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与科技论坛2023年第22卷第2期Industrial&ScienceTribune2023(22)2社会组织参与海洋公益诉讼的反思与重构□杨赵颖【内容摘要】在海洋强国战略背景下,海洋环境重要性日益凸显,而社会组织参与海洋公益诉讼现状则面临瓶颈。通过总结对比相关司法判例,衡绘社会组织参与海洋公益诉讼现状,深入剖析原告主体适格性尚未明晰、举证能力尚有欠缺、诉讼积极性有待激活等现实困境,并规划完善法律规范、构建保障机制、设置激励措施等制度重构路径,以期拓展海洋强国视域下社会组织参与海洋公益诉讼现有研究成果,为打通社会组织参与海洋公益诉讼堵点提供理论依托,为擘画海洋强国战略新蓝图注入新动能。【关键词】社会组织;海洋环境;公益诉讼【作者单位】杨赵颖,南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自党的十八大作出建设海洋强国重大部署以来,其已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一环。2022年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调研考察时,作出“建设海洋强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战略任务”的指示。党的二十大报告再度强调“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并将海洋强国上升至战略新高度。而海洋环境作为海洋发展的基石,其重要性由此凸显。然而,近年来,海洋污染事件屡见不鲜。与之相反,海洋公益诉讼却较少,其中,社会组织参与的海洋公益诉讼案件更是寥寥可数。探其渊薮社会组织作为原告在提起海洋公益诉讼过程中,往往易吃“闭门羹”,这将极大挫伤社会组织诉讼参与积极性,而全社会群策群力、共同关注污染问题才是提升海洋环境质量的最优路径[1],方能使建设海洋强国观念蔚然成风,社会组织在海洋公益诉讼中的缺失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相关机制的缺乏。其实对于海洋公益诉讼的反思与重构,学界已进行大量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但现有研究大多聚焦于对检察机关提起海洋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2]及其诉前程序[3]的探讨、与域外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比较[4],抑或是海洋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选择[5]。虽有学者研究公益诉讼的时代困境与重构路径[6],但在海洋我国具体实际,笔者认为:立法者可以从法律上进一步统一量刑优惠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出台速裁程序的量刑指导意见,控制量刑优惠范围。量刑幅度除了以对被告人心理产生一定的教育改造效果为主要目标,还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的认罪阶段、主观恶性、再犯可能性、社会危险性等各个方面综合考虑。法官们可以在法律规定的量刑优惠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