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专题研究·秦及汉初田租征收和计量问题新探代国玺摘要:秦及汉初,官府征收田租称为“租禾稼、顷刍稿”。所谓“禾稼”,应指禾穗而非全禾或禾的子实。由于征收的谷物形态比较原始,秦及汉初根据谷物形态与种类,制定不同计量标准,创制出“四大一小”谷物计量体系,以简便田租征收工作。这一时期田租类型属于典型的分成租,官府确定田租数量,是以地块为单位,测定不同地块的“禾程”即禾穗单位产量面积,再按照“禾程”专用原则,计算出不同地块的纳租数量与所有地块的纳租总额,最后再分解到户。秦及汉初的田租制度呈现一系列不同于后世的特点,是中国田税发展史上一个独特阶段。关键词:秦汉田租制度度量衡岳麓秦简张家山汉简长期以来,由于史料缺乏,对于战国秦汉田租的征收方式与过程,莫得其详。最近20余年来,有赖于龙岗秦简、张家山汉简、里耶秦简、岳麓书院藏秦简、北京大学藏秦简等新资料不断公布,学界对秦及汉初田租征收问题的研究逐步深入,取得重要进展。如关于田租种类,有学者认为应分为禾稼、刍稿与经济作物三种形态。①关于禾稼征收,有学者认为禾稼租额的确定需要经过两个步骤,先根据收获面积(“舆田”),按固定比例确定“税田”即用来纳税的面积,再经过测算禾稼产量高低、干湿程度等“取程”环节,确定“税田”的单位产量面积,由此最终确定农户的禾稼租额。②关于刍稿征收,有学者认为以农户实有耕地为征收对象,睡虎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出土简牍与秦汉农业研究”(18CZS009)阶段性成果。①臧知非:《说“税田”:秦汉田税征收方式的历史考察》,《历史研究》2015年第3期。②晋文:《睡虎地秦简与授田制研究的若干问题》,《历史研究》2018年第1期;李恒全、许欣:《论秦汉田税征收方式及其变化过程》,《史学月刊》2022年第3期。“舆田”与“税田”的含义,本文主要采用李恒全的观点。秦及汉初田租征收和计量问题新探5地秦简《田律》所谓“顷入刍三石、稿二石”实际上是税额的计算标准。①上述研究深化了对秦及汉初田租制度的认识。新出简牍资料关于秦及汉初田租制度的记载,内容相当丰富,其中尚有不少问题需深入探讨。岳麓书院藏秦简《田律》载“租禾稼、顷刍稿,尽一岁不觱(毕)入”云云,可知“禾稼”为秦田租的重要种类,但具体是粮食作物的何种形态,如何计量,征收标准如何确定?这些关涉秦及汉初田租制度基本内容的重要问题,相关探讨还很不充分。本文拟重点讨论这些问题,进而探究秦及汉初田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