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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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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进
逻辑
理路
程耀忠
年第 期总第 期黑龙江高教研究 ,收稿日期:基金项目:安徽省 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地方应用型大学质量文化建设研究 以皖西学院为例”(编号:);安徽省 年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新时代应用型院校青年教师教学发展的探索与实践”(编号:)。作者简介:程耀忠,皖西学院教务处副教授,教育学博士,研究方向:高等教育与教师教育;刘仁金,皖西学院教务处教授,理学博士,研究方向:高等教育管理;陈尚达,皖西学院教务处教授,教育学硕士,研究方向:教师发展和高等教育评价。新中国成立以来高等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历史演进及逻辑理路程耀忠,刘仁金,陈尚达(皖西学院,安徽 六安)摘要:高等教育评估是保障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新中国成立以来高等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经历了停滞、恢复、探索、全面发展以及创新发展等五个阶段,表现出“五维转向”的逻辑理路:评价主体由一元主导转向多元参与;评价价值取向由鉴定甄选转向导向激励;评价指标体系由单一化外在指标转向分类化内涵式发展;评价结果运用由“鉴定达标奖惩并用”转向“诊断问题持续改进”;评价话语体系由移植依附转向特色创新。关键词:高等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历史演进;逻辑理路中图分类号:文献标志码:文章编号:()新中国成立以来高等教育取得了巨大成就,其中,高等教育评价的导向与护航至关重要。因此,系统梳理、深度分析新中国成立以来高等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历史演进及逻辑理路,对深化改革、持续创新我国高等教育评价理论与实践具有前提性、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一、新中国成立以来高等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历史演进 基于政策文本分析和文献资料阅读发现,新中国成立以来高等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经历了五个阶段,即停滞阶段(年)、恢复阶段(年)、探索阶段(年)、全面发展阶段(年)和创新发展阶段(年至今)。停滞阶段(年)新中国成立之初,经济凋敝,百废待兴。为适应国家建设需要,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四个一”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国家建设服务。在此背景下,高等教育开启全面学习苏联阶段,系统移植苏联的教育模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高校院系和区域布局调整,按照苏联的高等教育体制构建我国的高等教育制度。世纪 年代后期,中苏关系开始破裂。年,论十大关系发表,毛泽东在讲话中指出,要对苏联经验进行科学分析和批判吸收,汲取经验教训,少走弯路,避免“照搬照抄、机械搬运”的错误做法,标志着从“以苏为师”转向了“以苏为鉴”。高等教育部根据讲话精神,总结反思高等教育领域学习苏联经验的得失,对教条主义倾向进行了批评,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开启了突破苏联模式、探索自主发展的讨论与尝试。年,“反右扩大化”,高等教育蒙受了灾难。年,“教育大革命”带来高等教育的“大跃进”。年,党中央提出“八字方针”,高等教育重新进入调整时期,逐渐从“混乱”走向“稳定”。年,“文化大革命”爆发,教育事业遭受浩劫,高等教育出现整体大倒退。整体而言,在这一时期,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原因以及国家建设需要,高等教育的重心在于改造、调整、建设和发展,高等教育评价并未得到真正开展。恢复阶段(年)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高等教育步入快速发展期,呈现出新特征:一是高等教育在国家现代化和经济建设过程中备受关注并快速扩张;二是高等教育多领域建章立制,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开始起步;三是高等教育发展速度和质量受到重视,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与改革持续推进。这些新特征以及改革开放后国外高等教育评估理念和经验的引入,促发了学界对高等教育评价理论与实践的关注和探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 年组织专家对全国高校DOI:10.19903/23-1074/g.2023.04.003和科研机构开展同行评议。浙江大学于 年率先从人才培养质量、师资队伍、管理水平、投资效益和发展方向等五个维度进行系部评估试点工作。年召开的全国高等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对重点高校进行评估的决议。随后,卫生部、上海市高等教育局、兰州大学、同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单位分别开展教学质量评估、专业评估、毕业生跟踪调查、重点专业评审、教学工作评估活动。这些评估实践的开展,有力推动了政府、教育管理部门和高校对高等教育评价的思考、研究和行动,为后续在更大范围内实施评价以及评价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奠定了前期基础。探索阶段(年)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定期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办学水平评估”第一次出现在中央政府文件之中,有力推动了高等教育评价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开展。一是高等教育评价理论研究与学术交流积极推进。年,“高等工程教育评估问题专题讨论会”对高等教育评估的目的、作用、理论和方法进行了专题探讨;“广州高校教学改革研讨会”要求各校拟定高等工程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研究与实践”对高等教育评估制度总体构想和暂行规定草案进行了系统研究;年,第一个高等教育评估专业学术期刊高教评估信息正式创办;年,“第二次全国高教评估研讨会”对学校专业、德育、体育和课程评估的标准、指标体系及方法进行了专题讨论;“全国高等教育评估工作会议”对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建议稿进行了专门讨论;年和 年,先后召开两次中美教育评估研讨会,开启高等教育评估国际合作交流的先河。此外,年,由国家教委牵头组织人员对美国和加拿大高等教育评估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翻译引进一大批国外高等教育评估方面的文献资料。二是高等教育评估实践试点和多层面、全方位发展有序推进。年,关于开展高等工程教育评估研究和试点工作的通知强调:“认真开展高等工程教育评估的研究和试点工作,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高等工程教育评估制度。”年,全国高等工程教育评估试点工作会议开启高等教育学校评估、专业评估和课程评估试点工作,涉及全国 多所工科院校。据统计,年,高等教育评估活动多层面、全方位推进,至少涉及 个部委、个省份 余所高校。三是相对完善的高等教育评估体系初具雏形。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正式发布,作为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史上第一部法规性文件对高等教育评估的目的、任务、机构、种类、标准、形式、程序等关键要素进行了明确界定,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评估走向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道路。全面发展阶段(年)在这一时期,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化步入大众化,由此带来政府、公众等利益相关者对高等教育质量及评估的密切关注,倒逼高等教育评价制度、政策和实践得以建立、规范及完善。据统计,在此期间,国家出台 余项高等教育相关法律法规,“评估”出现频率高达 余次。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高等教育评估的主体、要求、职责、形式、程序、周期等核心要素,提出高校、政府和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应共同参与高等教育评估。这些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充实了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制度供给和制度保障。在实践层面,高等教育评估的实践探索全面展开。年,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方案得以制订;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正式发布;据统计,年,评估高职高专院校 所,同时对 所高校进行了水平评估;年和 年,研究生学位评估工作和独立学院评估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此外,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教育评估研究会、有关部门和机构聚焦高等教育评估,经常性举办全国性学术会议及专题培训,促进高等教育评估理论与实践内化为利益相关者的理性认识和实践行为。实践领域的持续探索推动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发展走向更高水平。创新发展阶段(年至今)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对推进管办评分离、放管服改革、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以及改革教育质量评价制度、改进高校教学评估作出了明确规定和相应要求。在此背景下,高等教育评估步入以制度转型、内涵优化和体系创新为指向的新阶段。一方面,“多主体、同参与”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体系得以建立。年,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规定了政府、高校、专门机构和社会组织共同构成本科教学评估的主体。年,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强调:“建立健全多元参与的教育评价体系,推进科学规范的教育评价行为。”年,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评价的专业性、客观性和独立性。”这些政策文件对多元主体共同参与高等教育评估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能性和合法性进行了科学界定和系统阐述,形成了“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评估制度体系。另一方面,指向内涵式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高等教育评估理念与实践深入推进。年,规划纲要提出:“建立高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进一步强化质量导向。”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提出:“一坚持、两突出、三强化的评估指导思想,致力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新中国成立以来高等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历史演进及逻辑理路断提高。”年,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及其实施办法要求:通过分级动态支持、绩效评价、第三方评价等措施,打破竞争缺失、重复交叉和身份固化等问题;通过对建设高校加强过程管理、实施动态监测、及时跟踪指导等措施,建立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机制,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建成高等教育强国。年,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构建“完善报告规范反馈强化整改健全复查落实激励严肃约谈建立通报压实问责”一体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监测制度,督导学校遵循教育规律,聚焦教育质量。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强调,“推进高校分类评价,突出质量导向,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分类发展,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年)(以下简称新一轮审核评估方案)提出,“推进评估分类,引导高校聚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实现高质量发展、特色发展和创新发展”。这些规定聚焦质量,指向内涵,注重特色,突出创新,引领、推动高等教育评价理念与实践持续走向深化。二、新中国成立以来高等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的逻辑理路 纵览新中国成立以来高等教育评价制度变迁历程,三个关键节点至关重要:一是 年高校扩招带来的高等教育质量问责意识的觉醒;二是 年顺应“放管服”改革和“管办评分离”趋势,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三是 年总体方案开启“分类评价、质量导向、持续改进”的质量文化。三个关键节点带来了我国高等教育评价的制度变迁、理念更新和实践创新。评价主体由一元主导转向多元参与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受集中统一管理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影响,高等教育领域建立了以政府主导和行政问责为主要特征的评估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工作重心。随后,简政放权得到推进,办学自主权随之扩大,问责意识逐渐觉醒。与之相适应,多元主体共同参与高等教育评价的格局初具雏形。年,决定提出:“改变政府对高校统得过多、管得过死的管理体制,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年,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价的若干意见强调:“今后本科教学工作评价将委托专家委员会组织实施,同时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年,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逐步形成对高等学校办学行为和教育质量检查的社会监督机制以及评价体系。”年,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高校自我约束、政府和社会共同监督相结合的本科教育质量评估、监测机制和保证体系。”年,规划纲要提出“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单一主体的评估模式被打破,我国高等教育评估正式步入制度转型、内涵优化和体系创新的新阶段。这些政策表明,随着我国高校扩招,高等教育规模扩大,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加快,高等教育质量问题逐渐显现,社会问责意识开始觉醒。同时,在“放管服”改革和“管办评分离”的形势下,政府单一主体的评估模式已无法满足不同高等教育利益相关者的多样化利益诉求,高校自身、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参与高等教育评估的功能和价值被公众接受和认可。在此背景下,一些评估组织从政府机构中剥离出来,社会评估的功能和地位日益突显,高校自我评估的基础地位受到重视,政府、高校、专门机构和社会组织等“多主体、同参与”的评估制度机制逐步形成,标志着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由行政问责向社会问责、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