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经/2023年4期DOI:10.16675/j.cnki.cn14-1065/f.2023.04.019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张维娜,田翠,蒲勇,郑海芳,罗小娇,张强,宋燕春摘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路径。目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已基本完成,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虽然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普遍提升,但仍存在发展目标不明确、政策落地亟须加强、集体经济基础薄弱、专业人才严重缺乏、管理经营滞后等问题,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还有待加强,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对策,以期推动农村集体经济进一步发展壮大。关键词:农村;集体经济;人才引进文章编号:1004-7026(2023)04-0066-03中国图书分类号:F321.32文献标志码:A(泸州市农业农村局,四川泸州646000)1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是中央的一贯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部署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了农村集体经济活力。通过实施资产扶贫、产业扶贫、财政扶持、项目扶持、土地政策扶持和金融支持等措施,创新探索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通过整合项目、资金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强度由小到大;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发展活力由弱到强;通过实施统一注册、架构、章程、挂牌“四统一”,成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主体由散到统;通过探索土地经营流转、乡村旅游、承建项目、资金入股等发展模式,发展模式由少到多。这一阶段的发展可概括为以政府为主导,以产业扶贫为契机,以政策机制为保障,以资产和资金入股为主要方式,以特色农业种植与加工、农村电商和乡村旅游等为产业方向,以消灭“空壳村”为初步目标,逐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1]。2021年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泸州市1143个行政村中,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有191个,收入在20万元以上的有92个,收入在50万元以上的有39个,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有21个,泸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全面消除。2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2.1发展目标不明确国家财政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197号)提出“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目标”,是指导性、宏观性的目标任务。但市、县(区)、乡镇和村在贯彻落实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在制订总体目标、阶段性任务、收益分配等方面还不完善,部分市、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