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大2022/1234长城是民族精神的根脉,凝结着中华民族先进文化的精髓,闪耀着深厚的文化魅力。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时强调:要做好长城文化价值发掘和文物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弘扬民族精神。呼和浩特市长城资源丰富,制定长城保护专门性法规,既是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加大长城保护工作力度,发挥长城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独特作用的具体实践。11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批准了《呼和浩特市长城保护条例》,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立法,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着力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聚焦历史文化保护,着眼于具体条款的精细化、精准化,围绕长城保护管理体制、保护与利用、文化传承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将长城保护工作中经过实践检验、真正有效管用的政策举措上升为法规条文,切实以“小切口”立法推动长城保护工作和文化价值发掘中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实现“大突破”。立出高质量走出新路子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是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更好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体现。立什么、如何立、何时立,也是人大主导立法的第一道关口。2021年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成立立法调研组开展历史文化保护调研工作。调研发现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武川县、新城区等地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特别是古长城资源量富质优、得天独厚,是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但是,经过数百年风雨侵蚀和人为活动的影响,古长长城保护立法:长城保护立法:守护城市历史文脉守护城市历史文脉陈曼莉履职·立法经纬DOI:10.16744/j.cnki.cn15-1219/d.2022.12.012内蒙古人大2022/1235履职·立法经纬城许多墙体段落及其附属的障城、烽火台等已经消失,长城保护立法势在必行。市人大常委会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制定长城保护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计划,并为法规制定了科学的“施工图”“任务表”,有序推进法规的调研、起草、论证、审议、报批等各项工作。牢牢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摸索提高立法质量的新路子,成立由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文物专家、法律专家、立法咨询顾问等组成的立法专班,制定专项工作计划,找准法规重点难点,着力解决短板弱项。常委会紧锣密鼓地推进立法进程,主导召开法规协调会10次,座谈论证会5次,立法专班逐条、逐句修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