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卷第1期2023年2月喀什大学学报JournalofKashiUniversityVol.44No.1Feb.2023政府“败诉”视角下的行政审判助力依法行政研究——基于一个地方法院的样本分析姚明(铜陵学院法学院,安徽铜陵244061)摘要:判决行政机关“败诉”,通过“司法否决”的方式让具有问题和瑕疵的行政行为回归正轨,从本质而言有助于政府依法行政。通过对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田野调查发现,目前地方法院判决政府“败诉”行政案件的进步性主要表现为大胆运用推理技术、追求法的实质正义,适当进行法理解析、适法解理双轮驱动,尊重日常生活法则、裁判观点契合实际,准确把握裁判尺度、有力确保利益衡平,充分考虑客观实际、高度体现司法温度,厘清合法违法边界、精准裁判案件等六个方面。但亦存在“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意识有待提升、司法建议制度尚未充分发挥应有效能和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中负责人出庭率较低等问题,未来应有的放矢地优化之。关键词:行政审判;地方政府;撤销;确认违法;法治政府中图分类号:D925.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2134(2023)01-0043-06“从建设法治政府的角度说,行政审判是一种重要的法律监督机制,对于促进和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1]从宏观视野考量,行政审判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主要基于两个维度实现:一是判决行政机关“胜诉”,依法支持其合法、合理的具体行政行为,这是通过司法途径为政府打气、撑腰,是一种正向引导;二是判决行政机关“败诉”,通过撤销、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等方式,纠正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和瑕疵,这是一种反向助推,即通过“司法否决”的方式让错误的行政行为回归正轨。虽然上述两种裁判结果的外在表象截然相反,但殊途同归,二者的逻辑归宿和价值取向都在于助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本文拟从行政机关“败诉”维度,通过对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年来行政审判工作的实证考察,以“解剖麻雀”的手法,揭示当前我国地方法院通过判决行政机关“败诉”助力政府依法行政的具体表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行政审判助力依法行政优化的实施路径。一、地方法院判决政府“败诉”行政案件的进步性厘析近年来,随着全面建设法治中国的深入推进,我国地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过去带有一定普遍性的不敢判、和稀泥以及裁判水平质量不高等问题得到了有力遏制,地方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越来越“自信”,政府败诉已非个别现象和“稀奇事”。2023年1月,笔者通过登录中国裁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