐等处罚。公约的经验积累期(EBP阶段)与压载水公约同时生效,暂定持续到2022年秋季8。1.3国内压载水生物安全监管现状1.3.1国内压载水监管的组织机构涉及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和管理公约履约管理的行政监管部门有海事部门、海关部门、环境保护部门、港口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涉及国内压载水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方面包含海事系统实验室、海关系统实验室、高校以及科研院所实验室和实验室联盟。一、海事系统内实验室。2018年交通运输部“十三五”中期规划中正式批复组建国家压载水检测中心。二、海关系统内实验室。2017年江阴海关国家压载水检测重点实验室成立,2021年广州海关技术中心获国外船舶压载水管理系统生物测试检测(ABS)认可资质。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包含获美国海岸警卫队实验室(USCG)认可资质的上海海洋大学海洋工程装备检测试验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船舶压载水检测试验室等科研院所实验室。四、实验室联盟。2020年包括南京海关、广东海洋大学海运学院在内的近40家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以“加强政策研究、提升检测能力、推动技术创新、保障国门安全”为宗旨的进出境船舶压载水检测实验室联盟。1.3.2国内压载水生物安全监管的制度国内主要从国境卫生检疫和防止船舶污染两个角度对压载水的排放进行规范。1.3.2.1国境卫生检疫相关规定主要来自 国际卫生条例(2005)、国际航行船舶出入境海关管理办法、生物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及其实施细则,主要规定为“在排放前实施相应的卫生除害处理”,“在港期间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擅自排放压载水”1.3.2.2防止船舶污染相关规定主要来自来自 海洋环境保护法、24-第27卷 第6期水污染防治法、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等以及海事部门的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主要规定为:在我国水域,任何船舶及其相关作业均不得违规排放压载水;只有在采用处理装置或其他等效措施对压载水进行灭活等处理并达标后才能排放;在港区水域内排放压载水前还需将相关作业信息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等。1.4压载水的取样与检测相关标准压载水公约及其G2压载水取样导则、基于压载水公约的PSC导则(以下简称 PSC导则)、根据压载水管理公约及其导则(G2)的压载水取样和分析试用指南对压载水取样做出了很多原则性但不具体的指标。但是压载水取样与检测是一门非常复杂且对操作人员的技术和经验有一定要求的操作,上述笼统规定并不能满足现实要求。国内方面,目前根据 海洋监测规范(GB173782007)、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霍乱诊断标准(WS 2892008)等标准提供的实验方法来对压载水公约D-2标准列出的参数进行对应检测。2021年10月河北海事局、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共同起草船舶压载水指示性分析取样与检测要求?(JT/T 13932021)发布,并于2022年4月开始实施。2022年1月由中国太平洋学会海洋标准化分会、东海环境分会、上海海洋大学和国家海洋局东海环境监测中心等多家单位共同制定的 船舶压载水检测方法第1部分:大于等于50m活体生物等7项团体标准正式发布,并于2022年7月开始实施。国际上,国际标准化组织于2019年5月发布了 船舶和海洋技术水生有害物种第1部分:压载水排放取样口(ISO 11711-1:2019),2022年9月发布了船舶和海上技术.水生滋扰物种.第2部分:压载水样品的收集和处理(ISO 11711-2-2022)第3部分压载水样品分析目前都仍在开发。1.5压载水的主要生物安全危害国际海事组织将“压载水入侵生物传播”与“陆上海洋污染源”、“海洋生物资源的过度开发”以及“海洋生物栖息地的物理改变/破坏”一道,列为全球海洋面临的“四大危害”。截止2020年1月,世界船队总吨位已达到21亿9。每年全球船舶携带的压载水达到300-500亿吨,而每吨压载水中可能就含有多达50000个浮游生物、细菌、包囊、幼虫、小型无脊椎动物和鱼卵。到目前为止,全球已确认有500多种生物物种是通过船舶压载水传播到当地的。外来入侵物种给本地海洋生物和人类带来的严重危害主要体现在:以巨大的竞争优势改变甚至摧毁本地生态系统、携带有毒和致病微生物致人生病甚至死亡、因生态环境恶化造成相关产业的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社会问题、上述危害的叠加在较长的时间尺度下逐步发生随机和不可控的放大与嬗变并造成不可预见的影响。1.6压载水生物安全监管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