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统计CHINASTATISTICS64农民增收测度与影响因素分析——以安徽省为例农民增收事关民生福祉,是“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检验农村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尺度,就是看农民的钱袋子鼓起来没有。要通过多种途径着力构建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的常效机制。”安徽是农业大省,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安徽农村工作是全国农村工作的缩影,农民增收情况有着典型的代表性,研究安徽农民增收现状、演进,量化和定性分析影响因素,提出针对性意见措施,对于促进全国农民增收具有借鉴参考价值。|安徽农民增收现状及演进1.大致经历四个阶段。改革开放40多年来,安徽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经历了四个阶段:改革开放初期的政策性高增长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后长达20年低增长阶段、“十一五”时期至党的十八大前的新一轮高增长阶段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常态化稳步增长阶段。第一,政策性高增长阶段。1978—1985年,安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113元提高到369元,名义年均增长18.4%,实际年均增长16.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加了256元,其中来源于家庭经营第一产业的纯收入增加了253元,占了人均纯收入增量的98.8%,这主要得益于1978年开启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包产到户等经营模式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第二,缓慢增长阶段。1985—2005年,安徽农民人均纯收入由369元增加到2641元,名义上年均增长10.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年均仅增长4.3%。主要因为,这一阶段,农业政策相对稳定,农民工开始形成,但尚未形成较大规模,增收的渠道较窄。第三,新一轮高增长阶段。“十一五”时期以来至十八大前,安徽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5年的2641元增加到2012年的7160元,增长1.7倍,名义增长率为13.3%,比“十五”时期高出7个百分点。其中,工资性收入增长了2.2倍,经营性收入增长1.17倍。主要因为,这一阶段,经济高速扩张,农民工大规模形成,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加之小麦高产攻关、水稻产业提升行动和玉米振兴计划等三大行动项目的实施,极大提高了农民种粮食积极性,带动了经营性收入较快增长。第四,常态化稳步增长阶段。党的十八大之后,经济逐渐进入“新常态”,由追求经济量上的增长转为追求质的提升。安徽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深化农村改革,2021年安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68元,是2011年的2.3倍,年均增长10.4%,增速居长三角地区第1位。农村居民收入居全国的位次由2011年的第19位前进至2021年第1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