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人大2022/1211聚焦·直通常委会有水则灵,“水利万物而不争”,中国人自古对水情有独钟。总书记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内蒙古自治区江河湖泊众多,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就有4087条,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就有428个。加强河湖保护和管理,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行政法规先后修订,内蒙古自治区也应时应势,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和恢复了河湖生态环境,逐步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河湖景象。11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河湖保护和管理条例》,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精心筹备紧扣民意回顾条例的制定过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紧紧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内蒙古建设成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战略定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要求,紧扣问题,力求务实管用,为自治区河湖保护和管理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又一举动。务实管用,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始终秉承的原则。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牧工委提只为水清河畅鱼儿欢只为水清河畅鱼儿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河湖保护和管理条例》孙伟丽DOI:10.16744/j.cnki.cn15-1219/d.2022.12.002内蒙古人大2022/1212聚焦·直通常委会前介入,2021年与水利厅共同开展了立法调研,并征求了盟市人大对条例(草案)初稿的意见建议。7月26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内蒙古自治区河湖保护和管理条例(草案)》。会后,法制工作委员会将条例(草案)在新闻媒体上全文刊登,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向所有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书面征求意见,受疫情影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开展了书面调研和书面论证;与自治区司法厅、水利厅召开视频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根据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农牧业工作委员会审查意见和各方面意见,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11月8日,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法制工作委员会、农牧业工作委员会和自治区司法厅、水利厅的负责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