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6期(总第159期)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JournalofHeilongjiangAdministrativeCadreCollegeofPoliticsAndLawNo.62022(SumNo.159)刑法解释合目的性之标准探析张爽(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上海200042)摘要:刑法解释是刑法司法适用中的重要内容,刑法解释合目的性属于刑事政策中的重要解释方法。刑事政策与刑法解释沟通的关键即在于目的,其若要对刑法解释产生影响也只有借助目的这一途径。刑法解释的好坏直接关系公民权利范围的大小,刑法合目的性解释是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的一种解释方法,自有其特殊性,然这种特殊性也需一定的标准进行约束和限制。从刑事法律内外部关系角度看,刑法解释的合目的性标准应受内外双重标准约束。外部标准即合宪性约束和前置法约束,内部标准即刑法总则约束、同语同意约束和同语异意约束。关键词:刑法解释;刑事政策;合目的性;标准中图分类号:D91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7966(2022)06-0032-05收稿日期:2022-09-21作者简介:张爽(1991-),男,河南郑州人,2021级刑事司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一、问题的提出西方国家传统上将法学、医学和神学并称为三大学问[1]。法学解释学源自神学解释学,而神学解释学最初则主要为正确理解《圣经》而生发的,当神学解释学被法学家们所借鉴后,便出现法学解释学[2]。法学之所以需要解释学源于法律条文大多由书面语言文字构成,而鉴于书面用语自身特点及表意范围的有限性,仍需要人们在理解法律时不断的对其进行解释,明确其真正涵义,促进社会秩序及公平正义的维护。从法律部门来看,刑法作为对公民权利干预程度最深的一个法律部门,解释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此,本文也主要以刑事法律部门的解释为切入点展开讨论。刑法解释是以刑法目的为方向,探究刑法本身规范法律价值的一个思维过程。鉴于不同的解释方法秉持不同的价值理念,其各自功能也略有不同,如若放任每个解释者随意选择解释方法,必然会形成各种冲突,甚至产生截然对立的解释结论,而这些状况也必然会对刑法的安定性与正义价值造成影响[3]。日本刑法学者牧野英一曾指出,刑法解释不仅要有科学的形式逻辑,也要在实质上契合社会需求和时代发展趋势[4]。西方刑法习惯将解释方法分为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和目的解释(又称“黄金规则”“帝王解释”)四种经典类型[5]。我国刑法学界对刑法解释方法的划分主要采二分法,将刑法解释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即按照刑法条文文义、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