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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
领域
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
任务
落实
清单
执法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清单
为认真贯彻落实《执法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xx局执法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任务落实清单。
一、组织机构
xx局成立执法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工作小组: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二、整治重点及职贵分工
(一)突出“微腐败”问题整治
1.重点整治各级执法部门和产品认证、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索要、收受礼品礼金,或低价购买住房、汽车、商铺;选择性执法,擅自提高或降低执法、认证、检验标准,滥用自由裁星权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承办工作组:第一工作组
2.重点整治各级领导千部和执法人员执法任性随意,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庸懒散拖”,耍特权、抖威风等问题。
承办工作组:第二工作组
(二)突出“三指定”问题整治
1.重点整治各级领导千部和执法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指定或变相指定工
程施工企业、技术服务机构和产品品牌、销售单位、信息化服务单位等问题。
承办工作组:第一工作组
2.重点整治培训机构利用职权,指定增设各类考核前置条件等问题。
承办工作组:第二工作组
(三)突出“过渡期”问题整治
重点整治对执法改革工作消极怠慢、敷衍塞责、变通执行,不想改、不愿改、不敢改,导致许可认证项目该放不放、明放暗收,执法工作衔接不畅,监督管理出现断档;利用建审验收职能划转空档期浑水摸鱼、以权谋私,为“最后捞一把”搞突击受理、突击审批等问题。
承办工作组:第二工作组
(四)突出“违规涉消”问题整治
1.重点整治干部及其近亲属承揽工程、经营技术服务机构、生产销售产品等问题。
承办工作组:第一工作组
2.重点整治辞去公职(含计划安置、自主择业,下同)或离退休的领导干部和执法干部在离职5年内,其他干部在离职3年内,接受原任职地区企业和中介机构聘任,或从事与行业相关的营利活动等问题。
承办工作组:第一工作组
三、整治方法及责任分工
开展执法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与廉政领域未办结问题线索大起底工作有机结合,坚持治标与治本兼顾、机关与基层联动。
(一)开展执法网上巡察工作
工作时间:7月9日至9月25日
承办工作组:第二工作组
方法步骤:结合执法质量检查工作,采取集中抽调人员、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等方法,从监督管理系统后台对所属大队近3年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项目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重点排查梳理“过渡期”违规审批业务超期办理、备案信息失控漏管、申报项目违规作废、滥用自由裁权等问题和错案责任追究情况,确定重点项目和重点人线索。在发现问题线索后,收集基础材料(案卷、台帐等),并通过电话回访、暗访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后确认有违纪违法倾向的问题线索,填写《线索移交登记表》(附件1)移交至xx局纪委核查处理。xx局纪委依据线索内容,对移交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核查,对存
在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依纪依法进行查处。
(二)开展执法营商环境评估工作
工作时间:7月8日至12月1日
承办工作组:第二工作组
方法步骤:协调xx局相关处室和市优化营商环境局等相关单位获取第三方评估机构名单,经考核筛选后确定第三方评估机构,对xx局本级及所属大队执法营商环境进行评估,汇总评估情况。结合救援局、xx局评估中发现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完善制度机制,落实改进措施,并将执法营商环境恶劣、拒不整改问题的单位在填写《线索移交登记表》(附件1)后移交xx局纪委核查处理。
(三)开展干部近亲属涉消事项申报核查工作
工作时间:7月1日至8月15日
承办工作组:第一工作组
方法步骤:组织所属全体干部填写《干部近亲属涉消事项申报表》,经所在党组织初审后,充分运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企查查”等大数据平台,对管辖的干部近亲属涉消事项申报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核查后,xx局级正职至大队级正职由xx局级纪委存档备查,大队级副职以下干部由xx局级纪委存档备查,作为干部廉政档案的重要内容,并依据权限对存在违规从业行为的严格依规依纪处理。在核查过程中,要注意甄别千部及其近亲属隐性涉消、幕后操纵的情况,严肃查处假借他人名义暗中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四)开展辞职和离退休干部从业调查处理工作
工作时间:7月10日至9月30日
承办工作组:第一工作组
方法步骤:以xx局级以上政治机关为单位,对本单位5年内(包括5年)转业或离退休的领导干部和执法干部或离退休的其他干部进行统计,按照计划分配、自主择业、复员、退休等情况,分类建立人员名册,并向从业限制期内的干部发放《致转业和离退休干部的一封信》,结合《关于深化执法改革的意见》和执法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讲清改革举措,讲清工作要求,确保不落一人。依托各级防火监督部门,通过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统计企业(含社会培训机构)和中介机构,查清从业人员情况。各单位以人员名册为依据,区分情况,对计划分配干部,主要采取向其安置单位函询的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对退休干部,主要采取对军休所函询、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对自主择业、复员干部,综合采取函询、走访、座谈、去电、向在职干部询问等方式,初步了解其目前从业情况;将转业和离退休干部名册人员与企业(含社会培训机构)和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名册进行对比,或向有关企业、机构致函,排查有无涉消人员。根据调查情况填写《救援队伍辞职和离退休干部从业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于9月25日前报xx局纪委。本单位5年内转业或离退休的领导干部和执法干部、3年内转业或离退休的其他干部不存在接受原任职地区企业(含社会培训机构)和中介机构聘任,或从事与行业相关的营利活动等涉消情况的,需签订承诺书,承诺书由单位主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在从业限制期内接受原任职地区企业(含社会培训机构)和中介机构聘任的,或从事与行业相关营利活动的干部,由xx局级以上政治机关通过座谈、走访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劝其主动退出;对拒不退出的,将其行为通报给市场监管部门和其目前所在的党组织,并根据救援局出台的相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
(五)推动部门与行业协会彻底脱钩
工作时间:7月10日至12月1日
承办工作组:第二工作组
方法步骤:工作组采取现场询问、实地检查等方式对xx局与协会脱钩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部门与协会实现“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管理、党建、外事”完全分离,并完善部门对协会的政策和业务指导机制,落实相关监管责任和措施。积极与协会就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内页材料和鉴定站进行交接,制定鉴定工作有关制度,并按照救援局和xx局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及其管理的鉴定站移交工作,并严格做好xx局关于培训工作的各项工作。
(六)查处通报执法领域典型腐败案件
工作时间:7月7日至12月20日
承办工作组:第一工作组
方法步骤:研究制定实施意见,深入排查、全面起底近年来未处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和交办转办等执法腐败问题线索,与巡察回访发现的问题线索一起认真研判、深挖细究,坚决查处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执法腐败问题,聚焦党的十九大特别是改制后仍不知敬畏、胆大妄为的人和事,严查严处,快办快结。加大典型腐败案件通报曝光力度,xx局纪委将对执法、检验、认证领域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核实一起,通报一起,并适时制作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强化震慑警示效应。
(七)整治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执法事项、安排执法干部办私事问题
工作时间:8月1日至11月10日
承办工作组:第一工作组
方法步骤:待xx局纪委会同xx局防火监督部建立黑龙江省救援队伍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执法、检验、认证等事项的记录报告制度后,xx局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纳入民主生活会查摆内容等形式,发现、掌握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基层执法办案、安排办私事等方面问题线索,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切实为基层执法干部松绑减负。
工作组要紧紧围绕方案中提出的执法领域四方面突出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况,细化工作举措和具体措施,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