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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教育法背景下湖北省国有单位招考制度改革研究_向军荣.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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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 教育法 背景 湖北省 国有 单位 招考 制度改革 研究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报JOURNAL OF CHANGSHA AERONAUTICAL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第 23 卷第 1 期2023 年 3 月Vol.23 No.1Mar.2023-73-DOI:10.13829/ki.issn.1671-9654.2023.01.018新职业教育法背景下湖北省国有单位招考制度改革研究向军荣(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武汉430212)摘要:为了落实新职业教育法规定,激励职业教育发展,对 2022 年湖北省和武汉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的招录工作人员公告进行了梳理分析,发现招聘工作岗位的报考条件、招聘人数等方面都对职业学校毕业生有歧视,不利于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认为有必要对湖北省国有单位现有招考制度进行改革,提出国有单位招考应当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念,完善国有单位招考法制体系建设,政府应将职业学校毕业生纳入国有单位人才招录范围,营造全社会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招考环境等对策,以提高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地位,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关键词:新职业教育法;湖北省;国有单位;招考制度改革中图分类号:D630.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9654(2023)01-0073-05Research on the Reform of Recruitment System of State-owned Units in Hubei Province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New Vocational Education LawXIANG Jun-rong(Changjia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Wuhan Hubei 430212)Abstract:In order to implement the provisions of the new vocational education law and stimulate the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hrough sorting out and analyzing the recruitment announcements of staff from state organs,public institutions,state-owned enterprises in Hubei province or Wuhan city in 2022,it is found that there is discrimination against vocational school graduates in terms of entry conditions and recruitment numbers,which is not conducive to equal employment and fair competition for vocational school graduates.It is necessary to reform the current recruitment system of state-owned units in Hubei province.The correct concept of employment should be set up in the recruitment of state-owned units,and the legal system for recruiting students from state-owned units should be improved.The government should include vocational school graduates into the recruitment scope of state-owned units and create an environment of equal participation and fair competition in the whole society,so as to improve the characteristic status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type and promote the high quality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education.Key words:new vocational education law;Hubei province;state-owned units;reform on the recruitment system收稿日期:2022-09-30作者简介:向军荣(1981),男,湖北十堰人,讲师,教育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职业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2022年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74-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第 23 卷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通过对 2022 年湖北省、武汉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以下简称国有单位)的招录工作人员公告的分析,发现大多数工作岗位设置的招聘条件、招聘人数等方面都对职业学校毕业生有歧视。而这种现象不利于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不利于吸引更多优秀学生报考职业学校,无法彰显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不利于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支撑。笔者认为要落实新职教法规定,激励职业教育发展,就必须对国有单位现有招考制度进行改革。一、湖北省国有单位招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一)依法治教,落实新职业教育法的法律规定2022 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目前湖北省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地位及职业发展状况并不如意,在就业等方面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并没有享有平等机会。用人单位往往在招聘工作人员时,设置一些对职业学校毕业生不公平的招聘条件(如本科学历等),限制了湖北省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国有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的机会,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受歧视,无法享有公平的就业环境。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低人一等”,就会导致人民群众对高等普通教育趋之若鹜,会加深广大群众对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社会地位的偏见认知。因此,湖北省需要出台一部职业教育地方性条例,应当有明确条文来规范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国有单位招考工作中的平等就业地位。只有对国有单位招考制度进行改革,深化公务员等工作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公务人员选拔与考核科学化1,取消招聘时限本科及以上学历,解除束缚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就业歧视观念,才能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平等就业、公平竞争。(二)回应期盼,释放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活力湖北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1)数据显示,2021 年湖北省独立设置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 56.08 万人,毕业生 16.29 万人。教育部高等教育普通本专科学生数数据显示,湖北省本科在校生 93.40 万人,毕(结)业生 21.86 万人;专科在校生 68.29 万人,毕(结)业生 18.31 万人。可见,湖北省高职高专学校毕业生与同年度本科学历毕业生人数大致相当,各占半壁江山。目前,鉴于社会大众对职业教育整体认可度低。初中、高中的优秀学生不可能自愿报考和就读职业学校,广大学生家长也不可能自愿送孩子就读一所职业学校而不在乎本科学历,去学一技之长,毕业后当个工厂技术工人,社会地位“低人一等”,找不到体面的国有单位工作。因此,国有单位招考制度必须改革,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扶持职业教育发展,创造一个公平、平等的就业环境,拿出比现在更多的,至少要与招聘本科以上学历比例或数量大致相当的国有单位工作岗位,专门用来招聘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只有这样,职业学校才可能会有优质生源,才可能培养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教育才可能得到高质量发展,职业教育才可能实现现代化。(三)公平招聘,促进社会公平当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大,就业岗位减少,加上新冠疫情叠加影响,就业形势严峻。广大青年毕业生就业取向趋向稳定的工作岗位。其中,公务员、教师、医生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的工作岗位受到广大青年毕业生青睐。因此国有单位的公开公平招聘事关千万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社会的广泛和深切关注。湖北省国有单位招聘过程中存在的学历歧视等问题,极大影响了社会公平,不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可能会导致高学历人才垄断国有单位工作岗位,较易出现阶层固化现象。同时,国有单位招聘只有设置较为宽松的学历招聘条件,才能鼓励职业学校优秀毕业生及其他类型教育的优秀人才进入体制内工作。只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享有公平的招聘机会,广大群众才会自发地选择职业教育,才能缓解广大群众在普职分流后的焦虑情绪,增强整个社会对职业教育的认同感,职业教育才能有社会地位。二、湖北省国有单位公开招考职业学校毕业生现状(一)招聘比例及数量整体偏低湖北省公务员局组织实施湖北省 2022 年度省-75-向军荣:新职业教育法背景下湖北省国有单位招考制度改革研究第 1 期市县乡四级机关公开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其中,省直机关招录公务员 180 人,高职高专学历可报考岗位数为0,占比为 0%。市州、省直管县市、神农架林区招录公务员 5 176 人,高职高专学历可报考岗位数为 656 人,占比为 12.67%。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2 年统一公开招聘 1110 名工作人员。从学历层面分析,招聘大专及以下的仅 36 人,占总招聘人数的 3.24%。武汉市 2022 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3006 名。从学历层面分析,招聘大专及以下的仅70人,占总招聘人数的2.33%。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公开招聘研发类岗位 54 名工作人员,其中,招聘高职高专大专学历工作人员 0 人;招聘业务(技术)岗位 98 名工作人员,其中,招聘高职高专大专学历工作人员 61 人,占比 62.24%。具体统计表见表 1。表 1 湖北省国有单位 2022 年度公开招聘不同层次学历人数及比例统计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总数(人)招聘专科及以下学历人数(人)及比例(%)招聘本科学历人数(人)及比例(%)招聘硕士及以上学历人数(人)及比例(%)省直机关1800;097;5483;46市州、省直管县市、神农架林区等机关5 176656;12.674 306;83.19214;4.13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1 11036;3.241 074;96.76武汉市事业单位3 00670;2.332 936;97.67国有企业研发岗位(以湖北省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例)540;054;100国有企业业务(技术)岗位(以湖北省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为例)9861;62.2437;37.76总数9 624823;8.558 801;91.45由表 1 可知,湖北省高职高专学校毕业生可能从事公务员工作岗位的概率是 12.67%,远远低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的87.33%。可能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概率是2.58%,远远低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的 97.42%。可能从事国有企业研发类工作岗位的概率是 0%。可能从事业务(技术)岗位的概率是 62.24%。从招聘高职高专学校毕业生数量及比例上看,整体都呈现偏低的态势。(二)从事的是较为艰苦行业的工作岗位或者技能操作工作岗位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 2022 年统一公开招聘1110 名工作人员。拟招聘的 36 名大专学历工作人员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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