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行政学院学报一、问题的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方式不断创新,逐渐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局面。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1]。县域作为我国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是承上启下、沟通条块、政策落地、直面民意、连接城乡的枢纽[2],其社会治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和国家治理水平的提升,关系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群众性团体组织(以下简称“群团组织”)①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也是各阶层参与治国理政的重要渠道,具有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3]。2015年7月,中共中央首次召开群团工作会议,提出“支持群团组织参与创新社会治理”[4]。此后,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开始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一是围绕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展开研究。提出在加强党对群团组织领导的前提下,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按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活动[5];群团组织要以其政治性和政治身份融入社会治理[6];同时,要同诸多主体围绕公共利益的共同目标,通过相互依存、共同行动、共担风险的方式,整合形成具有内生动力且可以自我循环、自我生长的治理结构和行动机制,从而提升引领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7]。二是围绕如何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展开研究。提出群团组织需要对当前宏观环境采取能动性回应,以自我革新为导向,在县域治理中实现群团内部的协作,提升自身参与度[8];要推进“专业化+精细化”为核心的服务能力建设[9]。三是围绕群团组织能力提升展开研究。提出群团组织可借助新技术资源,或者建立品牌化、社会化运作的新形式,扩展治理维度[10],关注群团组织如何在宏观环整体治理与多维枢纽:县级群团组织的治理参与定位东晓韩欣雨(武汉大学,湖北武汉430070)[摘要]在我国加快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县级群团组织作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需要结合时代特点进一步明确其治理参与定位。结合整体性治理理论,县级群团组织治理参与要发挥多维枢纽作用,做到“沟通条块、贯通内外、兼顾城乡”。通过对J市共青团组织治理参与的分析发现,其存在治理参与意识缺乏、对青年引领作用不强、对城乡提供服务精准性有限等问题。要树立整体性思维理念、强化引领作用、加快资源整合,以进一步明确并调整群团组织的治理参与定位,拓展其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度与广度。[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