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3期(总第299期)THENORTHERNFORUMNo.3,2023TotalNo.299■■■■■■■■■■■■■■■■■■■■■■■■■■■■■■■■■■■■■■■■■■■■■■教育法典化视域下的学位制度建构余俊张磊[摘要]学位制度是教育法典化中应该明确的重要法律制度。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教育立法以1980年《学位条例》颁布为先导,经过四十余年的快速发展,促进了以《教育法》为基本法、覆盖多个教育阶段的法律法规组成的教育法律体系框架的形成,教育法典化条件已然具备,但还存在教育单行法之间逻辑不清晰、教育法典化的教育学原理不明确等问题。因此,教育法典化视域下的学位制度建构,应该与构建高质量教育发展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的教育学原理结合起来,除在教育法典的总则编中规定国家学位基本制度外,还应在高等教育编、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编等完善相应的学位制度。[关键词]教育法典化教育学原理高质量教育体系终身教育体系[基金项目]2019年安徽省人文社会科学委托项目阶段性成果(SK2019A1148)[作者简介]余俊,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磊,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讲师(芜湖241002)[DOI编号]10.13761/j.cnki.cn23-1073/c.2023.03.007为完善中国学位法律制度,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下简称《学位条例》)纳入立法规划。2021年3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征求意见稿)》。202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提出要研究启动“教育法典”等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那么,如何在教育法典化变化中建构学位制度?此成为了教育法典化立法体例设计所必须要思考解决的问题。一、学位制度建构在教育法典化中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教育立法以1980年《学位条例》颁布为先导,经过四十余年的快速发展,促进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为基本法、覆盖多个教育阶段的法律法规组成的教育法律体系框架的形成[1]。这充分说明了学位制度在教育立法中的重要地位。同时,随着新时代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以及对教育公平和教育获得感的要求提升,学位制度的建构也面临着怎么纳入教育法典的立法难题。(一)《学位条例》在教育法律规范体系形成中的先导作用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2]16。改革开放之初,1978年到1994年间,国共出台了三部教育法律,分别是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