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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强
2023 年第 1 期(总第 145 期)1 月 15 日出版学报有效劳动价值说还是效用价值论对经典疑义的逻辑解析与比较朱富强1,2(1.中山大学 岭南学院,广东 广州 510275;2.河南大学 中国经济学研究中心,河南 开封 475004)摘要有效劳动价值说通过引入使用价值的实现程度而将市场需求与价值创造联系起来,这与效用价值论通过引入主观性的心理效用以消除劳动价值论与市场经济之间的紧张关系具有根本性不同。有效劳动价值说的逻辑基础比效用价值论更为坚实,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一是有效劳动价值说基于严格逻辑关系揭示出使用价值和价值在量关系上的一致性,由此深刻揭示出经典“价值悖论”所潜含的逻辑缺陷;二是有效劳动价值说基于购买力因素剖析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不同发展状态,由此深层洞察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相背离的社会基础;三是有效劳动价值说基于本体论解析使用价值及其实现程度根本上的客观性,由此系统驳斥基于心理感受的效用价值论。事实上,使用价值因实现程度差异所呈现的主观性与效用受制于心理感受所出现的主观性具有本质性的差异,决定价值的根本上是可实现的使用价值而非虚无的心理感受,以不同实现程度的使用价值取代心理感受的效用更有利于洞察市场价格的形成及其变动。关键词有效劳动价值说;价值悖论;使用价值;交换价值;效用价值论 中图分类号:F01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096(2023)01-0015-13一一、引引 言言现代主流经济学之所以否定并抛弃传统劳动价值论而接受并宣扬效用价值论,根本原因在于传统劳动价值论与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不相容。其实,斯密开创的古典经济学同时包含了劳动价值论与自由竞争说这两大核心内容:劳动创造价值为社会发展夯实了物质基础,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则引导劳动分工而提高劳动效率。问题是,传统劳动价值论与市场机制之间具有内在的矛盾和冲突:一方面,劳动价值论要求所有的财富应该归劳动者所有,这是社会正义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自由竞争的市场机制却将大部分收益分配给拥有更大市场权势的资本家,这是资本主义收稿日期:2022-10-20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战略思想史研究”(21&ZD080)作者简介:朱富强(1971),男,江苏丹阳人,教授,博士,主要从事理论经济学、经济学方法论和比较制度分析等方面的研究。E-mail: DOI 10.19653/ki.dbcjdxxb.2023.01.002引用格式 朱富强.有效劳动价值说还是效用价值论对经典疑义的逻辑解析与比较 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23(1):15-27.15Number 1(General Serial No.145)January,2023学报社会的基本现实。为此,斯密后期就很少使用劳动价值论,并且也不否定资本所有者获得利润的权利,不否认地主获得租金的权利。继承这一思路,为维护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市场体系,庸俗化的经济学者自然就放弃了由耗费劳动所决定的劳动价值论,进而从斯密的支配劳动决定的价值论中发展出生产费用说,后来又进一步转化为效用价值论。基于这一逻辑,就能够更深刻地明白李嘉图体系解体及马克思学说面临现实困境的原因。从根本上,并非源于长期以来所认定的两大二难困境:第一,资本与劳动的等价交换如何产生剩余价值?第二,资本利润为何不与劳动量而与资本量成比例?基本理由是,这两个结论都以不现实的等价交换及等剩余价值率为前提,从而在推理逻辑中犯了交叉混同谬误。更为关键的原因在于,李嘉图及其信徒所坚守的劳动价值论与当时蓬勃发展的市场经济之间存在冲突,而劳动价值论和自由竞争市场恰恰是李嘉图学说的两大支柱1。有鉴于此,通过引入使用价值的实现程度,有效劳动价值说将价值创造与现实需求,以及将劳动配置与市场机制联结起来,由此化解劳动价值论与市场经济之间的紧张关系2。然而,古典经济学后期的西方主流经济学显然走上了不同的道路:试图通过引入主观性的心理效用消除劳动价值论与市场经济之间的矛盾。由此,可以预见,有效劳动价值说的提出将会引发截然不同的两种学术态度:一是现代主流经济学者的观点,效用价值论已经解决了价值创造与市场机制相融合的问题,根本不需要发展有效劳动价值说;二是正统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的观点,有效劳动价值说引入使用价值的主观性,在本质上是向效用价值论的靠拢或回归,从而根本搞错了方向。其实,这两种态度也是绝大多数新理论所需要应对的,如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3。由此,就需要思考两大问题:有效劳动价值说与效用价值论究竟有无不同?有效劳动价值说何以比效用价值论更优?就此而言,布哈林4曾说,价值理论应该直接成为价格理论的基础,“如果该价值学说解决价格问题不存在内在的矛盾,它就是正确的;如果不是这样,它就应当受到批驳”。基于此,本文集中于三个方面的探索:逻辑剖析困扰至今的“价值悖论”,深层考察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之间相背离的逻辑和社会基础,系统比较使用价值和效用在主观性上的根源和本质。通过对这些经典疑义的逻辑解析,可以深刻认识有效劳动价值说与效用价值论的根本性差异,进而认识有效劳动价值说相较于效用价值论更为扎实的理论基础:完美实现了使用价值和价值在客观性和主观性上的逻辑统一,由此彻底破解了困扰至今的“价值悖论”及其衍生出的众多问题。二二、“价值悖论价值悖论”的逻辑何以错误的逻辑何以错误现代主流经济学发展并坚持效用价值论的根本性理由是,它解决了劳动价值论无法解决的“价值悖论”:一些具有较高使用价值的产品却只获得较低的交换价值,著名的例子就是水和钻石。实际上,在理解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在量关系上的不一致乃至反向变动这一现象上,有的学者和流派认为这体现出了理论逻辑上的悖论,有的学者和流派却认为这根本不是悖论,而这些不同理解和应对就导向了不同的价值学说。为此,这里就经典的“价值悖论”进行拷问和解析。(一一)“价值悖论价值悖论”的逻辑谬误的逻辑谬误“价值悖论”只是个“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说明:第一,从本体论上说,“价值悖论”应该论述价值与使用价值之间的关系,表现为两者在量关系上的不一致乃至反向变动。但是,流行的“价值悖论”显示的却是交换价值(价格)与使用价值之间的不一致乃至反向变动,这里以 严格来说,交换价值与价格并不相同:商品的交换价值体现为换取或支配其他商品的属性或能力,而价格则体现为实际交易过程中一种商品与另一种商品的交换比例。但是,学术界在探究或讨论交换价值时通常并不会区分体现真实交换能力的潜在交换价值和现实市场中的实际交换价值(即价格),从而往往以价格表现来指称交换价值,以至于将交换价值与价格混同使用。162023 年第 1 期(总第 145 期)1 月 15 日出版学报“交换价值”取代了“价值”。因此,这个悖论存在根本性的逻辑缺陷:一方面,理论逻辑揭示的是,价值应该与使用价值在量关系上呈同方向乃至同比例变动;另一方面,现实所观察到的是,交换价值(价格)与使用价值在量关系上呈现不一致乃至反向变动。因为现实观察与理论结论并不是在论述同一范畴,现实观察就不能否定理论结论,自然也不能将两者的不一致称为悖论。第二,就现实所观察到的“交换价值(价格)与使用价值呈反向变动”而言,也不能称为悖论。其原因在于,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价格)的影响和决定因素存在明显差异,两者之间的脱节不仅是可能的,而且还是社会常态。进而,给定价值与使用价值在量关系上的一致性,那么,价值与交换价值(价格)之间出现不一致也就不仅是可能的,甚至还是社会常态。这也可以从理论上得到充分阐释:价值体现的是内在本质,价格则反映出现实中的外在现象,事物的本质与现象之间在通常状况下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偏离。上述分析表明,流传至今的“价值悖论”明显混同了价值与交换价值(价格)这两个不同范畴,进而以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价格)之间的背离表示使用价值与价值之间的不一致性。一般地,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价格)都与价值相对应,是价值的两种表现形式,以至于不同学者往往分别以使用价值或交换价值指代价值。但是,这两者对价值的表达是基于不同维度,从而不是并列范畴:一方面,使用价值与价值之间的区别是基于具体和抽象范畴而言的,使用价值是价值的内在基础物质承担者;另一方面,价值和交换价值(价格)之间是基于本质与现象范畴而言的,交换价值(价格)是价值在市场经济中呈现的现象。显然,就具体与抽象范畴而言,一个事物的两种表达应该具有内在一致性,否则就不是合理的抽象。在这个意义上,使用价值与价值在量关系上就是一致的,价值量通常就由使用价值所决定。就本质与现象范畴而言,一个事物的两种形态往往会出现偏差或背离,否则就不会出现异化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商品的交换价值往往就会与其价值相脱节,交换价值不仅决定于价值,而且也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马克思写道:“(商品)它在一方面为具有应用价值的物的自然形态,又叫使用价值,另一方面它又是交换价值的载体,并且从这种观点看来它本身就是一种交换价值。通过对后者的进一步分析,我发现交换价值不过是一种表象形态,一种独立的包含在商品中的价值的体现方式。”5在马克思看来,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价值和作为交换价值的价格表现之间存在必然的矛盾关系,但同时又认为,这种矛盾关系在资本主义竞争中尤其是在完全竞争时会趋于消失,这也是马克思以完全竞争为背景提出商品等价交换规律的逻辑基础。正是由于存在明显的偷换概念谬误,流行的“价值悖论”根本就不是悖论。这种偷换概念谬误在经济学说史上常有发生。维塞尔651-52认为:“有很大用处的东西往往比用处很小的东西具有较小价值”“在某些情况下,同样的东西,数量多反而比数量少要具有较小的价值”“虽然用处的大小经常那样显著地同价值的大小不相一致,价值却经常正好显著地同用处的对立物(成本)相一致”。在这里,维塞尔所用的“价值”一词实质上是指交换价值。对此,维塞尔651也承认,“水虽然是人所不可少的东西,却完全没有价值。当然,这一观察只是直接指以货币表示的价值,即所谓交换价值而言”。尽管如此,维塞尔定义的价值根本上是指自然价值,它是“在一个没有交换或价格来管理经济生活的高级发展阶段的社会中所能看到的那种价值”687。维塞尔定义的交换价值则是“根据一种预期的交换行为而赋予财物的那种价值”697。这就意味着,在维塞尔的思考中,价值体现了产品有用性的本质,可以简单地依据它们的边际效用估计,交换价值则是建立在不同主体的主观评价基础上,可以依据边际效用与购买力的组合估计。在这里,决定(自然)价值的边际效用也就体现为社会平均实现的商品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则是由市场经济中的购买力等社会因素所塑造出的现象,也就是价格。维塞尔687写道:“交换产生着一种现象,它渊源于价17Number 1(General Serial No.145)January,2023学报值,又以最有力的方式对价值起着反作用,这种现象就是价格。”不过,早于维塞尔的杰文斯则更加直接地将价值与交换价值等同起来。在杰文斯777看来,传统的“价值”一词非常暧昧而不科学,因为它有时既表示为物品的效用(即使用价值),又表示为购买其他物品的能力(即交换价值),而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之间的背离就构成了“价值悖论”。杰文斯就“全然不用价值一词”,而在必要时用“交换价值”代替“价值”,此时“价值”表现为一种交换的比率,其他并无意义779。正是由于边际革命以来的主流经济学将价值和交换价值相等同,最后就取消了对价值的研究而只关注价格。(二二)“价值悖论价值悖论”的认知根源的认知根源上面的分析反映出,流行的“价值悖论”混同了“价值”与“交换价值”这两个概念。不可思议的是,尽管价值与交换价值间的概念混同是如此明显,但几乎所有的经济学流派都默认了这一根本不存在的“价值悖论”。这是为什么呢?追本溯源,斯密最初就混同了价值、使用价值及交换价值等概念。斯密8认为,“价值一词有两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他种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进而,斯密8发现,“使用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交换价值,甚或没有;反之,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